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考研资料 - 免费考研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自救1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predoctor 发表于 08-3-16 11:3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电击伤
①电击伤是电流通过人体引起的损伤。通常是由于不慎触电或雷击造成的。一般电压为24伏的电流比较安全。
②电击伤后严重者可出现强烈的肌肉痉挛、呼吸和心跳停止、迅速死亡。常伴有脑外伤、腹部外伤、骨折。轻症病人仅觉头晕、心悸、恶心、面色苍白、冷汗、震颤,心电图可见有心肌受损表现。电击局部可出现点状或大片状严重烧伤,受伤肢体可出现暂时瘫痪,极少数人可出现精神障碍、失明、耳聋。高压电击伤及雷击伤,其后果严重,常可迅速死亡。
③发生电击后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关闭开关或用绝缘物体挑开电线、电器,或用带木柄(干燥)斧头砍断电线,千万不可用手直接拉病人。呼吸停止者,立即行口对口人工呼吸,继以气管插管,用呼吸机维持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在心前区叩击数下,如无心跳,则行胸外心脏按摩,有条件者可考虑开胸直接挤压心脏;病人复苏后尚须进行综合治疗。
④严格用电制度,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火警及台风袭击时切断电源,雷雨时避免在野外行走或在大树下避雨等可有效地预防电击的发生。
溺水
①溺水是由于人体淹没在水中,呼吸道被水堵塞或喉痉挛引起的窒息性疾病。溺水时可有大量的水、泥沙、杂物经口、鼻灌入肺内,可引起呼吸道阻塞、缺氧和昏迷直至死亡。
②溺水后常见病人全身浮肿,紫绀,双眼充血,口鼻充满血性泡沫、泥沙或藻类,手足掌皮肤皱缩苍白,四肢冰冷,昏迷,瞳孔散大,双肺有罗音,呼吸困难,心音低且不规则,血压下降,胃充水扩张。恢复期则可能出现肺炎、肺脓肿。溺水整个过程十分迅速,常常在4~5分钟或5~6分钟内患者即死亡。
③对溺水者的抢救,必须争分夺秒。不习水性而落水者,不必惊慌,迅速采取自救:头后仰,口向上,尽量使口鼻露出水面,进行呼吸,不能将手上举或挣扎,以免使身体下沉。会游泳的人如肌肉疲劳、肌肉抽筋也应采取上述自救办法。溺水救护者要镇静,尽量脱去外衣、鞋、靴等,迅速游到溺水者附近,看准位置,用左手从其左臂或身体中间握其右手,或拖头部,然后仰游拖向岸边。如救护者不习水性,可带救生圈、救生衣或塑料泡沫板、木板等,注意不要被溺水者紧抱缠身,以免累及自身。溺水者被救起后应立即清除口鼻中泥沙污物,将舌拉出,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尚有心跳、呼吸,可将溺水者俯卧,头低,腹垫高,压其背部排出肺、胃内积水。其方法是:救生者一腿跪地,另一腿屈膝,将溺水者腹部横放在救护者屈膝的大腿上,头部下垂,后压其背部,使胃及肺内水倒出。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如口对口呼吸、气管插管、吸氧等。经过上述抢救后必须立即送医院继续进行复苏后的治疗。
人工呼吸
①人工呼吸是采取人工方法帮助病人呼吸,最后使病人恢复呼吸功能的一种急救技术。人工呼吸不仅在麻醉时使用,对溺水、电击、中毒、工矿事故、地震、航海意外和战地急救等往往是抢救能否成功的先决条件。
