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1996专业综合课(民法.民诉.国际私法)试题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Wed Jun 27 15:20:27 2001)
一.名词解释
形成权.延缓期限.添附.发现.诉讼代表人.共示催告程序.再审.司法协助.冲突规范.系数公
式
二.简答
1.合伙人对个人合伙的财产享有那些权利.<民法通则>对合伙人无限责任是如何规定的.你
对这一规定的含义如何理解
2.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有哪些区别
3.简述移送管辖与管辖权的区别
4.简述普通程序的概念以及开庭审理诸阶段的任务
5.根据我国法律,试述涉外民事诉讼中国家主权原则的体现
6.简述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含义及其确定标准
7.何谓物之所在地法,其适用范围怎样
8.某外国船运公司,因疏忽而装运危险品上船,结果驶离该国后发生损害于中国境内,如因损
害赔偿在中国法院诉讼,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解决,为什么.
三.论述题
请详细论述"企业法人变更"的内容,以及由这一变更所引起的对原法人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
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