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王泡泡 于 2009-11-11 16:17 发表
1.过度学习效应 人们对所学习、记忆的内容达到了初步掌握的程序后,如果再用原来所花时间的一半去巩固强化,使学习程度达到150%,将会使记忆得到强化。
虽然上述各种学说还在争议,但无论如何,“过度学习”的效果也有目共睹的,关键是要保持一个度。放松的状态是不行的,但把学习的弦绷得过紧也不行。因为“过度学习”是指,如果把人学习某种知识掌握到当时再现不出错的程度作为100%,那么,要保持住这种知识的掌握程度,还要用一定的时间,用相同的注意水平来不断巩固这一知识。但这种巩固一般保持在学习程度的150%以内为佳,在这一限度内,其学习心理效应最大。
艾宾浩斯所说的“过度学习”,不是毫无限度的“超度学习”。一般认为在一定范围内,过度学习是必须的,超过了一定限度,就是很不经济的,因为过度学习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一般说来,学习程度以150%为佳,其效应也最大。超过150%,会因学习疲劳而发生“报酬递减”现象,学习的效果就会逐渐下降,出现注意分散、厌倦、疲劳等消极效应。
艾宾浩斯的“过度学习”实际上是“适度紧张学习”。要防止“报酬递减”就应该做到:当学习巩固到不再出现错误的水平时,就可以停止。如果此时再要求自己进行精力投入,那么学习效果将会下降,掌握能力将发生递减,在这种情况下,学习时间越长,越学习不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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