②人工呼吸有多种方法,最常用的是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和口对鼻人工呼吸法。口对口人工呼吸不需任何器械,操作时病人仰卧,头后仰,将病人衣领解开,腰带放松,清除口鼻内异物痰液,取出假牙,拉出舌头,保持呼吸道通畅。操作者一手托起下颌,另一手捏紧鼻孔,术者先深吸一口气,再对病人口部用力吹入,如此反复施行。如病人胸壁能随每次吹气而举起,吹气停止后于病人口部能感到气流呼出时,即证明人工呼吸有效。人工呼吸每分钟进行16次。如病人牙关紧闭,不能口对口呼吸则可行口对鼻呼吸。如同时有心跳停止,则可人工呼吸同时作胸外心脏按摩。一般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按摩比率为1∶4,即作一次人工呼吸,需作4次人工胸外心脏按摩。
③人工呼吸必须进行到病人出现自主呼吸,并继续间断进行才能有效。
胸外心脏按摩
①胸外心脏按摩是借压迫胸壁使心脏受挤压而排血的方法。
②如果人体出现意外伤害和疾病,如触电、溺水、外伤、出血、过敏反应、心脏病等,心脏停止跳动,各器官就会缺血坏死。大脑缺血超过6~8分钟,即可发生不可逆转的脑细胞死亡。此时一旦发现病人昏迷、苍白、无脉跳及心跳,即应立即行胸外心脏按摩。
③进行胸外心脏按摩时病人应仰卧,背部最好垫以硬板,操作者位于一侧,双臂伸直,两手掌放平重叠,用手掌根部(并借用自身重量)按压病人胸正中下部,成人每次按压宜使胸壁下降3~4厘米,才能排血。按压后放松,如此反复进行。一般成人按压频率60次/分为宜。人工心脏按摩常与人工呼吸同时进行。
④人工胸外心脏按摩的有效指标是:能在颈部动脉、股动脉等大动脉部位摸到搏动;听诊血压在60毫米汞柱以上;紫绀减轻;散大的瞳孔开始缩小;出现自主呼吸。
出血和止血
①人体在外伤后可出现伤口出血。出血分三种:动脉出血,速度快,呈喷射状、搏动性,色鲜红,大动脉出血可迅速休克、死亡;静脉出血,出血速度慢,色暗红,持续流出;毛细血管出血,伤后其伤口血呈水珠状渗出,色鲜红,常能自行凝固。体表的出血称外出血,体内组织器官破裂出血称内出血。
②正常人体有约4000~5000毫升血液,如一次失血超过总血量的20%,即可休克,超过25%~30%即可死亡。外出血一般可明确诊断。内出血则比较困难。一般失血病人可有休克、面色苍白、冷汗、心慌、头晕、心率快、血压下降。
③外出血患者如出血量小,则仅将伤口冲洗干净用手压迫止血,或贴用创可贴,或涂用云南白药即可止血,而后再处理伤口。对于较大量的血管出血,伤口局部用棉包或衣物包扎、压迫止血,在伤口上方摸到跳动的脉搏后,予以包扎、按压。如手指出血,紧握拳头或捏指根两侧即可止血;面部出血可按压一侧或双侧下颌角;前臂出血,可将拇指放在上臂中1/3的内侧压迫,亦可用止血带捆扎;双下肢出血,可在双大腿根部腹股沟中点找到动脉跳动处,用双拇指向骨盆压迫出血,亦可使用止血带。注意使用止血带时,必须每隔半~1小时松开1~3分钟,以防肢体坏死。急行止血后应立即送医院处理伤口。如疑有胸部、腹部、胸内出血,应去医院检查诊治。
骨折
①骨折病人的典型表现是伤后出现局部变形、肢体等出现异常运动、移动肢体时可听到骨擦音,此外,伤口剧痛,局部肿胀、淤血,伤后出现运动障碍。对于骨折者或怀疑是骨折者均应现场按骨折处理。
②出现外伤后尽可能少搬动病人,如须搬动必须动作谨慎、轻柔、稳妥,以不增加病人痛苦为原则。疑脊椎骨折必须用木板床水平搬动,绝对禁忌头、躯体、脚不平移动。注意保暖及现场抗休克。有创口则应包扎及止血。患者骨折端早期应妥善地简单固定。一般用木板、木棍、树枝、扁担等,所选用材料要长于骨折处上下关节,做超关节固定。固定的松紧要合适,不能太紧或太松。固定时可紧贴皮肤垫上棉花、毛巾等松软物,外以固定材料固定,以细布条捆扎。
③经上述急救后即送医院进行伤口处理。
有机磷中毒
①属于有机磷类的常用农药包括甲拌磷(3911)、内吸磷(1059)、对硫磷(1605)、敌敌畏、乐果、敌百虫、马拉硫磷(4049)等。一般中毒的原因是直接皮肤接触、呼吸道吸入及误服、误用。经皮肤吸收,进展缓慢;经口及呼吸道吸入,进展快速。
