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妇女汹涌澎湃的妒悍风气从何而来 一
北朝有些妇女素以妒悍著称,其突出的表现是管制夫婿。众所周知,汉民族规范夫妻关系的传统观念是“夫为妻纲”,但北朝妇女却经常突破这个藩篱,对夫婿严加管制。这种行为在北朝甚至被视为妇女应尽的职责。如果夫婿淫佚乱行而妻子隐忍不问,则会被人嗤笑和责怪。北魏北海 王元详妃 刘氏即有此尴尬遭遇。据《魏书?北海王详传》:
妃,宋王刘昶女,不见答礼。宠妾范氏,爱等伉俪,及其死也,痛不自胜,乃至葬讫。表请赠平昌县君。详又蒸于安定王燮妃高氏,高氏即茹皓妻姊。严禁左右,闭密始末。详既素附于皓,又缘淫好,往来绸密。
宋王刘昶于和平六年(465)自宋降于北魏,北海 王元详娶其女为妻。然而,元详对 刘氏非但不待以妻礼,还与堂叔元燮妃高氏奸通,并私自娶高氏为妻。元详因淫乱致罪,其母“大怒,詈之苦切,曰:‘汝自有妻妾侍婢,少盛如花,何忽共许高丽婢奸通,令致此罪。我得高丽,当啖其肉。’乃杖详背及两脚百余下,自行杖,力疲乃令奴代。高氏素严,详每有微罪,常加责罚,以絮裹杖。至是,去絮,皆至疮脓。详苦杖,十余日乃能立”。元详母亲的这番言行,充分展现出她强悍的性格特征。不仅如此,元详母亲“又杖其妃 刘氏数十,云:‘新妇,大家女,门户匹敌,何所畏也,而不检校夫婿。妇人皆妒也,独不妒也!’刘氏笑而受罚,卒无所言”。在元祥母亲眼里,刘氏是“大家女”,门户亦与夫家“匹敌”,理应无所畏惧地“检校夫婿”,但刘氏显然深受南朝风气的影响,对丈夫百依百顺,任其胡作非为。结果她因“不检校夫婿”而被婆母杖罚数十,还被责骂“妇人皆妒也,独不妒也!”可见,妒悍在北朝某些女性的思想意识中是合乎情理的,并非有讥贬的意味。
不惟如此,北朝妇女的妒忌和强悍还表现在一些极端的事例中,如杀僮婢、戕孕婴、毁容、害夫等。北魏长孙稚“妻张氏,生二子,子彦、子裕。后与罗氏私通,遂杀其夫,弃张纳罗。罗年大稚十余岁,妒忌防限。稚雅相爱敬,旁无姻妾,僮侍之中,嫌疑致死者,乃有数四。”长孙稚在出帝朝任太傅并录 尚书事,可谓当朝贵宠,由于后娶之妻罗氏妒忌,未敢纳妾。然而,罗氏仍怀疑僮侍中有与丈夫关系暧昧的,因此竟杀四人。在这方面,北魏公主的行为更令人瞠目。据《魏书·刘昶传》记载:
长子文远,次辉字重昌,并皆疏狂,昶深虑不能守其爵封。然辉犹小,未多罪过,乃以为世子,袭封。正始初,尚兰陵长公主, 世宗第二姊也。拜员外常侍。公主颇严妒,辉尝私幸主侍婢有身,主笞杀之,剖其孕子,节解,以草装实婢腹,裸以示辉,辉遂忿憾,疏薄公主。
刘辉性“疏狂”,而其妻兰陵长公主“严妒”,因此当刘辉私幸公主婢女而致其怀孕时,兰陵长公主竟笞杀孕妇、剖解胎儿、草实婢腹、横陈裸尸,其妒悍之强烈、手段之酷烈令人骇然。北朝不仅公主如此妒悍,百官之妇的妒悍程度也非比寻常。“后主皇后穆氏,名邪利,本斛律后从婢也。母名轻霄,本穆子伦婢也,转入侍中宋钦道家,奸私而生后,莫知氏族,或云后即钦道女子也。小字黄花,后字舍利。钦道妇妒,黥轻霄面为‘宋’字。”黥面本是惩治罪人的一种刑罚,宋钦道的妻子怀疑丈夫与婢女轻霄奸私生女,而钦道又不敢承认,因此在轻霄脸上刺一“宋”字,以示惩戒。
须说明的是,北朝妇女的妒悍行为一般都指向同性,男性所受到的往往是间接惩戒,但也有将矛头直接指向男性的,北齐胡长粲妻公孙氏即是如此。胡长粲“性好内,有一侍婢,其妻王骄妒,手刺杀之,为此忿恨,数年不相见。亲表为之语曰:‘自我不见,于今三年。’后纳妾李氏,仍与 王氏别宅,亦无朝拜之礼。嫠妇公孙氏也,已杀三夫,长粲不信,强取之,令与李氏同住,未期而亡。”这种因妒悍而杀人的行径,表现出北朝妇女要求丈夫忠贞于夫妻关系的心理和行为均已达到极至。
