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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白居易对中晚唐经济制度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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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lijie1985 发表于 10-10-7 14:45: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试论白居易对中晚唐经济制度的批判
——兼论白居易体恤民众的情怀

高耀敏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西安,710062)

摘 要:白居易坚持“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的创作纲领,以“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为己任,写下了许多流传千古的动人篇章。他不仅在诗文中揭露和讽刺了腐败的社会现象,而且对唐代的经济变化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对当时不合理的经济制度进行抨击,对于压迫和剥削人民的统治阶级进行强烈谴责,充分地体现了他体恤民众的伟大情怀。但由于时代和自身的局限,他的经济主张难免有偏颇之处。
关键词:白居易 两税法 和籴制 体恤民众

Abstract:One of the best known of the later Tang poets was Bai Juyi (772-846), whose poems were an inspired and critical comment on the economic of his time.Throughout his lifetime Bai Juyi wrote more satirical poems than any other poet in Chinese history. This is an indication of his genuine concern for the poor and their sufferings and a revelation of his compassion for the impoverished and less fortunate.  To the present day, when reading these poems, one can feel Bai Juyi’s contagious compassion. The most commendable aspect of Bai Juyi’s character is, while he was deeply concerned and sympathetic toward the poor. But his economic opinions was not absolutely correct.
Key Words:Bai Juyi,Liang-shui Tax System ,Hedi system, compassionate people

白居易是我国古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学术界对白居易的研究著作颇多,从上个世纪初到目前为止,国内已发表的白居易研究著作四十余部,论文一千余篇。这些论著中对其文学主张和诗文创作的评述较多,但对其经济思想的研究则相对较少。白居易一生创作三千余首诗歌,其讽喻诗尽力为劳动人民呼吁,其文章中如《策林集》等也不乏为民请命的篇章。他不仅在诗文中揭露和讽刺了腐败的社会现象,而且也对中唐以来的经济变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对当时不合理的经济制度进行抨击,对于压迫和剥削人民的统治阶级进行强烈谴责,充分体现了他体恤民众的伟大情怀。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他揭露两税法、和籴制等经济制度弊端的诗文,以此揭示白居易的经济主张和他关切农民生活的伟大情怀。
