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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上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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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尔哈赤 发表于 06-4-14 01:18: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from whuzx
本帖为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上下)完整版。
第一至十三章为上册,十四至二十七章为下册。


目录

再版序言
序言
绪论
第一章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以前的中国
(一)经济基础
(二)专制主义的政权
(三)农民革命
第二章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以前中国和资本主义各国的关系
(一)十六、十七世纪外国侵略者的碰壁
(二)十八世纪中国方面加强防范和限制
(三)英国及其东印度公司
第一编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农民革命
第三章鸦片战争
(一)禁止鸦片的问题
(二)林则徐的禁烟和英国侵略者
(三)战与“抚”
(四)战败的原因
(五)三元里的斗争
(六)南京条约、望厦条约、黄埔条约
第四章战争以后
(一)广州城的斗争
(二)五口通商和买办阶级的产生
(三)“租界”——国中之国
(四)积水深潭中的初步激荡
第五章太平天国的兴起
(一)农民革命中的各阶级、阶层
(二)金田村起义
(三)向南京的进军
(四)北伐和西征
(五)《天朝田亩制度》
(六)天京城内的大变乱
第六章第二次鸦片战争
(一)外国侵略者在太平天国初期的态度
(二)在上海和广州的虚伪的中立
(三)所谓修约问题
(四)英法联军占领广州和入侵天津
(五)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的沙皇俄国
(六)从天津条约到北京条约
(七)封建统治者把谁看成真正的敌人
第七章1856—1861年的太平天国
(一)长江中下游的争战
(二)捻军及其与太平军的合作
(三)洪仁玕和他的《资政新篇》
(四)太平天国的苏杭地区
(五)打着别的旗号的造反
(六)宗教的迷雾和现实的斗争
第八章国内外反革命势力的大联合和太平天国的失败
(一)强盗成了朋友
(二)上海周围的战争和所谓“常胜军”的出现
(三)从湘军到淮军
(四)知识分子对太平天国的态度
(五)太平天国的内部危机
(六)天京的陷落
第二编半殖民地、半封建统治秩序的形成
第九章在农民大革命失败以后
(一)社会经济的严重破坏
(二)各少数民族的群众起义的失败
(三)外国资本主义经济掠夺的加紧
(四)封建统治者同外国侵略者的互相勾结
第十章封建统治者的“办洋务”
(一)洋务运动的产生
(二)官办的军事工业
(三)官督商办的企业
(四)后膛枪和铁甲船
(五)洋务问题上的一种分歧
(六)洋务问题上的又一种分歧
(七)中国无产阶级的诞生
第十一章反对外国侵略的群众运动的兴起
(一)六十年代的反侵略群众斗争
(二)洋务派对教案的态度和天津教案
(三)从七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年的反侵略群众斗争
第十二章帝国主义对中国边疆的侵略和半殖民地的外交
(一)俄国对中国西北边疆的侵略
(二)英国对中国西部边疆的侵略
(三)左宗棠的西征和伊犁条约
(四)半殖民地的外交
第十三章中法战争和中日战争
(一)中法战争之一:在战争爆发之前
(二)中法战争之二:从开战到停战
(三)中日战争之一:被迫应战
(四)中日战争之二:议和与反对议和的舆论
(五)中日战争之三:保卫台湾的斗争
第三编戊戍维新和义和团运动
第十四章中日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掠夺
(一)沙皇俄国和辽东半岛
(二)政治奴役性的贷款
(三)抢夺中国的铁路
(四)中国面临被瓜分的危机
(五)所谓“以夷制夷”
第十五章第二次革命高潮出现前的国内阶级形势
(一)清朝政府成了外国帝国主义的税吏
(二)暴风雨的前奏
(三)民族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
(四)民族资产阶级的上层和下层
第十六章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维新运动
(一)维新运动及其领导者康有为
(二)维新派的宣传组织活动
(三)维新派和洋务派的论战
(四)维新派的向西方学习
(五)庸俗进化论和政治上的改良主义
第十七章百日维新及其失败
(一)维新派的上台
(二)百日维新中的光绪皇帝
(三)一场争夺权力的斗争
(四)政变中的失败者和胜利者
(五)没有出场的角色
第十八章义和团的勃起
(一)从拳会到义和团
(二)义和团进入北京、天津
(三)慈禧太后的“宣战”
(四)义和团占领了北京吗?
(五)在反侵略战争的前线
第十九章八国联军和义和团的失败
(一)八国联军侵占北京
(二)“东南互保”和李鸿章议和
(三)一群明火执仗的强盗
(四)帝国主义列强的“门户开放”政策和辛丑条约
(五)义和团的历史功勋和资产阶级对义和团的态度
第四编资产阶级领导的辛亥革命
第二十章第三次革命高潮的酝酿
(一)日俄战争和帝国主义对
(二)慈禧太后的“变法”
(三)孙中山的早期活动
(四)资产阶级的爱国运动
(五)知识界中的革命思潮
(六)知识界中革命组织的产生
第二十一章同盟会初期
(一)同盟会的成立和它的纲领
(二)清朝的预备立宪和资产阶级立宪派
(三)革命派和立宪派的论战
(四)1906年湘赣边界的起义
(五)1907—1908年孙中山领导的六次武装起义
(六)1907—1908年光复会发动的起义
(七)个人暗杀行动
第二十二章辛亥革命的前夕
(一)农民群众的自发斗争撼动了清朝统治的基石
(二)谘议局、资政院和袁世凯
(三)帝国主义列强的所谓“机会均等”、“利益均沾”
(四)争路权的爱国运动
(五)同盟会内部的涣散和它在广州的两次起义
(六)从日知会到文学社
第二十三章武昌起义和起义后的武昌政权
(一)革命的士兵一夜间的胜利
(二)“谋略处”的领导及其演变
(三)袁世凯成了内外一切反革命势力的中心人物
(四)武昌的政权落到了反革命的手里
第二十四章革命浪潮中的各省风云
(一)资产阶级革命派的短命政权
(二)资产阶级立宪派也不能保持自己的政权
(三)套上革命外衣的军阀和流氓政客
(四)旧巡抚穿上了新都督的外衣
(五)“不准革命”
(六)交战与议和
第二十五章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政府
(一)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
(二)袁世凯在南北议和中的阴谋
(三)南京政府的腰杆不硬
(四)清皇朝的覆灭和南京政府的结束
(五)对帝国主义的幻想的破灭
第五编向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渡
第二十六章袁世凯的反动统治和反袁世凯的斗争
(一)1913年国民党反袁世凯的失败
(二)袁世凯独裁卖国真相的暴露
(三)孙中山的中华革命党
(四)梁启超:从拥袁到反袁
(五)袁世凯的覆灭
第二十七章五四运动
(一)北洋军阀的派系分裂和南方的“护法运动”
(二)民族工业昙花—现的繁荣
(三)五四新文化运动
(四)五四群众爱国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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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努尔哈赤 发表于 06-4-14 01:18:33 | 只看该作者
再版序言

