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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论坛做贡献】西方哲学史笔记之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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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舞的包子 发表于 09-11-18 14:01: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方哲学史笔记之康德
康德的理论哲学的中心问题
  康德认为对人类认识能力的批判考察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但一切问题都与之有关的中心问题或总问题是: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
1、什么是康德的“先天综合判断”
  康德提出“先天综合判断”与他对知识的看法和判断的划分的思想有关。
(1)他认为任何知识都要通过判断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且只有那种既具有普遍性、必然性和又能增加新的内容的判断知识才是真正的知识。
2、他通过对判断进行划分,然后推出了他的“先天综合判断”。
   首先他同意休谟对判断作“综合判断”和“分析判断”的区分,并且同意休谟认为分析判断是先天判断和必然判断的分析(休谟那里用“命题”表示判断)。
  但是他不同意休谟认为综合判断仅仅是后天判断和偶然判断的看法,认为休谟这样对判断的区分知识在逻辑形式上对判断的区分,没有涉及判断的内容和性质。
  他认为如果把判断的内容和性质的因素考虑进来,还有第三种判断即“先天综合判断”。
  因此“先天综合判断”是指那些在内容和性质上可以是先天的,也可以具有必然真理的综合判断。
2、康德对“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问题的论证思路
   康德提出了“先天综合判断”,当然就要去证明它,说出它成立的理由。他先是举出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命题来说明,然后在进入到形而上学中去论证。他的论证始终是围绕着“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的问题来展开进行的,所以说这个问题是他哲学的中心问题,当然也是困扰康德的难题。
这个问题可分开成两个问题:
(1)哪些命题是先天综合判断?
(2)先天综合判断为什么能够给与经验(即知识)以普遍必然性?
   首先,关于对“那些命题是先天综合判断?”问题的解决,康德采取了不同于以往经验论派和唯理论派的看法,认为经验知识中一切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命题都是先天综合判断,因为他认为“先天”首先是一个逻辑概念,而不是一个时间概念,因此先天命题就不一定是在时间上先于经验而获得的东西,而是指那些为经验提供必要的前提的知识要素,即“普遍必然性”的要素。
  康德指出了数学命题、自然科学的基本命题都是先天综合判断。但是对形而上学命题是否先天综合判断,康德采取了两种回答方式,一是事实的回答方式,二是理想的回答方式。
  关于对“先天综合判断为什么能够给与经验(即知识)以普遍必然性?”问题解决,是解决“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的关键,关系到对第一个问题的解决是否成立,因此康德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结果形成了他的先验哲学。
  康德对“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问题的解决的意义,在他看来具有为人类认识找出坚实的基础的重要意义,因为它实际上解决的是:(1)纯粹数学何以可能?
  (2)纯粹自然科学何以可能?
  (3)作为科学的形而上学何以可能或作为传统的形而上学何以可能?
(三)康德的先验感性论
  这实际上是康德为解决“纯粹数学何以可能?”问题的研究。
1、什么是康德的“感性”概念
(1)感性的定义:“通过被对象的作用的方式而接受表象的能力”。
(2)认为在感性中有如下三点认识:
第一、感性产生表象要受到外部对象的刺激,刺激感官的对象叫“物自体”。刺激形成表象的材料是感性直观的后天因素。
第二、感性产生表象要由对物自体的刺激做出反应的直观形式。直观形式是先天的。
第三、感性接受的表象称为感性直观。
2、什么是“感性直观的先验形式”
康德认为有两种:
(1)“空间”形式
康德关于“空间”是纯直观的形式的理由:
认为“空间”形式使几何学的先天综合判断成为可能。
(2)“时间”形式
康德关于“时间”是纯直观的形式的理由:
认为“时间”形式使代数的先天综合判断成为可能。
3、康德在他的先验感性论中形成了如下几个重要结论:
(1)感性直观(即感性认识)是感觉材料和直观形式的结合。
(2)感性直观(表象)不是外部对象“物自体”,它形成了“经验”即现象,“物自体”因此不在经验中,不是经验的对象。
(3)时间和空间虽然是先天的,但是一切现象所具有的特征或形式,因此也是实在的。
  康德的时空观在性质上是一种对先验唯心论和经验实在论进行结合的时空观。
(四)康德的先验知性论
  这实际上是康德为解决“纯粹自然科学何以可能?”问题的研究。
1、什么是康德的“知性(理智)”概念
(1)“知性”的定义:指为联系直观以思维对象的能力。
(2)感性与知性的联系和区别:
(3)知性也有自己的先天的纯形式。
2、什么是康德的“知性的纯形式”
   康德认为“范畴”即是知性的纯形式。
(1)康德通过逻辑判断的形式推导出知性的范畴,同时也证明了逻辑判断的认识基础。
   康德推导知性范畴所使用的逻辑判断:四组十二种。
(2)康德提出的知性范畴:四组十二个。
   康德的“范畴表”的意义:
A、第一次猜测到了判断与范畴的内在关系。
B、由于他的范畴表是一个体系,尤其他作“三分法”,有对范畴的辩证本性的猜测。
3、康德对范畴的作用的论证。
(1)认为范畴作为知性的先天形式来自于“我思”的先验统觉,“统觉”就是把形形色色的直观材料统一为一个概念的综合能力。
(2)认为由于统觉,所以一切被自我所意识到的表象,都按照某种普遍必然的方式被连结在一起。逻辑判断反映的正是自我意识的综合统一功能,判断的形式反映的正是自我意识综合统一的普遍必然的方式,因此,呈现在自我意识中的一切感性直观材料都被知性范畴所连接,由此综合得到的经验知识是客观有效的。
(3)认为范畴除了被运用于感性直观,没有客观有效性,它的有效性只是经验的客观有效性。
4、康德的关于“认为自然界立法”的论断
   这个论断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1)如以上所说,知性只能及于经验即“现象世界”。
(2)知性被运用于直观材料时,铸造了现象或经验内在的联系、规律性和同一性,从而既产生了严格意义上的科学知识,同时也产生了作为科学认识的对象。因此,纯自然科学是可能的。
   康德的先验知性论一方面肯定了理性认识的能动作用,但另一方面,等于说随着认识的深入,“物自体”世界距离我们愈来愈远。
(五)康德的先验理性论
  这实际上是康德为解决“形而上学可以可能?”问题的研究。但是我们将看到,康德研究的结果是不同于他对前两个问题的研究结果的。
1、什么是康德的“理性”概念
  在康德看来,“理性”是比“知性”更高级的能力,它指人心中要求把知性所得到的各种知识、原则、定律等等,再“加以综合统一”,把它们改造制作、加工整理为最高最完整的系统,以达到把握无条件的绝对的知识的能力。
2、认为先验理性的先验性在于先验理念。
  按照对知性进行分析的同样思路,康德认为与理性相对应的逻辑形式是推理,从推理的形式可以推出理性的最高概念。认为理性的概念有三个,即三个“理念”:
(1)“灵魂”理念:它是一切精神现象的最高概念。
(2)“世界”理念:它是一切物理现象的最高概念。
(3)“上帝”理念:它是统一精神现象和物理现象的最高概念。
  康德认为这三个最高概念是理性主观自生的“先验概念”,所以叫“理念”。它们是用来系统化知性的经验知识的一些指导原则,而不是有实际存在的对象与之相应的理性概念。就是说,现象或经验中并无和理念相一致的对象,理念乃是同任何实在对象无关的主观概念。
3、认为理性运用会产生悖谬或“二律背反”。
  康德认为,如果理性仅仅把“理念”作为“综合统一”知性知识的指导原则,那时很有必要的,也是很有益的。然而,人的理性具有把这些理念作为知识对象的自然禀性,不免产生“幻相”,把主观的理念当作有客观内容的,即有现实的对象和它们相一致符合的东西来认识。
  康德认为“幻相”产生的原因是:当人们在思考这些理念时,总要对它们有所判断,而除了范畴外,人们又没有其它的判断的工具;于是,人们很自然地将范畴运用于理念,作出它们是否存在,有何属性,有何因果关系等等判断,这样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先验幻相。
  康德认为理念被当作先验幻相有两个错误:
第一、范畴只有经验的使用,只能被运用于感性直观;把范畴运用于经验之外,是非法的超验的使用,产生的结论没有客观有效性。
第二、范畴所适用的对象都是可知的现象,当范畴被误用于理念时,理念也同时被误解为知识的对象;但实际上,理念根本不是时空中的对象,不可能被认识。
  康德认为传统形而上学的根本错误就是以先验幻相为研究对象。与三个先验理念相对应,形而上学就有了“理性心理学”、“理性宇宙学”和“理性神学”三个部分,康德一一地对它们进行了批判,指出了他们不可能作为知识而存在。
(1)关于理性心理学的背谬。
  康德认为“理性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灵魂”(或“心灵”),主要目的是证明灵魂不朽。证明的全部推理是以“灵魂是一个实体”的推理为基础的。这个推理是:
大前提:实体是只能作为主体而被理解的东西。
小前提:灵魂(思维存在者)是一种只能作为主体而被理解的东西。