一、反对“两税法”
中唐以后,纷乱的割据形势,加深了唐朝政治经济的危机。北方地区一向是唐朝的统治重心,尤其是河北、河南、山东地区对唐朝具有特殊的意义。而唐朝中后期,河北、河南、山东等地长期被藩镇所据,这一地区的人口和税收,均为军阀节镇霸占,使唐朝财源枯竭,形势严重。在如此严峻的社会形势下,唐政府每年要支付的军费、统治阶级的挥霍享用以及官员行政开支等仍在不断增加。安史之乱后,国库空虚,农村经济凋敝,户口大量流失,均田制随之崩坏,“计丁征纳”的租庸调法再也无法继续施行。为了维持李唐王朝岌岌可危的江山,一场财税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于是唐德宗在建中元年(公元780年)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改行以地税和户税为内容、分夏秋两季征纳谷帛和钱缗的“两税法”,从而使农民的负担稍为合理,以求缓和阶级矛盾,维护唐朝的统治。唐德宗在建中元年(公元780年)下诏曰:“自艰难以来,征赋名目颇多,今后除两税外,辄率一钱,以枉法论。”[1](《旧唐书》卷12《德宗纪上》,P324)以求真正做到减轻农民的负担。但“两税法”实行不久就滋生了许多弊端,如统治者随意税外加税,以及变交纳谷帛为交纳现钱,使农民倍受盘剥,苦不堪言。因此,“两税法”的实行激起了许多人的反对,统治集团内部的意见也不统一,陆贽、韩愈、白居易等人都是“两税法”的反对者。白居易通过其切身体验,用诗文对“两税法”进行猛烈抨击,揭露其弊端。
唐宪宗元和三年(公元808年)五月,白居易做了左拾遗谏官。统治者的骄奢淫逸,横征暴敛,激发了他对劳动人民的同情,以“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2](《白居易集》卷1《寄唐生》,P15)为己任,不留情面地揭露了“两税法”繁重的税额。诗人的名篇《秦中吟•重赋》即是对中唐以后赋税制度的尖锐批评:
    厚地植桑麻,所要济生民。生民理布帛,所求活一身。身外充征赋,上以奉君亲。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厥初防其淫,明敕内外臣: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奈何岁月久,贪吏得因循。浚我以求宠,敛索无冬春。织绢未成匹,缫丝未盈斤;里胥迫我纳,不许暂逡巡。岁暮天地闭,阴风生破村;夜深烟火尽,霰雪白纷纷。幼者形不蔽,老者体无温;悲端与寒气,并入鼻中辛。昨日输残税,因窥官库门:缯帛如山积,丝絮如云屯。号为羡余物,随月献至尊。夺我身上暖,买尔眼前恩。进入琼林库,岁久化为尘![2](《白居易集》卷2《重赋》,P31)
诗人对百姓疾苦的痛切,对贪官污吏的愤慨,对社会现实的忧患,充溢于字里行间。白居易此诗对“两税法”实行后造成的弊端作了生动的描述和精当的剖析。诗人开篇就表达了对人民生活艰辛的哀叹,在田土上农耕“植桑麻”,是老百姓生活所必需的,而老百姓辛勤劳作,“所求”的也不过是“活一身”,连这最起码的要求都不能达到,国家制度自然到了必须改革的时候了。“两税法”改革的初衷不可谓不好:“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唐王朝为维护其严肃性,防止在执行过程中擅自滥增税额,措施不可谓不严:“厥初防其淫,明敕内外臣: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但是,“奈何岁月久,贪吏得因循”,各种名目的杂派很快又死灰复燃,并且变本加厉,农民遭受的盘剥比“两税法”改革之前更加繁重。按照最初的规定:政府征收两税时“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3](《唐会要》卷83《租税上》,P1820),然而各级官吏们“敛索无冬春”。沉重的苛捐杂税,使劳动人民陷入了“幼者形不蔽,老者体无温”的悲惨境地,而官库中却“缯帛如山积,丝絮如云屯”。最后,这些丝帛被“求宠”、“买恩”的官吏们贡奉给皇帝,进入“琼林库”,“岁久化为尘”了!
