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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古代史笔记(朱绍侯版本) [打印本页]

作者: lishi    时间: 06-4-6 21:48
标题: 中国古代史笔记(朱绍侯版本)
第一章 石器时代的文化与社会


第一节 旧石器时代的人类与文化

    我国旧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至今发现的有三、四百处,分布于全国各地。大量的人类化石的发现,对于研究人类的起源,中国古代居民人种的形成,华夏民族体质的演进、发展等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众多的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址的发掘,为研究我国旧石器时代居民的社会生活、文化内涵、意识形态和社会组织等,提供了十分珍贵的资料。

一、与人类起源有关的古猿类化石的发现

    人类社会历史开始之前,我国大地上已经生存着作为人类远祖的几种古猿。目前我国已经发现了这些古猿的化石。这些古猿化石的发现,对于了解人类遥远的直系祖先或其旁支,研究他们演化发展的谱系,探讨人类起源等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1956-1957 年,在云南开远县小龙潭第三纪褐煤层里,与三棱齿象、利齿猪等化石伴生,两次共发现古猿牙齿化石 10 颗。前一次发现的 5 颗牙齿,是属于同一个下颌的左、右前臼齿和臼齿;后一次发现的是下颌右侧的前臼齿和臼齿。地层年代测定为中新世晚期。

    起初,这些古猿化石全部被划归为森林古猿类,定名为“森林古猿开远种。” 20 世纪 60 年代,学术界重新综合研究了 50 多种第三纪古猿,把腊玛古猿 ( 腊玛古猿最早发现于巴基斯坦和印度交界的西瓦立克山区 ) 从森林古猿中划分出来,明确地归入人的进化系统——人科,作为人科的早期成员。我国开远小龙潭 1957 年发现的古猿化石中的 5 颗牙齿化石,被认为是属于腊玛古猿的,应归属为人科。

禄丰腊玛古猿化石更为重要。 1975 ~ 1980 年,在云南禄丰县石灰坝的第三纪褐煤层里发掘出不少腊玛古猿的化石:一个破裂成数十块的头骨,头骨上连有部分上颌骨和牙齿;若干块颌骨,其中一块为保存着除中门齿以外的全部牙齿的下颌骨。除此之外,还发现上百颗单个牙齿。那块完整的下颌骨具有从猿到人转变过程的一些重要特征;它的形态比开远腊玛古猿更进步,更接近人类的早期类型。含禄丰古猿化石的地层年代,为早上新世晚期或中上新世早期,距今约 800 万年。

关于南方古猿 ( 南猿化石是 1924 年在南非的约翰内斯堡附近发现而得名 ) 化石,也开始有了初步线索。 1970 年在湖北建始县高坪龙骨洞的早更新世晚期地层中,发现 3 颗下臼齿,研究者认为它与南方古猿纤细型较接近。此外,在湖北巴东县、广西南宁市所收集的一些下臼齿,可能也属于南方古猿。这些统称为南方古猿化石,地层年代为上新世到早更新世,距今约 500 万~ 100 万年。南方古猿的早期类型极可能是从猿到人的过渡生物,纤细型中的进步类型可能属于或接近第一阶段的人类。

目前研究者认为,人猿的共祖可能是一种渐新世的埃及古猿。这种古猿的一支通过森林古猿进化成为黑猩猩,大猩猩;另一支则可能通过腊玛古猿、纤细型南方古猿、猿人发展到现代人。我国发现的开远腊玛古猿化石和可能是类似南方古猿的牙齿化石,为寻求人类远祖进化的重要环节提供了线索。 [1]

二、中国猿人与旧石器早期的物质文化

1 中国猿人的化石遗存 大约在距今 300 多万年或 100 万年前后,人基本上形成了,通称为直立人,或者猿人。我国境内遍布猿人的遗迹,已发现许多猿人的化石,主要有元谋猿人、蓝田猿人、北京猿人等。

元谋猿人 1965 年在云南元谋县上那蚌村附近,位于元谋盆地东侧山麓的小丘上,发现猿人的左、右上内侧门齿两颗,属同一青年男性个体,定名为“元谋直立人”,俗称“元谋人。”这是我国首次发现的早期类型直立人的代表。用古地磁方法测定,元谋人的生活年代距今 170 万年左右。元谋人化石是中国境内已知最早的人类化石,属早更新世人类。

蓝田猿人 1963 年在陕西蓝田县陈家窝发现一个完好的猿人下颌骨化石; 1964 年蓝田县公王岭又发现一个不很完整的猿人头骨化石。前者距今至少约 65 万年,后者至少约 75 万年。蓝田猿人的眉脊骨特别粗大,前额低平,嘴部突出,牙齿较大;其脑壳较圆,脑量较小,约为 780 毫升,比爪哇人 (5 个头骨平均脑量 881 毫升 ) 和北京人 (5 个成年头骨平均脑量 1088 毫升 ) 都小;头骨枕部宽阔而圆钝,外形轮廓呈楔形。这些形态特征说明他们的体质还有较多的原始性。古地磁测定,公王岭的化石层时代距今 100 万年左右。蓝田人是迄今已知亚洲北部最古老的直立人,属早更新世晚期或者中更新世早期。

北京猿人 北京猿人遗址发现得比较早、而且是较重要的旧石器早期遗址。北京猿人又称“北京人。”自 1921 年至 1966 年,在北京周口店龙骨山经过大规模的发掘,得到大量的猿人骨骼化石,共有头盖骨 6 个,头骨碎片 ( 包括单独的面骨 )14 块、下颌骨 15 块以及一定数量股骨、肱骨、牙齿等,大约代表 40 多个个体。北京猿人与蓝田猿人相比,脑壳较薄,脑量增大,其平均脑量为 1059 毫升,最大的约 1225 毫升;但与现代人脑量 1400 毫升相比,脑量较小。北京猿人前额稍高,眉脊骨稍小,嘴部也略微向后收缩,头骨枕部窄而长,外部轮廓呈椭圆形,仍带有较明显的原始性。北京猿人相对现代人较矮,成年男性平均 1.62 米,成年女性平均 1.52 米。北京人四肢骨已比较接近现代人。经古地磁测定,北京猿人的绝对年代约在距今 70 万~ 23 万年之间,持续达 40 万年之久,属中更新世中、晚期。

1980 年,安徽和县陶家镇汪家山龙潭洞发掘出土了猿人头骨化石。其中包括一具国内现存最完整的头骨,属一男性个体;另外还有一个附连 2 个臼齿的左下颌骨、 4 枚单个臼齿,共代表至少 3 个个体。其年代不晚于中更新世,或可能相当于北京猿人遗址的中部堆积。 [2]

我国南北各地都发现中国猿人的遗迹。 1975 年湖北郧县梅铺发现 4 颗均属左侧的猿人牙齿化石; 1976 年郧西县神雾岭白龙洞发现两颗猿人牙齿化石:右上第二前臼齿、左下第一前臼齿,可能属于同一个中年个体; 1978 年河南南召县云阳镇附近发现一颗猿人右下第二臼齿化石。另外,在贵州桐梓、湖北大冶龙头洞穴、辽宁营口金牛山、陕西潼关、河南三门峡、山西垣曲等都发现旧石器遗址或人骨,说明这些地方数十万年以前,就有人类活动。

2 旧石器早期的物质文化 旧石器早期,中国的猿人活动在祖国大地上,并开始创造物质文化。

1961 ~ 1962 年,在山西省南部黄河左岸高出河面 170 米的古台地上,发现西侯度文化遗址。遗址中发现 32 件石制器,有石核、石片、刮削器、砍斫器和三棱大尖状器等。这些石器采用锤击、砸击和碰砧三种方法制成。此外,还发现有一些烧骨和带切刮痕迹的鹿角。根据动物群性质,遗址属于早更新世;古地磁测定距今 180 万年,是迄今发现的中国最早的旧石器文化。

元谋人化石所在的粘土层中有用石英岩打制的 4 件刮削器,地表又采集到十多件三角形的尖状器;在蓝田猿人化石的同层位中,采集到大型砍斫器、小型砍斫器、小型刮削器、石棱和有使用痕迹的石片等;北京猿人的洞穴中,发现的石器多达 10 万件。

北京猿人所使用的石器从早期到晚期,变化比较明显,打制技术逐渐提高,打制出来的石片,质量提高,趋向长薄。石器工具的类型逐渐多样,有刮削器、砍砸器、尖状器、雕刻石器和石锥,偶见石球。雕刻器和石锥的出现表明北京猿人文化的晚期阶段,已达到旧石器早期文化的较高层次。遗址中有一些人工打碎的兽骨和砍截的鹿角等,有加工、使用的痕迹,可能是原始的骨角器:骨砧、角锤等;遗址中还有鹿头盖骨数百件,这些鹿头盖骨都被砍去了面骨、犄角,有学者认为,这应是当做“火瓢”使用的。 [3] 但也有学者认为,这些骨器不可能是骨角工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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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遗址中大多有用火的遗迹。在北京猿人的洞穴中,有厚达 6 米的灰烬积层,有被火烧过的兽骨和石块,还有许多烧过的朴树籽。贵州桐梓猿人遗址中也发现有被烧过的兽骨。这些现象说明,中国猿人已普遍地使用火。他们用火烧烤食物,照明取暖,防御野兽,同大自然进行艰苦的斗争。这个时期,人们使用的火可能引自天然火。火的使用,能使人们熟食,增强人们的体质,促进人的大脑的发达,使人们有可能突破自然界的限制,扩大活动的范围。火的使用对人类的进步有决定性意义。

远古时期,无论是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与现代都大不相同,南北各地气候较现代稍高,植被未遭破坏,水土保持较好。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猿人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在这样的环境中,除了人类以外,根据山顶洞及其他遗址中发现的兽骨可以推知,与中国猿人共存的还有剑齿象、肿骨大角鹿、野猪、鼠、剑齿虎、羚羊、鬣狗、豹、熊、犀牛、狼、狮等动物。当时人们的食物,除一些植物及树籽外,野兽也是重要的食物来源。因此这些兽类既对人们有极大的威胁,又是人们追捕的猎物。在极其艰难的环境中,人们以采集和狩猎为生,因此也必须集体的、成群的生活,才得以生存下去。

猿人是至今被发现的我国最早的、介于猿和人之间的人类先祖。猿人的身体和直立行走的姿势已与现代人基本相同,只保留少许的原始特征。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劳动,而劳动又是从制造工具开始的。至少在至今 100 万年前,中国猿人就已学会制造工具,并且用最原始的工具同大自然作艰苦的斗争。

三、早期智人 ( 古人 ) 与旧石器中期的物质文化

1 早期智人 ( 古人 ) 的化石遗存 到了距今二、三十万年前后,人类大体上进入了第二个发展阶段,即早期智人阶段,也称为“古人”阶段。旧石器中期文化遗存较早期丰富,所发掘的化石表明,古人与猿人相比,在体质上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其创造的物质文化也更加进步。

大荔人 1978 年春,陕西大荔县发现基本完好的人类头骨化石,唯缺牙齿和下颌骨,为一年龄不足 30 岁的青年男性个体。头骨的顶部低平,眉脊粗壮,骨壁较厚,这些均与北京人的性状接近。与北京人相比,其顶骨相对较大,枕骨隆凸下移,顶枕部较高,嘴部不很突出。脑量比北京人平均值稍大,约 1120 毫升;脑膜中动脉分支的印痕较丰富。从这些特点来看,大荔人比北京人进步。用铀系法测定,遗址年代在距今 23 万~ 18 万年间。

大荔人的形态介于直立人与早期智人之间,属于早期智人的古老类型。大荔人的发现填补了我国古人类学研究上的一大空白。像大荔人头骨保存得这样完整,属于中更新世早期智人的标本,在目前世界上也是少见的。

丁村人 1954 年山西襄汾县丁村发掘到同属一个十二、三岁儿童的 3 颗牙齿化石,为右上内侧门齿、右上外侧门齿和右下第二臼齿。门齿齿冠舌面仍有明显的舌面隆突和指状突,但已不如北京猿人复杂。齿冠舌面则都是中部低陷呈铲形,表明与现代黄种人较接近。齿面咬合面纹理结构性质也在猿人和现代人之间。 1976 年在第 100 号地点,又发掘到一个大约两岁小孩的右顶骨化石,比北京猿人的顶骨薄,显示了人类体质的进步性质。铀系法测定遗址年代距今 21 万~ 16 万年,但氨基酸外消旋反法测定其距今只有 7 万年。

许家窑人 山西省阳高县的许家窑遗址是目前我国旧石器中期古人类化石、动物化石和文化遗物最为丰富、规模最大的遗址。 1974 年、 1976 年、 1977 年曾几次发掘,发现许多块人骨化石。计有顶骨 11 块 ( 其中 3 块完整 ) 、枕骨 2 块、左上颌骨 1 块 ( 附连 4 颗牙齿 ) 、单个牙齿 2 颗,代表 10 个男女老幼不同的个体。其体质特征是:头骨骨壁厚,顶骨内面脑膜中动脉分枝不像北京猿人那样粗大和分叉简单,枕骨圆枕不及北京猿人宽突,嘴部不太突出,下颌较低而宽,牙齿粗大,齿冠嚼面比较复杂。许家窑人本身具有不少北京猿人的原始性状,又有接近现代人的特征。铀系法测定含化石的地层形成于距今 12.5 万~ 10 万年间。

