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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笔记(朱绍侯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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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shi 发表于 06-4-6 21:56:06 | 只看该作者
八、西周时期家庭婚姻形态

西周时期,个体家庭已是普遍的形式,家庭组织以“室”为单位,社会上普遍存在耕种百亩土地的“五口之家。”《诗经》中有许多关于周人“室”的描写。《诗·豳风·东山》有:“鹳鸣于垤,妇叹于室,洒扫穹室,我征聿至,有敦瓜苦,烝在粟薪,自我不见,于今三年。”又《诗经·豳风·七月》说一个农夫“同我妇子,饁彼南亩,田畯至喜。”《豳风·七月》还载:“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这些记载反映了西周时期一夫一妻的小家庭生活、劳动、居住等情况。

在西周社会中,贵族们过着一夫多妻的生活,多妻是富人和显贵人物的特权。这个时期的婚姻形式以聘娶为主。《仪礼·士昏礼》和《礼记·昏义》反映出当时的婚嫁主要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等六个程序。《诗·齐风·南山》曰:“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非媒不得。”说明当时的父母之命、媒约之言是婚姻嫁娶的原则。而整个嫁娶过程又需要通过上述几个步骤。

在这种婚娶以礼的原则下,周代同姓不婚,主要到外族去进行聘娶。姬、姜两姓世代通婚。贵族婚姻目的是为了继宗嗣、繁子孙、承爵位、袭财产;所以,贵族可以一娶多女,即所谓“一聘九女。”贵族女子出嫁时,有许多媵女跟随,这些媵妇多是正式出嫁人的姊妹或侄女。这种制度叫娣媵制,当为远古妻姊妹婚遗俗。贵族们的诸妻还未有明确的等级,如诸侯国君的妻子统称为“夫人。”当然,由于受宠程度的不同,地位亦有高下之分。这种一聘多女和对女子的“苞苴玩弄”,正是一夫一妻名义下的贵族男子一夫多妻制的真像。

与媒妁婚娶的同时,也还保留着原始社会杂乱婚姻的残余。《周礼·地官·媒氏》曰:“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也就是在仲春的这一时期,男女可以自由来往,自行婚配。这种情况在《诗经》中也多有反映。《诗·召南·摽有梅》云:“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这是一个女子思慕男子的歌曲。又如《邶风·静女》云:“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是写一个男子与女子幽会的诗。《鄘风·桑中》是写男子与女子相期会的。《齐风·东方》是记述女子私奔的。《郑风·野有蔓草》是写一女子与一男子野合的。《诗经》共有 305 篇,关于男女言情的有 68 篇之多,近总数的四分之一,而且内容广泛,有男女两性相好的,有单思不遂的,有暂别眷念的,有幽期聚会的,有行役久别或邂逅相遇的,有施身被弃或婚后笃情的,均坦率真挚,表现出各种不同的男女形象。除已婚夫妇离别相思的诗、弃妇诗、婚姻诗 28 篇以外,其不经媒妁通辞,不遵六礼,私相爱慕,所谓“淫奔私约”的诗,共 40 篇,有些能反映出其贵族身份,或发生在都城附近,故多是“国人”所为。这些诗中反映出的男人多是“君子”、“吉士”、“庶士”、“狡童”、“西方之人”,女的有“淑女”、“静女”、“孟姜”、“宋子”、“淑姬”,证明他们属自由人或贵族身份。这些现象说明周代贵族统治阶级的男女幽会私期、谈情说爱与当时的媒妁聘娶并不矛盾。《诗经》的言情诗篇带着鲜明的社会特征,说明在西周到春秋时期,广大下层劳动人民,甚至于下层贵族之间,男女婚姻还是比较自由的。自由恋爱、自由选择还是婚姻嫁娶的重要形式。 [27] 《易经·屯卦》云:“屯如邅如,乘马斑如,匪寇婚媾。”《贲卦》云:“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睽卦》云:“先张之弧,后说 ( 脱 ) 之弧,匪寇婚媾。”很明显反映出抢婚的事实。

此外,烝报婚姻和赘夫婚姻,也存在于西周社会,烝报制通常是父死后,子可娶其庶母;兄死弟可娶其嫂,叔父死后,侄可娶其婶。这里,既有经济或政治因素在起作用,也有原始社会的残余。赘夫,在后代或称招郎上门,在历史上延续的时间颇长,同样有经济原因,也有原始社会母权制的残余。

九、西周社会的丧葬与祭祀之礼

西周时期,丧葬之礼已变得日益重要。人们“事死如事生”,死者的葬礼是非常复杂的。人初死,先有招魂之礼,即复礼。由人持死者衣物到屋顶,对北方(主阴)对天、中、地三呼死者的名字。招魂不成,再举办丧礼。其步骤先沐浴死者,以米及具填死者口中,谓之“含饭”。天子、贵族可含珠玉等。然后为死者穿衣,铺盖衣被,为死者盖脸、填耳,以巾握手等,谓之小敛;小敛之后,再入棺。入棺谓之大敛。之后,则为殡。殡期的时间是: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士及庶人三月。殡之后,再卜筮葬日,埋葬墓地等。

周人对死者的祭祀亦非常隆重,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是周人生活中的大事。

周代的祭祀可分为对天、地等自然的祭祀和对祖先的祭祀。

天神地祇和自然神灵祭祀 周礼·春官·大宗伯》曰:“以槱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郑玄注曰:“三祀皆积柴实牲体焉,或有玉帛燔燎而升烟所以报阳也。”主要祭法是燎祭。其方式是将薪柴积聚在一起,将动物牺牲,还有玉、帛等物置于其上,以烧燎之。这样牲体气味可上达于天,天神可享之。《礼记·祭法》云:“燔柴于泰 ( 大 ) 坛,祭天也。”《礼记·郊特牲》云:“天子适于四方,先柴。”郑玄注:“所到必先燔柴,有事于上帝也。”对天或上帝要筑坛 ( 高台 ) 燎祭,使天能够嗅到牺牲之气味,即可佑护祭祀者。

《国语·晋语八》曰:“昔成王盟诸侯于岐阳,楚为荆蛮,置茅蕝,设望表,与鲜卑守燎,故不与盟。”韦昭注:“蕝,谓束茅而立之,所以缩酒;望表,谓望祭山川,立木以为表,表其位也。鲜卑,东夷国。燎,庭燎也。”在这次盟会上,楚人受周成王之命,与鲜卑人一起守燎,即看守燎祭。燎祭当然是盟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故楚人为此没有进行会盟。《诗·大雅·棫朴》曰:“芄芄棫朴,薪之槱之,济济辟王,左右趣之。”这是周王用棫树为柴,燎祭神灵的情况。《大雅·旱麓》曰:“瑟彼柞棫,民所燎矣。”燎祭主要用于祭天和自然神,有时在祖庙中也用以祭祀祖先。《逸周书·世俘》曰:“乃以先馘入燎于周庙。”西周时期,战争归来,把战争中所割掉的战俘的左耳献祖庙,以馘放于燔柴上进行燎祭,以告祭祖先。

周人以燔柴燎祭祭天,而祭地和山川用另一种形式,《尔雅·释天》曰:“祭地曰瘗埋,祭山曰瘗悬,祭川曰浮沉,祭星曰布,祭风曰瘗。”祭地用瘗埋祭法,祭地瘗于北郊,瘗埋牲或玉于地下,谓之祭地。《诗·大雅·云汉》曰:“自郊徂宫,上下奠瘗。”周人祭天于南郊,祭祖于庙。这句诗的意思为,自郊祭到宗庙祭,上祭天而奠,下祭地则瘗。

祭山就是把牲、吉玉悬之于山上;祭川,则把玉沉于水中;祭星,将祭物布于地上;祭风,于大道之上磔狗以止风。

从以上记述可知,夏、商、周时期人们相信万物有灵,崇拜多神,可能每食必祭,每事必祭;年年、月月、日日都有祭祀活动。祭祀的方法和仪式也是多种多样,甚至达到十分繁杂的境地。

祖先祭祀 周人对祖先的祭祀非常隆重,他们一方面认为祖先的功德给他们带来福禄,一方面向祖先祈求更多的福禄。周人对祖先进行规模宏大的祭祀活动,一般在祖庙。如《诗·周颂·丰年》曰:“丰年多黍多 禾余 ,亦有高廪,万亿及秭。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降福孔皆。”这是周王烝祭祖庙时所唱的乐歌。冬初,粮谷已经入仓,周王用新米作的饭、新酿的酒祭祀祖先。这种祭祀叫做烝祀。

