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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笔记(朱绍侯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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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shi 发表于 06-4-6 22:03:31 | 只看该作者
五、大国争霸的实质及其历史意义

春秋时代,大国诸侯的争霸战争,是奴隶制接近衰亡的反映。齐桓、晋文提出“尊王攘夷”的口号,具有维护奴隶制统治秩序的含义。不过他们的真实目的,是要利用这一口号作为扩张领土和掠夺财富的手段。仅据《春秋》记载,在 242 年间,列国进行的战争共 483 次,朝聘盟会 450 次。这些军事行动和朝聘盟会实际上是大国对小国的掠夺。晋国规定各附属国“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 [21] ,借此从小国那里榨取财物。以鲁国为例,春秋时期鲁君朝周仅 3 次,而朝齐、晋、楚竟达 33 次之多。小国通过“聘而献物”的办法乞免于大国的欺凌,所以小国在大国之间,总是“唯强是从” [22] ,“职贡不乏,玩好时至” [23] 。鲁叔孙穆子说:“今我小侯也,处大国之间,缮贡赋以共认者,犹惧有讨。” [24] 此外,小国人民还得为大国统治者服兵役和劳役。小国对于大国科到了“无岁不聘,无役不从” [25] ,战战兢兢,不敢“忘职”的地步!有时不仅向一个大国奉献,还要同时受几个大国的宰割,所谓“牺牲玉帛,待于二境”,“敬共(供)币帛,以待来者。” [26]

尽管春秋时代争霸战争不可避免地带来种种惨祸、灾难和痛苦,但也产生了有利于历史前进的客观效果。

第一,争霸战争加快了统一中国的步伐。大国在争霸和兼并战争中,开拓了疆土。山东诸小国为齐所并,河北、山西诸小国为晋所并,江淮、汉水诸小国为楚所并,西北诸小国为秦所并,使春秋初年百十个国家,缩减成几个大国,实现了区域性的局部统一。这种集权趋势的加强,为全国的统一和中央集权制的建立,起了奠基的作用。

第二,争霸战争加速了新旧制度的更替过程。春秋时代是一个新旧制度交替变革的过渡阶段,社会上存在着开始产生的封建制与日趋没落的奴隶制之间的斗争。大国争霸战争,程度不同地打击和削弱了奴隶主贵族集团,为封建地主阶级扫清了前进道路上的障碍,有助于新势力的发展。春秋后期尤其如此。

第三,争霸战争,促进了民族的大融合。春秋时代,居住在周边的蛮、夷、戎、狄不断袭扰中原;中原霸主也以“攘夷”相号召,与之进行斗争。于是出现了空前的民族大迁徙、大交流,华夏族与其他少数民族彼此犬牙交错,杂居共处,打破了各族间固有的地域界限,为各族的交往、融合创造了十分有利的前提,从而密切了华夏族与其他各族经济文化的联系。如姜戎获得晋赐予的“南鄙之田”后,披荆斩棘,为晋的开发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山戎特有的“戎菽”(大豆),也因齐桓公山戎而“布于天下” [27] 。正由于各族人民的辛勤劳动,互通有无,相互通婚,相互影响,有力地促进了各族的经济发展和民族融合。

总之,争霸战争打破了列国的分野,逐渐泯灭了各族的界限,形成了南方以楚国,东方以齐国,北方以晋国、燕国,西方以泰国几个融合的中心。随着民族交往联系的频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社会经济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各族先后走上了封建制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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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shi 发表于 06-4-6 22:03:38 | 只看该作者
第二节 春秋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冶铁业是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新的生产部门。春秋晚期,我国已掌握了冶铁技术,并开始使用铁器。《国语·齐语》记载:管仲改革时,对犯罪的人罚之以金,“美金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鉏、夷、斤、斸,试诸壤土。”这里所说的“美金”,即是铜;“恶金”所指的是铁,齐国至少自管仲改革时期就开始使用铁器了。

湖南长沙识字岭 314 号墓出土小铁锸一件,龙洞波楚墓出土铁匕首一件,窖岭 15 号墓出土重达 3.25 公斤的铸铁鼎形器,淅川下寺墓出土玉柄铁匕首。江苏六合桥、湖南常德德山西侯马西北庄等遗址都发现铁器,有铁锸、铁锛、铁铧、铁削、铁条等。铁已经用来制造铁农具,对社会生产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这些铁制品多数是“块炼铁”,另外还有一些生铁制品。

“块炼铁”是铁矿石在较低温度 ( 约 1000 ℃ ) 的固体状态下用木炭还原法炼成的比较洁净的铁。这种铁结构疏松,性质柔软,只有经过锻造,提高性能后才能制成可用的器件。如 1978 年长沙杨家山的一座春秋晚期墓葬中发现一把钢剑,据检验是含碳 0.5% 的中炭钢制品,并经过退火处理。 [28] 这是我国目前发现的最早的块炼铁渗碳钢实物。

生铁是用铁矿石在炼炉中于高温液态下用木炭还原的产物,含碳量在 2% 以上。生铁的出现具有重大的意义,因为以生铁作为原料,可以直接铸造器件,同时,用炼炉冶炼,能大量生产较复杂的器物。

历史上,从发明锻铁,到发明铸铁,相隔很长时间。在欧洲,从发明块炼铁到使用生铁用 2500 年时间;我国使用块炼铁的时间比西方稍晚,但生铁制品的出现,却比外国早 1800 多年。 [29]

铁农具的使用不仅能大幅度地扩大耕地面积,而且使精耕细作成为可能。

与铁农具相辅而出现的是牛耕,牛耕的出现也应在春秋晚期。如《国语·晋语九》载:“夫范、中行氏不恤庶难,欲擅晋国,今其子孙将耕于齐,宗庙之牺为畎亩之勤。”这是关于牛耕的最早记载。另外,孔子有弟子姓冉,名耕,字子牛;晋国有一大力士,名字就叫牛子耕,这从另一角度说明牛耕已经出现。

牛耕的推广为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自有了牛耕,秦才能抽出更多的壮丁,积聚更多的粮食,来支持旷日持久的兼并统一战争。

二、赋税制度的发展

春秋时期,随着藉田制度的破坏,新的赋税制度产生。齐国在管仲改革时,率先采用按土地的多寡肥瘠征收贡税的方法。管仲采取“相地而衰征”的政策。

《国语·齐语》载:桓公曰:“伍鄙若何 ? ”管子对曰:“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政不旅旧,则民不偷;山泽各致其时,则民不苟;陆、阜、陵、墐、井田畴均,则民不憾;无夺民时,则百姓富;牺牲不略,则牛羊遂。”其中所说的“相地而衰征”,韦昭注曰:“视土地之美恶及所生出,以差征赋之轻重也。”

公元前 645 年,秦、晋韩原之战,晋国失败,晋国为了应付失败给人民带来的失望,开始“作爰田”,就是把土地分给人民,承认土地私有,让人们按土地占有多少纳税。

《春秋经·宣公十五年》载:鲁国行“初税亩”,进行政治经济的改制。

关于“初税亩”,春秋三传皆有解释。《左传》曰:“初税亩者,非礼也,谷出不过藉,以丰财也。”

《公羊传》曰:“初税亩,初者何,始也;税亩者何,履亩而税也。”何休注曰:“时宣公

无信于民,民不肯尽力于公田,故履践案行择其善亩谷最好者,税取之。”

《谷梁传》曰:“初税亩,初者,始也,古者什一,藉而不税。初税亩者,非正也。古者

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初税亩,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也。”

三传对“初税亩”解释得非常清楚。西周以来,周王室及诸侯国实行井田制,这是一种劳役地租的形式。鲁国实行“初税亩”,打破公田与私田的界限,按亩征税,改劳役地租形式为实物地租形式,这是对古代田制和税制的一项重大改革。这种改革可以刺激人民的劳动热情,对生产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鲁国对军事也进行改革。《左传·成公元年》载:鲁国“作丘甲。”丘,是地方基层组织作丘甲,即打破过去只有国人才能服兵役的限制,使“丘”中之民,皆可以当兵,大大地扩充了兵源。

