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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学院1999年民商法学考研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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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hlzx 发表于 07-11-12 00:11: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华东政法学院1999年民商法学考研试题
一、解释下列各组名词。(每题4分,共20分)
1、非示人团体与合伙
2、债务承担与代物清偿
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4、混合过错与共同过错
5、要物行为与要式行为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试析权利滥用与侵权行为的区别。
2、简述定金的概念与特征。
3、试比较代理与无因管理的异同。
4、简述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三、论述题。(25分)
论民法的基本原理。
四、案例题。(15分)
王某有辆“王子牌”山地车,因其不太喜欢,便委托某自行车寄售,价格是780元。某日孙某在车行中选中了王某的这辆车,因随身所带的钱不够,当时付了400元。约定第二天取车时,再付380元。为了防止这辆车再被别人买去,孙某要车行将这辆自行车放在后院仓库。不料当晚仓库发生意外火灾,自行车被烧毁。
第二天,孙某带着380元来取车时,车行告知他的自行车被烧,并要孙某交清欠款。孙某认为自己既然得不到自行车,就没义务交款,同时要求车行归还400元。车行称自己是代王某售车,孙某不交清欠款,车行无法向车的所有人交代,孙某如坚持要退400元,应去找王某。孙某无奈只好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中有三种意见:一是损失应由买车人孙某承担;二是由车行承担;三是应由自行车所有人王某承担。
请根据民法学理论选出正确的主张,并详细说明理由。
  婚姻家庭继承法卷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30分)
1、共诺婚
2、拟制血亲
3、限制离婚主义
4、约定夫妻财产制
5、家本位立法原则
6、继承期待权
7、限定继承
8、宗祧继承制
9、继承准据法
10、特留份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婚姻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与其他民事法律调整的财产关系有什么不同?
2、诉讼离婚中,“感情破裂原则”与“婚姻破裂原则”的区别和比较?
3、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哪些区别?
4、为什么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的场合?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第1、2题任选一题,第3题必做)。
2、试述制定新的婚姻家庭法的必要性及立法模式。
3、确定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有什么意义?
华东政法学院2000年民商法学考研试题
一、区别题。(请解释名词并说明其主要区别或区别意义。每题6分,共30分)
1、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
2、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3、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
4、期待权与既得权
5、过失相抵与损益同销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列举三种不得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并说明不得附条件的理由。
2、简述附随义务的特征与意义。
3、债权、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为什么?
三、论述题。(20分)
试论中国民法法典化的基本思路。
四、案例题。(20分)
A市甲公司从B市乙公司购买电脑100台;由乙于20日后送货上门。甲欠同市丙公司债款,久欠不还。当此批电脑运至A市时,被丙所派人员以欺骗手段截留以抵债款。甲因未收到电脑,请求乙继续履行,并赔偿相关损失。而乙则认为已依约履行完毕,双方发生争议。经查,乙的司机在未认真核实收货人身份的前提下即予交货。
请根据民法原理评析本案,并阐明理由。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卷
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20分)
1、婚姻家庭制度
2、婚姻无效制度
3、丧服制
4、亲等
5、待婚姻
6、家事代理权
7、继承权
8、转继承
9、遗赠抚养协议
10、继承法律关系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经修订后于1999年4月1日起生效的现行收养法对原收养法作了哪些修改和补充?
2、别居制度与离婚有哪些区别?
3、遗赠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4、试述共同遗嘱的基本特征。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有哪些缺陷与不足?如何加以修改和完善?
2、试论遗嘱不生效的情形及其与无效遗嘱的区别。
华东政法学院2001年民商法学考研试题
民法卷
一、区别题。(请解释名词交说明其主要区别或区别意义,每题6分,共30分)
1、合成物与聚合物
2、独立行为与辅助行为
3、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4、要约撤销与要约撤回
5、委托作品与职务作品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证券债权质与普通债权质的异同。
2、请求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
3、试述隐名代理。
三、论述题。(20分)
依物权法理论谈我国物权立法应有的宗旨。
四、案例题。(20分)
甲、乙两人系某高校硕士生,同住一寝室合用电脑一台。甲向美国某大学申请留美奖学金,并将此事告知乙。美方向甲发出电子邮件,邀请甲赴美留学,恰巧甲不在,乙出于忌妒擅自拒绝了美方的邀请。数日后,甲发电子邮件向美方询问,美方告知甲对其申请美方曾发函邀请并遭拒绝,故不再考虑。由此,甲、乙之间发生争执。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本案。
婚姻家庭继承法卷
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20人分)
1、普那鲁亚家庭
2、别居
3、罗马法亲等计算法
4、禁婚亲
5、联合财产制
6、婚生子女的推定
7、立嗣
8、夫妻一体主义
9、代位继承
10、限定继承原则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从婚姻立法的发展阐述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
2、收养关系解除的条件、程序和法律后果。
3、认定为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在后果上有何区别?
4、遗嘱的撤销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试论家事代理权
2、我国有关司法解释对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有何具体规定?试评述这一规定。
四、案例分析题。(10分)
   王某早年丧偶,有两个女儿王樱和王琴,后又收养了一子取名王新。王新在外地工作成家,生有一子王建军。1987年王新因工伤事故死亡,当时王建军只有两岁。王新的妻子一年后与同事张某结婚,王建军与母亲、继父共同生活,张某自己没有子女,待王建军如同己出。1996年10月王某因病去世,王樱、王琴在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王某亲笔书写的遗嘱一份,其中写明祖传房屋一栋留给生活比较困难又照顾自己较多的女儿王樱。对其他财产未作处分。经查,王某尚有存款近十万元,红木家具一套及家用电器若干,价值约五万元。
王樱因与妹妹关系一直很好,父亲又将房子留给了自己,故提出自己只要房屋,其他财产均归王琴,王琴同意。但赶回奔丧的王新的妻子提出异议,认为王建军也是王家的后代,也有权继承祖父的遗产。而王家姐妹则认为王新本不是父亲的亲生儿子,王建军又长期与继父生活,并改名张建军,故与王家没有关系,也无权继承财产。
问:1、张建军是否有继承权?为什么?
2、王某的遗产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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