北朝妇女的妒悍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已形成了一种社会风气。因为,北朝上自皇室,下至士庶,都程度不同地受到了这种风气的影响。 孝文帝就曾为此大发感慨:“妇人妒防,虽王者亦不能免,况士庶乎?” 孝文帝之所以有此一叹,是因为他对当时妇女的妒悍有切身体会。据《魏书·皇后列传》记载:
文明太皇太后欲家世贵宠,乃简熙二女俱入掖庭,时年十四。其一早卒。后有姿媚,偏见爱幸。未几,疾病,文明太后乃遣还家为尼,高祖犹留念焉。岁余而太后崩。高祖服终,颇存访之,又闻后素疹痊除,遣阉官双三念玺书劳问,遂迎赴洛阳。及至,宠爱过初,专寝当夕,宫人稀复进见。
孝文帝与幽皇后似乎恩爱缠绵,以至“专寝当夕,宫人稀复进见”,但真相却远非如此。“初,高祖幽后之宠也,欲专其爱,后宫接御,多见阻遏。高祖时言于近臣,称妇人妒防,虽王者亦不能免,况士庶乎?”可见,“宫人稀复进见”不是孝文帝专情于幽皇后的结果,而主要是幽皇后“妒防”所致。贵为皇帝的孝文帝对皇后妒悍也无可奈何,遑论他人!由此也可略知,北朝妇女的妒悍之风已弥漫朝野。
在北朝,受妇女妒悍风气的影响,有时甚至连皇帝的子嗣也孑然无几。北魏宣武帝即有如此遭遇。宣武帝灵皇后胡氏是司徒胡国珍的女儿,胡家欲送女入宫为妃后,因此胡氏的姑姑借入禁中讲道之机,请人传言胡氏貌美行淑。“ 世宗闻之,乃召入掖庭为承华世妇。而椒掖之中,以国旧制,相与祈祝,皆愿生诸王、公主,不愿生太子。唯后每谓夫人等言:‘天子岂可独无儿子,何缘畏一身之死,而令皇家不育冢嫡乎?’及肃宗在孕,同列犹以故事相恐,劝为诸计。后固意确然,幽夜独誓云:‘但使所怀是男,次第当长子,子生身死,所不辞也。’既诞肃宗,进为充华嫔。”承华世妇胡氏为使“天子”有子嗣,不惜冒生命危险而祈祷生子。
这种情形的出现,虽然是北魏子贵母死制度制约的结果,但更直接的原因,当是皇后高氏“性妒忌”所致。高皇后是文昭皇后的侄女,“ 世宗纳为贵人,生皇子,早夭,又生建德公主。后拜为皇后,甚见礼重。性妒忌,宫人希得进御”。皇后高氏为擅专宠,极力阻止宣武帝宠幸妃嫔,如果有妃嫔诞育皇子,她绝难容忍。胡氏生子后,鉴于以前“频丧皇子”,宣武帝“自以春秋长矣,深加慎护,为择乳保皆取良家宜子者。养于别宫,皇后及充华嫔皆莫得而抚视焉”。这明显是防范高皇后再下毒手。对此,史家亦明书:“世宗暮年,高后悍忌,夫人嫔御有至帝崩不蒙侍接者。由是在洛二世,二十余年,皇子全育者,惟肃宗而已。”
迨至北齐,妇女的妒悍风气更为盛行。高归彦“少质朴,后更改节,放纵好声色,朝夕酣歌。妻魏上党王元天穆女也,貌不美而甚娇妒,数忿事,密启文宣求离,事寝不报”。平秦王高归彦之妻是东魏上党王元天穆之女,她“甚娇妒”,对丈夫“放纵好声色”非常不满,以致于“数忿事”。高归彦无法忍受妻子对他淫佚放纵进行约束,请求 文宣帝允许他与妒妻离婚,不料, 文宣帝却将此事搁置未理。
当然,这类家事即使皇帝出面,有时也未必能圆满解决。王晞是北齐重臣,孝昭帝在位时任太子太傅。王晞无子,但又一直未敢纳妾,据此可知,确是其妻妒悍的结果。因为为解决王晞的后嗣大事,贵为九五的皇帝为其“赐妾”,王晞之妻都未应允,由此可见她抵制丈夫纳妾的态度何等坚决。对此,王晞虽然感到痛心疾首,但再无计可施;孝昭帝也无可奈何,只好以笑置之。