1995年11月到12月间,我利用养病的时候把1980年初写成、1981年出版的《从鸦片战争到五西运动》读了一遍。自这本书完成以底,这还是第一次从头到尾重读它。
《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全书约70万字。1981年6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然后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了字体较大(4号字)的版本,不久红旗出版社还出了这部书的简本。这三个本子都经过多次重印。据我掌握的情况,它们的印数累计共300余万册。
在屡次重印的过程中,曾经对个别字句作了修改,其中有的还是比较重要的修改。例如,在最初的印本中提到尼布楚条约中规定的中俄边界线时本应该写“外兴安岭”,错成了“大兴安岭”。这个错误在后来的印本中已经改正了。根据出版社的规定,改正个别字眼,虽然重印也不叫新的一版。所以至今出的书还是初版本,只是有第几次印本的不同。这次通读中,不免做了较多的修改。因此,我请人民出版社出版这书的第二版,并且请上海人民出版社和红旗出版社在未做相应的修改以前不再出版这书的大字本和简本。
这次虽然作了比较多的修改,但毕竟不是大改。这是因为:第一,这本书的基本论点和总的体系我现在还不觉得有修改的必要。第二,如果现在来写这本书,当然全书的面貌包括材料的取舍和论述的详略会有很大不同。但是我不能把1981年以前写的书改成1995年写的书。
对于这次所作的改动,在这里举几个例子。
第一,在第二章第一节第四段中提到“在菲律宾的西班牙人曾帮助明朝夹攻以林凤为首的中国海盗”。我看到过一个刊物上有一篇关心华侨的历史的作者写的文章。他说,林凤对于中国和菲律宾人民的友好关系是有贡献的,把他说成海盗是错误的。我在这里本来只是要说明明朝政府为消灭本国的海盗,引进了外国的侵略势力。很惭愧我对林凤的事迹并无了解。最近我读到1994年出版的《潮汕百科全书》,其中有林凤的小传。这才使我对这个明朝的海上英雄人物有了较多的知识。
据《潮汕百科全书》说,林凤生于饶平县(属广东潮州),19岁参加“海上绿林”泰老翁的队伍,后继其业,以澎湖为基地,开拓海上贸易,最盛时辖舰300余艘,人员4万以上。隆庆元年(1567)率部攻占广东惠来县的神泉港。万历元年到二年(1573—1574)他的军队曾进入广东、福建、台湾沿海的一些地方。由于明朝以重兵围剿,他于万历二年十一月率领战舰62艘,战士2000名(多数是农民和工匠)、水手2000名、妇女儿童1500名,共5500人,还带了大批生产工具和种子等,向吕宋岛进发,以应菲律宾人为驱逐西班牙殖民主义者的邀约。他的部队曾进攻马尼拉获胜,击毙了西班牙驻菲律宾的总指挥。第二次进攻失利,撤兵北上到了邦阿西楠省(Pangasinan)的林加延湾(Lingayen G.),在那里建立了都城(包括住所、城寨、宝塔),自称国王,向当地居民传授中国的农业耕作技术和手工艺。当地居民欢迎林凤,为他提供粮食、木材和其他必需品。万历三年(1575)三月,西班牙殖民主义者加强兵力围攻林凤。明朝乘机派人到菲律宾与西班牙驻菲律宾总督密谈,联合围攻林凤。林凤苦战4个月,因粮械不继,于八月四日一夜间,率40余艘战舰突围,直抵台湾,并重返潮州附近海域,战舰又增至150余艘,势力复振。后来因队伍内部意见分歧,林凤离开潮州,不知所终。
根据这个记述,我把书中原来说的那句话改为“在菲律宾的西班牙人曾和明朝合作围攻被明朝官方视为海盗、帮助菲律宾人反抗西班牙殖民主义者的林凤的部队”。
第二,书中第八章第一节原来的标题是《所谓“中外同心灭贼”》,现在改成了《强盗成了朋友》。“中外同心灭贼”这句话出自咸丰十一年(1861)五月总理衙门的一个奏报。其中说,自英法联军以后,由于“我们”的笼络,英国、法国正在和“我”亲近,向“我”靠拢。
所以应当“乘此时卧薪尝胆,中外同心以灭贼为志。”有个朋友向我提出这里所说的“中外”是指朝廷和地方,即中央和外省,不是讲中国和外国。我考虑了这个意见,认为他的解释是对的。在咸丰末年,清朝当局确实在考虑利用外国的助力来歼灭太平天国,但是上述奏报中所说的“中外”却不能解释为中国和外国。那是说,趁英法同“我”亲近的时候,朝廷和在长江下游统率大军的曾国藩等人应当更加协同去消灭太平天国。在上述奏报后3个月,同治元年正月十三日(1862年2月11日)清廷有一道上谕说,英法两国这次在上海帮助剿贼,“尤其真心和好,克尽友邦之谊”,并且要地方官员随时迅速报告英法助剿的情节,“以彰中外和好同心协助之意”。这里所说的“中外”那就毫无疑问的是指中国和外国。因为这道上谕是引用在第八章的第二节里,所以,第八章第一节的题目就作了改变,并在这一节中不再引用上述咸丰十一年的总理衙门奏报中的“中外同心”那句话。
第三,在书中第十二章第四节的末尾处引用郭崧秦和曾纪泽的两段话并加以评论。评论中使用了“对帝国主义世界的统治秩序是多么心悦诚服”和“合于帝国主义的需要的第一批买办外交家”这样的语言,现在作了些修改。因为在这里并不是对郭、曾二人作全面的评价。这里想说的是:对世界有所了解当然胜过瞢然无知,但有所了解后立刻就发生一个问题:对于帝国主义统治世界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下中国是个受灾难的半殖民地国家)是否只能顶礼膜拜,心悦诚服?当时的中国人要如实地认识周围的世界和中国在这世界中的地位,的确并不是很容易的。不只是承认既成的事实,而且敢于打破旧局面开创新局面,这是更难得多的事情。中国人包括其中的先进分子,是用几代人的努力才做到这一点的。为做到这一点不能不,也的确是经过了和帝国主义侵略者企图灌输在中国人民中的认识相斗争的过程。这段话经修改后表达得准确一些。
这次所作的修改多数是由于历年来读者和朋友的提示,或者因受到报纸刊物上有关文章的启发。近十几年来,我国学术界对于中国近代史的史料的收集和整理,对于中国近代史中许多问题的研究都有许多新的成就。可惜我不能遍读有关的材料。如果我读得更多,这次所作的修改可能会更多一些。
这次通读和修改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曾考虑过几个问题,不妨在这里说一下。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问题。我写这本书是使用阶级分析的观点和方法。其所以使用这种观点和方法并不是因为必须遵守马克思主义,而是因为只有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观点和方法,才能说清楚在这里我所处理的历史问题。这本书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的前半期,即1840年到1919年之间的政治史。中国在经过了两千多年基本上停滞的封建社会以后,社会政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激烈的动荡和变动。这些动荡和变化从根本上和总体上说来是表现为旧的阶级虽然衰落,但仍然存在,新的阶级虽然已经兴起,但尚未取得胜利;旧时期的阶级斗争仍然残存,而新时期的阶级斗争已经开始兴起。外国帝国主义势力的侵入更使中国国内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复杂化。帝国主义和中国的矛盾是民族矛盾,同时也是阶级矛盾。因为不同的阶级对于外国侵略者采取不同的态度,其态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不指明这些,就只能停止于描述历史现象,不能说清任何问题。如果我不是写一部政治史,而是写一部通史,我也不可能脱离这种观点和方法。当然不应当把任何社会现象都用,或者只是用阶级根源来解释,不应当把任何社会矛盾都说成是敌对阶级之间,或这个阶级和那个阶级之间的矛盾。把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观点简单化、公式化是我们所不取的。
中国近代史中发生了多次革命,这些革命几乎都不能不采取武装斗争的形式,即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这里说的革命是指推翻旧的统治阶级,改变旧的社会政治制度的革命。我在这本书中对于几次革命的论述曾遇到两种评论,一种是认为过于贬低,一种是认为估价过高。对于这几次革命,历来都有不同的看法。相对说来,对辛亥革命争议较少,但仍有相当大的分歧。我以为站在更高的历史台阶上,指出辛亥革命的弱点和它之所以不能取得较多成就的原因,这并不是加以贬低,并不是贬低它的历史地位和历史意义。至于根本否定辛亥革命的看法由来已久,学术界中最早当推康有为和梁启超。他们在辛亥革命前就反对革命。在这以后更是利用社会国家的混乱状况来谴责革命,宣告与革命告别。我的观点是,即使是有严重缺点的、不成熟的、有许多负作用的、一时没有得到完全成功的革命,如果它是适应于阶级斗争向前发展的形势而发生的,它就不能不被认为是必要的,是推进社会历史进步的。
有人认为改良是比革命更好的方法,所以不应当推崇革命。但历史事实是,在社会政治发展中,改良的道路走不通的时候,才发生革命。对于革命和改良,不能脱离具体的历史条件而作抽象的价值评估。在这本书中改良和改良主义是指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步骤和方法而言的。就这本书叙述的范围而言,在和旧势力斗争中,改良主义是有积极的进步意义,而且在客观上有为革命作前驱的作用。但是改良主义又有否定革命的作用。所以在中国近代历史上改良主义常常是有两面性的。在革命的形势已经出现的时候,在革命的烽火已经兴起的时候,改良主义的立场如果不有所改变,它的斗争锋芒就不是指向旧势力,而是指向革命。旧势力也会利用改良主义来抗拒革命。
到了社会主义时期,社会历史条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对于在这个时期的阶级、阶级斗争、革命的看法,当然应当从实际出发,发生很大的乃至根本性的变化。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阶级矛盾虽然还存在,但已经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社会矛盾的内容发生了变化,解决这些矛盾的方法也不同了。当我们说改革开放搞活经济也是一种革命的时候,所说的革命显然有和旧时代不同的含义。旧时代的阶级矛盾、阶级斗争、革命的经验对我们现在仍然有意义,但并不是要我们重复这些经验。以阶级斗争为纲来处理社会主义时期的各种社会政治问题,实践已证明是完全错误的。我们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实际出发,认识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动态,他们和旧社会的差异(在形式上某些方面似乎相同),如何用和旧社会不同的方法来对待和解决阶级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等等。
第二个问题是对外开放的问题。从1978年底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了对外开放政策,并且不断地扩大开放。我国和世界各国的经济技术文化的交流大为增加。我们取得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利用国外和境外的资金的经验,也取得了利用外国市场和资源的经验,虽然至今还是初步的经验。这些是在我国的历史上完全新的经验。
为什么说是完全新的经验呢?因为除了古代的中外贸易文化的交往外,我国历来只有闭关守国的经验和从鸦片战争后100年间作为半殖民地国家向世界开放的经验。在那100年间虽然有外国资金投入中国,但那些资金几乎都是从对中国的剥削和敲诈而来。它投入中国只是加强了剥削和压榨,阻碍了民族经济的发展。那时的进出口贸易为数很少,而且基本上是输出农产品和矿产品,进口机器制造的产品。那种开放只能使中国处于贫穷落后的状况。那时的中国虽然已经被帝国主义国家闯开了大门,门户洞开毫无阻拦,但是对外开放的程度其实是很低的。这就因为那种开放使中国贫穷,而越是贫穷就越谈不到扩大开放。在那种情况下,谁也不敢梦想利用外国的资金、市场和资源来发展本国的经济。
在抗日战争结束前不久,也就是大约在1944年,那时人们正在考虑抗日战争结束以后的中国,我在国民党地区的一个刊物上看到过一篇文章,大意是说,世界各国应该让中国富强起来,这样他们和中国的贸易和其他经济交往才能大大增加,这对各国才是最有利的。文章中举出了美国和欧洲各国及日本战前相互间贸易的数字,和它们与中国之间贸易来往的数字相比较,后者少得十分可怜。文章的作者举出这些材料用以证明他的论点。文章给我印象很深,虽然事隔多年已忘记了杂志的名称和作者的姓名,但仍记得他提出的上述论点。我当时认为这种论点不是没有道理的。但是如果认为依靠这种论点就可以说服帝国主义国家允许中国真正独立,并且扶助中国走向富强,那是一种幻想。帝国主义在中国历来是一面想使中国对外开放,一面又压迫中国,使中国保持落后和贫穷,因而实际上对外开放的程度极低,甚至并不开放。这是依靠帝国主义解决不了的一个矛盾。只有中国人民用自己的努力来争得民族的完全独立,用自己的力量从中国的具体情况出发来发展中国经济的时候,这个矛盾才能解决。正因为中国近十几年来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取得的经验是完全新的。所以我们不能用旧时代的经验来解释新伪有关现象。当然也不能根据新时代的经验来重新解释半殖民地时代的历史现象,以为过去对那个时代的认识是落后的不正确的。
至于1899年到1900年美国政府提出的中国门户开放政策,那和现在我们所实行的对外开放完全是不同性质的。当时帝国主义列强的势力已经深入中国,并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美国的所谓门户开放政策是说,各国在中国的势力范围不应当对其他各国关起门来,而应该向各国一律开放。在《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和我的另一本书《帝国主义与中国政治》中,对历史上的对外开放问题都有些论述,当然不可能和1978年以后的情况对比来进行论述。
第三个问题是:可否以现代化问题为主题来叙述和说明中国近代的历史?我的书是在具有划时期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举行后一年多的时候出版的。那时,大家明确地否定“文化大革命”及以前一段时期中提出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主张。在历史学界中有人因此觉得,在中国近代史中不宜着重论述阶级和阶级斗争。提出以现代化为主题来叙述近代史的意见,可能和这种想法有关。
虽然有过上述这种意见,但是至今尚未有以现代化为主题写出来的中国近代史(也许我孤陋寡闻未见到过)。但是我认为这种意见是可行的。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几代中国人为实现现代化作过些什么努力,经历过怎样的过程,遇到过什么艰难,有过什么分歧、什么争论,这些是中国近代史中的重要题目。以此为主题来叙述中国近代历史显然是很有意义的。
板凳
 楼主| 努尔哈赤 发表于 06-4-14 01:18:45 | 只看该作者
但是以现代化为中国近代史的主题并不妨碍使用阶级分析的观点和方法。相反的,如果不用阶级分析的观点和方法,在中国近代史中有关现代化的许多复杂的问题恐怕是很难以解释和解决的。
在中国近代史中,现代化也就是工业化和与工业化相伴随着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方面的变化。从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期的中国,现代化就是资本主义化。那时社会主义的问题还没有提上日程。中国的资本主义化当然就是中国国内各种社会力量的对比和斗争的问题。而且还不只是国内的问题,因为这时已经渗入了外国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可以这样看,最早促使中国走向某种程度的现代化的不是别的什么力量,就是帝国主义。说只是某种程度的现代化,是因为帝国主义在全世界所到之处,按照自己的面貌来改造一切社会制度落后的民族和国家,但并不是要使它们真正成为和自己完全一样,而只是使那里发生以有利于自己实行殖民统治为严格范围的朝向资本主义的变化。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历史条件下得到民族独立的那些原殖民地国家是明确的例证?它们经历过长期的殖民统治,有的甚至三四百年。在殖民统治时期,帝国主义主人支配着殖民地及其人民的命运。从帝国主义主人的利益出发,各种妨碍民族进步发展的前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被有意地保留下来。资本主义在那里是有所发展,但只是在有限的范围内,而且得到好处的只是殖民地主人和当地人民中的极少数人,在取得独立以后这些国家无一例外地都处于贫穷落后的状况。至于在实现了资本主义的土地上土著居民已被消灭殆尽的情况也有不少的实例。某些人居然说中国如果当过几十年殖民地,就会实现现代化。这只是极端无知的昏话。
经过鸦片战争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势力进入中国以后,要原封不动地保持封建社会的原样,已经是不可能的。帝国主义的压力不允许中国统治势力闭关自守,也不允许它一切保持原样。帝国主义的压力也刺激了中国人民追求新的道路。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近代史中的现代化问题不可能不出现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在帝国主义允许的范围内的现代化,这就是,并不要根本改变封建主义的社会经济制度及其政治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而只是在某些方面在极有限的程度内进行向资本主义制度靠拢的改变。另一种倾向是突破帝国主义所允许的范围,争取实现民族的独立自主,从而实现现代化。这两种倾向在中国近代史中虽然泾渭分明,但有时是难以分辨的。这本书曾仔细地将上个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的洋务派官僚和资产阶级改良派加以区别。那时的洋务派官僚是上述的第一种倾向的最早的代表人。那时的资产阶级改良派是后一种倾向的先驱。
在中国近代史上讲对外开放,就要区别在殖民地半殖民地身份上的对外开放和独立自主的对外开放。同样,讲现代化,也不能不区别帝国主义所允许范围内的现代化和独立自主的现代化。要说清楚这两种倾向的区别和其他种种有关现代化的问题,在我看来都不可能离开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
在我的书中对上述问题有所论述,虽然不够展开。近年来在我的文章中曾写过这个问题。现在摘录这些文章中的有关段落,附录在这篇序言之后,以供参考。
在这篇序言的最后还有几件事情交待一下。
一、有些读者和朋友从这本书的书名想到我应该续写一本《从五四运动到人民共和国建立》。的确我曾考虑过这件事,但至今未能动手。我的精力和年龄已不允许我再写出那本书,我想委托一些朋友把它写出来。
二、这本书中引文出处的注释,在1981年的初次印本中当然1用的都是在这以前的书的版本。后来几次重印时曾对有些引文根据新的版本核对。因而注释中用了1981年以后的版本,但也不是一律改变,所以显得不一致。现在没有作进一步调整的工作。
三、本书初版中有一个人名索引(这是我的朋友孙洁人同志作的,他已经在两年前逝世了)。许多读者和我自己都感到这个索引很有用。不但可以查到有关各个人的记述,也可以通过人名查到事情。书中提到的欧美各国的人名的原文也可以从索引中查到。再版本中仍保留这个索引,并且作了些补充,加上了注文中的人名。再版本中又由白小麦同志编了一个《事项索引》。现在我国的学术著作中一般都缺少这类索引,所以我特别在这里提一下。

