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法硕复试历年真题汇总
2009法硕复试真题
一、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40分)
1、简述债的含义及其发生原因。
2.简述债权人代位权的含义、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
3.简述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之含义与类型。
4.简述保险中代位求偿权的含义及适用范围。
5.简述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6.简述法律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7.简述“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的区别。
8、简述“法制”与“法治”的区别。
二、评析题(共10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漱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同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试对该条规定加以评析。
三、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试论合同法上的义务群。
2、试论我国制定法渊源的主要种类。
四、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一) 甲因做生意向乙借款人民币20 万元,约定借期为2年,月息2%。乙因担心甲到期无力还款,要求甲找人担保。甲找到自己的朋友丙做保证人,与乙签订了有担保条款的借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合同上签字,但合同中关于担保的条款仅规定“丙对甲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2年借期届满后,甲未履行还款义务,乙即请求丙偿还借款本息,被丙以保证责任约定不明为由予以拒绝。
请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存在几项法律关系?
2、丙是否有权拒绝乙的请求7为什么?
3、丙是否应对借款的利息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二)甲、乙、丙、丁四人于2006年2月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四方约定: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其中甲用人民币80万现金出资,乙、丙、丁分别用设备、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220万元出资,甲首次出资额为50万元,余额在公司成立后5年内缴齐,乙、丙、丁的认缴出资将在公司成立后2 年内办理完财产权的转移手续。2007年6 月丙与戊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戊。对此,甲和乙均同意,二人欲就丙转让的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就购买比例达不成协议。丙将向戊转让股权一事书面通知丁后,丁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予答复。
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丁四人在出资问题上所作的约定有哪些违反我国公司法规定? 理由是什么?
2、《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有哪些主要规定? 依据上述规定,应当如何处理丙向戊转让股权问题?
(三) 阅读新闻,回答下列问题:
“4 月11日上午,在玉渊潭公园,海淀公安分局民警给8名外国朋友戴上中英文对照的‘首都治安志愿者’袖标。据民警介绍,以后每次会组织5至6名“洋志愿者’入园,向外国游客提供咨询服务,宣传沙外法律法规知识。“洋志愿者'入园服务,有效解决语言交流障碍的问题。据了解,这些外籍朋友中大部分有留学中国的经历,比较喜欢中国的文化。在此次活动前,警方对这些“洋志愿者' 进行了法律法规方面的集中培训。”
1. 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怎样适用?
2.根据法律意识的作用原理,评析公安机关选聘“洋志愿者”的做法。
2010年法硕复试考试
一、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简述法的评价作用。
2.简述法律规则逻辑结构中的假定(条件)。
3.简述民事诉论中判决与裁定的不同。
4.简述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各种物权类型。
5.简述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
二.辨析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
试析“法治就是依法办事”。
三、论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论法的实现。
2、试述欺诈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
四.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某建筑公司与某开发公司在结算工程故时发生纠纷,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开发公司给付拖欠的工程款。法院在审理中发现: 双方当事人起草的合同,开发公司始终未签字盖章使之生效,因此,关于应当给付多少工程款,双方各执一词,争议很大; 施工过程中,开发公司给了建筑公司多少材料,双方说法也不一,争执激烈,案情比较复杂。一市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开发公司向建筑公司给付工程款130 万元。开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也认为案件比较复杂,于是将案件交给一位比较有经验的法官采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
请指出上述程序中不合法之处(8分),并说明理由(7分)。
2.二零零年5月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与刘某使用两个星期,5月10日刘某提出要买下此耕牛,易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价格为1000元,并约定1个月后交付款项。但5月12日该耕牛被雷劈死。
问题:
(1) 双方5月4日成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 (3分)
(2) 本案中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哪天? (3分)
(3) 买卖合同中耕牛的交付时间是哪天? (3分)
(4) 易某是否有权请求刘某交付价金? (2分) 为什么? (4分)
2011法硕复试真题
一、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简述我国实行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的原因。
2.简述法律关系客观性的主要表现。
3.简述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区别。
4.简述遗嘱的有效条件。
5.简述民事诉讼中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
二、辨析题(10分)
试析“法律责任就是法律义务”。
三.论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论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和评价标准。
2. 试论无过错归责原则。
四、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 2009年10月10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己公司购买起重机2台,每台100 方元,共计200万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公司向乙公司付款50 万元,余款自起重机交付之后每月5日前支付15 万元,10个月付清; 甲公司任何一个月未按期付款,己公司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货款付清之前,乙公司保留该2台起重机的所有权; 己公司在收到50万元货款后3日内交付起重机。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支付了第一笔货款50 万元,己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向甲公司交付起重机时,因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点及履行费用负担,双方发生争议。在争议未决的情况下,乙公司委托运输公司将起重机送到甲公司,为此支付运费1万元,在甲公司使用起重机期间,一台起重机因被突发洪水浸池受损,送丙修理厂修理,因未支付修理费而被丙修理厂扣留; 另一台起重机被甲公司出租給丁公司。截至2010 年5月,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支付货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 如何确定该买卖合同中乙公司交货义务的履行地点?