我国境内还发现另一些古人化石或遗存。

1958 年,在广东曲江县马坝的一个洞穴中,发现一个人类的残头骨和一些动物的化石,其头骨特征介于猿人与现代人之间,与古人相似。 1972 年,在贵州桐梓县云峰的石灰岩洞中,发掘到古人两颗牙齿化石,可能分属两个男性个性。 1957 年,在湖北长阳下钟家湾岩洞发现长阳人化石,有附连着 2 颗臼齿的残破左上颌骨和单独的 1 颗臼齿。 1980 年长阳果酒岩又发现古人化石,计有头骨、下颌骨和肢骨。 1973 年,在北京周口店龙骨山的新洞里发现一颗男性左上前臼齿,新洞人是北京猿人和山顶洞人的中间环节。辽宁喀左鸽子洞遗址也曾发现有一小孩的臼齿化石。

2 旧石器中期的物质文化 古人的体质特征较猿人进步,旧石器中期的物质文化,特别是石器的制造技术也比较进步。

在发现丁村人化石的出土地点,也发现了许多旧石器中期物质文化的遗存。丁村旧石器遗址群共有 20 多处,绝大多数属旧石器中期,这种石器文化亦称为丁村文化。在对丁村遗址的发掘中,共获得石制品 2000 多件。这些石制品类型多样,有单边砍砸器、多边砍砸器、石球、多边形器、三棱大尖状器、鹤嘴形厚尖状器、小形尖状器和刮削器等。有的形制相当规整定型,说明了石器功用的固定化。其中三棱形尖状器,系用三棱厚大石片打击而成,手握部分宽厚,尖端锐利对称,故称三棱形。尖状器可能是用来砍斫、挖掘植物的。

许家窑遗址中与古人化石共存的石器遗物非常丰富,共出土石器 3 万多件,还出土许多骨器。石器有刮削器、尖状器、雕刻器、小石钻和小型砍砸器。石球极多,共有 1000 多件,重量 80 ~ 2000 克不等,球面匀称滚圆,是重要的狩猎工具。刮削器形制远比以前的复杂精巧。短头圆形刮削器,刃部经过精细加工,已带有细石器技术的部分风格,与后来发达的细石器有文化传统上的密切关系,表明了我国细石器文化渊源久长,也表明这个时期经济生活领域的较大发展。

北京周口店龙骨山的新洞里还发现两件磨制的骨片,这是我国最早的磨制骨制品,代表着一种崭新的磨制工艺的开端。

旧石器中期,狩猎技术进一步提高。许家窑遗址中共存的哺乳类动物化石有中华鼢鼠、似步氏田鼠、诺氏古象、野马、披毛犀、赤鹿、河套大角鹿、普氏羚羊、扭角羚羊、原始牛等约 20 多种。发掘出的动物骨骼数以吨计,但未见一具完整的个体,基本上是人们食肉后的抛弃物。这个时期,狩猎业非常发达,许家窑遗址中的马牙,就代表了 360 多个个体,说明狩猎出现专业化的倾向。

四、旧石器时代的社会组织形态

原始群 旧石器早期,社会生产力低下,人的智力处在原始蒙昧阶段。中国猿人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才得以生存,于是产生了人类最初的社会组织——原始群。一些人类学家认为,每个原始群都过着群婚的生活,实行杂乱的婚姻形式。一个原始群就是一个血缘大家族,彼此之间都有血缘关系。摩尔根在《古代社会》里曾经说过,这些原始的人们过着“群团的生活,实行杂乱的性交,没有任何家族,在这里,只有母权能够起某些作用。”

这种情况,我国古代文献亦有记载。《吕氏春秋·恃君览》云:“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淮南子·本经训》:“男女群居杂处而无别。”

在群居杂处、男女无别的原始群体中,子女决不可能辨认父亲,而母子之间的关系则是很明确的。英国女学者珍妮·古多尔曾在非洲森林中考察黑猩猩的群体生活。她发现在黑猩猩的群体中,实行杂乱的性交,但母子之间的关系很明确,长大了的雄黑猩猩绝不会与其母发生交配关系。但是子女是不能确认父亲的。 [5] 对黑猩猩的研究考察,有助于了解远古人类的生活情景与婚姻关系的情况。

血缘家族公社 人类不断发展,由原始群时期进入原始公社时期,也有人称之为血缘家族公社时期。这一时期,人类体质发生突变,从南方古猿发展到直立人;另外,就是人造工具的出现,人类开始创造文化。随之,人类的第一个社会组织——血缘家族公社出现了。

血缘家族内,只有同辈的男女才允许发生婚姻关系。如恩格斯说:“婚姻集团是按照辈分来划分的”,“这种家庭的典型形式,应该是一对配偶的子孙中每一代都互为兄弟姊妹,正因为如此,也互为夫妻。” [6] 原始公社的第一个婚姻禁约在于排除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实行通常所说的班辈婚。

我国许多民族中都有兄弟姊妹互相通婚的传说。《后汉书·南蛮传》载有远古高辛氏的女儿和盘瓠结合,生育六男六女,自相婚配夫妻的故事。台湾高山族、云南地区的许多少数民族都有类似的传说。这些传说,反映了人类社会曾经过一个“班辈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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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母系氏族社会

第二节 母系氏族社会
大约距今五万年左右,古人进化为新人。新人又称作晚期智人。在这个时期,人类体质形态的原始特征基本消失,逐渐分化成各色人种,现代人开始形成,与新人相一致的是氏族公社形成。到了距今七、八千年前,也就是说,进入新石器时期,我国母系氏族社会逐渐发展到繁荣时期。

一、晚期智人(新人)及其物质文化

目前我国发现的晚期智人(新人)主要有河套人、山顶洞人、峙峪人、柳江人、麒麟山人等。

河套人 河套南部萨拉乌苏河发现许多旧石器晚期的文化遗址和人类化石。目前把历次在河套地区发现的人类化石称为“河套人化石”,简称“河套人。”其中包括 1956 年在内蒙乌审旗嘀哨沟村采集到的一块头顶骨残片及一段左股骨; 1960 年在乌审旗大沟湾村发现的一块顶骨化石; 1978 ~ 1980 年,在大沟湾村获得的顶骨、额骨、枕骨、下颌骨、股骨、胫骨、腓骨和肩胛骨等 19 件化石;还有 1922 年在大沟湾一带获得的一颗八、九岁儿童的上外侧门齿。河套人属晚期智人,铀系法测定距今 5 万~ 3.7 万年; C 14 测定距今 3.5 万年。 [7]

山顶洞人 1933 ~ 1934 年在发现北京猿人的周口店龙骨山的山顶洞里,先后发现了至少代表 8 个以上的男女老幼不同个体的完整的头骨、上下腭骨、牙齿和体骨化石。经 C 14 测定,上部堆积距今 10470 ± 360 年,下部堆积距今为 18340 ± 410 年。山顶洞人许多共同的基本特征,明显地表现为原始的黄种人,并与中国人、爱斯基摩人、美洲印第安人特别接近。很可能上述黄种人,是由山顶洞人或比它更晚些而在体质上很相近的人类类型,散布于各地逐渐演变而成的。 1934 年出土的三块完整的头骨,据人类学家研究,分属于原始的类蒙古、类美拉尼西亚和类爱斯基摩三类不同的人种,在华夏先民的发展中,这些土著大部同化,一些类爱斯基摩人向亚洲东北迁移,或至北美;类美拉尼西亚和类蒙古两种则南下而至南洋,或移南美。 [8]

1963 年山西朔县峙峪村发现一块枕骨化石,距今约 2.8 万年。 1956 年在广西来宾麒麟山发现属于一老年男性个体的颅底部分化石,称为“麒麟山人化石。”广西柳江通天岩山洞里发现了较丰富的新人化石材料,其中包括 1 具头骨 ( 缺下颌骨 ) , 4 个胸椎骨连 5 段肋骨, 5 个腰椎及骶骨、右髋骨、左右股骨各 1 段。除股骨属于一女性个体外,其他同属一个中年男性个体。柳江人明显地具有黄种人的特征,是分化和形成中的黄种人类型。

从以上众多的考古发现中可以知道,我国各个时期的人类化石,明显地具有一些共同特征,例如上门齿的铲形结构,颧骨高,颧面前突出而较垂直,为阔鼻型,下颌圆枕较多见。各个阶段的人类形态特征存在的差异,反映了人类的进化过程。我国古人类的发展是连续性的,有明显的传承关系。

旧石器晚期的物质文化 旧石器晚期,物质文化进一步发展。山西朔县峙峪遗址共发现石器 1.5 万多件。其特征是细小石器和小石片占大多数,发现了石箭头、钺形小刀之类的复合工具,标志人类又掌握了一种新型的工具和武器。

河南安阳小南海北楼顶山洞穴遗址、河北阳原县虎头梁遗址、山西沁水县下川遗址,都发现旧石器晚期经过二次加工的细石器。下川遗址出现了锛状器、石镞、扁平长条形大尖状器、磨盘、磨锤等一些较进步的生产工具,并含有丰富的典型细石器和小型石器。下川文化为研、究旧石器文化向新石器文化的发展过程,补上了关键性的一环。 [9]

在山顶洞发现了一枚骨针,长 82 毫米,最粗处直径 3.3 毫米,针尖圆锐,针孔窄小,制作精巧,反映了制骨技术的熟练水平,这是世界上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缝纫工具。

旧石器晚期,生产水平逐渐向前发展,出现细石器,并运用了刮削、磨制和钻挖眼的新技术。箭头的出现说明弓箭已发明,这种新工具的产生推动了渔猎的巨大发展。

旧石器晚期的人们已经有了美的意识。河北阳原县虎头梁遗址中发现 13 件装饰品,包括穿孔贝壳、钻孔石珠、鸵鸟蛋和鸟骨制成的扁珠。在这些饰物上,使用了磨孔、两面对钻圆孔和磨光等进步的工艺技术。

北京周口店龙骨山的山顶洞,共分两层,上层供人们居住,下层是安葬死者的墓穴。在下室中发现一青年妇女、一中年妇女和一老年男子的化石。人骨上涂有赤铁矿粉粒,旁边放有兽牙装饰品和燧石石器等。将不同年龄的男女合葬,表现了一种氏族血亲的意识。人骨上涂有赤铁矿粉,可能是生者看到死者的皮肤逐渐变黄难看,而用以装饰死者的,这是最早的安葬仪式,表现了一种原始的宗教意识的产生。燧石的出现,也表明人们已学会了人工取火。

二、新石器文化的区域特征

我国新石器时期的遗址已发现 6000 多处,犹如满天星斗,遍布全国。新石器时期的文化可分为中石器时期、新石器早期、新石器中、晚期的遗存。本节我们只探讨中石器和新石器早期文化及社会形态。新石器早期,我国的先民已进入了农业定居阶段,早期的聚落已经形成。聚落中男女分工也开始出现,聚落成员的贫富分化还不十分明显,但已经出现了私有财产现象。具有原始文字性质的契刻符号也已出现。新石器早期处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转变时期。

黄河游域的遗址。

黄河流域大约包括陕西、山西、河北、河南等地区。这一区域的文化以仰韶文化为主。

裴李岗文化是 1977 ~ 1979 年河南新郑裴李岗发现一处重要的新石器早期遗址。时代约在公元前 6000 年以前,与磁山遗址的年代相当或略早。

裴李岗遗址发现有房基遗址、窖穴、灰坑、墓葬等。陶器以泥质红陶为主,另外还有夹砂红褐陶、灰陶等。石器有铲、斧、镰,其中的石磨盘与磁山石磨盘相似。墓葬中随葬石磨盘的一般为女性,随葬农具者为男性,男女分工明显。房基主要有圆形、方形两种,以圆形为主,均为半地穴式。房基直径为 2.2 米~ 2.8 米,个别达到 3.7 米。室内边缘有柱洞。房基设有斜坡形或阶梯形门道。房内中间或后墙处有灶。房屋多为一间,个别遗址内也有二开至四开间的,大多依次扩建而成。房基附近有窖穴和灰坑。早于仰韶文化的还有磁山文化遗址。

磁山文化是 1976 年~ 1977 年河北省武安县磁山发现一处新石器早期遗址。其年代约在公元前 6000 年~前 5600 年间,早于仰韶文化。

贾湖遗址位于河南省舞阳县城北 22 公里,属于裴李岗文化的重要遗址,距今年代约为 7000 ~ 8000 年,即公元前 6000 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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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湖遗址发现房基 30 余座,陶窑 10 余座,灰坑 300 余个,墓葬 300 余座。该遗址的遗物多为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石器中有斧、镰、铲、磨盘、磨棒;生活用具皆为陶器,均为手制,陶胎厚薄不均,火侯不均,器形有罐、壶、鼎等;骨器是由鹿角和兽骨磨制而成,有骨镖、骨镞、骨针、骨杈等。贾湖遗址中发现 10 支骨笛,均出在墓葬中。这些骨笛已具备 6 ~ 7 个音阶结构,发音准确,至今仍可以吹奏旋律,为中国和世界音乐史上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贾湖遗址有的龟甲和石柄上带有契刻符号。在龟甲上刻有“■”、“■”、“夨”;在石柄上刻有“亻”、“彳”、“‖”等。这些符号与殷墟甲骨文、周代金文中一些字形相似,具有原始文字的性质。 [10]

