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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复试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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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one 发表于 10-1-16 21:16: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年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复试考生须知
  一、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签到
(一)要求
复试前,各位考生须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报到时交验)来我院审查、签到。对不符合教育部报名资格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4月29日下午1:00—3:00
地点:西北大学南校区5号教学楼四层法学院(408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308085  

二、复试内容、时间、地点、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一) 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
1.专业课笔试 —《民法和商法》、《国际法和国际私法》、《经济法》任选一门  
4月29日    下午3:30-6:30
2.综合面试            4月29日   下午1:00-下午3:00
3.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4月29日   下午1:00-下午3:00
(二)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2、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三个部分的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的两门加试业务课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总成绩(750分)=初试成绩*0.9+复试成绩,录取时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三)复试地点:
西北大学南校区5号教学楼四层法学院
联系电话:029-88308085  

三、体检安排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先到西北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法学院。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得录取。
特别提示1)西大医院周三上午安排空腹抽血,南北校区医院均可。
(2)自带1寸照片1张,体检费用自理,65元。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所有考生均应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从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nwu.edu.cn/下载。此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应届生由所在院系)党总支或组织部门填写,填好密封后请于5 月8日前寄往(或由考生本人送往)录取院系党总支。
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法   学   院
2009年4月27日
沙发
fengde82 发表于 11-3-3 13:40:35 | 只看该作者
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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