(2) 在乙公司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起重机因洪水所受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3) 丙修理厂能否对起重机行使留置权?
(4) 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甲公司是否有权收取租金?
(5) 在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付款的情况下,乙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2. 张三和李四是多年邻居。从2000年1月起,李四就下落不明。2001年4月,张三到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返还其借款6000元。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王法官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王法官发现案情复杂,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做生意引发的经济纠纷,且借条上的笔迹真实性值得怀疑,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取证,3个月内肯定无法审结。王法官遂上报法院院长,将该案审期廷长3个月.
问:
(1) 本案是否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为什么?
(2)法院延长审限是否合理?
2012法律硕士复试真题
一、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简述法律作用的实质。
2.简述依法行政的原则及其基本要求。
3.简述共同危险行为的含义与构成要件。
4.简述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与法律效力。
5.简述物证与书证的区别和联系。
二、辨析题(10分)
试析“法律不能强人所难”。
三、论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结合我国法治实践,论述法律监督的重要意义。
2.论物权法定原则。
四、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0年3月10 日签订了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双方约定: @乙公司于2010年8月31日前分两批向甲公司提供设备20台,单价10万元,总价款200万元; 2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 如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由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保证人。丙公司在该买卖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盖了章。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未向乙公司支付定金。2010年5月2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6台设备,甲公司随后支付了60万元货款。6月份,该种设备价格大幅上涨,乙公司要求将剩余的14台设备价格提高至每台25 万元,遭甲公司拒绝,乙公司随后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9 月20 日,甲公司仍未收到剩余的14台设备,致使其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并造成50万元的经济损失。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賠偿损失50万元,同时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试问:
(1) 甲乙之间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是否生效? 为什么?
(2) 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为什么?
(3)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赔偿损失50万元的主张是
否能够得到支持? 为什么?
(4) 如果合同未约定保证范围和保证方式,如何确定两公司担保的范围
和方式? 为什么?
2.李某失踪多年,其妻刘某生活艰难,欲与王某结婚.遂向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于2007 年9月31日受理了本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由审判员林某一人独任审理,同时自己担任记录。审理过程中,李某回家,发现妻子另有新欢,也欲离婚。庭审中,刘某提出分割李某在失踪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人民法庭经审理,当庭做出了判决: 判决刘某和李某离婚。2008年1月10日,法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判决书,判决书上加盖了人民法庭的印章。在上诉期间内刘某上诉,
试问:
(1) 人民法院能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 为什么?
(2) 本案中的简易程序有哪些方面与法律的规定不符?
2013年法硕复试真题
一、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简述法律责任的目的及其实现途径。
2.简述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
3.简述诉讼时效中断的含义与事由。
4.简述质押与留置的区别。
5.简述应当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的范围。
二、辨析题(10分)
试析法律实施是法律实现的前提条件。
三、论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论述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2.论述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四、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青阳公司和王萍于2010年11月2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定: 青阳公司将自己所有的一间面积为25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王萍作为营业房使用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3000元,每月初交付,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房屋。合同签订后,青阳公司依约定向王萍交付了该房屋.王萍按合同履行- 段时间后,未经青阳公司同意,于2011年6月30日将该房屋使用权转让给周瑾.此后,周瑾以王萍的名义交付了2011年7月至9月的租金。自2011年10月起,青阳公司始终未收到租金。2012年1月23日,青阳公司书面通知王萍交付租金。王萍签收了此通知,但仍未履约。同年3月8日,周瑾将该房屋钥匙邮寄给青阳公司。由于王萍拒不按合同约定交纳所欠租金,青阳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王萍支付所欠的3个月租金共计9000元,同时赔偿2个月的租金损失6000元。
试问:
(1) 根据青阳公司及王萍所在地的成都市《成都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
法》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必须在取得房屋租赁许可证后方可将房屋出租。经查证,青阳公司并未取得房屋租赁许可证。在此种情况下,青阳公司与王萍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因此而无效? 为什么?
