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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析,各校口碑和专业优势(参考)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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瞌睡。海豚 发表于 07-10-3 09:39: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综合分析,各校口碑和专业优势(参考)

(一)、评论
1996年批准的第一批(八所院校)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的法学院实力雄厚,对任何读书的人来说可能都是一个梦想。
  北大跟人大一样,每学期开设的讲座很多,经常请一些国内外知名的学者和律师去讲课,很吸引人。不过北大法硕,对广大的贫下中农来说,他收的学费确实太贵了。除了4万多的学费,毕业论文答辩还要另外交钱,没有生活补贴,性价比不是很好。需要注意的:报考北京大学不能保证一定在北京上学,每年分数排名在后的要去深圳研究生院。关于北大深院:
  1、同样是法律硕士,其他学校收费每年或5000或8000或10000不等,本部也只有14000元。但每年北大深院是22000元。悬殊甚大。
  2、尽管有个别优秀的老师来深圳上课,但在整体上,其师资、图书、体育设施等严重欠缺,和本部相比差距较大。
当然,如果有意在南方的广州与深圳工作(很有钱的城市,法律职业也比较发达。)同学,我觉得去深圳读书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而且真心做学术的这年头也不多!
  中国人民大学
  培养法硕历史悠久,实力雄厚,是第一批开始招收法硕的学校之一。
  人大每年报的人在2500以上,录取率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从04年开始招生规模缩减将大大提高报考难度。学费不便宜,往年(现在已经没有了)有20左右的公费名额,公费分数线在370左右。另外人大由于宿舍比较紧张,所以不解决住宿,但学校最后会尽力想办法解决的,人大每年在大运村给安排部分住宿,那边环境很好,学习生活都很方便,离人大也不远。
  人大对就业工作非常重视,每年人大法硕都能找到不错的工作--人大毕业生向来有去国家机关的传统,人脉很广。03年结业的形势不太好,又遇上了非典,但是单单就人大法硕的就业来说,还是不错,比法学总体会好一点。去机关的最多,占一半以上。留北京的也很多,一班因为应届生比较多,三分之二上都留在了北京。去部委的不少,中纪委、工商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质检总局、审计署、国务院对台办等;回省的很多都在省厅机关,或者在一些大单位的省级机构,如保检会分会。有部分去了公检法,如北京市高检,一中院,区级法院。去银行也比较特别多,除了北京也许去广州的最多,有广州日报2个,市委办公厅,人事厅,中行深分,广东中行等等。还有部分去了企业,象什么中兴,大唐之类的。
  人大法硕只有2年,这是全国唯一的,早毕业早就业,未尝不是好事!
  中国政法大学
  大量的公费和地处北京,吸引了千万学子,是该校难考的最重要的原因。再次,他是中国最大的专业法律大学,校友多,就业不错,最后学费也不高,性价比比较高。所以中国政法大学报名人数比较稳定,一直维持在2000人左右。不利的地方是政法的法硕上课地点在昌平,离市区较远,坐公共汽车需要2个小时左右时间,也有可能丧失一些交流、聆听知名教授授课、找兼职实践的机会。
  对外经贸大学
  硬件很好,就像上海的复旦,吃的好,住的好,还在繁华的朝阳区,离CBD中心近,宿舍还有凤凰卫视看。国际法实力雄厚,与经济有关的学科以及与外贸有关的学科实力很强大,也是一个可以利用的资源。贸大名气没北大人大响,但学费不贵,就业不错(主要去“国”字号的大型企业以及跨国公司以及与经贸有关的国家机关),是值得报考的学校之一。
  吉林大学
  03年宣传的比较多,法律硕士们也很团结,学校对法硕培育也比较重视,在BBS上吉林大学法学院的老师还专门开设一个专栏介绍吉大的情况。04年有2200人报考,这跟吉林大学对法硕的重视程度和雄厚的法学实力是分不开的。但吉大的缺点也很明显:地域较差,东北三省的重工业比较发达,但服务业太弱;就业信息的获得有限,从其今年毕业生的就业去向来看,大部分人留在了吉林省工作-在中国,就业的地区性歧视在短期内仍然无法消除;外部声誉方面与原来的法学四大天王中的其他几位相比已经有所下滑。