在这首诗里,白居易不仅描述了广大农民生活艰辛的现状,而且分析了造成农民贫困的根源,即各级官员为了“求宠”而不断加重农民负担,急征暴敛,从而揭示了两税法实行过程的两个弊端:其一是地方官员在征税时期限过于急促;其二是贪官污吏为了向皇帝“进献”在两税外加税的违法行为。白居易还通过对农民衣食艰辛与国家府库充盈的对比,揭露了统治者的贪婪,抒发了对贫困农民的同情,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另外,白居易认为“两税法”实行“计地征钱”,即变输纳谷帛为输纳钱缗,致使出现钱重物轻、谷贱伤农的局面,他对此也进行了批驳。
白居易认为“计地征钱”是“赋敛失其本”的做法,会造成“天下钱刀重而谷帛轻” [2](《白居易集》卷63《息游堕》,P1311)。他说:“夫赋敛之本者,量桑地以出租,计夫家以出庸,租庸者,谷帛而已。” [2](《白居易集》卷63《息游堕》,P1311)在白居易看来,国家征收赋税,应该根据土地(即“桑地”)和人口(即“夫家”)数量来征收租庸,征收内容以谷帛等实物为限。但是政府却要征收现钱,这与农民的生产物完全脱节。为此他质疑这种征税办法:“钱者,桑地不生铜,私家不敢铸”[2](《白居易集》卷63《息游堕》,P1311),让农民从哪里去获得现钱来缴纳给那些“游惰”之人呢?农民别无他法,只能以低价出售粮食和布匹等实物来换取现钱,以便完成缴税义务。他认为这种征税方式对贫苦农民很不利,他指出:农民们“当丰岁,则贱粜半价,不足以充缗钱;遇凶年,则息利倍称,不足以偿逋债”[2](《白居易集》卷63《息游堕》,P1311),在此情况下,农民必然大受损失。而且,在变卖实物的过程中,富商大贾乘机对农民进行盘剥,从中渔利,使得农民日益贫困。在这种情况下,许多贫民不堪承受官府和商人的双重剥削,只得舍本逐末,“农夫之心,尽思释耒而倚市;织妇之手,皆欲投杼而刺文” [2](《白居易集》卷63《息游堕》,P1311)。如此以来,则会动摇封建统治的社会基础。对此现象,白居易在他的《赠友》诗中进行了更为具体的描述:
私家无钱炉,平地无铜山;胡为秋夏税,岁岁输铜钱?钱力日已重,农力日已殚。贱粜粟与麦,贱贸丝与绵。岁暮衣食尽,焉得无饥寒?吾闻国之初,有制垂不刊。佣必算丁口,租必计桑田。不求土所无,不强人所难。量入以为出,上足下亦安。兵兴一变法,兵息遂不还。使我农桑人,憔悴畎亩间。谁能革此弊?待君秉利权。复彼租佣法,令如贞观年。[2](《白居易集》卷2《赠友》,P35)
诗人直陈了“两税法”征收现钱的弊端,主张恢复唐前期曾实行的租庸调制。他建议:“今若量夫家之桑地,计谷帛为租庸。以石斗登降为差,以匹丈多少为等。但书估价,并免税钱。则任土之利载兴,易货之弊自革。” [2](《白居易集》卷63《息游堕》,P1311)白居易认为,如果恢复实行征收实物的租庸调制,“两税法”的弊端也就自然革除了,如此以来,也能减轻农民的负担。
白居易的主张虽以减轻农民负担为出发点,但也不乏失于偏颇之处。他全面否定了“两税法”,认为“两税法”的实行使得宪宗时出现钱重物轻的局面,若继续实行下去,则会加剧钱重物轻现象。但是,当时钱重物轻的局面也不单单是由“两税法”造成的。“两税法”尽管有许多弊端,但仍不失为中国赋税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项重大改革。“两税法”作为一种新的财政税收政策,反映了封建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成熟。[4](P660)“两税法”一经产生,不但成为藩镇割据条件下唐政府财政收入的有效保证,强有力地保证了封建国家机器的运转和封建国家职能的正常发挥,并且成为中唐以后财政税收的主流。租庸调制到了开元、天宝之际已不是一项很轻的赋税,如税草、脚钱、仓窖、裹束、加耗等唐代前期的几种主要附加税,就相当于当时租庸调收入的40%。也就是说,如果加上附加税,老百姓等于交纳了一份半租庸调。[5](P62-71)