《周礼·春官·大宗伯》曰:“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馈禴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周代的宗庙之祭主要有六种形式:

祫祭,就是合祭,在太庙祭祀所有的祖先,即合祭群祖。

禘祭,禘,从示从帝,盖帝祭之称。“不王不禘”,只有王才能进行禘祭。禘祭的主要对象是禘其祖所自出,以其祖配之。所以禘祭可能祭祀其祖并配上帝 ( 天帝 ) 。

祫祭、祫祭皆为四时之上的祭祀,郑康成认为三年一祫,五年一祫,则祫大禘小。王肃、张融等人认为祫小禘大。孔颖达认为:“祫,即禘也。取其序昭穆谓之禘,取其合群祖谓之祫。”

除禘、祫之外,周代有四时之祭。

春祭曰祠。祠,即食也。春天万物生长,孝子思亲,增嗣而食之,故曰祠。

夏祭曰钓。可汋新菜之意。

秋祭曰尝。尝,即尝新谷也。

冬祭曰烝。烝,即进物品之意。

周代祭祖以祫、禘较为隆重,春、夏、秋、冬四时之祭规模较小。其祭祀的方法有祼、馈食等。

祼祭,《诗·大雅·文王》曰:“祼将于京。”祼,就是在神主前铺上白茅,将酒洒沥于茅上,像神饮酒。《大宗伯》把祫祭叫做祼祭,可能是在祫祭时进行祼祭。

馈食,以食品献于神或祖先曰馈食。

西周春秋时期祭祀祖先的情况,《诗经》中有许多记载。如《小雅·楚茨》载:“济济跄跄,洁尔牛羊,以往烝尝,或剥或享,或肆或将。”也就是说,所有参加祭祀的人都非常庄严恭敬。牛羊等牺牲都很清洁。枣、栗等物品,或剥,或已经去皮让祖先享用,还有的进行祼祭,或将肉装进鼎中。在祭祀中,有“尸”来充当被祭祀者。尸代表祖先致嘏辞,保祐子孙多福降临。《仪礼》中记载尸对孝子的嘏辞曰:“皇尸命工祝承致多福无疆,于女 ( 汝 ) 孝孙,来女孝孙,使女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万年,勿替引之。”表现了贵族要求多福多禄的心理。

祭祀中充当“尸”的人,一般是受祭者的孙子。《礼记·祭统》曰:“子不可为父尸,孙可为王父尸。”孙可以充当祖父的尸,这与当时的昭、穆制度相合。昭、穆制度的内容是,如果祖为昭辈,父为穆辈,那么孙和祖同样为昭辈,重孙和父同样为穆辈。原始社会时期,族外婚制度下,祖辈和孙辈应属于同一个氏族集团,同样,父辈和重孙辈也属于同一个氏族集团。周代的昭穆制度和“孙为王父尸”的尸祭制度可能反映了原始社会的这种遗存。

《诗经》中有许多关于周人祭祀祖先的诗歌,如《小雅》中的《楚茨》、《信南山》,《大雅》中的《既醉》、《凫鷖》,《周颂》中的《清庙》、《维天之命》、《维清》、《天作》、《昊天有成命》、《我将》、《执竞》、《思文》等。祭祀中,孝子为了酬谢尸的辛劳,摆下酒肴,请尸来吃,叫做“宾尸。”他们认为“公尸燕饮,福禄来成”,“公尸燕饮,无有后艰。”《信南山》中说:“曾孙之穑,以为酒食,畀我尸宾,寿考万年。”周人祭祀以一人为尸代表祖先,将醴酒和农产品让尸享受,这样,才能保祐他们没有艰难,多福多禄,年岁丰登,寿考万年。

“尸祭”在我国延续很长时间,西周时的情况已见于《诗经》。春秋时期亦如此,《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载,齐国祭祀大公时,以“麻婴为尸,庆雉为上宾 ( 宾长 ) 。”《史记·礼书》有:“大庙之未内尸也,始绝之未小敛,一也。”说明尸祭之俗一直延续到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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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shi 发表于 06-4-6 21:56:16 | 只看该作者
第四节 西周中后期的社会矛盾和西周的衰亡

一、昭王南征和穆王西征

西周成康之际,周人经营的重点是东方,无暇顾及南方。当时,南方的荆楚还是一个臣服于周王朝的并不强大的政治力量。楚人利用周人东征的机会,一面卑事周室,一面积极积蓄力量,在江汉流域迅速地发展起来。

昭王时,周人初步平定了东方,此时在南方发展起来的楚国,与周王室关系日益紧张。在这种情况下,昭王开始南征楚国。如《史墙盘》铭文所载:“弘鲁召王,广能荆楚,惟寏南行。”

《竹书纪年》记载了周昭王三次伐楚的经过: ( 一 ) “周昭王十六年,伐楚,涉汉,遇大兕。” ( 二 ) “周昭王十九年,祭公辛伯以王伐楚,天大曀,雉兔皆震,丧六师于汉。” ( 三 ) “昭王末年,夜清,五色光贯紫微,其王南巡不返。”另外,《帝王世纪》记载,周昭王在南征后的回师途中,楚人以胶粘之船献昭王。昭王乘船涉汉水,“船至中流,胶液始解,王及祭公俱没水中而崩。”由于楚人还不具备正面战胜周王朝的力量,所以出奇制胜。不过,这可能只是传说。《左传·僖公四年》记载:春秋时期齐桓公称霸,南下伐楚,责以不贡苞茅、昭王南征不返,楚人的答复是继续进贡苞茅,但在“昭王南征不返”的问题上,却说:“君其问诸水滨”,而齐桓公和管仲因无确实证据,未继续加以责难深究。昭王南征不仅六师丧尽,而且本人也丧命汉水,死于非命却是历史事实。昭王伐楚失败,是西周王朝由盛到衰的转折点。

昭王南征以后,西周王朝衰微之相大露。当时周朝西北边有犬戎,北边为鬼方。周穆王征犬戎,可能得到四个以白狼为图腾的部落酋长和四个以白鹿为图腾的部落酋长的支持。虽然穆王战胜了,但是“自是荒服者不至”,说明战争征伐,损害了王室声威,边远部落不再来王朝贡献。

周穆王西征犬戎的主要目的是西巡。传说穆王西巡见到了西王母 ( 西部女国酋长 ) ,流连忘返,而此时东南方的徐偃王反。《后汉书·东夷传》曰:“徐夷僭号,乃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炽,乃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偃王处潢池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陆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这则史料虽有夸大之辞,但仍可说明穆王时徐夷的强大。

西周的恭、懿、孝、夷四王时期,周边民族活跃,时常侵扰。西周王朝为连年的战争所苦,内外矛盾交织,危机日益增长而衰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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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shi 发表于 06-4-6 21:56:25 | 只看该作者
二、厉王的专利政策和国人暴动

周厉王历来被认为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夏桀、殷纣之后的第三个暴君。《逸周书·谥法解》说:“杀戮无辜曰厉。”所谓厉,是暴虐狠戾之意。周厉王恶名昭著,以致后代将其认作定论。但如果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重新审视西周的历史,那么,对周厉王的历史评价仅以“厉”字了之,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国语·周语》云:“厉始革典。”这是说自厉王开始实行政治改革,变更西周旧制,革去文王、武王所定的旧典,实行强化国家政权的新制。厉王革典的内容,根据史书记载,是把山林川泽的采收和开发权收归国家,并剥夺或取消世袭贵族占有山林川泽的部分特权。这种改革,是国家发展过程之中的必然现象。

西周国家形成以后,在土地制度上渐渐破坏了原始部落的公有制,而山林川泽则按照原始社会的习俗留作公共使用。西周初年,周天子又分封了几十个大大小小的诸侯国,对他们“授民授疆土”,赐之山川、土田、附庸。周天子赏赐臣下大量的土地和山川林泽,周王畿内也被分割成大小不等的块田给臣下做采邑。西周王朝实际控制的土地和山林川泽愈来愈少。如前所述,西周晚期,战争频仍,财政匮竭。周厉王即位以后,整顿国家财政,扩大王室收入,把原来传统公有的林麓川泽和贵族占有的山林土田收为国有,进行改革。

厉王革典的中心是实行专利政策。他任荣夷公为卿士。《史记·周本纪》载,“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把百物之所生,天地之所载的山林川泽之利,收归西周王室所有。

