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斯特伐利亚合约》相关内容见: http://bbs.freekaoyan.com/viewthread.php?tid=227891
一、30年战争后的德意志
30年战争(1618年—1648年)在本质上是波旁王朝与哈布斯堡王朝争夺欧洲霸权的战争,这次战争以哈布斯堡王朝的失败而告终。30年战争以后,哈布斯堡家族的势力被削弱,而神圣罗马帝国亦因此开始衰落。神圣罗马帝国的政治组织形式,原来只有一个帝国皇帝(由选帝侯推选的)和一个帝国议会(由各邦代表组成的),既没有帝国政府,也没有帝国的财政和军队。30年战争后,德意志境内有300多个邦国,几乎都成为独立的国家。帝国皇帝虽然存在,却有名无实,帝国议会变成了“国际会议”。可见,神圣罗马帝国在30年战争后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了,正如福禄泰尔(18世纪法国大思想家)所说:它“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了。总之,30年战争以后,德意志境内在政治上已经陷于四分五裂的地步,经济上也衰落了。
根据1648年《威斯特法里亚和约》,通向北海的出口转移到荷兰,而通向波罗的海的出海口则转移到瑞典,德意志已被排斥在世界贸易路线之外。因此,德意志的经济开始衰落,只有转而依赖荷兰、英国、法国,尤其是依赖商业发达的荷兰和工业发达的英国。德意志成为上述国家工业原料与粮食的供给地,而德意志的商人则成为荷兰、英国和法国资本家的代办和代理人。德意志商人将羊毛、亚麻、大麻和其他种类的工业原料输出到各强大国家,再将大批外国手工工场生产的工业品输进来,因而造成了德意志各邦工业的垮台和手工业的衰落。
17世纪和18世纪德意志的经济变化在农业上表现得最为显著。诸侯贵族为了补偿他们在30年战争中所受到的损失,为了得到更多的商品,战后加大了对农民的剥削力度,加速了农奴化过程。农民因为负债累累且无力偿还而失掉土地者甚多。在东德意志,尤其是在麦克伦堡一带,农民丧失土地的情形更为严重。在那些地区,许多地主霸占农民的土地作为牧场,将农民变为固定在土地上的雇农。实质上,这是一种“农奴式的雇农”。在西德意志,大多数农民虽然仍有一小块土地,但他们的财产和个人的权利受到很大限制,物质生活和法律地位甚至较中世纪时还要差。在那些地方,贵族还保有领主特权,地主的土地是用无偿的农民劳役来耕种的,在领土上几乎没有雇佣劳动。总之,17世纪到18世纪的德意志农民是普遍地农奴化了,农奴制的普遍化也成为阻碍德意志工业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德意志最先活跃起来的是农村工业。因为农民地少,受封建主的剥削和压迫极重,为了交租和纳税,他们不得不经营手工业。另外,农奴制与行会规章又不允许他们离开农村,因此包买商人利用这一机会,以极微薄的工资,迫使农奴为他们工作。农村工业主要集中在瓦登堡、土林吉亚、威斯特伐里亚山地和西里亚山地等地区,在西里西亚的山区中,多半制造纱线、麻织品、毛织品和花边,制造品最后的加工由包买商创办的手工作坊进行。因此,农村手工业,甚而城市手工业都处于依赖包买商人的状况。这就是德意志资本主义工业的萌芽形式。
17世纪以后,德意志虽然已有了资本主义工业的萌芽,但因农奴制的存在,贵族地主对农民的野蛮勒索和政治上的分散,使它不能迅速地发展。直到19世纪初,德意志的资本主义仍处于停滞的状态。正因为德意志的资本主义发展得薄弱而缓慢,所以德意志的资产阶级没有足够的经济力量与政治力量,他们对贵族表现得非常忠诚和殷勤,像德意志资产阶级那样怯懦、卑鄙和对封建统治者那样的恭顺,在当时的英、法是 非常少见的。正因为这些经济原因,在17世纪到18世纪的德意志还不能形成一个统一的国家。30年战争后,各邦纷纷独立,相互攻伐。在各邦国中,除奥地利外,普鲁士在德意志的地位得到迅速提升,并开始与奥地利竞争。
二、普鲁士王国的形成与崛起
普鲁士王国是由许多零散的版图构成。远在15世纪初,霍亨索伦家族就获得勃兰登堡领地和选帝侯职位。16世纪初叶,霍亨索伦家族的另一支亚尔伯特家族的代表被选为条顿骑士团团长。1525年,不顾帝王和教皇的反对,亚尔伯特家族在骑士团的领土上实施了宗教改革,并将骑士团领地变为自己世袭的普鲁士公国。在1415年时,勃兰登堡选帝侯的领土面积极小,仅有2.37万平方公里。到17世纪初,勃兰登堡和普鲁士公国由霍亨索伦家族统一而成为一个国家,这时的领土面积已有8.1万平方公里。到菲特烈威廉第一的晚年,其领土面积已达11·25万平方公里。
