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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笔记(朱绍侯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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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shi 发表于 06-4-6 21:54:32 | 只看该作者
三、武庚三监之乱与周公东征

周人取得了政权后,并没有完全消灭殷商国家,而是根据当时人们“灭国不绝祀”的原则,保留殷人的祭祀。周武王让纣的儿子武庚仍继承殷王位,统治殷商故地。武王又安排自己的弟弟管叔、蔡叔、霍叔驻守在殷都周围的邶、鄘、卫三国,以监视武庚,史称“三监。”周人立国未稳,强敌环视,武王为国事忧虑,常常夜不能寐。他说:“维天建殷,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不显亦不宾灭,以至于今。我未定天保,何暇寐 ! ” [9]

克商后的第二年,武王有疾,死去。成王即位,年幼,由周公代行王事。周公当时已称王,在颁布的一些诰命中,皆有“王若曰”句,如《尚书》中《大诰》、《酒诰》等。武王的弟弟中管叔最长,按照兄终弟及的惯例,他有资格继承王位。如今周公立武王子成王,成王年幼,周公自己称王执政,这引起了武王群弟的不满和猜忌。《尚书·金縢》载:“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在这种情况下,管、蔡与武庚联合作乱。武庚早有复国的野心,这时不仅联合“三监”,而且又和殷商旧地东夷的徐、奄、薄姑等方国串通,叛乱反周,局势十分严重。

管、蔡以及武庚与东夷地区的叛乱,严重地威胁了周王朝的安全。周公团结召公奭,采取果断措施,亲率大军东征。东征对巩固和奠定西周王朝起了重要作用。

《尚书·金縢》记:“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周公首先镇压“三监”,制止了流言,杀了管叔放逐了蔡叔;还诛杀了武庚,以纣王庶兄微子继承殷朝,在宋建国,史称宋国。

武庚覆灭后,周公继续东征,经过三年艰苦斗争这场动乱才告平定。

东征范围似较广阔,穷追猛打,声势达于江南。《吕氏春秋·古乐》:“成王立,殷民反,王命周公践伐之。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周公遂以师逐之江南。”周公东征至江南,可以在铜器铭文中找到旁证。丹徒出土的《俎侯夨簋》铭曰:“唯四月,辰在丁未□□武王、成王伐商图,遂省东或图。王□于俎,□□□飨。王令虞侯夨曰:‘□侯于俎。……锡土,厥川三百□,厥□百又□□□邑卅又五,□□□百又卌,锡在宜。王人□□又七姓;锡郑七伯,厥□□□五十夫;锡俎庶人六百又□□六夫。俎侯夨扬王休,作虞公丁尊彝。”“□武王成王伐商图”,即查看了武王、成王伐商的地图,把俎这个地方封给宜侯。周人的声威可能达到了江南。此器,或说是成王时器,或说是康王时器。根据铭文中“武王、成王伐商图”,此器当为康王时器,可能周王室的东征一直延续至康王。

周公东征胜利以后,彻底消灭了殷商王朝的残余势力,扩大东方境土。为了巩固周王朝在东方的统治,周公进一步营建东都雒邑和封建诸侯。周公、成王、康王时期是西周王朝稳定发展时期,“刑错四十年不用”, [10] 史称“成康盛世。”

四、营建雒邑

周王朝在灭商以后,将其兵力分为三部分:殷八师、成周八师和西六师,以保卫全国。殷八师驻在殷之故地朝歌,主要是对付殷人和东夷。《小臣 言速 簋》铭载:“揸 !( 今 ) 东夷大反,伯懋父以殷八师征东夷。”可见东夷作乱是殷八师镇压的。西六师驻守西土,拱卫丰、镐宗周之地。营建东都雒邑后,成周八师驻守在雒邑,以保卫成周。《录卣》铭曰:“王令  曰:  !( 今 ) 淮夷敢伐内国,汝其以成周师氏,戌于叶师。”“成周师氏”即周八师的师氏;《競卣》铭载:“惟白屖父以成师即东,命戌南。”成师即成周八师的省称,南淮夷的作乱则用成周八师前往征讨。

为了控制东方,威服南土,周公决定“作大邑成周于土中。”周公定鼎于郏鄏 ( 今洛阳市内郏鄏陌 ) ,在今河南境内建造雒邑。这里地处天下之中,是伊、洛、瀍、涧四水流经之地,土地宽平,千里沃野,是天然的粮仓。在它的东边,又有伊阙之险隘,是进可攻、退可守的战略要地。这样,西起周原,东至雒邑,即渭、泾、河、洛一带皆为周的王畿之地。西边以镐京为中心,是周人发祥之地,称为“宗周”;东边以雒邑为中心,是东方重镇,也是保护宗周的门户。

雒邑又分为二部分,瀍水东岸称为成周。周王朝把殷“顽民”迁到这里,严密监视。瀍水西岸修建王城,是朝会诸侯的东都。

驻在雒邑的成周八师,东可以控制东方各诸候国家,西可以拱卫宗周,南可威服淮夷,北可扼幽燕。雒邑成为周王朝的东都、东方的重镇,对巩固周王朝的统治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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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shi 发表于 06-4-6 21:54:40 | 只看该作者
五、封建诸侯

周初封建诸侯,在文王时代就已开始。文王曾封仲雍于虞 ( 约今山西平陆县东 30 公里 ) ,称之为虞仲。伐崇之后,把崇地封给虢仲 ( 仲的封国原称西虢,约在今陕西宝鸡东 ) ,后来又封了虢叔 ( 其封国称东虢,其地约在今河南荥阳县之虢亭 ) 。武王克商之前,周已开始分封了。

周公东征取得胜利,朝歌以东广大疆土皆入版图。为了巩固统治,必须大量分封亲属子弟镇抚其地。《左传·定公四年》:“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荀子·儒效》: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焉,周之子孙苟不狂惑者,莫不为天下之显诸侯。”这些诸侯都是按照形势发展和需要而次第分封的,分封也不限于武王、成王时代,康王,宣王时代,都在继续分封。

诸侯国主要可分为:同姓,即姬姓诸侯国;姻亲,即和周王朝有婚姻关系的诸侯国;先代之后,即夏商及尧舜的后裔;还有一些是原来就存在的方国部落,或在殷商末期就投靠周族,周王朝因其故地而封的诸侯国。

姬姓封国 周初,在分封诸侯国的同时,设立诸“监”,一些“监”逐渐变成侯国。分封的较大的诸侯国有:

卫国,武王少弟康叔的封国,所领封国即殷商故地,国都定在殷旧都朝歌 ( 今河南淇县 ) 。

鲁国,周公长子伯禽的封国,国都曲阜。其辖地在今山东泰山之西南。

晋国,成王弟叔虞的封国,国都翼 ( 今山西翼城县东南 ) ,其辖地在今山西西南。

燕国,召公奭子孙的封国,都于北燕 ( 今北京市东蓟县 ) 。

姬姓诸侯国还有些小的封国。《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云:“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丰、郇,文之昭也。邘、晋、应、韩、武之穆也。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这些都是文王、武王、周公裔孙的封国。

“文之昭”的封国有:

管,文王子叔鲜的封国,其地在今河南郑州附近,管蔡之乱被平后,其国湮灭,成为郐国之地。

蔡,文王子叔度的封国,其封国原在今殷墟一带,后因管蔡之乱,蔡叔流放。蔡叔死后,周公将其子封在蔡叔所流放之地,建立蔡国。国都在今河南上蔡一带。

郕,文王子叔武的封国,在今山东宁阳县北。

霍,文王子叔处的封国,在今山西霍县西南约 23 公里处。

毛,文王子叔郑的封国,在今陕西岐山、扶风一带。

聃,文王子季载的封国,不详其处。《国语·周语中》:“聃由郑姬。”韦昭注曰:“聃,姬姓,文王之子聃季之国。郑姬、郑女,为聃夫人。同姓相娶,犹鲁昭公娶于吴,亦其 女卖 姓,所以亡也。”

郜,文王子封国,在今山东省成武县东南约 40 公里处。

雍,文王子雍伯的封国,在今河南修武县西,泌阳县东北。

曹,文王子振铎的封国,在今山东定陶西北约 2 公里处。

滕,文王子叔绣的封国,在今山东滕县西南 7.5 公里有古滕城,即古滕国之所在。

毕,文王子毕公高的封国,在今陕西咸阳北毕原。

原,故城在今河南济源县西北。

丰,文王灭崇,作丰邑,武王封其弟为丰侯。《竹书纪年》载成王十九年黜丰侯,自是封绝。丰邑故城在今陕西户县东,咸阳市南。

郇,故城在今山西临猗县西南。

“武之穆”,即武王子辈的封国,主要有:

