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 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确保录取工作科学、合理与公正,特制定本复试细则。本细则适用我院学术型和专业型所有专业。 一、
复试组织和管理 学院成立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外语测试小组。 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 组长:王琳 成员:罗东坤、张宝生、马义飞、徐英华、刘毅军 职责:对本学院复试结果负责,负责向提出质疑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或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向学校提供书面报告。 资格审查小组组成与职责 组长:回淑玲 成员:杨维娜、黄金 职责:负责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职责:将学院的四个一级学科分为四个学术型组、二个专业学位组进行考生复试,工商管理硕士由MBA管理中心负责安排。复试小组原则上由5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具体负责学生专业复试。 外语测试小组。 职责:学院成立二个外语测试组,负责测试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考察考生的基本听说能力。 二、复试工作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1
| 4月1日
|
| 2
| 4月3日
| 考生报到、资审(地点:南校区新综合楼719室) 体检undefined地点:校医院)
| 3
| 4月4日
| 考生复试
| 4
| 4月25日
|
| 5
| 6月10日左右
|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
三、参加复试人员的遴选培训情况:遴选办法、培训方式、培训内容 1.遴选办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参加复试工作。 2.培训方式:院办召开培训会。 3.培训内容: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考生出场顺序、提问分工和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1年4月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第1教学楼,具体复试教室将于 4月 3日张贴于工商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门外(南校区新综合楼719室)。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于4月4日同时进行。 五、培养目标 专业学位: 加强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方面广度和深度的培养,具备独立承担专门工作的技术能力。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和学习任务。掌握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练地使用计算机。掌握和了解本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管理实践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学术型: 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学术作风,具备良好的科学道德。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德优良,能胜任工作和学习任务。能够掌握所学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对在各专业中存在的问题能够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索。具有较强的外语读写听说能力,能熟练地运用外语阅读文献和撰写专业论文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六、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与考生分组名单 我院规定复试分数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A区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在专业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比例为招生规模的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组织复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与统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同一导师在不同一级学科同时招生时,报考该导师的学生按导师的第一招生方向在相关组中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分别对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进行分类复试。对于每种类型,按照下列顺序排列进入复试名单: (1 )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导师具有同一一级学科不同专业招生资格时,该导师所有学生参加导师第一招生专业组的面试,并统一排队)。 (2) 面试之前的调剂志愿者(接受调剂申请的截止时间为4月1日中午12点,调剂原则在本科和研究生对应的一级学科内进行)。 (3) 面试中及之后调剂志愿者。 调剂志愿者的复试排列顺序为:院内调剂的考生在我院一志愿考生后按初试总分排序,从本校其他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我院院内调剂的考生后按初试总分排序,校外调剂的考生(不分学术型和专业型)在本校调剂的考生后按初试总分排序。凡是报考本院的考生无论复试前、后都可以自行调剂到其它院系或专业。请各位考生全面考虑自身情况并根据各专业一志愿的上线人数,尽早决定是否进行调剂。院内调剂优先,特别是由学术型转为专业学位。 录取时按照总成绩依照上述排序顺序进行录取和奖学金评定,奖学金的评定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MBA执行MBA奖学金制度)研究生两类,各类依照录取时的排序顺序,根据学校的比例评定。
学术型招生指标: 1、金融学:拟招收10人,其中计划外指标1人。 2、产业经济学:拟招收10人,其中计划外指标1人。 3、经济法:拟招收8人,其中计划外指标1人。 4、管理科学与工程:拟招收12人。 5、技术经济与管理:拟招收8人,其中计划外指标1人。 6、会计学:拟招收10人,其中计划外指标1人。 7、企业管理:拟招收12人,其中计划外指标1人。 将学院的四个一级学科分为四个组进行学术型考生复试。 专业学位招生指标: 1、会计硕士:拟招收40人。
2、工商管理硕士:拟招收90人,其中计划外指标90人。
会计硕士分为二个组进行考生复试,工商管理硕士复试由MBA管理中心负责安排并另行通知。 七、复试程序
1、复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由学院统一组织对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考生于4月3日到工商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新综合楼719室)报到并进行资审,同时交纳100元复试费,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体检费等由考生自行解决。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按序出示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4)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 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2、复试体检。复试阶段,考生必须按学院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录取。 3、外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4月4日在通知的复试地点进行外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按学院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3小时。
八、复试方式
1.笔试:
我院只针对同等学力考生进行笔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与初试科目相同。由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命题、阅卷,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如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则不予录取。
2. 面试:
所有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都要参加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面试按如下规则进行: l
考生根据个人的考场号和顺序号在相应考场外等候,接到复试记录员通知后进入考场; l
考生个人自述,约3分钟。内容为考生自然条件、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 l
在若干题卡中抽取一张,每张题卡有2-3道题供考生回答,答题时间约12分钟; l
现场提问并回答,约5分钟; l
面试结束后,请考生安静离开考场。 面试内容如下: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采用面试方式,总分为50分。测试内容包括基本语言素质和专业英语知识及其应用。基本语言素质主要考查表达能力和语言功底,包括语音、流利度、逻辑性;专业英语知识及其应用主要考查专业基本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每名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2)专业综合面试 重在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水平、创新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等,同时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健康情况。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术型专业综合面试评分标准如下: ① 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情况
40分 ② 掌握专业知识情况
30分 ③ 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
10分 ④ 对所学专业的认识(含敬业精神)
5分 ⑤ 思维与反应能力(含研究与创新的能力)
15分 ⑥ 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健康
合格 / 不合格 专业型专业综合面试评分标准如下: ① 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情况
40分 ② 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30分 ③ 专业应用技能掌握能力
10分 ④ 对所学专业的认识(含敬业精神)
5分 ⑤ 思维与反应能力(含研究与创新的能力)
15分 ⑥ 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健康
合格 / 不合格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通过对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进行考核。资格审查小组参照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情况表现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作相关评价。 十、复试成绩权重分配及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学科复试小组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50分)两部分成绩组成,我院复试考生不计任何附加分。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计入总成绩,复试权重为30%。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30% 1. 其中面试成绩为各复试小组平均分取平后的成绩。 2. 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综合素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做资格审查时再次确认导师,无导师认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一、复试监督及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研究生院派出巡查员进行监察。 4. 实行复议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学院接待电话:89733792 十二、其它 请考生及时仔细阅读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和学院主页的有关复试通知,如遇学院规定与学校规定不符,遵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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