厉王的专利政策,增加了王室财力,加强了国家政权,并使国家出现了一度强盛的局面。当时曾对戎狄的进攻发动多次反击。《敔簋》铭文记载,南淮夷伐周,至于  昴、参泉、裕、敏阴、阳洛,厉王命敔追敌于上洛、  谷,至于伊、班。

另外,《帝王世纪》记载,周昭王在南征后的回师途中,楚人以胶粘之船献昭王。昭王乘船涉汉水,“船至中流,胶液始解,王及祭公俱没水中而崩。”由于楚人还不具备正面战胜周王朝的力量,所以出奇制胜。不过,这可能只是传说。《左传·僖公四年》记载:春秋时期齐桓公称霸,南下伐楚,责以不贡苞茅、昭王南征不返,楚人的答复是继续进贡苞茅,但在“昭王南征不返”的问题上,却说:“君其问诸水滨”,而齐桓公和管仲因无确实证据,未继续加以责难深究。

昭王南征不仅六师丧尽,而且本人也丧命汉水,死于非命却是历史事实。昭王伐楚失败,是西周王朝由盛到衰的转折点。

昭王南征以后,西周王朝衰微之相大露。当时周朝西北边有犬戎,北边为鬼方。周穆王征犬戎,可能得到四个以白狼为图腾的部落酋长和四个以白鹿为图腾的部落酋长的支持。虽然穆王战胜了,但是“自是荒服者不至”,说明战争征伐,损害了王室声威,边远部落不再来王朝贡献。

周穆王西征犬戎的主要目的是西巡。传说穆王西巡见到了西王母 ( 西部女国酋长 ) ,流连忘返,而此时东南方的徐偃王反。《后汉书·东夷传》曰:“徐夷僭号,乃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炽,乃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偃王处潢池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陆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这则史料虽有夸大之辞,但仍可说明穆王时徐夷的强大。

西周的恭、懿、孝、夷四王时期,周边民族活跃,时常侵扰。西周王朝为连年的战争所苦,内外矛盾交织,危机日益增长而衰微。而受到厉王的嘉奖,故作簋,刻铭以记之。《禹鼎》铭文记载:噩侯驭方反叛伐周,厉王和其大臣武公命禹出征,生获其君。《多友鼎》铭文记载:猃狁兴兵侵犯周境。武公奉厉王命,令多友出击猃狁;又追至龚,继而追至世。在京堆附近的杨冢,给猃狁以歼灭性打击。这次战斗共歼敌近 400 人,俘虏 22 人,缴获戎车 127 乘,夺回被俘掠的人民,收复失地,多友将战利品交给武公,武公又献于王,多友因而受到重赏。从以上铭文可以看出,周厉王在抵御夷狄入侵方面取得很大胜利。《史记·楚世家》记载,南方楚国的熊渠,在周夷王时曾背叛西周,“僭号称王”,构成对西周王朝的威胁。而至周厉王时,“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重新臣服于西周,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厉王时,西周王朝确实出现了一度的强盛,从而使华夏族有一个较安定的生活和生产环境,有利于西周社会经济的发展。这是厉王革典取得的直接效果。

厉王革典,没收大贵族的私产和古老习俗遗留下来的公产,以加强周王朝的财政收入,严重触及了大贵族的经济利益,引起了他们激烈的反对。他们攻击周厉王:“曾是强御 ? 曾是掊克 ? ” [28] 即怎么这样强横暴虐 ? 怎么这样的聚敛剥削 ? 又说:“为民不利,如云不克 ? 民之回  ,职竞用力。” [29] 也就是说,你周厉王假如作了不利于人民 ( 指贵族 ) 的事,那么我们将会尽全力去推翻你。为了保证新典的顺利推行,厉王任用荣夷公、卫巫等人,“以监谤者,以告,则杀之”, [30] 以压制社会舆论。厉王和贵族之间的矛盾已经十分尖锐了。

厉王的专利政策也引起了下层贵族和平民的反对。这些人不享王室俸禄,而且受周王室和大贵族的剥削,如《诗·小雅·正月》云:“民今之无禄,天夭是椓。”他们更为连年的战争所苦,田园荒芜,不得不依靠公有的山林川为生,“陟陂北山,言采其杞。”新典断绝了这些人的生路。

作为统治集团中下层的国人,“乃相与叛,攻厉王”,史称“国人暴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记这次暴动是“公卿惧诛而祸作。”实际上是大贵族支持下的中小贵族、自由民阶层的联合暴动。国人是和卿大夫的私属相区别的。在暴怒的国人进攻下,厉王出奔于彘 ( 今山西霍县 ) ,最后死在那里。厉王革典受到贵族及传统习惯势力的反对,以失败告终。

厉王的太子静藏在召公家里,被国人发现,召公只得将自己的儿子冒充太子交给国人杀死,这才保留了太子静的性命。

厉王出奔后,由共伯和执政,此年是公元前 841 年,史称“共和行政。”从厉王出奔到宣王即位,中间经过了 14 年。《史记·周本纪》说:“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这可能是司马迁对“共和”的误解。许多先秦古籍,包括先秦诸子的记载都认为共和是指共伯和。《竹书纪年》记载:周厉王十三年,“王在彘,共伯和摄行天子事。”二十六年,“大旱,王陟于彘。周定公、召穆公立太子靖为王。共伯和归其国,遂大雨。……和有至德,尊之不喜,废之不怒,逍遥得志于共山之首。”《史记·周本纪》《正义》引《鲁连子》云:“卫州共城县本周共伯之国也。共伯名和,好行仁义,诸侯贤之。周厉王无道,国人作难,王奔于彘。诸侯举和以行天子事。号曰‘共和\'元年。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共伯和使诸侯奉王子靖为宣王,而共伯和复归国于卫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云:“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吕氏春秋·开春论》云:“共伯和修其行,好贤仁,而海内皆以为来稽矣。周厉之难,天子旷绝,而天下皆来谓矣。”《庄子·让王》云:“许由娱乎颍阳,共伯得乎共首。”

由此可见,厉王奔彘后,历史上两种说法:一为周、召二公联合行政,号曰“共和”;二则以为共伯和执政。

笔者认为,先秦诸子的许多著作皆记载共伯和执政,当不是空穴来风,应该是有一定根据的。司马迁记史谨慎,也当有一定根据,可见汉代对西周史的认识已有模糊之处。如果排列史籍,先秦诸子为先,更有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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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宣王中兴

宣王即位以后,对外进行一些战争,北伐玁狁,南征淮夷,都取得了很大胜利,所以宣王又被称作“中兴之主。”

宣王曾向南进军到淮水流域。《诗·大雅·常武》记载了宣王征伐淮水流域的徐国的史事,当时伐淮夷的将帅有南仲、皇父、程伯林父等,结果“率彼淮浦,省此徐土”,“截彼淮浦”,“徐方来庭”,淮夷徐戎都被征服了。

宣王进军到江汉地区,打击楚国,巩固对南方的统治。周宣王派大将召伯虎征伐江汉。《诗·大雅·江汉》云:“江汉之浒,王命召虎,式辟四方,彻我疆土,匪疚匪棘,王国来极,于疆于理,至于南海。”“江汉汤汤,武夫洸洸,经营四方,告成于王。”战争取得了很大的胜利,“日辟国百里。”以后,就在西周王朝与楚之间建立了一道防线,即“汉阳诸姬”,以藩屏周。“汉阳诸姬”,是西周王朝分封在江汉流域的以姬姓为主的诸侯国,当然也包括周王室的姻亲诸侯国。“汉阳诸姬”成为周王朝向南进攻的据点,同时又是捍卫周王室的屏障。

“汉阳诸姬”主要包括以下国家:

申 姜姓。《国语·齐语》曰:“齐、许、申、吕由太姜。”西周初年,申大概在陕西、山西之间。宣王征服了汉水流域以后,赶走了原在南阳盆地的谢国。宣王的母舅申侯率一部分申民往旧谢国之地建国,即《诗·大雅·崧高》所说:“定申伯之宅”,“彻申伯土田”,“作邑于谢。”古申国,《汉书·地理志》和《左传·庄公十八年》杜注都说在南阳宛县。

《括地志》:“故申城在邓州南阳北三十里。”《大清一统志》:“申城在今南阳北二十里。”据此可知,古申国在今河南南阳市东北。

吕 西周至春秋前期,在南阳宛县与申共存的还有一个吕国。吕和申同为姜姓。吕,在周亦曰“甫。”《括地志》云:“故吕城在邓州南阳县西四十里,是申、吕同一地也。”吕和申一样同属于西周王朝的诸侯国家。

