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一答案与精解 1.C 【精解】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关系。A 项中,虽然甲的妻子按照甲的劝说乘坐飞机,但是由于飞机失事不是甲所能控制的,所以甲的行为与其妻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B项中,乙获得的钱包不是其通过暴力行为而得到的,所以两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C项中,虽然赵某即将被执行死刑,但是丙的行为却是赵某死亡的客观原因,所以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项中,因果关系是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丁虽然主观上没有盗窃枪支的故意,但是不影响因果关系的认定。 2.B 【精解】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法定化,即只有法律明确将该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国家才能够动用刑罚进行处罚。刑事违法性这一犯罪特征反映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将仅仅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不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排除在外。故选B项。 3.A 【精解】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只能按照自然人犯罪来处理,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我国刑法分则中,有的犯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有的犯罪只能由单位构成,有的犯罪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如果刑法分则的条文明确规定只能由单位构成该罪,那么自然人当然不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单位犯罪不是法人犯罪,所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虽然不是法人,但是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而只能认定为自然人犯罪。故选A 项。 4.D 【精解】根据刑法的规定,被教唆者没有犯教唆之罪的,对教唆者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选D项。 5.D 【精解】防卫过当是指超出必要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的情形。A 项中,乙的行为虽然超出了必要的限度,但是没有造成重大损害,故不属于防卫过当。B项中,乙的行为虽然造成了重大损害,但是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不是防卫过当。C项中,甲是要砍杀乙,属于特殊防卫权的范畴,不是防卫过当。D项中,乙的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是防卫过当。故选D项。 6.D 【精解】为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刑法修正案(八)》对老年人犯罪的处罚作出了特别的规定,即已满75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应当选择D项。 7.C 【精解】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所以,从2005年4月11日被交付执行之日起赵某就不再享有政治权利。故选C项。 8.A 【精解】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其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故应当排除B项。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可以不参加劳动。故应当排除C项。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故应当排除D项。 9.D 【精解】A 项甲犯的是同种数罪,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对于同种数罪不并罚。B项中,乙的两个行为分别触犯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和诈骗罪,但是两个罪之间存在牵连关系,根据刑法理论通说,对于牵连犯应当从一重处断。C项中,丙的行为分别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根据刑法规定,贪赃枉法的,应当从一重处断。D项中,丁的两个犯罪虽然是同种数罪,但是却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属于发现同种漏罪,对于发现了漏罪的,一律要数罪并罚。故选D项。 10.B 【精解】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是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而不是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的限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所以,对于累犯,一律不适用假释。而对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如果其宣告刑没有达到10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同样可以假释。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数罪并罚,不能按照累犯来处理。故选B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