  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与吉林大学比较相似。原先可能对法硕不太重视,不过现在有所改观,新设立了以院长曾令良为首,主抓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莫洪宪等为副的法律硕士培养中心(各校现在几乎都已经成立独立的“法律硕士管理中心”等类似的专门机构,这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法硕师姐师哥抗争的结果。),其中有曾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律师的教授指导实习,有律师事务所和弱势群体救助中心可供实习,任课老师都是至少在武大小有名气的中青年教授博导,师资力量还可以。
不过由于法律硕士还属于新兴事物,甚至在一些任课老师中仍存在误解,教理论法学的老师大都对法硕薄有微词,而教行政法,刑法等课的老师则较重视法硕。武大整个校风很自由,有最漂亮的校园,到樱花开放的时候,确实很美-武汉大学是全国最漂亮的校园。
  华东政法学院
  我国历史最悠久也是实力最强的法学教育-“五院四系”。 “五院”是:中国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 “四系”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
  这些才是现在我国法律教育的顶峰所在。甚至可以有点夸张的说,只有这五院四系的法学毕业生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法学“科班出身”。
  优越的地理位置,全国的经济中心,自由法制的社会氛围,上海自然很有魅力!在上海开设法律的大学不少于10家,但只有华政在这五院四系之中,复旦法学院的上升势头很强,不过至少现在他的法学教育实力还不能和华政相比。华政有法学教授40多位,博导数十位,法学博士点四个。考华政容易一些,因为招生名额多。如果不想去北京,选择华政也是不错的。
  西南政法大学
  传统的法学院,深厚的历史底蕴,学术特点体现务实。03总人数259人,按生源地分5个班,住宿为新装修宿舍,约30平米,带卫生间,水房,201电话,宽带接口,空调,家具与床一体,费用1200/年。
  西政是有理由骄傲的,强大的法学科研实力,辉煌的法学业绩,大量优秀的法学毕业生分布全国各地,让法律院校汗颜的“西政现象”等等。当然,也有地理位置偏僻,降为“地方队”的尴尬,但仍旧无法掩盖它在法学界的地位!04招生规模很大,而其地域的局限又掩盖了其在就业方面和传统人脉方面的优势,一部分考生会选择其他院校,另外由于不提供生活补助、奖学金和公费医疗,吸引力在下降。但说实话在法律系统中,他的影响力还是很大的。
沙发
 楼主| 瞌睡。海豚 发表于 07-10-3 09:39: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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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批准的第二批(五所院校)
  厦门大学
  环境一流,在那里上三年真的一点都不亏。厦门经济不错,法学院实力雄厚,是第二批招生的,厦大的就业也不错。
  南京大学
  学费很低,就业很好,南大的牌子也不错。虽然南大法学院实力是确实比不上人大北大,但因为江苏是一个经济大省,南大的法硕在本省就可以找到不错的工作。南大法硕学习气氛特别刻苦,很另人钦佩。基本情况:
  1、招生名额一直控制在80左右。
  2、有十个公费名额,不用交培养费和住宿费,均为应届生,每月享受研究生补助。
  3、对自费生和委培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
  4、复试公平,严格的差额复试。
  5、外地生提供住宿,五人一间,每人600/年。
  6、授课老师都是最受欢迎的老师,与法学硕士的配置完全相同。
  7, 第一学年末分配导师,每个导师大约带5名左右。
  中山大学
  新生进中山大学,首先学校给我们介绍中大历史,校训和中山先生的精神。法学院在中大历史不是很久,在中国不算前几名,但肯定不算差的法学院。对法硕也非常重视。另外中大招生广东省考生占多数。
  中南财经政法学院
  中南政法大学法学实力一般,但幸运的是它与别人合并成立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为原来5大政法院校中唯一的211院校,这样在学校硬件,资金投入方面无疑占了一些优势。
  西北政法学院
  业内人士都知道西政的实力不错。 大家都在研究生楼上住,收费一模一样。宿舍按级分不按专业分,一个宿舍四个人有阳台有空调。各方面都不错。03年有近30个公费名额。
1998年批准的第三批(九所院校)
  复旦大学
