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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t-my 发表于 08-4-10 14:33: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化工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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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 招生办点击次数 4254 发布时间 2008-4-8 -2008-4-30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优秀人才和考核考生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本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待定文件号),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2008年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后附名单),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复试工作,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3.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和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统一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二、复试准备工作
  1、本复试工作办法在我校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2、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复试小组组长和组员,并负责在复试前对所有人员(含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2、复试试题命题
  复试试题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面试试题。笔试试题上交
  研招办。面试题目的命制要有利于实现考试功能,有利于给考生提供表现基本能力的机会和条件,有利于使具备继续学习深造潜能力的学生脱颖而出。所有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3、确认考生资格
  考生报到参加复试时,由各学院组织指定熟悉招生政策的工作人员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一旦出现违纪违规事件,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进行现场监察。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复试结束后的一周内,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研招办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5). 接待考生咨询电话:64433759,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6443476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08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9。
  三、复试工作办法
  1、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条件: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复试分数线:英语大于等于47分,总分大于等于308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大于等于320分,其他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为国家线。第二志愿考生经本人申请,同意我校2008年调剂有关规定者,由各学院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未经复试一律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 4月12日上午报到,下午复试笔试;4月13日、14日面试;4月15日、16日、17日体检,详细信息请下载复试通知查看。
   3、复试采取笔试(外语听力+专业课)与面试(包括外语口语)相结合的方式,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复试总分为250分)或者面试被否决的考生认定为复试不合格,本次复试不予录取,但可以在调剂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调剂到其他专业或学院,并再次参加复试;
  4、所有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一般为1:1.1),按照初试复试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到额满为止;
  5、相同分数情况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6、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张榜公布。
  四、复试方式
  1. 笔试
  由研招办负责组织安排外语听力和专业课笔试的考试,各学院协助监考。专业课阅卷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
  2. 面试
  具体要求:
  (1)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 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面试主要内容包括: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 外语口语能力;
  (d)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a)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b)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c)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d) 人文素养;
  (e)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
  1. 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和面试成绩之和;
  2. 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满分为5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3.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直接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4.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1、由学校制定公费生最低初试分数线,并将公费名额数下分到各学院,学院按录取考生初试成绩排队确定公费生名单。
  2、考生复试完毕后各学院尽快给研究生招办提供拟录取名单和复试淘汰名单;
  3、考生复试成绩由学院负责上网登分;
  4、拟录取考生的录取专业如果有变化,请学院提交名单,院长签字后统一交到研招办。
  5、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办负责公布。
  七、其他
  1.本办法报北京市研招办备案。
  2.本意见适用于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附件一:北京化工大学2008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付志峰(主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
  成员:张卫东(研究生院(筹)院长)、陈建峰(化学工程学院院长)、杨万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王奎升(机电学院院长)、朱群雄(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陈晓春(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李殿卿(理学院院长)、袁其朋(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甫玉龙(文法学院院长)、崔凯(纪监审联合办公室主任)、郭利芳(纪监审联合办公室副主任兼监察室主任)
  秘书:吴荔荔(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  
地板
 楼主| tnt-my 发表于 08-4-10 19:17:31 | 只看该作者
注意12号就复试了!
板凳
 楼主| tnt-my 发表于 08-4-10 19:15:06 | 只看该作者
里面有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

这个专业和浙大的自动化专业一样.有很强的化工倾向.

所以学自动化的,尤其像浙大,华东理工,南京化工,石油大学之类的报考生是一个还可以的选择.

我们学校的研究生一般老板会分配电脑,办公桌.学校又有化工等强势专业的支撑,条件算可以.
沙发
 楼主| tnt-my 发表于 08-4-10 19:10:11 | 只看该作者
北京化工大学2008年研究生调剂及复试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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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 招生办点击次数 17573 发布时间 2008-4-3 -2008-4-30  


  一、2008年我校拟接收部分调剂生
  调剂学科:
  1、管理学(学科代码:12)的相关专业
  2、哲学(学科代码:01)的相关专业
  3、法学(学科代码:03)的相关专业
  4、工学(学科代码:08)的相关专业
  5、理学(学科代码:07)的相关专业
  调剂专业:
  1、管理科学与工程;2、企业管理;3、技术经济及管理;4、科学技术哲学;5、民商法学;6、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7、思想政治教育8、工程力学;9、机械电子工程;10、机械设计及理论、11、流体机械及工程;12化工过程机械;13、安全技术及工程;14、控制科学与工程;15、计算机应用技术;16、基础数学;17、应用数学;18、凝聚态物理;19、化学。
  二、调剂原则(如教育部下达分数线时有新规定,将以新规定为准)
  1、我校执行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调剂考生必须满足原报考专业的A类分数线;
  2、调剂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相同,统考科目原则上必须与我校招生目录中的科目相同(统考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可互调),专业课应相同或相近。
  三、网上调剂步骤:
  1.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调剂信息”栏目报名调剂。考生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2.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调剂信息后,请直接致电我校各学院确认调剂事宜。此前无需寄送有关文字材料。
  四、有关复试事宜
  复试时间: 4月12日上午报到,下午复试笔试;4月13日、14日面试;4月15日、16日、17日体检,详细信息请下载复试通知查看。
  复试条件: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复试分数线:英语大于等于47分,总分大于等于308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大于等于320分,其他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为国家线。
  复试通知:4月7日我校将开通复试信息系统,请所有符合上述复试条件的考生(含调剂生),务必于4月10日前登陆我校网站填写复试信息,查看复试、体检等相关信息,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不按时填写复试信息的,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五、招生咨询电话:64450293,64433759
   研招办
   20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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