地理大发现之后,欧洲商业路线的转移对全德意志来说是不利的,但对普鲁士来说是有利的。因为全德意志的商品不能再集中到德意志的中部与南部转运,而是要集中到勃兰登堡再转运到国外,所以勃兰登堡成为了德意志对外贸易的要津。
大选帝侯菲特烈·威廉(1640年—1688年)是普鲁士军事官僚君主政体的开创者,他专制统治的支柱是贵族农奴主,对内对外政策都是维护与巩固贵族农奴主的利益。在对外政策上,菲特烈·威廉的手段非常狡猾,时而拥护波兰反对瑞典,时而又支持瑞典反对波兰。他用这种欺骗圆滑的手段来扩张普鲁士的领土。在1655年—1660年瑞典与波兰战争时期,大选帝侯获得东波兰拉尼亚,因而得到通向波罗的海的出口。此外,大选帝侯又建立起一支由农奴和雇佣兵组成的军队,作为扩充自己领土和掠夺农民土地的工具。
大选帝侯之子菲特烈第三(1688年—1713年)乘神圣罗马帝国参与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之机,迫使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哈布斯堡家族承认普鲁士王国。菲特烈第三于1701年自称为普鲁士王国国王,改称菲特烈第一,奠都柏林。18世纪,普鲁士最初的三个国王相继把普鲁士建立成为一个军国主义的、农奴制的、贵族专制的国家。
第一个是菲特烈第一(1701年—1713年)。菲特烈第一是普鲁士王国的创建者,他崇拜法国,羡慕法国的风尚,因而在生活上极其奢华。在菲特烈第一时代,根据1713年《乌得勒支和约》,普鲁士得到了好斯敦公国的一部分领土。
第二个是菲特烈·威廉第一(1713年—1740年)。与其父不同,菲特烈·威廉第一视财如命,号称“节俭国王”。他轻视文人墨客,把哲学家莱布尼兹看成是无用的废物。他对僚属与侍从非常苛刻,经常辱骂和棍责。菲特烈·威廉第一是普鲁士军国主义与官僚制度的奠基者。在他统治时代,军队人数增加2倍,达8.5万余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4%。士兵多半是雇佣兵,所有高级军官都由特权的贵族担任。军队用棍棒维持军纪,其严厉不亚于地主对待农奴。菲特烈·威廉第一在位时期大力向外扩张。1720年,普鲁士又把西波美拉尼亚之一部分(包括斯德丁城在内)并入了自己的版图,同时还占有了奥得河的入海口。
第三个是菲特烈第二(1740年—1786年)。他即位后,继承其父的政策。为扩充军队,他增加了16个步兵营,5个骑兵连,1个近卫骑兵连,使普鲁士军队的人数增加到18.6万人,维持这些军队需要消费国家全部收入的三分之二。菲特烈第二以其强大的军事力量为后盾,对内加强农奴制,对外发动兼并侵略战争。在菲特烈第二时代的1740年,普鲁士夺得奥地利的工业区西里西亚。1740年—1748年普鲁士参加了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1756年—1763年又参加了七年战争。菲特烈第二在战争中大显其军事才能,曾使普军从失利转变为胜利,不过他曾败于俄国。1772年,菲特烈第二参与了第一次瓜分波兰,得到波罗的海沿岸区域(西普鲁士),并将这一区域合并到东普鲁士与勃兰登堡,此后,在菲特烈·威廉二世(1786年—1797年)时代,由于第二次和第三次对波兰的瓜分,使普鲁士的领土增加到30.56万平方公里,人口增加到868.7万人。自此,普鲁士成为欧洲强大的国家之一。
君主专制政体需要巨额的金钱来维持其庞大军队和官僚机构。因此,普鲁士对内政策首先是巩固和扩大税源。18世纪,在普鲁士农村,地主驱逐农民的现象十分严重。因为地主土地不纳税。农民丧失土地,便意味着国家减少了收入,为此,在菲特烈·威廉第一时代的1699年曾颁布《农民法》,禁止“没有切实理由驱逐农民”。
在1715年到1723年中,菲特烈·威廉第一还企图在国家的土地上消灭农奴制,因遭贵族一致反对而未成功。1763年,菲特烈第二宣布了第一个取消波美拉尼亚农奴制的法令。1777年,他又颁布了所谓的《农民法》,其实质是为封建专制国家的财政设想,是以保存农户数目作为课税的对象,从而增加国家收入。
普鲁士在18世纪所颁布的“改革法令”,被认为是实行“开明专制”的法令。在七年战争结束后,欧洲许多国家都实行过这种所谓的“开明专制”。它的社会本质,是封建贵族国家竭力想利用资本主义的发展来巩固贵族阶级的统治。
