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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名词解释 刑法 (公安大警务指挥与战术考研复习) [打印本页]

作者: 范老师    时间: 14-11-3 20:11
标题: 名词解释 刑法 (公安大警务指挥与战术考研复习)
单行刑法,是指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为补充、修改刑法典,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形式公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某几种相关犯罪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规范。 
附属刑法,是指附带规定于经济法、行政法、民法等非刑事法律中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 刑法面前入人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无论其身份、地位、功劳、性别,职业、民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等有何不同,都成一律乎等地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一切人的合法权,都应一律乎等地加以保护。 
刑法的适用效力:所谓刑法的适用效力,也称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适用于什么地域、什么人和什么时间以及是否有追溯既往的效力。 
属地原则,又称领土原则或属地主义,是指以地域为标准,主张只要在本国领域内犯罪,下论犯罪人为何国籍,均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 
属人原则,又称国籍原则或属人主义,是指以人的国籍为标准,主张凡是本国公民,无论在本国领域内还足领域外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 
保护原则,又称安全原则或保护主义,主张凡是侵害本国国家或公民利益的,不论犯罪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也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均适用本国刑法。 
普遍原则,又称做界性原则或普遍管辖主义,是指以保护国际社会共同利前为标淮,主张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发生在本国领域还是领域外,只要侵害了由国际公约、条约所维护的各国共同利益,都适用本国刑法。 
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符合刑法分则条文关十某种犯罪的完成形态规定的犯罪构成,即刑法分则所规定的遂犯的犯罪构成。 
修正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总则根据犯人的不同形态,基本犯罪构成屮个别要件的具体要求作相成的修改或者更后形成的犯罪构成。 
派生的犯罪构成,是指作标准犯罪构成的蔡础L根据刑法分则条文对标准犯罪构成个别方面的特别规定而形成的犯罪构成。 
简单的犯罪构成,有成单一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的诸要件均属单一的犯罪构成。复杂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条文规命的犯罪构成的诸要件并非均属单一的犯罪构成。 
犯罪的一般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被一切犯罪所共同侵告的合法仪益的整体,研究一般齐体有助于从整体上把握犯罪的性质。 
 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刊侵害的某一类合法权益。   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某一犯罪行为所直接侵害的某种具体的合法权益。 、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 
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刑事责任能力,简称责任能力,是指行沁人构成犯罪所必须共备的刑法意义士的辨认利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主观心理态度。 
犯罪主观方面具有以下两个特征:第一,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的心理态度。第二,犯罪主观方面以一定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为内容。 
犯罪故意: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讫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携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卜按照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即故意的意志因素的不同,一般将犯罪故意区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类型
作者: 范老师    时间: 14-11-3 20:11
犯罪的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第二,犯罪的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尘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 
琉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入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正当化行为:刑法中的正当行为,是指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与某种犯罪在外观形式上具有一定的相以性,但由于具有正当理由而实质上并不存在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因而不符合犯罪构成,不成立犯罪,井且为法律所允许的行为。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成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的损害,以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防卫起因,是客观存在不法侵害。本条件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正当防卫必须是以下法侵害直接引起,而正当防卫的实施,只能针对不法侵害。第二层含义是,不法侵害必须客刑存在。 
防卫时间,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时间过程。只有在这一特定的时间过程中,才能进行正当防卫。 
防卫意图,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侵害,而决意制止不法侵害 
防卫损害,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害。即防卫行为对不法侵害人所造成的防卫损害,必须为足以有效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并且不属于明显的不应有的重大损害。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的防卫行为,是防卫过当。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入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利其他权利免受袱在发生的危险,在紧急情形下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避险的选择,必须早许不得己的紧急情况下。所谓不得已的紧急情况,,是指所发生的危险已经使合法权益受到极大威胁甚至一定的损害,对于合法权益的保护己经刻不容缓,而行为人除选择采取紧急避险外,已无其他合适的方法可以避免危险的情况。 
避险损害,小能超过必要限度。紧轨湃险的必尊限痔,即刑法所规定的,为保持避险的正当性而要求避险损害之轻重应予遵守的界限。 
避险主体,在避免本人危险的情况下受到一定限制。根据刑法规定,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特定责任”,是指一定的人荧基于共所具有的特定职务或者所从束的特定业务,在一定情形下所产生的必须排除某种危险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的法律义务。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完全具备刑法分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件的犯罪形态。四种类刑: 第一,结果犯。第二,行为犯第三,危险犯,第四,举动犯 
犯罪预备,是指已经实施犯罪的顶备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犯罪形态 犯意表示,是指行为人通过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将自己的犯罪意思表露于外并为他人所知悉的行为。 犯意表示的基本特征是:第一,犯意表示是行为人犯罪思想的反。第二,犯意表示是可以被他人知悉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第三,犯意表示只烂犯罪意凶的单纯流露 
犯罪中止 ;是指在犯罪过程巾,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比犯罪结果发生的犯形态。犯罪中止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作者: 范老师    时间: 14-11-3 20:11
第一,犯罪中止的及时性。第二,犯罪中止的自动性。第三,犯罪中止的有效性。 
惯犯,是指以某种犯罪沁常业,或以犯罪所得沁土妄生活米源,或以犯罪所得为挥霍米源,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多次故意实施触犯同一罪名的危害行为,但在法律的规定中只成立一个罪的犯罪形态。 
连续犯,是指在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的多次支配下,于一定时倒内,连续数次实施性质相同的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差。 
吸收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吸收天系,一行为被另一行为吸收而失去独立的意义,仅以吸收的一罪论处的犯罪形在。 
牵连犯,是指为实现某一犯罪目的,而其犯罪的予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一般累犯:一般累犯,又称为普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 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划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 
  特别累犯,是指前罪与后罪剃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主义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纠织犯罪的累犯,根据刑法规津,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存仟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即构成特别累犯。 
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对于一个犯罪人所犯的数罪分别先定罪量刑,然后按照法定的原则和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的一种合并处罚制度。 
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垂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本罪名属类罪名。 
55、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的特征是:第一,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第二,客观方面表现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顶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第三,主体是一般主体,限于自然人,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以上。第四,主观方面是故意。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他破坏侨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天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土的行为。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从原料的食从的行为。 绑架罪: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者出于其他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麻醉等方法,劫持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诬告陷害罪:诬告陷告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单位作虚似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遗忘物、埋藏物非诈法占: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上作人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占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占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作者: 范老师    时间: 14-11-3 20:11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的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人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或者在突然灾害,以暴力、威胁″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腹行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碑国家女全桃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爪后果的行为 
伪证罪的:伪证罪,是指崔刑事诉讼屮,证人、鉴定人、记录人、酬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叫、鉴定、记录、翻译,意同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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