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当作一段国际史看,虽是如此畸形混沌,然单就中国一方面研究,则显可分为三期。第一期是林则徐主政时期,起自道光十九年正月二十五日,即林以钦差大臣的资格行抵广东之日。第二期是琦善主政时期,起自道光二十年七月十四日,即琦善与英国全权代表懿律(Admiral George Elliot)及义律(Captain Charles Elliot)在大沽起始交涉之日。第三期是宣宗亲自主政时期,起自道光二十一年二月六日,即琦善革职拿问之日,而止于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的《南京条约》。在专制政体之下,最后决断权依法律当然属于皇帝,然事实上常常有大臣得君主的信任,言听计从。此地所谓林则徐及琦善主政时期即本此意而言。缘此,林的革职虽在二十年九月八日,然自七月中以后,宣宗所信任的已非林而为琦善,故琦善主政时期实起自七月中。自琦善革职以后,直到英兵破镇江,宣宗一意主战,所用人员如奕山、奕经、裕谦、牛鉴等不过遵旨力行而已。虽有违旨者,然皆实违而名遵,故第三期称为宣宗主政时期,似不为无当。
此封公文就是英国外部大臣巴麦尊爵士(Viscount Palmer-ston)致“大清国皇帝钦命宰相”的照会。此文是鸦片战争最紧要的外交文献,研究此战者必须细审此照会的原文与译文。译者遵照巴麦尊的训令只求信,不求雅。结果不但不雅,且不甚达。但除一句外,全文的翻译确极守信。这一句原文是“To demand from the Emperor satisfacion and redress”,译文变为“求讨皇帝昭雪伸冤”。难怪宣宗和琦善把这个外交案当作属下告状的讼案办!
八月二日,琦善即遵旨回答了英国代表。他们不满意,要求与琦善面议。琦善以“体制攸关”,不应该上英国船,遂请义律登岸。八月初四、初五,他们二人在大沽海岸面议了两次。义律重申要求,琦善照圣旨答复,交涉不得要领。最困难的问题是烟价的赔偿。八月十八、十九琦善复与懿律移文交涉,他最后所许者,除查林则徐外,还有恢复通商及赔烟价的一部分二条:“如能照常恭顺,俟钦差大臣到彼查办,或贵国乞恩通商,据情具奏,仰邀恩准,亦未可定。”“如贵统帅钦遵谕旨,返棹南还,听钦差大臣驰往办理,虽明知烟价所值无多,要必能使贵统帅(懿律)有以登复贵国王,而贵领事(义律)亦可伸雪前抑。果如所言,将有利于商贾,有益于兵民,使彼此相安如初,则贵统帅回国时必颜面增光,可称为贵国王能事之臣矣。”英国代表于是“遵循皇帝的意旨”(In Compliance with the pleasure of the Emperor),开船往广东,并约定两国停止军事行动。
康熙二十八年十二月,索额图等关于尼布楚立约的奏报到了北京以后,康熙帝遂命议政王、贝勒、大臣集议东北边疆善后的办法。他们提议应于额尔必齐河诸地立碑以垂永久,“勒满、汉字及鄂罗斯、拉丁、蒙古字于上”,并于墨尔根及瑷珲设官兵驻防。这两件事都实行了。可惜界碑是由中国单独立的,不是会同俄国立的。碑文不是条约全文,是条约撮要。据俄国传教士Hy-acinth的实地调查,在额尔必齐河畔的碑上,匠人竟把“兴安岭以北属俄国”误刊为“以南属俄国”,俄人以为是个好预兆。并且有几个界碑实非立在边界上。1844年,俄国国立科学会(Acade-my of Sciences)派了一位科学家米丁多甫(A.Th.Von Midden-dorf)到远东来调查。他发现中国所立的界碑,最北的不是在外兴安的山峰,是在急流河(Gilu)与精奇里河合流之处;最东北的不是在外兴安与乌特河之间,是在乌特河及土格尔(Tugur)之间,中国自动的放弃了二万三千方英里的土地!
《尼布楚条约》以后,东北所以享了一百五十余年的安宁,其原因不仅在我国防边之严,此外还因为俄国彼时对远东的消极。尼布楚订约的时候正是大彼得(Peter the Great)起始独揽政权的时候。从彼得起,历18世纪,俄国政府集中力量,北与瑞典争波罗的海的东南境,南与土耳其争黑海北岸,西与普鲁斯及奥斯抵亚争波兰。18世纪末年及19世纪初年,欧西有拿破仑的战争,俄国也转入那个漩涡,所以无暇来与中国争黑龙江流域。同时在这一百五十年内,俄国起初与我国在北京及尼布楚附近通商,后来改在恰克图。为维持及发展中、俄的贸易,俄国政府很不愿与中国引起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