曾 《国语·郑语》:“申、曾、西戎方疆 ( 强 ) 。”韦注:“曾,姒姓,申之与国也。”《说文》:“曾,姒姓国。”曾是姒姓国似成定论。但当曾姬无 血阝 壶出土以后,刘节先生首先指出,不能否认曾是姬姓国的可能,因为徐锴《说文系传》引杜预曰:“曾姬姓。”“与《说文》同,或写作姒者误。”《左传·哀公四年》载,楚“致方城之外于曾关。”说明曾的地域在今河南南阳一带。

周宣王除分封南阳地区的申、吕、曾以外,在汉东、汉北地区还分封了属于“汉阳诸姬”的另一些诸侯国。清人易本烺在《春秋楚地问答》中认为汉阳诸姬所分布的范围应是“西自汉水以东,南自汉水以北,东至光、黄,北至于淮汝。”这个地区当是汉阳诸姬活动的中心。“汉阳诸姬”在汉东、汉北地区有名可记者有:

随 姬姓。《左传·桓公六年》杜预注:“随国,今义阳随县。”《世本》:“随国,姬姓,不知始封者为谁。”随在今湖北随县境。随是周王朝封在汉东的最大的诸侯国,可谓汉东诸国的首领。

唐 姬姓,《括地志》卷七云:“上唐乡故城在随州枣阳县东南百五十里,古之唐国也。”《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七载唐城云:“ ( 随 ) 州西北八十五里,春秋时唐侯国。”唐国应在

今湖北枣阳东南境。

  厉 姬姓国。《汉书·地理志》南阳郡随县条载:“厉乡,故厉国也。”颜师古注:“厉读曰赖。”“厉”、“赖”古声相通,此“厉”亦可写为“赖。”厉在今湖北随县厉山店一带。

贰 姬姓国,今湖北应城县境。

轸 姬姓国,今湖北应城县西。

郧 按照易本烺的说法,郧亦为姬姓,属“汉阳诸姬”范畴。 [31] 《左传·桓公十一年》杜预注:“郧国在江夏云杜县东南。”则在今湖北沔阳县境。然《括地志》及《元和郡县志》皆认为今湖北安陆一带为古郧国所在。安陆至今有郧乡、郧亭、郧公庙、郧城等遗迹。

应 是属于“武王之穆”的诸侯国,周初所封,地处淮汝,今河南省宝丰县境,亦可纳入“汉阳诸姬”的范畴。

息 姬姓国。关于息的地望,《左传·隐公十一年》有“息侯伐郑”的记载。清人钱坫在《新校注地理志》卷五《汝南郡》中认为,息初在郑州以西的天息山,春秋以后与郑斗争失败后,为避郑患,向南迁徙。所谓“汝南新息县”,当为息的后迁地址。汉代于息的后迁处立“新息县。”孟康在《汉书地理志补注》卷十三“新息”条曰:“新息,故息国,其后东迁,故加新云。”新息,即息国地望,《元和郡县志》曰:“今蔡州新息县本春秋时息侯国。……故城在今县西南十里。”《大清一统志》亦同此说。今河南息县与汉至清时新息、息县地域相同,故息国地域在今河南息县西部偏南。

道 姬姓国。今河南确山县北 10 公里有道城,即古道国。

以上这些国家,除个别为周公东征后所封外,大部分是周宣王南征后封的。

宣王晚年,国势逐渐衰退。宣王三十九年 ( 前 789 年 ) ,西周军队和姜氏之戎战于千亩 ( 今山西介休县南 ) ,周军大败,宣王调去作战的“南国之师”也被摧毁。《国语·周语》说:“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所谓太原,乃广大的黄土高原的泛称。料民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是宣王即位后,“不籍千亩”,即废除了借民力以耕公田的劳役地租制,改行实物地租,这就需要登记户口,作为课收实物地租的依据;二是南国之师损失以后,为了补充军队,也需要检括人口。《诗·大雅·召  》说:“昔先王 ( 宣王 ) 受命,有如召公 ( 召伯虎 ) ,日辟国百里,今也 ( 指幽王时 ) 日蹙国百里,乌呼哀哉,维今之人,不尚有旧 ! ”实际上这种国势日蹙的趋势,在宣王晚年就已经开始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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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西周王朝的灭亡与平王东迁

周幽王即位,承宣王丧败,国势已大为削弱,加之,他又任非其人,加重了对国人的剥削,引起了强烈反对。《史记·周本纪》说:“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善谀好利,王用之。”幽王时期,西周政治一片混乱。

在王位继承问题上,幽王宠爱褒姒,废掉原来所立的太子宜臼及其母申后,改立褒姒子伯服为太子。太子的废立,加剧了局势的动荡。宜臼逃到母家申侯处 ( 即南阳地区之申国 ) ,幽王讨伐申侯,申侯就联合缯 ( 即曾 ) 、犬戎共同伐周。犬戎杀幽王、伯服于骊山之下,于是西周灭亡。

西周既亡,出现了二王并立的局面。《竹书纪年》记载:周幽王五年,“王世子宜臼出奔申。”八年,“王立褒姒之子伯服为太子。”十一年,“申人,曾阝人及犬戎入宗周,弑王及郑桓公,犬戎弑王子伯服,执褒姒以归。申侯、鲁侯、许男、郑子立宜臼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臣于携。”周平王元年,“王东徙洛邑,锡文侯命。晋侯会卫侯、郑伯、秦伯以师从王,入于成周。”周平王二十一年,“晋文侯杀王子余臣于携。”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载王子朝告诸侯之辞曰:“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

西周亡后,的确出现了二王并立的混乱局面。但关于“携王”,所能见到的史料仅《竹书纪年》和《左传》,记载较少。

即周幽王和伯服之后,西部当还有一个携王政权。周平王二十一年 ( 前 750 年 ) ,晋文侯杀携王。周平王的政权是在申、鲁、许、郑、晋等东方诸侯的支持下建立的。

平王东迁,得到了东方诸侯的拥护。他是从申迁到成周的。他东迁之后,就把西周的丰、镐旧地完全放弃。丰、镐的人民都未随平王东迁,因此,平王在成周建国只有“晋郑是依。”

《左传·襄公十年》载,伯舆的大夫瑕禽说:“昔平王东迁,吾七姓从王,牲用备具。王赖之。”杜预注:“平王徙时,大臣从者有七姓,伯舆之祖皆在其中,主为王备牺牲,共祭祀。”王臣七姓供应平王在路上的生活用度,七姓是平王的私属,并不是强宗。郑国是西周末年由郑武公灭郐后新建的国家,国势不强。王东迁以后,王室衰微,不可能恢复西周的局面,从此一蹶不振。




[1] 《史记·周本纪》。

[2] 《史记·周本纪》。

[3] 《尚书·大诰》。

[4] 《左传·桓公十一年》。

[5] 徐中舒《西周史论述》,《四川大学学报》 1979 年第 3 、 4 期。

[6] 武王未改元,此为文王受命的十二年。

[7] 顾颉刚《史林杂识·牧誓八国》中华书局, 1977 。

[8] 《史记·周本纪》。

[9] 《史记·周本纪》。

[10] 《史记·周本纪》。

[11] 《左传·宣公三年》。

[12] 《尚书·康诰》。

[13] 《诗·周颂·丰年》

[14] 《诗·周颂·良耜》。

[15] 《诗·小雅·甫田》

[16] 徐中舒《论周代的田制及社会性质》,《中国奴隶制与封建制分期问题论文集》三联书店 1956 。

[17] 《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 1984 。

[18] 李世贞等《有关西周丝织和刺绣的重要发现》,《文物》 1976 年第 4 期。

[19] 赵承泽《关于西周的一批煤玉雕刻》,《文物》 1978 年第 5 期。

[20] 胡谦盈《丰镐地区诸水道的踏察——兼论周都丰镐的位置》,《考古》 1963 年第 4 期。

[21] 《陕西岐山风雏两周建筑遗址初探》,《文物》 1981 年第 1 期。

[22] 《陕西扶风召陈西周建筑遗址初探》,《文物》 1981 年第 3 期。

[23] 陈久金、张敬国《含山出土玉片图形试考》,《文物》 1989 第 4 期。

[24] 李学勤《西周甲骨的几点研究》,《文物》 1981 年第 9 期。陕西周原考古队《陕西岐山凤雏村发现周初甲骨文》,《文物》 1979 年第 10 期。

[25] 《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 1984 。

[26] 王国维《观堂集林》卷 6 《释史》,中华书局 1984 。

[27] 郭人民《从西周春秋时代的家庭婚姻制度说“诗经·国风”言情诗的性质》《安贞史论集》,河南大学出版社 1993 。

[28] 《诗·大雅·荡》。

[29] 《诗·大雅·桑柔》。

[30] 《史记·周本纪》。

[31]  关于郧,亦有认为是 女方 姓,系祝融氏吴回之子陆终第四子求言之后,与楚同祖。但《左传·宣公四年》载:若敖娶于郧,生斗伯比。若敖卒,从其母于郧,淫于郧子之女,生子文焉。”若敖氏父子两代娶郧女为妻,说明他们之间的密切关系。我国古代同姓不婚的原则,至此,并未严格施行。郧与楚虽同祖同姓,亦可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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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春秋时期的诸侯国