因此,在一定阶段和一定程度上,封建统治者实行了一些满足资产阶级要求的改革,这些改革是自上而下的,由封建专制政府通过的法令来实现。18世纪,只有那些在经济和政治上落后的国家,如:奥地利、普鲁士、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国才会出现所谓的“开明专制”。至于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已经成熟的国家,如18世纪的法国,则是不可能的。
三、神圣罗马帝国衰落后的奥地利
30年战争后,神圣罗马帝国虽然衰落了,但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还能保持对一些复杂民族和自己的世袭领地的统治。17世纪到18世纪,奥地利有很强大的军队,是为了对内镇压人民起义和巩固其对异族的统治,对外进行兼并和掠夺战争。奥地利曾与强邻土耳其发生过战争。
在俄罗斯的支持下,制止过土耳其对欧洲的侵袭,保住了奥地利南部的疆土,甚而略有扩张。以后,奥地利乘西班牙的衰微,参加了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通过这些战争,奥地利获得了西班牙属地的南部及尼德兰和意大利的若干地区。在1772年第一次瓜分波兰时,奥地利又取得了加里西亚和当地的乌克兰居民区。
总之,从奥地利的发展过程中不难了解,18世纪的奥地利是一个种族十分复杂的多民族国家。在它统治下的,有南斯拉夫人、匈牙利人、罗马尼亚人、意大利人和比利时人等。在多民族的奥地利国家中,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是交织在一起的。统治者多半是日耳曼人和马扎尔人。只有日耳曼人才能担任军队中的军官及行政官吏,庞大的军队与官僚系统都由构成奥地利国家的各族人民来养活。所以,民族歧视和阶级压迫是非常厉害的。奥地利各地区之间的联系很薄弱,从而也加深了民族间的隔阂与种族的歧视。因此,奥地利君主国的统治基础是不稳固的。多民族的奥地利国家的经济情况是错综复杂的,基本上是封建的农奴制经济。
16世纪,大西洋沿岸的欧洲诸国已经开始资本主义生产。城市人口也增长起来,粮食需求增多。德意志边疆各地在当时是西欧各国粮食的主要供给地。奥地利的贵族和骑士为了获得厚利,也多半从事粮食贸易。他们极力增加耕地和加强农奴制,强迫农奴提供奴役劳动(每周需出6个工),以便增加粮食生产。所以,奥地利的农民所受的压迫与剥削是非常深重的。然而,加强农奴制就意味着加深了民族的仇恨与阶级仇恨。此外,17世纪的土耳其是奥国的外患,普鲁士也是奥国的敌手,法国也不时想取得国的土地,而奥国本身也想对外扩张。所有这些,就使奥地利必须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的国家。因此,17世纪下半期,奥地利便成为一个军事贵族的君主国,哈布斯堡王朝成为这一君主国的君主。
奥地利的农奴制极大地阻碍了国内资本主义的发展,直到18世纪下半期,奥地利的各种工商业部门才开始发展起来,出现了手工工场。拥有手工工场的资产阶级要求在奥地利建立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并要求改革农业,发展工商业。当时,奥地利的封建专制君主为了巩固其统治及向外扩张,也希望实行改革。所以,在18世纪下半叶便出现了玛利亚·德利萨及其子约瑟夫二世的改革。
玛利亚·德利萨于1749年实行军事改革,伴随军事改革又整理财政。1751年颁布了禁止驱逐农民的法令。1771年和1775年又相继颁布了一些法令,规定农民的劳役地租每周为3天,每天10小时。此外,她还限制了世袭法官与地主管辖农民的权利,废除了国家领地上的《农奴法》。
约瑟夫二世(1780年—1790年)即位后,实行所谓的“开明专制”政策,把全国分为15个区,削弱地方权利。规定教会和学校均由国家领导,关闭寺院,没收其财产。此外,政府建立了国家手工工场,实行保护关税和奖励工商业的政策。
约瑟夫二世还进行了农业改革,1781年10月,颁布了解放捷克、摩拉维亚、加里西亚等地农奴的法令。1783年—1789年政府又规定,农民以货币作为封建贡赋,其总收入的70%归属于农民,12%交纳国税,18%交纳给地主。
所有上述改革,都是在保护君主专制的条件下进行的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改革。但是,这些改革仍然遭到贵族的强烈反对。约瑟夫二世死后,其后嗣利欧普尔得二世立即废除了以前的改革,这就意味着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制度与任何带有资产阶级性质的改革是不能长期共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