1995年12月末
地板
 楼主| 努尔哈赤 发表于 06-4-14 01:18:54 | 只看该作者
附 录
一、摘自1990年6月3日的《纪念鸦片战争一百五十周年》
在鸦片战争以前,中国和中国以外的世界几乎完全隔绝。这一次战争打破了这种隔绝,中国和世界发生了越来越密切的联系。因为有了这种联系,中国人打开了眼界,中国人民的斗争得到了世界各国进步人民的同情和支持。近代中国社会发生了新的社会经济形态、新的阶级力量、新的思想,也是和中国不再是对外界完全封闭的社会有关。但是,在那一百年间,中国是作为一个半殖民地国家,即半独立的国家和世界联系的。从根本上说,这种联系的内容是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和掠夺。诚然,到了世界的近代,没有一个民族的发展能够和世界隔绝。但是,是以附庸国的地位,半殖民地、殖民地的地位来和世界联系,还是以独立国家的地位来和世界联系,这是关系一个民族和国家的命运的大问题。帝国主义者常常以义和团为例,把近代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诬蔑为“排外”。1899年勃兴的义和团运动是帝国主义侵略激起的反抗斗争,但因为没有先进阶级的领导,所以带有排外的色彩。但经过义和团之役后不久,中国人民已经超越了初期的幼稚的斗争时代,懂得排外不是出路。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推翻帝国主义的代理人的统治,并不是要“排外”,而是因为只有这样,中国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和世界联系,才能在和世界的联系中不是处于被侮辱、被损害,受人支配的地位。1949年中国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建立,为什么受到全国各族、各阶层人民的热烈拥护呢?就因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开始掌握自己的命运;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打破了一百年来的旧例,收回了曾经丧失的全部国家主权,自立于世界各国之林。
社会主义中国所实行的对外开放,在性质上当然和鸦片战争后一百年间的“开放”完全不同。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独立自主的、拥有完整主权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和世界上一切国家平等交往。我们坚定不移地实行开放政策,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各方面的联系。中国能够为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尽自己的一份责任,也相信,中国向中国以外的世界开放是有利于中国的进步和发展的。我们无限珍视经过几代人的奋斗才争得的国家的独立和主权。伟大的中国人民过去敢于反抗外来的压力,今后也不会在任何外来的压力面前屈服。
二、摘目1990年8月31日的《关于近代中国与世界的几个问题》
近代中国受到世界上所有大小帝国主义国家的欺凌。几个强国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有的强国还曾试图独占中国。近代中国的历史是被侵略、被掠夺、被压迫的历史。这段历史从1840年算起,持续109年之久。在近代以前的一段时间里,中国和中国以外的世界几乎是完全隔绝的。世界不了解中国,中国人也不了解世界。近代中国和世界发生了愈来愈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当然是多方面的,而其根本内容是帝国主义列强武装侵略中国,在经济上掠夺中国,在政治上支配中国。中国处于被侮辱、被损害、被宰割的地位。
外来的侵略和压迫不能不引起中国人民的反抗。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的文化传统,并且具有作为统一国家的长期历史的国家。所以资本主义外国的侵略压迫,一开始就遇到中国人民的强烈反抗。在近代中国社会中出现了新的阶级力量,即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力量以后,反抗外国帝国主义及其在中国的助手和代理人的斗争就愈来愈强烈。帝国主义列强曾使中国局部地区殖民地化,并且使中国丧失了作为独立国家的完整主权,成为一个半独立的即半殖民地国家。但是,近代中国毕竟没有完全沦为殖民地,其原因主要就在于中国人民的反抗斗争。这种反抗斗争的发展终于使中国摆脱了半殖民地、殖民地的命运,取得了民族的独立,恢复了全部国家主权。所以,中国近代历史又是一部反抗外国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的历史。
帝国主义的侵略、掠夺和剥削,造成了近代中国的贫穷和落后。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存在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没有能正常地发展起来,使中国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其原因就在于帝国主义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和中国的政治。固然,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对中国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基础起了破坏作用,从而促进了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但是,从上个世纪中叶以后出现的中国民族资本处于极其艰难的条件下,不可能发展壮大起来。它不但遭到具有种种特权的外国资本的排挤,而且无力抗拒在中国社会中仍然居于统治地位的前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近代中国的前70年是在清皇朝统治下。帝国主义使清皇朝变成它们所利用的驯服工具;在清皇朝覆灭以后,又支持一个个代表地主阶级和买办官僚资本利益的军阀官僚势力。封建的土地关系、商业高利贷资本和一切前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及其上层建筑,由于受到帝国主义的维护而得以继续存在。帝国主义利用它们作为统治和剥削中国人民的工具。这样,帝国主义的侵略阻断了中国的工业化、民主化的独立发展的道路,使中国在成为半殖民地的同时,又处于半封建的境地。
近代中国并不是近代化的中国,不是一个商品经济发达,教育发达,工业化、民主化的国家。在近代中国面前摆着两个问题:即一、如何摆脱帝国主义的统治和压迫,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二、如何使中国近代化。这两个问题显然是密切相关的。因为落后,所以挨打;因为不断地挨打,所以更落后。这是一个恶性的循环。
以首先解决近代化问题为突破口,来解除这种恶性循环,行不行呢?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一切工业救国、教育救国,以合法的途径实现民主化、近代化的主张都不能成功。致力于振兴工业、振兴教育的好心人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并不能达到中国近代化的目的,不能使中国独立自强。不动摇原有的政治和社会秩序而谋求实现民主化的努力更是毫无作用。这些善良的愿望之所以不能实现,就是因为有帝国主义及其在中国的代理人的严重的阻力。
首先解决民族独立的问题,是很艰难的。要在十分落后的社会基础上,战胜已经在中国居于统治地位的帝国主义势力,当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但历史经验证明,只有这样做,才能改变中国所面临的恶性循环的命运。就是说,只有先争取民族的解放和国家的独立,才能谈得到近代化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建设。
帝国主义列强在侵略中国中的相互矛盾,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代理人之间的相互矛盾,是落后的中国争取解放、独立可以利用的条件。但根本的问题还在于要把中国一切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压迫的力量动员和团结起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长期艰苦奋斗终于完成了历史任务,使中日摆脱了帝国主义的枷锁,从而为中国的近代化、现代化开辟了宽广道路。
近代中国是不是一个对世界开放的国家?
这也许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
在半殖民地的中国,即使不在受到外国军事侵略的时候,外国人在中国领土上倚仗不平等条约而拥有种种特权,中国大门的钥匙是在外国人的荷包里(这就是说,海关为外国人掌握),外国人在中国自由地开设银行、商行、工厂,列强的兵舰和商船自由地在中国沿海和内河航行,列强的军队驻扎在中国的领土上。那时,中国政府在决定对外政策时,甚至在决定重大的内部政策时,都要看帝国主义主人的指挥棒指向哪里。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有什么不开放呢?
1900年左右,美国提出中国门户开放政策。但那并不是要中国开放门户,因为中国的大门早已被列强的大炮打开了。那是按“利益均沾”的原则针对列强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而说的,是要求属于任何一个国家的势力范围的地区应当向其他国家开放,而不应当封锁。
虽说近代中国已经在政治和经济上受列强所支配,但列强对中国的情况又总是不满意。其不满意大致上有两方面。一方面可以说是政治方面的。列强总是觉得他们利用来统治中国的代理人不够强大到足以在中国人民的反抗面前保卫他们的利益,不但不能消除这种反抗,反而被人民的力量冲垮。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这里不多说。很明显的,这是帝国主义自己制造出来的一个矛盾。他们所扶植的,既然是违反中国人民利益和民族利益的势力,这样的势力尽管拥有“合法”的政权,拥有强大的兵力,也不可能在人民中有威望,不可能保持对帝国主义有利的安定的内部秩序。
从经济方面说,帝国主义者不满意的是,近代中国始终不能如他们在用炮舰打开大门时所指望的那样,成为一个广阔的商品市场、投资市场和原料供应地。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在1936年(即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一年),不过16亿元(按当时的汇率计,不足5亿美元),比1910年左右只增加了不到百分之三十,这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数字。中国的进口在鸦片战争后70年间,最多的还是鸦片烟。直至新中国建立前夕,外国能输入中国的始终主要是煤油、糖、棉布等,以及其他许多廉价的制成品。中国的出口主要也只是生丝、猪鬃、钨砂、桐油之类的“传统”外销商品。帝国主义在中国投资数字是比较大的。据经济史家估计,帝国主义在华投资从20世纪开始时的15亿美元,增加到抗日战争前的43亿美元。那时,帝国主义的投资主要是商业掠夺性的,依靠帝国主义的特权可以取得最大限度的利润。而且这种投资可以说是没有资本输出的投资,因为在巨额的投资中的很大部分是来自中国所偿付的“赔款”,其余部分是以欺诈勒索的方法占有的土地(在上海这样的城市,那时房地产构成外国人的资本的重要部分),对中国的鸦片贸易中取得的暴利,外国银行所吸收的中国人的存款,等等。总之,巨额资本的绝大部分是从中国掠夺和赚取来的,很少从国外输入。那时,中国的资源也都深藏在地下,没有被开发。
为什么近代中国已经被列强打开了门户,却并不能成为一个广阔的市场呢?原因很明显,因为中国贫穷落后。
贫穷落后的中国没有多少剩余的生产品,也无力购买多少外国的产品。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虽然曾深入到一部分农村,但农村的绝大多数还处于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几乎没有或者只有极少量的商品经济。所以,对于占近代中国的最大部分人口的地区来说,其实并没有对外开放。沿海城市固然可以说是开放的,但在30年代人们给上海以“冒险家的乐园”的称号,就是说,外国的流氓、骗子、走私贩子可以在那里大发横财。这样,正常的贸易当然只会萎缩。
近代中国曾多次兴起有商人和城市居民参加的抵制美国货、抵制英国货、抵制日本货的运动。这种排斥外国货的运动反映了人民对于侵略者的正当的仇恨,也反映了那时经济上的对外开放只是带给中国社会和中国人民以灾难。
近代中国的贫穷落后是帝国主义造成的。所以可以说,帝国主义一方面打开中国的门户,迫使中国对外开放;但另一方面他们的掠夺和剥削又使中国贫穷落后,处于没有能力正常地对外开放的地位。这又是帝国主义自己造成而解决不了的一个矛盾。
三四十年代,中国舆论界中有人说,列强应该考虑如何帮助中国富强起来,因为一个富强的中国才会和世界各国大大地增加贸易和经济联系。这种说法的后一半是对的,而前一半即指望帝国主义列强帮助中国富强,则是梦想。
中国人民用自己的力量争取民族的独立,恢复国家的主权,才能发展自己的经济,并且作为独立自主的国家发展正常的,即平等互利的对外开放,这是已经有事实证明了的。
三、摘目1991年11月13日的《论中国的改革和开放》
近代中国是在西方列强炮舰政策的压力下被迫开放的。从19世纪的40年代以后,中国多次受到外国的军事侵略,因而被加上种种不平等条约的束缚。那时外国人在中国领土上拥有种种特权,不受中国法律的约束。中国的海关被外国人控制。外国人在中国自由地开设银行、商行、工厂,按照他们自己的规矩设立学校、教堂。列强的军队驻扎在中国的领土上。从清朝政府到以后中华民国的历届政府,基本上都是靠乞怜和讨好于外国帝国主义而维持自己的权力。它们的对内对外的重大政策基本上听从于帝国主义的意愿。帝国主义也以扶持这些统治势力来维护自己在中国的特殊权益。所以那时的中国可以说是完全开放的,而这种开放是以丧失作为独立国家所应拥有的主权为代价的。也就是说,那时的中国并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而是作为一个半殖民地和世界交往,向外国开放的。不能说那样的开放对中国的经济文化的发展没有起任何积极作用,但总的说来,中国人得到的是蒙受民族灾难的经验。
那时中国虽然对于外国是门户洞开的,但实际在经济文化上又不是真正开放。其原因并不在于有什么封锁,简单地说来就是由于中国贫穷。那时中国的出口进口贸易的数字是微不足道的。贫穷落后的中国哪里有多少产品可以出口?绝大多数人民,其中主要是农民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生活,国内有多大商品市场?那时的中国人除了由于生活无着流亡到国外做苦力的人以外,没有多少人能出国。就这些情形说,中国又并不开放。可以这样说,外国的侵略使中国在不平等的条件下开放;同时,这种侵略又是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而贫穷落后使中国实际上处于并不开放的状态。
从这些旧时代的经验中,中国人得出的结论并不是中国不应当对外开放,应当闭关自守,而是中国应当首先摆脱半殖民地的地位,也就是摆脱外国帝国主义的统治和压迫,这样才能作为独立的国家平等地和世界各国交往,才有可能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取得正常地对外开放的条件。
新中国初成立时,就准备在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建立外交关系,进行正常的贸易往来和其他经济联系。但是正如大家所知道的,美国政府当时采取了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它通过朝鲜战争对中国实行武力威胁,通过台湾问题干涉中国内政,对中国实行封锁禁运,阻挠中国恢复在联合国中的合法地位,企图把新中国排斥在国际社会之外。美国政府的这种政策影响了其他许多国家。在那种情况下,中国和一切国家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建立正常关系的愿望不能完全实现,中国不可能实行全面的开放政策。
中国固然需要实行开放政策,但在开放政策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原则,就是维护回家的独立和主权完整。在历史上饱受民族灾难的中国人民,十分珍视独立自主的原则,维护国家应有的尊严。如果新中国政权放弃国家独立和主权完整的原则而和世界交往,那么它就会和以往的近代中国历届统治者一样,遭到人民的唾弃。
说独立原则高于开放,并不是说这二者间的关系总是不能并存的对立。在正常的情况下,这二者是一致的。中国近代的长期经验证明,牺牲了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完整而实行的对外开放,只是使中国处于被侮辱、被损害、被剥削的地位,也就不可能有正常的对外开放。世界许多国家的经验也证明,一个独立的拥有完全主权的国家,一个自身经济发展的国家,才能够正常地对外开放。
1971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中的合法地位冲破了各种阻碍得到了恢复。1972年9月,中日建立了外交关系。1979年1月,中美建立了外交关系。在西欧各国中,除法国和北欧诸国已于50年代到60年代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外,70年代中国又和意大利、比利时、英国、荷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班牙等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并且同欧洲共同体建立正式关系。中国和第三世界许多国家间一向存在的友好关系,在70年代及其以后得到进一步发展。这就使中国有可能提出和实行全面的开放政策。
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说:“必须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管理方法”。1986年中共中央的另一个决议中说:“必须下大决心用大力气,把当代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先进的科学技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经济行政管理经验和其他有益文化学到手,并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和发展”。这些主张和1956年毛泽东关于提倡向外国学习的方针是前后完全一致的。
1978年以后的十几年间,在实行改革政策的同时,对外开放的步子逐步加大。把广东、福建沿海4个城市和海南岛辟为对外开放的经济特区。又使从北到南沿海14个港口城市成为开放城市。还把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福建的厦门、泉州、樟州三角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发区。这样就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发区、内地这样一个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现在正在建立上海浦东开发区,又是对外开放的一个重大步骤。在960万平方公里的中国大地上,不但沿海地区,而且内地,不但城市,而且农村,都参与了对外开放。在对外贸易方面,出口进口额逐年加大。外资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各种形式迅速地推进。对外经济、技术和文化的交流的规模越来越扩大。到世界各国的留学生不断地增加。很显然,中国城乡经济的发展使对外开放的扩大成为可能,而对外开放又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
在现代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孤立于世界之外而得到发展。用这一般的理由来说明中国之所以实行开放政策还不够。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如果不是自力更生,不充分发挥自己的力量,而一切依赖外国,那是不可能得到发展的。但是通过对外开放,可以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中国是在落后的经济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而社会主义的巩固,必须有赖于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经济大发展,必须以社会化的大生产为基础。所以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要善于吸收人类文明的一切有益的成果,这对于中国是特别重要的。这就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从一开始就提出要向一切外国学习的原因,这就是中国必须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原因。
中国的对外开放,是以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对外贸易、吸引外资都是两利的。既有利于中国,也有利于对方。按照不平等条件损害中国的主权而实行开放的那种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如果以为中国需要实行对外开放政策,而可以强加给中国新的不平等条件,损害中国的独立和主权完整,那是办不到的。同时,要想孤立中国,使中国不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也是办不到的。
以上这些,可以说明中国的对外开放政策为什么一定会坚持执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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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努尔哈赤 发表于 06-4-14 01:19:06 | 只看该作者
序  言