遗憾的是,白居易并未认识到这一点,而只是看到了两税法实行中的一些弊端带给农民的伤害,而没有真正认识到租庸调制已经成为一种过时的赋税制度,也没有看到两税法本身的合理之处。应当说,白居易所指出的两税法的一些弊端的确存在。不过,他要求恢复租庸调法的主张显然是一种违背历史发展趋势的观点,这些是由他的历史局限性所决定的。
二、揭露“和籴”制的弊端
“和籴”思想渊源于春秋战国之际,形成于战国时期的李悝,其制度萌始于西汉,确立于北魏,全面推行于唐代。[6](P71-75)所谓“和籴”是由政府出资,于岁丰米价太贱时,加价收购粮食;岁歉米价上涨时,贱价出售粮食,从而“使谷价如一,大丰不为之减,大俭不为之加,虽遇灾荒,人无菜色”[10](《全唐文》卷54唐德宗《行常平法敕》,P579)。唐贞观以后实行的“和籴”,本是“官出钱,人出谷,两和商量,然后交易也” [2](《白居易集》卷58《论和籴状》,P1235),即买卖双方商量成交,绝不能强迫行事。可见,“和籴”本是一项便民利农的措施。杨际平先生认为,这一措施也曾起到过满足兵食,巩固边防、减少转漕飞輓之费、避免谷贱伤农、抑制豪强兼并的作用。[7](P104-106)李雪华也认为,唐朝于年丰谷贱之时收籴粮食,既增加了国家的粮食储备,也补充了军粮,收到“足食足兵”之效。[8](P69-73)和籴制是封建政府采用经济的手段,即通过交换的方式征集粮食,并且以此调节粮价,保护农民利益,因而这一制度有其可取之处。上述学者的看法也基本符合实际情况。
但是,在这种制度下,政府是买方,百姓是卖方。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处于强势地位,而百姓必然处于弱势地位。这样,百姓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特别是在政治腐败的情况下,农民的利益则很容易受到伤害。中唐以后,和籴制度流弊滋生,百姓深受其害。白居易指出,在贞元以后,“比来和籴,事则不然,但令府县散配户人,促立程限,严加催征,苟有稽迟,则被追捉,迫蹙鞭挞,甚于税赋。”[2](《白居易集》卷58《论和籴状》,P1235)《新唐书•食货志》对此也记载:“宪宗即位之初,有司以岁丰熟,请畿内和籴。当时府、县配户督限,有稽违则迫蹙鞭挞,甚于税赋。号为和籴,其实害民。” [9](《新唐书》卷58《食货志》,P1374)
可见,在中唐以后,“和籴”制实际上成为政府对农民的摊派强征,并限定日期交纳,否则就对农民施以酷刑,揭示了封建官吏的残暴。
中唐以后,唐政府“和籴”粮食的数量很大。据记载,贞元八年(792年)十月,唐德宗下令:“诸军镇和籴贮备,共三十三万石”[1](《旧唐书》卷53《食货志下》,P2125)。大和四年(830年)八月,唐宪宗下令:“今年秋稼似熟,宜于关内七州府及凤翔府和籴一百万石” [1](《旧唐书》卷53《食货下》,P2127)。卢坦《请和籴奏》指出:“今年冬,诸州和籴贮备粟,泽、潞四十万石,郑、滑、易、定一十五万石,河阳一十万石,太原二十万石,灵武七万石,夏州八万石,振武、丰州、盐州各五万石。凡一百六十万石。” [10](《全唐文》卷544卢坦《请和籴状》,P5516)和籴数量如此之多,官府却对百姓进行“赊欠”,分文不付价值。据《资治通鉴》载:贞元三年(787年)十二月,德宗到农民赵光奇家,问他:老百姓的生活怎么样?赵光奇说不好。德宗认为那年的粮食收成很好,可为什么百姓的生活不好呢?赵光奇说:“诏令不信。前云两税之外悉无他徭,今非税而诛求者,殆过于税。后又云和籴,而实强取之,曾不识一钱……愁苦如此,何乐之有!”[11](《资治通鉴》卷233《德宗贞元三年》,P7496)赵光奇此言应为实际情况。针对“和籴”制的这些弊端,白居易曾尖锐地指出,“和籴”制“号为和籴,其实害人” [2](《白居易集》卷58《论和籴状》,P1235),“和籴”这一“利农”的政策,反而变成“害人”的政策了。