  借助上海的优势,前景不错。复旦的学生在上海就业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所以对全国各地想去上海发展的学生来说,吸引力特别大。不过应届生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外地生员户籍调入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一律不转户口和档案。
  浙江大学
  给的我感觉就是“三美”:美食、美女、美景。浙大就在西湖边上,风景很美,伙食也不错,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美女就不用说了吧。 基本情况:
   1、法学院在合并以前属于杭大,但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已有了长足的进步。浙大有雄厚的资金,在引进人才和教学质量方面可谓不遗余力。浙大的强项是法理学、宪法和行政法,其中李龙,孙笑侠,林来梵都是国内外著名学者。在民商法方面,原来确实比较弱,但是马上将变得“强大的不能再强大”,原因是法学院即将引进几位超重量级的人物。在刑法方面,今年增加了硕士点。
  2.对法硕的教学非常重视,每天上午都是课满,有的老师说相比法学硕士,更喜欢法硕。每两个人跟一个导师,学习上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去问。压力挺大,因为法硕和法学硕士一样,要在核心刊物发表文章才能发学位证书。不过这体现了浙大培养方案的严谨务实。
  3.待遇方面,与别的研究生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往界生没有补助与医疗保险。住的是硕博楼,居住氛围感觉不错。
  黑龙江大学
    无论地理位置还是法学实力都是很一般,还不如辽大,估计是为了照顾东北三省的缘故,各省都有且只有一所法硕院校;如果想留在黑龙江工作,还是可以考虑的。
  湘潭大学
  实力一般,师资还可以,历史悠久,适合附近考生或者有意去广东一带工作的学生报考,经济实惠,就业主要去南方的广州深圳佛山等,法学实力比湖南大学强,有几个在法学界响当当的人物,入他们的法学院院长邱兴隆教授,知识产权的冯晓青教授,还有几个国家级或省级的青年法学家。
  四川大学
  法律系传统上有一定的实力,就业方面亦可。同时因在西部,分数线不可能太高,且自主划线,有望降分录取。每年都接受调剂。
  安徽大学 限于本省,实力一般,为地方培养法律人才。
  苏州大学
  苏大的法学实力较强,历史更是悠久,可以追溯到国民党的动武大学法学院,加上苏州异常发达的经济实力(比省会南京发达的多),就业很不错。
  山东大学
  在山东是绝对的老大,其他学校和它水平差距很大,合并后实力和吉大有一拼,师资力量强大。就业显然也受到地理位置的局限。
  郑州大学 限于本省,实力一般,为地方培养法律人才。
板凳
 楼主| 瞌睡。海豚 发表于 07-10-3 09:40: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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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批准的第四批(六所院校)
  清华大学
  法学楼非常气派,我估计大门口的那几跟柱子一根就值几百万。法学院资金雄厚,发展很快,对法硕非常重视,学院从03年开始加大力度注重法硕的培养。住宿条件不错,女生三人一间,男生两人一间,一般是一个法硕和一个法学研究生住一起。不过招生人数比较少,每年报考的人数比较多,所以难度大。考上的都非常珍惜这个学习的机会,学风是有目共睹的。往年的毕业生就业不错,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一些大的企业事业单位都有人去了。但由于不是传统法律名校,整体实力还逊一些,毕业生以后发展不象人大北大吉大那样有人脉支撑。另外清华大学在深圳设了一个研究生分院,那边招100的法硕。不过有人反映那边的情况不是特别理想,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很大。
  南开大学
  法硕可以选修任何法学的课程,无论是研一还是研二的,只要教室可以坐的下。老师是南开法学院最好的老师,因此师资问题是不用考虑的。上课的地方是南开教学设施最好的地方—模拟法庭,是法硕专用的教室。法硕的统一教材是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组织编写的,每本书的撰稿人都是本领域的权威人士。法硕研究生都住在校外,因为学校住宿条件有限,法硕也安排在校外住宿。四人一间,单独卫生间,有电扇,每人一个书桌和大衣柜还有一个贮物箱。条件还是不错的。实力一般,但牌子好就业好啊,是天津考生第一选择.
