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细则 2011年3月15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厦门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的要求、规定,数学科学学院制订下列关于招收2011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指导思想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 二、复试的组织管理 数学科学学院成立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具体工作。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的院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由学院党委纪委委员和系主任担任。考核小组具体承担复试考生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按专业划分成若干小组,每个小组由不少于5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 长:许传炬 副组长:程立新 卢琳璋 钱建国 成 员:程立新 林亚南 卢琳璋 钱建国 邱春晖 谭忠 许传炬 张明智 复试考核小组: 按专业划分成若干小组,并设组长一名。 复试工作秘书组 张明智(组长) 陈锦华 林智雄 高春玲 郑丽萍 王昉曦 林雪娥 三、复试的要求和程序 1、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实施细则要求 厦门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已于2011年3月11日公布。我院在此基础上划定业务课分数线,具体如下: (1) 政治、英语:不低于45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不低于90分;总分不低于310分。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按厦门大学基本复试分数线划定。 2、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3月24日8:00-17:30 资格审查地点:厦门大学海韵园数学科学学院行政楼B205 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下载) (2) 非应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 (6) 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7)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 体检表(可在复试后补交)。 (9)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3、复试实施办法 笔试 为闭卷考试(有试题),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时间为2小时。用带有密封线的试卷纸答题。考试完毕,试卷收齐后由监考人员当场将试卷密封装订,然后交给复试领导小组,评卷集中进行。评卷工作在复试后2日内完成。 口试 口试分若干组,由各组组长主持,在不同的教室进行。考生逐人口试,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不少于20钟。除正在口试的考生外,其他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口试要进行现场记录和录音,考场记录和录音由复试工作人员负责。复试考核小组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题、考试提纲、录音磁带及复试记录在学院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笔试时间:2011年3月25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海韵园教学楼204 口试时间:2011年3月25日下午14:30开始; 口试地点:数学科学学院行政楼 复试内容: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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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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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内容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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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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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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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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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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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变函数,近世代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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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口试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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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含专业英语)(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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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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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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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值逼近,数值代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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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口试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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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含专业英语)(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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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率论与
数理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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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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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率论,数理统计(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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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口试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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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含专业英语)(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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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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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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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变函数,近世代数,常微分方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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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口试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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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变函数是必选复试科目,近世代数与常微分方程二科任选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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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含专业英语)(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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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奖学金 学校为201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设立: 1、特等奖学金5.1万元(三年) 2、一等奖学金1.7万元/人·年; 3、二等奖学金1.5万元/人·年; 4、三等奖学金0.8万元/人·年。 特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所占评奖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5%、35%和50%。 五、其他事项 1、体检:除推免生外,其他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要在复试期间到厦门大学医院参加体检。 2、调剂:因我院今年生源充足,不接收校外调剂。 3、推免生不再重新复试。 4、复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所占比例为50%,专业课口试所占比例为30%,英语(口语和专业英语)所占比例为20%。但在复试中,各科考试成绩仍以百分制计算,然后再按比例折算成复试的最终成绩。 5、各小组考前将口试的具体内容包括评分标准交复试领导小组。 6、口试由各组主考教师分别独立在记分表上打分,口试结束后,每位主考教师在自己的打分表上签名后交给复试领导小组,每位考生的口试成绩按主考教师打分的加权平均值记。 7、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8、复试具有否决权。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复试结束后,我院将尽快组织教师阅卷、核算成绩并产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送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及时在我院网站公布。 10、复试监督电话:学院党委书记: 2580701; 党委纪委委员: 2580668
厦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201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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