这本书所讲的是中国半殓民地半封建时代中的前一段,即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开始以前一段的历史。虽然多年来大家习惯上称这一段的历史为中国近代史,但是早已有人建议,把中国近代史规定为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一百一十年的历史,而把中国民主革命胜利,摆脱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以后,进入社会主义时代的历史称为中国现代史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已经超过三十年的时候,按社会性质来划分中国近代史和中国现代史,看来是更加适当的。这本书没有采用《中国近代史》这样的书名,不但因为避免雷同,而且因为这只是中国近代史前期的历史。
苏联的有些中国历史研究者把中国近代史的起点上推到十七世纪中叶清皇朝建立时。这一方面是把西欧历史的分期强加到中国历史上来,另一方面又是意在把中国近代史的主题说成好像是中国国内的民族矛盾。这种分期方法是非科学的,是中国历史学界断然加以否定的。
我的这本书是在1973年9月开始写的,那一年的四个月里写了开头的四章。以后的几年里不可能用全部时间和精力来写这本书,因而在1974年到1975年只写了九章,即第五到第十三章;1976年到1977年又写了七章,即第十四到第二十章,其中有四章是在别的同志提供的资料和初稿的基础上改写的(苏沛同志:第十四章、第十六章和第十七章;腾文生同志:第十五章);1978年写了第二十一章到第二十五章共五章,1979年除了整理修改已写成的各章稿子外,写了最后的两章。总之,这本书是六年多的时间内断断续续写成的。
写这样一本书的打算是在更早的时候就有了的。这里顺便说一下我学习和研究中国近代历史的经过。
四十年前,1940年是鸦片战争的一百周年,我写了篇关于鸦片战争的论文1,那是我在二十二岁时写的第一篇关于中国近代史的习作。以后,到了1946—1948年间,也就是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代在革命的炮火声中将要宣告结束的时候,由于实际的需要,才又进行了这方面的学习和研究。那时,为国民党统治下的上海报刊写文章,起先大多用现实的政治题目,但这样的题目的文章渐渐地发表不出来了。于是就试用中国近代史的题材写一些文章以代替政论。除了在一些刊物上发表的单篇以外,1947年写了本《帝国主义与中国政治》2。这本小书在全国解放后虽曾想加以较多的增订,但没有能这样做;几次再版,只作了些小的修改补充。
1953年我在中共中央高级党校讲课时,写了四万多字的《中国近代史提纲》(这所谓“近代”,是指1840—1919年)。这个提纲没有正式出版,学校在当时和1960年、1962年印过小册子,也传到了校外。但这的确仅仅是个粗略的提纲,而且有不少缺点。在写了这个提纲后,我逐渐地对这段历史形成一些看法,为初步说明这些看法,写了《中国近代历史的分期问题》1,这篇文章引起了学术界对这问题的一场讨论2。
关于分期问题的这篇文章,主要是提出了三次革命高潮的概念。第一次革命高潮时期是1851—1864年的太平天国时期;第二次革命高潮时期是中日甲午战争后的几年,在这几年中发生了1898年的戊戌维新运动和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第三次革命高潮时期是由1905年同盟会成立到1911—1912年的辛亥革命的时期。当时我认为,“根据历史发展的情况来看,三次革命高潮中阶级力量的配备和关系是各不相同的,这正是中国近代社会经济结构的发展过程中的各个不同阶段的集中反映”。
在有了这样的看法后,就开始想按照这种看法写出一本书来。以后多年间虽然作了些收集资料的准备工作,还写了个别段落的稿子,却一直没有能动笔写这本书。到了1966年以后,进入了一种特殊的生活条件,虽然可以说曾有相当多的“空闲”时间,却又脱离了一切资料。那时,也曾忽发“奇想”,以为不妨着手考虑写这本久已蓄意要写的书,甚至写了部分的提纲,但在那样的特殊的生活条件下,写书终于不过是个空想而已。
直到1973年,才获得了接触材料,进行写作的可能,但是拖拖拉拉,六年多才完成这本书,除了客观原因以外,只能说由于自己抓得不紧了。
三次革命高潮的提法,虽然被历史学界的一些研究者所采用,但也有提出异议的。问题似乎主要是在第二次革命高潮时期。二十多年前我的文章中说:“如果把第二次革命运动的高涨仅看做是1899—1900年的义和团的发动是不完全的”。“农民革命——这是中国社会当时主要的革命力量;资本主义思想——这是中国社会当时的带有进步性的理想。二者在第二次革命高涨期间虽然都存在着,但二者是完全各不相关的。追求资本主义理想的改良主义运动表现为短命的‘戊戌维新’。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的自发的(反帝)斗争则在悲惨地失败了的义和团运动中取得歪曲的表现”。当时有的批评者认为这种说法是“对义和团运动反帝斗争的革命意义估计不足”。近来学术界则有另外一种看法,以为义和团运动够不上称为一次革命高潮。在我看来,在充分估计义和团运动的反帝斗争意义的时候,必须看到它具有的严重弱点;同时,也不能因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义和团运动不可能发展为一个健康的反帝斗争,就把它的历史地位抹煞掉。义和团虽然是传统的农民斗争形式的继续,但是把打击的矛头直接指向帝国主义侵略势力,而且义和团运动时期已经有了资产阶级倾向的政治力量。包括戊戌维新和义和团运动在内的第二次革命高潮时期是中国近代历史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和三次革命高潮的提法相关联的,还有对洋务运动的估价问题。在这问题上,近来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本书不认为有理由按照“洋务运动——戊戌维新——辛亥革命”的线索来论述这个时期的历史的进步潮流。
1906年12月同盟会的机关报《民报》举行创刊周年的庆祝会。章太炎在这次会上的演说中说了这样的话:“以前的革命,俗称强盗结义;现在的革命,俗称秀才造反”1。章太炎的这个演说的主旨是对“秀才造反”的不彻底性进行针砭,但我们不妨借用他这个聪明的说法。太平天国时期是“强盗结义”,不是“秀才造反”;到了戊戌维新和义和团时期,还是“强盗结义”,而“秀才”已开始迹近“造反”,不过“秀才”是不愿把自己卷入“强盗结义”中的。到了同盟会时期,已是“秀才造反”为主,而且“秀才”还想运用“强盗”的力量。——三次革命高潮时期形势的不同,就发动力量来说,基本上就是这样。当然,所谓“强盗”和“秀才”是都有一定的阶级含义的。
在二十多年前,我曾建议把1840—1919年的历史分成七个时期。但如果把每次革命高潮时期和在它以前的准备时期合并起来,那就成为四个时期了。这四个时期就是:
第一,从鸦片战争到太平天国失败(1840—1864年),本书中的第一编就是写的这个时期。学术界中有人认为这一时期的下限不应当摆在1864年而应该摆在1873年,但是1864年天京的沦陷毕竟是太平天国运动失败的明显标志,在这以后若干年间虽然还有太平军余部、捻军的活动及其他农民起义,但那只是第一次革命高潮的余波,历史透镜的聚光点已经渐渐移到别的方面去了。
第二,从太平天国失败后到义和团运动(1864—1901年)。这一时期在本书中占了两编(即第二、第三编)。对于这一时期的下限学术界也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应该是1905年而不是1901年。但是在我看来,1901年以后的几年,已经是从1905年起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领导的革命运动的准备时期(“秀才”开始造反了)。还有人认为应该把1864年到1894年或1895年划为一个独立的时期,而把这以后的一个时期划到1911年。我认为如果分得过细一点,是可以把1864—1895年划为一个时期的,但这时期对于第二次革命高潮说来是个准备时期,戊戌维新运动和义和团运动都是这三十年中社会政治发展的结果。至于把这一时期的下限划到1911年,那就把第二次革命高潮和第三次革命高潮合并在一起,在我看来是不适当的。总之,1901年是一个重要的划时期的标志,当然不是因为这刚好是二十世纪的开始,而是因为在这以前和在这以后,社会政治力量的配置有了明显的变化。
第三,从义和团运动失败后到辛亥革命(1901—1912年)。这是本书中的第四编。本书不采取辛亥革命到1913年的所谓“二次革命”的失败才宣告结束的看法,也不采取把这个时期一直延长到1919年的看法。因为在1912年袁世凯取得政权时,辛亥革命的高潮已经终结。
第四,从辛亥革命失败后到五四运动(1912—1919年)。这是本书的第五编。这是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向新民主主义革命过渡的时期,因此是不宜于和第三次革命高潮时期合为一个时期的。
以上就是这本书的基本结构。
这本书,本来是想写成一本可供一般读者浏览而不至于感到十分枯燥的书。这个目的未必能够达到。书中固然有一些自己的看法,但也尽可能吸取了学术界的已有的研究成果。
全国解放以后,学术界对于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这一段期间的历史做过很多工作,包括资料收集工作和研究工作。不借助于这些工作成果,这本书是写不出来的。从1966年起十年之久,近代史研究工作,如同其他部门的研究工作一样,遭到严重的破坏和摧残。近三年多来,近代史研究工作复苏了。在党的百家争鸣方针的鼓舞下,开始提出了不少新的问题,新的看法。有些问题在学术界尚无一致的结论,但提出这些问题至少也使人得到启发。我正在这时整理和编定这本稿子,可说是件幸运的事。但是由于自己能力的限制,而且见闻不周,无论学术界以往的成果,还是近几年的新成果,一定还有不少是应该吸取而没有能吸取的。
写这本书得到不少朋友的助力。除了前面已经提到的苏沛、滕文生二同志外,张枬、郑惠、孙洁人、陈铭康、郑则民、石仲泉等同志,或者在本书开始撰写时,或者在全书整理修改时给予作者以协助,孙洁人同志编了附在书未的人名索引。还蒙丁名楠、戴逸、金冲及、荣孟源等同志阅读了书稿的部分篇章,提出了很多可贵的修改意见。人民出版社编辑部的陈汉孝、林言椒、邓卫中等同志也给了本书作者以很大帮助。
对于我从他们的著作中得到启发和养料的作家们,对于在写作过程中给我帮助的朋友们,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胡绳
198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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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出这种建议的不止一个人。例如荣孟源在1956年写的《关于近代史分期的意见》一文中说:“有人说,中国近代史的断限应从1840年起,到1949年9月止,我赞成这个意见”(见《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讨论集》,页146)。
1 《论鸦片战争》,发表于沈志远主编的《理论与现实》杂志(重庆生活书店出版)。
2 《帝国主义与中国政治》,1948年7月香港生活书店出版,全国解放后,由人民出版社出版(1952年7月出第一版,1978年出第六版)。
1  发表于《历史研究》1954年第一期。
2  这次讨论文章见《中国近代历史分期问题讨论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出版。
1 《民报》第十期,页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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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努尔哈赤 发表于 06-4-14 01:19:18 | 只看该作者
绪  论