1921 年春,河南渑池县仰韶村发现一处彩陶、红陶和磨光石器并存的新石器时期的文化遗址。此期文化最初被冠以“彩陶文化”的美称,并闻名天下。几十年来发现的仰韶文化遗址已逾千处,如西安半坡、临潼姜寨、宝鸡北首岭、河南郏县庙底沟、洛阳王湾、郑州大河村、安阳后岗、禹县谷水河、甘肃秦安大地湾等,主要分布在河南、陕西、晋南、河北、河套以及甘、青交界和湖北北部等地。仰韶文化在距今约 6000 年之前形成,延续约 2000 年之久。

仰韶文化的基本内涵是经营农业,以种粟为主,兼营渔猎采集;其陶器以红陶为主,器形有盆、钵、罐等,器物表面多彩绘,有的陶器上面还绘有鱼、人面等图案。

仰韶文化中已出现了文明的要素。姜寨遗址中出土一万多件重要文物,在 29 号房基的居住面上发现半圆形的铜片一枚,经化验,铜占 65% ,锌占 25% ,余为少量的锡、铝、硫、铁等,属于黄铜 ( 有人认为是青铜 ) 。 [11] 仰韶文化姜寨遗址除发现黄铜片,还有黄铜管,其时代约在公元前 4700 年左右。 [12]

仰韶文化晚期已发现古城堡。郑州西山古城址是仰韶文化的遗存,距今约 5300 年至 4800 年。

河南濮阳西水坡仰韶文化遗址发现三组蚌砌图案,可能是一大型祭祀活动的遗迹。该遗址 M 45 墓主人的右侧有一龙,左侧一虎。龙、虎皆为蚌砌成的图案。距 M 45 20 米处有一浅穴,穴中有蚌砌的龙、虎、鹿、蜘蛛等;鹿卧龙背上,蜘蛛与鹿之间,置一精致的石斧。浅穴南 25 米处发现第三组蚌图,为一人骑于龙背, ( 龙 ) 昂首长颈,舒身高足,作腾飞状。虎在龙之北这三组蚌图皆为 M 45 墓主而摆置,反映出墓主人乘龙驭虎,升空飞天的欲望。 [13] 有人把西水坡的蚌龙图称为“中华第一龙”,这很明显是一祭祀遗址。 M 45 蚌图中的精致的石斧象征着权力, M 45 当是一部族首领或酋长的墓葬。

仰韶文化有定居的村落和集中的墓地,半坡遗址中发现 45 座中小型房基,居住区以一大型的近方形房屋为中心,小房子面向大房子形成不规则的半月形。聚落外有防御性壕沟。临潼姜寨遗址有房基 120 座,居住区中心为一面积较大的广场。房基可分五个建筑群,每群建筑以一个大型房屋为主体。聚落周围,亦挖有两条各约 2 米宽的护村壕沟。这些房基有地穴式、半地穴式、平地起建等建筑形式。仰韶文化遗址的小房子的面积约十几乃至 30 多平方米。小房子内有灶坑,门口多有窖穴,多数房基中有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

黄河上游的马家窑文化因最早发现于甘肃临洮马家窑而得名。在这些文化类型的遗址主要分布在黄河上游,可分为马家窑、半山、马厂等不同类型。其文化序列为:马家窑类型 ( 约公元前 3100 ~前 2700 年 ) ——半山类型 ( 约公元前 2600 ~前 2300 年 ) ——马厂类型 ( 约公元前 2200 ~前 2000 年 ) 。马家窑文化前后延续 1100 年左右。

马家窑类型文化中生产工具数量少,器类简单,制作粗犷,狩猎工具占很大比例。墓葬中也没有发现随葬品严重不均的现象。半山类型居民的经济生活以农业为主,兼营狩猎业。制陶业发达,陶器造型美观,彩绘纹饰富丽堂皇。到了马厂类型阶段,工具数量增多,制作精巧;发现许多粟类粮食,说明其农业生产水平逐渐提高。在制陶工艺方面,出现了慢轮修整技术和许多造型新颖精巧的艺术品,如柳湾的人像彩陶壶等。马厂类型的墓葬规模大小及随葬品数量悬殊,说明私有制正在产生。甘肃东乡林家马家窑类型的地层中发现一完整的铜刀,其年代在公元前 3100 年左右。甘肃永靖大何庄、秦魏家发掘 6 处与祭坛性质相类似的石圆圈,周围有牛、羊骨架和卜骨。

大汶口文化以最早发现于山东泰安大汶口 ( 并同时发现于相邻的宁阳堡头 ) 而得名,系公元前 4300 ~前 2400 年的一支古代文化,遗址为一氏族墓地。大汶口文化以农业经济为主,主要种植粟。墓葬中出土的石器比较精致,有椭圆形的斧、穿孔斧、穿孔铲;另外,象牙器、玉器、白陶器大量出现,轮制陶器技术开始出现,说明手工业生产的进步和发达。家畜饲养业也比较发达,墓葬中有许多猪、狗、牛、羊的骨头等。大汶口一号墓的一件小骨凿上附有铜绿,经化验含铜 99% ,其时代在公元前 3000 年左右。

大汶口类型的莒县陵阳河遗址出土的大口尊上发现了陶尊文字 17 个。其时代在公元前 4000 年左右。有关资料介绍:“自 60 年代以来,陵阳河发现刻文陶尊均出于河滩一组墓地 ( 富有者墓地 ) ,共 10 件。采品 6 件,完整器 5 件。刻文分别为‘■\'、‘■\'、‘■\'、‘■\'、‘■\'、‘■\'、‘■\',另一件为 1979 年发掘采集的陶尊残片,刻文为‘■\',…… M 25 的一件刻文为‘■\'。陵阳河发现陶尊刻文,共计 12 个个体。如将刻文归类统计,得图象一,图象文字凡七。” [14] 我国许多学者,如唐兰先生、王树明先生等对这些文字均有考释,认为这是现行文字的远祖。唐兰先生还认为,陵阳河的陶尊文字与殷墟甲骨文字有渊源关系。

长江流域的遗址。

长江下游相当于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时期的远古代表文化主要是河姆渡文化和良渚文化。

河姆渡文化是 1973 年在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发现的一种崭新的文化遗存,主要分布在浙江宁绍平原东部。其年代约为公元前 5000 ~前 3800 年。因首次发现于河姆渡,故称此种文化为“河姆渡文化。”河姆渡出土石、骨、木、陶的各种生产工具几千件,其中成批的骨耜尤其引人注目。另外,还有丰富的稻作遗存。

河姆渡遗址发现干栏式的木构建筑遗迹,它不同于北方的平原地穴式的或地面上的土木建筑,代表我国另一种建筑类型。遗址中还发现一口木构浅水井,这是我国迄今发现最早的水井遗迹。

河姆渡文化原始艺术丰富多彩,如象牙雕刻的双鸟朝阳,木雕鱼,陶塑人头像,用玉和莹石磨制的璜、玦、管、珠等一类器物,加工精细,表现了较高的艺术水平。

长江中游的代表文化主要是大溪文化和屈家岭文化。

1959 年至 1975 年间在重庆巫山县大溪遗址进行三次发掘,清理出 200 余座墓葬,是一处具有代表性的文化遗址。其分布范围主要在川东、鄂西,并扩大到湖北中部,南达洞庭湖周围。主要遗址有湖北秭归朝天嘴、宜都红花套等。大溪文化的年代约为公元前 4000 年~前 3400 年。

大溪文化普遍使用磨制石器。有一种巨型石斧较有特色,如大溪墓葬中出一件长条石斧长 38 厘米;红花套一件石斧长 43.1 厘米。大溪文化的农业以种植稻米为主,渔猎占辅助地位。大溪遗址墓葬常随葬玉、石、蚌、骨和象牙质的装饰品,如玦、环、珠、镯、璧等。墓葬中有的死者颈部带有成串的几百颗小蚌珠;有的臂戴象牙镯;还有的把鱼放在死者身上,或将两条大鱼分垫在两臂之下,或将鱼尾衔在人口中,或以龟随葬。这类现象可能表现为一种原始的宗教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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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的文化遗存。

红山文化是一支距今约五千年左右分布在我国东北地区的文化, 1935 年首先在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发现而得名,最初称之为赤峰第一期文化, 1955 年定名为红山文化。红山文化以彩陶“之”形纹陶和细石器共存为基本特征,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东南部、辽宁西部、河北北部、吉林西北部一带。红山文化的主要遗址有赤峰水泉、辽宁牛河梁、阜新胡头沟等。红山文化的相对年代与仰韶文化大致相当。

1983 ~ 1985 年考古工作者在辽宁西部的凌原、建平两县交界处的牛河梁发现一处红山文化遗址,距今约 5000 年左右。牛河梁主要发现的“女神庙”牛Ⅰ和积石冢遗址牛Ⅱ。“女神庙”基址是由一个多室和一个单室两组建筑物构成。多室在北,是主体建筑,由一个主室和几个侧室、前后室组成。单室在南,是附属建筑。主室西侧出土有彩绘泥塑人像的头部、肩、臂、手、乳房残件和动物像“猪龙”的头、蹄等,还有彩绘墙壁面残块、特大型彩陶器残片、镂孔豆形器盖、钵、锥形纹塔形器残片等。其中人像头部存高 22.5 厘米,脸面宽 16.5 厘米,相当真人大小。肩头残块,泥胎细腻,曲线圆润,造型优美,具有女性特征。发现残缺的“女神”人像属五、六个个体。“女神庙”遗址中还发现有祭祀用器,南 12 米处有一灰坑,内有羊骨和其他兽骨,具有祭祀性质。研究者认为,牛河梁的这一遗址是一女神庙。女神庙的附近还发现三座积石冢,方向一致,为一整体,但形制各异。 Z 1 、 Z 2 均有大石块垒砌的规矩外墙, Z 3 是三圈淡红色石桩围成的三层迭起的圆坛。圆坛带有明显的“墓祭”性质,这是我国目前发现的最早的墓祭材料。这些女神像群“有的可能象征当时社会上的权势者,有的或许是受到崇敬的祖先。根据群像之间大小和体态的差别判断,似已形成有中心、有层次的‘神统\'。这是人间等级差别的反映。积石冢大、小墓的主从关系也印证了这一点。” [15] 苏秉琦先生说:“牛河梁的女神庙遗址以及附近许多积冢等,说明我国早在五千年前,已经产生了植基于公社,又凌驾于公社之上的高一级的社会组织形式。” [16]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的四号积石冢墓群中发现有铜环,还有两处坩锅炼铜的遗存。 [17] 以上事实表明,距今约 5000 年左右,东北地区的辽河流域已出现文明。

三、新石器早期的婚姻形态和社会组织

新石器时期,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其文化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人们开始了农业定居生活。人类的体质和智力都得到发展,并逐渐认识到近亲婚配的不良后果。如我国周代就认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18] 在本族内部禁止婚配,从而出现了外婚制。随着外婚制的发展,禁婚范围越来越大,不许相互通婚的兄弟和姊妹的类别日益增多。“自一切兄弟和姐妹间,甚至母方最远的旁系亲属间的性交关系的禁例一经确立,上述的集团便转化为氏族了。” [19] 即当外婚制形成以后,氏族也就产生了。

氏族是原始社会的基本单位。在氏族产生的同时,部落也产生了。部落由氏族或胞族组成,通常是原始社会最大的单位。部落有自己的名称、住地及供打猎、捕鱼、采集的广大领域范围。每一个部落都有自己共同的语言。部落内各氏族彼此通婚,实行部落内婚制和氏族外婚制相结合的婚姻制度。几个部落由于共同的利益而结成部落联盟。部落联盟中的部落一般居地相邻接,使用共同的语言,而且多是从一个部落中分裂出来的。各部落的内部事务保持独立,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议事会,由各部落推选出来的酋长组成,他们负责部落联盟内、外大事的处理。联盟除有最高军事酋长外,往往还有松散的管理机构,酋长逐渐世袭。

氏族和部落形成以后,在氏族组织中广泛实行族外群婚。这种群婚有多种形式:

(1) 级别婚,两个氏族集团,即两个婚级互为婚姻。一个婚级的每个男子都是另一个婚级的每个女子的当然丈夫;同样,这个婚级的每个女子也是另一个婚级的每个男子的当然妻子。这是族外婚的原始形式。级别婚的另一种形式,即每一氏族的男女按年龄分成不同的级别,每一代人为同一级别。同一级别又分男女两个性级。每一男性性级只能与另一氏族的某一相应的女性性级婚配。婚级越多,婚姻禁例越严格。现代社会的姑表婚配,就是这种族外婚的遗存。