公元前 548 年,楚蔿掩为司马,令尹“子木使庀赋,数甲兵。甲午,蔿掩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辨京陵,表淳卤,数疆潦,规堰潴,町原防,牧隰皋,井衍沃,量人修赋。” [30] 杜注:“量九土之所入,而治理其赋税。”如前所述,大夫的采邑是不出或很少出赋税的,蔿掩大规模地进行土地调查,整理赋税,当是在县邑的土地上进行的。楚将灭国得来的土地以“量入修赋”、“赋车籍马”的形式交给当地人民耕种。这种以田出赋制,是中国赋税制度史上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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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shi 发表于 06-4-6 22:03:45 | 只看该作者
三、个体工商业者的出现

春秋前期,各诸侯国继承西周以来的传统,对于手工业和商业进行管理,其控制也相对地强化。如《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在礼,家施不及国,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很明显是不准迁业。《国语·齐语》说,百工之人,“群萃而州处”,按行业集中居住,以便管理;并使其“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士之子恒为士,……故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农之子恒为农。”操同一工种的人,聚族而居,对提高技术很有好处。“圣王之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官府设有管理人员“工正”、“贾正”、“市令”等。

春秋后期,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些个体工商业者。如《吕氏春秋·召类篇》记载:宋国的卿司城子罕南边邻家的墙挡在堂前,西邻家的水注于庭下而不止。有人问子罕为什么不将其迁走。子罕说:“南家,工人也,为鞔者也。我将徙之,其父曰:‘吾恃为鞔以食三世矣。今徙之,是宋国之求鞔者不知吾处也,吾将不食。愿相国之忧吾不食也。\'为是故,吾弗徙也。”这里的“为鞔者”,很明显是个体手工业者。

春秋时期,郑国迁到中原地区,郑国国君曾与商人订立盟约。《左传·昭公十六年》载:“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藿,而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丐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恃此质誓,故能相保,以至于今。”这里与郑桓公订立盟约的商人显然不受官府控制,可能是商人的集团。这个从事商业活动的集团竞与国君订立盟约,说明其有相当的实力,不可低估。

春秋晚期,出现了富至巨万的陶朱公。《史记·货殖列传》载,“朱公以为陶 ( 山东定陶 ) 为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故善治生者,能择人而任时,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其晚年“遂致巨万,故言富者皆称陶朱公。”这里的“陶朱公”,即越国有名的政治家范蠡。他在退仕后,从事商业而致富,显然是一个大私商。

孔子的学生子贡由于经商,“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 [31]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商业贸易的繁荣,“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 [32]

我国最早使用的铸币是铜币。春秋战国时期,流行的货币主要是铜币,另外还有金币、银币。铜币可分刀币、布币、圆钱、蚁鼻钱等四种。

商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货币的大量流通,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为货币的流通创造了条件。而货币的广泛流通又刺激了商业的繁荣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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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shi 发表于 06-4-6 22:03:52 | 只看该作者
第三节 新兴贵族的夺权斗争

春秋时期,齐、晋等诸侯大国为了能在争霸战争中取得优势,采取尊贤尚功的政策,使得一些军功、事功贵族获得世袭的采邑,其势力不断壮大。当这些贵族势力膨胀到炙手可热的程度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君权与族权的斗争。新兴贵族开始夺取诸侯国君的权力。

一、田氏代齐

齐自桓公以后,霸业中衰,再也无力振兴。然而在齐国世袭的采邑制度下,有一支大族陈氏在齐国兴起。齐庄公被权臣崔杼所杀。崔杼自立为相,立齐景公为国君。齐国形成了崔杼、庆封专政的局面。崔、庆又火并,崔氏之族被攻灭,庆封执政。而此时,陈氏联合栾氏、鲍氏、高氏等大族攻庆氏,庆封奔吴。陈氏又掩护齐景公安全回到内宫。从此,陈氏之族在齐国政坛上崭露头角,日益显要。

陈氏是陈国公子完的后裔。齐桓公时期,陈国发生内乱,嫡庶争立,陈太子御寇被杀,公子完奔齐。齐桓公采取选贤任能的政策,任陈公子完为工正,即掌百工之官。公子完的后裔称陈氏,春秋末年又称田氏,从此在齐国发展起来。有如懿氏与敬仲结为婚姻时的占辞所言:“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 [33]

齐景公执政时期,聚敛无度,剥夺了齐国人民三分之二的收入。“民叁其力,二入于公,而衣食其一。公聚朽蠹,而三老冻馁。国之诸市,屦贱踊贵。” [34] 齐国人民动辄得咎,处在极端的痛苦和贫困之中。

陈氏贵族在齐国日益显要,并进而掌握齐国的政权。陈氏采取争取民心的措施,以博得齐民的支持。陈氏向齐国民贷出粮食,以大量器贷出、小量器收回的办法施惠于民,以拉拢百姓。“公弃其民,而归于陈氏。齐旧四量,豆、区、釜、锺。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锺。陈氏三量皆登一焉,锺乃大矣。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山木如市,弗加于山;鱼、盐、蜃、蛤,弗加于海。” [35] 当齐国百姓处于十分贫困的境地,陈氏的做法得到广大齐民的拥护。“民人痛疾,而或燠休之,其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欲无获民,将焉辞之 ? ” [36] 陈氏用此种方式与齐景公争民,得到齐民的拥戴,陈氏在齐国发展壮大。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载:齐景公与大夫晏婴坐于路寝。景公曰:“美哉室,其谁有此乎 ? ”晏子曰:“敢问何谓也 ? ”公曰:“吾以为在德。”晏子曰:“如君之言,其陈氏乎 ? 陈氏虽无大德,而有施于民。豆、区、釜、锺之数,其取之公也薄,其施之民也厚。公厚敛焉,陈氏厚施焉,民归之矣。……唯礼可以已之。”面对日益发展的陈氏家族,齐景公、晏婴君臣只能无可奈何地悲叹,社稷江山将会为陈氏所有,而毫无反击之力,只好自欺欺人地安慰自己:“唯礼可以已之。”

公元前 554 年,吴公子季札到北方观赏音乐,聘于齐,与晏婴为好。季札对晏婴说:“子速纳邑与政,无邑无政,乃免于难。齐之政将有所归,未获所归,难未歇也。” [37] 晏婴把自己的封邑与手中所掌的权力通过陈桓子上交,而摆脱权力的纠葛,所以后来未及于难。陈氏的势力在齐国很快达到炙人的地步。

陈氏家族在齐国迅速发展,并博得齐民的支持。但齐国还有一些大族,如国氏、高氏、鲍氏等是国君的支持者。陈桓子懂得,只有消灭这些大族,才能孤立国君。

陈桓子首先拉拢鲍氏,并造出舆论,诈称栾施、高强欲攻陈、鲍。陈、鲍两家全副武装去攻打栾、高,而栾、高正在饮酒,全然不知此事。陈桓子对鲍氏说:这些传言虽是假的,但栾、高“闻我授甲,则必逐我,及其饮酒也,先伐诸 ? ” [38] 于是陈、鲍发难,打败栾、高。栾、高战败奔鲁。陈、鲍分其室。

齐景公晚年,曾立子荼为国君,是为晏孺子,并托孤于齐国重臣国惠子、高昭子。国、高二氏在齐一直很有势力。陈乞就假装讨好国氏、高氏,另外又到处离间国、高与齐国诸大夫的关系,对大夫们说:“二子者祸矣,恃得君而欲谋二三子,曰:‘国之多难,贵宠之由,尽去之而后君定。\'既成谋矣,盍及其未作也,先诸 ? 作而后悔,亦无及也。” [39] 陈乞联合鲍氏及诸大夫以甲入以宫,遂灭国惠子、高昭子。晏儒子奔鲁。

陈乞乃派人召回了逃奔在鲁的齐公子阳生,立为国君,是为齐悼公。陈乞又借齐悼公之手杀死了在历次大族冲突中都和自己站在一起的鲍氏。在齐国出现了大族皆灭,陈氏独强的局面。

