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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联法硕法制史押题分享-张琮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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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法硕1 发表于 15-12-13 17:09: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6四联法律硕士法制史主观题答题方法
一、简答题答题方法:                                                   张琮军老师
1.继续加强教材中重点知识的记忆,凡能逐条表述的知识点均应着重记忆;
2.有意识的对专项制度进行纵向梳理、比较、记忆。
二、分析题答题方法:
1.结合时代背景,如宋代之后中央集权日益强化;
2.结合思想史背景,其中最重要的是法律儒家化,其主要方面包括:伦理法倾向、特权法倾向、恤刑制度等。
伦理法思想的相关内容包括:汉代的亲亲得相首匿、晋代的准五服以制罪、唐代的亲属相隐不为罪等。
特权法思想可追溯至西周时期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八辟之法”,汉朝的上请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确立的八议、官当,隋唐时期完备的“议、请、减、赎、当”等制度。
恤刑制度包括:汉代的录囚,西晋时确立的登闻鼓直诉,三国两晋南北朝以及唐代法律制度都有提及的死刑复奏制度,唐代确立的保辜制度、明清时期的会审制度等。
历年主观题索引
一、历年简答题总结
    朝代
题目
年份
唐宋元明清
中国古代法典从《唐律疏议》到《大清律例》篇章体例的发展演变
2015(非法)
中国古代法典从《唐律疏议》到《大清律例》篇章体例的发展演变
2015(法)
清末
简述《大清新刑律》的特点
2006(非法)
简述清末的领事裁判权制度
2010(非法)
简述清末司法组织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2011(法)
简述清末修律的历史意义
2014(非法)
南京临时政府
简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2007(非法)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特点和历史意义
2012(法)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
2013(非法)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
2013(法)
南京国民政府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民法典的主要特点(重复)
2005(非法)
简述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的主要特点
2008(非法)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
2009(非法)
简述《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重复)
2010(法)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2011(非法)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特点(重复)
2012(非法)
简述《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主要内容
2014(法)
革命根据地
简述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
2004(非法)
二、历年分析题考点总结
  朝代[size=9.0000pt]
考点[size=9.0000pt]
年份
刑事立法-共同犯罪;法律答问
2012(法)
刑事立法-自首
2013(法)
立法概况-体例变化
2007(非法)
刑事立法-冒犯皇帝出行车驾仪仗;司法独立、公正、平等、依法等
2010(法)
立法概况-约法三章
2013(法)
刑事立法-亲亲得相首匿
2014(非法)
三国两晋
立法概况-体例变化
2007(非法)
司法制度-法官责任制度(重复)
2004(非法)
刑事立法-同居相隐不为罪(重复)
2006(非法)
民事立法-继承
2008(非法)
刑事立法-类推原则
2010(非法)
司法制度-法官责任制度(重复)
2011(非法)
刑事立法-化外人有犯
2011(法)
刑事立法-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
2013(非法)
《唐》刑事立法-自首减免;礼法关系
2013(法)
刑事立法-同居相隐不为罪(重复)
2014(非法)
民事立法-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制度
2014(法)
民事立法-契约
2015(非法)
刑事立法-老幼废疾减刑
2015(法)
刑事立法-极端君主专制的体现与评价
2005(非法)
刑事立法-定罪量刑的特点-轻其所轻,重其所重
2012(非法)
司法制度-秋审
2009(非法)
法制史主观题考点与考题预测
第一章 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
第一节 夏商法律制度
第二节 西周法律制度
一、简答题
二、分析题
1.礼、礼刑关系
2.老幼犯罪减免刑罚原则
3.区分故意、过失、惯犯、偶犯原则
4.上下比罪原则
5.同罪异罚原则
6.婚姻制度
7.五听制度
参考文献:
《周礼·秋官司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中描述的是中国历史上何种制度?
2)这种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3)如何评价这种制度的历史意义?
答案:
1)五听,是西周时期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察言观色以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审判方法。
2)具体内容包括:
①辞听:“观其出言,不直则烦”,即观察当事人的言语表达,理屈者则言语错乱。
②色听:“观其颜色,不直则赧然”,即观察当事人的面部表情,理屈者则面红。
③气听:“观其气息,不直则喘”,即观察当事人的呼吸,无理则喘息。
④耳听:“观其听聆,不直则惑”,即观察当事人的听觉,理亏则听语不清。
⑤目听:“观其眸子,不直则眊(mào)然”,即观察当事人的眼睛与视觉,无理则双目失神。
3五听是通过观察被讯问者的感官反应以确定其陈述之真假,虽然较为主观,但较夏商时期的神判为进步,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审判心理学的萌芽。
第三节 春秋法律制度
一、简答题
    1.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意义
二、分析题
    1.公布成文法
参考文献:
《左转·昭公六年》:叔向使诒子产书,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肸闻之,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涉及了中国法制史上的哪一事件?
2)上述材料反映了叔向在治国理念上的何种立场?
3)试对这一历史事件进行简单评价。
答案:
1)铸刑书,春秋后期公布成文法运动。
2)叔向是西周礼治的拥护者,主张应当严格维护奴隶主贵族的等级特权,反对公布成文法,认为这削弱了贵族的权力,将导致社会的动荡。
3)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其打破了奴隶社会法律“刑不可知,威不可测”的秘密状态,为封建法典的产生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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