(2) 环状联系婚,通常是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氏族组成环状婚姻组织。如甲、乙、丙三个氏族组织,甲的女子固定与乙的男子通婚,但甲的男子绝不能与乙的女子通婚。而乙的女子又固定与丙的男子通婚,丙的女子则固定与甲的男子通婚。这实际是一种单线姑舅表婚。 [20]

(3) 普那路亚婚,这是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所描写的 19 世纪夏威夷的婚姻制度。一群同胞或血缘较远的姐妹,与别的集团的一群男子集体互相通婚。这群男子是她们共同的丈夫。但在这些共同的丈夫中,排除她们的兄弟,而且这些丈夫不再是兄弟,他们互相称为“普那路亚。”同样,在丈夫们共同的妻子中间,也排除男子的姐妹,妻子们也不再是姐妹,她们互称“普那路亚。”“普那路亚”即“伙伴”或“亲密的伙伴”的意思。

(4) 对偶婚,就是每一个男子在若干个妻子中,有一个是主妻,反过来女子也是如此,从而逐渐地向一夫一妻过渡。我国云南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已发展到对偶婚的阶段。男女双方互称“阿注”,意即朋友。“阿注”双方各在自己的母系家庭中,分属两个经济单位。男子晚上到女子家中,过拜访式的偶居生活,清晨回到自己家中,从事生产劳动。这是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形式。

在氏族社会中,无论是群婚或对偶婚的形式,都有两条基本规则,即兄弟姐妹间禁止通婚与性关系。外婚制是氏族的基本特征,是维系氏族的纽带。只要有群婚存在,父亲就不能确认,所生子女与母亲一起生活,子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世系必然是母系。这种社会形态称为母系氏族社会。

母系氏族社会中,女子在经济、生产上具有主导的作用。在一个母系大家庭中,往往由氏族中最年长的妇女为首,领导全体成员从事生产活动,管理全氏族的经济等。母系氏族公社是一个实行共产制经济的集体,财产归全氏族所有。

新石器早期,私有制已经产生,聚落成员的地位也已经出现了差别,处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转变时期。

四、母系社会的传说与姓氏的产生

氏族公社是原始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它的产生和新人的形成大体是一致的,时间大约从 5 万年前至四五千年前。氏族公社可分为母系和父系两个互相衔接的阶段,母系氏族确立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到了距今 1 万年前后,我国母系氏族社会开始呈现出一幅繁荣的图景。在我国,有关母系氏族的传说很多,文化遗存更是遍布各地。

有关母系氏族公社的传说 在我国古代的文献记载和传说中,保存有不少关于母系氏族公社的传说,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史实。

《楚辞·天问》在提出一些有关宇宙构成的问题之后,接着就问:“女岐无合夫,焉取九子?”对女岐无夫而有众多的后代表示难以理解,反映江汉地区就有以女岐为始祖的母系氏族,因盛行族外婚,男女关系不稳定,女岐无法确定亲夫的事实。又如华胥履大迹于雷泽生伏羲,这种“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的神话,实际上是母系氏族“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情况的反映。在《穆天子传》、《山海经》等书中常见的西王母,可能是西戎部落传说的母系氏族比较著名的首领人物,《淮南子》中所谓采五色石以补苍天,积芦灰以止淫水的女娲氏,也当是母系氏族全盛时期带领人们开辟荒原,与自然搏击的一位女性首领。

这一时期人类的重要进步是植物的种植和动物的驯养、繁殖。前者发展为农业,使人们逐渐改变了旧石器时代只能依靠采集和渔猎获取生活资料的攫取性经济,而代之以生产型经济;后者发展为畜牧业(或家庭饲养业)。有了这两项生产事业,就为人类的生活提供了较为稳定的食物来源,为原始社会的发展奠定了比较可靠的物质基础。这是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的一次飞跃,是人类征服自然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我国古代传说中两个著名人物——神农氏和伏羲氏,就是原始农业和原始畜牧业初创时代的代表。原始农业和原始畜牧业的分工是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推动了社会进步。从此,开始相对稳定的生活,开始有了交换,并不断出现一些新的发明创造。在有关神农氏和伏羲氏的传说中,如神农氏“耕而作陶”、尝百草、“日中为市”,伏羲氏作八卦等等,正表明社会前进,人类进步的轨迹。

姓与氏的产生和发展 我国古代有严格的姓、氏区别。姓,《说文解字》解释说:“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从女、从生,生亦声。春秋传曰:天子因生以赐姓。”由此可见,中国人的姓是标志所由出生的血缘关系,这种血缘关系最初是从女性来确定的。所以,古代一些较早出现的姓,如姬、姜、嬴、妫、姒等等,大都从“女”,这正是母系氏族的遗制。

我国从很早的时候起,就有“同姓不婚”的习俗,这源于母系氏族时期的族外婚制。由于人口不断增殖,一个母系氏族繁衍为若干个女儿氏族和孙女儿氏族,这些新的近亲氏族仍然保持原来的血缘关系不变。随着近亲婚配的限制日益扩大,氏族之间也不再准许通婚。于是原来作为一个氏族标志的姓就扩大为这些近亲氏族的共同标志,这样一个姓至少代表一个部落。而在同一部落内的各个氏族,又必须各有新的标志,这就是氏。

由于氏族、部落不断繁衍,原来的一个部落必然要繁殖为若干新的部落。这些不断繁衍的新部落,经过若干世代之后,血缘关系比较疏远了,就又分化出一部分新的部落集团,产生新姓,从而相互可以通婚。如黄帝与炎帝本来是同出于少典氏的两个部落,分别为姬姓和姜姓,可以相互通婚。姬姓部落原来包括 25 个氏族,后来发展成为 14 个部落。这些新派生出来的部落,除了两个继续保持姬姓之外,又出现了酉、祁、己、滕、箴、任、荀、僖、 女吉 、儇、依等 11 个新姓。原来的姬姓部落,以后又继续繁衍,派生出更多的新姓,如妫、姚、姒等等。姜姓之族也当如此。由姬、姜二姓所繁衍的众多姓、氏,就构成了华夏族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同姓的和血缘关系比较接近的众多部落群,就以共同的祖先结为族,不同姓的部落相互结为婚姻。这样,在古代中原地区的众多部落,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相互关系日益密切,促进了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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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父系氏族公社和原始社会的解体

一、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的文化遗存

距今 5000 年左右,黄河流域和长江中下游的许多氏族部族先后转化为父系氏族公社。在考古学上相当于新石器后期,属于这一时期的文化遗存已被大量发现,主要有黄河流域的龙山文化、安阳后岗、山西襄汾陶寺;长江流域的良渚文化、屈家文化等。

黄河流域的遗址

龙山文化以 1928 年首次发现于山东章丘县龙山镇城子崖而得名,其重要遗址有潍坊姚官庄、日照东海峪、诸城呈子等。胶县三里河出土有成组的玉器,日照两城镇出土有刻花玉斧,说明制玉工业的发达。龙山文化的陶器生产普遍采用了快轮制陶术,生产的陶器黑色光亮,以蛋壳陶为特征,故龙山文化又称“黑陶文化。”三里河还出土两件铜质锥形器,经化验为黄铜。龙山文化建筑普遍采用了挖槽筑墙技术,东海峪的土台方形地面建筑形式及原始夯筑技术的出现,在我国建筑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龙山文化类型的遗址有许多古城址。其中有山东章丘龙山镇的城子崖城址,南北长 450 米,东西宽 390 米,城址呈长方形,总面积 17.55 万平方米。 [21] 1984 年在寿光县边线王村发现一古城址。城址分大小两处,小城在大城之内,居中偏南。大城面积约 5.7 万平方米,边长约 240 米,呈抹角方形。四边城墙之中部各有一门道,门宽约 10 米。小城一边长约 100 米,城内面积 1 万平方米左右。大城址距今约 3800 年左右,小城距今约 3900 年左右。 [22] 1991 年邹平丁公村发现一古城址,城垣南北长约 350 米,东西宽约 310 米,面积 11 万平方米。城址年代距今约 4600 ~ 4000 年之间。 [23] 另外淄博的田旺村亦发现一个面积 20 余万平方米的龙山文化古城址。 [24]

龙山文化时期的铜冶遗迹也有多处发现,如山东胶县三里河遗址出土两件黄铜锥形器。诸城呈子遗址发现铜片。栖霞杨家圈遗址的龙山文化层和灰坑中发现残铜条 1 件和一些铜渣。长岛县北长山岛店子遗址的灰坑中发现铜片、临沂大范庄遗址出土铜工具。日照市尧王城遗址出土有铜渣。龙山文化出的黄铜距今 4000 年左右。

黄河中游龙山文化时期的遗址已发现几千处,如河南安阳后岗、汤阴白营、淮阳平粮台、淅川下王岗、郾城郝家台、陕西长安客省庄二期文化、山西襄汾陶寺等。

黄河中游的龙山文化遗址中已出现了国家和文明的重要标志,即青铜的出现和铜工具的使用。铜器,在龙山文化期的遗址中多有发现,如郑州牛寨遗址中发现了熔铜炉壁附有铅锡青铜块, [25] 淮阳平粮台三期 H 15 内发现了铜渣, [26] 登封王城岗四期 H 617 内出土青铜器残片, [27] 临汝煤山遗址中出土铜坩锅,熔铜炉残壁及铜液痕迹。 [28] 鹿邑栾台遗址二期早期发现青铜器等。 [29] 这些资料表明黄河中游龙山文化时期,青铜器的冶炼和使用已经比较普遍,这个时期已经进入早期铜器时代。

齐家文化,因 1924 年首先发现于甘肃广河县齐家坪而得名。它是在马家窑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分布范围东起泾、渭河流域,西至湟水流域,南达白龙江流域,北入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附近。年代大约在公元前 2000 年左右。

农业是齐家文化的重要经济部门。已发现的生产工具有石斧、石刀、石镰、石铲、石磨盘等。另外还有玉铲和玉锛,刃口锋利,说明制玉技术有了较大的提高。

冶铜业的出现是齐家文化的一项突出成就,武威皇娘娘台出土有铜制的刀、凿、锥、钻头及铜渣等。齐家坪出土有铜斧、铜刀和铜镜,青海贵南县尕马台出土有铜镜。齐家文化出土的铜镜是迄今已知较早的铜镜。这些铜器经鉴定,既有红铜,又有青铜;有冷锻,也有冶铸。

齐家文化出现了一男二女的合葬墓,男子仰卧居中,女子侧身屈肢其旁,当时父权制已确立。

齐家文化已经出现了金属,礼仪性建筑等,男尊女卑的现象已经出现。大量青铜器的出现,说明黄河上游地区已出现了早期文明和国家。

长江流域的遗址

屈家岭文化, 1954 年因发现于湖北京山县屈家岭而得名。其年代约为公元前 2750 年~前 2650 年,主要分布湖南、湖北及河南南部。屈家岭文化在湖北及洞庭湖一带范围中,叠压在大溪文化之上,与大溪文化有继承关系。

屈家岭文化中,磨光石器增加。遗存中发现粳稻稻谷的印痕,以及较多的彩陶纺轮。陶器中有一种胎簿近乎蛋壳的彩陶,是屈家岭文化的象征性器物。京山屈家岭还出土陶响器 20 件。这种陶响器,中空,内装陶丸 15 粒以上,摇动时可发出声响,可能是最早的乐器。在一些遗址中还发现红陶小鸡、小狗、长尾鸡等,表明江汉流域已具备了较高的艺术水平。屈家岭文化遗址还出土了大量的农具、手工业工具,栽培过的水稻壳和猪骨,表现了该遗址的农业性质。屈家岭文化中还有被认为与父权制有关的陶制的男性生殖器——陶祖,故屈家岭文化可能属于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目前在长江中游的屈家岭文化类型的遗址中尚未发现有金属器,但贫富分化已经出现。

良渚文化, 1936 ~ 1937 年曾在杭县良渚、杭州古荡等地发现上百处新石器文化遗址, 1960 年将这类文化定名为良渚文化。良渚文化约在公元前 3100 ~前 2200 年之间。比较重要的遗址有吴兴钱山漾、杭州水田畈、武进寺墩、余杭瑶山和反山等。

良渚文化的原始农业已相当发达。其生产工具有石制的三角形犁状器、石铲、石镰等。吴兴钱山漾遗址中发现成堆的稻谷和稻米,经鉴定为粳稻和籼稻两种;另外,与水稻一起还发现芝麻、蚕豆等。钱山漾丝织品实物标本,是我国新石器时代考古的重要发现之一。

良渚文化中玉器比较普遍,常见的有珠、管、玦、璜、瑗、镯、璧等,特别是玉琮、玉蝉是早期制玉手工业中的稀世珍宝。良渚文化墓葬中随葬品多寡悬殊很大。有随葬品很少的小型墓,也有用多达 19 件穿孔石斧和大型玉璧随葬的墓葬,说明私有制已经产生,贫富分化显著。