陈乞又派人暗杀齐悼公,立其子壬,是为简公。齐简公即位后,信任监止 ( 即子我 ) ,使子我为政。这当然引起陈氏的不满。

陈乞死后,其子陈常继立。公元前 481 年,陈常发动兵变,杀死监止,遂弑齐简公。陈常又立简公弟骜为国君,是为齐平公。陈常自以为相,以专齐国之政。

陈常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割齐自安平以东至琅琊,自为封邑,封邑大于平公之所食。” [40] 《括地志》云:“安平城在青州临淄县以东十九里,古纪国之酅邑。”也就是说,自国都以东十九里处,直至海边的广大田野,即今之胶东湾,全部为陈氏所有。《集解》引徐广曰:“《年表》云平公之时,齐自是称田氏。”自齐平公时,陈氏又称田氏,陈常称田常、田成子。田常为了夺取齐国之大权,必须尽诛齐国大族。《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云:“田常言於齐平公曰:‘德施,人之所欲,君其行之;刑罚,人之所恶,臣请行之。\'行之五年,齐国之政皆归田常。田常於是尽诛鲍、晏、监止及公族之强者。”田常利用所攫取的齐国刑罚之大权,为自己篡夺齐国政权铺平了道路。

齐平公在田常的专政之下,在位二十五年而卒;子积立,是为齐宣公。田常的儿子田襄子、孙子田庄子相继为齐宣公相。齐宣公在位五十一年而卒。齐平公、齐宣公在位期间没有任何权力,老老实实听任田氏摆布。齐宣公死后,其子贷立,是为齐康公。“贷立十四年,淫于酒妇人,不听政”, [41] 田庄子的儿子田和将齐康公迁于海上,“食一城,以奉其先祀。” [42] 姜齐政权彻底覆灭。

田和乃自立为齐君,国号仍定为齐,史称田和为田太公和。田氏完全拥有了齐国。

公元前 386 年,田太公和请求魏文侯 ( 此时韩、赵、魏三家分晋,并被周天子承认为诸侯 ) 向周天子说情,请天子承认田和为诸侯。周天子允许,田和正式成为诸侯国君。田氏贵族在齐国代替了姜姓贵族的统治,完成了田氏代姜的大业。

二、三家分晋

春秋后期,晋国经过君权与族权,族权之间的较量,公室衰弱,政归六卿、即智氏、魏氏、韩氏、赵氏、范氏、中行氏,形成了晋政多门的局面。又经过一翻激烈的斗争,范氏、中行氏被灭,晋国还剩智、魏、韩、赵四大家族。

赵简子死后,立其贱妾之子为族长,即赵襄子。智伯看不起赵襄子,于是两家相恶。晋国智伯是晋国最强的家族,愈加骄纵无礼。智伯要求韩、赵、魏三家各割给他一个邑。韩、魏都给了他,但由于赵襄子与智伯有怨隙,不与智伯邑。智伯大怒,遂率韩、魏以攻赵氏,赵襄子乃逃奔晋阳以保。

智、韩、魏三家攻晋阳,引汾水灌城,城中悬釜而炊,易子而食。由于韩、魏是迫于智伯的压力来攻打赵氏的,如赵氏被灭,则韩、魏也难免为智氏所并,故韩、魏怀着惴惴之心,生恐赵氏灭族,自己也遭不测。赵襄子在城中也看到了韩、魏与智伯的矛盾,于是派张孟谈夜间坠城而出,私见韩、魏,三家共谋,内应外合以攻智伯。公元前 471 年,韩、赵、魏三家共杀智伯,尽并智伯之地。晋国六卿火并的结果,范氏、中行氏、智氏灭族,韩、赵、魏三家更为强大。晋国在火并范氏、中行氏之时,智、赵、韩、魏四卿不经过晋君,共分范、中行二族的采邑,智伯得的最多,引起了晋出公的强烈不满,但晋君根本没有能力干涉。晋出公使人告齐、鲁,欲以讨伐四卿的不臣之罪。四卿恐,遂共攻出公,出公奔齐,死于道路。四卿乃立昭公之曾孙骄,是为晋哀公。是时,晋国之政皆决于智伯,晋哀公根本无任何权力。

哀公死,子柳即位,是为晋幽公。智伯已灭,晋国韩、赵、魏三家专权。幽公害怕,反而朝于韩、赵、魏三卿。晋公室只有绛、曲沃二个邑,绛为国都,曲沃为宗邑。晋国的大片辖地皆为韩、赵、魏三家瓜分。

晋幽公以乐慆忧,夜间外出,被盗所杀。魏氏宗族长斯自立为侯,称魏文侯。魏文侯又立幽公子止,是为烈公。

周威烈王二十三年 ( 公元前 403 年 ) ,周王室正式册封魏文侯斯、赵烈侯籍、韩景侯虔为诸侯。

晋烈公死,又经过孝公、静公。静公二年,韩、赵、魏三家“灭晋后而三分其地。静公迁为家人,晋绝不祀。” [43]

第四节 春秋时期的思想文化

一、春秋时期民本思想的产生与发展

春秋时期,诸侯各国统治者都看到民的作用,知道如果没有民的支持,贵族的统治就会崩溃。如卫懿公好鹤而轻民,封鹤为鹤大夫,让鹤乘只有大夫才能乘的华美的车子。公前 660 年,狄人政卫。卫懿公征发国人以御狄人。国人皆曰:“使鹤,鹤实有禄位,余焉能战 ? ” [44] 国人皆放下武器不战,狄人入卫,杀卫懿公。

有识之士看到民的力量,因此产生了重民思想和民本思想。《左传·桓公六年》云:“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於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动则有功。”《左传·庄公二十七年》云:“诸侯非民事不举。”即国君如果没有民的支持将一事无成。《左传·成公十七年》云:“若杀不辜,将失其民,欲安,得乎 ? ”《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先秦史籍中记载有关民本思想的内容,比比皆是,说明春秋时期我国思想界已经把民看得高于神了。这种重民思想相对于西周的“敬天保民”思想当又是一个进步。

齐国的思想家晏婴,多次拒绝国君的赏赐和封邑。他的一些政治主张也基本是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的。如他住的地方离市场很近,喧闹嘈杂,齐景公想给他换一处住宅。晏婴说,由于地住的离市井近,了解物品价格的贵贱,知道“踊贵屦贱”,这是齐国刑罚太重的原因,劝齐景公省刑。 [45] 晏婴说:“君民者,岂以陵民 ? 社稷是主。” [46]

《国语·鲁语上》记载:长勺之战,曹刿说:“夫惠本而后民归之志,民和而后神降之福。若布德于於民,而平均其政事,君子务治,而小人务力,动不违时,财用不匮,莫不能使共祀,是以用民无不听,求福无不丰。”这些记载也表现出神是听于民的,“民和而后神降之福。”这是一种轻天、轻神、重民的思想意识。

《左传·僖公十九年》记载:宋襄公用 曾阝 子 ( 小国 曾阝 之君 ) 为牺牲祭于次睢之社 ( 当是睢水之旁的社 ) 。司马子鱼批评说:“古者六畜不相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况敢用人乎 ? 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飨之 ? 齐桓公存三之国以属诸侯,义士犹曰薄德。今一会而虐二国之君,又用诸淫昏之鬼,将以求霸,不亦难乎 ? 得死为幸。”司马子鱼认为,用人为牲去祭祀“淫昏之鬼” ( 指次睢之社神 ) ,是失德的。民才是神之主。宋襄公如此用人祭,是不会得到庇护的,而最后是难得善终的。孔子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 ”人祭、人殉都遭到极大的遗责。

春秋时期,在有识之士眼中,民是重于神的。

民的地位也是高于国君的。齐国晏婴就认为社稷和民是重于国君的。大臣的工作是为了社稷和民,而不是为了国君个人。齐庄公因与崔杼之妻私通,而被崔杼杀死。

晏婴不从其死,说:“君民者,岂以陵民 ? 社稷是主。臣君者,岂为其口实,社稷是养。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已死,而为已亡,非其私暱,谁敢任之。” [47] 孟子亦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48] 把民看高于国君、高于社稷,这是春秋战国时期走在时代最前列的思想,表现了春秋战国时期对“民”的重视。民是国之本,这种民本思想是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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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shi 发表于 06-4-6 22:03:59 | 只看该作者
二、唯物辩证思想的产生

