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北京)2008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北京考试院有关文件及我校《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点击链接: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doc)的规定,制定我校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比例及复试分数
基本要求2008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比例为120%左右。据此,以下三个专业总成绩应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单科成绩满足国家复试分数线要求。其它各专业均执行国家复试分数线
分数线
(点击链接: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doc)。
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340分
080803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308分
080702 热能工程 329分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满足国家复试分数线(点击链接: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0分。
符合教育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公布后两天内,持相关证明到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请。
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调剂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以及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破格复试的统考线下生。各院(系)负责将书面复试通知送达考生本人。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院(系)指派1—2名工作人员到研究生院指定地点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指导考生填写并收回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准考证。
2、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
3、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交上述1—3项材料外,还需提交补修本科6门课程的成绩单(需加盖补修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根据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对拟复试的单独考试考生,必须查验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同时留取毕业证书复印件备查。
三、复试的基本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考生根据我校2008年复试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点击链接:复试、录取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doc)参加复试(MBA联考考生复试办法、时间及要求由MBA管理中心另文通知)。
(一)复试的满分为250分,内容包括:
1、专业笔试,满分100分。
2、外语听力测试,满分20分。
3、外语口语测试,满分30分4、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二)复试的形式及要求
1、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时间2小时。各院(系)负责专业课笔试的命题、集中评阅、核分和登分工作。
复试试题和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院(系)需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指派专人按照国家机密级材料保密要求做好试题的命制、交接、保管工作。
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必须与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内容一致,试题的难易程度要适中。在确定笔试科目和笔试内容的过程中,各学院需认真研究初试和复试环节考核目标的不同,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更全面地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
2、外语听力测试在专业课笔试前进行,时间20分钟,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3、外语口语测试可在复试小组进行或由院(系)单独组织,以口试为主。
外语口语测试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如院(系)存在困难,也可请英语系教师协助。各院(系)在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前,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口语测试须当场给出分数,测试时主考教师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条件许可的院(系)应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
4、综合面试在院(系)复试小组进行,由各院(系)组织。一般以口试为主,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应能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人文素养、心理承受能力、事业心、责任感、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各院(系)还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实验能力考核作为综合面试的一项内容。进行实验能力考核的,综合面试总成绩不变,实验能力考核占面试成绩的比重由各院(系)自定。各院(系)应在上述要求基础上,制定综合面试的工作细则,将其纳入院(系)复试办法,做到程序操作规范,有据可查。
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标准要统一,面试过程要有详细的记录,并由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复试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每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增加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主干课程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各院(系)负责完成同等学力加试的命题、集中评阅、核分和登分工作,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各院(系)初试科目和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科目相同。
6、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在全国统一报名前已经完成。
四、调剂
(一)各院(系)只有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方可接收调剂考生。接收调剂考生的范围包括:第一志愿报我校相近专业的考生、第一志愿报外校相近专业的考生。原则上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近专业的考生。
(二)调剂的考生应填写调剂申请表,由接收调剂考生的院(系)负责其复试及办理调剂手续等相关工作。
(三)由外校调入我校的考生名单由院(系)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
(四)由外校调入我校的考生还应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各院(系)应及时做好调剂考生的信息下载和报送等工作。
(五)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
五、录取
(一)招生规模和国家计划数学校下达各学科专业招生规模及国家招生计划数,具体办法为:
1、学校确定各院(系)招生规模数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各院(系)国家招生计划数,各院(系)应按照合理比例划分到各学科专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2、各院(系)国家招生计划数超出一志愿上线学生数的部分由学校调控。
3、国家计划生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初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统考(国家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语成绩。
(二)成绩的使用
1、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录取办法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各院(系)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各院(系)学科专业规模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单考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破格、调剂考生只能录取为计划外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
(四)保留入学资格我校原则上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确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考虑。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经所报考的院(系)审批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一律按自筹经费录取,依照资格返回申请入学时国家和学校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办理。
六、监督和复议
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议制度、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招办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答复;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研究生院向院(系)调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复议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复试录取阶段研究生院的联系电话为:80798475
学校纪检的监督电话为:80798411
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监督电话为:82837219
请点击查看更多华北电力大学(北京)相关信息>>>
|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
[ 本帖最后由 zhouliang815 于 2008-5-8 20:16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