②中毒后可表现为食欲不振、流涎、恶心、呕吐、腹痛、大便失禁、腹泻、多汗、双瞳孔缩小、流泪、视物模糊、流涕、呼吸困难、紫绀、双肺有水泡音;同时可有全身肌肉颤动、抽搐,继而呼吸肌麻痹而死亡;部分中毒患者可有头痛、倦怠、嗜睡、昏迷,亦可出现中毒性心肌炎,神经脱髓鞘病变。
③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抢救,首要的是制止毒液继续被吸收,包括立即转移中毒现场,脱去受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禁用酒精和热水)或生理盐水洗涤,口服者应迅速彻底洗胃,常用2~5%碳酸氢钠溶液、稀肥皂水或清水洗胃,反复冲洗至无特殊蒜臭味为止,无条件洗胃的,可使其饮大量洗胃液,再对其催吐,方法是用筷子或手指刺激舌后根及咽后壁引起剧烈呕吐。必须注意敌百虫中毒时忌用碱性洗胃液,硫代硫酸酯类忌用高锰酸钾液洗胃。
④经上述急救后应迅速送医院作进一步的抢救治疗。
煤气中毒
①煤气中毒即一氧化碳中毒,是由于人体吸入高浓度一氧化碳气体而导致中毒、缺氧引起的神经系统严重受损的疾患。
②煤气中毒的原因是吸入工业生产煤气、矿井炮烟、内燃机废气以及家庭中门窗紧闭、火炉不安烟囱,或烟囱不通、漏气、倒风等。一氧化碳吸入后,与血中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液失去携带氧气的能力,并能加重组织缺氧。
③轻度中毒者,感头痛、眩晕、耳鸣、恶心、呕吐、心悸、无力等。脱离中毒环境,吸入新鲜空气,数小时后即可恢复。中度中毒者除以上症状加重外,尚有面色潮红、口唇樱桃红色、脉快、多汗、烦躁、步态不稳、嗜睡甚至昏迷。一般治疗1~2天即可恢复,无明显后遗症。重度中毒可迅速昏迷,持续数小时至数天,深度中毒常并发肺炎、肺水肿、心肌损害、中毒性神经精神障碍。
④在发现患者煤气中毒后应立即平放卧床,保暖,脱离中毒现场,开窗换气,轻症患者即可恢复。重度患者必须立即送医院进行氧气和综合治疗,对呼吸及心跳停止者,则应立即试用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摩,尽力抢救。预防煤气中毒主要在于保持房间空气流通,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增强对一氧化碳中毒的认识。
擦伤
①人体皮肤受到物体机械摩擦而发生的表皮破损称擦伤,伤后真皮并未受损。伤处可有出血、擦痕、液体渗出及表皮脱落,属开放性伤口。
②轻微的擦伤,如伤区清洁,只须涂用红药水或紫药水,几天后即可愈合。较深的、污染严重的擦伤,则需用凉开水、肥皂水或1‰新洁尔灭药水清洁伤口,再涂以红药水、紫药水或抗生素软膏,然后包扎,几天后即可愈合。必须注意较深的、污染严重的伤口须在医院注射破伤风抗毒素;脸面部的擦伤要注意防止感染、处理及时,以免遗有疤痕组织。
挫伤
①身体受钝器或重物打击时,引起皮下软组织的损伤,但表皮完整,称挫伤。受伤后皮下组织可破裂、出血而出现疼痛、青紫,出血多者可出现血肿,受伤部位肿胀,四肢的挫伤会影响运动功能。广泛的、严重的挤压伤可损伤肌肉、神经、血管,甚至因外伤而出现肾功能衰竭、休克等。
②轻微的挫伤,只需局部制动、休息、抬高患肢,很快可消肿、愈合。重度挫伤则须局部外敷弃杖散,每日更换,或用伤湿膏外贴,口服舒筋活血药物,必要时使用预防性的抗生素或消炎药,同时谨防休克和肾功能的改变。
扭伤
①因关节活动过度,超过正常范围,使周围的筋膜、肌肉、肌腱等受强力牵拉,发生损伤或撕裂,称扭伤(俗称扭筋)。扭伤常发生在剧烈运动,行走在高低不平的路上,穿高跟鞋,下楼梯等情况下。常见的扭伤为足踝部及腰部。伤后出现关节肿胀、剧痛、活动受限、关节皮下淤血,腰部扭伤不能扭转及侧弯,足踝扭伤则不能行走。
②扭伤应休息、制动、抬高患肢、包扎、敷消肿药、贴伤湿膏。早期扭伤宜冷水毛巾外敷,不宜热敷及推拿按摩。扭伤后期则须行功能锻炼、针刺、治疗、热敷,配以舒筋活血药物治疗。关节扭伤宜固定于功能位置,必要时加小夹板或石膏固定,并应早期锻炼。腰肌扭伤后则应睡平板床,使腰肌及韧带放松、休息,配以推拿.按摩等治疗。