既然北朝妇女的妒悍对男性的婚姻生活乃至传宗接代都产生了很大影响,那么这种社会风气必然会成为时人关注的焦点,有些朝臣甚至上奏表申述妇女妒悍的弊害及其解决方案。《北齐书·元孝友传》即记载了这方面的内容:
妇人多幸,生逢今世,举朝略是无妾,天下殆皆一妻。设令人强志广娶,则家道离索,身事迍邅,内外亲知,共相嗤怪。凡今之人,通无准节。父母嫁女,则教之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劝以忌。持制夫为妇德,以能妒为女工。自云受人欺,畏他笑我。王公犹自一心,已下何敢二意。夫妒忌之心生,则妻妾之礼废;妻妾之礼废,则奸淫之兆兴。斯臣之所以毒恨者也。请以王公第一品娶八,通妻以备九女;称事二品备七;三品、四品备五;五品、六品则一妻二妾。限以一周,悉令充数,若不充数及待妾非礼,使妻妒加捶挞,免所居官。其妻无子而不娶妾,斯则自绝,无以血食祖父,请科不孝之罪,离遣其妻。
元孝友奏表中“举朝略是无妾,天下殆皆一妻”的说法当然有些夸张,因为北齐妻妾成群的家庭并不少见;但他对妇女妒悍风气的认识却值得注意。元孝友认为,妒悍风气的形成,是相互传授、彼此习染的结果,即“父母嫁女,则教之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劝以忌。持制夫为妇德,以能妒为女工”。这表明,北朝许多女性已经公然抛弃了“三从”、“四德”的教诲,而是以“制夫”和“能妒”做为妇女必备的品质和德行。他还认为,妇女妒悍已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妒忌”的危害不仅影响“广继嗣”,还会使“奸淫之兆兴”,因此他希望朝廷用行政和法律手段杜绝妇女的妒悍行为,以恢复并保障男性纳妾的常态。从实质上说,元孝友的建议,无非是为当权的男性争取纳妾特权和淫佚自由,理应得到权贵们的赞赏和支持,但奇怪的是,皇帝将其谏议交付大臣审议,结果却“奏议不同”。朝臣未能就此事达成一致意见,这正说明北朝妇女的妒悍风气已弥漫朝野,远非强制性的措施所能遏止。
三
北朝妇女的妒悍风气之所以如此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与鲜卑族的原始遗风密切相关。鲜卑族在统治中原前,尚处于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阶段。入主中原后,鲜卑族的发展进程虽然很快,但原始社会的风习仍不可避免地有所遗存,妇女的妒悍风气即是这种原始遗风的重要表现。具体而言,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婚姻关系中,鲜卑妇女一般居于主导地位;二是鲜卑族原无纳妾习俗。
鲜卑族在进入文明程度较高的中原地区前,它的父权制刚确立不久,母权制的遗习仍然较多地存在着。从相关史料看,近至东汉时,鲜卑族的母权仍很强盛。乌桓“贵少而贱老,其性悍塞。怒则杀父兄,而终不害其母,以母有族类,父兄无相仇报故也。”鲜卑族的习俗与乌桓基本相同,由此可知“悍塞”的鲜卑至东汉时仍有敬畏母亲的风习。这种情形,甚至到 五胡十六国时仍可见其踪迹,这从鲜卑政权有时被称为“ 女国”即可窥其一斑。“桓帝皇后祁氏,生三子。……平文崩,后摄国事,时人谓之女国。后性猛忌,平文之崩,后所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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