(2) 青阳公司的诉讼请求能否全部得到法院的支持? 为什么?
(3) 假设周瑾在与王萍达成合同转让协议后,以自己的名义交付了2011年7月至9月的租金,青阳公司予以接收,则青阳公司的上述行为发生何种法律后果? 为什么?
2.张某欠邻居李某3000元钱,到期后经李某多次催要,张某以种种借口不予归还。李某将张某起诉到当地县人民法院,要求张某归还本金3000元及延期归还的利息。经法庭调解,张某同意一次性归还本金3000元,李某同意放弃延期利息要求。法庭制作了《调解书》,并于2012年11月2日送达张某和李某,双方都签了字。11月3日和5日,经李某两次催要,张某拒绝履行《调解书》。李某决定于2012年11月10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试问:
(1) 李某能否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为什么?
(2) 李某可以采取何种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说明理由。
2014年法硕复试真题
一、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l.简述大陆法系的主要特征。
2.简述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社会作用。
3.简述地役权的含义与特征。
4.简述代理的含义与适用范围。
5.简述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的情形。
二、辨析题(10分)
试析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和评价标准。
三、论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论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2.论情势变更制度。
四、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贾某收藏有一幅名画,2012 年底因出国学习,将该画交蛤好友张某保管。2013年5月2日,张某同事奥某到张某家中做客看到此画,十分喜爱,于是请求张某将画卖给自己。经协商,二人以15万元成交,奚某当场交付定金1万元。双方同时约定余款在2013年8月底付清,届时双方一手变钱一手交画。奥某为筹措现金支付画款,于2013年7月1日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作抵押,向中学同学詹某借款5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木办理抵押登记。7月20日,奥某隐瞒了该车已被抵押的事实,又以该车为抵押向典当行借款4万元,双方签均后办理了抵押登记。2013年8月贾某回国,得知张某的卖画行为非常生气,宣布与张某断文并要回了该画。2013年8月30日奥某交款时被张某告知无力交画。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 张某与奚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2) 美某是否有权根据善意取得制度主张画的所有权?
(3) 奚某是否有权要求张某双倍返还定金?
(4) 詹某对奚某的汽车是否享有抵押权?
(5) 假设奚某所欠的两笔借款到期后,奚某无力偿还,抵押的汽车变卖后得款8万元,则8万元在詹某与典当行之间应当如何分配?
2.张某在商店购买了一箱啤酒。在开启啤酒时,啤酒瓶突然爆炸,将张某的手炸伤,啤酒瓶的碎玻璃同时将张某家的电视屏幕击破。张某想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试分析:
(1)张某应当以谁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为什么?
(2)张某应当向哪一个法院提起诉讼? 为什么?
(3)张某可以起诉要求哪些赔偿?
2015法硕复试真题
一、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
1.法律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2.在认定和归结法律责任的时候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3.简述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
4.简述民事诉讼中证据交换制度的作用。
5.简述民事诉讼中法院职权的内容。
二、辨析题(10分)
请辨析物权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法律为什么需要解释?
2.论民事诉讼中鉴定人与专家辅助人的异同。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30分)
1.某市水产公司欲购买两台桑塔纳轿车,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以后,一直未获得批准。该公司因办公急需轿车,便由该公司的办公室主任李某出面,以其个人名义以公款购买两台桑塔纳轿车,共花费35 万元。该款全部由水产公司直接向该市汽车销售公司转帐支付。在交付车辆后,水产公司将两辆车都以李某的名义办理了所有权登记。半年后,李某下海经商,将这两辆车带走,一辆留作自用,另一辆以10万元价格转让给张某并办理了所有权过户登记。在转让时,李某明确表示该车是个人购买的,并出示了有关权利凭证。水产公司得知上述情况以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张某和李某返还汽车并赔偿损失。
根据上述案情,分析水产公司的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支持? 为什么?
