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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考研历史·北师大历史学历年真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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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02468 发表于 10-12-31 20:09:43 | 只看该作者
buzua
12#
02468 发表于 10-12-31 20:12:06 | 只看该作者
怎么下啊
13#
dengriyue 发表于 10-12-31 20:37:35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
14#
chenjun0815 发表于 10-12-31 22:01:52 | 只看该作者
非常值得我们认真得背诵
15#
bizhimin328 发表于 11-1-2 14:28:37 | 只看该作者
撒大大受到
16#
373251151 发表于 11-1-3 00:53:1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了哦
17#
cczh 发表于 11-1-3 08:59:02 | 只看该作者
哲学的五对范畴中 内容和形式 这对关系 两者能不能互相转换
悬赏分:10 | 解决时间:2010-12-26 19:06 | 提问者:judy19880209

      
最佳答案
[pre]内容与形式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说第一方面,内容和形式指质料与物种、材料与模型;在这种关系中,作为内容的质料是被动的,形式赋予质料以不同的形态,促使其发生变化,获得自身的属性。在这种范畴内的二者的相互转化,指区分的相对性,即由于所处地位的不同而发生的变化,如砖对于房屋是内容,而对于构成砖的物质则是形式,在这层关系上,类似于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第二方面,也就是普遍意义上的内容与形式,即内容是事物内部蕴涵的各个方面,是事物内在的各种要素的综合,形式则是内容的外在表现,是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表现形式。在这层含义上,内容与形式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主要的转化方式同样是区分的相对性,即由于所处地位的不同而发生的转化,如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来说是形式,而生产关系体现为经济基础时对于上层建筑来说又是内容。第三方面,形式与内容表示事物的外壳和内含,这个是比较浅层次的含义,如酒瓶与酒的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层关系中内容与形式是可以分开的,只是分开后就不再作为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而存在,而在前两种关系中内容与形式都是不可分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中的内容与形式主要研究是的前两种关系,其中第二种关系更为深刻。以上,内容与形式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pre]
对我有帮助
2

回答时间:2010-12
18#
Tanny 发表于 11-1-3 14:29:04 | 只看该作者
好想看看哦~~谢谢楼主!!!
19#
历史的土地 发表于 11-1-3 18:08:21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
20#
tczhoulei 发表于 11-1-5 09:06:4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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