春秋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周天子地位下降,日益衰微,而诸侯大国迅速发展,成为霸主国,如齐、晋、楚、秦等。诸侯国内的一些旧贵族也沦为下层平民,甚至奴隶。《左传·昭公三年》记载晋国的贵族时说:“栾、 谷阝 、胥、原、狐、续、庆、伯,降在皂录。”就是说,象栾、 谷阝 等大贵族,已经降为奴隶了。又如晋国出现了公室卑弱,“政在家门”的现象,最终导致韩、赵、魏三家分晋的后果。而齐国姜氏贵族权力丧失,发生了“田氏代齐”,江山改姓的悲剧。这些史实在思想家的头脑产生了极强烈的反映。

《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记载,晋国史墨云:“物生有两、有三、有五、有陪贰。故天有三辰,地有五行,体有左右,各有妃耦。王有公,诸侯有卿,皆有贰也。……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有两个方面。事物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向相反的方向转化,这种变化反映在政治生活中,就是“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这种思想具有朴素的辨证法因素。

《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齐景公生了疥,已经一年了,还不见好,并且由疥转成热虐。有人请诛祝、史,告诉齐景公说:“今君疾病,为诸侯忧,是祝、史之罪也。”晏婴认为,景公之病不能归罪于祝,史。今齐国之政腐朽不堪,“外内颇邪,上下怨疾,动作辟违,从欲厌私,高台深池,撞钟舞女。斩刈民力,输掠其聚,以成其违,不恤后人,暴虐淫从,肆行非度,无所还忌。……县鄙之人,入从其政,偪介之关,暴征其私;承嗣大夫,强易其贿。布常无艺,征敛无度;宫室日更,淫乐不违。内宠之妾,肆夺于市;外宠之臣,僭令於鄙。私欲养求,不给则应;民人苦病,夫妇皆诅。祝有益也,诅亦有损。聊、摄以东,姑、尤以西,其为人也多矣。虽其善祝,岂能胜亿兆人之诅 ? 君若欲诛於祝、史,修德而后可。”晏婴不相信景公的病是由于祝、史祈祷不力而致,一口气尽数齐之敝政,斩刈民力之罪,规劝齐景公为政以德、以仁,可谓用心良苦,也说明晏婴不相信鬼、神的唯物主义思想。

楚昭王有疾,卜曰:“河为祟。”昭王认为:“祸福之至,不是过也。不谷虽不德,河非所获罪也。”遂不祭祀河。 [49] 公元前 489 年,楚国又出现灾异之象,”有云如众赤鸟,夹日以飞三日。”周太史认为,这是“灾异”之象,要降到楚王身上,“若禜之,可移于令尹、司马。”昭王曰:“除腹心之疾,而置诸股肱,何益 ? 不谷不有大过,天其夭诸 ? 有罪受罚,又焉移之 ? ”遂弗禜。 [50] 楚昭王不相信灾异之说,弗祭、弗禜。孔子曾赞说:“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国也,宜哉。” [51]

公元前 516 年,齐国出现彗星。按照当时的说法,彗星出现,也是灾祸的象征。齐景公赶快使人禳祭。晏婴认为,假如国君有美好的德政,还怕什么彗星 ? 反之,如果国君象桀、纣一样暴虐,违大命而乱德,那么既使祈祷又有什么用处 ? [52]

春秋时期,无神论和朴素的唯物辩证法思想皆已产生。人们认识到,任何事物都有两个

对立的方面,而且这些对立的方面是相互转化的。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永恒的。这些思想表明人们对事物、对社会认识的深化,代表当时社会的先进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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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巫术思想

春秋社会出现了朴素的唯物辩证思想和无神论的思想,但也同时存在着迷信的巫术思想。

祭祀在春秋时期非常盛行,号称“淫祀。”《汉书·地理志》云:“楚有江汉川泽山林之饶,……信巫鬼,重淫祀。”又云:“陈国,今淮阳之地。……妇人尊贵,好祭祀,用史巫,故其俗巫鬼。”信巫鬼,重淫祀,还是春秋时期许多诸侯国的主导意识。

《吕氏春秋·异宝》记载:“楚孙叔敖将死,戒其子曰:王数封我矣,吾不受也。为我死,王则封汝。必无受利地。楚越之间有寝丘者,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恶。荆人畏鬼而越人信禨,可长有者,其唯此也。”这段意为,寝丘者,人们认为不利之地,名字也恶,楚越人迷信,故人不会争。因此可长保此地。

解放前长沙子弹库发现的战国时期楚帛书,计有九百余字,分为《四时》、《天象》、《月忌》三篇。这些篇的内容就是论述天象灾异的。楚国贵族将天象灾异的学说写在帛书上,并藏在墓穴中,说明战国时期楚国巫术思想的盛行。

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有用羊判案的情况。《墨子·明鬼》记载:齐庄公有两个臣,一名王里国,一名中里徼。“此二子者,讼三年而狱不断。齐君由谦杀之,恐不辜;犹谦释之,恐失有罪。乃使之人共一羊,盟齐之神社,二子许诺。於是 氵出 洫, 扌恶 羊而漉其血。读王里国之辞既已终矣,读中里徼之辞未半也,羊起而触之,折其脚。祧神之,而槁之,殪之盟所。”中里徼从而败诉,并被触死。《论衡·里应》云:“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不触。”这种以羊断狱诉的做法,荒唐之至,应是受巫术思想的影响。

《左传·庄公二十三年》,陈公子完逃到齐国,齐桓公任之为工正。公子完请齐桓公饮酒,酒至酣。天已黑,桓公乃请以火继之而饮。公子完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公子完固然是不敢导国君侈饮而以“未卜其夜”而推辞,但春秋时期的人们在每逢大事之前要行占卜,也是当时重要的社会习俗。这种现象和习俗是受巫术思想的影响而出现的。

四、道家学说及其代表人物老子

道家学派是先秦时期重要的思想流派,与儒家思想互相补充,对中国历代王朝起过重要的作用。

道家学说的创始人是老子。《史记·老子列传》云:“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聃,周守藏史也。”《集解》引《地理志》云:“苦县属陈国。”春秋时期,陈虽为楚国所灭,但很快复国,故陈还是一个独立的诸侯国。太史公所说的“楚苦县”,是按西汉人的地理概念写的,正如他在《货殖列传》一文中所说的“南楚”、“东楚”一样。

老子是陈国思想家。他掌管周王室的图书典籍,是北方文化的代表人物,不能算做楚国思想家。老子主张“小国寡民”的治国方式。老子说:“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有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53] 这是一幅原始公社复归的蓝图,老子不满意当时的社会现象,在反对大国侵略小国的基础上,产生了恢复原始公社的理想。

老子主张“无为而治。”他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54] 统治阶级应无为,不要折腾老百姓,老百姓才能自化自正,自富自朴。老子主张天下“均平”,反对社会上出现的贫富分化,他说:“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55] 老子反对上下尊卑贵贱的礼,主张人人平等。他说:“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56]

老子反对战争。他说:“夫乐杀人者,则不以得志於天下矣。”兵者不详之器,非君子之器。” [57]

老子认为世界上有一个万物之源的本体“道。”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 [58] 道,是老子哲学思想的核心。道,本来是道路的意思,引申为法则。老子认为“道”是世界万物之源。道,是精神的。老子的哲学思想属于客观唯心主义体系。

老子思想中最光辉的部分是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他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59] 又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声音相和,前后相随。” [60] 它揭示了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包括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相互依存,是对立的统一。这是人们对世界认识深化的表现。

五、儒家学说及其代表人物孔子

儒家学说是先秦时期形成的。自西汉至清朝,它一直是封建王朝正统的理论和统治思想,是治国安邦的指导思想。儒家学说在中国历史上的影响之大、之深、之长久都是空前的。

孔子是儒家学说的创始人和奠基人,是我国伟大的学者、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学说成为封建社会的正统理论。唐宋元明清时期,儒家经典是封建社会科举入仕的必考科目。孔子被历代封建王朝尊为“大成至圣先师。”

孔子是春秋时期鲁国 ( 今山东曲阜 ) 人,名丘,字仲尼。孔子的祖先是宋国 ( 今河南商丘 ) 人,其祖籍采邑在今河南省夏邑县。孔子先祖弗父何是宋襄公的长子,没有继承国君位,让位给弟弟厉公。弗父何成为宋国的公室贵族。弗父何生宋父周,周生世子胜,胜生正考父,考父生孔父嘉。五世亲尽,别为公族,姓孔氏。孔父嘉是孔子的六世祖,在宋国被华督所杀。