  山西大学 限于本省,实力一般,为地方培养法律人才。
  兰州大学 限于本省,实力一般,为地方培养法律人才。
  云南大学
  地方太过偏远,虽然云大实力很强,但现状不好,又因为出了马事件,未来发展前景堪忧,就业方面也受地域限制多多。
  辽宁大学 对法硕还是比较重视的,在大连与沈阳就业还是很有区位优势的。
2003年批准的第五批(十一所院校)
  贵州大学 限于本省,实力一般,为地方培养法律人才。
  海南大学
  实话实力一般,但海南做为一个经济特区,东南沿海地区的发展是他的一个卖点,今年报考人数不多,接受调剂。
  河南大学 限于本省,实力一般,为地方培养法律人才,更何况还有法律实力名气更强的郑大。
  湖南大学 实力一般,历史悠久,适合附近考生报考,经济实惠。
  南京师范大学
  地理位置不错,江苏省经济实力很强,法学实力也不错,法理学、诉讼法学蛮有实力,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就是他们法学院的院长公丕祥教授。
  江西财经大学 限于本省,实力一般,为地方培养法律人才。
  烟台大学 地理位置好,自然环境一流,民商法学实力在全国很有影响,有几个著名教授。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在北京,就业渠道稳定,很强的军事院校色彩,以后会越来越受到考生关注。
  上海交通大学
  2002年6月才成立法学院。交大04年是第一年招法硕,在宣传上有其可圈可点之处!他的吸引力在于二年半二万元学费上,这在第一档高校中,无疑是很低的,而上海的地缘优势也是很强的!这无疑会成为很多考生报考的目标。他的缺点在于他不是法学传统强校,在业内人脉不足。
西南财经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新增招生单位中最受期待的,当然他的吸引力一是传统法学实力强悍,二是地处北京的优势,三是未来的就业期望较高,四是他们有意在法硕教育探索方面作出一点贡献!05.06年未招生,估计与04年的招生丑闻有关吧。
2004年批准的第六批:大连海事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福州大学、内蒙古大学、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
2005年批准的第七批:河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地板
 楼主| 瞌睡。海豚 发表于 07-10-3 09:44:57 | 只看该作者
(二)、全面介绍49所法硕院校重点学科优势
为了帮助法硕考生在选报院校的时候全面了解我国49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联考院校的重点学科建设,以便选择自己喜爱的研究专业方向,为将后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做理论研究或到司法实务部门发展提供参考。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法制史(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学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法学理论(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刑法学(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经济法学(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法制史。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为全国重点学科(含知识产权)、宪法与行政法、法学理论、刑法学(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法制史。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主要研究方向有国际商法、公司法、投资法、合同法等,其中国际法学专业是国家重点专业学科,设法学博士点有国际经济法、世贸组织法(WTO法)、对外贸易法、国际投资法(比较公司法、三资企业法、房地产法)、国际贸易法(合同法、买卖法、侵权法)、证券法若干研究方向。
    清华大学:法学、宪法学 、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诉讼法学(包括刑事诉讼法学、刑事侦查学、行政诉讼法学、物证技术学)、法学理论(含比较法学、中国刑法学、犯罪学)。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法理学与经济法学设有金融法、税法、公司企业法和WTO法律规则四个研究方向,民商法学硕士点设民法、商法、公司法、商事诉讼与商事仲裁等四个研究方向。
      南开大学:法学院于2004年5月成立,由原法学系、法学研究所和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等单为组成。法学院现有法学理论与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刑法、国际法、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八个教研室和法学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等两个研究机构。南开大学于1994年按法学门类组建包括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在内的法政学院,并于1998年开始实体化运作。为了推动各学科的发展,南开大学于2004年5月决定按法学一级学科成立法学院。
    复旦大学法学院 复旦大学法学院现有七个学科组(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史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和刑法学)和七个学术研究中心(民商法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法治研究中心、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司法研究中心、比较法与普通法研究中心、日本与东亚国家研究中心)。现有国际法学可授予博士学位;法理学、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国际法学等8个法学二级学科可授予硕士学位每年招收150名法学一级学科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简称J.M.)学位。  
   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原系司法部部属高等院校,现为司法部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高等院校。设有1个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际法学、法律史、刑法学、经济法学4个博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9个法学硕士点和1个法律专业硕士点,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现设有宪法与行政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诉讼法与司法制度研究所、法律基础课研究中心、人权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等学术机构。法学院现有七个硕士点,其中一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六个法学硕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2003年法学院已获批准设立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面向全国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05年开始招收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渊源于 1980年创设于世界经济系的国际贸易与经济法教研室。