华南地区的贝丘文化和石峡文化

华南地区的文化主要指东南沿海和西南地区的新石器文化。

在华南地区,除一般墓葬遗址外,还有一些贝丘遗存。由于南方雨水多,长期冲刷,这类遗址很少保存有文化层,但是却形成了以腹足类的软体动物硬壳堆积为标志的贝丘遗存。含有软体动物硬壳的洞穴堆积,又称为洞穴贝丘遗址。

甑皮岩遗址,广西地区发现许多新石器时期的洞穴贝丘遗址,其中桂林市郊的甑皮岩遗址内涵比较丰富。遗址的第三文化层中发现有陶器、打制和磨制的石器,数千件哺乳动物的碎骨,反映了以渔猎、采集为主的经济类型。甑皮岩遗址经分析,可能是公元前 4000 年左右的遗存。

昙石山文化,是 1954 年~ 1974 年在福建闽侯县昙石山发现的新石器遗址,代表一种发达的贝丘文化遗存。遗址中层标本经 C 14 测定并经树轮校正,其年代为公元前 1324 ± 155 年 (ZK98) 。遗址共有三个文化层。通常所谓昙石山文化是指中、下层遗址。中、下层文化层发现石锛、石镞、骨镞、陶器等;其上层可能已进入青铜时代。当时已有农业,饲养家畜、渔猎占重要地位。

石峡文化,广东曲江县的石峡文化是岭南地区重要的新石器晚期文化。年代大约为公元前 3000 年~前 2000 年。其墓葬随葬品有石器生产工具、陶器生活用具,另外还有兵器石钺。大小墓葬规模悬殊很大,大型墓葬随葬品多达 110 多件,包括较多的生产工具和琮、瑗、璧等贵重玉器,而小型墓葬随葬品很少,表现出贫富分化和私有制的产生。石峡文化中还表现出社会大分工的迹象,如第三期 47 号墓中,发现随葬有大小成套、七种型式的卷刃凹口锛和凿,说明木工工具和技术的专门化,手工业与农业的分工初步形成。墓葬中还发现属于栽培稻的籼稻和粳稻。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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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草原细石器文化

从东北经内蒙古草原到新疆等北方的广大地区,除山地、丘陵、冲积平原外,主要是浩瀚的沙漠和草原,各地广泛分布着细石器,成为这些地区新石器遗存的突出共性。

1975 年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发现 80 余处原始文化遗址,其中新巴尔虎旗克尔伦牧场和巴尔虎左旗铜钵好赉两处遗址较有代表性。克尔伦牧场遗址的石器多为磨制而成,有投枪头、尖状器、切割器、圆刮器、石核石器、石叶和砍砸器等。铜钵好赉的石器有石镞、长刮器等。石镞大多用长条石叶在一端两侧稍加磨制而成。呼伦贝尔地区的原始文化以磨制石器为特征,以细石器为主,未发现原始农业所使用的大型石器,反映了当时的畜牧狩猎生活。

阴山北侧发现的细石器文化遗址主要有苏尼特左旗东北沙丘、伊尔丁曼哈、黑戈壁、哥尔班厚布尔等,面积都不大,分散于马蹄形沙丘的风成洼地上,反映出当时氏族成员较少和不断迁徙的生活情况。遗址的共同特征为:石器多为打制的细石器,种类少,器形较小;不见磨制石器。常见器形有石镞、刮削器以及镶嵌在骨柄上用以切割兽肉的石叶,少见农业工具。陶器质地粗疏,器形有钵形、尖底和缸形等。动物骨骼分析表明,此时动物均为野生,没有家畜。这些都说明当时的经济生活以狩猎为主,少见农业经济的痕迹。 [31]

中原地区在进入新石器时代后,随着农业经济的兴起,细石器突然衰落下来,而在东北经内蒙古到新疆的广大北方草原地带,细石器传统经久不衰,主要反映其狩猎经济占相当比重,但许多遗存也具有浓厚的农业定居色彩。在这些以细石器为特征,伴存有篦纹或其他类型陶片的遗存中,还发现有细石器与较多的磨制石器和彩陶共存的情况,表明它们与黄河流域的新石器文化有所交流融合,因此,这种文化又被称为“细石器与彩陶的混合文化。”

二、新石器时期向文明时代过渡的社会组织形态

新石器时期向文明时代过渡时期的社会组织主要有父系家长制家庭公社,当发展成为农村公社时期,社会就已进入文明时代。

父系家长制家庭公社

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逐步发展,性别的自然分工和社会分工出现了。男子在农、牧、手工业等生产部门中逐渐居于领导地位,母系氏族制度日益成为生产发展的障碍,终于导致了新石器时期社会组织结构和社会关系的变化,母系氏族社会逐步转变为父系氏族社会。

河南陕县庙底沟二期文化遗址出现有石镰、蚌镰;长安客省庄出现有骨锄等,类锄耕农业已经出现。与之同时,社会分工也开始出现。大汶口遗址中象牙器、玉器、白陶器大量出现,制作精细;轮制陶器技术开始使用,手工业生产已从农业中逐步地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经济部门,又如石峡文化中发现的大小成套,卷刃凹口的锛和凿,说明木工工具和技术的专门化。手工业和农业的社会分工已经形成。

男女的社会分工也开始形成,如男子的墓葬中多随葬有农业生产工具锛、凿、刀,以及镞和弓箭等,而在女子的墓葬中多随葬纺轮等,男耕女织的分工比较明显。这时的男子成为主要的生产者,在生产和经济上处于主导地位,占有较多的社会财富,私有制也随之发展。男子在经济方面的有利地位,肯定地引起男子在社会生活中地位的变化。男子要求对女子的独占,并要求由自己确认的子女来继承其财产,于是在婚姻家庭形态方面,母系家庭向父系家庭转化。随着父系氏族社会的建立,父系家族公社,或称家长制家庭公社、父系大家族,便成为基本的社会结构。

父系氏族公社的后期,家族公社还收养入族的养子和沦为奴隶的人。父权是这种家族公社的主要标志,大家长拥有支配其成员及财产之权,是这种家族公社的实质。恩格斯在论述家庭公社的一般特点时说:“南斯拉夫扎德鲁加就是这种家庭公社现存的最好的例子,它包括一个父亲所生的数代子孙和他们的妻子。他们住在一起,共同耕种自己的土地,衣食都出自共同的储存,共同占有剩余产品。公社处于一个家长的共同管理之下。家长对外代表公社,有权出让小物品,并对帐目和整个家务的正常经营负责。他是选举产生,不一定是最年长者。”又在论述罗马类型的家庭公社时说:这种家庭的主要标志,“一是把非自由人包括在家庭以内,一是父权。” [32] 以男权为中心家长制家庭公社就这样出现了。

男权的确立,在考古材料上亦有反映。如齐家文化的合葬墓中,常见的葬式为男子仰身直肢,女子侧身屈肢面向男子。武威皇娘娘台发现一男二女合葬墓,男子仰卧居中,二女分别列左右屈居其旁,反映了女子对男子的依附。

生产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使贫富开始分化。新石器晚期墓葬中随葬品的极大悬殊,表现死者生前财富的多寡、社会地位的高下,私有制产生并发展。

农村公社的萌芽

随着社会经济和生产力的继续发展,必然导致新的社会组织和生产关系的出现,这就是农村公社的产生。农村公社是由家庭公社发展而来的。

在家长制家庭公社中,私有制已经产生。在公社成员的财产中,首先是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的私有,然后是住宅的私有。“在公社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园地,已经是农民的私有财产,可是远在农业出现之前,公有的房屋曾是各种形式的公社的经济基础之一。” [33] 房屋从公有成为私有,瓦解了公社的基础。

房屋的私有,导致了土地公有制的瓦解。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认为:“在当时的生产条件下共同经营已成为不可能的时候,这种家庭公社才解体;以前公有的耕地和草地,就按人们所熟知的方式,在新形成的单个农户之间实行分配,这一分配起初是暂时的,后来便成为永久的,至于森林、牧场和沼地依然是公共的。” [34] 当耕地,这种不可让渡的公共财产成为私有以后,父系家庭公社彻底解体,一夫一妻的个体家庭私有制完全形成了。房屋和土地的不完全私有,是农村公社的一个重要特征。

农村公社区别于家庭公社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地域关系的确立。随着个体劳动和私人占有的产生,导致部落成员间的贫富分化和阶级萌芽,使维系的血缘纽带逐渐失去决定性作用。新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关系,突破血缘关系的狭窄范围,部落成员的流动,产生了由不同血缘关系的人们所组成的村落,地域关系形成了。当然,在不同程度上还保留着血缘的家族公社的残余。马克思在《答维·伊·查苏里奇的复信》中说:“农村公社,则是自由的,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们的第一个社会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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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国古史传说中的部族首领及其活动区域

一、古史传说的部族首领及其活动区域

远古时期,中华大地上活跃着许多部族,并各有自己的领袖。这些部族领袖往往被神化成半人半神的英雄。我国古代有“三皇”、“五帝”的传说。《白虎通德论·号》云:“三皇者何谓也,谓伏羲、神农、燧人也。或曰伏羲、神农、祝融也。”《潜夫论·五德志》云三皇,“伏羲、神农为二皇,其一者,或曰燧人,或曰祝融,或曰女娲。其是与非,未可知也。我闻古有天皇、地皇、人皇。”《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的博士也提出:“古有天皇、地皇、泰皇。泰皇最贵。”以上记载可知:“三皇”,即指伏羲、神农、燧人。祝融者,祝,大也;融,光明也。祝融是指带来光明、发明火的的部族首领,当与“燧人”属同一含义。至于天皇、地皇、人皇 ( 或泰皇 ) ,当是后起的说法。

五帝,《史记·五帝本纪》记载的是:黄帝轩辕氏、颛顼高阳氏、帝喾高辛氏、帝尧陶唐氏、帝舜重华氏;或有认为五帝是黄帝、炎帝、太皞、少皞、颛顼等。

关于“三皇”、“五帝”的名称各说不一,下面我们对“三皇”、“五帝”的具体传说人物分别进行探讨。首先先探讨“三皇”:

伏牺氏,亦称庖牺氏。其原意是能够驯服鸟兽的人。《易·系辞》称:“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作结绳而为网罟,以田以渔。”当时似为田猎捕鱼生活。传说中的伏牺氏曾被描述为人首蛇身。汉代人又把伏牺氏与太皞连起来,说成是一人,称“太皞伏牺氏。”亦有说伏牺、女娲为夫妇,或说本为兄妹。女娲亦为人首蛇身,故出现了伏牺女娲交尾的图像。有巢氏、燧人氏,《韩非子·五蠹》篇载:“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氏。民食果苽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之,使王天下,号曰燧人氏。”有巢氏是教人们建筑木构居室的人,燧人氏是教会人们取火熟食的人。

神农氏,这是一个教民农耕的人。《易·系辞下》说:“伏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耜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神农氏教民播种五谷,相看土地的肥硗高下,尝百草之味,让人民以避毒物,是传说中的农业和医药的创始人。

五帝,按照《史记·五帝本纪》说法,指的是黄帝、颛顼、帝喾、尧、舜。司马迁在这里所记的“五帝”,全是在部族斗争中胜利的部族领袖。而在斗争中失败的部族领袖,我国古文献记载还有炎帝、蚩尤,太皞、少皞等。

黄帝,中国古代文献中最早把人主称为“王”或“后。”如夏代国王称为“夏后氏”,商王或称“后”,或称“王。”“帝”,是专指上天、上帝而言;黄者,皇也,其意为光明。“黄帝”、“炎帝”,当为后代用“帝”字的含义去解释称呼中国早期部族领袖。在齐国故地出土的战国时期的陈侯因蟜敦铭文云“高祖黄帝……”把黄帝作为陈氏 ( 即田氏 ) 之高祖,这是最早见到的黄帝之名的史料。 [35]

关于黄帝和炎帝有很多传说。《国语·晋语四》记载:“昔少典娶于有 虫乔 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黄、炎二帝原是亲兄弟,最早活动在陕西的姬水、姜水一带,故黄帝姬姓、炎帝姜姓。《史记·五帝本纪》记载:“炎帝欲侵凌诸侯,诸侯咸归轩辕。轩辕乃修德振兵,治五气,艺五种,抚万民,度四方,教熊罷貔貅貙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阪泉,《集解》引服虔曰:“阪泉,地名。”又引皇甫谧曰:“在上谷。”即今河北保定、易州、宣化一带。黄帝在阪泉之战中被打败炎帝,从而成为华夏族祖先的正统。

黄帝族和炎帝族当是发祥于陕西黄土高原,又逐渐东迁至今河南、河北一带,活动在黄河流域的部族。

太皞、少皞、蚩尤,是关系相当密切的东夷部族的领袖。

太皞,《左传,昭公十七年》云:“陈,太皞之虚也。”又云:“太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陈,今河南省淮阳县。又《左传·僖公二十一年》云:“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太皞与有济之祀,以服事诸夏。”任、宿、颛臾等国是太皞的后裔,为风姓。“有济”,就是济水,即河南东部至山东境内的大川。太皞氏是活动在东部地区以龙蛇为图腾的部族。

