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奖助学金 1、基本奖学金 学校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总人数的一定比例设立基本奖学金(即:冲抵全额或半额学费)。基本奖学金设置比例及额度见下表: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设置比例及额度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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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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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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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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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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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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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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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抵全额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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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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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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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抵半额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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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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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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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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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抵全额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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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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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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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抵半额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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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通奖学金 所有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可享受普通奖学金300元/月,全年按10个月发放。 3、优秀奖学金 我校在校学习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可以参加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分甲、乙、丙三个等级: 硕士研究生甲等奖学金为每年3000元/人,占参评总人数的4%;乙等奖学金为每年2000元/人,占参评总人数的7%;丙等奖学金为每年1000元/人,占参评总人数的9%。 4、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和培养单位每年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定比例的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岗位,其中助管工作劳酬资助标准一般为10元/小时,助教、助研工作劳酬资助标准由聘用单位或聘用者根据聘用研究生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但不低于助管工作劳酬的资助标准。 5、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略) 学校还可为困难学生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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