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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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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almalh 发表于 09-3-23 14:07:18 | 只看该作者
.侨人
东晋南朝时期特指寓居南方之北来人口。西晋末中原大乱,自东晋元帝寓居江左,百姓纷自北南奔,谓之侨人。皆取旧壤之名,侨置郡县,往往散居,无有土著,准其暂挟注本郡,免除赋役。日久侨人安家定居,数经土断,多以其居地为籍,纳税服役同于郡县土著编户.土断东晋南朝撤消侨州郡县,将侨人编入所在郡县户籍,谓之土断。两晋、南朝时重要措施之一,即以土著为断。指以现居地为准,将人户著之于籍。其旨意、方法因时而有差异。西晋武帝太康五年(284),汝南王司马亮、司空卫瓘上疏,咸用土断,使举善进才,各由乡论,以纠九品中正制之流弊,是为土断之始。晋廷东迁后,北方侨人日回月徙,南方流民去来纷杂。侨州郡县无定界,侨人皆免调役。侨姓士族广占田园,隐匿人口,朝廷赋役日削。政府为明考课、定税收,先后于成帝咸和中、咸康七年(341)、哀帝兴宁二年(364)和安帝义熙九年(413)多次实行土断。咸康七年(341年)诏核实编户,令王公以下至庶人皆正土断白籍。哀帝兴宁二年(364年)三月初一庚戌日,桓温厉行土断,检括户口,称「庚戌土断」。安帝义熙九年(413年) 太傅刘裕再申前令,取消白籍,裁并侨州郡县,史称 “义熙土断”,一时“财阜国丰”,“豪强肃然”。南朝宋孝武帝大明元年(457)、宋后废帝元徽元年(473)、齐高帝建元三年(481)、梁武帝天监元年(502)和陈文帝天嘉元年(560),亦曾多次土断,但执行中巧伪甚多,或窃注黄籍,或却而复注,故成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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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almalh 发表于 09-3-23 14:07:46 | 只看该作者
三长制
三长制是北魏中期为控制户籍,及取代宗主督护制而实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孝文帝太和十年(486年),纳内秘书令(给事中)李冲建议实行三长制。内容包括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称为三长。三长必须由乡里中能办事而又谨守法令的人担任,职掌为每四年造一次户籍,检查户口,掌握乡里人家的田地、户口数量,监督耕作,征收租调,征发徭役、兵役及照顾孤贫老弱,维持治安等。邻长可免除一夫征戍,里长二,党长三。推行三长制使课有常准,赋有恒分,苞荫之户可出,岁贯彻均田令、发展生产和加强中央集权均有利。废除宗主督护制和实行三长制,沉重打击了世家大族的利益,因而遭到不少守旧派的反对。但在北魏文明太后、孝文帝和李冲等执政大臣的坚持下,三长制得以继续实施。三长制之行,加强了中央集权,使所征租调有所根据及确立准则,加上大量的隐匿户得以清查,因此数年间,国家财政收入增加了几倍,社会经济有所恢复和发展,一时天下称为便利。北魏后来的均田制,就是在三长制的基础上推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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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almalh 发表于 09-3-23 14:08:12 | 只看该作者
麻田
麻田为北魏均田令中所受土地的名称。诸麻布之乡,男丁及课,受麻田十亩,妇人五亩,奴婢依良,皆从还受之法。麻田不得种树。北齐均田令亦存此名,每丁给麻田二十亩,不须还受,为永业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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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almalh 发表于 09-3-23 14:08:37 | 只看该作者
露田
露田亦称「正田」,北魏均田令中所受土地之名称。不栽树者,谓之露田。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依良受田三十亩,丁牛一头,限四牛。至于老、小、残、废为户主者可受田二十亩,寡妇守志亦然。为别于供休耕所给之倍田,故又称正田。诸地狭之外,有进丁受田而不乐迁者,则以其家桑田为正田分。诸民年及课则受田,老免及身殁则还田,不得买卖。北齐更其名为口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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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almalh 发表于 09-3-23 14:09:17 | 只看该作者
淝水之战