少皞,《左传·定公四年》云:“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虚。”也就是说,伯禽被封的曲阜,原为“少皞之虚,”即少皞活动之地。《说文》云:“赢,帝少皞之姓也。”少皞氏是活动在东夷地区的赢姓部族。《左传·昭公十七年》记郯子曰:“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即有少皞氏“以鸟名官”的故事,说明少皞氏是以鸟为图腾的部族。

蚩尤,与太皞、少皞同在东夷地区,关系密切。《逸周书·尝麦解》云:“昔天之初,诞作二后,乃设建典,命赤帝分正二卿,命蚩尤宇于少昊,以临四方。□□上天未成之庆,蚩尤乃逐帝于涿鹿之河,九隅无遗,赤帝大慑,乃说于黄帝,执蚩尤杀之于中冀。”《史记·五帝本纪》亦云:“蚩尤作乱,不用帝命。於是黄帝乃徵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而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是为黄帝。”以上记载说明,蚩尤也是在与黄帝族的斗争中被杀。涿鹿,《汉书·地理志》“上谷郡”条下有“涿鹿”县。应劭注曰:“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涿鹿亦在今河北保定易县一带。

《逸周书·尝麦解》中的“命蚩尤宇于少昊。”昊,皞同音同义,也说明蚩尤与少皞氏的密切关系。《盐铁论·结和篇》云:“轩辕战涿鹿,杀两皞、蚩尤而为帝。”两皞,即太皞、少皞。涿鹿之战中,蚩尤、太皞、少皞皆被打败,故在《史记·五帝本纪》中不能成为正统之君。

颛顼高阳氏,《左传·昭公十七年》云:“卫,颛顼之虚也,故为帝丘。”《史记·集解》引皇甫谧曰:“都帝丘,今东郡濮阳是也。”即今河南省濮阳市境。《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颛顼是黄帝之孙,颛顼当是继黄帝之后的华夏族领袖。颛顼氏与少皞部族可能亦有过战争。《国语·楚语下》云:“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颛顼氏打败了少皞氏,占据了东夷地区。

帝喾高辛氏,《史记·五帝本纪》认为是黄帝之曾孙,当为继颛顼之后的华夏族领袖。《集解》引张晏曰:“颛顼以来,天下之号因其名。高阳、高辛,皆所兴之地名;颛顼与喾皆以字为号,上古质故也。”《集解》又引皇甫谧曰:“都亳,今河南偃师是。”《索隐》引皇甫谧云:“帝喾名夋也。帝喾,大约就是《山海经》中所说的“帝俊。”帝喾,被认为是活动在豫西的一个部族,偃师称为西亳;今河南商丘附近的高辛集亦认为是高辛氏活动的地方,称为东亳。

尧,名放勋。史称帝喾之子,黄帝之后裔。《正义》引徐广曰:“号陶唐。”引《帝王纪》云:“尧都平阳,於《诗》为唐国。”引《括地志》云:“今晋州所理平阳故城是也。平阳河水一名晋水也。”尧,又称为陶唐氏,都于平阳,约当于汾、晋二水流域的翼城一带。

舜,《史记·五帝本纪》云:“帝舜为有虞。”《集解》引皇甫谧曰:“舜嫔于虞,因以为氏,今河东大阳西山上虞城是也。”大阳,即大河之阳,今山西平陸县境。《五帝本纪》又云:“舜耕历山,渔雷泽,陶河滨,作什器於寿丘,就时于负夏。”历山,《正义》引《括地志》云:“蒲州河东县雷首山,一名中条山,亦名历山。……历山南有舜井。”又云:“越州余姚县有历山舜井,濮阳雷泽县有历山舜井,二所又有姚墟,云生舜处也。及妫州历山舜井,皆云舜所耕处,未详也。”雷泽,《集解》引郑玄曰:“雷夏,兖州泽,今属济阴。”河滨,《集解》引皇甫谧曰:“济阴定陶西南陶丘亭是也。”《正义》云:“於曹州滨河作瓦器也。”寿丘,《集解》引皇甫谧云:“在鲁东门之北。”负夏,《集解》引郑玄曰:“负夏,卫地。”

根据以上记载,舜当活动在山西、山东、河北一带地方。而越州余姚,当为舜后裔迁徙之处,不是舜兴起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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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炎帝、颛顼、帝喾、蚩尤、太皞、少皞、尧、舜皆是活动在黄河流域的部族领袖。在不断的部族冲突与斗争中,炎帝、蚩尤、太皞、少皞皆曾遭到失败。失败部族的后裔多迁徙他处。而黄帝、颛顼、帝喾、尧、舜则成为华夏族正统的部族领袖。

二、黄帝、颛顼、帝喾、尧、舜时期的政治特征

1 号令征伐的权力

号令征伐是公共权力形成的典型表现形式。《史记·五帝本纪》云:“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於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天下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尝宁居。”这里很明显,黄帝轩辕氏对不顺从者,“征之”,“去之”,使“诸侯咸来宾从”,这种号令征伐,使诸侯“宾从”,实际是一种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拥有这种公共权力,黄帝才能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然后消灭了敌对势力,使自己的权力得以巩固。

颛顼时期曾有征少皞之战。《国语·楚语下》曰:“其后三苗复九黎之德,尧复育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韦昭注曰:“其后,高辛氏之季年。三苗,九黎之后。高辛氏衰,三苗为乱,行其凶德,如九黎之为也。尧兴而诛之。”帝尧时期,曾进行过征伐三苗的战争。 《史记·夏本纪》记载:“舜登用,摄行天子之政,巡狩。行视鲧之治水无状,乃殛鲧於羽山以死。天下皆以舜之诛为是。於是舜举鲧子禹,而使续鲧之业。”舜可以殛鲧以死,并有权令鲧的儿子禹接替鲧治水。舜还能任用“八元”、“八恺”,“使主后土,以揆百事,……乃流四凶族,迁于四裔。” [36]

2 榨取贡赋

《史记·夏本纪》记载:“自虞、夏时,贡赋备矣。”又云:“众土交正,致慎财赋,咸则三壤成赋。”由此可知,虞舜时期已经开始向百姓征收贡赋,并有了完备的贡赋制度。

黄帝、颛顼、高辛、尧、舜等过去曾认为是部族领袖,但他们皆有号令征伐的权力。依靠这种权力,他们才能在战争中打败敌方,从而攫取更高的权力。至少在虞舜时期,已经有了完备的贡赋制度。号令征伐与收取贡赋是公共权力形成的典型特征。黄帝、颛顼、尧、舜已经是国君 ( 或国王 ) 了。

黄帝时期,曾东征西伐,打败了炎帝、蚩尤、太皞、少皞等。被打败的部族则皆迁徙他处。如蚩尤族被歼灭,“太皞氏迁徙至陈;少皞氏最初仍留居东夷地区,又与颛顼氏发生斗争,失败后其部族支裔四散,迁至偏远地区,而少皞氏的主要力量迁徙汾水流域,仍有一部分还在东夷、淮夷地区。” [37] 失败的部族被迫迁徙,但仍有部分留在原地。这些留下的居民则只能服从于胜利者的管辖。毫无疑问,黄帝、颛顼、尧、舜时期,其国民已按地区划分,地域关系已经形成。《史记·五帝本纪》载:黄帝“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这里所说的“万国”,当是黄帝治下的各个地区的小邦国。

3 禅让选举制

中国古代部族实行禅让制度,其领袖是通过禅让选举而产生的。被推举的人一般是能力强,又有勇力,德才兼备的人。

《论语·尧曰》载: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即尧传位给舜的时候告诉舜说:“天降大命于你,你要执中道以办事,如四海困穷,你的天禄也终止了。”舜在传位给禹的时候也说了同样的话。

《论语·颜渊》云:“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汤有天下,选于众,举伊尹。”《尚书·尧典序》曰:“昔在帝尧,聪明文思,光宅天下,将逊于位,让于虞舜,作尧典。”禅让制度是中国早期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

中国古代部落酋长的任职是终身制。如尧年老时,让四岳推荐继承人。《五帝本纪》记载:“尧曰:嗟 ! 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践朕位。”《正义》引孔安国云:“尧年十六,以唐侯升为天子,在位七十载,时八十六,老将求代也。”尧在年老时才物色继任者,四岳推荐了舜,尧先让舜摄政部落的事务,一直至“尧崩,三年之丧毕,舜让丹朱于河南之南,诸侯朝觐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舜曰:‘天也\',夫而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是为帝舜。”在这里,尧年老不能理事,舜才出来代管事务;直至尧死,舜才接任国君 ( 或国王 ) 之职。

舜执政以后,由于禹治水之功,乃“荐禹于天,为嗣。十七年而帝舜崩。……禹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国号曰夏后,姓姒氏。” [38]

尧、舜、禹的禅位很明显地表现了国君 ( 或国王 ) 的任职是终身制。尧死,舜才接任;舜死,禹才任职。前一任的首领不到年老,不会寻求接任者;年迈寻到接任者,而至死接任者才能得到权力。中国国君 ( 或国王 ) 的职位是终身制。

我国古代的部落首领不受习惯法的约束,没有监察酋长的组织,部落酋长在处理部落的事务时,具有否决的权力。

尧、舜时期,部落除酋长以外有四岳、十二牧之职,从文献记载来看,四岳是部落酋长的谋臣,类似于希腊军事民主制时期的长老议事会的性质。部落酋长在谋求继承人或官职的设置时都要征求四岳的意见。《五帝本纪》记载:当尧年老时,询问部下谁可为继承人时,部下放齐推荐丹朱。尧认为,丹朱“顽凶,不用。”欢兜又推荐了共工。尧认为,“共工善言,其用僻,似恭漫天,不可。”一直到最后,四岳推荐了舜。尧让舜试行政务,“乃使舜慎和五典,五典能从。乃徧入百官,百官时序。宾于四门,四门穆穆,诸侯远方宾客皆敬。”这样尧才同意了舜做其继承人。当舜年老,四岳推荐禹,亦是在舜同意的情况下,禹才成为接任者。由此可见,四岳只是部落酋长身边的谋臣。他们可以向酋长举荐某人任某职,亦可推荐部落酋长的继承侯选人,但决定权在酋长。部落酋长在处理部落的战争或者推选继承人等大事方面,具有否决权。

从我国的文献记载来看,部落酋长不受习惯法的约束,部落内也无什么习惯法。部落酋长是终身的,并且具有否决权。部落酋长的权力具有独断的性质。

我国古代确实存在着一个民主的推举制度,但这种制度不能为后代学者所理解。如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尔虞我诈,争权夺利。因此战国人不相信古代的禅让制度。《史记正义》引《竹书纪年》云:“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丹朱,为尧之子。就是说舜在尧病危时囚禁了尧,并为难丹朱,使丹朱不能见到其父。《孟子·万章》记载:“万章曰,尧以天下为舜,有诸 ? 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韩非子·说疑》云:“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弑其君者也。”

徐中舒先生认为,春秋时期的孔子在《论语》中美化了尧、舜、禹的禅位事件,而战国时期的孟子、韩非及《竹书纪年》的作者都否定尧、舜、禹的禅让,把禅让说成是篡权谋夺,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39]

尧舜时期,部族领袖的权力不如后代君王那样集中。部族领袖也要参加劳动。如舜要耕厉山,渔雷泽,陶河滨;在暴风雷雨时,入山林川泽以劳动捕猎。《论语·宪问》曰:“禹稷躬稼而有天下。”《韩非子·五蠹》云:“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臿以为民先”等。因此这个时期应是“君民并耕”的时期,部落酋长的至高特权没有形成,还保留着原始部落时期人们的相互平等。因此中国古代部落的禅让制度是可信的。

根据以上情况的分析,我国古史传说的黄帝、太皞、少皞、颛顼、帝喾、尧、舜等,皆是活动在黄河流域的国家首领,即国王。他们都具有号令征伐,收取贡赋,任职终身等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他们拥有的辖地及居民,也不再仅是本部族成员,已经按地区划分其国民。考古发掘材料也向我们提供了自仰韶文化时期,黄河流域就出现了金属、城堡、象征文字的陶文、骨文等等。这些现象都表明,我国自仰韶文化时期,至迟至龙山文化,也就是说,自黄帝、颛顼、尧、舜时期,中国早期国家已经形成。
作者: lishi    时间: 06-4-6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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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 1984 。

[3 1] 张之恒《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文化》,南京大学出版社 1988 年。

[32]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 1952 。

[33] 马克思:《给维·伊·查苏里奇的复信草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9 卷,第 43 页。

[3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第 138 页。

[35] 罗振玉《三代吉金文存》九·一七。

[36] 《史记·五帝本纪》,中华书局 1982 。 ( 以下凡引《史记》,皆同此本 )

[37] 见拙作《少皞部族的活动与迁徙述论》,《河南大学学报》 1999 年第 5 期。

[38] 《史记·夏本纪》。

[39] 徐中舒《先秦史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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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夏商王朝的建立和发展

(公元前 2070 年—前 1600 年)

