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写到的只是对单词量上的取胜,但这还远远不够,要想对单词的一招取胜,你必须对单词有一个质的记忆,即:对单词的词义,词性,相近的词义,相近的短语能有一个透彻准确的记忆。用一此单词来举例吧,比如说engage这个单词,它有三个意思:一,雇用,二,订婚,三,忙着。 先说雇用这个词意吧,它组成的短语有be engaged to (雇用做某事),但是别忘了单词employ也有雇用的意思,它也有个相近的短语be employed to(被雇用来做某事)。所以,在你背到engage 或employ中的任何一个时,在你有脑海里必须条件反射式想起另外一个单词或是短语。
那么是不是我这样背就行了呢?远远不行,别忘了engage还有个“忙着”的意思,也就是说与busy有着相同的意思,所以,engage又有这么一个短语搭配be engaged in doing sth,而busy也有这么一个be busy in doing sth(也等同于be employ in doing sth)。那背到此就可以了吧?还不行,因为be engaged to 短语除了雇用做某事外,它还有与某某定婚的意思。这样你就自然而然的想起be married to 与be divorced from这两个短语的词义。
所有的考研词汇用书中(包括四六级词汇也是如此),最好的词汇用书是马德高编的《星火巧记速记》(总共有十五个单元),此书最大的特点与优点就是是按词根来分类记忆,只要记住了词根,其它与之相关的一系列英语单词都可由此扩展而记住,星火词汇用书的另一个最大特点是“词汇充实2”里头有一个“一词多义查缺补漏”也是相当的不错。除了把常规的单词词义列举出来外,还会把一些地道外延意义也列出来。举个例子吧,比如说单词drive,一般人都知道其最常用的意义是“驾驶”,但是它还有“干劲,积极性或动力”的词意,如he has got tremendous drive。于是这句话就可译成:他的干劲十足。
不过在听的过程中,发现自已有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一些英语单词或是短语在发音的过程中,会出现连读、轻音化等发音,搞得我很头痛。举个例子吧,比如“liked it”在发音时,后面的那个d与it中的那个i就会连读,让你在听时误以为是一个单词,再比如left at home 如果按我平时念的话,我会分别念出这三个单词,但是一旦连读时,再加上轻音化,再念起来时,就好像一口气念完的。与此相似的还有那个常见的of介词,基本上来讲,只要出现of的短语,全都会有连读的出现。当时,被这些东西搞得真的很郁闷,因为总觉得花了如此多的时间却连这些也没有搞定,不觉间就会生出一种悲怆感。但这个社会是现实的,并不会因为你的个人情感而有所停息。问题的存在,总是需要你自已去解决的,换个角度来讲,问题的出现,也是表现你个人才智的时候。
中间,我也听过《step by step》,总的来讲,也是一本不错的书,各种形式题型的听写内容编排得比较科学,而且每篇文章在时间编排得非常合理(绝对不会变态得十多分钟还没有念完的题型)。对于我这样非英语专业的人来讲,时间如果拉得过长,会引起我心理的厌恶,而且如果文章的长度过于长的话,很难从整体上去把握文章的大意。根据心理上的规律,人一般只能记住七个单位的信息量,对于七个单位之后的信息,人的大脑有种消极记忆。举个例子,如果要你列出你亲密的人有几个时,你数到第六七个时就觉得好像差不多了,其实,你亲密的人数可能远不止七个的。同理,对于一个人来讲,重复做某事或是学习时,最大的限度大约只是两个小时左右。超过两个小时,人就会觉得犯困,心理上就会觉得怎么还没有做完?所以,学习两个小时后,稍休息一下或是换学别的学科,效率又会比较高些。
所以,我就很讨厌《listen to me:中级英语听力》 (好像附有十一盘磁盘,听力材料与答案两本书加起来有六七厘米那么厚),因为这前没用过这书,听别人说非常的不错,于是就买下来,打算狠下心来,把这些磁带全认真啃完。但是,在买回来试听第一课文章时,我就后悔买此书了。原因有:一,书的编排与《step by step》相比,非常的俗气与老套。二,你每次准备听时,一定得把两本厚厚的书带在一起,非常的麻烦。三,最关键的原因是,每篇听力的文章内容在时间上的编排非常不合理。前面的一些内容只需两三分钟,而后面的听力文章至少有三四面之多(长达十多分钟)!!当即就觉得有些晕了,这叫什么听力??换句话说,如果你想把每一课的听力内容吃透,至少得花两三个小时之多!!(一个上午从七点算到中午十二点也才不过五个小时啊!)总之,非常的不人性化。于是,在打开第一盘磁带后,其它的原封不动的保存着,后来以六十块钱把99%新的《oisten to me:中级听力》的两本书与磁带卖给一个女孩子。