  白居易“曾为和籴之户,亲被迫蹙,实不堪命”[2](《白居易集》卷58《论和籴状》,P1235),因此他对和籴制的弊端深有体会。在《纳粟》一诗中,白居易向我们描绘了这样一幅官员向农民“和籴”粮食的景象:农民们迫于“有吏夜扣门,高声催纳粟”,于是“家人不待晓,场上张灯烛。扬簸净如珠,一车三十斛。犹忧纳不中,鞭责及僮仆。”[2](《白居易集》卷1《纳粟》,P21)这首诗生动地揭露了中唐所推行的和籴政策,程限苛急,农民不堪其扰的真实景况。他“近为畿尉,曾领和籴之司,亲自鞭挞,所不忍睹”[2](《白居易集》卷58《论和籴状》,P1235)。白居易通过自身的经历指出,“和籴”实际上是封建统治阶级对人民变本加厉的剥削。“和籴”在实行过程中,不但未能贯彻“事须两和”给价收购的政策,反而限数强征,追捉鞭挞,不是赋税而“甚于赋税”。[8](P69-73)
白居易指出:百姓若以“杂色匹段”交纳税款的话,就必须转卖,然后“将纳税钱”。这样一来,“给付不免侵偷,货易不免折损,所失过本,其弊可知” [2](《白居易集》卷58《论和籴状》,P1235)。为了消除“和籴”之弊,白居易提出了改革和籴制的意见,他认为:“今若有司出钱,开场自籴,比于时价,稍有优饶;利之诱人,人必情愿。且本请和籴,只图利人,人若有利,自然愿来。利害之间,可以此辩,今若除前之弊,行此之便,是真得和籴利人之道也。” [2](《白居易集》卷58《论和籴状》,P1235)在白居易看来,让农民能看到和籴的好处,就可以变以前的强行征购为农民自愿变卖余粮,使得“和籴”真正成为一项便民利农的政策。应当说,白居易的这一主张正符合“和籴”政策的本意。如从经济理论的角度来看,他的这一意见也有其合理之处。
另外,白居易提出,如果不得已,则可实行“折籴”之法:“折籴者,折青苗税钱,使纳斛斗,免令贱粜,别纳见钱”[2](《白居易集》卷58《论和籴状》,P1235)。若实行“折籴”之法,使百姓把青苗税钱折收粮食,则可减少农民在转卖及折纳实物过程中遭受的损失。可见,白居易是以减轻下层人民所承受的剥削和痛苦为出发点,请求皇帝改革“和籴”之法,真正做到了“唯歌声民病,愿得天子知” [2](《白居易集》卷1《寄唐生》,P15)。但是,和籴制弊端的产生是由封建制度本身所决定的,白居易所提出的改革“和籴”制的方法以及“折籴”的方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
三、抨击各种苛捐杂税
唐朝中后期,社会动乱,民不聊生,而统治者却仍然过着极其奢靡的生活。史称:“自天宝以后,中原宿兵,见在军士可使者八十余万,其余浮为商贩,度为僧道,杂入色役不归农桑者,又十有五六。则是天下常以三分劳筋苦骨之人,奉七分坐衣待食之辈。”统治者为了应付严峻局势,就在正税之外又征收各种名目的苛捐杂税,采取许多苛细酷烈的办法,搜括民财。地方官吏私自增收税目,加剧了人民的负担,使得百姓困苦不堪。据德宗时陆贽所说:“富者兼地数万亩,贫者无容足之居”[12](《陆宣公集》卷6《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P249)。
白居易通过其诗文对统治者的荒奢淫逸进行了深刻地揭露:《红线毯》里“一丈毯,千两丝”,用精美绝伦的红线毯织成宽广“十余丈”的披香殿的地毯,以供“美人踏上歌舞来”。如此耗费人力物力财力的奢侈品,只因皇室人员认为“此毯温且柔”,于是派人“年年十月来宣州”,宣城太守为献媚求荣,就“自谓为臣能竭力”,让人“加样织”,使得宣州人民苦不堪言。针对这种掠夺民脂民膏的行为,白居易愤怒地呼喊:“地不知寒人要暖,少夺人衣作地衣!”白居易通过这首诗强烈控诉了宣州太守刘赞为讨取帝王欢心而不惜人力物力财力地精制红线毯的罪行。[2](《白居易集》卷4《红线毯》,P78)白居易在《缭绫》诗中说:“异彩奇文相隐映,转侧看花花不定”,珍贵的缭绫要织女付出多么高昂的代价:“丝细缲多女手疼,扎扎千声不盈尺”。然而,“昭阳舞人”却把缭绫制成的价值千金的舞衣看得一文不值,“汗粘粉污不再着,曳土踏泥无惜心。”白居易以讽刺的笔锋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被剥削者和剥削者之间尖锐的矛盾。[2](《白居易集》卷4《缭绫》,P79)