孔氏在宋国衰落。孔父嘉生木金父,金父生夷,睾夷生防叔。防叔为避华氏祸而奔鲁,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纥,梁纥生仲尼。孔氏一家是避祸奔鲁的,在鲁国属低等贵族。孔子三岁丧父,家道中落,他的青少年是在贫困中度过的,故孔子说:“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 [61]

孔子自少年热爱学习,又出生在礼乐之邦的鲁国,这种良好的文化氛围孕育了孔子。孔子曾周游列国十四年,到过卫、宋、郑、陈、蔡等国,宣传他的学说和主张,晚年回到鲁国,讲学著书。 73 岁而终于鲁国。

孔子政治思想的核心是“礼”和“仁。”《论语·颜渊》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矣。”“人而不仁,如礼何 ? 人而不仁,如乐何 ? ”礼,仁皆孔子思想的核心。

礼,就是维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制。礼,是调节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制度。在礼制的指导下,国君和臣下,贵族和平民都要人为地划出等级。根据这种等级身份地位的高下,进行社会财富的分配。地位低下,自然就较少的占有社会财富。

《礼记·坊记》大约出自战国,记载不一定是孔子言论,但却反映了儒家思想。《坊记》曰:“子云夫礼者,所以章疑别微,以为民坊者也。故贵贱有等,衣服有别,朝廷有位,则民有所让。子云: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亦民有君臣之别也。”这段话正反映了礼的实质。

孔子主张以“仁”治国。仁者,爱人也。孔子要求统治者要爱护百姓,以仁政治国,反对苛政。《论语·学而篇》云:“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雍也》载: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 ? 可谓仁乎 ? ”孔子回答:“何事于仁,必也圣乎 ! 尧舜其犹病诸 ! 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孔子认为,能“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不仅是仁,简直达到“圣”的境地。

孔子主张选贤任能,主张廉政、仁政。这种仁政思想代表下层人民的利益,具有民本主义因素。

孔子对道德有极深的理解和思想,他的许多有关道德的箴言成为我国几千年恪守的原则。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夫人之道,忠恕而已矣;”“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等等。孔子所提倡的伦理道德、重义轻利、宽恕忠信、敬老爱幼、乐于进取,恭、宽、信、敏、惠等,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心态和理想人格。孔子的忧患意识和参与意识也激励着中国历代志士仁人去建功立业,英勇奋斗。孔子的伦理观念和道德观念对中华民族有强大的凝聚力。

孔子是我国伟大的教育家。他打破了西周以来“学在官府”的局面,首开私人讲学之风,使学移民间。孔子提出了“有教无类”的思想。他所教的课程主要是“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六项基本技能。孔子在教育实践中,对教学有着深刻的见解。如“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三人行,必有我师”;“温故而知新”,“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这些是我国几千年教育思想的精华。孔子在我国教育史上有崇高的地位。

六、兵家学说及其代表人物孙子

《左传·成公十三年》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战争是古代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战争中,我国学者总结战争的经验教训,研究战争的理论策略,这种学问叫做兵学。我国先秦时期研究兵学的理论有《司马法》、《孙子兵法》、《孙膑兵法》等。其中以《孙子兵法》最为有名,并具有代表性。

孙子,名武,春秋时期齐国人。孙武是齐田敬仲完的六世孙,因其祖伐莒有功,赐姓孙氏,食采乐安 ( 乐安,一说在今山东省惠民县,一说在今山东省广饶县 ) 。后来齐田氏、鲍氏为乱,孙武奔吴,以兵法十三篇见吴王阖庐,得到吴王的赞赏。

孙子主张战争必须是有道之战,方能取胜。他认为,战争必须“唯民是保。” [62] 不用战争的方式,而达到和平,这是战争的最上策。《孙子兵法·谋攻篇》云:“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即战争不以攻破敌的国家、歼灭军队为目的。战争的目的是通过战争达到和平,因战争中任何一方的伤亡都是“民”的伤亡。这种以民为本的军事思想在历史上有深远的意义。

《孙子兵法》是一部具有成熟的军事思想的兵书,它揭示了战争的规律,有明确的主导思想,并且还含有丰富的哲理。孙子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在发展变化,在战争中“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63] 将帅在战争中,兵之所向,要向水流趋下一样,向敌薄弱处进攻。《孙子兵法·虚实篇》云:“夫兵形象水,水之行避高而趋下,兵之行避实而击虚。”战争中不仅要了解自己,也要了解对方。”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64] 孙子认为,战争是人的行为,绝不能依赖任何迷信。他说:“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 [65] 孙子不相信卦象卜筮,不相信鬼神,不相信类推,而只相信人。孙子的军事思想含有丰富的哲理,含有丰富的唯物主义辩证法。

七、春秋时期的史学及其优良传统

中国古代非常重视对历史的记载。自从有文字开始,中国人就开始记载自己的历史,并追述文字产生之前的历史。

春秋时期,诸侯国均有了自己的国家政权机构,同样也拥有了自己的史官系统。如齐国有太史、南史;晋有太史董狐、史墨等。又《史记·孟尝君列传》云:“孟尝君待客坐语,而屏风后常有侍史,主记君所与客语,问亲戚居处。”这条史料说明,当时诸侯国中的一些达官显贵亦有自己的“侍史。”春秋时期,诸侯各国皆有自己的史官以记载本国历史。

《孟子·离娄下》云:“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晋国史书叫《乘》,楚国史书叫《梼

杌》,鲁国史书叫《春秋》。

《墨子·明鬼下》记载有:“著在周之《春秋》”,“著在燕之《春秋》,”“著在宋之《春秋》,”“著在齐之《春秋》”,等。是时周、燕、齐、宋皆有名为《春秋》的史书。《隋书·李德林传》记载:“墨子又云:‘吾见百国《春秋》\'。”这个记载说明,当时诸侯各国皆有《春秋》。《管子·法法篇》尹注云:“《春秋》即周公之凡例,而春秋之国史也。”《春秋》是记载历史的书。墨子所说的百国《春秋》,应是诸侯各国的史书。

春秋时期诸侯国的史书多已失传,当被秦火焚之。至今传下来的鲁国《春秋》,即今之《春秋经》。

中国史学有严肃的传统。《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齐国权臣崔杼杀齐庄公,但崔杼不愿有弑君之名,求太史不要在齐国史籍上记载此事。齐太史不听,秉笔直书“崔杼弑其君。”结果,“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齐太史与其弟为了能写信史,接连死亡。史官为能续写信史,不怕杀头。崔杼面对史官们的视死如归、前仆后继,不得已才不杀太史的弟弟。与此同时,南史听说“太史尽死”,也准备前去续史,听说史书己续,才回去。中国史官这种不畏牺牲、不畏强暴,凭着史学家的良心,秉笔直书历史的真实,开后代直笔史书的先河。

《左传·宣公二年》也记载晋国大史董狐不畏晋国正卿赵盾的权势,秉笔直书“赵盾弑君”,并“以示于朝。”孔子认为“董狐,良史也。”

太史公司马迁在他的巨著《史记》的撰写中,以信传信,以疑传疑。汉代的刘向、扬雄认为司马迁“有良史之才,服其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 [66] 中国先秦时期至汉代的史学是严肃的,具有秉笔直书的优良传统。

七、科技的发展

天文历法

农业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主要生产部门,而天文历法与农业有密切的关系。中国对天文历法的研究自石器时代就开始了,经过夏、商、周三代的发展,春秋战国时代,中国天文学已有相当的成就。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各国采用三种历法,即三正:夏正、殷正、周正。《史记·历书》云:“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夏正以正月为岁首,殷正以十二月为岁首,周正以十一月为岁首。“春秋时,晋国用夏历,其他各国都用周历。战国时,魏、赵、韩三国沿用晋的夏历。” [67]

医学

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对身体和疾病有了较深刻的认识,并在诊治疾病方面取得很大的成绩。《汉书·艺文志》云:“医经者,原人血脉经 ( 络 ) 骨髓阴阳表里,以起百病之本,死生之分,而用度箴石汤火所施,调百药齐和之所宜。至齐之得,犹慈石取铁,以物相使。”医经学派认为,病是由于自身的阴阳不调所起,但用箴、石、汤、火、药即可医好。