1981年1月,院系结构调整,原世界经济系国际贸易与经济法教研室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教师全部调整至经济学系, 1987年,在经济学系开始设立经济法学专业。1991年12月,以经济法教研室的教师和经济法专业的学生为基础,设立经济法学系,下设经济法专业和国际经济法专业。1998年12月,法学院正式成立。现设有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等三个法学硕士点。 2006年法学院已获批准设立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该院设有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学、刑法学、法律史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7个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民商法学、法理学2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宪法与行政法学为校级重点学科。
法学院设有法理、法制史、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治安学等9个教研室,设有治安实验室、微机室、图书资料室、法制发展研究所和俄罗斯法律研究所。
 吉林大学法学院:2002年1月教育部批准法学院法理学专业博士点法学理论学科为国家重点建设学科,并于2002年9月底完成了建设项目论证工作。法学理论重点学科以法理学、西方法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文化学、法律经济学为主要研究方向。
  现有法理学与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事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等硕士学位授权点。   、
  2003年9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03]57号《关于下达第九批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法学院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具有了博士学位授权。
   辽宁大学法学院: 的前身法律系建立于1981年,当年就进行招生,与国内教育部所属重点大学的法学院系的建立与恢复几乎同步。作为当时省内唯一一所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的教学基地,集中了辽宁省内高水平的法学教育和科研人才。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历程,法学院形成了一支专业齐全、结构较为合理、教学与科研水平在省内具有很强优势的教师队伍。现设有诉讼法专业、经济法专业、宪法行政法专业等三个法学硕士点,此外还是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8个试点单位之一.  
  烟台大学法学院:始创建于1984年,前身是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的烟台大学法律学系, 1999年由系改院,现任院长为首届“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法学博士房绍坤教授。 法学院设法律学系、法学研究所、英美法研究中心、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中心等机构。法律学系下设理论法学、民商法学、刑事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六个课程组。现有民商法学、刑法学、法理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等五个硕士点;其中民商法学为重点学科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于1998年正式成立。学院现拥有一个国际法学科的博士点,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经济法、海商法、国际法、法律硕士专业。法学院注重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聘请多名国内外知名学者作为客座教授。同时,与美国纽约大学国际管理学院、俄罗斯远东大学经济系、韩国东义大学法政研究所以及日本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部建立了积极的合作关系。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是东北财经大学具有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教学单位。2001年11月,法律系改建为法学院。法学院现下设理论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五个教学部。
   法学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刑法、行政法、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物权法、合同法、WTO法律制度等。法学院现有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硕士四个硕士点。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于2000年10月在原哲学系和法律系的基础上合并而成,下设法律系、哲学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三个系,设有法学、哲学、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五个本科专业。 政法学院现有民商法学、宪法和行政法学、诉讼法学、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伦理学七个专业硕士授权点和一个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山东大学: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后改系为院。。法学院凭借山东大学浓郁的文史底蕴营造人文育人环境,并实践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努力发展法律专门人才培养质量。1995年,根据国家教委专业调整的要求,法学院原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三个本科专业合并调整为法学一个专业,并试行学分制。2000年,法学专业本科教育试行改革,实行文理兼招,并根据教育规律和社会需要开展法学专业平台上的特色教育。1995年始,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法理学、刑法学、国际法专业、法律史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等学科相继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开始试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2000年,理论法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郑州大学:法学院是1980年初,郑州大学从原政治系中分出并组建了郑州大学法律系,85年,我院在全国第一批设立了经济法专业,88年经济法专业从法律系中分出,独立组建了经济法系。94年,法律系和经济法系合并组建了现在的郑州大学法学院。