唐后期商税增加,德宗建中二年五月,“增商税为十一” [13](P679),再过一年,淮南节度使陈少游奏请每千钱增加二百,即增加20%,德宗随即转批全国各地,一律同样增税。致使“水陆关津,四方多请率税,不许,即用度交阙;尽许,则人心无僇”[2](《白居易集》卷60《论行营状》,P1269);肃宗时,第五琦整顿盐务,实行榷盐政策。后来刘晏进一步改进盐法,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2](P60-89)但刘晏罢贬之后,盐法渐乱,盐价日增,害民益甚;唐代对铁也实行了专卖,德宗时户部侍郎韩洄建议:“山泽之利宜归于王者”,这被朝廷接受,“自是皆隶盐铁使”。由于盐铁专卖,国家对其监督不力,官员上下其手,中饱私囊或额外征收比较常见,致使“盐铁之利,积于私室,而国用耗屈”[9](《新唐书》卷54《食货志》,P1379)。德宗贞元九年(公元793年),张滂创立税茶法,凡“郡国有茶山及商贾以茶为利者,委院司分置诸场”[14](《册府元龟》卷483《邦计部•总序》,P5772),征收茶税,初为什一之税,后不断提高。文宗时,改征税为专卖,实行榷茶之法。榷税之重,人不堪命,一时之间,民怨沸腾。建中三年(公元782年),德宗下诏禁止百姓酤酒,实行官府专卖,以助军费。“置肆酿酒,斛收值三千,米虽贱,不得减一钱,委州县综领。醨薄私酿者,罪有差”。[9](《新唐书》卷54《食货志》,P1381)两税法规定两税外不许妄征一文,酒榷“斛收直三千”,正属于两税外的额外征收。[15](P511)并且元和中,京兆府下令:“榷酒钱除出正酒户外,一切随两税、青苗据贯均率”。[1](《旧唐书》卷53《食货下》,P2130)也就是不管是否酿酒、是否饮酒,一律按正税比例进行摊派。对这些名目繁多的工商税,白居易在《策林二•不夺人之利》中曾告诫统治者应“诫厚敛及杂税”,他说:“地之生财,多少有限;人之食利,众寡有常。若盈于上,则耗于下;利于彼,则害于此。”于是他提出:“是以善为国者,不求非农桑之产,不重非衣食之货……”。白居易反对盐铁杂征,他从“利归于人,政之上也;利归于国,政之次也”的原则出发,主张“除关市之征,弃山海之饶,散盐铁之利” [2](《白居易集》卷63《不夺人之利》,P1316)。另外,他还在《策林二•人之困穷由君之奢欲》中尖锐地指出:“君之躁静,为人劳逸之本;君之奢俭,为人富贫之源”,建议皇帝减少对苛捐杂税的征收,这充分体现了他心系民众疾苦的情怀。[2](《白居易集》卷63《人之困穷由君之奢欲》,P1315)
四、白居易体恤民众意识的原因
中晚唐时期,出现了很多悯农诗人,如李绅、元稹、白居易、张籍、王建、韦应物、柳宗元、刘禹锡、孟郊、李贺等人,其中白居易的成就最高,影响最大。为什么白居易会写出那么多体恤百姓的诗篇呢?其原因何在呢?笔者认为,白居易之所以具有极强的体恤民众的意识,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中唐以后特定的社会现实的影响。白居易生活的时代适逢唐王朝由盛转衰的时期,当时的各种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宦官专权于内,掌握神策军兵权,并由此而干政,史称:“自贞元之后,威权日炽,兰锜将臣,率皆子蓄,藩方戎帅,必以贿成。万机之与夺任情,九重之废立由己”。[1](《旧唐书》卷134《宦官传》,P4754)宦官扰民亦甚,他们通过卖官鬻爵聚敛财富,兼并土地,广占名园良田;他们主持的宫市强买豪夺,中小商人深受其害。为此白居易曾揭露:“黄衣使者白衫儿: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2](《白居易集》卷4《卖炭翁》,P79)五坊小儿捕捉鹰隼,扰民甚剧,百姓十分痛恨。朝廷内部大臣之间的党派争斗日益激烈,牛李两党“更相倾轧,垂四十年”[11](《资治通鉴》卷242《穆宗长庆元年》,P7800),致使政局动荡不已。