第一节 夏王朝的建立与灭亡

一、夏王朝的建立

相传尧时,天下洪水泛滥。《史记·夏本纪》云:“鸿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其忧。”尧召开部落会议,寻求能治水的人。谋臣四岳向尧推荐了鲧。尧于是让崇伯鲧领导有崇氏部落治理洪水。崇伯鲧采取堵塞的方法,治水九年而无成,被舜殛于羽山以死。四岳又向尧推荐鲧的儿子禹继承父业治理洪水。禹与益、后稷等都参加了治水的工作。大禹在治水的过程中,“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薄衣食,致孝于鬼神;卑宫室,致费于沟膁。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山行乘 木辇 。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以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 [1] 大禹采取了疏川导滞的办法,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终于治服了洪水。

大禹在治理洪水的过程中,亲自开山挖石,尽力乎沟洫。《韩非子·五蠹》云:“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臿,以为民先,股无胈,胫不生毛,虽臣虏之劳,不苦于此矣。”大禹治水,不避劳苦,依据地势,疏导河水,消除了因河流泛滥而带给人们的灾害,为人民创造一个安定的生活生产环境,于是大禹赢得了人民的赞誉。

在当时生产力还很低下的情况下,大禹能够不顾自己的安乐,领导人民治水,又领导人民耕作,以为民先,组织并亲自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是非常可贵的。大禹在治水过程中发展了权力,成为部落的核心。他利用治理洪水的功绩,得到酋长的身份,建立自己的威信,逐渐地控制了部落的一切大权。

古代部落为了争夺生存空间,经常发生战争和冲突。根据古代文献记载,大禹时期与共工、三苗等部落发生过激烈的战争。

《山海经·大荒西经》云:“有禹攻共工国山。”晋郭璞注:“言攻其国,杀其臣相柳于此山。”又《大荒北经》云:“共工之臣名相繇,九首蛇身,自环,食于九土。其所歍所尼,即为源泽。不辛乃苦,百兽莫能处。禹湮洪水,杀相繇,其血腥臭,不可生谷,其地多水,不可居也。禹湮之,三仞三沮,乃以为池,群帝因是以为台。”去掉该记载中不合理的成分,可以看出禹部落与共工氏部落发生的战争是残酷的。

禹与三苗的战争,古史多有记载。三苗,徐旭生认为应属苗蛮集团,在地域范围上应以“湖北、湖南、江西等地为中心,迤北到河南西部熊耳、外方、伏牛诸山脉间。”《战国策·魏策一》云:“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有洞庭之水;文山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恃其险也,为政不善,而禹放逐之。”三苗与中原华夏族有过长期的激烈的冲突。这种战争大约自尧、舜一直到禹。《淮南子·修务训》记载:尧“放欢兜於崇山,窜三苗於三危,流共工於幽州,殛鲧於羽山。”舜则继续讨伐三苗,然而却“南征三苗,道死苍梧。”禹接替领袖以后,接着讨伐三苗。《尚书·大禹谟》记载:“禹乃会群后,誓于师曰:‘济济有众,咸听联命,蠢兹有苗,昏迷不恭。侮慢自贤,反道败德。君子在野,小人在位,民弃不保,天降之咎。肆予以尔众士,奉辞罚罪,尔尚一乃心力,其克有勋。\'三旬,苗民逆命;……七旬,有苗格。”《大禹谟》或许是战国人利用旧史料进行整理而写定,其中夹杂的可能有战国人的臆造,但是所记载的史实应有可信之处,那就是大禹时曾与三苗发生过长期的战争,而且以大禹取胜告终。这种事实在《墨子·非攻下》亦有记载:“禹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四电诱祗,有神人面鸟身,若瑾以侍。搤矢有苗之祥。苗师大乱,后乃遂幾。禹既已克有三苗,焉磨为山川,别物上下,卿制太极,而神民不违,天下乃静,则此禹之所以征有苗也。”禹征三苗,取得了完全的胜利。“三苗格”,“天下乃静”,也就是在大禹征伐三苗以后,曾有一个相对安定的时期。大禹在战争中势力大大增加。

大禹率领着众多的邦国君长,进行了讨伐共工氏、三苗氏的战争,以“济济有众,咸听朕命”,与“群后”誓师,这表明禹的势力与地位已大大增强。大禹在治理洪水的过程中,在不断的部族冲突与斗争中,扩大了实力,攫取了大量的财富,权力逐渐膨胀起来,为大禹的传子打下了雄厚基础。

按照中国古代的禅让制度,禹年老退位时,应把权力交给伯益。但是大禹在为部族领袖时,势力膨胀,其他邦国的君主、酋长皆不能与之抗衡。《史记·夏本纪》载:“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也。\'於是启遂即天子之位,是为夏后帝启。”这里所说的“佐禹日浅”,显然是借口,但天下部族长皆不承认益,而承认启则是事实。大禹为启的即位已经打下了雄厚的军事和经济基础。而伯益则在没有基础,或者势力远不及启的情况下,自然是要失败的。禹的传子宣告了禅让制度的终结,夏王朝产生了。

《礼记·礼运》云:“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选也。”《礼运》篇所讲的“天下为家”,“世及以为礼”正恰当地表现禹把“公天下”变成“家天下”的历史事实,完成了禅让制向传子制的嬗变。

启接替禹而即位为王以后,传统的禅让制仍然不甘心退位。首先,伯益是夏后启的坚决反对者,而结果“益干其位,启杀之。”启杀掉了伯益这个对手,除掉了影响他即位的障碍——禅让制下的最后继承人。继而,又有西方的有扈氏 ( 陕西省户县 ) 起兵反对,《夏本纪》云:“有扈氏不服,启伐之,大战于甘。将战,作《甘誓》……遂灭有扈氏,天下咸朝。”夏朝的传子制曾遭到禅让制的拼死抵抗,说明传子制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淮南子·齐俗训》说:“有扈氏为义而亡。”有扈氏为了维护部落的禅让制,但却无法战胜强大的夏代王权的力量。它表明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中国这个农业民族中,“家天下”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力量。有扈氏的抵抗是徒劳的,根本无法改变这种历史的进程。

我国历史上,确实存在着民主推举的禅让制度。当国君的权力逐渐发展、膨胀,能够以绝对优势压倒其他的首领时,他们就要求把国家的领导权像家产一样传给自己的儿子,而不愿再禅让给其他首领。经过反复的战争和较量,夏后启战胜了伯益和有扈氏,使世袭制度得到确立,传子制终于代替禅让制,出现了父子相承的“家天下”的局面。禹、启父子二人相继成为夏王朝的国王。夏王朝建立。

二、夏王朝的国家制度

职官是建立国家的必要条件,凡建国家者,必有职官。夏王朝建立国家后,也同时建立了与之相应的政权机构。职官制度是国家机构的重要内容之一。夏王朝的最高统治者称为“后”。《史记·夏本纪》曰:夏“国号曰夏后,姓姒氏。”禹、启又分别称为夏后禹、夏后启。《说文》云:“后,继体君也,象人之形,从口。易曰后以施令以告四方。”后,就是向全国发布政令的国君。《国语·周语上》载:“《夏书》有之曰:众非元后,何戴 ? 后非众,无与守邦。”即民众如果没有“后”,去拥戴谁,受谁的号令呢 ? 而后,如果没有众民,谁为后守邦土呢 ? 从而说明夏后与民众的关系。

夏代国家政权初创,故官制也比较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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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事之人。《尚书·甘誓》记载,启与有扈氏大战于甘,王曰:“嗟 ! 六事之人,予誓告汝。”孔安国注云:“各有军事,故曰六事。”孔安国认为“六事”指的是军事。按此说,六事之人指的应是六个掌管军事的长官。夏王朝的时期,军事和民事还没有分开,这些长官当既管军事又管民事。

夏朝的官员称为“正。”《尔雅·释诂》:“正,伯,长也。”郭璞注:“正,伯,皆官长。”夏朝有“车正”。如《左传·定公元年》云:“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夏少康曾为有仍氏(今不知何地)“牧正”,为有虞氏(今河南虞城县一带)“庖正”。有仍氏,有虞氏皆夏王朝的同盟小方国,既有牧正、庖正的长官,夏王朝亦应有此官职。

夏王朝建立以后,也随之出现维护国家统治的暴力机构和手段,如刑罚、监狱和军队等。

《尚书·吕刑》记载三苗之君的苛酷刑罚,曰:\'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爰始淫为劓、 耳刂 、、椓、黥。”伪孔注云:“三苗之主顽凶,若民敢行虐刑以杀戮无罪,於是始大为截人耳、鼻、椓阴、黥面,以加无辜,故曰五虐。”《吕刑》所讲的虽是苗民的五虐,但三苗与夏后禹同时期。三苗的五虐之刑,夏后氏亦当有之。苗民的“五虐”之刑,表现了从原始部落刚刚进入文明早期的国家刑罚的苛酷和惨重。《左传·昭公六年》云:“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的内容已不得知晓,但夏代国家肯定是有刑罚的。这种刑罚是刑,而不是法。

夏后氏对所属的官长及民众有生杀之权,《国语·鲁语下》云:“昔禹致群神於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孔子说:“防风氏,注芒氏之君也;守封、嵎之山者也,为漆姓。”韦昭注曰:“群神,谓主山川之君,为群神之主,故谓之神也。”防风氏当是守封山、嵎山的官长。禹召开盟会,防风氏因迟到而遭杀戮,夏后对其属下具有生杀之权是明显的。启在讨伐有扈的甘之战中,对其士卒说:如果战争中不努力奋战,“予则帑戮女。 ” [2] 《集解》引孔安国曰:“非但止身,辱及女子,言耻累之。”夏后不仅对其部众成员,对其妻孥亦拥有生杀之权。

夏王朝已有监狱。《史记·夏本纪》曰: ( 桀 ) “乃召汤而囚之夏台。”夏台,《索隐》曰:“狱名,夏曰钧台。”又引皇甫谧云:“‘地在阳翟\'是也。”夏台,又名钧台,就是夏王朝的监狱,在今河南禹县境。禹县,古称阳翟。

夏王朝对外多次发动战争,他们常常把战争获得的战俘杀掉或用作人牲以祭祀。二里头遗址中的一些灰坑和灰层中发现许多人骨架,有的人骨架和兽骨埋在一起,无任何随葬品。葬式有仰身、俯身、直肢、屈肢或蹲肢葬式。有些骨架身首异处,有的做綑缚状

,往往数具骨架共埋一坑,或只有头骨和零星的肢骨。不少死者的掩埋情况不像是自然死亡,可能是虐杀后被随意处置或与祭祀活动有关。 [3] 这种现象的出现,反映出夏代统治者的凶残与野蛮。在夏代国家的权力机构中,似乎只有刑,而没有法。后代常常把“刑法”二字连用,其实它们是不同的概念。

夏代早期国家应该有军队。如《墨子·兼爱》记载,禹伐三苗时说:“若予既率尔群对诸群,以征有苗。”群,孙诒让在《墨子间诂》中引毕沅注曰:“誓予以尔众士奉辞伐罪,群,犹众。”又引惠栋注:“群,犹君也。”孙诒让注云:“惠 ( 栋 ) 说近是,此群对诸群,当读为群封诸君,封与邦古音近,通用。封、对形近而误。群封诸君,言众邦国诸君也。”其实无论是“群”,还是“君”,都是指广大士卒而言。如果释“群”为“君”,则禹是通过邦君对大众而言。由此可知,夏王朝及所属封君都有自己的军队,作为万邦之君夏后,其军队的规模亦当是可观的。

依靠这支军队,夏禹死后,启与有扈氏在甘之战中,敢于“恭行天之罚”、“剿绝其命”,并且打败了有扈氏。正是依靠军队的力量,才确立了夏王朝的传子制度,确立了夏后启的统治。

三、夏人活动的范围和都邑

夏王朝仍然处于早期国家时期,许多时候他们还无力抵抗猛烈的自然灾害的袭击,他们还必须经常迁徙,才能生存。因此,历史上就留下夏人活动的多处遗址。《国语·周语上》:“昔夏之兴也,融降于崇山。”韦昭注曰:“崇,崇高山也,夏居阳城,崇高所近。”段玉裁认为,崇、嵩古通用,夏都阳城,嵩山即是崇山。《周语上》又曰:“昔伊洛竭而夏亡。”《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夏桀之居,左河济,右太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世本·居篇》曰:“夏禹都阳城,避商均也。”又都平阳,或在安邑,或在晋阳。”平阳、安邑、晋阳三地均处河东,在今山西境内。夏人活动的中心范围当在今豫西、晋南一带。

古籍中所载夏代都邑,基本在今河南、山西两省境内。《左传·定公四年》载唐叔“封于夏虚,启以夏政”,古代帝王之都的遗址称“虚。”杜注云:“夏虚,大夏,今太原晋阳也。亦因夏风俗,开用其政。”夏虚在今山西太原境,极有可能夏王朝初曾都于此,以后又迁至伊、洛之间。《逸周书·度邑解》:“自洛汭延于伊汭,居易无固,其有夏之居。”“有夏之居”在河南洛阳一带,伊、洛二水之间。《汉书·地理志》说:“颍川郡阳翟,夏禹国。”阳翟,今河南禹县。臣瓒引《世本》云:“禹都阳城。”阳城,今河南登封县。“禹都”阳城当在河南嵩山一带以及伊洛流域。《史记·夏本纪》亦云:桀“乃召汤而囚之夏台。”夏台,又名钧台,即阳翟。阳翟可能是夏朝后期的都邑。