周平王即位以后,在东方诸侯晋国、郑国的支持下,东迁洛邑,史称东周,亦称春秋时期。关于春秋时期,鲁国史书《春秋经》所记载的春秋年代为:自鲁隐公元年 ( 公元前 722 年 ) 始,至鲁哀公十六年 ( 公元前 479 年 ) 止,共计 244 年。《左传》记载的春秋时期年代为鲁隐公元年 ( 公元前 722 年 ) 至鲁哀公二十七年 ( 公元前 468 年 ) 。郭沫若先生认为春秋时代应自周平王迁雒邑之年 ( 公元前 770 年 ) 至公元前 476 年,齐国田氏已实际掌握了齐国的权力为止,共计 294 年历史。

第一节 王室衰微和大国争霸

一、春秋初年的政治形势

周平王即位之后,鉴于镐京残破,偏居西部,又处于犬戎威胁之下,公元前 770 年,在郑武公、秦襄晋文侯等诸侯的护卫之下,迁都洛邑,建立东周王朝。

东迁后的周王室经济收入大大减少,一些诸侯国对周王室的贡纳停止或减少,东迁后的周王室比不上一个大的诸侯国。东周王室曾派人到鲁国去“求赙”、“告饥”、“求金”等。这些本应由诸侯国对王室的“礼贡”,而现在却由周王室出面去求了。政治上的失势,经济上的窘迫,一些诸侯国不愿意再听从周天子。公元前 714 年,“宋公不王”, [1] 即宋国君不再朝见周王;公元前 713 年,“蔡人、卫人、郕人不会王命。” 郑国国君桓公友是周厉王之少子,周宣王之弟,曾受封采邑于郑 ( 今陕西华县一带 ) 。西周末年,朝政混乱,郑桓公友寄财贿、孥于郐、东虢,后灭掉虢、郐,建立郑国,定国都于新郑 ( 今河南省新郑 ) 。郑国为东周王室的卿士,曾以“王命讨不庭”,讨伐宋、卫的“不会王命”;但当周王室想让西虢 ( 今河南省三门峡 ) 公担任王室卿士时,郑国君质问周平王,平王不敢承认。郑国让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史称“周郑交质。”平王死后,周桓王即位,终把王室政务交给西虢公。郑国派大夫祭足割周王畿温地 ( 河南温县稍南 ) 的小麦,又取了成周的禾,史称“周郑交恶。”

周王室派军队去讨伐郑国,在繻葛 ( 今河南省长葛县东北约 10 公里 ) 发生战争,结果王室大败。郑大夫祝聃射中王肩,周桓王负伤而逃,郑国也不再追赶。当天晚上,郑国君派祭足去慰问周桓王。

“周郑交质”、“周郑交恶”、“周郑之战”都表明周天子的地位一落千丈。周天子竟然降低到和一个诸侯国去交换人质,并任人将麦子、谷物抢去,和一个诸侯国发生战争,反映了周王室的衰弱。郑国在战胜的情况下,不敢追赶,当天晚上又去慰问天子,表明自己的臣国身份。周天子虽然衰微,但名义上仍是天下的共主。

春秋时期,周天子的地位大大衰微。在这种形势下,春秋时期的社会发生大动荡,周边少数民族乘机入居中原。中原地区的动乱,给边邑地区创造了发展的机会。当时的楚、齐、晋、秦分别从南、东、西北、西部等发展起来。《国语·郑语》曰:“及平王之末,而秦、晋、齐、楚代兴,秦景、襄於是乎取周土,晋文侯於是乎定天子,齐庄、僖於是乎小伯,楚蚡冒於是乎始启濮。”这四个诸侯国利用地处边陲的有利条件,迅速发展。秦霸西戎,齐威东方,晋吞西北,楚强江淮,相继称霸。

诸侯各国为了保住自己的优势地位,相继采取措施,寻找策略以巩固自己的权力。但由于某些诸侯国君如齐、晋等,顾此失彼,使君权旁落,被异姓贵族谋篡,并作为惨痛教训在新建诸侯国中引起警惕;而有些诸侯国君如楚、秦等却始终关注自己手中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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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国争霸

齐桓公称霸

齐桓公的霸业,齐是山东北部的一个诸侯国。西周初年,太公望受封齐国,采取“益贤尚功”的政策,“通商工之业,便渔盐之利”,春秋时期,齐成为一个诸侯大国。

齐桓公 ( 公元前 685 年~公元前 643 年 ) ,不记射钩之仇,以管仲为相,治理齐国,在政治、军队、经济制度方面进行一系列的改革,齐国政治出现一个蓬勃发展的局面。管仲改革的内容主要有:

所谓“国”,指齐国的国都。自西周以来,周王室及其所属诸侯国皆有国都、鄙野的区别。在国都居住的人称为“国人”,包括贵族和平民,由统治者的族人组成。他们可以接受教育,学习军事等。所谓“鄙野”,是指广大被西周王朝征服部族的居地。这些征服的部族称为“野人。”野人没有兵役,只有劳役。管仲改革,严格了国都、鄙野的界限。《国语·齐语》记载,管仲把齐国辖地分成“国”和“野”两部分。即“叁其国伍其鄙。”所谓“叁其国”,即在“国”中设置二十一个乡,其中工商之乡六个,士乡十五个。十五个士乡被分成三个部分。

士乡的编制是:每五家为一轨,设轨长;十轨为一里,设里有司;四里为连,设连长;十连为一乡,设乡良人。这种编制是军政合一的编制。每轨五家,每家出一兵丁,故五人为伍,由轨长帅之;每十轨为一里,共五十人为一小戎,由里有司帅之;十连为乡,每乡有二千兵士为一旅,由乡良人帅之;五乡共有兵丁一万人,为一军,由军帅帅之。齐国共有三军,有中军之鼓,由君亲自帅领;另有国子之鼓、高子之鼓,由国、高二氏帅之。

士乡是军政合一的地方行政编制。管仲令士乡,五家祭祀同福,死丧同恤,祸灾共之。人与人,家与家居处相连,世同居,少同游,大家彼此熟悉,故夜战声相闻,昼战目相识,居同乐,死同哀,彼此相亲;故守则同固,战则同强。天下大国莫之能御。

六个工商之乡 ( 工乡、商乡各三 ) ,不服戎役。

管仲在“鄙野”中推行“伍其鄙”的制度。管仲把齐国的鄙野分为“五属。”其编制是:每三十家为一邑,设邑有司;每十邑为一卒,设卒帅;十卒为一乡,设乡帅;三乡为县,设县帅;十县为一属,设属大夫。齐国鄙野,共有五属,设五个属大夫,同立五正,在属大夫之下,共治属中之事。鄙野之中,只有政令,而无军令。鄙野之中没有军事编制,“野人”只服劳役,不服兵役。

管仲定国都、鄙野之制,使士、农、工、商分居,不许杂处。士居士乡,使其生活清静安逸,学习礼义,孝父母,忠国君等;工居工乡,互相学习技巧,审时节用,相陈以功,由管府管理;商居商乡,监其乡之资,以知其市之贾,相语以利,相示以赖,相陈以知贾;农居于野,安心耕田,不见物思迁。管仲改革,国野分治,使士之子恒为士,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农之子恒为农。处士,使就闲燕;处工,使就官府;处商,使就市井;处农,使就田野。士、农、工、商,各居其处,不准迁徙,有严格的规定。

自齐桓公开始,中国有了最早的上计制、三选制和书伐制。

上计制度,即每年正月,令“国”中的乡大夫和“鄙野”中的属大夫到国都向国君报告其乡、属中的政务。齐桓公亲自听问,对那些“寡功者”,即地方政务治理不好的官员进行谴责,对治理好的官员进行褒奖。