各地的方镇将帅,拥兵自守,独霸一方,“乘机逐利,四出侵暴,屠烧县邑,贼杀不辜,环其地数千里莫不被其毒。洛、汝、襄、荆、许、颍、淮、江为之骚然”。[16](《韩昌黎集》卷19《与鄂州柳中丞书又一首》,P8)叛乱方镇频举战事,迫使千百万群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当建中、贞元之际,大军聚于斯,兵残其民,火焚其邑。大田生荆棘,官舍为煨烬”。[2](《白居易集》卷43《许昌县令新厅壁记》,P935)黎民百姓生活困窘,农村一派荒凉悲惨景象。德宗也承认当时“遂用兴戎,征师四方,转饷千里,赋车籍马,远近骚然;行赍居送,众庶劳止,力役不息,田莱多荒。暴令峻于诛求,疲民空于柕轴,转死沟壑,离去乡里,邑里丘墟,人烟断绝”。[1](《旧唐书》卷12《德宗上》,P339)在这种社会动乱,经济凋敝,民不聊生的境况下,统治阶级却日趋腐败,加紧对人民的残酷剥削,即所谓“兵兴则户减,户减则地荒,地荒则赋重,赋重则人贪”[17](《元稹集》卷28《对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P333),使劳苦大众处于“冻馁并至”的悲惨境地,即所谓“是时兵革后,生民正憔悴”。[2](《白居易集》卷1《伤唐衢二首》,P16)白居易生活在如此动荡多变的历史时期,这是他体恤民众意识产生的社会基础。
第二,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白居易思想的主流是继承了儒家的“仁政”思想,特别是继承了孟子“贵民”、“保民”的民本思想,这鲜明地表现在其元和前期的文学实践中,使他写出大量“唯歌生民病”的讽喻诗。[18](P337)并且白居易以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立身处世的指导思想,从他入仕到贬江州司马以前,一直以“兼济”思想为主导,“为民请命”,直言敢谏,这也鲜明地表现在其元和前期的政治实践中。他在《策林一•致和平复雍熙》中提出了“政不念今,则人心不能交感”的论点,谏言“知人安之至难也,则念去烦扰之吏;爱人命之至重也,则念黜苛酷之官;恤人力之易罢也,则念省修葺之劳;忧人财之易匮也,则念减服御之费;惧人之有馁也,则念薄麦禾之税;畏人之有寒也,则念轻布帛之征;虑人之有愁苦也,则念节声乐之娱;恐人之有怨旷也,则念损嫔嫱之数。” [2](《白居易集》卷62《致和平复雍熙》,P1296)从此文可以看出,诗人是真正的念人及己,为民着想,体现了其民本思想。
第三,白居易的亲身经历对其思想也产生了很大影响。白居易在青少年时期,就饱尝了因藩镇割据战乱而流离失所之苦。他贞元十五年在著名的七言律诗《自河南经乱关内阻饥兄弟离散各在一处因望月有感聊书所怀寄上浮梁大兄於潜七兄乌江十五兄兼示符离及下邽弟妹》中说:“时难年荒世业空,弟兄羁旅各西东。田园寥落干戈后,骨肉流离道路中。吊影分为千里雁,辞根散作九秋蓬。共看明月应垂泪,一夜乡心五处同。” [2](《白居易集》卷13,P267) 诗人从切身感受出发,通过对他自身及其家庭,在连年战乱中遭逢的家园毁圮,骨肉流离的深重苦难的形象描述,真实地再现了时难年荒的中唐时代广大人民所受苦难的一幅缩影。白居易在成年后先后做过地方官,如县尉、司马、刺史等,在京城做过翰林学士任谏官,晚年任刑部侍郎。这些经历都使得他有较多的机会接触生活于社会最底层的劳苦大众,并亲眼目睹他们的悲惨遭遇,从而了解了他们生活的困苦,并且他亲眼目睹封建统治集团的贪婪腐朽,于是决心抨击那些盘剥人民,荼毒生灵的寄生虫。