1991年取得刑法专业硕士授予权。之后,又先后取得了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理学、法史学和诉讼法学专业的硕士授予权。并于1998年被批准为第三批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 2003年学院的科研机构“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被评为河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山西大学:作为山西省惟一一所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经济学、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学位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 学校拥有教育部在高校所设的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华文教育基地、国家职教师资培训基地。
   安徽大学: 学院设有法理学、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和国际法教研室,并设有法学研究所。  安徽大学法学院现拥有法律史、诉讼法、经济法学、民商法学4个 法学硕士点,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 安徽大学法学院承担了包括国家社科规划项目在内的一大批研究项目,出版了一批有影响的著作和大量的论文,其中以周枬教授所著的《罗马法原论》和陈盛清教授主编的全国统编教材《外国法制史》为代表的一批成果,曾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多项。目前法学院教职工正承担国家社科规划项目两项,教育部和省社科规划项目多项。
   兰州大学:法学院的设立可上溯至1909年(清宣统元年)系由兰州大学前身甘肃法政学堂创建。1913-1946年甘肃法政学堂先后改组为“甘肃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兰州中山大学”“甘肃大学”等,1946年8月,兰州大学正式成立,共设法学院,文学院等4个学院,其中以法学院力量最强,人数也最多。1952年在中央政务院“西北区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方案”的指导下,兰州大学将文学院、法学院合并,改称“文法学院”。 1997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院设立了民商法、法律硕士、经济法(被列为省级重点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刑法、国际经济法和宪法七个硕士点。
    四川大学:法学院现设有以下机构:法律系、人口研究所、川达律师事务所、法学研究所、比较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和南中国海法律研究中心。根据教学需要,设有法理、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和国际法教研室。本科为法学专业,研究生有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诉讼法学博士点。   
     湖南大学: 湖南大学法学院以培养政治素质复合型优秀法律专门人才为目标。现有经济法、民商法和刑法三个硕士点,以及法治系统工程和经济法博士方向。成立了经济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所、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网络法研究中心、中国行政法制研究中心等多个科研机构和高级法律人才培训中心。2001年获得司法部、教育部批准,成立了国家级司法鉴定中心。
     西北政法学院:学院主要培养德才兼备,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能够适应新世纪从事司法、管理、经贸、新闻、外语等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院设有七系二院,学院设有研究生部。法学理论、法律史、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行政管理学、新闻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十四个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在职人员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同时,还招收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西南政法大学: 1978年,学校由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是当时司法部部属五所政法院校中惟一一所重点政法大学。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学校经济法学科已发展成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学校原有4个博士学位授予点。2003年,学校学科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已通过评审,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资格,有权在10个法学二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学校经国务院博士后管理评审单位审定通过,成为法学博士后流动站设置单位,是西部地区惟一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学校还设有17个硕士点。
    湘潭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2年、扩建于1996年,是湖南省成立最早、招生最早、师资力量最强、学科门类最全、招生规模最大的法学院系,湘潭大学法学院设立了法理学、法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组,以及湘潭大学法学理论研究中心、湘潭大学比较法研究中心、湘潭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其中,诉讼法学科1993年被湖南省批准为省级重点学科, 法学院自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拥有诉讼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法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理学、国际法与法律专业硕士8个硕士点以及1个诉讼法博士点。
   云南大学:法学院是在原云南大学法律系、云南政法高等专科学校法学系和经济法学系的基础上于1999年6月成立的一所新型学院,设有一个法学专业、一个禁毒学专业、七个教研室及云南大学民族法学研究所、云南法学研究所及《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编辑部;有四个硕士点,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主要课程有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民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民族法学、婚姻家庭法等。 