第一章  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以前的中国

(一)经济基础

清朝道光二十年到二十二年(1840—1842年)英国侵略中国的中英鸦片战争后,封建的中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外国资本主义——帝国主义侵略和压迫下,中国社会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在此以前,中国社会处于封建时代,长达二千三四百年之久。
在七世纪到十三世纪的唐朝、宋朝,中国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处于当时世界的前列,到了十六、十七、十八世纪,也就是明朝(1368—1644年)的后期和清朝(1644—1911年)的前期,西欧各国相继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发展,中国社会仍旧停滞在封建社会中。中国落后了。
中国封建时代的社会经济是以个体小农业和家庭小手工业紧紧结合在一起为其基本特征。在这样的社会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农民不但生产自己需要的农产品,而且生产自己需要的大部分手工业品。地主和贵族对于从农民剥削来的地租,也主要地是自己享用,而不是用于交换。那时虽有交换的发展,但是在整个经济中不起决定的作用。”1
封建专制皇朝从来是全国地主阶级的总代表,同时它自己又是全国最大的地主。明朝直接属于皇家的田庄称为皇庄,弘治二年(1489年)畿内皇庄有一百二十八万多亩,以后不断扩大,嘉靖元年(1522年)有二千万亩以上。明朝第一个皇帝朱元璋分封他的许多儿子为亲王,规定每个亲王有田十万亩,实际数目还远远超过。以后明朝的历代皇帝对亲王和其他皇亲贵族往往一次“赐”田数十万亩到一二百万亩。清朝有内务府直接管辖的庄田,其性质与明朝的皇庄是一样的。嘉庆年间(1796—1820年)内务府庄田共有四百万亩。满洲贵族也各自占有大小不等的田庄,这种所谓八旗宗室庄田,在嘉庆年间共有一百三十多万亩。
清朝使全部满族人都成为不劳而食的寄生者。只许他们当兵或者做官,一律不得作工经商。除了皇室和贵族圈占大量土地成为大地主以外,对其他满族人也都给以一份土地,他们并不自己耕种,而是租给汉族农民。而且每个满族人几乎一生下来就可以领取一份“饷银”。这种寄生生活不过二三十年就使得本来以剽悍著称的满洲兵失去了战斗能力,而且许多满族人越来越习惯于过奢靡生活,坐吃山空,以至不得不把他们所占有的田产典卖给汉人(按规定,是不准买卖的)。雍正、乾隆年间,朝庭屡次拨出巨款把这些典卖出去的田地赎回给满族人。直到清朝末年,许多满族的普通人民过的是类似于汉族中破落户子弟的生活,虽能靠祖业而不致有冻馁之虞,但毫无振作起来的希望。
明朝和清朝的耕地都分为官田、民田两类。除了直接属于皇室贵族的官田以外,还有其他种种名义的官田。民田是可以自由买卖的。在明朝初年,自耕农和小地主的数目比较多。据《明史》载1,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官方统计全国耕地有八亿五千万亩,但到了弘治十五年(1502年)却只有四亿二千二百万亩,相隔一百一十年耕地统计数字少了一半。万历六年(1578年)起,用三年的时间核实全国田亩数为七亿零一百万亩,仍比洪武年间少一亿五千万亩。这主要是因为大量的民田被占为官田和集中到官僚、豪绅、大地主手中的原故。官方稽核田亩数量,用来作征税根据,对于官田固然没有查清的必要与可能,对于有权势的大地主所拥有土地的数量一般地也无法核实。土地越来越集中,农民受剥削越来越严重。许多自耕农、半自耕农以至一部分小地主,丧失了土地,变成了农奴和佃户,大量的农民在农村中生活不下去,流离失所。明朝末年连续十多年的农民大起义就是在这个背景下产生的。到了清朝,又大致重复了明朝所经历的过程。清朝初期的康熙年间(1662—1722年),除了集中的官田以外,民田的所有权比较分散,但是权贵豪门的兼并土地的趋势发展很快。乾隆皇帝(1736—1795年)的宠臣和珅占有土地达八十多万亩,和珅的两个家人也各有田六万多亩2。这固然是突出的例子,但各地方拥有数千亩、数万亩耕地的豪绅地主是不少的。乾隆十三年(1748年)湖南巡抚杨锡绂说:“近日田之归于富户者,大约十之五、六,旧时有田之人,今俱为佃耕之户。”1这种百分之五六十的田地归于少数富有的地主手里的情形,是各地普遍的现象。
自己没有土地或只有极少数土地的农民,租种皇帝、贵族、官僚和其他地主的土地。在明、清两朝,农民交纳地租,多数采“分租”制,一般以收成一半或百分之六十计算,甚至多到百分之七、八十;也有采“定租”制的,地租数额虽然稍低于分租制,但不管遇到多大天灾,都要照额交纳。地主阶级还通过高利贷剥削农民,这种剥削,有时较重租更甚。农民还有义务为封建国家和地主服劳役。明朝万历九年(1581年)改革赋税制度,实行“一条鞭法”,即把原来规定的地税、贡纳、徭役、人头税等都归入田赋里面,按亩征银。这种改革并不能使贫苦农民得到好处。地主向封建国家交纳的田赋,还是取之于佃户。而且有权势的大地主一般都有办法减轻以至逃避规定的田赋负担,而使负担“飞洒”到中小地主、小业主和自耕农的身上。万历年间的“一条鞭法”事实上也没有能贯彻执行,到了天启、崇祯年间(1621—1644年),即明朝最后二十多年间又用各种名目增加了田赋以外的“加派”。清朝一开始就宣布按照明朝万历的定额征收钱粮,废除明末的各种加派;并采取“一条鞭法”,免除徭役(对国家无偿劳动)。这些做法虽然起了使农业经济恢复起来的作用,但主要还是有利于地主,特别是大地主。大地主把负担“飞洒”给中小地主和小业主的情形在乾隆以后又渐渐盛行起来。虽然在形式上废除了农民对国家的徭役,改为官方出钱雇人去当差,但是被迫当差的贫苦农民,实际上拿不到应有的报酬,仍然是无偿劳动的性质。广大贫苦农民,对于地主,对于地主阶级的国家,处于受着沉重压迫的农奴地位。除了封建国家规定的赋税以外,各地的官员和豪绅地主还以各种名义抽捐征税,所有捐税负担,归根结蒂,都是加在农民的身上。千千万万的小农家庭终岁勤劳,至多只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存条件,在自己耕作的小块土地上反复地进行着简单的再生产。清朝嘉庆年间(1796—1820年)统计全国耕地面积,包括民田、官田,共为八亿零八百多万亩,还比明朝初年的田亩总数少。这些数字固然未必完全可靠,但是也可以表明,明、清两代封建的农业经济总的说来处于衰落状态中。经过明末清初战乱的破坏后,农业生产虽然逐渐恢复起来,但是始终没有超过明朝的水平。
明朝和清朝,在有些地区,由于商品经济有所发展,由于农民中的两极分化,也存在着雇佣长工和短工的富农经济,但是这种富农经济仍带有很强的封建性,富农往往同时出租其所有的部分土地,并力求使自己成为地主。
明朝的后期,商业的发达超过了以往的朝代,有了许多繁荣的城镇。商业和手工业集中在这些城镇中。清朝中叶,这种城镇的经济重新发展起来。毛泽东指出:“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1从当时的城镇经济中可以看到这种资本主义的萌芽,不过那毕竟还是“萌芽”,是在封建经济压制下远未成熟的幼苗。
明朝和清朝,有规模相当大的官营工场手工业,如官营的织造工业、陶瓷工业、钱币制造工业、船舶和军火的制造工业等。它们的生产不是为了供应市场,而是专为供应封建国家的需要,供应皇家和贵族享受的。官营的手工业作坊和手工场内部生产关系是封建性的,劳动者在人身上是不自由的或不完全自由的。这种官营的工场手工业不可能直接发展为资本主义。当时的商业基本上是依附于封建的生产关系的贩运商业。这种商业也不可能直接发展为资本主义。
带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是私营手工业工场。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私营手工业工场对封建制度有很大的依赖性,其内部对劳动者的雇佣关系仍带有不同程度的奴役关系。像在边远地区的矿山开采行业,大多由地方豪强投资经营,在那里对劳动者纵然采取雇佣的形式,实际上总是实行着封建性的野蛮的强制。在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有些行业的私营手工业工场,资本主义性质比较多一些。例如铁器制造、棉布漂染、榨油、碾米、造纸、制糖等业,有些地方有较大的作坊和手工工场。生产资料是作坊、工场的主人所有,对雇佣的工人按期发给工钱,“并无主仆名分”1。许多地方也出现了商业资本投入手工业工场,或者以包卖商的形式直接支配农民的小手工业的情形,这也属于资本主义因素最早的萌芽。在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下,这些萌芽状态的资本主义因素很难茁壮地成长起来。
城镇中的小手工业者和手工劳动者,大多数是破产的农民转化而来的。小手工业者不能不忍受各种封建的剥削和压迫,依靠封建性的师徒关系和行会制度而维持着自己的生存。他们中很少人能从小业主的地位上升为手工业工场主人。手工业工场劳动者们还远没有成为现代意义的无产者。
总之,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以前三四百年间,中国社会经济还是处于封建阶段,资本主义因素的萌芽不但在数量上极其稀少,而且还很不健全。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还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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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制主义的政权

明朝的统治政权实现了中国封建历史上空前的统一集中。这是一个代表地主阶级利益,以压迫和剥削农民大众为任务的专制政权。
以农民英雄李自成为首的农民大革命倾覆了明朝在北京的统治(1644年)。居住于中国东北地区的少数民族——满族的军队乘机进入关内。他们得到了明朝的许多汉族将军和官僚的合作,残酷地镇压和扑灭了农民革命,重新恢复了为造反的农民所扰乱了的封建统治秩序。新的皇朝——清朝,也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主义政权,它完全继承了明朝的传统。
清朝的皇帝是满族人,在清朝统治下满族人享有某些特权。但是清朝仍然是代表全国封建地主阶级利益的政权。
满族入关的时候,只有二十万人的兵力(其中满族兵十三万人)。以这样少数的力量而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征服全中国,就因为满洲贵族统治者一开始就成功地实行了联合汉族地主阶级以镇压农民革命势力的政策。汉族地主阶级中的一部分力量在南方拥戴明朝的后裔,抵抗清朝统治,这种抵抗到了顺治十七年(1660年)基本上崩溃了。明朝的遗臣郑成功把在明朝晚年强占台湾的荷兰人赶跑,在台湾建立了奉戴明朝的政权。康熙元年(1662年),郑 成功死,他的继承者虽仍保持着台湾,但已无力进兵大陆。清朝在消灭南方的明朝的残余力量的战争中,主要是依靠已经向它投顺的原明朝将军们的武力。吴三桂是在清朝入关时就出了大力的一个最主要的明朝将军,清朝封他为王,以云南为领地。康熙十二年(1673年)由于清朝已经开始采取步骤企图削弱以至消除他的这种拥兵割据的藩王地位,他以恢复明朝的名义宣布反清。吴三桂有兵十万,还得到了南方的一些省份中和他一样的投降将军的支援,其中主要的是在福建、广东被清朝封为王的耿精忠、尚可喜,所以这次事件在历史上被称为“三藩之变”。这些投降将军打出来的复兴明朝的口号已不能在地主阶级中引起广泛的反响。在清朝的武力进攻和政治分化下,耿精忠和尚之信(尚可喜的儿子)再次投降清朝,吴三桂在康熙十七年(1678年)自称皇帝,不久就死去,他的孙子吴世璠继承帝位,终于在康熙二十年(1681年)彻底失败。占领台湾的郑氏政权也在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被清朝消灭。在征服吴三桂和台湾郑家的战争中,清朝所使用的武力主要已不是满洲军队,而是汉族地主阶级的军队——即被称为绿营的军队。
清朝的统治者接受了汉族地主阶级的文化及其政治统治方式。他们和汉族大地主结合在一起,掌握着国家的权力,维护着封建统治的社会秩序。这个政权赢得了汉族地主阶级的拥戴。
清朝的政治制度基本上沿袭明朝。明朝后期的许多皇帝,多半荒淫怠情,不理朝政,他们的权力实际上为宦官或权臣所代行。倒是最后一个崇祯皇帝自己管事。清朝的皇帝一般地是把专制权力紧紧地掌握在自己手里。明朝和清朝的中央政权机关,都设吏部(主管文官的铨叙)、户部(主管财政)、礼部(主管典礼)、兵部(主管军政)、刑部(主管刑法)、工部(主管全国各项工程的营建)这六部,各部的正副长官称尚书、侍郎。清朝规定各部尚书和侍郎都有两人,满、汉族各一人。尚书和侍郎都可以直接上奏皇帝,向皇帝负责。明朝设内阁,作为皇帝的助手,“入阁办事”的称大学士,往往由尚书兼任。清朝的内阁是由内阁大学士满、汉族各二人和协办大学士满、汉族各一人组成。但在雍正朝以前,皇帝把军政大事都交给由满洲贵族担任的议政王大臣会商上奏。从雍正朝起,别设军机处,选派大学士和尚书、侍郎若干人充军机大臣,军机处实际上代替了内阁的地位。清朝的中央政权机关还有都察院、大理寺、理藩院、翰林院等等,所有这些机构都直接向皇帝负责。
清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和官制也大致和明朝相同。除在北京畿辅地区设顺天府(长官称府尹)外,有十八个行省和若干特别行政区。十八个行省是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安徽、江西、江苏、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浙江、福建、陕西、甘肃、四川、云南、贵州。此外,东北三省,即盛京(奉天)、吉林、黑龙江,因为是满族的“发祥地”而被视为特别区,到了光绪年间始改为一般的行省。新疆原来被视为“藩部”,在光绪年间改为行省。光绪年间还把原属福建省的台湾改为一行省。内蒙、外蒙、西藏、青海都是“藩部”。十八个行省的长官是总督和巡抚,有的省(山西、河南、山东》只有巡抚,没有总督,有的省(直隶、四川)只有总督,没有巡抚。其他省每省有一巡抚,而又有兼管两省或三省的总督(广东、广西的两广总督,湖南、湖北的湖广总督,福建、浙江的闽浙总督,云南、贵州的云贵总督,陕西、甘肃的陕甘总督,江苏、安徽、江西的两江总督)。总督的地位虽说高于巡抚,但在兼有两者的省分里,巡抚并不隶属于总督,他们共同向皇帝负责。在驻有满洲军队(八旗军)的有些省分里,又没有满将军,其地位是和总督、巡抚平行的。在每个省里还设布政使、按察使、提督学政、以及督粮道、盐法道、河工道等官员。在省以下的行政区划一般有道、府、县三级。省一级的主要官员,省以下的各级地方长官,直至县官,都由中央政权直接指派。这种制度都是适应于中央集权的需要的。
官员是从地主阶级中选拔出来的。除了满洲、蒙古贵族的子弟和因有特殊功勋而受爵赏的汉族大官僚的子弟有做官的特权外,一般地是通过科举考试来选拔出适合于封建统治需要的官员。皇帝派出官员到各省举行考试,最高级的考试在京城举行。虽说考场中有种种贿买舞弊的黑幕,但这种考试制度使中小地主也感到有进入仕途的希望。至于贫苦农民,根本没有条件受到足以应考的教育,当然不可能通过这种制度而做官。
清朝入关时的军队是“八旗”,它主要由满洲人组成,也有蒙古人和汉人。统一全国后,八旗兵除驻守京城,还屯驻在近畿和外省各冲要地方。嘉庆十七年(1812年)全国的满、蒙、汉八旗兵共五十万人。除八旗外,有“绿营”,都由汉人当兵(因为用绿色旗,故称绿营)。绿营分驻全国各省,归各省总督、巡抚节制,要用兵时由中央政权直接调度。全国共有绿营兵约六十六万人。八旗兵是世袭的军队,绿营的兵士基本上也是终生的职业兵。封建统治者需要这种完全和社会隔绝的军队,因为它的任务就是镇压在封建压迫下的人民。
为了供养皇室和以它为首的全部官僚机构和军队,封建统治政权集中了庞大的国家财富,这些财富归根结蒂来自千百万小农的血汗。封建主义的国家还听任各级官员用各种方法向人民巧取豪夺。例如,各级地方官员征收田赋上交国家,在法定的数额以外,还加收归于官员私囊的一部分,在明清两代叫做“火耗”。康熙皇帝说过,所谓廉吏并不是一文不取,如果州县官只取一分火耗,此外不取,那就算是好官了。他以为地方官员在一两正税外自取一分(百分之一)是合理的,实际上当时的火耗一般都在一钱(百分之十)以上,甚至有四五钱的(百分之四五十),这还算是合法范围内的贪污。所以民间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在封建官场中,真正廉洁的官吏是极其罕见的。
清朝官方统计,嘉庆八年(1803年)全国人口的总数有三万万,道光十五年(1835年)已达四万万。按当时情况说,全国总人口中百分之九十几是在封建剥削下的农民和由农民转化而来的手工业者、运输工人及其他贫民。以北京朝廷为中心,由散布全国的官僚机构和军队组成的庞大国家机器的唯一任务就是维护封建的土地关系和剥削制度,以保障占总人口百分之几的贵族、地主、绅士的特权地位,压制百分之九十几的人民群众,使他们服从这种社会秩序,清朝政权厉行文化上的专制主义。用传统的封建宗法制的观念加上最愚蠢的宗教迷信,来束缚人民的心智,愚弄广大人民,也是为了达到同样的目的。
封建的国家机器并不做任何有利于社会生产发展的工作,唯一可以算是这方面的工作是治河。为治理黄河和其他易于成灾的河流,清朝特设河道总督,其品级相当于管理两三省的总督。还有其他许多治河官员。国家支付的治河款项虽然不少,但是效果很小。河工成为官员营私贪污的“肥缺”。
明朝后期,对于民间的商业、矿业加重征税,起了压制初兴的资本主义萌芽的作用。清朝实行的是类似的政策,它通过官僚机构垄断一些大商业,如盐业和进出口贸易,并且在内地设立关卡,对于运销过程中的商品,重重征税。这都是不利于自由商品经济的发展的。
总之,封建主义的专制政权用它所拥有的一切手段——行政的、强制的手段和文化的、意识形态的手段,维护个体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经济基础,极力打击和扼杀任何足以动摇这种经济基础的新因素,因为,以吸吮千百万农民的血汗来喂养自己的全部封建主义上层建筑,只能是建立在这种经济基础上面。虽然对农民的残酷剥削,使得许多农家无法继续维持“男耕女织”的那种生活,因而造成封建统治的危机,但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权继续顽固地用一切手段维持固有的社会秩序。很明显,不打碎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权这个桎梏,中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是不可能的。