邘,武王第二子邘叔的封国,今河南泌阳县西北约 10 公里,当即其封地。

应,周武王第四子的封国。《汉书·地理志》:“父城,应乡,故国,周武王弟所封。”故城在今河南省平顶山地区宝丰县境内。

韩,武王子的封国,初封在今陕西省韩城县一带。周宣王时,大约又封在东北松花江一带。

属于“周公之胤”,也就是周公之子的封国,主要有:

凡,凡伯盖周王室卿士,食邑于凡,故地在今河南辉县西南约 10 公里处。

蒋,《通志·氏族略》认为,蒋是周公第三子伯令的封国,杜注云,在今河南固始县东北蒋集。

邢,《通志·氏族略》云:“周公之第四子受封于邢。”今河北省邢台市境有襄国故城,似即古邢国。

茅,在今山东省金乡县之茅乡,后灭于邾。

胙,据《大清一统志》云,其故城应在河南延津县北故胙城东。

祭,祭伯为王朝卿士,祭为其食邑。今河南郑州市东北有古祭亭,即其封地。

异姓姻亲封国 齐国是师尚父的封国。

陈,虞舜之后,胡公满的封国,妫姓。周初封国在淮北平原的陈,国都宛丘 ( 在今河南淮阳县 ) 。

杞,夏禹之后,东楼公的封国,姒姓。封国在今河南杞县境;春秋以后,徙鲁国东北 ( 今山东新泰县境 ) 。

宋,殷商之后微子启的封国。国都在今河南商丘市境。

会阝 , 妘 姓国,可能是祝融之后,是祝融八部之一。其封国在今河南密县东 35 公里处的曲梁乡古城角寨村。

许,姜姓国,与齐同祖。武王封四岳之后文叔于许,即今河南许昌县一带。

焦,《史记·周本纪》云:“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焦在今河南陕县南,春秋时属晋,战国时属魏。

祝,《史记·周本纪》载,武王曾封黄帝之后于祝。《春秋经·襄公十九年》“诸侯盟于祝柯”,当是该地。故城在今山东长清县东北。

蓟,武王克商,封尧之后于蓟。故城在今河北大兴县西南。

这些“先代之后”,或许原来就活动在受封国的地域周围,或许是武王时重新分封,加以认可,这些诸侯国与周王朝有臣服关系。

还有一些因故地而封的方国。这些方国一般来说,是西周王朝建立前的同盟国,在武王克商时,曾跟随一道伐商,立下战功。西周王朝建立之后,便因其故地而封,成为周的臣服国。主要有:

楚,周成王时,“举文、武勤劳之后嗣”,因楚祖鬻熊曾服事过文王,故就楚人所活动的故地封熊绎以子男之田,芈姓,居丹阳 ( 今河南浙川县一带 ) 。《史记·楚世家》记:“楚子熊绎与鲁公伯禽、卫康叔子牟、晋侯燮、齐太公子吕伋、王孙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西周的文、武、成、康之际,楚承认了西周王朝的“共主”地位,建立起对周的臣服关系。

濮,濮是一个非常古老的部族,最早活动于商王朝的东南。至今在鲁、豫之间仍留下许多濮人的遗迹。豫北有濮阳,鲁西范县有濮城 ( 此处原称濮县, 1956 年并于范县 ) ;山东鄄城县有城濮集,即《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所记载的晋、楚城濮大战之地。当然地名并不能做为唯一的依据,但许多以“濮”为名的地方存在,说明濮人确实在商王朝的东南一带活动。濮人或许受殷商的威逼太甚,或许由于别的原因而逐渐南迁到淮水流域。《左传·昭公九年》载:“然丹迁城父人于陈,以夷濮西田益之。”杜注曰:“言夷田在濮水西者与城父人。” 这条濮水旧在亳县西境,今已湮,可能因濮人曾在此居住而得名。西周时期,部分濮人可能仍在淮水流域,但大部分已迁居汉水流域,并逐渐迁至武当山一带。濮为部落之名,百濮系统包括许多部落和方国。濮曾参加过武王伐纣的战争。西周王朝建立后,濮又是臣服于周的南土方国部落,与西周关系密切。

肃慎,亦作“息慎”、“稷慎”,传说舜、禹时代已与中原有联系。禹定“九州”,周边各族“各职来贡”,东北夷即有肃慎。周初肃慎入贡“楛矢石砮。”成王、康王时,肃慎氏来朝。

西周王朝分封的大量的诸侯国,是拱卫周王室的藩屏。《左传·昭公九年》周景王让臣詹桓伯与晋说理云:“我自夏以后稷,魏、芮、岐、毕,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燕、亳,吾北土也。吾何迩封之有 ? 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亦其废坠是为。”这段话不仅说明周王朝境域的广远,而且说明了周建立诸侯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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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shi 发表于 06-4-6 21:55:03 | 只看该作者
第二节 西周王朝的政治机构与制度

一、西周王朝的政权机构

在西周的国家政权机构中,周天子,即周王,是最高的统治者。从理论上讲,周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居于宝塔式等级的顶端;但实际上,由于西周时期各种政治措施还不完善,专制主义还未形成,周天子的权力还未达到绝对专制的权威。

西周王朝的职官主要是*******:太保、太师、太傅;掌管六事之大臣,即六卿: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司士、太史等。

太保,《尚书·顾命》曰;“乃同召太保奭。”《尚书·召诰》:“太保先周公相宅。”保的地位非常显赫,既是周王的辅弼重臣,又是最高的执政官。周初的太保是召公奭。

太师,西周的太师是武官,地位非常显贵。《诗·大雅·常武》:“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诗·小雅·节南山》:“尹氏大师,维周之氐。秉国之钧,四方是维。”大师,即太师。《伯公父簋》铭文有“伯太师”,可能与太师同属一种官职。师是一种军事长官,负责指挥军队、参加战争等。《周礼》中的“太师”是乐官。古代最早的乐是军乐,配合作战、练武而进行。乐官最初亦与军事有一定关系,以后又逐渐地分职,乐官成为专门的职业,太师也在战国以后发生职务的变化。

太傅,《礼记·文王世子》云:“立太傅、少傅以养之,欲其知父子、君臣之道也;太傅审父子、君臣之道以示之。少傅奉世子以观太傅之德行而审喻之。太傅在前,少傅在后。”傅是教养太子以明君臣父子之道的官职。

以下属六卿之官职:

司马,《说文》云:“马,武也。”司马是职掌军事的长官。司马,亦有称司武。《左传·襄公元年》曰:“司武而梏于朝。”杜注:“司武,司马也。”目前发现的西周早期的金文材料中尚未见到“司马”一词。西周中晚期以后,有关“司马”的记载逐渐增多。《谏簋》铭曰:“王在周师录官,旦,王各大室,即位,司马共右谏入门。”

司徒,即司土。西周早期铜器铭作“司土”,西周晚期才出现“司徒。”司徒管理农业和田地的分配等;所管辖的职官有司虞、司林、司场、司九陂等。《牧簋》铭曰:“王若曰:牧,昔先王既令汝作司土。”可证西周时期已有“司土”的职官。

司空,即司工。空、工同音假借。司空是管理土木工程的长官。《周礼·考工记》郑玄注曰:“司空掌营城郭建都邑,立社稷宗庙,建宫室车服器械,监百工者。”司工管辖职官有司刍等。

司寇,是管理刑法的官。西周初期,卫康叔曾做过西周王朝的司寇。刑法是任何国家都重视的,司寇是西周王朝的显官。

司士,《周礼·夏官·司士》云:“掌君臣之版,以治其政令……以诏王治,以德诏爵,以功诏禄,以能诏事。……正朝仪之位,辨贵贱之等。……凡邦国三岁则稽士任而进退其爵禄。”司士是职掌群臣的考察任免,进退禄爵,以佐王之吏治的显官。

西周时期,史官是非常重要而又十分活跃的官职。西周王朝有“太史。”太史掌管西周王朝文书起草,记载国家日常政令、文件、政务,以及王的活动和言语,编订史册,并管理国家的图书典籍等。史官系列中还有“史”、“内史”、“右史”、“御史”等。

太祝,古人崇拜鬼神,凡事都要祝告祈祷,设祝官,并设太卜,以管理占卜。

西周官制逐渐完善。*******六卿的设置,使西周王朝既有辅弼天子的重臣,又有管理国家军事、土地、工程、司法、官吏升黜、文书典册、祈祷占卜的重臣。这些大臣皆为周天子所任命,又必须为周天子竭诚服务。周天子通过这些重臣去控制全国的臣民。