    贵州大学:法学学院下设法律系、社会学系、政治学系以及人口研究中心四个教学科研单位,现有法学理论、经济法学、法律硕士3个硕士授权点。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是在整合原华中理工大学和原武汉城市建设学院法律学科的基础上于2001年1月成立的。本院现设有科技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基础法学教研部、民商法教研部、刑事法学教研部、国际法教研部共“两所四部”。  现已拥有法学理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三个法学硕士点,拥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授权点,并可以培养科技法制与知识产权战略、高等教育知识产权等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在知识产权法和科技法学(信息网络法、生物技术法)等学科领域处于全国一流的领先水平。                                                               
    西安政治学院:是隶属总政治部领导的一所高等院校,担负着培养全军机关政治工作干部和军事法律人才的任务,面向全国全军招生。学院座落在古城西安文化区,毗邻历史名胜小雁塔,与陕西省图书馆、国际展览中心隔街相望。学院具有良好的校风,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生活设施齐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设有军事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法律硕士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与国防大学、军事科学院等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为国家和军队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专业人才。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内大法律系,筹建于1980年1982年正式招收法学本科生经过多年的建设法学院已成为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学术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学科规划,法学院设民商法、诉讼法和宪法学、行政法学、法律硕士硕士点,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分别招收蒙语(双语)授课生。法学院的硕士点也是自治区仅有的4个法学硕士点。        福州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学理论、环境法学、法律硕士专业硕士授权点。法学院教师积极参加全国学术团体的活动,目前有10余位教师在全国学术团体中担任职务。例如,陈泉生教授担任中国环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福建省环境法学会主任等职;肖剑鸣教授担任中国犯罪学会秘书长、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等职;朱遂斌教授担任中国商事法研究会理事;叶知年副教授担任中国比较法研究会理事。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 1930年2月学校改科为院,法科改为法学院。尔后经历数次院系调整,目前的法学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而成。 厦门大学法学院已形成较为鲜明的学科建设和办学特色。学院现拥有1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国际法学和民商法学2个博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7个硕士点和1个法律专业硕士(JM)学位点。其中,国际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民商法学为福建省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与台港澳法研究”和“国际经济法与海洋法研究”先后获准列入国家“211工程”第一期和第二期重点建设项目。
     武汉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法学院是武汉大学下属的一个学院。 经过七十多年的发展,武汉大学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点基地 之一。办学规模不断壮大,办学效益日益提高,教学质量与学术地位持续上升。有12个硕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 法、诉讼法、环境资源保护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硕士),1个博士后流动站(法学,含国际法学、刑法学、宪法学、民商法学、环境 法学),5个博士点(国际法学、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环境资源保护法学),1个国 家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联合国际法、国际私法),     
    海南大学:法学院是海南大学下属的十二个学院之一。学院创办于1983年(其前身为海南大学法律系),原设有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三个专业,1999年根据国家教育部新的专业目录,调整合并为一个专业即法学专业。现有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法律硕士三个硕士点,学院的奋斗目标是:努力将我院建设成为海南省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主要基地;争取五年内在现有诉讼法硕士点、民商法硕士点、经济法学硕士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的基础上新增刑法硕士点和法理学硕士点,建成5至6个法学硕士点,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原中央大学法学院,1952年院系调整时被撤消,1981年恢复建系并招生。1994年由法律系变更为法学院。法学院设8个硕士点: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另有经济法学博士点一个。
    苏州大学:法学院现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点1个;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法律史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点7个,法学专业为苏州大学品牌专业,2003年又被评为江苏省品牌专业。行政法学为省级重点学科,受江苏省政府专项经费资助。学院曾先后主持国家级社科项目6项,省部级社科项目30余项,“现代政府法律管理”科研项目,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资助建设项目。
    中山大学:法学院肇始于1924年孙中山先生手创的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其历史还可上溯到1905年的广东法政学堂法律本科及其后的广东法科大学。1926年广东大学更名为中山大学,法科也随之成为中山大学法科,并于1931年发展为法学院。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中山大学法学院及法律系被撤消。197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中山大学复办法律学系。1993年7月,法律学系与社会学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以及人口研究所组成法政学院。2001年9月,中山大学撤消法政学院,以法律学系为基础建立法学院。