(三)农民革命

明朝晚期,由于田赋收入日益减少,专制皇朝极力加征商税、矿税,激起了各地商人和城市贫民的反抗。特别在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以后的十多年间,朝廷派出的太监纷纷前往各地横征暴敛,许多城市,如湖北的荆州、武昌,山东的临清、江苏的苏州、广东的潮阳、江西的景德镇,都发生了激烈的民变。在这种民变中可以看到随着资本主义的萌芽而出现的城市市民和封建统治者之间的矛盾。
在当时的知识界中,结社的风气很盛。许多在朝廷中担任过较低官职的或尚未做官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以讲学的名义组成团体,他们讽议朝政,评论人物,抨击贪污腐朽的当权势力,主张开放言路,改革弊政。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吏部郎中顾宪成被把持朝政的太监势力排斥,回到江苏的无锡,和气味相投的一些知识界人士在东林书院讲学,这一派人由此被称为东林党。当权的太监和依附于太监的官僚们被称为阉党。两党间的倾轧和斗争一直延续到明朝在南方最后灭亡时。这种斗争虽然基本上是地主阶级内部的斗争,但是由东林党形成的社会舆论也代表了城市市民情绪。天启年间(1621—1627年),封建统治者压制自由讲学和自由结社。
东林党一些积极分子被逮捕以至被杀时,苏州、常州这些手工业、商业比较发达的城市中,都发生了群众性的抗议行动。
当时的城市市民虽然可以说是近代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前身,但是还远没有形成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所以在明朝统治下的危机的总爆发,仍然如以往的各个朝代一样,表现为单纯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
明清之际的思想界出现了一些对封建传统势力说来是异端的思想。有些杰出的思想家,如黄宗羲(1610—1704)、顾炎武(1613—1682)、王夫之(1619—1692)、唐甄(1630—1704),提出了带有民主主义和个人主义色彩的观点,表现了对于封建的土地制度和君主专制制度,对于封建的道德伦理观念的不同程度的怀疑和否定的态度。他们的思想体系总的说来还是封建主义的老框框,他们在这种老框框的束缚下透露出来了对于某种新的社会关系的朦胧的向往。这究竟是什么样的新的社会关系是他们所不了解的,靠什么力量来实现这种向往更是他们所不知道的。他们虽然一般地对于在封建剥削下过着悲惨生活的农民表示同情,但是农民革命是他们所强烈地反对的。
在清朝政权建立的四十年后,如前述,从地主阶级中已经不再发生对于这个政权的有组织的反抗。敢于起来反抗的只有农民群众。
乾隆皇帝统治下的六十年间(1736—1795年),就经济情况来说,是清朝的极盛时期。但紧跟着,在嘉庆元年(1796年)爆发了白莲教的农民大起义。这次起义开始于湖北省西部长江以北地区,蔓延到四川省和河南省的附近一带。在官军的进剿下,起义军进入四川,得到农民群众广泛的响应,全省震动。陕西、甘肃等省也随着卷入了起义的烽火中。这次起义从开始发动到最后完全覆灭,历时九年之久。为了镇压这次农民起义,清朝动员了几乎全部它所能够调动的军队,用了军费二万万两。它的将领们先后上报杀死造反的群众数十万人。这时,清朝的官军,不但八旗,连绿营也已极其腐朽了,战斗力很差。各个地方的地主豪绅组织的武装,即所谓“乡勇”,对于镇压这一次农民战争起了很大的作用。
白莲教的来源很久。早在元朝末年,以赵州栾城(今河北栾城县)为中心的白莲教组织就是发动农民起义的一个重要力量。到了明朝,白莲教仍然在北方民间暗暗流传着。天启五年(1625年),山东西南部发生过一次白莲教的起义。清朝乾隆年间,官方发觉在河南、湖北省有白莲教的秘密活动,捉拿了它的几个首领,并且到处进行查究,但终于无法遏止它的起义。
白莲教起义军是在传统的宗教迷信外衣下的一次单纯农民战争。它并没有统一的组织。在湖北发动起来的和在四川发动起来的,各有几个领袖。他们分股各自活动,旋分旋合。这一股被官军消灭以后,另一股又在别处发展起来。虽然官军疲于奔命,但是起义军也因而不可能造成更大的声势。在官方的奖励下,各地方的地主豪绅招募乡勇,结寨筑堡,坚壁清野,起义军的活动也就愈来愈困难了。
这次白莲教的起义虽然失败了,但大大震撼了清朝的统治。这次起义不但表明了封建主义统治的“极盛”下面埋伏着激烈的阶级斗争,而且揭露了这个寄生在农民身上的貌似强大的清皇朝的内在的虚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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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第二卷,1952年版,页618。
1 《明史》卷七十七,《食货志》,中华书局版,页1882—1883。
2 李文治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 一辑,页69。
1 杨锡绂:《陈明米贵之由疏》。转引自李文治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页105。
1 《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第二卷,页620。
1 彭泽益编:《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一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页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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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以前中国和资本主义各国的关系

(一)十六、十七世纪外国侵入者的碰壁

早在十六世纪,随着西欧资本主义的揭幕,欧洲的海盗式的殖民者、商人、冒险家来到了中国。
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是十六世纪海上的霸主。明朝正德九年到十一年(1514年到1516年)间,葡萄牙的船开始到达广东沿海。正德十二年(1517年)有八条带有武装的葡萄牙船闯入珠江口,开炮示威。后一年,西门•安得洛德为首的葡萄牙人甚至在珠江口的屯门建筑碉堡,作为他们的据点(这些殖民强盗当时在非洲、美洲和亚洲其它地区都是惯于这样做的)。中国的史书中说他们“剽劫行旅,至掠小儿为食”,“掠买良民,筑室立寨。”1又有记载说他们“设立营寨,大造火铳,为攻战具,杀人抢船,势甚猖獗。”2明朝政府决定驱逐他们,正德十六年(1521年)派兵围困屯门,把西门•安得洛德这一帮强盗赶跑了。
接着,葡萄牙人又到闽、浙沿海进行同样的海盗活动。明朝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在宁波,明朝官军在当地人民支持下实行了一次对这些海盗的讨伐,据西方人记载,葡萄牙人死于此役的有五百人。二十七年(1548年)葡萄牙人在浙江盘踞的据点双屿港终于被扫荡干净。后一年这些远来的海盗在福建也受到了一次重创。
这样,葡萄牙人在中国就没有能像他们在世界上其他一些地区那样凭借武力为所欲为。他们终于用行贿的办法,在明朝嘉靖四十年(1561年)左右,使明朝地方官员承认澳门作他们的居留地。
西班牙人在1571年(明朝隆庆五年)占领了菲律宾。在菲律宾的西班牙人曾和明朝合作围攻被明朝官方视为海盗、帮助菲律宾人反抗西班牙殖民主义者的林凤的部队,这样他们才和中国发生关系,但他们也只能在福建海口通商。1584年(万历十二年)有个西班牙商人在澳门宣称,有五千名西班牙人就可以征服中国,最少也可以占有沿海各省。两年后,一个菲律宾的总督也说,有一万或一万二千个西班牙人可以达到这个目的1。——这种狂妄的野心在早期的西班牙殖民者中是有代表性的。
十七世纪中叶,在东北边疆上,中国同沙皇俄国曾发生纠纷。
当时,沙皇俄国是一个富于侵略性的封建帝国。十六世纪末沙皇政府武力征服了西伯利亚西部的诸民族。进入十七世纪后,许多武装的冒险家与商人,在沙皇政府的指使下,继续向东发展。他们向散居在叶尼塞河以东直到鄂霍次克海沿岸的广大地区内的各游牧民族勒索皮货及其他财富,奴役他们的子女,无情地杀戮敢于反抗的人。四十年代,正在满洲军队入关的时候,沙皇的征服者侵入到黑龙江流域。他们在这里受到了中国军队的阻击,但沙皇政府仍不放弃它吞并黑龙江流域的打算。它在黑龙江上游的石勒喀河北岸侵占了尼布楚城,并在黑龙江北岸河曲处建立了一个前哨小站雅克萨,阴谋向下游继续发展。
康熙二十四年和二十五年(1685年和1686年),清朝政府两次出兵围攻雅克萨。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中俄双方派代表在尼布楚会谈,订立尼布楚条约。根据这个条约,中俄两国在这个地区的边界,以格尔必齐河、石勒喀河、额尔古纳河,和由外兴安岭向东直到鄂霍次克海边为界,以南是中国领土,以北是俄国领土。条约规定拆毁雅克萨。这样,沙皇俄国在这个地区的侵略野心暂时受到了阻遏。
1689年的尼布楚条约使得中俄在以后一百多年间大体上保持了正常的贸易关系,在十八世纪俄国还经常派使者到北京。
嘉庆十年(1805年),俄国的远航队曾到澳门,但清朝政府因为中俄间已有北方的陆路贸易而拒绝它在海口通商。
海上的世界霸权,在十七世纪,渐渐由葡萄牙和西班牙转到了荷兰和英国的手里。
荷兰是十七世纪的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荷兰殖民者逐渐占领了印度尼西亚的主要岛屿,在那里实行了极端野蛮残酷的统治。明朝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荷兰船只首次到广州。此后,荷兰人曾两次强占澎湖列岛,并且侵扰厦门沿海的若干地方。他们的所作所为同一百年前的葡萄牙人一样,也筑堡据守,掠夺渔船,俘虏华人,勒令修筑堡垒;他们还把俘获的中国人运送到爪哇做奴隶。天启四年(1624年),明朝官军夺回澎湖列岛。
接着,荷兰人又强占了台湾。到了清朝顺治十八年(1661年)中国的民族英雄郑成功从台湾赶跑了荷兰人,使荷兰殖民者对中国的野心最终失败。在以后二十年间,清朝政府为了要消灭占据台湾和福建沿海的郑家势力,竟不惜几次邀请荷兰人出兵相助,并因而给予了荷兰人通商的权利。
英国,在十六世纪末年已在海上击败了西班牙,而在十七世纪又在印度和东方竭力同葡萄牙争夺霸权。英国的东印度公司的第一次到中国的船还是为葡萄牙人所雇用的,这是在明朝崇祯八年(1635年)。崇祯十年(1637年),英国人威代尔率领的舰队(共四只船)闯进珠江口,与虎门炮台相互炮击。炮台被毁,英国舰只也受到损伤退出。由于当时英国在东方主要是经营印度,它在中国海口,又受到先来的葡萄牙人的排挤,所以直到十七世纪末年,英国只是逐年有些不多的船只到广东海口从事贸易。