另外,《汉书·艺文志》还记载有“经方”,即疾病和治疗该病所用之“方”,云:“经方者,本草石之寒温,量疾病之深浅,假药味之滋,因气感之宜,辨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齐,以通闭解结,反之於平。及失其宜者,以热益热,以寒增寒,精气内伤,不见于外,是所独失也。故谚曰:‘有病不治,常得中医。\'”

《汉书·艺文志》所记的“医经”与“经方”,是对先秦医学的总结。春秋战国时期,我国不仅已经认识疾病的原因,而且有了医治疾病的能力。《左传·昭公元年》记载:“晋侯求医於秦。秦伯使医和视之,曰:‘疾不可为也,是谓近女室,疾如蛊。非鬼非食,惑以丧志。

……淫则生内热惑蛊之疾。今君不节、不时,能无及此乎 ? ”秦国医和是当时的一位名医,他已看到晋平公的病是淫侈而得,并且认为该病“非鬼非食,惑以丧志”,表明医和对待疾病的态度是科学的。




[1] 《左传·隐公九年》。

[2] 《左传·隐公十年》

[3] 《国语·齐语》。

[4] 《左传·僖公四年》。

[5]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

[6]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7] 《史记·秦本纪》。

[8] 《史记·秦本纪》。

[9]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10] 《左传·宣公十二年》。

[11] 《左传·宣公三年》。

[12] 《左传·成公十一年》。

[13] 《左传·成公十二年》。

[14]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15] 《国语·越语》。

[16] 《左传·哀公元年》。

[17]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18]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19]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20]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21] 《左传·昭公三年》。

[22] 《左传·襄公九年》。

[23]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24] 《国语·鲁语》下。

[25] 《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26] 《左传·襄公八年》。

[27] 《管子·戒》。

[28] 《长沙新发现春秋晚期的钢剑和铁器》,《文物》 1978 年 10 期。

[29] 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 1984 。

[30]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31] 《史记·货殖列传》。

[32] 《史记·平准书》。

[33] 《左传·庄公二十二年》。

[34] 《左传·昭公三年》。

[35] 《左传·昭公三年》

[36] 《左传·昭公三年》

[37]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38] 《左传·昭公十年》

[39] 《左传·哀公六年》。

[40]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41]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42]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43] 《史记·晋世家》。

[44] 《左传·闵公二年》。

[45] 《左传·昭公三年》。

[46]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47]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48] 《孟子·尽心下》。

[49] 《左传·哀公六年》。

[50] 《左传·哀公六年》。

[51] 《左传·哀公六年》。

[52] 《左传·昭公二十七年》。

[53] 《道德经》 80 章。

[54] 《道德经》 57 章。

[55] 《道德经》 77 章。

[56] 《道德经》 38 章。

[57] 《道德经》 31 章。

[58] 《道德经》 25 章。

[59] 《道德经》 58 章。

[60] 《道德经》 2 章。

[61] 《论语·子罕》。

[62] 《孙子兵法·虚实篇》。

[63] 《孙子兵法·虚实篇》。

[64] 《孙子兵法·谋攻篇》。

[65] 《孙子兵法·用间篇》。

[66] 裴鈒《史记集解序》。

[67] 杨宽《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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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战国时期诸侯各国的变法与兼并战争

第一节 战国初年的形势与诸侯各国的变法运动

公元前 475 年至公元前 221 年,历史上称为战国时期。是时,历史上出现四个新的诸侯国——三晋和田齐。春秋争霸战争中,许多小国被兼并。战国时期,只剩下十几个诸侯国,其中魏、韩、赵、齐、秦、楚、燕七个诸侯国最为强大,史称“战国七雄”;另外还有宋、鲁、越、郑、卫、任、薛、邹、东周王朝等。

    战国初年,三晋和田齐正式列为诸侯。这些新建的诸侯接受晋国和姜齐覆灭的教训,在政治方面进行改革,任贤集权。为了防止军功、事功权贵势力的膨胀,新的统治者废除世卿世禄制,因此战国时期诸侯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各诸侯国在竞争中都进入了他们战国时代的鼎盛期。

一、李悝在魏国的变法

战国初年,魏国首先强大。本来三家分晋时,“赵北有代,南并智氏,强于韩、魏。” [1]

赵国得到的土地最多。但魏国分得原来晋国的主体部分,即今山西西南部,是所谓“表里山河”,生产发达、地势险要,有较好的经济、军事基础。更重要的是魏文侯适应了时代的需要,求贤纳士,完成一系列改革,使魏国成为战国初年的强国。

魏文侯任用李克 ( 悝 ) 在魏国进行改革。李悝首先在任人制度方面进行改制,摒除世袭为官的现象。《说苑·政理》记载:

魏文侯问李克曰:“为国如何 ? ”

对曰:“为国之道,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

文侯曰:“吾赏罚皆当,而民不与,何也 ? ”

对曰:“国其有淫民乎 ! 臣闻之曰: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其父有功而禄,其子无功而食之,出则乘车马、衣美裘,以为荣华;入则修竽琴钟之声,而安其子女之乐,以乱乡曲之教。如此夺其禄以来四方之士,此之谓夺淫民也。”

由此看来,李克的“夺淫民之禄”,就是要废除一世有功为官,万世皆荣的世袭制度,摒弃军功世袭大族对政权的把持。

李悝是魏文侯的相,人称法家之鼻祖。他集诸国之刑典,作《法经》。《晋书·刑法志》云:“秦汉旧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为政,莫急於盗贼,故其律始於《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囚》、《捕》二篇,其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制以为《杂律》一篇,又以《具律》具其加减。是故所著六篇而已。”沈家本《唐律释文考》:“《法经》六篇:一盗法,今盗贼律也;二贼法,今诈伪律也;三囚法,今断狱律是也;四捕法,今捕亡律是也;五杂法,今杂律是也;六具法,今名例律是也。”李悝所著《法经》,其目的是为了保护“王者之政”,是维护王权的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

《法经》原本虽然早已失传,但它曾由吴起从魏传到楚,商鞅传到秦。是我国后世封建法典的蓝本。

在经济上,李悝实行“平籴法。”李悝认为,“籴甚贵则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贱则国贫。……善为国者,使民勿伤而农益劝。”他提出在丰收之年,国家政府应籴入粮食,在灾荒欠收之年,再以平价卖给人民,这样就能使市场稳定。“虽遇饥馑之患,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李悝还提出“尽地力之教”,劝民努力生产,提高土地产量。这些措施和方法,“行之魏国,魏以富强。” [2] 魏国很快成为战国初年的强国。

吴起在魏国推行“武卒制。”武卒是选拔而得。荀子说:“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 革由 带剑,赢三日粮,日中则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 [3] 武卒中试者,则免其徭役,广其田宅。经济上的利益刺激了武卒的热情,而且这些武卒又是精选而得,骠悍强壮,魏国的军事力量大大增强。

二、吴起在楚国的变法

春秋中期以后,晋国在以“尽灭群公子”、“灭公族”等手段打击国君近亲势力、加强国君权力时,楚国才开始任用公子执政。公子执政的初期,确实起到了强化王权的作用。但这实际是一种落后的任人唯亲的制度,其结果形成了王权旁落、大臣太重、封君太重的弊病。

战国初期,楚国民不聊生,饿殍遍野,楚声王竟至为“盗”所杀。而此时北方三晋正在兴起,国力强大,对楚步步进逼,楚国处于一种十分困窘的境地。

在楚国内忧外困之时,中原的政治家吴起从魏国来到楚国。楚悼王素闻吴起贤能,任用吴起,实行变法。吴起变法,从打击大贵族入手。变法的内容散见于典籍中,归纳如下:

(1) 均爵平禄。楚国爵禄是世袭的,即先辈如有功受爵禄,后代子孙虽无功,亦可承袭享有爵禄;而后来一些在战争中立大功者却无爵禄,极大地伤害了将士的积极性。吴起乃“均楚国之爵,而平其禄,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厉甲兵以时争於天下。” [4]