书伐制是对官员升黜的一种制度。书伐制就是齐国的各级长官每至一年则书其所管辖的官员在治理国家政务中的政绩和功劳,选其中的贤能之人而用之。被选的官员必须有美好的德行,审慎待时,劝民农耕,阻止那些诽谤朝政的议论,弥补不善官员的缺政,书伐制实际是一种考功制度。齐桓公说:“有人居我官,有功休德,惟慎端悫以待时,使民以劝,绥谤言,足以补官之不善政。” [3] 按照官员的政绩,国君予以升迁。

三选制,《国语·齐语》韦昭注曰:“三选,乡长所进,官长所选,公所訾相。”就是先由地方官乡大夫推荐那些卓有政绩的官员;齐桓公把官员召进朝中,通过和他谈话,询问朝政得失,国家大事等,观察他的品质和能力。如果此人真可以辅助其上司成就政事,即可委以重任,升之为“上卿之赞”,即辅助上卿的官员。

齐桓公、管仲改革,建立完整的地方行政机构和较为系统的官员选举制度。这种选官制度破除了世袭贵族的优越地位,打破了西周以来任人惟亲的原则,把任命官员的权力集中在国君手中。如齐桓公所说:“有人居我官。”这些由国君直接委任的官员,相对世袭为官的贵族更容易为国君所控制。

上计制、书伐制和三选制的实行,使齐国官员必须定期检查自己的政绩,忠于职守,勤于政事,不敢怠惰。《国语·齐语》云:“国子、高子退而修乡,乡退而修连,连退而修里,里退而修轨,轨退而修伍,伍退而修家。”“政即成,乡不越长,朝不越爵,疲士无伍,疲女无家。夫是,故民皆勉为善,与其为善于乡也,不如为善於里;与其为善於里也,不如为善於家。是故士莫敢言一朝之便,皆有终岁之计;莫敢以终岁之议,皆有终身之功。”齐国对贤者升迁晋用,劣者罢黜治罪的选官制度,使官员们克尽职守,忠于国君;平民皆勉为善,孝悌忠义,为齐国国君的治理,奠定了一个非常有利的社会基础。选官制度的改革,使齐国政治休明,空前强盛。

春秋时期,周王室衰微,戎狄内侵,给华夏诸国带来极大的威胁。《左传·僖公十一年》载:“扬拒、泉皋、伊、洛之戎同伐京师,入王城,焚东门。”蛮夷戎狄“逼我诸姬,入我郊甸。”在这种情况下,中原诸国就希望有一个强有力的霸主国出现,作为他们的支柱和靠山,并保护他们不受戎狄的侵犯。但当时周天子日益衰微,无力担起这一重任。周天子虽然保留着天下“共主”的名义,实际却失去了“共主”的作用。而经过改革的齐国则国势日强。

齐国位于山东半岛中部偏东,其东南部有莱、莒、徐夷、吴、越等国。这些国家不服从齐国,对齐多有骚扰。齐桓公对这些国家进行征伐,“一战而帅服三十一国”,从而稳定了齐国的后方。

春秋初年,楚在江汉流域兴起,使江汉小国率服,并且把进攻的矛头指向中原地区蔡国、郑国等,引起了郑国的恐惧。公元前 656 年,齐桓公率齐、鲁、宋、曹、卫、郑、许、陈等八个诸侯国军队南下攻楚。楚成王在八国军队的声威下有些胆怯,派使者到齐国军中说:“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 ? ”管仲对曰:“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供,无以缩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对曰:“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供给 ? 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楚成王一面承认不对周王室贡纳是不对的,答应今后一定向王室纳贡;另外又派屈完到齐师去谈判。齐桓公陈兵召陵 ( 今河南省偃城东 ) ,与屈完一起观兵,耀武扬威地说:“以此众战,谁能御之 ? 以此攻城,何城不克 ? ”对曰:“君若以德绥诸侯,谁敢不服 ? 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众,无所用之。” [4] 齐桓公对楚国优越的地理环境和强大的军事力量也是不敢轻视的,只是使楚答应“丝贡于周而返。”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召陵之盟。”

齐桓公南下兴兵问楚,阻止了楚国的北进。此后,楚成王、楚穆王、楚庄王等几代楚君都把进攻的矛头转向了楚国东北方向的江淮平原,而暂时放弃了对郑、陈、蔡的进攻。召陵之盟使楚国吞并北方的野心有所收敛,迫使楚国在表面上承认对周王室的臣服,并在华夏诸国中创立了一个共同对楚的先例。

公元前 651 年,周王室使者宰孔周公与齐、鲁、宋、卫、郑、许、曹会盟于葵丘 ( 今河南省兰考县东 ) ,因齐桓公定天子之位有功,周襄王派宰孔代表天子赐齐侯胙。胙,即宗庙祭祀所用的肉脯,只赐同姓祭祖,以求祖先赐福。周襄王将胙肉赐齐桓公,是给予齐国的荣耀。齐国的霸业达到顶峰。

晋文公称霸

晋国是周成王弟叔虞的封国,初封在唐 ( 今山西翼城县南 ) 。初封之时,晋国并不是一个太重要的诸侯国。据《史记·晋世家》记载:周灭唐后,周成王削桐叶为圭以与叔虞,“於是遂封叔虞於唐。唐在河、汾之东,方百里,故曰唐叔虞。姓姬氏,字子之。”晋国初封时还很小,不过方百里之地。

晋文公重耳在即位之前,曾在外流亡十九年。流亡期间,跟随重耳身边的有赵衰、狐偃、咎犯 ( 重耳之舅 ) 、贾佗、先轸、魏武子数十人。这些人在逃亡中为重耳出谋划策,同甘共苦,服事重耳。十九年之中,历尽千辛万苦,重耳终于回到晋国即位,是为晋文公。《国语·晋语四》载:晋文公“弃债薄敛,施舍分寡,救乏振滞,匡困资无。轻关易道,通商宽农。懋穑劝分,省用足财。利器明德,以厚民性 ( 生 ) 。”晋文公明察善任,大臣荐贤不妒,君明臣和,上下一致,同心协力,可谓人才济济,从而出现振兴图强的政治局面。

晋文公也像齐桓公一样打起“尊王攘夷”的旗帜。公元前 636 年,狄师伐周王室,大败周师,周襄王逃亡郑国,处于汜 ( 在今河南荥阳县一带 ) 。狄师据王畿温 ( 今河南温县一带 ) 。晋文公率兵勤王,驻军阳樊 ( 今河南济源县东南 ) ,以右师围温,左师迎王,将周襄王送回王都,杀掉了勾结狄师攻王的大叔带。周襄王赏晋国“以阳樊、温、原、欑茅之田。晋於是乎启南阳。” [5] 南阳,《水经·清水注》引马融曰:“晋地自朝歌以南至轵为南阳。”即今河南省温县、济源一带,因其地在黄河以北,太行之南,故晋国称之为“南阳。”晋国占领了南阳,控制了从汾水平原通向中原的太行山口,使晋国成为一个进可攻,退可守,“表里山河”的战略要地,对晋国的向外发展,中原称霸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晋国攘夷狄、定王室之乱,也大大提高了晋在诸侯国中的地位。

晋文公称霸,城濮之战具有决定意义。公元前 633 年,楚军围攻叛楚附晋的宋国。宋向晋告急。晋国非常重视,认为:“取威、定霸,于是乎在矣”,“战而捷,必得诸侯,若其不捷,表里山河,必无害也。” [6] 晋国进行了充分的作战准备。

公元前 632 年,晋、楚双方在城濮 ( 卫地,今山东省旧濮县南七十里有临濮城, 1956 年并入河南范县 ) 会战。城濮之战,晋军一战而胜。《史记·楚世家》云:“晋焚楚军,火数日不息。”晋军大获全胜,晋除歼灭大部分楚军外,还俘获了楚驷介百乘,徒兵千人。晋国向周天子献楚俘。

城濮之役,阻止了楚向北的发展。晋、楚争霸约百年,楚国虽多次想打开进攻中原的道路,却一直未能如愿。城濮之役后,北方国家形成一个以晋为核心的稳定的集团,成为阻止楚国北上的劲敌。

同年五月,晋文公召齐、鲁、蔡、陈、郑、莒以及周天子,会盟于践土 ( 今河南原阳县西南 ) 。原来臣服于楚的陈、蔡、郑、鲁等国倒向晋国,接着,曹、卫又被征服。是年冬天,会盟于温。晋文公继齐桓公之后,成为北方中原诸侯国的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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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穆公称霸