西周王朝的职官是世袭的。如西周初年,周公、召公二人在王朝执政,《史记·周本纪》云:“召公为保,周公为师。”周公、召公各有长子分别被分封在鲁国和燕国为国君;除此以外,周、召二公各有后裔在周王朝世袭为师、为保,亦称周公、召公。《左传》中还常见东周王室的周公、召公的活动。见于《左传》的周公、召公是西周初年武王之弟周、召二公的后代裔孙。其他官职如太史、太祝、太卜及司马、司空、司徒等官职亦是世代相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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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shi 发表于 06-4-6 21:55:10 | 只看该作者
二、西周王权的进一步神化

西周王权相对殷商王权,进一步神化。如果说殷商国王把天上的帝称“上帝”,把死去的祖先称为“帝”或“下帝。”下帝在上帝左右;而至周代,西周国王不仅把死去的祖先与天帝一起祭祀——禘祭,而且正在位的国王也把自己与天帝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周王把自己神化为天的儿子,即周天子。《尚书·召诰》云:“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元子,就是大子,即皇天上帝的大子。《释诂》云:“元,首也。首是体之大,故传言大子。”

《尚书·召诰》把周成王说成是天之元子,曰:“有王虽小,元子哉 ! 其丕能 言咸 于小民。今休,王不敢后。用顾畏于民碞。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旦曰:‘其作大邑,其自时配皇天,毖祀于上下,其自时中乂,王厥有成命,治民今休。\'“这段话的意思为:成王即位时虽然年纪幼小,但却是天之元子,他肯定能和于小民,成今之美政。王营建洛邑之政务不敢推迟,能用之士必任之,顾念下民,则美道成矣。成王是承上帝为治,躬自服行教化。周公旦说:作大邑亦是配皇天而治,则慎祀于天神地祇,则可在天下中部有这样一个美好的地方建立都邑。王既有天之成命,必获太平之美政。

周王把自己神化成天子,自出生就与众不同。《帝王世纪》云:“文王梦日月着身。”日月着身,就是王兆。周王既是天子,那么他就是皇天上帝在人间的代表,周天子治理国家和人民就是代天行命。《尚书·牧誓》武王伐纣时说:“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阙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周武王数说了殷纣王的罪行后,指出自己是“恭行天罚”,代天惩罚商纣的,从而把自己的行为神化为天命,天的意志。

西周王朝把鼎作为王权统治的象征。

鼎、簋、壶、鬲等原是古人烧饮用的炊煮器和盛水器;觚、角、爵是盛酒器和饮酒器。这些器物是人们的生活用具。原始社会时期,氏族部落中有人死去,活着的人将死者生前用过的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进行随葬,让死者到另一个世界中继续使用。由于远古的人们极度迷信,相信人死后仍然有一个魂灵存在,于是他们拿出最好的食物,盛在最好的器皿中,去供奉祖先和神祇。用以盛祭品的器皿,如鼎、簋、鬲等就被赋予神圣的含义,成为礼器。西周王朝把鼎作为王权的象征。如周公、成王“定鼎于郏鄏” ( 郏鄏在今洛阳市内 ) ,其意则为周公在洛阳建成东都,亦是周王朝的权力所在。

公元前 606 年,楚庄王伐陆浑之戎,至于雒。雒邑是周天子的国都。楚庄王耀武扬威,观兵于周疆,向周王室的使者王孙满询问:周王室的镇国之宝鼎的大小和轻重如何。以后的人们则把“问鼎”当做欲夺取权力的代名词。王孙满回答说:“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两,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桀有昏德,鼎迁于商,载祀六百。商纣暴虐,鼎迁于周。德之休明,虽小,重也;其奸回昏乱,虽大,轻也。天祚明德,有所厎止。成王定鼎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 [11] 周王把王权归于天命,而天命在德。天命未改,故鼎之大小轻重未可问,从而把周王权进一步神化。

周人“受天命”,就是接受皇天所付给的人民及疆土。《尚书·梓材》云:“皇天既付中国民,越阙疆土于先王。”周人的统治就是天命。“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君与军队皆天命之作。周王是辅助上帝统治下民的。周天子是天的儿子,是皇天上帝在人间的代表,他对国家和人民的治理代表天的意志,从而为周代王权罩上了神秘的色彩。

三、周人的宗法制

西周宗法制是政权与族权相结合的产物,是周天子巩固王权的工具。

西周王朝分封诸侯和任命职官皆以亲亲尊尊为标准。所谓“亲亲尊尊”,就是周王室根据与天子血缘的远近而确定其身份贵贱尊卑和封国的大小。在家族基础上形成的宗法制也是周王朝进行统治的重要原则。

宗法制度下,周天子的王位只有嫡长子继承。承继王位的一支应算做大宗。周天子的诸子之中除去承继王位者,其他儿子称为别子或庶子,是为小宗。

周王的庶子被分封在诸侯国做国君,国君在诸侯国中为祖。国君位由嫡长子承继,国君的别子或庶子又立为诸侯国中的大夫。大夫之家又有大宗、小宗之区别。小宗的地位依次降低,最后成为仅有薄产或没有田产的“士。”周王室这样层层分封,形成一个以亲亲尊尊贵贱为等级的庞大的贵族集团。

西周的宗法制以家族为基础,以宗统为顺序而形成。宗法制度下,大宗为尊贵,小宗相对大宗为卑贱。小宗没有资格祭祖,只有大宗才有资格祭祖。《礼记·大传》云:“庶子不祭,明其宗也。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弥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郑玄注曰:“别子,谓公子若始来在此国者,后世以为祖也。”别子,则是诸侯国的始封君,为诸侯国之祖,于周王室为小宗。

宗族是按家族的宗统为顺序排列的。宗族长是宗族的统治者,也是最尊贵者。嫡长子是继承先祖先君的宗子,所以嫡长子就是最尊贵的族长。西周王朝按亲亲尊尊的原则,以家族为基础而进行分封,分封的对象是各个宗族的宗族长。封国或封邑的土地和人民都属于宗族长,宗族的成员在宗族长的庇护下而生活。宗族长如果弃官“则族无所庇。”因此宗子像宗族的城一样,城可以庇护其民,而民也要维护城。《诗·大雅·板》云:“大邦维屏,大宗维翰。怀德维宁,宗子维城。无俾城坏,无独斯畏。”宗子与族人的关系就像城与民一样,要相互支持维护。族人要拱卫宗子,宗子庇护族人。

周王室是天下的大宗,周王是周族的宗子。周王既是国家的国王,又是天下大宗的族长;同样,西周王朝分封的诸侯国君,亦是诸侯国大宗的族长。《诗·大雅·公刘》云:“食之饮之,君之宗之。”西周是融君统、宗统为一体的国家,故西周王朝又称为“宗周。”《诗·小雅·正月》云:“赫赫宗周,褒姒灭之。”西周王朝把政权与族权有机地结合起来。

周代的宗法制度保证了嫡长子的继承权和无比尊贵的地位,当然也保证了周天子无比尊贵的王位和权力。宗法制度与继统制度相辅相成,是巩固周代王权最有力的工具。宗法制度下,周天子既是天下共主、高高在上的国王;又是天下的大宗的宗子,尊贵的宗族长。周天子的王权大大巩固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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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军队和刑罚

西周王朝自建立起,就发生各种大大小小的战争。如周文王伐犬戎、密须、耆国、崇侯等,武王伐纣、周公东征、穆王西征、昭王南征、厉王伐淮夷、宣王南征等等。西周王朝有一支强大的军队。

西周王朝的军队主要有成周八师、西六师、殷八师。西六师驻守在宗周,即丰、镐之地,以保卫西周王朝的本土。殷八师似驻守在殷商故地。成周八师驻在东都雒邑,这样东可以镇守东方的广大境域,西可拱卫宗周,南可以威服淮夷,北可扼幽燕。

西周时期,诸侯国亦有军队,但归周天子调遣,即“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诸侯国内,国君亦分封大大小小的卿、大夫、士,即诸侯国君之臣。诸侯国卿大夫有自己的采邑,采邑主有自己的族兵,即私卒家兵。卿大夫的私卒家兵要归诸侯国君调遣。

西周时期,周天子、诸侯国君、卿大夫皆有自己的军队和家兵,但卿大夫私卒,国君可以征用;诸侯国军队,周天子可以征用。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宝塔式的等级统治。西周王朝自己就有一支规模强大的军队,又加上诸侯国、卿大夫的军队和家兵,是保护周王统治的有力工具。

