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期咨询2013年硕士研究生办理“户口迁移”及“转党组织关系”的考生较多,现特发通知说明如下: 一、办理户口迁移 1、录取为“自筹经费”培养的研究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外地生源的考生如需迁移户口,须在报到当日交“户口迁移证”;北京院校考取我校的学生如需迁移户口,须在报到当日交“常住人口登记卡”。逾期一个月仍未交者,视为自愿放弃将户口迁入我校,且入校后将不能再办理迁入。户口一旦迁入我校,毕业前不得迁出。 3、录取的北京生源考生一律不迁户口(北京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家庭户口或在京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口,不包括北京院校考取我校的学生。)。 4、户口迁往地址(中欧法学院除外):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中欧法学院录取考生户口迁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今年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014年9月入校时办理。 其它办理户口迁移的相关事宜会在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出的《报到通知》中详细说明。 二、转党、团组织关系 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中的党员,需转组织关系。 外埠党员(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转组织关系的介绍信,要由党员所在地县、旗、市或旅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政治部)开出,转至“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中央和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的党员(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介绍信转至“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北京市属单位(含大专院校)的党员,介绍信直接转至“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介绍信直接转至“中共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持团员证的团员按照团员证的接转办法办理。 三、办理时限 考生如果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或“转党组织关系”,请及时办理完相关手续,并取得证明材料。务必于入学报到当日向我校提交证明材料(入学报到时间:9月初,具体日期参见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的《报到通知》)。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3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