秦在西周时期仅是一个西垂大夫。西垂,在今甘肃天水一带。

周幽王被犬戎杀于骊山之下,秦襄公 ( 庄公子 ) 将兵救周,又护送周平王东迁。周平王即封襄公为诸侯,秦开始建国,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周平王还赐秦以岐、丰之地,曰:“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 [7] 《史记·封禅书》说:“秦襄公既侯,居西垂。”

秦宁公时 ( 前 715 ~前 704 年 ) 又从 氵开 渭之会 ( 今陕西眉县附近 ) 徙居平阳 ( 今陕西岐山县以南 ) 。

秦武公 ( 前 697 ~前 678 年 ) ,“十年,伐邽、冀戎,初县之。十一年,初县杜、郑,灭小虢。” [8] 邽、冀在今甘肃天水、甘谷一带,杜、郑约今陕西长安县一带,在原来的周王畿之内,小虢亦在陕西。秦武公初建秦国县制,并在陕西逐步稳定发展。

秦德公时 ( 公元前 677 ~前 676 年 ) ,初居雍城 ( 在今陕西凤翔县 ) ,建立大郑宫。秦国政权日趋巩固,梁伯、芮伯等小国国君皆来朝秦。梁在陕西韩城南,芮在陕西大荔县境内,是靠近黄河西岸的两个小国。秦国西起甘肃东部,东至华山,控制整个渭水流域。

公元前 627 年,晋文公死去。同年,秦国伐郑,郑国商人弦高得知,一方面“以乘韦先,牛十二犒师”, [9] 然后报知郑国。郑国有备,秦人不敢伐,灭了晋的边邑滑 ( 今河南省偃师县之缑氏镇 ) 而还。晋襄公认为这是伐丧,因此在殽 ( 今河南省洛宁县西北六十里 ) 伏击秦军,全歼秦卒,俘获其三帅孟明视、白乙丙、西乞术。后在晋文公夫人文嬴的请求下,晋国释放了秦国三帅,但从此秦晋之好,变成了秦晋世仇。

殽之战后,秦国的东进基本没有可能。秦穆公开始向西开拓。《史记·秦本纪》云:“秦用由余谋伐戎王,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天子使召公过,贺穆公以金鼓。”整个春秋时期,秦国除了在适当的时机向晋国报仇外,很少参与春秋诸侯国的盟会和战争,而是把精力放在向西部发展上。

秦国“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西戎活动的范围向西可达河西走廊的瓜州。

楚庄王称霸

楚是西周初年,周天子因其故地而封的诸侯国。春秋时期,楚在江汉流域兴起。

楚成王时期 ( 公元前 671 ~前 626 年 ) ,齐桓公称霸,率八个诸侯国军队南下攻楚,阻止了楚的北进。于是,楚成王任用令尹子文向江淮流域发展,臣服了随、唐等汉东小国,获得了长江中游的夷越之地,直接控制了江淮平原的小国。楚成王、楚庄王时期,楚灭掉江 ( 今河南息县西南 ) 、黄 ( 今河南潢川县西 6 公里有黄城为黄国故地 ) 、弦 ( 今河南潢川县西北 ) 、蓼 ( 今河南固始县东北有蓼城岗 ) 、英 ( 今安徽金寨县与霍山县之间 ) 、六 ( 今安徽六安县 ) 、徐 ( 约今安徽泗县西北 25 公里 ) 、沈 ( 今河南平舆县 ) 、顿 ( 今河南项城县 ) 以及群舒国家,包括舒鸠、舒蓼、舒庸、舒龙、舒鲍、舒龚、舒、宗、巢、桐等小国,这些小国均在今安徽霍山、舒城、庐江一带。

楚庄王 ( 公元前 613 ~前 591 年 ) 即位以后,在蒍氏之族的支持下,打败乘楚饥荒之时伐楚的庸、麋和百濮等夷戎部落方国,使西部边境得到稳定;接着,又消灭了国内叛乱的若敖氏之族,楚国王权更加巩固。

楚庄王任用孙叔敖为令尹,整顿内政,在任官制度方面,“内姓选于亲,外姓选于旧。” [10] 楚王任用最亲信的王子或宠弟来协助执政,组成政府核心集团。楚国的令尹、司马、县公、县尹等皆由公子担任,以王室近亲公子为主的新贵族代替了以大世族为主的旧贵族,掌握了楚国的政权。楚以治理政绩命官,以军功胜败论将,有严格的奖惩制度。在外交上,自楚成王开始就与秦结成联盟。秦自殽之战后,与晋成为世仇之国,楚乘机拉拢秦国,结为婚姻。秦、楚之盟结成后,与北方的晋、齐盟国成为对立的两大集团。

在国内已经稳定的情况下,楚庄王又开始积极从事其霸业的活动,灭掉群舒,重新定其疆界,并强迫吴、越与楚订盟,承认其霸主地位,接着,又迫不及待地把进攻的矛头指向中原。

北方唯一能与楚抗衡的晋国,这时正当晋灵公统治时期,君杀臣,臣弑君,处于混乱之中。晋国的混乱为楚国的北进制造了机会和条件。周定王元年 ( 前 606 年 ) ,楚庄王伐陆浑之戎,观兵于周郊,以炫耀武威。周定王不敢表示一点愤慨,反而遣使王孙满去慰问楚庄王。楚庄王乘机问周鼎的大小和轻重。周鼎是周王室权力的象征。楚庄王周室问鼎,表现了要取代周室的勃勃野心。但当时周王室虽已哀微,名义上还是天下共主,如果楚庄王对周王室采取更过分的行动,肯定会激怒北方国家,这一点,楚庄王是明白的。因此,当王孙满答以“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楚王乃归。 [11] 楚庄王还不敢对周王室轻举妄动,仅示威而已。

楚庄王问鼎周室是其向北推进的先声,紧接着,楚开始向陈、郑进攻。周定王十年 ( 前 597 年 ) ,楚庄王发兵围郑,六月,晋国前来救援。晋、楚双方在邲 ( 河南荥阳东北 ) 展开了一场恶战。

邲之战,楚军大获全胜,为楚在中原的称霸廓清了道路。楚又降服了宋国,而晋却不敢相救。《左传·襄公九年》载:“虽鞭之长,不及马腹,天方授楚,未可与争。虽晋之强,能违天乎 ? ”楚庄王时,中原的一些国家成为楚的仆从国,对楚纳贡,对楚称臣。楚国势力所及,东达吴越、齐鲁边境,北到鲁、卫、郑、宋腹地,西至秦邦,南达洞庭,横跨江淮,称霸中原,威震华夏。楚的霸业达到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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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shi 发表于 06-4-6 22:03:18 | 只看该作者
三、弭兵之会

弭兵,即停止战争的和平运动。春秋后期,争霸战争中的两大霸主国晋、楚之间曾有两次弭兵盟会,从而使激烈的争霸战争暂告一个段落。

第一次弭兵之盟

介於晋、楚两大国之间的宋国大夫华元,既与晋国执政卿栾武子有交情,亦与楚国令尹子重交好。华元得知晋楚互派使臣之事,便于是年冬天,“如楚,遂如晋,合晋、楚之成。” [12]

华元奔走于晋、楚之间,以调解晋楚的关系,促成晋楚之和。

鲁成公十二年 ( 公元前 579 年 ) ,在华元的策划下,晋卿士燮与楚公子罢、许偃在宋国的西门之外会盟。盟曰:“凡晋、楚无相加戎,好恶同之,同恤灾危,备救凶患。若有害楚,则晋伐之;在晋,楚亦如之。交贽往来,道路无壅;谋其不协,而讨不庭。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坠其师,无克胙国。” [13]

晋、楚第一次弭兵之盟非常不稳定。晋楚两国长达半个世纪所积的仇隙并非一朝一夕或一个盟约所能化解,晋楚双方在形势对自己不利时,都希望通过暂时的休战而得以调整;而当形势好转时,就会撕毁盟约,发起新的进攻。严禁不久就爆发了鄢陵之战,楚国失败。

鄢陵战后,战败国楚处在非常困难的境地,然而胜利的一方晋国也陷入危机之中。晋厉公欲乘胜消灭晋国之大族,而立其左右近臣,杀掉卻氏之族。但晋厉公杀掉卻氏后,反被栾书、中行偃所杀,晋国一片内乱。秦国又乘晋之内乱,频频出击晋国。晋国内部有大族与国君的斗争,外部强敌压境,陷入内忧外患之中。

