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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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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风红叶 发表于 07-4-5 14:15: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湖南大学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的具体实施和本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下设院复试监督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本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二、复试基本条件
  
  1.根据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新闻传播学科(文学门类)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45分,政治55分,外语55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符合此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且经学校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根据学校规定和本学科专业考生情况,不组织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不接受本学科专业外考生的调剂复试。
  
  3.根据学校规定,推荐免试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复试,不再参加统考生复试。
  
  三、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1.4月6日,复试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体检。
  
  2.4月7日上午8:30~11:3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的两门本科生主干课程为《传播学概论》、《外国新闻传播史》。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均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3.4月7日下午14:30~15:00,外语听力测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自备音频耳机或音频收音机,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外语听力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30分。15:30~17:00,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按5个专业各出1套试卷,试题类型为2道论述题,题目内容分别为新闻学、传播学、广告学、影视传播、科技新闻与科技传播专业当前所关注或研究的热点问题。笔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
  
  4.4月8日,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主要由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综合知识素质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70分,其中专业综合知识素质能力测试占60分,外语口语测试占10分。
  
  面试采取抽题作答的形式。考生先抽顺序号,再按顺序号依次抽取1道题目(后一位在前一位作答时抽题),准备10分钟,然后进场作答。面试按考生所报专业分组进行。考生完成专业综合知识素质能力测试之后,即依次参加外语口语测试。
  
  5.按照复试人数,学院成立专业课笔试组、专业综合知识素质能力测试组、外语口语测试组3类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名单见附件2)。
  
  四、评分标准
  
  1.复试专业课笔试评分标准按各试题对应的答案或评分标准执行。
  
  2.专业综合面试由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素质能力测试两部组成。外语口语测试评分从语音标准、语法知识、口齿流利等几个方面评判,满分10分;专业综合知识素质能力测试又分为专业综合知识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两个方面,专业综合知识测试,主要从考生对专业综合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评分,满分3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大学阶段的学习或工作实绩、身体状况和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等方面评分,满分30分。
  
  五、复试工作要求
  
  1.复试工作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进行。
  
  2.学院的复试办法与程序在统一规定的复试日期之前公布,并通知到参加复试的考生本人。
  
  3.复试过程必须规范操作,切实做好试题保密、复试现场记录(外语口语测试录音,专业综合面试有书面记录等)及保存等工作;院复试监督小组在自愿申请和不影响正常复试的前提下,聘请2名复试考生担任观察员,参与本院复试监督工作,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4.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录取办法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本院考生情况,确定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含计划内招生指标),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原则上,推免生计划内招生指标不低于总人数的50%,其中校外推免生计划内招生指标也不低于总人数的50%。各研究方向计划内招生人数比例基本平衡。
  
  2.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招生计划按专业重新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公示。录取人数不足的专业可以接受院里调剂。
  
  3.按照学校要求,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名单张榜公示7天。公示期内,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责任接受考生的投诉并负责妥善处理,处理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示期内,如无争议或争议得到妥善处理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有学校统一公布;若遇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难以解决的争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仲裁,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统一公布。

欢迎报考!
沙发
 楼主| 晚风红叶 发表于 07-4-25 13:38:07 | 只看该作者
具体细节问题,大家可以去本人博客看,也可以加我QQ:309445127
板凳
 楼主| 晚风红叶 发表于 07-5-2 23:30:17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报考湖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地板
shadow26 发表于 07-6-27 00:32:48 | 只看该作者
08年想考啊,不知道有没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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