贵族都有自己的族兵,平时生产或习武,战时召集作战,自由人均为战士。从武王伐纣的战例分析,西周军队当由诸侯国军队和周王直属军队两部份组成,当时文武未分,并无专职军士将领,国君、卿大夫等均身兼文、武。族兵、私属平时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战时征集。兵器主要为干、戈、矛、钺、弓箭、斧等。军队中的千夫长、百夫长下面,当为什、伍组织,有戎车、虎贲 ( 勇士 ) 、甲士,还有徒卒。战斗前,往往先派出勇力之士犯敌致师,所谓致师,即冲入敌阵挑战,入敌垒,斩敌首或执俘而还。

关于西周的刑法,《尚书·吕刑》记载有:黥 ( 刺面 ) 、劓 ( 割鼻 ) 、膑 ( 即刖刑 ) 、宫、大辟 ( 杀头 ) 。 1975 年,在陕西岐山董家村出土的《 亻朕 匜》,其铭文是西周一个重要的法律文献。《 亻朕 匜》铭曰:伯扬父 ( 即法官 ) 讯牧牛,“汝敢以乃师讼”,“我义便 ( 鞭 ) 女 ( 汝 ) 千,  女”,  当为墨刑的一种。铭文又曰:“今我赦女,义便鞭女千,黜 黑 屋 女;今大赦女,便 ( 鞭 ) 女五百,罚女三百锾。”牧牛表示再也不敢诉讼师了,如再告,则鞭千,并受墨刑。在这里,牧牛是原告,师是被告,但牧牛与上司诉讼,故法官伯扬父要鞭打牧牛。上段铭文说明西周时已有鞭笞、罚金、墨刑。

古代兵刑不分,如《国语·鲁语》曰:“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说明动用甲兵征伐亦是惩罚用刑的一种形式。

五、西周王朝的田制

西周时期的土地制度主要是井田制和爰田制。

井田制是新石器时代晚期开始萌芽,在冲积平原上逐渐出现的一种田制。有人曾怀疑它的存在,并提出《周礼》一书是伪书的观点。徐中舒先生举出了大量的先秦典籍的记载,证明了我国古代井田制度的存在。关于井田的井,《周易·井卦》云:“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往来井井。”井是邑的基本组织,“四井为邑”,“改邑不改井”,是指井和四井为邑的组织都不改,仅以此井改属彼邑,或以彼井改属此邑,故“无丧无得”,“往来井井”,与《荀子·儒效篇》中“井井兮其有理也”的“井井”一样,都是以井田形容整齐划一、有条有理的样子。古代必有豆腐干式的井田存在,才有“往来井井”和“井井有理”的词句。

耕字偏旁从井,《说文》云:“耕从耒、井,古者井田,故从井。”耒是殷周两代主要的生产工具,用于刺土深耕。耕从耒、井,说明井田是古代平原低地沃土普遍存在的制度。

甲骨文中绝大部分“田”作田猎讲,其为农田之“田”则写为“囲”,说明古代井田存在的事实。《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楚国土地共分九等,在衍沃肥美之地才有井田,称为“井衍沃”,只有在平原地区才实行井田制。关于井田制,《孟子·滕文公上》云:“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意思为,方一里为一井,每井九百亩,在中间的一百亩为公田,其他八家,每家一百亩。公田为八家共同耕种,待公田上的农事做完后,才开始做私田上的农活。

周部族从我国西部兴起,西部黄土高原实行的是换耕的爰田制。这种爰田制是人类社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制度,从不定期抛荒到定期轮休耕作。把田分为休耕的田,休耕二年后新耕的田,休耕三年后的田,进行轮换耕作,称为爰田制。而井田则是年年都可以耕种的田。

先秦的史籍记载表明,西周时期井田制和爰田制下耕作的每一个劳动者都可以分到百亩上田,或百亩以上的中下田,这份土地归他个人占有,收获也归个人享用。但这些劳动者要无偿地为统治者耕种公田,故《诗·小雅·大田》有“雨我公田,遂及我私”的记载。

《孟子·滕文公上》记载:“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周人的“彻法”,就是让西周每人百亩份田之外,再为统治者无偿耕种十分之一的“公田”。周人耕种的“公田”,又叫“藉田”。“藉”,是借民力耕种的意思。

西周晚期,藉田制下的矛盾日益暴露,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无田甫田,维莠桀桀。”藉田无法维持了。《国语·周语上》云:“宣王即位,不藉千亩。”韦昭注曰:“藉,借也,借民力以为之。”《诗·周颂·载芟序》郑氏笺云:“藉,之言借也,借民力治之,故谓之藉田。”《风俗通·祀典》云:“古者使民如借,故曰藉田。”由以上解释可知,宣王“不藉千亩,”就是不再借民力耕种。周宣王废止藉田。

《礼记·王制》载:“田里不鬻”,有人据此认为西周土地不能买卖。《礼记·王制》出自汉代人之手,有许多理想化的成份。其实,西周土地关系非常复杂,应从平民和贵族的不同情况去考察。从金文中可以看出,西周土地有转让和交换的现象。

1975 年岐山董家村发现的裘卫四器,为研究西周中期的土地转让制度,提供了重要资料。“裘”的本意是皮衣,在这里是官名,即《周礼》中的“司裘。”“卫”是人名。裘卫,即是掌管皮裘的官员,名叫卫。四件裘卫铜器的铭文记载了裘卫转让土地与土地诉讼的事实。

《卫盉》铭文载:“惟三年三月既生霸壬寅;王称旂于丰。矩伯庶人取堇章于裘卫,才八十朋,厥贾其舍田十田。矩或取赤虎两,麀贲两,贲 韦合 一,才廿朋,其舍田三田。”意思是,裘卫拿出觐章 ( 玉制品 ) 、赤色虎皮等两批东西,共换回矩伯十三田的土地。

《五年卫鼎》铭文的大意是:裘卫向邢伯、伯邑父、定伯等宰辅人物告发,邦君厉与他之间发生了土地纠纷,经过一番审讯,派三有司 ( 司徒、司马、司空 ) 到实地勘察,划定田界,裘卫以“田五田”,交换邦君厉的“田四田。”这种现象都说明,西周时期,土地与其他物品一样,可以进行实物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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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敬天保民思想的出现

西周王朝以小邦周打败了大国殷,这在西周贵族的思想中激起了强烈地反响,使他们反思。《尚书·召诰》云:“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夏、商王朝灭亡的原因是西周贵族经常讨论的问题。周天子认为他们自己是天帝派到人间的王,而殷商国王也是天帝派来的,殷商为什么会灭亡呢 ? 西周贵族认为,天选择敬天有德者做天子,付给他土地和人民,要天子代天保民;如果天子不能保民,天就会降灾,就会易“天命。”《召诰》还说:“相古先民有夏,天迪从子保,面稽天若,今时既坠厥命。今相有殷,天迪格保,面稽天若,今时既坠厥命。今冲子嗣,则无遗寿耇……知今我初服,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这段话意为,古先民之王夏禹能敬德,天道从而保佑夏王朝的平安执政,禹亦面考天心而顺之;桀弃禹之法而坠天命;殷王朝亦是背弃了天命;只有我尚在幼冲的成王,初理政,宅新邑,敬德保民,求天予以永命。

周天子代天保民,则天命永在;反之,则易天命。周天子是否敬德保民,有什么标准呢 ? 天要看民的意志。《尚书·泰誓中》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酒诰》云:“人无于水鉴,当于民鉴。”《尚书·召诰》云:“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西周国王认为,只有敬德保民,才能使王权巩固和稳定,受天永命。

西周初年的文书诰命中,贯串了西周贵族的保民思想。王国维《殷周制度论》中说:周人“其所以祈天永命者,乃在德与民二字。……文、武、周公所以治天下之精义大法,胥在於此,故知周之制度、典礼实为道德而设。”《尚书·康诰》记载,周公在建成东都洛邑后,对康叔及侯、甸、男邦、采卫等四方诸侯说:“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厥民。”周公所说话意为,我们英明无比的文王之所以战胜大殷王朝,主要在于我们能明德慎罚,成其美政,且上闻于天帝。天帝认为我们做的很好,才授文王以大命,推翻商纣,承受了天命。