2.原告(某食品贸易公司)与被告(某粮油公司)签订了一份大米购销合同,合同规定: 原告向被告出售1500吨大米,每吨单价1100元,在1995年3月底于某火车站交货,货到三天后付款。几天后,原告又与第三人签订了一份同样的大米购销合同,第三人在合同订立后,立即向原告汇出500吨大米的货款,原告在收到该款后,先向第三人通过火车发送了500吨大米。十天后,又向被告发送了1000吨大米。至2月中旬,原告不能收集到余下500吨大米给被告。被告遂多次发函催要,原告遂商请第三人暂时拨出500吨大米给被告,以后再由原告向第三人齐。第: 三人表示同意,但由于货到后,一部分大米被处理,仅剩下400吨尚未销售,第三人遂向被告发函,称愿帮助某贸易公司(即原告)交付大米400吨,货款由第三人与原告结清。被告表示同意接收。但在收到货物以后,以“尚欠100吨大米”为由,要求第三三人补足,同时拒绝向原告支付1500 吨的全部货款。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1400吨大米的货款。
问:(1)就该100吨大米没有交付,原告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为什么?
(2) 被告是否有权拒付全部货款? 为什么?
3.某建筑公司与某开发公司在结算工程款时发生纠纷,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开发公司给付拖欠的工程款。法院指定一名法官并通过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法院在审理中发现: 双方当事人起草的合同,开发公司始终未签字盖章使之生效,因此,关于应当给付多少工程款,双方各执一词,争议很大;施工过程中,开发公司给了建筑公司多少材料,双方说法也不一,争执激烈,案情比较复杂。经审理后,一审法院判决开发公司向建筑公司给付工程款130万元。开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也认为案件比较复杂,于是组成了包含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内的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请指出上述程序中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2016法硕复试真题
一、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简述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区别。
2.简述法律责任的种类与实现方式。
3.简述应当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
4.简述动产交付的主要方式。
5.简述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二、辨析题(10分)
公民之所以守法是因为惧怕法律的制裁。
三、论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结合我国法治现实,论述法律对正义的实现作用。
2.论合同的相对性。
四、案例分析题(共30分)
1.居住在北京朝阳区的甲从事电器修理业,其所开的电器修理铺位于北京西城区。该电器修理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其兄乙(居住北京海淀区) 乙实际上并不经营电器修理。甲雇佣的修理工两(常年居住在北京石景山区),为客户丁(居住在北京东城区)修理一台电视机.修好后,丙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在电器修理铺试看时,不慎电视机爆炸,造成电视机报废,丙自己没有受伤。相关各方就如何赔偿该电视机损失发生纠纷,未能达成协议。现丁向法院起诉,
清回答下列问题(10分)
(1) 丁应该以谁为被告? 请说明理由。
(2) 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为什么?
(3)一审判决生效后,如果丁认为判决有错误,应该怎么办?
2.2014年6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生产的挖掘机3台,总价540万元,乙公司应于2014年9月20日至30日之间交货; 甲公司应在2014年7月31日向乙公司预付货款100万元,待货物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再支付剩余货款.任何- 一方违约均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2014年7月中旬,甲公司派人到乙公司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发现乙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经停产达两个月,依目前状况肯定没有能力按期交货。2014年8月1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预付款,甲公司以乙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为由拒绝支付,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有厦约能力的担保,否则将解除合同。乙公司对此未加理睬,且一直未向甲公司交货。甲公司遂2014 年9月12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20分)
(1)甲公司在乙公司要求其支付预付款时行使的拒绝支付的权利属于何种
权利?这种权利的含义是什么?
(2) 根据法律规定,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行使上述权利和?
(3) 甲公司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4) 如果乙公司按照甲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适当的担保,其法律后果如何?
(5) 假设乙公司在2014年8月恢复了履行能力,并与甲公司达成补充协
议,约定交货期延至2014年10月10日。但到了2014年10月10日乙公司仍未交货,则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10万元? 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