结论:灵魂是实体。
   康德在分析这个推理时指出,这是一个有悖谬的三段式推理,它的悖谬在于犯了“四名词”的错误,即,中词“主体”没有保持同一意义,实际上是两个概念。“主体”在大前提中是一个在认识的主客观关系中处“客体”地位的概念,而在小前提中它是指认识主体,是自我意识。然而自我意识不是精神实体,不能用“实体”范畴对它进行判断。理性心理学却混淆了这两个概念,把作为思维主体的灵魂作为实体来研究,造成了理论前提的根本错误;从此的一切推论当然就不能成立。
(2)关于理性神学的不可能。
  康德认为“理性神学”的对象是上帝,主要目的是证明上帝存在。在所有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中,“本体论的证明”是基础。
   康德在分析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的证明”时指出,这个证明是建立在把概念和存在的属性混同起来的基础上的。“存在”作为表示事物样式的范畴,关于某物存在的判断是综合判断,需要经验才能把该事物的概念与“存在”范畴连结在一起,但我们不能把“存在”用来规定不能被感知的东西。这种状况就好比我可以想象我口袋里有一百元钱,但实际上不等于我口袋里实际有一百元钱一样,两者的差别是很明显的。因此说“上帝存在”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
(3)关于理性宇宙论的“二律背反”。
  康德认为“理性宇宙学”的对象是宇宙(或“世界”),主要目的是要得到关于作为绝对完整体的宇宙或世界的知识。
   康德在分析“理性宇宙学”所有关于世界的知识的推理时,与他指出“理性心理学”和“理性神学”的推理是错误的推理不同,认为它们的根本错误是用那些只能被应用于经验的先验形式,包括直观的形式——时空和知性范畴,如有限和无限、原因和结果、必然和偶然等等,对世界的整体做出判断,其结果是造成一些正相反对的命题,而且每一对相反的命题都合乎逻辑。
  康德把这种“理性”对“世界”作出两种根本对立的规定,而这两种互相冲突的规定在理论上有都同样站得住脚,谁也不能驳倒谁的现象叫做“二律背反”,它是理性运用知性范畴去规定世界所必然产生的结果。
  康德具体对“二律背反”的命题进行了分析,这些命题包括有四组:
第一组:正题——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有限的。
  反题——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无限的。
第二组:正题——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由单一的东西构成的。
  反题——没有单一的东西,世界上一切事
  物都是由复合的东西构成的。
第三组:正题——世界有出于自由的原因。
  反题——没有自由,世界的一切都是被决定的。
第四组:正题——世界的因果系列以一个必然存在者为第一因。
  反题——没有绝对的必然存在者,世界的最初原因是偶然的。
  康德用“归谬法”(反证法)对各个命题证明它们在逻辑上都是可以成立的。
  例如康德对第一组命题的证明(仅以世界在时间上是否无限的证明为例):
正题:世界在时间上有开端(有限)
证明:假定世界在时间上没有开端,那么到任何一个被给予的瞬间,一个永恒就已经过去了,因而在世界里,就有一个无限系列的继续着的事物状态过去了。可是,一个系列的无限性就在于它永远不能通过继续的综合来完成。因此,一个无限的世界系列已经过去了,乃是不可能的,所以世界的开端就是世界存在的必要条件。
反题:世界在时间上没有开端(无限)
证明:假定世界在时间上有开端,那么,由于所谓开端就是在它以前的时间里这东西尚未存在,因此就必定有一过去的时间,在这个时间里,世界还不存在,那就是说,是空的时间。但是在空的时间里,没有什么事物能发生,因为空的时间的任何一部分本身都不具有任何“存在”的而非“不存在”的条件,把它和其他部分区别开来,不管我们假定事物是由其自身发生或是由某种其它原因发生,情况都是这样。在世界里,虽然许多个事物系列可能有开端,但是世界本身不能有开端。所以世界在过去的时间方面是无限的。
  由于所有的命题在逻辑上都站得住脚,因此康德没有对它们进行否定,而采取调和矛盾的立场去处理它们。
   康德认为“正题”代表了传统形而上学和神学的主流,是“柏拉图路线”;“反题”代表的是非主流的看法,是“伊壁鸠鲁路线”。它们的对立大致是近代为理论和经验论的对立。他指出,正题具有实践意义,符合道德和宗教的利益;反题有思辨意义,对自然科学的发展有利。虽然两者有着共同的错误根源,即把只能应用于经验领域的先验形式运用于“世界”这一理念,但只要作出适当的区分,是正反题各得其所,两者还是可以并行不悖的。
  细分起来,康德处理四组“二律背反”的命题的态度是不同的。对第一组和第二组命题,认为由于“物自体”世界是根本不可知的,所以正反命题都是错误的。对于第三组和第四组命题,认为正反双方都可能是正确的,不过一个是对“现象世界”而言,一个是对“物自体”世界(本体世界)而言。即自由观适用于本体世界,是人的道德实践必不可少的;决定论适用于现象世界,是科学理论所必需的。
  康德的“二律背反”学说的意义:
