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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本科直博生招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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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99 发表于 08-8-24 23:12: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热忱欢迎全国各重点大学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本科直博生的学制为5-6年。培养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备博士生阶段,时间为2年,第二阶段为博士生阶段,时间为3-4年。直博生必须在前2年内完成所有硕士生课程并达到规定学分。直博生将在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进行中期筛选,通过者进入博士生阶段,修完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将获得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经考核认定为不适宜作为博士生培养的予以退学处理。
本科直博生在校期间的待遇与其他博士生相同。
申请人须能够在本科就读学校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录取为直博生不占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指标。
我校2009年有物理系等10个单位可接收本科直博生,具体招生专业、招生导师及招生人数请查阅我校200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请查阅《申请办法》。
我校2009年不接收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
2009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
热忱欢迎全国各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
1 、申请人资格:
( 1 )思想品德好 , 身体健康;
( 2 )必须是重点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就读专业须在国内具有较高学术声誉;
( 3 )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且能够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注:录取为直博生后,不再占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指标) ;
( 4 )思维敏捷,知识面宽,具有创造性的学习和研究潜力;外语水平良好,本科前三年学习成绩的综合排名必须在所学专业同年级学生数的前10%。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 1 ) 专业课程有过补考或重修纪录的;
( 2 ) 因身体缺陷或疾病不能继续坚持学习的;
( 3 ) 受过处分的;
( 4 ) 有考试作弊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的。
2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 1 )《北京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一份(网上填写内容后直接打印,请贴上照片);
( 2 )专家推荐信(下载表格)二份(由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
( 3 )个人自述一份(下载 后请在计算机上 填写内容并 打印,可正反面打印);
( 4 )本科期间成绩单一份(必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 5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以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
( 6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 7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均须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
申请材料请寄送至北京师范大学 (填写所申请的院系所名称)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编: 100875 。
3 、申请办法
( 1 )申请人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阅我校 2009 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拟申请院系所、专业和导师,然后登陆网上申请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下载有关表格。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于2008年9月30日前寄出(寄至所申请的我校相应院系所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过时不候。
( 2 )我校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约于2008年10月中旬告知初审结果,合格者来我校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由各招生院系所确定。
( 3 )我校根据初审结果和复试成绩,择优确定初取名单,并与取得初取资格的申请人签订协议书,然后向其发放接收函。
( 4 )取得初取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参加当年度的博士生报名。报名时间为2008年10月28日至11月18日,报名形式为网报,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bsbmindex.htm
4 、资格复审
申请人收到接收函,仅表示申请者初步获得本科直博资格。2009年新生入学时(一般在9月上旬),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下列问题,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
( 1 )申请人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 ( 含毕业论文和实习 ) 的学分要求;
( 2 )申请人的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 3 )申请人取得直博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成绩出现不及格;
( 4 )申请人自取得初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 5 )申请人毕业时未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 6 )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资格的重要信息;
( 7 )申请人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 8 )申请人违反协议,无理要求变更专业、导师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的。
通过资格复审的申请人即获得正式入学资格。对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录取资格,其户口、档案等转回生源所在地。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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