周公又谆谆告诫康叔,要记住文王的教诲,学习殷朝先哲王,用康保民,使天帝知晓。周公说:“今民将在祇乃文考,绍闻衣德言。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汝丕远惟商耇成人,宅心知训。别求闻由古先哲王,用康保民,弘于天,若德裕乃身,不废在王命。” [12] 周公希望康叔不要贪图安逸,对民宽宥,不杀无辜,这样天帝才能保佑周王朝。周公教诲的宗旨在于敬德保民,在于维护周的王权。

西周王朝对德的重视,也表现在历代周王的谥号上。王有美德,则有美谥;有不令德,则用恶谥。如果说夏、商国王的名号皆以天干命名,如夏朝的孔甲、履癸;商朝的盘庚、小辛、祖甲、廪辛、武丁、雍己、祖辛等,反映夏商时期天文历法的发展。西周国王则以德行为王的谥号,如文王、武王、成王、康王、昭王、穆王、恭王、懿王、孝王等。《史记·谥法解》云:“经纬天地曰文,道德博闻、慈惠爱民曰文;刚强自理、克定祸乱曰武;安民立政曰成,安乐抚民曰康,圣闻周达曰昭,布德执义曰穆,尊贤贵义曰恭,温柔贤善曰懿,慈惠爱亲曰孝”等,这些皆为西周王朝有美谥的国王。西周王朝还有厉王、幽王等不令王,《谥法解》云:“杀戮无辜日厉,动祭乱常曰幽。”这些都是周王朝的不令德之王。

西周王朝以德行为王谥,开我国后代帝王以德为谥的先河,周王把敬德保民看作天的意志,又把自己当做体现天意的天子。天子如果不能代表天意,不能敬德保民,天就会反易天命,断绝天禄,也就是换替天子。因此西周王朝之所以敬德保民,其目的就是要维护、巩固西周国家的王权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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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shi 发表于 06-4-6 21:55:31 | 只看该作者
第三节 西周国家经济与文化

一、农业生产的发展

西周农业生产的发展已相当发达。《诗经》中的许多这方面的记载。如“丰年多黍多 禾余 ,亦有高廪,万亿及秭 ( 兆 ) ” [13] ;“黍稷茂止,获之挃,积之栗栗。其崇如墉,其比如栉。” [14] 这就是说,当时有万亿兆的高廪,有堆积如城,排比如栉的露积。又:“曾孙之稼,如茨如梁。曾孙之庚,如坻如京。乃求千斯仓,乃求万斯箱。黍稷稻梁,农夫之庆。” [15] 意思是,他们的庄稼像高高的草垛,像高大的小山,他们的黍稷稻梁,可盛千仓万箱。这些记载反映出当时的农业的丰收景象。

西周时期,主要的生产工具是耒耜。耒是木制的曲柄农具,下端有岐出而税利的木叉,用以刺地。木叉之上贯一小横木,为耦耕时踏足处。《诗经》中有“千耦其耘”、“十千维耦”的记载,说明周人农田的耕作形式主要是耦耕。古代耦耕,两人各以足踏于小横木上,推使木叉深入土中,谓之“推。”或一人用耒,一人播种配合,亦为耦耕。耒既深入土中之后,向后斜抑柄端以起土,谓之“发。”一推一发所起之土因谓之“ 土发 ”。古代的耦耕就是这样反复向后移动的一推一发。《淮南子·修务篇》说:“耕者日以退”,这就是耒耕的现象,与犁耕向前移动是不同的。耜字从耒从,原是铲锹状农具,后来像在耒的下端,安装半圆形锐利金属“犁錧”或石蚌类的刀铲。它的用法,与耒相同。耒耜虽然简单,却是可以胜任深耕的农具,远胜于鹤嘴锄和原始的犁耕或掘土棒。

农具还有钱、鎛、銍、艾等,如《诗·周颂·臣工》云:“命我众人,庤乃钱鎛,奄观銍艾。”《说文》云:“钱,铫也,古田器。”《纂文》曰:“铲之使用,即与钱同。钱特铲之别名耳。”钱即后来的小铲子。鎛,《国语·齐语》韦昭注:“锄也。” 銍,《说文》云:“获禾短镰也。”艾,通刈,略似现在的剪刀。从有关文献记载看,这些工具当时已普遍用于农业生产。

西周在休耕地的基础上逐渐地发展到自觉不自觉的农肥耕作。休耕的菑田,只是耕后不播种子,并不是不耕。《尔雅·释地》孙炎注云:“菑,始灾杀其草木也。”灾杀草木而积肥。《左传·隐公六年》载:“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菑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农夫最重要的事是除草以积肥。《周礼·薙氏》:“掌杀草,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 月黾 ( 孕 ) 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若欲其化也,则以水火变之。”《周礼·稻人》:“凡稼泽,夏以殄草而芟夷之”;《礼记·月令》于夏月下云:“是月也,土润溽暑,大雨时行,烧薙行水,利以杀草,加以热汤,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疆。”这是一种利用夏日溽暑时湿度热度以加速堆肥腐化的措施。《文选·东京赋》云:“芟夷蕴崇之,又行火焉”,就是把草堆积起来,加以火化,令浓烟蓊郁,徐徐燃烧,这可能就是古代菑田积累下来的经验。《周礼·地官·草人》曰:“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为之种。凡粪种, 马辛 ( 色赤 ) 刚 ( 土强 ) 用牛,赤堤 ( 赤黄色 ) 用羊,坟 ( 润 ) 壤用麋,渴 ( 涸 ) 泽用鹿,鹵泻用 犭亘 ,勃 ( 粉解 ) 壤用狐,埴 ( 土黄而细密 ) 垆 ( 黑刚土 ) 用豕,疆坚用蕡,轻  ( 脆也,读如剽 ) 用犬。”这可能是利用藺田为苑囿或牧场,用各种畜类粪便来改变土壤土质。从以上所述可知,周人积累经验,到晚期对于施肥似有一定的认识。但还未用人便作为肥料,古代养犬豕较多,人便为犬豕所食,不用作农业肥料。 [16]

我国自夏、商开始,在平原地区可能就有井田了。周代,较为整齐划一的沟洫制度,也在黄土高原地区逐步出现。《周礼·遂人》:“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考工记·匠人》与《周礼·遂人》所载的沟洫制度是一致的。

西周农作物的品种有所增加,具备了后世所有的主要农作物,如黍、稷、梁、菽、麦、稻等,另外还有桑、麻和瓜果之类等。《诗经》中有许多记载,《齐风·南山》:“艺麻如之何 ? 衡从其亩。”《豳风·七月》:“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篚,遵彼微行,爰求柔桑。”“六月食郁 ( 梨的一种 ) 及蕡 ( 李的一种 ) ,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 ! 七月食瓜,八月断壶 ( 葫芦 ) ,九月叔苴 ( 一种麻 ) ,采蔡荼薪樗,食我农夫 ! ”“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黍、稷、重 ( 谷类的一种 ) 樛,禾、麻、菽、麦,嗟我农夫 ! ”诗中所记虽直接反映春秋时期收获各种农作物的情景。

二、手工业生产的发展

西周的手工业比商代更为进步。手工业作坊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加强工商食官制,即由官府经营管理手工业。《礼记·月令》曰:“百工咸理,监工日号,毋悖于时。”反映出“百工”在监工的管理下进行劳动操作的情景。

西周王室非常重视手工业生产。如西周初年严禁酗酒,若有犯禁,就要杀头,但工匠酗酒则可以免罪,表明统治者要求发展手工业生产的愿望。

青铜业 青铜铸造仍是手工业生产的重要部门,而且在商代青铜生产基础上又进一步发展。在周人的发祥地周原地区发掘出许多铜器窖藏,所出铜器式样新颖,精美庄重,是西周铜器的突出特点。 1960 年在陕西扶风齐家村南发现一个窖藏坑,出土铜器 39 件,其中有铭文的 28 件,包括几父壶、柞钟、中友父簋、中义钟、白邦父鬲和中伐父甗等。同年在扶风召陈村发现一批铜器,共 19 件,其中 14 件有铭文。 1974 年扶风强家的窖藏坑出土 7 件铜器,有鼎、钟、簋等。 1975 年陕西岐山董家村的一铜器窖藏坑出土 37 件,有铭文的 30 件。 1976 年扶风庄白发现微氏家族的铜器窖藏坑,出土铜器 107 件,有铭文的 55 件。 1978 年扶风齐家村又发现 害夫 簋等一批铜器。这种现象说明,铜器是贵族的重要器物,并具有标志身份的重要作用。周王室和诸侯公室,乃至一般贵族似大多拥有大小不等的铸铜作坊和铸铜工匠。