另外,“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 [5] 吴起要取消世袭的封君、世袭的爵禄,用从封君那里得到的爵禄去奉养经过挑选的有功将士。

(2) 废除无用、无能的官职,剥夺王室贵族的威权,使他们不能徇私情,因私废公。“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 [6] 。“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 [7] 削减无用的开支,以奖励真正为国出力报效的战斗之士。

(3) 春秋至战国时期,楚国用武力灭掉许多国家,开濮地、伐杨粤等,得到了广大领土,但都未及开发。吴起责令楚国一些与王室关系疏远的贵族到僻远的地方去开发。吴起对楚悼王说:“荆所有余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今君以所不足,益所有余。” [8] 这是一种新的拓土殖民形式。

楚悼王付吴起以国政,言听计从。“吴起事悼王,使私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固毁誉,必有伯主强国,不辞祸凶”, [9] “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 [10] 吴起可算是一个无畏的改革家。

吴起变法,旨在富国强兵。变法的内容是消灭世卿世禄制,任用贤能,因此这又是一次打击世袭贵族政治经济特权的运动。吴起变法打击了楚国大贵族既得的政治经济利益,遭到大贵族的激烈反对。吴起“令贵人往实广虚之地,皆甚苦之” [11] ,楚之贵族皆欲害吴起。楚国官员皆楚王室宗支,决不许异姓插足。吴起作为一个外诸侯国的异姓人,跻身于楚上层贵族之间,依靠楚悼王的信任,打击大贵族特权和利益,所遇到的阻力之大,反对之烈,是可以想见的。

新法行之期年,楚悼王死去。在楚悼王的灵堂上,楚国贵戚大臣作乱而共攻吴起。吴起跑到楚悼王的尸体下躲藏,贵族射杀了吴起,也射中了王尸。楚国之法:“丽兵于王尸者,尽加重罪,逮三族。”群臣射王尸者,尽当其罪,因而被夷宗者 70 余家。但变法也因楚悼王和吴起的死而受到挫折。

吴起的变法使楚国国力强盛,曾与魏国“战于州西,西出梁门,军舍林中,马饮于大河。”

楚自庄王以后,又一次打到黄河岸边,使中原国家刮目相看。吴起又以战略家的眼光,向南扩展疆域,“吴起相悼王,南并蛮越,遂有洞庭、苍梧” [12] 。江南归入楚国势力范围。

吴起变法虽然失败,但变法却在楚国贵族政治中激起了巨大的波澜。吴起变法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在楚国的政治生活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如《韩非子·喻老》云:“楚邦之法,禄臣再世而收地”;《淮南子·人间训》云:“楚国之俗,功臣二世而绝禄。”这些现象与吴起变法中的“封君三世收其爵禄”的条文相合,应该说是吴起变法以后出现的。吴起变法促进了楚国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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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鞅在秦国的变法

春秋时期,秦独霸西戎,主要是向西发展。尔后,秦做为一个强国跨进了战国时代。战国初年,魏国吴起攻占秦的河西地,使秦不敢东向。

公元前 361 年,秦孝公即位。秦孝公是一个有为的国君,即位后就下令国中求贤,以修秦穆公之业。令曰:“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 [13] 这时在魏受到冷落的公孙鞅来到秦国。

公孙鞅,卫国之诸庶孽公子,名鞅,姓公孙氏,其祖先本为姬姓。公孙鞅,因是卫国人,又称卫鞅;以后在秦封邑于商,故又称商鞅,或商君。商鞅“少好刑名之学”,“有奇才,” [14]

曾入魏求仕,但未受到魏惠王的重用,听说秦孝公求贤,乃西入秦。

商鞅见秦孝公,以强国之术说之,“语数日不厌。” [15] 秦孝公用商鞅以定变法之令,实行政治经济以及军事的全面改革。商鞅变法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 颁布法律,实行连坐政策。五家编为一伍,十家编为一什;一家有罪,而九家举发,若不举发,则十家连坐,皆有罪。商鞅用重赏和重罚的方法强行推行法令。如果不告奸者,腰斩;隐匿奸人者,与降敌同罚;如果揭发检举奸人者,与斩敌首同赏。为了保护私有财产,商鞅严明刑法,甚至轻罪重判。汉代桑弘羊《盐铁论·刑德》中说:“商君刑弃灰于道而秦民治,故盗马者死,盗牛者加,所以重本而绝轻疾之资也”,把盗窃马、牛者一律处死。

(2) 奖励军功,废除世袭制。商鞅制定二十等军功爵位,按军功大小,授爵位和俸禄。如果宗室没有军功,则削去宗室属籍。按功劳以明尊卑、爵秩和等级,从而确定占有田宅、臣妾的多少和服饰的等级。“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16]

(3) 奖励耕织,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秦民如努力于本业,勤于耕织,致粟帛多者,可免除其本身的徭役;如从事商业而取利者,或怠惰以致贫困之人,官府收为奴婢。

(4) 发展小农经济。令民有二男以上者皆分家,如不分家,则让其出两倍的赋税。

(5) 为田开阡陌封疆,使赋税平。就是决开田中的阡陌封疆,扩大土地使用面积,废除古老的村社井田制。《汉书·食货志》曰:“及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倾邻国而雄诸侯。”所谓“坏井田,开阡陌”,《说文》曰:“六尺为步,步百为亩,秦田二百四十步为亩。”清人段玉裁注云:“秦孝公之制也,商鞅开阡陌封疆。”杜佑《通典》云:“按周制,步百为亩,亩百给一夫。商鞅佐秦,以一夫力余,地利不尽,于是改制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给一夫矣。”可知商鞅的“开阡陌封疆”,就是扩大每亩的单位面积,把原来的每百步一亩改为 240 步一亩,以尽民力、地力,使赋税均平。

杨宽先生认为:“卫鞅的改革是在秦国境内正式废弃井田制确认自耕农的土地所有制,促进小农经济的发展,增加地税收入。” [17] 商鞅对赋税制度的改革刺激了个体农民的积极性。

(6) 普遍推行县制。把小的乡邑,聚为县,设置县令、丞等官吏,全国共设 31 个县。普遍设县后,加强国君对地方的行政领导。

(7) 统一度量衡。“平斗桶,权衡丈尺。” [18] 桶 , 《集解》引郑玄曰:“音勇,今之斛也。”

(8) 革除残留的较原始的社会风俗,“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 [19] 建立文明的社会风俗。

(9) 迁都咸阳,建造宫室。商鞅将都城东迁至咸阳,为秦国的东进及后来的统一战争做准备。

商鞅在秦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各个领域里进行变革,建立起赏罚严明的官僚政治体制

。太子犯法,商鞅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商君之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20] 秦国力大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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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诸侯国的改革

赵国的改革

《史记·赵世家》记载:战国初年,赵列侯 ( 公元前 408 年—前 387 年 ) 任用牛畜,荀欣和徐越,“牛畜侍烈侯以仁义,约以王道。”“荀欣侍以选练举贤,任官使能。”“徐越侍以节财俭用,察度功德。”赵烈侯皆予以采用。这些政策都促进了战国初年赵的发展和巩固。

公元前 307 年,赵武灵王为了国家边防的急切需要,进行“胡服骑射”的改制,放弃华夏人“博衣大带”的衣着,改穿短衣、窄袖、小裤,以便骑马,发展骑兵。赵国士卒经过胡服骑射的训谏,兵强马壮,成为当时诸侯国中最先进的军队。

韩国的改革

公元前 335 年,韩昭侯任用申不害为相,提出以“术”治国的主张。申不害的“术”,主要是授宦任贤的原则。他提出:“循功劳,视次第。”“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申不害的“术”,就是因任而授官,另外则是以权术统治。

申不害以术治国,对韩政权的巩固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史记·韩世家》云:“申不害相韩,修术行道,国内以治,诸侯不来侵伐。”申子之术,在中国历史上有重要影响,后世帝王在其统治政策中,也或多或少地用申子之术去治御臣下,从而加强帝王的权力。

齐国的改革

太公和在取代姜齐建国后,经桓公午时期的发展,齐国已经相当强大。齐威王即位,正值魏国霸业强大之时,齐威王采纳邹忌的建议,让国中所有的人进谏,指出时弊,以求革新。《战国策·齐策一》记载:齐威王下令国中曰:“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令初下,群臣进谏,门庭若市。数月之后,时时而间进。期年之后,虽欲言,无可进者。”齐国经过一翻整顿,政治修明,人人思进。

