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① 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②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 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430分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①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 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430分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7)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5.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在读非应届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且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门类中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第1、2、4、5、7、8点的各项要求,除此之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报考教育硕士(除教育管理外的所有专业领域)、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工程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金融硕士、保险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三、学习年限 东北师范大学所有招生专业修业年限以各学院(所)培养方案为准。 四、报名 1.核对报考资格 报名前应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不予复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2012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现场确认 所有报考人员于2012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采集照片、缴纳报名费、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具体时间及要求以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 4.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五、考试 1.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不在该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3. 初试科目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东北师范大学初试科目中有以下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此类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202-俄语、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314数学(农)、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4.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初试科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教育学、历史学门类及体育学一级学科设置三个单元初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全日制专业学位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设置二个单元初试科目,即外国语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和200分。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体育硕士设置三个单元初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一门专业课,满分为100分、100分、300分。 5.东北师范大学属于一区,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所)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7.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