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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医学院07招生简章----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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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05542 发表于 06-8-2 21:46: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方便各位医学研友查询,特开此贴[s:2]
也希望大家跟贴补充呀,仅回复发表各高校招生简章,谢谢配合[s:7]

[ 本帖最后由 85505542 于 2006-8-2 09:53 PM 编辑 ]
沙发
 楼主| 85505542 发表于 06-8-2 21:54:56 | 只看该作者

广州医学院07招生简章

考这个学校的来看一看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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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85505542 发表于 06-8-2 21:58:04 | 只看该作者

复旦大学医学院07招生简章

复旦大学07招生简章 
http://bbs.freekaoyan.com/thread-54737-1-1.html

复旦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科目和方式、复试成绩权重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http://bbs.freekaoyan.com/thread-51226-1-1.html
地板
 楼主| 85505542 发表于 06-8-2 22:01:01 | 只看该作者

07沈阳药科大学招生简章

07沈阳药科大学招生简章

http://bbs.freekaoyan.com/thread-54742-1-1.html
5#
 楼主| 85505542 发表于 06-8-2 22:07:02 | 只看该作者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部07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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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85505542 发表于 06-8-2 22:12:34 | 只看该作者

南开大学医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7#
 楼主| 85505542 发表于 06-8-2 22:18:18 | 只看该作者

南京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南京大学2007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一、我校招生专业170个(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规模2500名,其中国家计划内硕士生1672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828名。

    二、考试科目中政治、英语、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四、西医综合、教育学基础综合、心理学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外语专业的第二外语和所有专业的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

    三、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核,一般是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进行测试。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为简化程序,方便考生复试,请考生在注明报考院系、专业的同时,注明研究方向。

在复试阶段,还需进行体格检查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全国统考

    1、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c. 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这类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包括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大专毕业证书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d.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工处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2、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10月1日——31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现场报名时间:2006年11月10日——14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4、现场报名地点:各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

    五、单独考试

    1、除在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不接受单独考试的专业外,其他专业均接受单独考试。

    2、报名条件

    (1)必须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又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业务优秀者亦可。

    (2)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推荐,限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3、报名手续:先于2006年10月1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2006年11月10日至14日凭本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请准确填写考试科目代码(业务课代码与统考科目代码相同,公共课代码为:政治111,英语211,数学一、二691,数学三、四692)。

4、考试安排:时间与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时间相同,地点由南京大学安排。

    六、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

    1、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实行全国联考。我校计划招生200名,须由原单位委托培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2、报名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大专毕业后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研究生毕业后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3、报名手续:先于2006年10月1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2006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专业基础(民法学、刑法学)、专业综合(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前两门为全国统考,后两门为全国联考。

    2、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计划招生80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报考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研究生,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3、报名条件:非法律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法律专业毕业的同等学力考生。

八、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我校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计划招生80名,学制2年,总培养费4万元/人。符合全国统考或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九、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联合硕士学位项目

1、自2006年开始,南京大学与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联合招收国际关系专业硕士生,该专业设置国际政治、国际经济、比较与国际法三个主修专业方向,学制2年,培养费4万元人民币(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均可)。

2、考试方式:全国统考、推荐免试。

3、报考条件:学士学位获得者(含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TOEFL成绩600分以上(新成绩按原600分折算);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

4、招生人数:12名。

5、学生在完成所修课程和论文答辩后,可以获得两校校长联合签发的硕士学位文凭,该文凭与南京大学和霍普金斯大学所发出的其他硕士学位文凭具有同等效力。

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我校参加教育部等五部委组织实施的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计划招收35名硕士生。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

2、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毕业后保证按定向培养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的少数民族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后者要占招生计划总数的50%以上)。

(3)品学兼优,汉语、外语和民族语文成绩根据学科、专业要求达到一定标准和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十一、其它事项

    1、从2006级硕士生开始,基本学制为两年半。

2、我校设有数十种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和科研成果显著的在校研究生。

3、我校研究生院网址为:http://grawww.nju.edu.cn, E-mail 地址:sszs@grawww.nju.edu.cn

    4、为鼓励西部地区优秀的在职人员报考,我校拟优先录取西部地区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5、为增强第二志愿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议报考我校者不要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第二志愿,而是在初试成绩出来后,根据自身情况再联系愿意接收自己参加复试的第二志愿单位。在办理第二志愿调剂手续时,一律以考生本人书面申请(需注明本人报考院系、专业、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各科初试成绩、拟调剂学校名称及专业等)为准,否则,不予办理。

6、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答卷均不予评阅。

[ 本帖最后由 85505542 于 2006-8-2 10:21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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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85505542 发表于 06-8-2 22:32:09 | 只看该作者

武汉大学医学院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武汉大学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十大学科门类,有28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7个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73个学科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23个,博士生导师800余人,硕士生导师2000余人。