西周铜器分布地域非常广泛,以周原为中心向四周扩展。陕西、河南、山西、北京、江苏等地,乃至东北、巴蜀等少数民族地区都发现了西周的青铜文化。西周青铜器品种数量大大增多,有礼器、兵器、乐器、工具、饰物等。

西周时期的青铜铸造业是商代青铜铸造业的继承和发展。在铸造工艺上也是一脉相承的。商周时期熔铜设备都是以木炭 ( 或木柴 ) 为燃料。熔铜炉的炉身都采用草拌泥条盘筑而成。商周时期在铸造时都是使用多片合范的泥型浇铸,铸型均烧成陶质。陶范的原料中均含有砂子、粘土和蚌壳,都经过粉碎、筛析和混料等工艺过程。这个时期还掌握了零件分铸的先进工艺。西周时期主要采取“先铸法”,也就是先铸零件,然后将附件嵌入范内和铸器铸接成一体。 [17] 1973 年秋,在河南洛阳北窑村瀍河西岸的台地上,发现一处西周前期的大型铸铜作坊遗址。在铜熔炉的炉壁上发现有残存的鼓风口,其中 T 31 H 276 · 2 保存最为完好,炉壁全周设置鼓风口 4 个,鼓风口直径在 13 ~ 14 厘米左右。《墨子·备穴》曰:“具炉橐,囊以牛皮。”古代用于冶炼的鼓风器称为“橐。”洛阳西周铸铜遗址的鼓风口遗存,表明最迟在西周前期,囊一类的冶炼鼓风器就已出现了。这座大型竖式铜熔炉,大体已具备了近代鼓风炉的雏型,充分表明当时冶炼技术已具有较高的水平。

丝织和刺绣 关于西周的蚕桑生产,《诗经》中有许多记载。《豳风·七月》记载:“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蚕月条桑,取彼斧斨,以伐远杨,猗彼女桑。”说明西周、春秋时期蚕桑生产已经提到非常重要的地位了。

1975 年陕西宝鸡茹家庄东北发现两座西周墓,其中一座是 弓鱼 伯墓。该墓有两个墓室,分属 弓鱼 伯和其夫人。在 弓鱼 伯墓中发现数量较多的玉蚕,大小不一,最大的长约 4 厘米,小的不到 1 厘米,形象生动,雕工简炼。在两座西周墓中都发现有丝织品和印痕。 弓鱼 伯墓室中发现两处,一处在一件铜叶制成的囊状物内,共两层,夹在三片铜叶内,总厚 0.3 ~ 0.35 厘米;一处附在一件铜车马器的零件上。在其夫人的墓室中发现的丝织品,附在尸骨下的淤泥土上,共三层,还有刺绣的印痕,有很鲜艳的朱红和石黄两种颜色。在另一座西周墓中也发现四块面积不等的织品。

丝织品上刺绣的印痕比较明显,采用的是辫子股绣的针法。这种针法在今天还被采用。花纹主要运用单线条 ( 一条辫子股 ) 勾勒轮廓,个别部分为加强纹饰效果,运用了双线条。线条舒卷自如,针脚边整齐,说明刺绣技术是很成熟的。

能够看得出的丝织物是平纹组织,它的奇数经丝是沉一浮一,偶数经丝是浮三沉一。即奇数经丝是平纹组织,偶数经丝是三一组织,完全循环数为四,这需要使用三片综 纟光 。这类组织在织造上的难点,是奇数经丝和偶数经丝的织缩差异很大,在一个完全的组织中,交织点相差一倍。另外,在出土的织物中,还有一种是斜纹提花织物。估计当时使用两种方法:一种是带双经轴的织具;一种是在织缩小的一组经纱上加压,待织出一定长度后,再把长出的经丝拉掉。究竟采用哪一种,很难判断。它的地纹当为左右斜纹变化组织,花纹是提花的简单菱形图案,是用提花机具织出的。在刺绣的残痕上附着红、黄、褐、棕四种颜色。红、黄特别鲜艳,用的是我国传统颜料的朱砂和石黄。红颜色可能是画上去的。当时已成功掌握了朱砂颜料的制作,并在一定范围内加以应用。

周代丝织物不仅有平纹,还有斜纹,这种组织显示了绮的面貌。这些出土材料,说明周代丝织和蚕桑已经相当发达。 [18]

煤玉雕刻 1975 年在陕西宝鸡茹家庄发掘的 弓鱼 伯墓中,出土有 200 多枚黑色的玦。黑玦结构别致,显现鲜艳的沥青光泽,在墓中埋藏近 3000 年,仍然黑润光亮。经分析,其成分是一种名叫煤玉的矿物质。这批玦所用煤玉的来源,距宝鸡不会太远。宝鸡处渭水之北,是我国主要的产煤地区之一。

煤玉雕刻是我国传统的雕刻技术的继续,有悠久的历史。在辽宁沈阳北陵附近的新石器晚期遗址,就出土过煤雕装饰品; 1956 年陕西沣西的西周墓出土过煤雕圆环; 1976 年陕西宝鸡竹园沟的西周小墓出土过煤雕的玦; 1963 年河南陕县刘家渠汉墓出土的有煤雕的小羊和头簪。

西周墓中这批煤雕的发现,说明当时已能区别煤玉与煤,并对煤玉的光泽、色彩、硬度和韧性等物理性质,有了比较深入认识。

这批煤雕品的发现对于探讨我国开始用煤作燃料的时间有重要的意义。在现代能源科学发展之前,煤是重要的燃料。过去曾认为我国开始烧煤或在汉代,或在宋代,但各说都承认我国是世界上最早烧煤的国家。宝鸡发现的这批煤玦,说明我国烧煤的时间似远在汉代之前。

从煤雕的发现,可以知道从新石器晚期至西周之间,我国劳动人民已与煤接触。所有的煤都能燃烧,而能雕刻的煤为数极少。发现煤的可燃功能,远比发现煤的雕刻功能为易,因而时间也会更早。不难想像,凡雕刻用煤都含有大量的挥发成分,温度稍高就能引燃,在长期的雕刻过程中,煤料总有可能因接近明火而燃烧,人们就会发现这种矿物普遍具有的可燃功能。因此,我国烧煤的历史有可能在西周时期就开始了。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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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建筑和商业交通

城市建筑 我国远古时期的居民在新石器时期,就已开始建筑城堡。目前考古发现的新石器时期的城堡有数十座,如河南登封王城岗、淮阳平粮台、山东章丘龙山城子崖、寿光边线王、辽宁凌源南城子、内蒙赤峰东八家等。

西周时期,城邑建筑的规模有了进一步发展。《诗·大雅·绵》记载:“其绳则直,缩板以载,作庙翼翼”,“乃立皋门,皋门有伉。乃立应门,应门将将。”这首诗说,先周古公亶父时期,周族就在岐邑用墨绳、缩板之类的工具作宗庙、筑城门了。西周以后,文王都丰,成王都镐,丰、镐成为西周王朝早期的都城。《诗·大雅·文王有声》云:“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既伐于崇,作邑于丰,文王烝哉。……考卜维王,宅是镐京,维龟正之,成王成之,武王烝哉。”即文王伐崇得胜后在丰作邑;武王又经过占筮和龟卜,在镐作邑,定为京城。

《左传·昭公四年》载:“康有丰宫之朝。”杜注曰:“丰在始平雩县东,有灵台,康王于是朝诸侯。”魏王李泰《括地志》亦云:“周丰宫,周文王宫也,在雍州雩县东三十五里。”说明丰都有丰宫、灵台等。又根据麦尊、史懋壶等铜器的铭文可知,丰都中还有辟雍、大池、湿宫等。《左传·庄公八年》载:“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那么,丰都是周文王的都邑,应有周的先祖宗庙。镐京亦应有同样的或者更大的设置和建筑。根据目前的材料,丰、镐遗址皆在陕西沣水西岸,俱已淹没,城基遗址至今尚未发现。但据勘察估计,丰邑的总面积大约 6 平方公里,镐京除被汉代挖凿的昆明池破坏以外,遗址面积还有 4 平方公里。 [20] 这是两个规模相当大的都邑。

周公东征后又作雒邑。《逸周书·作雒解》载:“城方千七百二十丈,郛方七十里,南系于洛水,北因于郏山,以为天下之大凑。制郊甸方六百里,国西土为方千里,分以百县,县有四郡,郡有四鄙。大县城方王城三之一。小县立城方王城九之一。都鄙不过百室,以便野事,农居鄙得以庶士,士居国家得以诸公大夫。凡工贾胥市臣仆州里,俾无交为。乃设丘兆于南郊,以祀上帝配以后稷、日、月、星、辰、先王皆与食。”文中所说的“丈”、“里”皆不是现在的概念,但可以看出,雒邑是一个很大的城邑,自雒邑至宗周 ( 即镐京 ) 之间有小的城邑。在大的城邑里面有王的宗庙,周王和大臣的居处,还有工、贾、胥、市臣等,实际上已具备了早期城市的特征。