切割伤
①皮肤、皮下组织或深层组织受到刀片、铁片、玻璃片等锐器的划割而发生破损裂伤,称切割伤。伤口特点是比较整齐、裂开小、出血多、重的可切断肌肉及肌腱等。
②较浅的、长度在0.5厘米以内的切割伤,伤口须压迫止血,后用碘酒、酒精消毒,涂上红药水或外贴创可贴,几天即可愈合。较深的切割伤或手指切断,先要镇静,将伤指上举,捏紧指根两侧,压迫止血,用干净纱布、手帕包扎,断下的指头亦用干净纱布包好,急送医院,天热时可低温保存后急送医院。一般切割伤须在医院清洗伤口后缝合,缝针越细、越密,则术后疤痕越小。断掉的指头可在医院急行断指显微镜下再植,成活率比较高。
③如锐器系铁片造成伤口污染严重,均应肌肉注射破伤风抗毒素,注前须作皮肤过敏试验。皮肤的伤口如果愈合好、无明显发炎迹象,一般头面部4~5天拆线,胸部、腹部7~9天拆线,四肢及关节处10~14天拆线。
烧伤
①因热力(气体、火焰、沸液)、电击、化学物质及放射线等所引起的皮肤损伤称烧伤,在战时和日常生活中较常见。烧伤的严重程度与烧伤面积大小及深度有密切联系。烧伤深度可分三级:Ⅰ度烧伤最轻,仅是表皮的烧伤,伤后皮肤红肿、灼痛,愈后无痕迹及色素沉着;Ⅱ度烧伤较重,伤及皮表和真皮,伤后皮肤出现水泡、红肿,创面有渗液、剧痛,愈后可短期遗有色素沉着或有疤痕形成;Ⅲ度烧伤最重,伤及皮肤全层、皮下脂肪、肌肉及骨骼,受伤处皮肤呈焦碳,坏死,因神经烫坏无痛感,后期须行植皮才能愈合,伤后呈疤痕修复。Ⅱ度烧伤超过5%或重度烧伤病人可能出现休克、肾功能障碍及伤口发炎情况,必须去医院诊治。有些烧伤可伤及其他部位,如火焰伤可有咽喉及气管烧伤,化学伤可有口、喉及食管烧伤。
②烧伤发生后应立即除去火源,脱去着火的衣物、被毯等;用干净凉水冲洗受伤部位或冷水浸泡,可减轻污染及疼痛;如有出血、窒息应迅速抢救;受伤部位可用干净毛巾、衣被包扎;疼痛剧烈可止痛,大量饮含盐凉开水;对5%以上的Ⅱ度烧伤或创面污染严重者,则须肌肉注射破伤风抗毒素。
③对于轻度烧伤,经上述处理后,可局部涂用清凉油、烧伤油(动、植物油制剂),可促进愈合,一般不用包扎,3~5日后即可愈合。对Ⅱ度烧伤必须清洁创面,消毒周围皮肤,小水泡可不刺破,涂上烧伤油即可,大水泡经消毒后可用无菌针穿刺抽吸,后再涂用烧伤油或用烫伤膏包扎,再换药。一般2~3天即可愈合。Ⅲ度烧伤则须送医院治疗,尤其头、面、手、足、会阴部及有呼吸道、消化道合并烧伤者,更须急送医院治疗,以免发生休克、感染、肾衰,在其后期则须行整形治疗。
冻伤
①低温寒冷侵袭所引起的损伤称冻伤。冻伤可为局部或全身(冻僵),多因寒冷、潮湿,衣物及鞋带过紧所致,常发生于皮肤及手、足、指、趾、耳、鼻等处。冻伤分四度。第一度冻伤最轻,亦即常见的“冻疮”,受损在表皮层,受冻部位皮肤红肿充血,自觉热、痒、灼痛,症状在数日后消失,愈后除有表皮脱落外,不留瘢痕。二度冻伤伤及真皮浅层,伤后除红肿外,伴有水泡,泡内可为血性液,深部可出现水肿,剧痛,皮肤感觉迟钝。三度冻伤伤及皮肤全层,出现黑色或紫褐色,痛感觉丧失。伤后不易愈合,除遗有瘢痕外,可有长期感觉过敏或疼痛。四度冻伤伤及皮肤、皮下组织、肌肉甚至骨头,可出现坏死,感觉丧失,愈后可有疤痕形成。
②治疗时首先须脱离寒冷环境,除去潮湿衣物,置身于温水中逐渐复温,对全身严重冻伤必要时可行人工呼吸,增强心脏功能,抗休克,补液。对冻疮除复温、按摩外,可用酒精、辣椒水涂擦,效果较好,或用5%樟脑酒精、各种冻疮膏涂抹,有一定疗效。二度冻疮如有水泡,可用消毒针穿刺抽出液体,再涂抹冻疮膏。三、四度冻伤则须在保暖的条件下抢救治疗。
③预防冻伤主要是注意保暖,增强抗寒能力。
毒蛇咬伤
①我国已发现的毒蛇有47种,常见的有10余种,毒蛇一般在上颌处有一对特大毒牙,而无毒蛇则为一排或两排细牙,从死蛇或牙痕可明确诊断。