A、尽管他是转弯抹角地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对唯心主义的“形而上学”的理性宇宙论进行批判,当也间接地给了封建宗教神学以沉重的打击,具有进步意义。因此海涅说他砍了上帝的头。
B、他的学说中包含了一定的辩证法的因素。
(A)它客观上起了第一次从理论上来批判和摧毁十七、十八世纪占统治地位的“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历史作用。
(B)它不自觉的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当我们的认识从认识现象进到认识本质、从认识相对进到认识绝对、从认识局部进到认识全体时,在一定程度内就必然要发生矛盾。

4、形而上学的结局问题。
  康德通过对理性进行分析,对“形而上学何以可能?”问题的解决的总的看法是,形而上学仍然是人类哲学最重要的领域之一,理性仍然是指引我们知识和行动的可靠保证。对形而上学的态度不是全盘否定,而是科学地重建。
  康德的具体看法是:
(1)认为理性作为自然的禀赋,并没有欺骗我们,理性本身是客观的存在,是合理的,一切的错误在于对理性的误用和滥用。因此形而上学作为人类的自然禀赋是可能的。
(2)认为要正确地使用理性,理性在自然科学中的正确使用是“导向的使用”,而不是“超验的使用”;理性在道德实践领域的正确使用则是“纯粹的使用”,而不是“不纯粹的使用”,即必须摆脱感性经验却运用理性,建立“道德形而上学”。
五、康德的实践哲学
(一)康德的自由观
(二)康德的道德律
(三)康德的道德公设
(四)康德的理性宗教说
(一)康德的自由观
  康德在经验知识领域对理性的运用予以了限制,但是在道德实践领域,他对理性予以了充分的肯定,理性不仅不受任何限制,而且被认为是道德得以成立的唯一基础。而他从作为道德的充分必要条件的“实践理性”中推导出的第一个结论就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绝对自由观。
1、认为纯粹理性的意义就是自由,这种自由是不受任何外在东西决定的存在。使自由在本体论的意义上被理解。
2、认为自由是道德活动的先决条件,唯有自由的人才能自主自觉地、而不是被迫地行善;惟有自主自觉的行为,才有道德价值。
3、认为自由在道德活动中是善良意志。善良意志是以善良自身为目的的意志,它是绝对自由的,因为它只以自身为目的,摆脱了一切经验因素,包括社会的约束力、自然情感以及个人好恶等等方面的约束。
4、认为自由不是任意,即不是摆脱理性,而是以理性规则为指导,服从理性规则与自由不是矛盾的。因此自由就是自律,善良意志就是道德自律。
(二)康德的道德律
  根据善良意志的自由本性,康德分别从形式和内容方面论述了道德规律。
1、认为道德律是“绝对命令”。绝对命令是“应该如此如此做”或“不应该如此如此做”这样的直言句式,它是无条件的,以自身为目的之合理要求。
2、认为“绝对命令”的普遍形式是:“总是按照那些同时可以成为普遍规律的规则行事”。它是一切道德规则所必需的普遍形式,是区分道德与不道德的标准。与它类似的有孔子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圣经》说的:“你要别人怎样对你,你也要这样对人”。
3、它从绝对命令推出了两条道德规律:
(1)“始终把人当作目的,而不把人当作工具。”
(2)“每一个理性存在者的意志都是颁布普遍规律的意志。”
  康德明显受到了卢梭的民主思想的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博爱的理想。
(三)康德的道德公设
   康德认为虽然反对以幸福作为道德基础,但是由于人有感性和情感,所以现实的道德行为不总是依据理性的绝对命令的,总有以经验知识为基础的价值取向。为了使对幸福的追求也能纳入到道德的行为中,康德提出了“至善”为指导人们行为的道德理想,而“至善”的追求仅仅靠绝对命令是不够的,还需要辅以道德公设。道德公设的作用在于使人确信能够达到至善,从而激励道德勇气和信心,培养向善的道德情感和习惯。
   康德的道德公设有三条:
1、假设意志自由。它能保证人们确信可以自己努力实现至善的目的。
2、假设灵魂不朽。它能使人不懈地努力。
3、假设上帝存在。它能保持人们道德的信心。
  康德的道德学说是唯动机论,是信仰主义伦理学。
(四)康德的理性宗教说
  在以上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中,我们已经看到他在对道德的理性考察中引入了信仰对象——上帝,体现了他的理性宗教说的特征。
  总的来讲,康德一方面作为一个理性主义者,对宗教蒙昧主义和宗教狂热、宗教迫害等迷信做法表示反对和批判,另一方面,作为现实中的一个信仰主义者,他又试图把宗教所具有的正当的道德功能与纯粹理性的道德学说结合起来,把宗教理性化、道德化。
沙发
江小云 发表于 09-11-21 21:52:5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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