一、招生计划:

2007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4700人,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2007年我校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工作,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5名(专业不限)。主要面向西部12个地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

入学形式有统考、联考、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

二、学习年限:实行以两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

三、报考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毕业满两年(到2007年8月31日止),的专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a.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

b.在省级学术杂志上发表过两篇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一篇;

c.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限报委托培养类别);

5、“MBA联考”报考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历;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历;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

6、“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办法、时间(10月份)、地点请上网查询。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2007年1月,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

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不含听力)和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按教育部规定,从2007年开始,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其中第三门满分为300分),且大部分二级学科、专业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门数不变。

我校自行命题的医学类综合考试科目有以下三种:

①口腔综合:题型均为选择题,内容包括:口腔生物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材料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②卫生综合:题型均为选择题,内容包括:卫生学、流行病学、医学统计学、社会医学。

③生物综合:题型均为选择题,内容包括: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细胞遗传学。

2、复试:

(1)复试时间:2007年4月。

(2)复试内容: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②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③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六、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研究生奖助体系及录取类别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为参加2007年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我校正在积极探索和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通过完善研究生资助制度、实行以科学研究主导的导师负责制等各方面改革,激发院系、导师和研究生的内在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创造更多的创新成果。

有关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内容及申请办法,我校将及时对外公布。

录取类别不再有“国家计划”、“自筹经费”之分。

八、就业

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或回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九、其他

1、继续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详情请9月中旬上网查询。

2、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所有专业中实行硕、博连读,学制5年。

3、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前随时上网查询(武汉大学网址:http://www.whu.edu.cn;或http://www.gs.whu.edu.cn)。

4、考生可从网上下载《2007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研究生院不办理邮购业务,招生简章上列出的参考书目可在各地新华书店购买。少量往年试题于9月10日后可以到研究生院办公室购买。

5、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电话附后,欢迎垂询

[ 本帖最后由 85505542 于 2006-8-2 10:34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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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85505542 发表于 06-8-2 22:37:38 | 只看该作者

浙江大学07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07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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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l1982 发表于 06-8-3 09:52:33 | 只看该作者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烈欢迎申请和报考北京大学2007级硕士研究生!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国内重点大学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相关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事宜。详情请见《关于申请和接收200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见后)。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初取名单将在10月中下旬进行公示,届时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或各院系网页查阅相关信息。

二、交叉学科介绍

2007年我校继续在理论与系统生物学、分子医学、儒家思想与儒家经典等多个多学科交叉领域招收研究生,详情请见《2007年重点交叉学科招生简介》(见后)。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工商管理硕士联考、法律硕士联考以及部分专业单独考试的报考条件,请自7月中旬起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或北大研究生招生网。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9月下旬见北大研究生院网页。

3.报名费:按北京市考试院规定收取。

五、初试

初试时间为2007年1月下旬。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4.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复试分数线,除专业目录特别说明外,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至150%。对于复试阶段进行专业课笔试的学科专业,复试人数将适当增加。

5.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

6.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7.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将按北京市考试院规定收取。

七、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习年限

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除法律硕士)、信息管理系、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院系、学科、专业,除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九、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申请硕博连读

凡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我校各学院(系、所、中心)规定申请硕博连读,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学院(系、所、中心)决定。

十一、校本部奖学金和助学金:

1.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参考标准为: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的硕士生一等奖学金金额为20700元/年,二等奖学金金额为17100元/年,三等奖学金金额为135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13500元/年)。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的硕士生一等奖学金金额为17200元/年,二等奖学金金额为13600元/年,三等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10000元/年)。

2.各学院(系、所、中心)参考上述标准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3.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软件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除外)获得奖学金的平均覆盖面不低于90%。

4.除工商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仍按其招生简章缴纳学费以外,各年度未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全校平均不超过10%),仍按上述标准缴纳学费。

5.各学院(系、所、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有关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请参阅《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

十二、学生住宿

1.2007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2.除在软件学院和在深圳就读的同学外,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住宿及其费用自理,学校不提供住宿。

3.属于“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学科建设计划”、“新疆研究生培养基地计划”、“北京大学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校院合作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学校可以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十三、调剂录取

1.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相互调剂。

2.我校将努力帮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录取的考生联系调剂单位。

十四、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五、招生咨询

北大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部分参考书目可在北大研究生院招生网页(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查询;咨询热线(010)62751354、(010)62756913、(010)82802338(医学部)。免试生咨询电子邮件为grsmss@pku.edu.cn,应试生咨询电子邮件为grszsb@pku.edu.cn。医学部电子邮件为zsyjs@mail.bjmu.edu.cn

北大研招办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及周五上午,办公地点为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邮政编码为100871),欢迎广大考生来函来访。

十六、北京大学医学部及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请详见其招生简章。

十七、如在2007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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