②毒蛇咬伤后,一般局部有牙痕、出血、疼痛、肿胀、淋巴结肿大。经毒蛇咬伤后,主要影响神经、肌肉,局部红肿不重、流血少、疼痛轻,半小时左右消失,不久出现麻木,头昏、眩晕、嗜睡、恶心、呕吐、乏力、步态不稳、眼睑下垂,严重者视物模糊、呼吸困难、紫绀、昏迷,最后因呼吸肌麻痹而死亡。被含血液毒蛇咬后,伤口剧痛、四肢酸痛、皮下出血、鼻出血、血尿、吐血、休克、心衰、惊厥、高热甚至死亡。严重者可并发破伤风。含混合毒液的毒蛇咬伤后可出现以上两种症状。
③毒蛇咬伤后,必须紧急处理,越早效果越好。首先必须防止毒素扩散,方法是在伤口近侧约5~10厘米处绑扎,注意每半小时松开1~2分钟;局部降温,减少吸收;伤肢制动;用清水、生理盐水及1∶5000高锰酸钾液清洗伤口。伤口处周围用胰蛋白酶2000u加入0.5%普鲁卡因5~10毫升进行封闭注射。用输液、利尿药增加毒液排泄。伤后可用单价或多价血清抗毒素注射,有一定疗效。伤口可用锋利刀片,以毒牙痕为中心,作十字划开,清洗或用嘴吸吮。治疗毒蛇的药物很多,有较好的效果。蛇咬伤后常需肌注破伤风抗毒素。
蜈蚣咬伤
①蜈蚣在天气闷热、湿度较高的傍晚、夏季雷雨前出来活动。蜈蚣头部有腮脚,有毒腺开口,咬人时将毒液注入人体,伤后局部出现肿胀、疼痛,彻夜不宁,甚至局部坏死,全身可出现畏冷、发热、附近淋巴结节肿大等。
②蜈蚣毒液为酸性,可用碱性液体中和。常用肥皂水、石灰水冲洗,涂以浓碱水或3%氨水直至疼痛缓解。严重者可用南通蛇药片研碎外抹,亦可用中药半边莲捣烂外敷。
中暑
①中暑,民间也叫“发痧”,是指由于高温或引起高热的疾病使人体体温调节功能紊乱,而发生的综合症。
②中暑的原因有很多,在高温作业的车间工作,如果再加上通风差,则极易发生中暑;农业及露天作业时,受阳光直接暴晒,再加上大地受阳光的暴晒,使大气温度再度升高,使人的脑膜充血,大脑皮层缺血而引起中暑,空气中湿度的增强易诱发中暑;在公共场所、家族中,人群拥挤集中,产热集中,散热困难。再加上人呼吸的二氧化碳浓度增高,如果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高至0.7%~1%时,使人的嗅觉神经麻痹、呼吸急促、身体抵抗力低下,导致中暑发生。
③根据中暑症状的轻重,又可以分为先兆中暑、轻症中暑和重症中暑。先兆中暑指在高温环境中工作一段时间后,出现轻微的头晕、头痛、耳鸣、眼花、口渴、浑身无力及行走不稳。轻症中暑指除以上症状外,还发生体温升高、面色潮红、胸闷、皮肤干热,或有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大汗、血压下降、脉细等症状。重症中暑指除以上症状外,常突然昏倒或大汗后抽风、烦躁不安、口渴、尿水、肌肉疼痛及四肢无力。
④中暑发生后,应在现场及时迅速地开展抢救工作。首先应将病人迅速脱离高热环境,移至通风好的荫凉地方,解开衣扣,让病人平卧,用冷水毛巾敷其头部,扇扇,并给清凉饮料。轻型病人可服人丹、十滴水,也可采用针刺疗法(大椎、委中、合谷或曲池、百会、人中等穴)。对轻症病人要进行降温。可以根据现场环境特点,采取冷水、冰水降温或药物降温。补充水分和无机盐类,对能饮水的病人,给其喝凉盐开水或其它的清凉盐水。不能饮水者,给病人静滴生理盐水或林格氏液1000毫升(可根据具体情况掌握用量)。除非病人有周围循环衰竭或大量呕吐、腹泻的情况,不需要输入太多的液体,以免引起心力衰竭或肺水肿。呼吸循环衰竭者,酌用呼吸、心脏兴奋剂,呼吸困难者吸氧,必要时人工呼吸。抽搐者可给予镇静剂。对病情危重或经适当处理无好转者,应在继续抢救的同时立即送往有条件的医院。
缺氧
①一般缺氧是指氧气缺乏症,即空气中缺氧或氧气缺乏状态的总称。
②缺氧一般表现为:头晕、头痛、耳鸣、眼花、四肢软弱无力。相继有恶心、呕吐、心慌、气短、呼吸急促、浅快而弱,心跳快速无力。随着缺氧的加重,即之意识模糊,全身皮肤、嘴唇、指甲青紫,血压下降,瞳孔散大,昏迷,最后因呼吸困难、心跳停止、缺氧窒息而死亡。