(二)十八世纪中国方面加强防范和限制

以上事实说明,十六世纪、十七世纪中国人在自己的海口遇到的西方人并不是什么要求和平贸易的商人。他们是在西欧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为掠夺财富而到世界各地去进行殖民事业的冒险家。他们手里拿着基督教的圣经,他们的行为是海盗。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关于基督教殖民制度,有一位把基督教当作专业来研究的人,威•豪伊特曾这样说过:‘所谓的基督教人种在世界各地对他们所能奴役的一切民族所采取的野蛮和残酷的暴行,是世界历史上任何时期,任何野蛮愚昧和残暴无耻的人种都无法比拟的。’”1
为了证明这个论断,人们可以举出十六、十七世纪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兰人、英国人、法国人对待美洲印地安人,对待非洲的黑人,对待印度人、印度尼西亚人、菲律宾人等等的无数血淋淋的事实。他们用欺诈、掠夺、奴役来对待他们所遇到的土著居民,把这些土著居民世代居住的土地占为己有,甚至用他们的暴行使整个部落、整个民族灭绝。
曾任驻华公使的美国作家霍耳康在他1910年所写的著作中,概括地描绘了在十六、十七世纪中来到中国的西方人。他指出:“……这些所谓和平商业的开拓者的所作所为,说不上像友好的文明人,而只能说是海盗行径。他们不仅理应为帝国(指中国——引者)所拒绝,而且简直该被中国当局动手消灭掉。这些人不断骚扰中国南部海岸,抢劫、破坏城镇,几十、几百地杀死无辜的男女和儿童,然后‘和平地’扬帆而去。或者,他们登上大陆,强迫中国人给他们筑堡垒,以最粗野的兽性掳走妇女,强夺当地人的所有财物,践踏了人道与文明的一切准则。”1
十九世纪以前的中国人并不了解西方资本主义各国在世界各处的所作所为。这些西方的来客用他们最初到达中国的行为介绍了他们自己,从而迫使中国人采取了某些他们认为理所应该的措施。虽然中国在封建时代已有同外国进行和平贸易的悠久历史,接待外国来的商人和其他人士从来是好客和没有民族偏见的,但从十六世纪以后,中国人不得不对这一批批新来的“不速之客”实行严格的防范和限制,他们不得不采取必要的自卫措施。另一个美国外交家、作家科士达在1904年的一本著作中这样写道:“在十六世纪,……中国的统治者没有忽视已经以武力占领了菲律宾、爪哇和其他海岛,并在印度和马来半岛取得了立足点的葡萄牙人、荷兰人和西班牙人的侵略气焰。在中国自己的港口与这些民族以及英国人的早期接触中充满了暴行与杀戮,这就使中国当局在十七世纪采取了导致封闭除广州外一切港口的严重步骤,而且,即使在广州,对外交往也是在极其苛刻的条件下进行的”1。
广州早在宋朝时就是进行中外互市,允许外国船只(主要是阿拉伯人的船)停泊的口岸。到了十六世纪中叶,明朝政府曾禁止外国船只到广州,规定葡萄牙人只准在电白、上川岛、澳门这些比较远离省城的地方进行贸易;这同前面所述的葡萄牙人的暴行显然是有关的。到了崇祯十年(1637年)发生了上述英国船炮击虎门炮台的事件后,明朝政府又下令不准外国船进入珠江口内。清朝政府初期也重申了这个禁令。这期间,中国政府只承认澳门是外国船可以停泊,外国商人可以暂时居住的地方。
到了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清朝政府下令开放海禁,指定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在今连云港附近)四个地方为通商口岸。清朝政府之所以在这时采取这个措施,一方面由于它感到内部统治秩序已经稳定,另一方面也是由于西方来的冒险家这时已不能不以商人的身分比较地遵守规矩了。当时的中国政府的态度是:只有你遵守规矩,才可以容许你们在这里做生意(前面已经说到,在东北陆路边疆上也同样是这个态度)。
在东南沿海的对外贸易方面,清朝政府确是定了不少严格的规矩。康熙二十四年指定的四个通商口岸中,主要的是广州。以后在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朝政府又限定只开放广州一地。从十七世纪末年到十九世纪初年,在广州的通商规矩大体上是这样的:外国商船虽准驶到黄埔停泊,但外国兵船不准驶入口内,商船中如携有炮位,在进入黄埔前须卸下,交易完毕驶出时再归还。外国商人到广州后,他们的买卖必须经过官方特许的商人(他们称为“洋行”,并组成一垄断性的组织叫做“公行”)。外国商人在广州的起居行动都由洋行商人负责约束,他们不准在广州过冬(每年五、六月进口,九、十月间出去)。他们在广州时只准在由洋行修建的所谓“夷馆”中居住,严格禁止外国入雇佣中国人和中国人向外国人借贷资本。外国商人住在广州时每月除在规定的日子可以到规定的地方游散外,不准离开“夷馆”。不准携带妇女到广州,不准外国人像中国的官员绅士那样地乘坐轿子等等。
十八世纪的这些限制外国商人的规矩,一向成为西方的某些资产阶级历史学者嘲笑和攻击的对象,他们想以此来证明当时中国是个“野蛮”国家,是以“不平等”态度来对待外国人,甚至以此来证明后来西方国家对中国发动侵略战争的合理性。但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当然都有权规定在对外贸易上实行什么样的制度,这些规定并没有越出这种权利。固然其中个别次要的规定反映中国封建统治者落后的成见,如禁止“夷妇”到广州,但是,当西方殖民者正以冒险家、海盗的身分在世界上一切他们所能到的地区和国家肆无忌惮地为所欲为的时候,这些规定,就其主要部分来看,实在是当时中国方面所可能采取的必要的自卫措施。
把十八世纪清政府的这些通商制度仅仅看成是落后的闭关锁国政策,而不承认它起了民族自卫作用,是错误的。问题是,在国内以维护落后的封建生产关系为任务的反动统治者,不可能把对外的自卫政策认真地贯彻下去,更不可能把这种自卫政策同争取本国的社会经济的进步发展结合起来。清朝统治者不愿意完全取消对外贸易,只是因为朝廷和有关官员从对外贸易中能得到很大的利益的原故。腐朽的、贪污成性的、在根本上同本国人民相敌对的封建统治者不可能真正有效地对付外来的侵略者。我们已经看到,葡萄牙人用行贿的方法得到澳门做居留地,明朝统治者曾和在菲律宾的西班牙人合力攻剿本国的海盗,清朝统治者为消灭台湾省的郑家势力还想借用荷兰人的兵力。这里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在十七、十八世纪西班牙殖民者在菲律宾,荷兰殖民者在爪哇等地曾大量地屠杀中国在那里的居民,而明朝和清朝政府一概置之不问。对于上述种种通商口岸的规矩,外国商人也常常用向官员行贿和收买某些中国商人的方法来加以冲破,例如英国人的东印度公司为了争取能自由地同中国商人交易,曾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向广东总督李侍尧行贿十万两银子,使李侍尧下令解散了由洋行组成的垄断组织——“公行”(到乾隆四十五年又恢复)。其他有些规矩也往往成为具文,例如卸下商船上的炮位常常不能做到,把武器私运进“夷馆”是常有的事。
所以,当时的事实并不是中国实行了过于严格的不合理的防范和限制,而是某些正当的防范和限制,在腐朽的清朝官方和狡猾的外国商人的共同破坏下并不能真正贯彻执行。
由于这种防范和限制暂时起了自卫的作用,清朝统治者狂妄自大地以为这些外国商人都是来自渺不足道的蛮夷小国,而自命为高于万邦的“天朝”;他们根本不想去认真了解这些究竟是什么样的国家。这种情形当然是封建统治者的落后性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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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努尔哈赤 发表于 06-4-14 01:19:51 | 只看该作者
(三)英国及其东印度公司

十八世纪到十九世纪,英国成为西方资本主义的霸主。经历了十八世纪中叶的产业革命,英国迅速发展为强大的资本主义工业国家。英国的大资产阶级狂热地要求扩大它的殖民地。在开拓殖民地的竞争中,英国的势力渐渐超过了衰老的西班牙和葡萄牙,超过了荷兰,也超过了和它同时迅速地发展了资本主义的法国。在各国对中国的贸易中,英国开始居于首位。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在中国从西欧各国输入商品总值中,英国占百分之六十三,为一百二十万两;在西欧自中国输出商品总值中,英国占百分之四十七,为一百七十万两。
在印度,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在1767年(乾隆三十二年)凭借阴谋与武力占领了有二三千万人口的富庶的孟加拉。这时,东印度公司,如同马克思所说的,已经“由一个商业强权变成了一个军事的和拥有领土的强权。”1东印度公司在1833年(道光十三年)以前一直垄断着英国对中国的贸易。
法国在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开始有商船到中国。此外,在十八世纪初期奥地利、比利时、普鲁士、丹麦、瑞典也都开始有船同中国通商。美国在英国承认它独立的第二年,1784年(乾隆四十九年)就有商船到中国来。在十九世纪初年,它对中国的贸易额已仅次于英国,居于第二位。不过其绝对数字比英国少得多。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英国派了马夏尔尼为特使,要求到北京,马戛尔尼曾在印度任殖民地官员,这次出使的全部费用都是东印度公司担负的。所以他虽然带有英王的信件,实际上是东印度公司的代表人。他被准许到达北京,见到乾隆皇帝,但他的要求(开放宁波、舟山、天津等口岸,允许英国派官员驻北京,把舟山附近小岛和广州省城附近的一地给英国人作居留地等等)都被驳回了。到了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英国又派了以阿美思德为首的使团(其中主要人员也是东印度公司派出来的)到北京,重申类似要求,仍遭拒绝。
以东印度公司为首的英国资产阶级,不满足于按照中国政府制定的规矩进行正常的贸易。由于中国的封建经济的自给自足性,这种贸易是发展得很慢的,外国商品很难在中国开辟市场,当时中国的对外贸易经常是出口的数额大于进口的数额。
英国带头用各种方法来破坏中国政府规定的那些规矩。嘉庆十三年(1808年),英法间在欧洲正发生“半岛战争”,英国的印度总督借口防止法军侵略澳门,派出舰队到澳门附近登陆,并且进入黄埔。清朝政府下令广东地方官员武力对付。英国方面这时还没有对中国进行战争的准备,事态没有扩大,但是东印度公司的老板们已经打算凭武力实现他们对中国的野心了。道光十年(1830年),清朝的一个关心“夷务”的官员指出:“迩年以来,有英吉利贸易夷人,自恃富强,动违禁令。而其余各国,遂亦相率效尤,日形狂诞。”1但仅仅零敲碎打地来破坏还是他们所不能满足的。
在1789年(乾隆五十四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前,除美国以外的整个南北美洲(包括西印度群岛)、印度、印度尼西亚的一大部分,非洲的西岸和南岸,大洋洲的一部分都已沦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殖民地。英国在1816年(嘉庆二十一年)完全统治了印度,在1824年(道光四年)占领了新加坡,并已部分地占领缅甸。1833年(道光十三年)东印度公司对中国的贸易独占权被取消,这表示英国资本家已经普遍地对中国发生了“兴趣”。
一方面是内部危机正在日趋严重的封建的中国,一方面是已经有了三百年殖民地“事业”的经验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国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走向近代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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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史》卷三二五,《外国传》六,中华书局版,页8430。
2 陈文辅:《汪公(鋐)遗爱词记》。转引自郭廷以著《中国近代史》第一册,商务印 书馆1939年版,页92。汪鋐是在正德十六年进行屯门之战的一个官员。
1 郭廷以:《中国近代史》第一册,页175。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二十三,页819—820。
1 Chester Holcombe:A Sketch of the Reletions Between China and the Westem World(见1910年版George H. Blakeslee编的China and the Far East一书。页36)。
1 J.W. Foster:American Diplomacyin the Orient,页6—7。
1 马克思:《东印度公司,它的历史与结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九,页168。
1 工科掌印给事中邵正笏的一个奏折,见故宫博物院文献馆1930年出版的《史料旬刊》第十期,页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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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努尔哈赤 发表于 06-4-14 01:20:00 | 只看该作者
第一编  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农民革命

第三章  鸦片战争

(一)禁止鸦片的问题

道光二十年到二十二年(1840年到1842年)的鸦片战争,是封建的中国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的转折点。
在鸦片战争前的七十年间,以英国人为主,外国商人一年比一年增加地向中国贩运鸦片。在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东印度公司开始在印度实行鸦片专卖,这时每年已有一千箱鸦片输入中国;到了嘉庆年间(十九世纪初期),每年输入量增加到四千多箱;到了鸦片战争前几年间,每年多到四万箱左右(每箱一百斤或一百二十斤。在鸦片战争发生时,每一箱在中国海口出售价格按质量高下为四百银元到八百银元)。
在战前时期的正常贸易中,英国商人主要向中国输出毛织品和印度棉花,而从中国输入茶、丝等物。由于中国社会自给自足的经济,加上政府在对外贸易中实行限制和防范的政策,英国不可能在中国为自己的商品打开市场,因而出现贸易逆差。英国商人曾努力向中国推销棉纺织品,但销路很小,改变不了局面。在这种情况下,英国商人发现鸦片是对他们最有利的商品。它的售价比成本高得多,而且它具有这样的特殊性质:人们只要吸鸦片成瘾,就不能不经常地、愈来愈多地需要它。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如果吸毒成风,就会成为鸦片的广大市场。因此,不顾中国官方的禁令,非法地大规模地向中国推销鸦片成为英国商人追逐高额利润,并改变对中国贸易逆差的重要手段。据英国官方材料,在1837年7月到1838年6月这一个年度内,中国从英国(包括印度)的进口总值是五百六十万镑,其中鸦片占百分之六十(三百四十万镑)。而这年中国对英国的输出总值是三百一十万镑,中国入超二百五十万镑。这就是说,除掉鸦片,在正常贸易中,英国人卖给中国的商品总值比它所买去的中国商品总值少九十万镑。
那时,美国人也从土耳其贩运鸦片到中国来。其数量仅次于英国,例如,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在输入中国的鸦片总额四千五百箱中,美国占一千九百箱。
中国方面,早在嘉庆四年(1799年)就已禁止鸦片进口。嘉庆年间,曾多次发布这种禁令。例如嘉庆十九年(1814年)的上谕指出,“鸦片烟一物,其性至为毒烈,服之者皆邪慝之人,恣意妄为,无所不至,久之气血耗竭,必且促其寿命”。还指出:“其来由于番舶先至广东进关后,以渐贩往各省”。这道上谕认为在海关上认真查禁,是禁烟的比较易行的办法,“如(外国商人)仍有违禁私与中国商民交易者,查出按例治罪,杜其来源,较之内地纷纷查拿,实为事半功倍”1。但是这些禁令并没有起什么效果,鸦片仍源源不绝地输入中国,外国商人贩卖鸦片的船只公然停泊在黄埔。
道光元年(1821年)起,在广州海口上,形式上加强了禁烟。“凡洋艘至粤,先由行商出具所进黄埔货船并无鸦片甘结,方准开舱验货。其行商容隐,经事后查出者,加等治罪”2。这是把责任加于官许的经营进出口贸易的中国“行商”身上。道光三年(1823年)两广总督阮元奏折中说:“现在内港及黄埔、澳门、虎门各海口,尚无偷透”,这是说,正式进口的商品中没有鸦片。但是他承认,“外海地方,潜行贩卖,越入各省,不能保其必无”3。事实上,鸦片进口的主要途径是通过非法的走私,“鸦片趸船尽徙之零丁洋,其地水路四达,凡福建、江、浙、天津之泛外海者,就地交兑,其销数之畅如故也。”④不但“如故”,而且走私买卖的规模越来越大。英国和美国商人用来囤放鸦片的趸船,从黄埔移到了珠江口外的零丁洋(亦称伶仃洋)上,外洋运来的鸦片都存在趸船上。外国的鸦片贩子在广州和中国商人进行交易,由中国人的走私船到更船上取货。这些走私船备有武器,成群结队,自由地越过关卡,把毒品输送到广东、福建、浙江以及其他沿海省份。各级官员对此不闻不问,他们从外国的和本国的走私贩子得到了大量的贿赂,有些官员自己就参与走私活动。甚至两广总督也用官船供走私贩运。许多地方官员以及在他们背后的中央大员直接间接地从鸦片走私中得到好处。依靠走私的途径,英国、美国的鸦片贩子无所顾忌地进行着他们的肮脏的贸易。
清朝官方渐渐地发现了由于鸦片大量进口而引起的一个后果,就是现银的出口。嘉庆年间,朝廷在禁止鸦片进口的同时,也禁止“偷漏银两出洋”。但那时还不很清楚这是密切相关的两件事。按正常的商品贸易来说,中国是出超的,其所以出口现银,就是因为大量鸦片走私进口的原故。道光十一年(1831年)监察御史冯赞勋的奏折说清楚了问题:“查烟土一项,私相售买,每年出口纹银不下数百万,是以内地有用之财而易外洋害人之物,其流毒无穷,其竭财亦无尽。于国用民生,均大有关系。”1早在道光初年,已经开始出现“各省市肆银价愈昂,钱价愈贱”2的现象。一两银子在道光元年(1821年)前后值制钱一千文上下,到了道光十六到十八年(1836—1838年),值到一千三百到一千六百文了。当时人们认为,这就是现银出口,内地银两短绌所造成的结果。银贵钱贱使各级地方官员感到吃亏,他们以各种名义向百姓征收的税大多是钱,而向上报销则以银两计。道光十三年(1833年)江苏巡抚林则徐说:“近年以来,银价之贵,州县最受其亏。而银商因缘为奸,每于钱粮紧迫之时倍抬高价。州县亏空之由,与盐务之积疲、关税之短绌,均未必不由于此。要皆偷漏出洋之弊有以致此也”3。由于鸦片私运入口造成了银贵钱贱,造成了对社会经济和国家财政不利的影响,所以禁止鸦片就更显得是个迫切问题了。
虽然朝廷几乎每年都下令禁止进口和贩运鸦片,但是这些禁令都不发生效果,腐朽的官僚机构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事实上,越是严厉禁止,贩运鸦片的利润越大,各级官员也越可以得到更多的贿赂。于是有的官员提出了“变通办理”的主张,其代表是太常寺少卿许乃济。他在道光十六年(1836年)上了一个奏折,主张“准令夷商将鸦片照药材纳税”,也就是让鸦片贸易合法化,使官员们从走私商人得到的贿赂变成国家的税收。他以为,嗜鸦片的人都是“游情无志、不足重轻之辈”,所以除了“文武员弁士子兵丁”以外,可以听任民间吸食。至于漏银的问题,他以为在鸦片贸易合法化后,规定“只准以货易货,不得用银购买”,就可以解决了1。
许乃济的“弛禁”主张立即得到广州的一些大员(两广总督邓廷桢等)的响应,但也遭到了另一些官员的反对。御史袁玉麟很有力地驳斥了许乃济提出的论点。他说,政令应该是划一的,既然在民间开禁,就无法禁止“官弁士兵”吸食。只准“以货易货”也是行不通的,因为并没有那么多出口货用以同鸦片交换,“内地载出之茶叶大黄等货,与外夷载入呢羽钟表等货,仅足相抵。今每岁添入二千万两银之鸦片,则内地安得再有二千万两之货与之相抵”,因此既然准许鸦片进口,那就必然只好用银子去买2。
弛禁的主张显然站不住,但是怎样才能有效地禁止鸦片,应该从何下手呢?道光十八年(1838年)闰四月,鸿胪寺卿黄爵滋上奏认为只在海口禁止鸦片进口是无效的,根本办法是禁止吸食鸦片,他主张对吸鸦片的人限期一年戒绝,过期犯禁的处以死刑。皇帝把他的奏折发交各省官员征求意见。最坚定地支持他的主张的是湖广总督林则徐。他还提出了禁止吸食鸦片的六条具体办法,并在两湖地区切实执行,取得良好效果,获得社会舆论的广泛支持和拥护。黄爵滋强调因鸦片进口而“漏银”的危机:“以中国有用之财,填海外无穷之壑,易此害人之物,渐成病国之忧。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臣不知伊于胡底”1。林则徐也认为,鸦片流行,不但吸食的人受害,而且使财富“漏向外洋”,所以必须视为严重的问题,“若犹泄泄视之,是使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2。他们是从维护封建统治政权立论,所以道光皇帝不能不为他们的主张所打动,官员中也没有人能公开表示反对。
当时,吸食鸦片很普遍,各级官员和各级衙门里的人员,军队里的军官和士兵,嗜好这种毒品成瘾的人越来越多。所以,黄爵滋的那种逾期不戒烟的人处以死刑的主张,是许多官员不赞成的,道光皇帝也没有采纳。但是弛禁的主张没有人敢提了。提出弛禁主张的许乃济受到了降职的处分。曾经同意弛禁的两广总督邓廷桢也表示应当禁止贩运鸦片。以首席军机大臣穆彰阿为首的一些大员是鸦片走私得利者在朝廷中的代表,他们希望维持鸦片走私,一贯地暗中抵制和破坏禁烟措施,在表面上则以“有伤国体”为名表示不同意公开买卖鸦片。
道光皇帝这时下了决心禁止鸦片,他想从禁止鸦片进口来解决这个问题。道光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1838年12月31 日),林则徐被任命为钦差大臣到广州去专办这件事情。

