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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英语长难句解题四大对策(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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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min112 发表于 08-7-30 09:44: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些年考研英语试卷中,考生普遍认为难度较大的是长难句的理解与翻译。这些句子一般为多个从句,因此分析长难句或者翻译长难句,首要解决的应该是弄清楚从句以及从句之间的关系。然而,“看花容易,绣花难”,究竟该如何攻克考研英语中的难点长难句呢?考研辅导老师为09年考生浓缩了以下对策:

观其“形”

这里的“形”指的是从比较中总结这类句子的特点。长难句其实并不难,它仅仅是将多个从句或者较复杂的从句呈现在了考生面前,只要了解考查点,熟悉从句几种形式,再复杂的长句也称不上难句了。

长难句的一般形式包括名词性从句,形容词性从句(即定语从句),状语从句。其中,名词性从句又包括主语从句、宾语从句、表语从句和同位语从句。

为了同学们更便于理解,接下来给大家分别举几个例子助“消化”。

例一:Robert Fulton once wrote, "The mechanic should sit down among levers, screws, wedges, wheels, etc. ,like a poet among the letters of the alphabet , considering them as an exhibition of his thoughts, in which a new arrangement transmits a new idea. "

【句子主干】

Robert Fulton once wrote, “The mechanic should sit down…, like a …, considering them as…, in which a…”

【语法难点】

有省略。

1)like…分句是省略了who 的主语从句中的分句,considering…分句是现在分词引导的状语从句。这个状语从句可以拿到句首,也可以在句尾。一般来说较长的状语从句置于句尾,较短的置于句首,为的是使句子看上去显得简洁一些。

2)like分句中出现了比较多的省略,补全以后是who like a poet who is among the letters…。英语中的从句之所以是难点就是因为大量地省略引导词。

【句子翻译】

罗博特·富尔顿曾经写道,机械工将坐在杠杆、螺丝、楔、轮子等周围,像诗人对待字母表中的每个字母一样,把它们作为自己的思路展示,每一个新组合都传送一个新概念。

【翻译技巧】

如果严格地翻译,like分句应该译为“像对待字母表中字母的诗人一样”,原因是这个从句修饰的是机械工,应该用诗人来对应,但这样一来,就不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了。

例二:Such large, impersonal manipulation of capital and industry greatly increased the numbers and importance of shareholders as a class , an element in national life representing irresponsible wealth detached from the land and the duties of the landowners; and almost equally detached from the responsible management of business.

【句子主干】

Such large, impersonal manipulation of capital and industry greatly increased …shareholders as a class, (which was) an element…

【语法难点】

本句是典型的非限定性定语从句,难点在其主语和宾语都有较长的短语和of结构限定,并且分句是由两个and相连的3个部分组成的。分句an element…landowners 又带有两个定语从句,一个是(which was)representing… ,另一个是(which was)detached…。

可见,定语从句的难点在于经常省略“引导词+be”的结构,从而在理解上容易和分词结构相混淆。

【句子翻译]】

对资本和企业的这种大规模的非个人操纵大大增加了股东作为一个阶级的数量和重要性。这个阶层作为国计民生的一部分,代表了非个人责任的财富与土地及土地所有者应尽义务的分离,而且也几乎与责任管理相分离。

【翻译技巧]】

实际上定语从句并不符合汉语的使用习惯。所以翻译时遇上定语从句,一定不要机械地按照原来的顺序生搬硬套。像这样分句较长的情况,把主句和分句拆为两句是比较好的方法。所以这里从“这个阶层”开始另起一句。

例三:This trend began during the Second World War, when several governments came to the conclusion that the specific demands that a government wants to make of its scientific establishment cannot generally be foreseen in detail.