③首先,迅速使中毒者脱离中毒现场;救护人不可直接冒然救人,要先测试一下窑内或池内空气状况。待通风处理后再救人。但为了保障安全,预防意外发生,救护人可用绳索系在自己腋下,并带绳索以捆中毒者,以使上面的人将受难者吊上。如果救护人感头晕、胸闷、眼花、流泪、心悸、呼吸困难等症状应立即示意上面的人将其吊上,以免发生中毒。如有防毒面罩最好,可直接迅速救人。另外,救护者用绳索捆中毒者时要注意捆绑牢固,以防滑脱,救治失败。救出后应立即将中毒者移至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地方,并松开其衣领、内衣和腰带。对呼吸困难者应立即吸氧,作口对口人工呼吸;呼吸兴奋剂可酌情应用。心跳微弱或已停止者立即行胸外心脏按压术复苏,可静脉内应用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利多卡因等药物。眼睛受硫化氢气体刺激者,可用碱性液体,如2%小苏打水冲洗;眼睛疼痛者可滴入0.5%盐酸潘妥卡因。静脉注射50%的葡萄糖并加入维生素C1~2克。对症处理,施行针灸、针刺等。
关节脱位
①关节脱位又叫关节脱臼,是指组成关节各骨的关节面失去正常的对合关系,关节的功能丧失。患处肿胀、关节外部变形或出现剧烈疼痛。严重时可伴有血管、神经损伤。在日常生活中或劳动、体育训练中,因外伤或用力不当可造成关节脱位,一般下颌、肩、肘、髋关节容易发生脱位。
②对脱臼的关节,要限制活动,以免加重伤势。并且争取时间及早复位,即用正确的手法将脱出的骨端送回原处,然后予以固定。如果对骨骼组织不大熟悉,那就不要随意地复位,以免引起血管或神经的更大损伤。复位不成功,应将脱臼的关节用绷带等固定好,送医院处理。局部冷敷,可以减轻疼痛。
③脱臼有可能合并骨折,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早送往医院治疗。
醉酒
①醉酒轻者头晕、头痛、醉话连篇、行走不稳,严重者呕吐、流涎、哭笑无常、昏睡不醒,甚至会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这些都是酒精中毒的表现。有酒瘾的人容易成为慢性中毒者,经常酒醉的人容易造成肝硬化。
②轻度中毒者眼部充血、颜面潮红或苍白、头晕头痛、欣快兴奋、言语增多。应让其喝些醋水(将食醋加入温开水)或吃些新鲜水果(如西瓜、萝卜等)。
③中度中毒者动作笨拙、步履不稳、言语含混、语无伦次。应喝些醋水或白开水,然后用手指等刺激咽部,将胃内食物及酒吐出,减少体内对酒精的吸收。必要时洗胃。然后让其静卧,并要注意保暖。
④重度中毒者躁动不安或昏睡不醒、皮肤湿冷、口唇发紫、心跳加快,甚至抽搐、昏迷。这时要急送医院治疗。要让中毒者侧卧或俯卧,以免呕吐物误入呼吸道。
食物中毒
①凡是吃了被细菌(如沙门氏菌、葡萄球菌、大肠杆菌、肉毒杆菌等)和它的毒素污染的食物,或是进食了含有毒性的化学物质的食品,或是食物本身含有自然毒素(如河豚、毒蘑菇、发芽的土豆等),由这些原因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都叫食物中毒。食物中毒多发生在气温较高的夏秋季,可见个别发病也可见集体中毒(如发生在食堂及宴会上)。
②食物中毒者最常见的症状是剧烈的呕吐、腹泻,同时伴有中上腹部疼痛。食物中毒者常会因上吐下泻而出现脱水症状,如口干、眼窝下陷、皮肤弹性消失、肢体冰凉、脉搏细弱、血压降低等,最后可致休克。故必须给患者补充水分,有条件的可输入生理盐水。症状轻者让其卧床休息。如果仅有胃部不适,多饮温开水或稀释的盐水,然后手伸进咽部催吐。.如果发觉中毒者有休克症状(如手足发凉、面色发青、血压下降等),就应立即平卧,双下肢尽量抬高并速请医生进行治疗。
③吃河豚者,食后2~3小时便会引起舌头或手足麻木。早些催吐,效果较好,并急送医院抢救。如耽误4小时以上便会形成呼吸麻痹而死亡。毒蘑菇中毒除了胃肠道症状外,还可见痉挛、流口水、出现幻觉、手发抖等症状。急救时先催吐,然后再送医院。
④如果是集体中毒,救护工作要有条理。还应迅速通知卫生检疫部门检疫。最好能保留吃剩下的食物,以利于诊断、治疗或检疫。
