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录取过程—博仁教育 针对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录取信息,博仁在为大家整理归纳并第一时间为大家发布。 (一)录取工作:福建师范大学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工作在2013年5月中旬结束,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于6月中下旬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福建师范大学签订自筹培养协议。 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福建师范大学。 (三)保留资格: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福建师范大学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四)考试诚信和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入学 2013年9月份,考生按《入学须知》的要求办理有关报到入学手续。 以上是博仁教育为大家整理的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录取过程信息,如有更多全日制教育硕士相关问题,欢迎到博仁教育的官网上进行人工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