【句子主干】

This trend began during …, when…,that…

【语法难点】

1)有套和从句。这个句子实际上是This trend began.其余的成分都是在起修饰和限定作用。在分析长难句时一定要注意找出句子的主干,关键是确定句子的主语和谓语,只有这样才不会被众多的修饰成分所迷惑。

2)When引导的是时间状语从句。第一个that引导的是修饰conclusion的定语从句,第二个that引导的是修饰demands的定语从句,wants前省略了which,是引导的修饰a government的主语从句。

【句子翻译】

这种趋势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当时一些国家的政府下了结论,认为:政府向科研机构提出的具体要求通常是无法详尽预见的。

【翻译技巧】

此句中短语较多。

come to the conclusion形成某种结论/make of提出/in detail详细地

闻其“声”

长难句当然没有声音,但是它的方法确是可以通过传授,让困惑中的你尽快的明了其中的“奥秘”。考研的时间毕竟紧张,有限的时间只有靠最有效的方法才能提高效率。建议09考生,可以向英语基础较好的同学,或者已经考上研究生的师哥师姐取经。如果你已经毕业,或者即使是在校却很少能见到自己的老师,那么选择一个权威些的考研辅导班,去听一听课,课后再向那些专家请教一下,一定会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解其疑

除了上面的建议可以帮助你答疑解惑以外。攻克长难举最关键的办法,还在于真正了解考研英语中长难句的考点。真正的学会分析长难句。有以下几点最为基础的步骤需要考生们记住:

1.找出句中所有的谓语结构、非谓语结构、介词短语和从句的引导词;

2.分析从句和短语的功能,例如,是否为主语从句、宾语从句、表语从句或状语从句等;以及词,短语和从句之间的关系;

3.分析句子中是否有固定词组或固定搭配、插入语等其他成分;

4.找出全句的主语、谓语和宾语,即句子的主干结构。

切其“穴”

长难句的攻克有技巧。这个技巧就是所谓的“穴”。掌握了“穴”,也就掌握了攻克长难句的关键。长难句的解析方法具体来讲可以分为逆序法、顺序法、分译法、综合法等。

1逆序法

逆序法即倒置法。有些英语长句的表达次序与汉语习惯不同,甚至语序完全相反,这就必须从原文的后面译起,逆着原文的顺序翻译。例如:“There was little hope of continuing my inquiries after dark to any useful purpose in a neighborhood that was strange to me.”该句可分为三部分①“There was little hope”;②“continuing my inquiries after dark to any useful purpose”;③“in a neighborhood that was strange to me.”前两层表结果,第三层表原因。这句英语长句的叙述层次与汉语逻辑相反,因此要打破原句的结构,按照汉语造句的规律重新加以安排。译为,这一带我不熟悉,天黑以后继续进行调查,取得结果的希望不大。

2顺序法

有些英语长句按逻辑关系安排,与汉语的表达方式比较一致,或者叙述的一连串动作按发生的时间先后安排,这类句子可按原文顺序译出。这里不予以举例。

3分译法

有些英语长句的主句与从句或主句与修饰语间的关系并不十分密切,为使意思连贯,可把长句中的从句或短语化为句子分开来叙述,有时还可适当增加词语。例如:“He became deaf at five after an attack of typhoid fever.”该句有两个介词短语,代表两层意思。因此,按照分译法,打破原句的结构翻译成:他五岁的时候,生了一场伤寒病,变成了聋子。

4综合法

另有一些英语长句用前三种翻译方法翻译时都有困难,需要用综合法。即或按时间先后,或按逻辑先后,或按逻辑顺序,有顺有逆地进行综合处理。例如:“The phenomenon describes the way in which light physically scatters when it passes through particles in the earth’s atmosphere that are1/10 in diameter of the color of the light.”该句可以分解为四个部分①“The phenomenon describes the way”;②“in which light physically scatters”;③“when it passes through particles in the earth‘s atmosphere”;④“that are1/10in diameter of the color of the light.”其中,第一、二和三、四部分之间是修饰与被修饰的关系。用综合法来处理这个句子,即合译前三部分,第四部分用分译法,这样译出来的句子就非常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译为,这种现象说明了光线通过地球大气微粒时的物理散射方式。大气微粒的直径为有色光直径的十分之一。

在长句的英译汉实践中,我们始终应记住英汉在句法结构上的差异,学习灵活运用。
转自:http://www.chinakaoyan.com/article.php/4769
可能前边已经有了,呵呵,不好意思.我觉得不错.

[ 本帖最后由 hope.27 于 2008-7-30 11:45 编辑 ]
沙发
liwang53 发表于 08-7-30 16:01:32 | 只看该作者
xiexie
板凳
常坤 发表于 08-7-31 14:15:28 | 只看该作者
不太懂啊,在细些更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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