(二)林则徐的禁烟和英国侵略者

林则徐(1785—1850),福建侯官(今福州)人,是主张严禁鸦片的主要代表人,也是鸦片战争时期清朝官员中抵抗派的首领。他在嘉庆十六年(1811年)中进士进入官场,先后在浙江、江苏、陕西、湖北、河南等省任地方官,还在河南督修过堤工,比较了解社会的情况和民间的疾苦。他曾与黄爵滋、龚自珍、魏源等提倡经世之学,他们是一群对腐朽黑暗的现实政治不满,要求有所改革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道光十二年(1832年)林则徐任江苏巡抚,比较注意兴修水利,十七年调任湖广总督。在他受任钦差大臣离京时,他的朋友龚自珍写了一篇送行文章,文章说,在广州禁烟,外国人可能动武,应该有所准备。林则徐复信同意这种看法。龚自珍的文章还要林则徐警惕在广东的官员绅士中都会有阻挠禁烟的人。对此,林则徐答复说,他所担心的还不是在广东那边有人阻挠。这实际上是说,阻挠可能来自京城。所以他说:“如履如临,易能已已!”1他知道是冒着风险去广州的。
林则徐在道光十九年正月下旬(1839年3月)到达广州,立即雷厉风行地开展禁烟运动。原来并不赞成严禁鸦片的两广总督邓廷桢在形势推动下,转变为禁烟派中得力的重要人物,他向林则徐表示一定要“合力同心除中国大患之源”。林则徐在赴广州途中,已经根据他所掌握的情况,开列了一批“汉奸”的名单,通知广东地方官迅即把他们拘拿起来。这批汉奸都是勾结外国鸦片商人从事走私贩运的人。
外国商人根据多年的经验认为,清朝官员都是可以买通的,官方的禁烟无非都是没有雨的雷声。他们没有料到,新来的钦差大臣表现了完全不同的作风。他到广州半个月后,通知外国商人把运抵海口存在趸船上的鸦片全数缴出,毫无通融余地。他还指名捉拿多年来从事鸦片走私,恶名昭著的英国商人(以后改为把他们驱逐出境,不准再到中国)。由于他所采取的坚决措施,二百多英国商人终于在当年三四月间被迫交出了一万八千七百五十二箱鸦片。英国政府派驻广州的商务监督义律,不让英国商人把鸦片烟直接交给中国官方,而要先交给义律,再由他以英国商务监督的名义交给中国政府。义律采取这种做法是为了使鸦片纠纷成为两国政府之间的问题,为下一步的阴谋作准备。他的这种做法恰好表明了英国政府是公然支持非法私贩鸦片的。当时,美国在广州的商人也被迫交出了一千五百四十箱鸦片烟,同样经过义律的手转交。
英、美商人交出的鸦片二万多箱,约二百三十多万斤。林则徐把它们全部在虎门当众销毁。销毁的方法是在海滩上挖了池子,把鸦片浸泡在盐卤水中,再投入石灰,使它沸腾起来,最后引潮水冲入海中。有些外国商人看到了这个场面,他们承认销毁工作确是做得很彻底。在贪污成风的清朝官场中,查禁鸦片一般都成为发财致富的手段。林则徐的销毁鸦片是一个非常突出的行动。
林则徐还要求外国商人具结保证,“嗣后来船,永不敢夹带鸦片,如有带来,一经查出,货尽没官,人即正法,情甘服罪”1。义律在被迫交出鸦片之后,指使英国商人拒绝按照林则徐的要求具结,率领他们在四月十二日退出广州。这些商人先是住在澳门,后又都到了泊在九龙的尖沙嘴附近的海船上。义律下令英国商船一律不准进入黄埔做买卖。他向英国政府报告,要求派军队来准备武力解决。所以在林则徐销毁鸦片以后,中英间贸易断绝,其责任是在义律,而不在林则徐。
林则徐并没有封锁广州海口。相反的,他认为,正常的贸易应当照旧进行。任何国家的商船,只要不夹带鸦片,并且具结承认以后也不带鸦片,都允许进口。在四月以后的六个月内,有四十五艘美国商船和其他国家的十七艘商船相继具结进口。英国的商船,虽然急于想把装载的货物脱手,但由于义律的命令,只能继续停泊在海上。五月二十七日,在九龙的尖沙嘴发生了英国水手行凶杀死了一个中国人的事件。林则徐要求英国人交出凶手,义律无理地拒绝。这时,义律手下有两艘军舰,七月二十七日,义律率军舰突然炮击九龙山口,那里的中国水师船和炮台发炮还击。即使这样,林则徐仍然表示,只要英国人把凶手交出来,只要英国商船具结不再贩运鸦片,广州港口仍然是向英国人开放的。林则徐还派员在澳门同义律谈判,但义律只是用谈判拖延时间,等待国内的军队到来,所以谈判没有结果。
九月间有两艘刚从印度开来的英国商船不顾义律的禁令,按照林则徐规定的条件请求准予进口,这是义律不甘心的。九月二十八日,义律率领军舰闯入珠江,在穿鼻洋附近阻拦进口的英国船,并和水师提督关天培所率领的中国师船接战。在紧接着的十天内英国人又连续六次进犯驻有中国军队的官涌(九龙尖沙嘴以北的一座小山梁)。林则徐和邓廷桢在军事上已经做了些准备,所以英国人的这几次进攻都被打退了。这虽然不是取得大胜,但确也使英国人看到,在广州是有戒备的,对于侵入者是敢于抵抗的。林则徐、邓廷桢把这几次战斗向朝廷作了报告,按照官场的向例,这类报告不免有些浮夸的字眼,例如奏报中说:“旬日之内,大小接仗六次,俱系全胜”,但总的说来,这个奏报还是比较实在的。奏报中说明对待英国人的态度是:“苟知悔悟,尽许回头”,这就是说,并不准备同英国决裂。所以“他国货船遵式具结者,固许进埔(黄埔),即英国货船,亦不因其违抗于前,而并阻其自新于后”。林则徐派官员对于已经进口的一艘英商船的船长,“面加慰谕”,而对于因英国兵舰阻拦未能进口的另一艘英国商船,也准备“查明下落,护带进埔”1。林则徐这时当然不知道英国政府将要派军队来。他是紧紧抓住禁止鸦片这一个问题,采取了既有原则,又比较稳妥的政策。
但是,在北京的道光皇帝的头脑愈来愈发热了。他在接到林则徐等关于七月二十七日九龙山炮战的报告时已经亲自批示说:“朕不虑卿等孟浪,但戒卿等不可畏葸。”2对于林则徐等“接仗六次,俱系全胜”的奏报中所说的对英国商人政策,皇帝认为是错误的。林则徐等说:“英国商人苟知悔悟,尽许回头”,皇帝批示道:“不应如此,恐失体制”。林则徐等说,对于愿意具结的英国船,许其进口,皇帝批示道:“恭顺抗拒,情虽不同,究系一国之人,不应若是办理。”皇帝下令说:“著林则徐等酌量情形,即将英吉利国贸易停止,所有该国船只,尽行驱逐出口,不必取具甘结”3。
林则徐不能违抗朝廷旨意,他宣布“自十一月初一日(1839年12月6日)起,停止英吉利国贸易”④,十二月初一日(1840年1月5日)又进一步下令禁止一切英国船只进口。但即使在这以后,林则徐和义律之间还交换过几次信件,并没有决裂。直到英国政府派出的侵略军队到达广东海面的时候,情势才发生了根本变化。
1840年2月(道光二十年正月),英国政府决定派出所谓“东方远征军”开往中国。当时英国议会曾辩论对中国出兵是否合理的问题。议院中的“反对派以拒绝为支持一种恶毒的、有伤道德的交易而进行战争的理由反对政府的政策”1。所谓“恶毒的、有伤道德的交易”当然就是指鸦片贸易。下议院中仅以微弱的多数通过支持政府的立场。内务大臣罗素向议会发言为政府的立场辩护,说明英国开战的目的是:“为商务监督及女王陛下的臣民所忍受的暴行与虐待要求赔偿,为英国商人们在恐吓与暴力之下所受到的损失要求赔偿,为英国商人们的人身和财产获得保证,使今后免受暴虐与残忍的待遇,并能够在正常的情况之下经商”2。许多英国资产阶级的历史著作力图证明,英国当时对中国作战虽然因中国方面禁烟而引起,但并不是为了保护鸦片贸易,而是为了要求在“平等”地位上进行正常的贸易。中国有些资产阶级学者也附和这种说法。当时英国官方对作战原因的公开说明,例如上举罗素的话,的确都小心避免提到鸦片烟,但是所谓“英国商人们在恐吓和暴力之下所受到的损失”,很明显的就是针对林则徐迫使英国商人交出鸦片烟而言,所谓“为英国商人的人身和财产获得保证”,就是针对林则徐提出的如果以后再贩烟“货尽没官,人即正法”的要求而说的。既然如此,怎么能说不是为保护鸦片走私呢?
至于说,中国的封建皇朝在贸易关系上不以“平等”态度对待外国,所以英国发动战争是为了争取“平等”。——这是一种强盗逻辑。强行进入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否认这个国家有权自行规定自己的对外政策和对外贸易制度,企图用武力来取得在这个国家中为所欲为的地位,而称之为要求“平等”,这是十九世纪的作为世界霸主的英国资产阶级的强盗逻辑。
英、美的有些历史书说,如果不是林则徐禁运鸦片,英国对中国的这次战争也会发生。这种说法是对的。英国资产阶级政府发动这次战争,除了保护鸦片走私以外,还有更深刻的原因。当时英国资产阶级中热心鼓吹对中国作战的有两部分人,一部分人是鸦片走私贩子,例如被林则徐驱逐出境的查顿和玛地臣。这两个人多年在中国沿海从事鸦片走私而发了财,回国后不久,都成了国会议员,玛地臣还受封为爵士。另一部分人是同对中国贸易有关的工业、商业、航运、金融等方面的资本家。他们竭力企图把英国的工业制造品推销到中国去。当时英国已经发生资本主义的“生产过剩”的危机,英国资产阶级在全世界到处寻找新的市场。中国这样一个广大的国家自然成了他们觊觎的目标之一。他们认为,中国政府在对外贸易上的那些限制和规定是使英国工业品不能畅销于中国的主要障碍,因此他们主张用武力冲破这种障碍,使中国成为对于英国商品自由开放的广阔市场。如果没有林则徐禁止鸦片,英国资产阶级也会找另一借口来发动战争,这是可以断言的1。
英国资产阶级在1840年发动战争是以保护肮脏的鸦片走私为其直接原因,企图用武力迫使中国放弃一切自我保卫的措施,而向外国资本主义的商品自由开放——所以这次战争,在英国方面,完全是非正义的侵略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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