1976 年在陕西岐山县凤雏村发现一组大型的西周建筑遗址,同时在扶风召陈村也发现大型的西周建筑基址群。这两处建筑遗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西周的建筑技术和水平。

凤雏村的大型建筑坐落在一个夯土台基上,布局以道、前堂、过廊、后室为中轴,东西配置厢房,形成一个前后两进、东西对称的封闭性院落。门道在南面正中,宽 3 米,长 6 米。门外,正对门道有影壁,即所谓的“屏。”门道两边有东、西塾,门内堂前为中庭,中庭两侧各有两个台阶通向东西厢房。前堂是这组建筑群的主体,堂面阔六间,通长 17.2 米,宽 6.1 米;前堂周围皆有柱子,柱穴底有砾石为柱础;前堂的台基高出周围建筑的台基。由前堂通过道到后室。后室与东西厢房都有走廊相通。在这群建筑基址中还发现两处排水管道,用陶水管套接,或用卵石砌筑。建筑物的地面和墙壁都有泥浆掺合细沙和石灰涂抹,表面光洁,质地坚硬。在房屋的堆积中发现有少量的瓦,屋顶的某些部分和屋脊等可能是用瓦覆盖的。 [21]

扶风召陈村发现的西周建筑物,已发掘建筑基址 15 处,发现有台基、柱础,台基周围有用卵石铺成的散水,很多各种型式的板瓦、筒瓦,还发现有半瓦当。 [22]

西周时期已经出现了自成院落的建筑群,庭、堂、廊、影壁的建筑都出现了,并且还有散水及用陶水管接成的排水管道,建筑相当考究。更重要的是,遗址中发现许多各种型式的板瓦、筒瓦和瓦当,说明当时已开始把瓦用在建筑上。在瓦的正面或背面都带有用以固定位置的瓦钉或瓦环,还有一种背饰雷纹的小筒瓦,制作相当精致。西周以前房顶全部盖草,西周早中期开始局部用瓦,西周晚期至东周初期大部分盖瓦,可能代表了古代建筑房顶变化的三个重要阶段。随着房顶材料的改变,梁架柱的负荷量也必然增加,召陈第 3 号基址的柱础加密,础坑加大和基部的加固,正是这种梁架结构改变的反映。

西周时期的房屋建筑,材料有很大改进,建筑规模、建筑水平较夏商时期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商业交通 西周的商业和手工业一样主要控制在官府手中,商业交换主要由官府经营,但亦有一些个体商人。《尚书·酒诰》载,西周在打败了殷商王朝以后,成王乃“大命于妹邦……妹土,嗣尔股肱,纯其艺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长,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成王许可“妹土”之民,在农事既毕之后,可以从事商贾,孝养父母。这些“肇牵车牛远服贾”的商人,似是个体商贾。

西周时期贸易还停留在实物交换的阶段。《诗经·卫风·氓》云:“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反映了以布交换丝的事实。西周时期还没有出现货币。

西周实物交换的内容主要有:各种农产品、日用品等,另外还有金属铜。金属以“孚”或“锾”为重量单位。但这里金属只是作为一般的等价物,而不是作为货币参加交换的。

西周的交换也非常便利,是时已经有了牛车、马车等交通工具。自西周王朝的都城向各诸侯国都皆有大道可通。这种大道称为“周道。”《国语·周语中》载:“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周道”两边都植上成排的树,开后代林荫大道的先河。《诗·小雅·大东》云:“周道如砥,其直知矢。”以如砥如矢来形容周道的宽、平、直。周道可容四马并行。《小雅·四牡》曰:“四牡騑騑,周道逶迤。”西周的大道可能设置有亭舍等设施,以供行人的食宿和保护道路的畅通。《诗·周颂·天作》云:“有夷之行,子孙保之。”意为岐山下有平坦的大道,周的子孙要保护好它。周道似只归贵族使用,因“小人”,即劳动者被固着在田土上,不可能使用周道。《诗·大东》曰:“君子所履,小人所视。”“佻佻公子,行彼周行。”这些从宗周至雒邑,以及到各诸侯国的大道不仅有益于西周王朝的统治,而且为商贾的远行贸易创造了条件,从而加强了各地的经济文化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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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西周时期的哲学思想

西周时期,随着民智渐开,人们已经认识到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规律,并在发展变化;还认识到事物的正反阴阳两个方面,如果阴阳不能调和,就会引起大灾难。《国语·周语上》云:“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阳父曰:‘周将亡矣。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今三川实震,是阳失其所而镇阴也。阳失而在阴,川源必塞;源塞,国必亡。”这里把山川崩震,即地震的原因说成是国家败亡的征兆,当然是一种牵强。但文中所云“天地之气,不失其序,”当失序之时,阴阳不能调和,则必引起“地震”,对自然界来说,是有道理的,但用来解释政治,则纯属附会。

《周易》是一本卜筮的书。自新石器时期起,人们就已经开始占卜,从而也出现了八卦。安徽含山凌家滩新石器时代墓地的 4 号墓中出土几件玉器,玉片中八方图像与中心象征太阳的图像相配,符合我国古代原始的八卦理论。 [23] 《周易》正记载了新石器时代以来,包括西周的卜筮理论,包含着高深的哲理。其中阴、阳相对的思想是《周易》中有名的辩证法思想,和矛盾统一对立的思想类似。《诗·小雅·十月之交》云:“百川沸腾,山冢萃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哀今之人,胡憯莫惩。”反映了当时人们已学会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自然界的事物和现实社会中政治风云的变幻以及人们命运的无常。

西周时期,人们还认识到水土等所演生之物是民所必依赖的。《国语·周语上》云:“夫水土演而民用也。水土无所演,民乏财用,不亡何待 ? ”虽然西周贵族把自然界的一切都与政治相结合,但由此也可知人们已经认识到自然的规律,以及事物之间的联系。

西周时期,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自然辩证法的思想有所发展。

《尚书·洪范》,学术界一般认为是战国时期的作品,但里面的“五行”观念可能自西周已经产生。《洪范》云:“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又《尚书大传》云:“武王伐纣,至于商郊,停止宿夜,士卒皆欢乐歌舞以达旦……。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是为人用。”由此可见,所谓“五行”,水、火、木、金、土就是五种物质的实体,它们可以滋万物,以供百姓生活所需。此时人们对水、火、木、金、土的性质已有所认识,这实际上是一种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国语·郑语》记载,西周晚期,史伯与郑桓公的谈话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它平它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古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史伯不仅把水、火、木、金、土解释成为是形成百物的原始成分,而且还认识到两个对立面只有统一,事物才能“丰长而物生之。”这种认为矛盾只有统一才能发展的思想,闪耀出朴素的辩证思想的光辉。

西周时期,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已经萌芽,虽然这株幼苗还很弱小,并与神学交织在一起,但它反映了上古时期人们对自然和社会认识的深化。

五、西周的甲骨文和金文

周人的甲骨文契刻书写的方法及风格都与殷人基本一致,说明西周王朝完全接受了殷商的文化。

1956 年在山西洪洞坊堆西周遗址中发现了有字的甲骨,后来在长安张家坡西周遗址、北京昌平白浮遗址都曾发现,但是数量都很少。 1976 年在陕西凤雏村西周建筑基址西厢房南头第二间房屋内,从一个窖穴里发掘出 1.7 万片西周时期的卜甲,其中将近 200 片是有字的,提供了许多翔实可靠的史料。 H 11 · 1 记载周人祭祀殷人的先帝文武帝乙, H 11 · 84 记载周人求佑于殷人的先帝太甲,说明周确实是殷的附属国,附属国祭祀宗主国的祖宗,这是文献史籍中没有记载的。周自古公亶父迁于岐邑,逐渐发展,周原甲骨中记载有“伐蜀”、“征巢”、“楚子来告”等,这是西周发展壮大的记录。周原甲骨 H 11 · 13 记有“既魄”、“既吉”、“既死 ( 霸 ) ”,这是周人的月相用语,安阳出土的甲骨卜辞中没有。这批甲骨文字体细小,最大的字长 8 毫米,宽 5 毫米,最小的字长 1 毫米,宽 1 毫米,许多字小如粟米,笔道细如发丝,要用放大镜才能看清,而直笔刀法刚劲有力,圆笔也运用自如,表现了契刻者熟练的技巧,不仅是研究周初历史的重要资料,也是研究微型雕刻和书法艺术不可多得的珍品。 [24]