第二次弭兵之盟

晋、楚、齐、秦等春秋大国皆有意弭兵。于是,宋国大夫向戌发起第二次弭兵运动。鲁襄公二十七年 ( 公元前 546 年 ) ,晋、楚、齐、秦、鲁、卫、陈、蔡、郑、许、宋、邾、滕等 14 国盟于宋的西门之外。盟会的主要内容是:“晋、楚之从交相见也。” [14] 即晋的仆从国要朝贡楚国,而楚的仆从国要朝贡晋国。在与会的 14 国中,齐作为晋的盟国,不朝楚;秦作为楚的盟国,亦不朝于晋。邾为齐的私属国,滕为宋的私属国,不参与盟会。

弭兵会上依然是杀气腾腾。楚令尹子木说,“晋、楚无信久矣,事利而已。苟得志焉,焉用有信 ? ”楚人衣内皆裹甲,时刻准备动用武力,以求主盟,坚持在盟会时先歃血。楚国达到目的,而在载书写名时先书晋国,第二次弭兵之盟在紧张气氛中结束。

弭兵盟会后,春秋争霸战争暂告一段落。战争相对减少了,中原小国承受的战争苦难和负担也有所减轻。然而这些小国从此以后,“仆仆于晋、楚之庭”,“牺牲玉帛,待于二境”,受到晋、楚的双重剥削。公元前 545 年,齐侯、陈侯、蔡侯、北燕伯、杞伯、胡子、沈子、白狄朝于晋;同样,鲁襄公及宋公、陈侯、郑伯、许男亦朝于楚。大国对小国诛求无时,穷征暴掠,使小国“不敢宁居,悉索敝赋,以来会时事。”《左传·昭公十三年》记,郑国大夫子产曰:“诸侯靖兵,好以为事,行理之命,无月不至。贡之无艺,小国有阙,所以得罪也。诸侯修盟,存小国也。贡献无极,亡可待也。”小国要尽其土实,重其币帛,供其职贡,从其时命,贺福吊凶,对晋楚大国承担繁重的贡献;晋楚双方以牺牲小国利益的方式达到暂时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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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shi 发表于 06-4-6 22:03:24 | 只看该作者
四、吴越图霸

吴国是周太王古公亶父之子太伯、仲雍所建之国,都于吴(今江苏苏州)。

吴由于处夷蛮之地,自太伯至寿梦共十九世而默默无闻。吴王寿梦二年 ( 前 584 年 ) ,逃往晋国的楚大夫申公巫臣因怨恨楚国,为晋通吴,教吴乘车、战阵、射御,并让自己的儿子做吴的行人,吴国自此才接受中原地区先进的文化,发展起来。晋国对吴的扶植,其意使吴牵制楚国。

晋扶植了楚国背后的吴国,吴开始进攻楚。《左传·成公七年》云:“吴始伐楚、伐巢、伐徐,子重奔命。马陵之会,吴入州来,子重自郑奔命。子重、子反於是乎一岁七奔命。蛮夷属於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于上国。”吴国在楚的背后崛起了。

当吴国兴起、咄咄逼楚之时,楚亦开始扶植吴国背后的越国,拉拢越国做为自己的同盟国,以共同对付吴国。越国建都会稽。

楚与越国联姻,并有意识地把贤能之士派往越国,教给越国先进的军事技术和作战技巧,扶植越国,其目的是为了拉拢越以对付吴国。但是,这些措施对越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春秋中后期,越国亦在我国东南地区兴起了。

越国兴起以后,不断地乘吴人伐楚之机,袭击吴国。吴国在打败楚国以后,开始报复越国。公元前 496 年,越允常死,吴王阖庐伐越,二军在欈李 ( 今浙江嘉兴一带 ) 相遇。越王勾践使死士至吴师挑战,把吴士卒的注意力吸引到死士身上,然后越全军出击,一举打败吴师。越大夫灵姑浮以戈击伤阖庐的脚指,回军途中,阖庐因伤不治而死于军中,其子夫差即位。

夫差即位后,日夜练兵,欲以报欈李之仇。勾践得知吴王夫差的情况,便先发制人而伐吴。越以无准备之兵攻同仇敌忾之吴,结果大败于夫椒 ( 今江苏省吴县太湖中有夫椒山 ) 。越王勾践及仅存的五千人被围困在会稽山 ( 今浙江绍兴会稽山 ) 上,越国基本灭亡。

勾践以五千人保栖会稽,向范蠡询问国策,范蠡认为强敌在前,危亡在即,越要想保存社稷,只有谦卑求和,卑辞厚礼以求吴王,只要越国得以保存,再图以后事。于是勾践派文种到吴求和,“请以勾践女女于王,大夫女女于大夫,士女女于士。越国之宝器毕从。寡君帅越国之众,以从君之师徒,唯君左右之。” [15] 即举国为臣妾,以向吴国求和。越又做了第二手准备,如果吴国不同意讲和,越将焚;宗庙,杀妻孥,沉金玉于江,以五千军士拼以死战。越以利害相要胁,又收买了吴国宠臣伯嚭。吴王夫差答应了越的求和。

吴王夫差破楚降越,又征伐了陈、宋、鲁、蔡等小国,志得意满,“次有台榭陂池焉,宿有妃嫱嫔御焉,一日之行,所欲必成,玩好必从,珍异是聚,观乐是务,视民如仇,而用之日新。” [16] 夫差认为自己大功已成,即可为所欲为了。

夫差为了控制北方,争夺霸业,调动大批民力,挖掘邗沟,沟通长江与淮水。即从今扬州市北起,至今淮水南岸的清江市止。从客观上说,这段运河的修建对于交通运输和两岸的灌溉都有益处,但却耗尽了吴国的民力和物力。更加上连年的战争,吴国人民怨声载道。

公元前 484 年,吴王夫差欲越陈、宋而伐齐,伍子胥苦谏不听,夫差反将子胥赐死。夫差伐齐,大获全胜。夫差认为霸业已垂手可得,就召集北方的晋、鲁等国会盟。

越王勾践自栖会稽,卧薪尝胆,国力逐渐强盛,并时刻准备进攻吴国,以雪会稽之耻。公元前 482 年,吴王夫差召集诸侯在黄池 ( 今河南封丘县南 ) 会盟。越王勾践乘夫差黄池会盟之机率大兵伐吴,吴国守臣赶快派人向夫差告急。夫差害怕消息传到会上,影响他做盟主,亲手杀死信差七人于帐幕之中。但吴国君臣的紧张慌乱毕竟被人发现,于是黄池之会草率收场。

夫差回国,向越国讲和。公元前 478 年,越国又进伐吴国。越军三战三胜,进入吴国,兵围王宫。公元前 473 年,夫差战败请和,并希望依照当年勾践栖会稽之例,“举国为臣妾”,但勾践不许。夫差又羞又气,自杀而死,吴国灭亡。

越王勾践自栖会稽,听从范蠡、文种的忠谏,“身自耕作,夫人自织,食不加肉,衣不重采,折节下贤人,厚遇宾客,振贫吊死,与百姓同其劳。” [17] 勾践苦身焦思,卧薪尝胆,励精图治,经过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于灭掉吴国,越国强盛起来。

勾践攻灭吴国,开始以兵北渡淮水,以向中原争夺霸业。越召集齐、晋等国,在徐州 ( 今山东滕县 ) 会盟。在徐州之盟会上,越仿照以往霸主的做法,向周王室致贡。周元王派使者赐勾践以胙肉,命为伯。勾践在盟会后,为了表现自己的大国霸主的风范,把吴国原来占领楚国的“淮上地与楚,归吴所侵宋地於宋,与鲁泗东方百里。当是时,越兵横行於江、淮东,诸侯毕贺,号称霸王。” [18]

越王勾践正得意之时,在越复国战争中的贤臣范蠡却不辞而别。范蠡自齐遗大夫文种以书信曰:“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

子何不去 ? ” [19] 文种见书,称病不朝,越王勾践乃逼文种自杀。于是,越国的两个最大的功臣,—遁于江湖,隐匿经商为陶朱公;—被赐死。

越王勾践死后,本来就不是太强大的越国,又失去贤能之士的辅助,於是逐渐衰落。《史记·楚世家》云:“是时越已灭吴而不能正江、淮北。楚东侵,广地至泗上。”越灭吴后,已

经对江北、淮北不能控制,而逐渐复苏的楚国,向东侵越,把疆界扩至泗上。

勾践之后,又经六世,至越王无强,时已至战国。楚威王兴兵伐越,“大败越,杀王无强,尽取故吴地至浙江,北破齐於徐州。而越以此散,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於江南海上,服朝于楚。” [20] 越国最终被楚所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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