前面说过,由于自已缺少学英语的实时环境,所以,时间一久单词总会有选择性地忘记,并且为了增加英语单词的熟悉感,我买了本星火小开本的《抗遗忘程序速记掌中宝》(附有四盘磁带),腰间总是别着索尼随身听,一有零碎的时间(如去教室的路上,去超市的路上,去吃饭的路上),我就反复地听,如此一天下来,可以把一盘磁带听上个两遍左右,规定一天听盒磁带。如此做法有两个好处:一,保持对单词的熟悉感,二,增加一些单词的听力强度与频度。这点在我做《step by step》深有体会,记得《step by step》里面有一种题形是短文填空,让你把空缺的单词填上去。做这种填型时,我基本不会错过两个。
然后,我们就坐在国际教育学院里的二楼大厅里开始了第一次口语交流,记得当时我说的第一句英文是:“ning shuai, my oral and aural english is very poor,so I hope you can speak english slowly.”宁帅当即就微笑着说:“ok,i will do it。”记得那天从下午的两点开始一直到聊天晚上五点吃饭时间,聊得很愉快。虽然,有时我讲得不流利,有时会犯语法错误(其实,在讲的过程中,语法的规则并不重要),但我非常喜欢那种聊天感觉,因为宁帅是一个非常开朗的人,他每次笑时都会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而且他本人的睫毛非常的漂亮,很黑很长,以至于我经常说,“ning shuai,your lash is beautiful,i think it can attract many beauty。”他则是很腼腆地笑笑说:“thank you。”在对话的过程中,我对一些英语单词的发音不准,从而某些单词从我口中讲出来时,宁帅就有些感到困惑,于是,我就会把这个单词写在稿纸上。然后,他总会在微笑中帮我纠正过来。我常讲的句话是:how to say this in english?而宁帅则与我相反常说:how to say this in chinese?
我们之间的话题通常都是随机性的,比如聊二战与布什的政策、聊以后的打算等等。记得有一次在与宁帅聊“911”时,他给说的我句话印像很深,他说:“bush created the war,i hate bush。”然后自已也发表了相似的评论。后来不知怎么就聊到二战中,在聊到小日本对中国的伤害中,自已对小日本的那种讨厌的态度流于其中,宁帅说,我能理解。然后,自已又把德国对战后认错态度与小日本作了个比较。没想到,边上刚好坐了一个德国人。然后,他也就加入到我们聊天中,不过,这次也让确实让我见误到法国女孩的浪漫,这德国人的女友是个法国人,居然把在座的人都亲一遍。
在练口语的这段时间,因为有了这种实时的口语环境,心里总觉得有一种不可遏制说英语的冲动。本打算从十月份练到一月底,用这三个多月的时间来练习口语与听力,然后再去找份工作。但后来,住在一起的好友,在开始准备考复旦。又燃起我心中考研的欲望,于是,在mao盾了近十多天后,决定再重拾起书本备考。记得,最后一次与宁帅见面时,我跟他讲道,“ning shauai,i am sorry,because i want to take the postgraduate entrance exam again,so i have no enough time to teach your chinese and don’t communicate with you in english,peking university is the best in china and my beautiful dream,i want to make the most of the final chance as soon as possible。记得宁帅听我说完后,握着我的手带着笑脸真切地说道,“may you succed,you are the best man and i believe you will realize your dream。”然后约定我考完后,我们再聚一次,而那时他差不多也放假了,不过最后还是不能如愿。等我考完后,他也回国了,在此祝福这个淡水之交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