    浙江大学:法学院下设有法律系、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思想政治教育系、社会学筹)、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所。1945年,原国立浙江大学创立法学院法律系,由著名国际法学家李浩培教授担任院长。当时聘请许多海内外著名法学家任教或讲学,社会法派代表、著名的美国法学学家庞德教授曾在原浙江大学法学院授课。1952年,原国立浙江大学法学院在院系调整时停办。1980年原杭州大学经浙江大学法学院,由荣获首届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称号的胡建淼教授担任院长兼法律系主任。1996年起,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孙笑侠教授担任法律系主原浙江大学在1994年开始招收国际法专业本科生,并于次年设立国际经济法系,由留学法国归来的法学博士卢建平教授担任系主任。
    南京师范大学:于1986年在原政治教育系下创建法学教研室,开展法学教学科研活动。2001年3月,适应法学学科的发展需要,经济法政学院法律系独立组建为法学院。
   目前法学院拥有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03年)、法学理论博士学位授权点(2000年)和诉讼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2003年),法学理论硕士学位授权点(1993年)、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1995年)、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0年)、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3年)和法律史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3年)等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03年),形成了从本科教育到博士后流动站的完事的教学层次体系。法学理论学科在“九五”和“十五”期间连续两次被江苏省人民政府评为省重点学科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拥有刑学学、经济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法律硕士四个硕士点,并拥有法律硕士办学权。硕士点的数量和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均居省内首位,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教育厅项目的数量和获科研奖励数量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学生面向全国招生、素质全面,就业形势好。 
     西南财经大学: 1987年5月,在原学校基础部经济法教研室和人口研究所基础上组建法学系,开设经济法专业和人口学专业。1992年,在企业管理专业下招收经济法方向硕士研究生;1998年,本科经济法专业调整为法学专业;2001年10月,由原法学系与人口研究所重新合并组建法学院。法学院是学校“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院。现有一个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设有人口学、民商法、经济法方向)和一个经济学博士学位授权点(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法律硕士(JM)、法律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人口学等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本科法学专业(含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两个方向)是四川省重点建设的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基地。经济法学科是四川省内仅有的两个法律类省部级重点学科之一。
   河南大学: 从1907年的法政学堂到如今的法学院,河南大学法学院已走过近百年的历程。目前,学院拥有一批学识渊博、教学与科研并重的专家、学者和教授。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学院拥有诉讼法学、刑法学和民商法学、法律硕士4个硕士点,其中诉讼法学专业设中国民事诉讼法、比较民事诉讼法、律师法3个研究方向;民商法学专业设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3个研究方向;刑法学专业设中国刑法、外国刑法、国际刑法、犯罪学、监狱法学5个研究方向。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的前身是中原大学教育学院的政治系,她成立于1949年12月5日,1993年12月13日更名为法商学院,1996年10月9日定名为政法学院。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在高等教育大发展的形势下,我院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办学层次硕士授权点有经济法学、法理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有博士研究生,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模式。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747人,硕士研究生269人,博士研究生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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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信任 发表于 07-10-3 20:35:14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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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nd1212 发表于 07-10-13 22:33:1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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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km 发表于 07-10-14 22:17:1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住介绍这么多给我们参考,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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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wdkj 发表于 07-10-20 21:49:14 | 只看该作者
看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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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四 发表于 07-11-22 16:42:0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了!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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蜻蜓125 发表于 09-2-22 14:15:40 | 只看该作者
感觉挺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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