齐威王发现朝中有人在他面前攻击即墨大夫,而盛誉阿大夫。他便派人到即墨和阿地进行查访,发现即墨地区广大良田被开辟,人民富足安宁。阿地,土地荒芜,人民贫困,赵、卫不断骚扰边境,而阿大夫混然不知。齐威王马上明白这是因为即墨大夫没有贿赂他的左右,才招致奸佞的诽谤。但阿大夫贿赂朝臣,让他们在威王面前赞誉他。齐威王於是“烹阿大夫,及左右尝誉者皆烹之,”对即墨大夫“封之万家。”齐威王面对一些赞美或诽谤进行分析,不听一面之辞,从谏如流,使齐国逐渐走上战国时期的盛世。

燕国的改革

公元前 316 年,燕王哙把国君位禅让给子之。这种做法遭到太子平的反对。齐国乘机袭破燕国。太子平即位后,是为燕昭王。他把齐人对燕国的劫掠视为奇耻大辱。

燕昭王“卑身厚币,以招贤者欲将以报仇。故往见郭隗先生曰:‘齐因孤国之乱,而袭破燕,孤极知燕小力少,不足以报,然得贤士与共国,以雪先王之耻,孤之愿也。\'”燕昭王为了表明自己招纳贤能之士的心迹,“为郭隗筑宫而师之”,於是天下贤士闻之,皆趋燕国。“乐毅自魏往,邹衍自齐往,剧辛自赵往,士争凑燕。燕王吊死问生,与百姓共甘苦。” [21] 燕昭王以勾践栖会稽的精神鼓舞自己,决心报复齐国。燕昭王经过二十八年的准备,励精国治,爱惜民力,不违农时,燕国民殷国富,成为一个较强大的诸侯国,几乎灭掉齐国。

战国时期,诸侯各国经过变法改革,社会经济和文化日益繁荣,在中国历史上出现一个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五、诸侯国中央集权制政体的初步形成

战国时期,自魏国开始,各国都进行改革变法,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秦国的商鞅变法等,废除世袭制,采取任用贤能的政策。国君世袭,而军功、事功大臣不世袭,这本身就是对国君权力的加强。战国时期,诸侯各国还用限制封君,限制贤能之士,控制军权、法律等形式加强国君的权力,从而使诸侯国的王权走向专制。

春秋时期,以晋、齐为主的诸侯各国曾经实行任用军功贵族的政策。军功贵族得到大片的采邑,成为世袭的采邑主。采邑主拥有采邑上的一切权力,包括土地、人民和武装,采邑主享受采邑上的赋税收入,在采邑上组织自己的私卒家兵。而国君不拥有采邑上的权力。采邑主对国君只有跟随征战的义务。当采邑主权力达到威胁压倒国君的时候,他们就会对国君取而代之。如三家分晋、田氏代齐等。春秋时期的晋、齐、楚等都有采邑主权势炙人,尾大不掉之弊病。

战国时期,晋国六卿,齐国田氏专权的现象给各诸侯国君的心中投下长长的暗影。为了杜绝权臣的出现。他们采取了废除世袭的制度,并进而对封君权力进行限制。

战国时期的封君在封邑上的权力很少,只“衣食租税”,而无任何行政、军事权力,而且封君的权力是不世袭的,如楚国“功臣二世而收地”、绝禄,正是废除世卿世禄制,加强诸侯国集权的措施。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君对军权也严格控制,废除了封君在封邑上组织家兵士卒的权力,把军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

兵符是我国古代调兵遣将的凭证。战国时期,魏王亲自掌握兵符,表明魏王对军队的控制。魏公子信陵君将兵打退秦国,救赵以后,使魏将军将兵还魏,他自己留赵十年。后秦国日日出兵伐魏,魏派使者请信陵君回国。魏王“以上将军印授公子,公子遂将。” [22] 魏王害怕信陵君名声太大,又加上秦国的反间,于是派人代替信陵君为将,夺去了信陵君的兵权。魏王可以使大臣为将,交与兵权;亦可夺去兵权,废其将军之职。魏国将军对军队的使用调动必须通过魏王,军权牢牢控制在魏王手中。

秦国破楚时,王翦将兵六十万以伐楚。王翦临行,请美田宅园池甚众;至函谷关时,又派使者回到咸阳以请田宅。有人认为王翦如此请田宅太过分。王翦说:“夫秦王怚而不信人。今空秦国甲士而专委於我,我不多请田宅为子孙业以自坚,顾令秦王坐而疑我耶 ? ” [23] 秦王对军队严格控制,对武将疑心重重,武将稍有不慎,则有杀身之祸。

临时命将,保证了秦王对军队的绝对权力。由大臣推荐的将领,则必须由推荐人担保。这样就使秦国王权空前强化,对军队的严格控制是秦国王权向专制主义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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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shi 发表于 06-4-6 22:29:01 | 只看该作者
六、郡、县二级地方行政制度的产生

春秋时期,县制普遍形成。楚国最早出现了县邑。县邑的收入用来提供军队给养、王室消费等。国君在县邑上直接征兵,并控制着县邑的土地,从而使国君在政治军事上保持绝对的优势。

春秋晚期,郡、县两级制就出现了。但最初是县大郡小。如《左传·哀公二年》赵简子在作战动员时誓曰:“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但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郡逐渐成为县以上的地方行政区划单位。下面以楚国为例试析中国郡、县二级地方行政机构的形成。

春秋时期,楚灭国为县,在边境设立“赋皆千乘”的大县,使之成为对抗敌国的军事重镇。楚县具有极强的军事性质,县邑军队具有举足轻重的力量。春秋末年,楚国曾发生两次边境县公叛乱夺权的事件。一为陈、蔡公弃疾以陈、蔡之师发动叛变弑灵王而自立,即位为楚平王;另一为白公胜发难以入郢都的事件。这两次边境县公拥兵发难的严重事件引起了楚国君的严重警惕。楚王开始注意削弱县邑的力量,缩小县邑的规模,改变县邑的性质。战国以后,楚县的军事性质向行政性质转变。

楚国内地县邑长官普遍地向行政管理转化,但楚国边邑的县令还是要负责军事的。如秦楚边境有新城令,宛地的宛守,楚梁边境的楚令等。 [24] 这些县邑处在御敌边境,故有重要的军事性质。

战国时期,楚县的规模普遍缩小,难以应付战国时期激烈的兼并战争。这样,楚往往在战争紧急的情况下,联县为郡,即把几个县联合起来,组成郡一级的组织,以应付战争的需要。

楚郡设在边境,是在边事紧急的情况下临时设立的。楚国的新城县邑地处秦楚边境,力量弱小;而且新城距离楚的另一个边邑上梁又太远,有五百里路程。如果秦人进行夜袭,上梁太远,无法救援,楚国的整个边境就可能被敌人突破。周人城浑为新城县令请于楚王,申明情况,楚王乃以新城为主郡。 [25] 又楚考烈王时期,以春申君黄歇为相,赐淮北十二县。十五年后,黄歇对楚王说:“淮北地边齐,其事急,请以为郡便。” [26] 乃献淮北十二县,请改封之江东。淮北十二县是在边事紧急的情况下,联县为郡的。

公元前 306 年,楚人灭越,南塞厉门而郡江东。厉门是通岭南之要路。楚为了防止岭南越人的袭击,而在厉门设立江东郡。见于文献记载的楚郡还有汉中郡、巫郡、黔中郡等,这些郡多设在边境,带有军事性质。

此外,如魏国文侯时设有上郡,李悝曾为上郡守;设河西郡,吴起曾为西河守。韩有上党郡,赵有代郡,燕有上谷郡,秦昭王时设有陇西部、北地郡。

战国时期,诸侯各国都设立了郡,县二级地方行政组织。郡县制的产生对我国国家行政机构的形成和中央集权的建立都具有重要意义。郡、县二级地方行政制度的建立,无疑加强了国君对地方的控制,国君通过郡长官管理县级长官,而郡令又无地方实权,县令权力又太小,从而加强了国君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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