由于受这些因素的影响,使得白居易坚持“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的创作纲领,写下了许多“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 [2](《白居易集》卷1《伤唐衢二首》,P16)的动人篇章,体现了他“兼济天下”的积极思想。他的讽喻诗善于抓住封建社会里最典型、最富有代表性的人和事,给以形象的描写,给以入木三分的刻画,扣人心弦,感人肺腑。[19](P87-90)其中有的是直接描述农民的困苦,如:《夏旱》诗云:“太阴不离毕,太岁仍在午。旱日与炎风,枯燋我田亩。金石欲销铄,况兹禾与黍”,他沉痛地感叹:“嗷嗷万族中,唯农最辛苦”。[2](《白居易集》卷1《夏旱》,P22)《村居苦寒》诗云:“八年十二月,五日雪纷纷。竹柏皆冻死,况彼无衣民!回观村闾间,十室八九贫。北风利如剑,布絮不蔽身。唯烧蒿棘火,愁坐夜待晨。乃知大寒岁,农者尤苦辛……” [2](《白居易集》卷1《村居苦寒》,P20)在这首诗里,白居易用朴素的语言,如实地描述了贫苦农民在天寒地冻之时的苦难生活。有的是揭露统治者繁重的赋税,如《观刈麦》描写了一个贫苦农妇“抱子”“秉遗穗”“充饥肠”的贫妇人,只因她“家田输税尽”,不得不“拾此充饥肠”。[2](《白居易集》卷1《观刈麦》,P4)他在《赠友》诗中呼出“私家无钱炉,平地无铜山。胡为夏秋税,岁岁输铜钱?” [2](《白居易集》卷2《赠友》,P35)有的是揭露唐王朝地方官员中的贪官胥吏对农民敲诈勒索、巧取豪夺的卑劣行径。如《宿紫阁山北村》中描写了神策军“夺我席上酒,掣我盘中餐”,并“持斧”断奇树之根的残暴形象,反衬农民不堪其扰的悲惨境地。[2](《白居易集》卷1《宿紫阁山北村》,P10)有的是揭露当时严重的贫富差距,如他在《采地黄者》中写道,因“麦死春不雨,禾损秋早霜”,不得不“田中采地黄。采之将何用?持以易糇粮……携来朱门家,卖与白面郎。与君啖肥马,可使照地光。愿易马残粟,救此苦饥肠”。[2](《白居易集》卷1《采地黄者》,P19)诗人愤怒地揭示了人不如马的残酷现实。他还在《买花》一诗中说富人购买“一丛深色花”的价钱,就抵贫家“十户中人赋”。[2](《白居易集》卷2《买花》,P34)诗人通过强烈的对比来谴责当时严重的贫富不均现象。有的是描述下层妇女的悲惨生活,如《上阳白发人》中写幽闭深宫数十年的宫女的悲惨生活,[2](《白居易集》卷3《上阳白发人》,P59)表达了对封建帝制迫害妇女的憎恨之情。《母别子》中写妇女被喜新厌旧的将军所抛弃,[2](《白居易集》卷4《母别子》,P80)概括了历代许多妇女被压迫被蹂躏的种种悲剧。
在封建专制的时代,白居易作为一个封建官吏和封建文人,能够在元和前期的政治实践和文学实践中表现出那种“但歌民病痛,不识时忌讳” [2](《白居易集》卷1《伤唐衢二首》,P16)的激切态度,及“誓心除国蠹,决死犯天威” [2](《白居易集》卷2《和〈阳城驿〉》,P44)的大无畏精神,实属难得,我们对其应予以肯定。
结束语
白居易一生创作颇丰,给后世留下了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尤其是他的讽喻诗,深受前人称道。陈寅恪先生曾对《新乐府》五十道逐一作了笺证,盛赞白氏《新乐府》“乃一部唐代诗经”,“洵唐代诗中之钜制,吾国文学史上之盛业也。”[20](P121)这一积极评价,为我国学术界肯定白氏讽喻诗定下了基调。
尽管白居易的经济观点中有不足之处,但他心系民众的情感却是值得肯定的。有的学者认为白居易所写的那些反映农民生活的诗,并非出于关怀农民同情农民的目的,只是为“达则兼济天下”的进仕手段[21](《光明日报》1985-10-22),这对白居易来讲是不公平的。笔者认为,诗人是因其真正有了与民共息的切身体验,用心去关切民众,才能写出反映人民疾苦的动人篇章,描绘出诸如“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的老翁[2](《白居易集》卷4《卖炭翁》,P79),“抱子”“秉遗穗”以“充饥肠”的贫妇人等逼真形象,悲愤地呼喊出“嗷嗷万族中,唯农最辛苦”[2](《白居易集》卷1《观刈麦》,P4),真正地做到了“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2](《白居易集》卷45《与元九书》,P959),从而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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