药物中毒
①药物中毒有的是无意吃错了药或口服过量,或者是有些自杀者服用了大量的镇静安眠药物。
②如果发现安眠药中毒或刚服下过量安眠药时,最好让患者呕吐出来,大量喝水催吐,反复进行,以减少药物的吸收。如果患者吐不出来,应让其服用大量的牛奶或鸡蛋清以保护胃粘膜。一是防止胃粘膜被破坏,二是抵御毒素吸收。
③在抢救病人的同时,应通知急救中心来人或急送医院救治。在医院采取催吐、洗胃、导泻及输液等综合措施。
④凡服毒自杀未遂仍有自杀倾向者,应认真做思想工作,多多关心并仔细照护。
狗咬伤
①狗咬伤在山区、农村多见。对这类外伤只作些清创包扎的处理是不行的,还应考虑是否有感染狂犬病的可能。狂犬病是以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病变为主的急性传染病。人被咬伤后一旦发病,死亡率极高。狂犬病毒进入人体有一个潜伏期,短者半月或1~2月,长者可达半年至数十年。得了这种病的人,常常表现为烦躁不安、惊惧、恐水、咽喉部肌肉痉挛、抽风、肢体瘫痪,最后呼吸麻痹而死亡。
②在日常生活中,不要突然地用手去摸狗的头部或者见到狗就急速地奔跑。被可疑的狗咬伤,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将狗隔离在笼中观察两星期。如果咬人的狗出现狂犬病症状,便会自行死亡。
③被狗咬伤后,应当及时处理:马上用清水或服皂水洗干净被咬伤的部位,用吸奶器或拔火罐吸拔出局部的血液,用碘酊消毒,并用清洁的纱布包扎好。然后去医院接受医生的进一步检查和清创处理。被疯狗咬伤后,即使是小伤口,也有感染狂犬病的可能。被狗咬伤的伤口是很脏的,细菌感染也是难免的,所以应当使用抗生素、破伤风抗毒素和狂犬病疫苗。
包扎术
①包扎术是战场救护及家庭医疗救护中的基本技术之一,它可直接影响伤病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恢复。常用的包扎材料有三角巾和绷带,也可以用其它材料代替。
②三角巾包扎法:
(1)头部包扎:将三角巾的底边折叠两层约二指宽,放于前额齐眉以上,顶角拉向后颅部,三角巾的两底角经两耳上方,拉向枕后,先作一个半结,压紧顶角,将顶角塞进结里,然后再将左右底角到前额打结。
(2)面部包扎:在三角巾顶处打一结,套于下颌部,底边拉向枕部,上提两底角,拉紧并交叉压住底边,再绕至前额打结。包完后在眼、口、鼻处剪开小孔。
(3)胸背部包扎:取燕尾巾两条,底角打结相连,将连接置于一侧腋下的季肋部,另外两个燕尾底边角围绕胸背部在对侧打结。然后将胸背燕尾的左右两角分别拉向两肩部打结。
(4)膝关节包扎:三角巾顶角向上盖在膝关节上,底边反折向后拉,左右交叉后再向前拉到关节上方,压住顶角结。
(5)手、足包扎:手(足)心向下放在三角巾上,手指(足趾)指向三角巾顶角,两底角拉向手(足)背,左右交叉压住顶角绕手腕(踝部)打结。
③绷带包扎
(1)绷带包扎法:用绷带包扎时,应从远端向近端,绷带头必须压住,即在原处环绕数周,以后每缠一周要盖住前一周1/3~1/2。
(2)环形包扎法:在肢体某一部位环绕数周,每一周重叠盖住前一周。常用于手、腕、足、颈、额等处以及在包扎的开始和末端固定时用。
(3)螺旋包扎法:包扎时,作单纯螺旋上升,每一周压盖前一周的1/2,多用于肢体和躯干等处。
(4)8字形包扎法:本法是一圈向上、一圈向下的包扎,每周在正面和前一周相交,并压盖前一周的1/2。多用于肘、膝、踝、肩、髋等关节处。
④包扎时应注意
(1)动作要迅速准确,不能加重伤员的疼痛、出血和污染伤口。
(2)包扎不宜太紧,以免影响血液循环;包扎太松会使敷料脱落或移动。
(3)最好用消毒的敷料覆盖伤口,紧包时也可用清洁的布片。
(4)包扎四肢时,指(趾)最好暴露在外面,以便观察。
(5)应用三角巾包扎时,边要固定,角要拉紧,中心伸展,包扎要贴实,打结要牢固。
固定术