西周时期的青铜礼器和乐器,各地发现很多,仅有铭文的即达 600 ~ 700 件。 1976 年在陕西扶风发现的庄白一号窖藏,出土铜器 103 件,有铭文的 74 件,其中铭文字数在 30 字以上的 20 余件。有 284 字的《史墙盘》是解放后出土的铭文最长的西周铜器。 1975 年扶风白家村的一座西周墓出土“伯  鼎”等有铭铜器 11 件,其中两件铭文多至有百字以上。其他地方的西周铜器,也出土许多字数较多的有铭铜器,例如北京琉璃河的燕国铜器,河北元氏西张村的邢国铜器以及江苏丹徒烟墩山的《俎侯簋》等等。这些铭文契刻在铜器上,内容多是表彰贵族们的功勋,为研究当时的历史和社会状况,提供了极为难得的第一手文字材料;对研究西周铜器的确切断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近出土的西周有铭铜器——《利簋》和《何尊》,具有很重要的史料价值,分别记述了武王克商和营建洛邑两件大事,这在西周金文中均属仅见,证实了古代典籍的有关记载。 1954 年江苏丹徒出土的俎侯簋,有铭文 126 字,记载了原处西部地区的虞侯夨被赏赐土田、人民和弓矢等物的情况,提供了有关分封制度的丰富史料。该器似作于康王时期。

在反映西周史实的金文资料中,庄白窖藏所出的史墙盘尤为难得。作器者墙世代充任史官,所作盘铭概括地叙述了西周前期的重要史实以及史墙家庭的事迹。书体工整秀丽,文字精练简要,并且有许多语句用韵,既是学术价值较高的史料,又可视为古典文学的佳作。这样纵论古今的西周金文,还是第一次发现。盘铭前半部一百多字,颂扬文、武、成、康、昭、穆、恭七代周王的功德,每代周王评价几句,讲的都是最主要的业绩。这些记载可以同现存史籍相互印证,并能补史不足。盘铭的后半部是史墙自记的家史。史墙第一代高祖在商朝末年居微国;周灭商后,作为微国史官的第二代列祖来见武王,由周公安置在岐周;此后是乙祖、亚祖、祖辛和文考乙公,传到史墙已经是第七代了。他们从事垦殖,勤于稼穑,深得周王宠信。多数学者认为,微氏家族是商王微子启的后裔,亦有学者认为是武王伐纣时,《牧誓》中所提到的微国的史官,目前尚无定论。 [25]

岐山县董家村发现的裘卫四器,为研究西周中期的社会经济状况,提供了重要资料。另外,还有一些铜器铭文,记载关于军事、诉讼、册命、赏赐等,对研究西周历史、政治制度、社会风俗都有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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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文、历法

自原始社会起,人们就开始观察天象,以适应田猎和农业生产的需要,开始了对天象的研究。西周时期,天象研究进一步发展,开始对恒星进行观测,并给许多恒星命名,如《诗经》中出现许多星座的名字。《豳风·七月》中记有火星,《召南·小星》中记有参星、昴星等。

西周时期,人们对日食也开始观测,如《小雅·十月之交》:“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彼月而微 ( 幽时不明 ) ,此日而微,今此下民,亦孔之哀。”“彼月而食,则维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 ! ”这首诗似作于周幽王时期,此时对日食、月食已有较多记录。

西周仍然以 365 天为一年,已有明显的春、夏、秋、冬四季。如《诗·豳风·七月》中有“春月载阳”的句子。又《小雅·四月》有:“四月维夏,六月租暑”、“秋日凄凄”、“冬日烈烈”等,春、夏、秋、冬四季已全部区分开来。并将一年分为 12 个月,每月分为四个阶段。王国维《生霸死霸考》一文认为,每一个月分为四份:从 1 日到 7 、 8 日止,称为初吉;自 8 、 9 日至 14 、 15 日止,称为既生霸 ( 魄 ) ;自 15 、 16 日至 22 、 23 日止,称为既望;自 23 日至于月底晦,称为既死霸。生霸、死霸的意思是,自 8 、 9 日开始,月虽未满,而未盛之明,则已开始渐生明亮;而自 22 、 23 日以后,月虽未晦,但其明亮渐死,实际就是一个上弦、下弦之分。始生之明既死,故称为既死霸。

另外还有“哉生魄”、“旁生霸”、“旁死霸”等名。“哉生魄”为 2 日或 3 日,汉代以来成为定说;如果“既生霸”为 8 日,则“旁生霸”为 10 日;如果“既死霸”为 23 日,“旁死霸”当为 25 日。

在计算具体的日期方面,仍沿用殷代的甲子记日法,如《虢季子白盘》铭云:“惟王十有二年正月初吉丁亥”;《伯吉父盘》铭云:“惟五年三月既死霸庚寅”等。

七、西周的文献典籍

西周早期就有史官。铜器铭文中有“太史。”在史官系统中,西周王朝还有“史”、“内史”、“右史”、“左史”、“御史”、“中史”、“省史”、“书史”等。史官负责王室的文书起草,策命官员、编订史册,记载国家大事,管理天文、历史、祭祀、图书典籍等。

随着文字的发展,书写工具的进步,史官成为西周王朝非常活跃而且地位很高的职官。王国维说:“史为掌书之官,自古为要职,殷商以前,其官之尊卑,虽不可知,然大小官名及职事之名多由史出,则史之位尊地要可知矣。” [26] 《周礼·春官》记载,周代史官已有分科,太史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以诏王治;小史掌邦国之志,定世系,辨昭穆;内史掌王之八柄,策命文书的副本;外史掌王之外令,及四方之志,三皇五帝之书;御史掌邦国都鄙万民之召令,以赞冢宰。《礼记·玉藻》曰:“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周礼》、《礼记》虽然成书于战国时期,但所记载的有关史官的情况可能反映了西周的部分史实。

西周的史官有名可考的有史佚、史伯、史墙等,另外,各诸侯国皆有自己的史官。这些史官是世袭的,他们可以利用职务去记载、积累大量的史料,并进行整理。西周时期留下了许多较为有据的信史。

西周流传下来的典籍主要有《尚书》、《周易》、《诗经》等。

《尚书》是流传于后世的一部上古的书,保存了不少西周和古代的历史素材。其内容包括从尧、舜、禹直至夏、商、周时期的文诰、册命等,虽然有些篇章为后世整理编撰,但却保留若干可贵的史影。《尚书》的内容非常丰富,如《牧誓》、《汤诰》、《太甲》、《盘庚》等篇反映不少商代史迹,《大诰》、《洛诰》、《酒诰》、《康诰》、《康王之诰》、《顾命》等反映许多西周的史实。《尚书》是研究商、周历史的重要文献。

《易经》是记载古代卜筮的书,亦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当时人们对一些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不理解,每在行动之前,总害怕有不好的后果,于是采用各种方式方法由巫师进行占测,并将祈问的事情和结果记载下来,这不仅反映了古代人的思想意识形态,而且还保存了丰富的史料。如《周易·既济》:“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记载了殷高宗武丁伐鬼方的战争。《易经》主要为不断结集殷末周初的有关历史,亦可视为西周传下来的史书。西周时期,文、史并不像后代那样有明显的区别,有许多作品,既有文学性,又有较大的史料价值,如一些重要铜器铭文和《诗经》的一些篇章。

《诗经》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基本上属于乐歌,收集有西周传下的诗歌。据传为孔子删定结集。其中《周颂》、《大雅》、《小雅》中的一些篇章,以及《国风》中的《周南》、《召南》、《豳风》反映西周历史事迹。《诗经》的作者主要是主要周王室派出的叫做“行人”的采诗官。《汉书·食货志》曰:“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这些诗,大部分是贵族和自由人创作的,亦有采自民间的歌谣。《诗经》是集体所作,全属歌词。

这些诗,大部分配上音乐,即能歌唱;既有非常优美的修辞,又有讲究的韵脚。有些篇章是王室用于庙堂的颂歌,如《周颂》是周人在宗庙里歌唱祖先的颂歌,《商颂》是殷商后裔宋人歌唱祖先的颂歌,《鲁颂》是鲁人歌颂祖先的颂歌,从而保存了各个时期的部分历史事实。

西周、春秋时期,歌唱诵诗风气十分盛行。正如《论语·阳货》所说:“小子何莫学夫诗 ?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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