东晋以少胜多,击败前秦的重大战役。因战役主要发生在淮水支流肥水一带,故名。前秦苻坚统一中原后,不顾群臣谏阻,于太元八年(383)八月,强征各族丁壮,率戎卒六十余万、骑二十七万大举南下,自恃“有众百万,资仗如山”,“投鞭于江,足断其流”,企图一举统一南北。晋相谢安以谢石为征讨大都督,率北府兵八万拒之。十月,苻融率前锋三十万渡淮水,占寿阳,遣梁成率兵五万屯洛涧。苻坚留大军于项城,引轻骑至寿阳,遣所俘晋将朱序至晋营说降,序劝石乘秦军未集,速战败其前锋。石从之,十一月遣刘牢率北府精兵五千趣洛涧,一战击溃秦军前哨,阵斩梁成。坚登寿阳城,望晋军阵容严整,以为八公山上草木皆兵,始有惧色。晋军进至淝水,约秦军后移,以便渡河决战。坚欲半渡击之,乃挥军稍退。兵士厌战,一退不可止;鲜卑慕容垂、羌族姚苌等心怀异志,希望秦军失败以便割据;加以朱序于阵后大呼秦军已败,晋进趁机渡江猛攻,秦军大乱,自相践踏,死者蔽野。走者闻风声鹤唳,皆以为追兵且至,昼夜不敢息,乃草行露宿,饥冻者甚众。坚中流矢,单骑逃至淮北,退回长安。是役后,晋乘胜收复河南地区,秦则土崩瓦解,北方再度大分裂。肥水之战进一步确定了早已存在的南北对峙的局面,东晋的胜利使南方避免了一场大的混乱和破坏,经济得以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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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almalh 发表于 09-3-23 14:09:46 | 只看该作者
.鲜卑
两晋南北朝时北方少数民族名,东胡别种,东汉游牧于希喇木伦河与洮河之间。先附于匈奴,北匈奴西迁后,居匈奴故地,并其余部,势力渐强。东汉桓帝时,首领檀石槐建立军事行政联合体,分东、中、西三部,各置首领,名曰大人。檀石槐死后,联合体瓦解,有步度根、柯比能等大人,各拥所部,归附东汉及曹魏。晋、南北朝时期,有慕容、乞伏、秃发、宇文、拓跋等部,先后在今河北及西北地区建立地方政权。拓跋氏所建的北魏,统一长江以北地区,建都洛阳,学习汉人文化和生产技术,发展农业,改革俗习,并定拓跋姓氏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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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almalh 发表于 09-3-23 14:10:12 | 只看该作者
水经注
书名。北魏郦道元著。四十卷,起文二十倍于《水经》,内容丰富,体例严谨,所记河流,除《水经》记载的干流一百三十七条外,又引及支流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详细记载了河流所经地区的山陵、原隰、城邑、关津的地理情况、建置沿革和有关历史事件、人物,甚至神话传说。是六世纪前中国最全面而有系统的综合性地理名著。文笔绚丽生动,在文学上也具有较高价值。引用书籍多达四百余种,今多不传;还记录了不少汉、魏间的碑刻。本四十卷。宋代已佚五卷,今本仍作四十卷,乃经后人分割以足原数。治本书者颇多,著名版本有明《永乐大典》本,清全祖望《七校水经注》、赵一清《水经注释》、戴震《水经注武英殿聚珍本》、王先谦《合校水经注》和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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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almalh 发表于 09-3-23 14:10:52 | 只看该作者
六镇
北魏统治时期,经常受到北方强大游牧民族柔然的威胁。当北魏大军南下作战时,柔然骑兵就经常侵入北魏境内。为了拱卫首都平城,防御柔然的侵扰,北魏前期,就曾在平城以北边境设置了六个军镇,自西而东分别为沃野、怀朔、武川、抚冥、柔玄及怀荒。六镇扼守交通要道,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北魏前期和中期,对六镇十分重视,边镇置都大将及僚属,镇下置戍,镇兵巡行防戍。六镇将领全部由鲜卑贵族担任,戍防军人则主要是鲜卑人或来自中原的「强宗子弟」。仅沃野一镇,就有镇将、僚吏八百余人。北方另一游牧民族高车,亦先后有数十万人归附北魏,并也被安置在六镇地区。 北魏后期,特别是孝文帝迁都洛阳后,北魏王朝着重经营中原,六镇的战略地位相对减弱,六镇将士的社会地位也日渐低下。鲜卑贵族子弟受到歧视,仕途艰难。这一时期被派往防戍六镇的人,多为流犯或死囚,称为「府户」、「兵户」,与六镇将士统称为「镇户」。北魏后期,社会矛盾逐步激化,最终引发了六镇起事。起事失败后,六镇兵民二十万被遣散到河北的定、冀、瀛三州,六镇从此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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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almalh 发表于 09-3-23 14:11:31 | 只看该作者
黄籍
两晋南北朝郡县正式户口册籍。因书以黄纸,故名。西晋郡国诸户口为黄籍,皆用一尺二寸札,已在官役者载名。东晋南朝黄籍为江南土著户之版籍,其中多为纳税服役实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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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almalh 发表于 09-3-23 14:11:59 | 只看该作者
.僧祗户
僧祗户为北朝僧曹所控制之人户,所谓僧曹即掌天下寺院之衙署,其户与佛图户合称为「寺户」。北魏文成帝从昙曜之请,平齐户及诸民有能岁输谷六十斛入僧曹者,即为僧祗户。粟为僧祗粟,俭岁赈给饥民。僧祗户名属僧曹,实为寺院依附人口,地位低于编户齐民。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年)下诏灭佛,僧祗户划归郡县,纳入编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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