①固定术在救护中是以预防及处理休克,防止增加创口污染,固定患肢避免神经、血管遭受附加损伤。急救固定尤为重要。固定器材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可选用木制夹板、铅丝夹板,或其他制式夹板,以及木棍、树枝条、硬纸板、枪枝等。
(1)头颈部损伤,尤其颈椎损伤,搬动时应特别小心,经常保持头颈部与躯干成直线位置,可以两肩作支持,在颈部两侧填塞大量棉花,将两块铅丝夹板绑在一起,按正常人的头型弯曲成适当曲度,一人从患者的头下、背部将手插入,另一人轻扶上半身,将夹板安放好,从躯干开始向上包扎,以固定肩胛、背及头部。
(2)单纯锁骨骨折,可用三角巾托住前臂或用绷带在背后行8字形固定。
(3)肩部严重损伤时,在腋下垫一软垫,然后将上臂固定于胸壁,再用三角巾托住前臂。
(4)脊柱骨骨折时,应仰卧于硬板床上,搬运伤员时应有3~4人,一人托住肩胛部,一人扶住腰部,另一人托住双下肢,同时行动,把伤员搬到担架上。防止脊柱屈曲及扭转,最好使用硬担架,如用帆布软担架搬运,应采取俯卧位(颈椎损伤者例外)。
②注意事项
(1)有伤口和出血时先止血、包扎伤口,然后再固定骨折。如有休克,应先进行抗休克治疗。
(2)骨折临时固定的目的,只是为了制动,保证伤员安全运送。因此,对骨折畸形不要整复,只作一般矫正后固定即可。在处理开放性骨折时,不要把刺出的骨折端送回伤口,以免加重污染。
(3)夹板的长度和宽度,要与伤肢相称,它的长度应超过骨折部的上、下两个关节。
(4)夹板不要与皮肤直接接触,要用棉花或代用品垫在夹板和皮肤之间,尤其要垫好夹板两端、骨突部和空隙部位,以防局部感不适。
(5)上夹板时,除固定骨折的上、下两端外,还要固定上、下两关节,以保证骨折部的固定。
(6)固定要牢固可靠,不可过松或过紧。
(7)四肢骨折固定时,要露出指(趾)端,以便观察血液循环。
急救处理注意事项
①一旦伤者病情危急需要送急救站或医院,施行急救处理。
②给医院或急救站打电话时应镇静说话,要主次分明。转运中,应有医务人员陪送,转运途中严密观察病情,随时做各种急救处理。牢记急救员的任务:挽回生命:将病人置于正确体位,以维持气道畅通;病人如呼吸停止或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复苏,直至医疗救援到来。止血。防止病情恶性化:敷裹创口;固定大创口和骨折;根据治疗需要,将病人置于最舒适的体位。促进恢复:解除病人疑虑树立信心;解除病人的疼痛和不适;操作动作要轻柔;保暖防止潮湿。
③注意事项:
(1)转送路途较远的病人,还要寻找合适的交通工具,如轻便、震动小的卧车、轮船等。
(2)转运中,应有医务人员陪送,在路途上严密观察病情,在必要时作急救处理。
(3)病人至医院后,陪送人员应向该院医务人员交待病情,介绍急救处理经过,以供参考。
呼吸道异物
①呼吸道内进入异物是比较危险的。大的异物会把气管完全堵住,几分钟内就可以把人憋死。
②对婴幼儿,可以倒提其两只脚,让孩子头朝下,轻拍其背部。让患者腰弯下来,头部低于腹部;救护者用手掌在患者的背部正中猛拍4~5 次。
③采用海姆里克法,将横膈向上挤压,借空气的力量把异物冲顶出来。操作时注意力量要适度,一次无效的话应多重复几次。
④如果异物已出来,伤病员呼吸正常,应安静地观察一段时间。或送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沙发
feynman123 发表于 08-4-26 10:29:37 | 只看该作者
不错!谢谢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Free考研资料 ( 苏ICP备05011575号 )

GMT+8, 24-11-19 12:21 , Processed in 0.467985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X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