从考古发掘的材料,可以探寻夏代都邑的布局。 1976 年起,在河南登封告成镇开展了大规模的田野考古发掘工作,在该镇东北面发现了一座春秋至汉代的古城遗址。其中出土的陶豆等器物上有“阳城”、“阳城仓器”字样的陶文,证明了该城址就是春秋至汉代的阳城。《世本》云:“禹都阳城。”地下出土实物与文献材料对照,表明“禹都阳城”可能就在附近。后来考古工作者又在告成镇西北王城岗上发现一座河南龙山文化中晚期的地址,系由东西两座小城组成。东城大部分已被五渡河冲毁;西城略呈方形。西城以东城的西墙作东墙,北墙已残,西墙与南墙夯土基槽保存较好。西墙长 97.6 米,南墙长 94.8 米,基槽口宽 4 米左右,底宽 2 米。残深不到 1 米。在南城墙东部有一个宽约 10 米的缺口,大约是城门所在。该城据 C 14 测定年代为距今 4000 ± 65 年,时代相当于夏代初期。这座小城堡是否就是“禹都阳城”,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但这里肯定是龙山晚期至夏朝初年的遗址,是夏人活动的范围,禹都阳城似应在这一带。

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是一处都邑遗址。二里头遗址有很厚的文化堆积。遗址中一号宫殿是由夯土台基、殿堂、廊庑、庭院、殿门组成的宫殿建筑。夯土台基整体略呈正方形,总面积约 1 万多平方米,高出当时的地面约 80 厘米,边缘斜坡面上有质地坚硬的料姜土面或路土层。殿堂座落在台基中部偏北处,呈长方形,四周还留存有一圈殿堂檐柱的大型柱洞及柱础石,分南北两行排列,每行 9 个,东西两侧各 4 个。檐柱外侧还留存有一圈挑檐柱洞。据柱洞的位置分析,这座殿堂应为一面阔八间、进深三间的双开间建筑。屋顶可能为四坡出檐式。这座殿堂四坡出檐式结构与我国最早的“四阿重层”宫殿建筑基本相符。廊庑墙基发现于夯土台基的北、西、南三面,西墙基全长 88 米,全部由夯土筑成,中间有一排小柱洞,当为木骨泥墙结构。殿堂南部为一片广阔的庭院,宫殿大门座落在庭院的南边,门边发现 9 个排成东西向的柱洞,东西两端与廊庑相连,估计为一座面阔八间的牌坊式建筑。 [4]

二里头的宫殿遗址,是我国迄今发现的最早的宫殿遗址。

偃师二里头的规模宏大的宫殿基址应是夏文化的遗存,这是夏代建立国家的象征。二里头文化遗址当是夏王朝的都邑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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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夏代经济和文化

古代文献有关夏人活动的地区主要在河南西部的洛阳平原、颍水上游的登封、禹县一带和山西南部的汾水下游地区。传说中夏代都邑都与这两个地区有关。这些地方考古所发现的二里头文化类型遗存应属夏代遗物,反映夏代经济发展的水平。

河南偃师二里头,除发现了大型的宫殿遗址以外, 1975 年在宫殿基址北边,还发现了一座较大的墓葬。墓中有棺室,坑底铺有 1 ~ 1.5 厘米的朱砂,并出土有铜爵、铜戈、铜戚、圆泡形铜器和玉钺、玉戈、铲形玉器、玉柄形饰以及石磬、绿松石饰、骨串珠、贝、陶器等大量随葬器物。

宫殿基址周围,还发现相当数量的房基、窖穴、灰坑、水井、窑址、陶范、坩埚碎片、铜渣、石料、骨料,表明遗址可能分布有制铜、制陶、制骨等手工业作坊。二里头文化中出现的玉器,其种类有柄形玉饰、玉戈、玉钺、梯形玉刀、琮、玉柱、玉筒等,分别为乳白、淡青、嫩绿、灰褐诸色。玉器和绿松石的镶嵌工艺,是我国工艺美术优秀传统的实物见证。玉制兵器是作为贵族珍品而随葬的。

石磬是二里头墓葬中形体最大的器物,它是我国目前所见的最早的石磬,是音乐史上的重要实物资料。

酒器、乐器、兵器,是二里头文化中的典型器物。二里头类型墓葬中出土许多陶器,计有鼎、豆、角、爵、盉、平底盆、盘、罐、簋、瓮、鬶、杯等,陶器中占最大的比例是酒器,其次是炊具、盛器和食器。大量酒器的出现成为二里头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而在新石器时期的文化遗存,如龙山文化遗址中,亦有一些酒器,如陶鬶、高柄杯等,但数量极少,并且,随葬品多为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或是一些装饰品。二里头墓葬中以觚、爵、盉等酒器随葬,表明酿酒业的发达。《淮南子·说林训》曰:“清 酉 央 之美,始于耒耜。”酒器的大量出现反映了粮食产量的增多及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

古代黄河中游是粟的故乡,磁山文化遗存中就发现大量储存的粟。夏代中晚期可能逐渐引进大麦、小麦,使其农作物的品种不断增加。

夏代,农业虽然仍处于粗耕阶段,但是发展稳定,并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变得愈来愈重要。

农业生产与季节天象有密切的关系,夏代的天文历法就是在农业生产的实践中不断地积累发展起来的。《论语·卫灵公》记载:“行夏之时。”当然,这里的“夏时”还不能与今农历等同。我国传统的干支记日法,起源于夏代末期。夏王朝后期的几个王,如孔甲、胤甲、履癸 ( 桀 ) 等,都以天干命名,这从侧面说明夏代已有干支记日法了。

春秋鲁太史引《夏书》有“辰不集于房” [5] 的记载,就是说在某年某月朔日发生在房宿位置上的一次日食。近代学者推算是公元前 2165 年,也有的推算是公元前 1948 年,两者虽相差颇远,但都公认是世界上最早的日食记录。《竹书纪年》有夏桀十年“夜中星陨如雨”的记载,这是有关流星雨的最早记录。

五、夏王朝的兴衰

1 .太康失国与少康中兴

自禹以后,经过启一代,到太康时期,夏王朝开始衰落,曾一度丧失政权,史称“太康失国。”《史纪·夏本纪》云:“帝太康失国,昆弟五人,须于洛汭,作五子之歌。”又《楚辞·离骚》载:“启九辩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不顾难以图后兮,五子用失乎家巷。”太康放纵淫乐,因此而失国。

太康失国,夏的政权一度为羿所夺。

羿是东方部族善射者的代表,传说羿射落九日。《论语·宪问》也说:“羿善射。”羿所代表的是以游猎为主而兼有原始农业的部族。羿又称“有穷后羿”,“后”即是“君”,此言羿是有穷氏的酋长。后羿所部的有穷氏当是山东半岛的一个部落,我国古代把东方民族称为东夷,有穷氏为东夷部族。《孟子·离娄》载:“逢蒙学射于羿。”逢蒙是扶余传说中的祖先。有穷氏是东夷族中一个善射的部族。

《左传·襄公四年》记载:

“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修民事而淫于原兽,弃武罗、伯因、熊髡、尨圉而用寒浞。寒浞,伯明氏之谗子弟也。伯明后寒弃之,夷羿收之,信而使之,以为己相。浞行媚于内,而施赂于外,愚弄其民,而虞羿于田。树之诈慝以取其国家,外内咸服。羿犹不悛,将归自田,家人杀而烹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靡奔有鬲氏。浞因羿室,生浇及 犭壹 ,恃其谗慝诈伪而不德于民。使浇用师,灭斟灌及斟寻氏。处浇于过,处 犭壹 于戈。靡自有鬲氏,收二国之烬,以灭浞而立少康。少康灭浇于过,后杼灭 犭壹 于戈。有穷由是遂亡。”

这段史事很重要,说明夏朝德衰,而后羿自鉏 ( 或说在今河南滑县 ) 迁于穷石 ( 约今洛阳市南 ) 。羿在穷石灭了夏朝,夺取了夏的国家政权。但是,后羿自恃善射,不理政事,不用贤人,而用寒浞。寒浞当为部落酋长,他是伯明氏的谗子弟,伯明后寒将他抛弃,羿用寒浞为相。后羿和寒浞可能是同盟部落。寒浞利用羿田猎刚回家的机会,杀了羿,夺其妻,生浇及 犭壹 二子。夏的一个贤臣靡逃到有鬲氏 ( 今山东德州附近 ) 部落。为了继续打击夏人的势力,寒浞又让浇用兵,灭了夏的同盟部落斟寻氏 ( 雷学淇考订在河南伊洛间 ) 和斟灌氏,封浇于过,封 犭壹 于戈。靡自有鬲氏帅兵,收二国之余民,灭寒浞,而立太康的后代少康。少康由是恢复夏朝。

关于少康复国的史迹,《史记·吴世家》有一段记载:

“昔有过氏杀斟灌以伐斟寻,灭夏后帝相。帝相之妃后缗方娠,逃於有仍而生少康。少康为有仍牧正。有过又欲杀少康,少康奔有虞。有虞思夏德,於是妻之以二女而邑之於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后遂收夏众,抚其官职,使人诱之,遂灭有过氏,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不失旧物。”有过氏,即有戈氏。这段话主要说少康在有仍氏为牧正,又受到有过氏的追逼,少康又逃到有虞氏部落,得到有虞氏的帮助,聚集夏民众,建立了政权机构,遂灭有过氏,从而恢复了夏王朝。这就是旧史书上所说的“少康中兴。”

少康以后,王位由帝杼继之。杼在少康复国时,就曾诱杀浇之弟 犭壹 ,“遂灭过、戈,复禹之绩”, [6] 是消灭寒浞的一支重要力量。传说“季杼作甲”,把“作甲”这一重大军事发明与杼联系在一起,说明杼拥有较强大的武装力量。

自太康时,夏王朝就逐渐向河洛一带移动。季杼曾居于源 ( 今河南济源县西北 ) ,又迁于老邱 ( 今河南陈留县北 ) 。季杼统治时期,是夏王朝的盛世。“杼,能帅禹者,夏后氏报焉。” [7] 季杼能追循禹的伟业,对夏王朝作出了贡献,故夏后裔对季杼实行报祭。报祭即报德之祭,是一种较为隆重的祭祀。

2. 夏王朝的灭亡

从季杼到孔甲又经五代六帝,夏朝统治比较稳定。

夏王朝到帝孔甲时,开始转入后期。《史记·夏本纪》载:“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淫乱,夏后氏德衰,诸侯畔之。”如当时的刘累等都背叛孔甲,所以“孔甲乱夏,四世而陨。”

孔甲三传到夏桀 ( 履癸 ) ,桀更加暴虐。《文选·东京赋》注引《汲冢古文》云:“夏桀作倾宫、瑶台,殚百姓之力。”《史记·夏本纪》云:“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尚书·汤誓》记载:商汤伐夏时曾历数桀之罪恶说,“今尔有众曰:‘我后不恤我众,舍我穑事,而割正夏\'。……夏王率遏众力,率割夏邑。”夏朝百姓相率为忌,反对夏桀,比夏似日。夏民说:“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 ! ”夏桀荒淫暴虐,激起了夏民极大的愤慨,人民皆诅咒其灭亡。

而此时,商部族从东方兴起,与妹喜结为比党的伊尹投靠了商汤。商部族的发展,经历了长期的过程,在商汤之前,商的先公有十几代。在夏王朝内外矛盾日益尖锐的情况下,商汤乘机伐夏。

商汤,又称成汤。其伐夏也经历了长期的准备。商汤首先把都邑迁于亳。《尚书·书序》云:“汤始居亳,从先王居。”史载有三亳,其地望众说纷纭。西亳,在今河南偃师;南亳,在今商丘东南谷熟集;北亳,在今山东曹县。《孟子·滕文公下》说:“汤居亳,与葛为邻。”故探讨商汤所居亳,可根据葛的地望来定。葛,《汉书·地理志》认为在汉陈留郡宁陵县之葛乡 ( 今河南省宁陵县北 ) 。那么极有可能,汤所居之亳在今商丘东南,即南亳。

商汤占据亳地以后,从商至夏多是平川之地。许多古籍都记载了伊尹助汤灭夏的事迹。汤在伊尹的支持下,首先伐葛。“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伐之。” [8] “汤始征,自葛载。” [9] 载,始也。即汤征夏桀,自征葛开始。

《诗·商颂·长发》云:“韦顾既伐,昆吾夏桀。”《吕氏春秋·慎大》云:“未接刃而桀走。”夏桀已无力抵抗,不战而败。《孟子·滕文公下》云:汤“十一征而无故于天下。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后我 ? \'民之望之,若大旱之望雨也。归市者弗止,芸者不变,诛其君,吊其民,如时雨降。民大悦。”

商汤伐夏,得到了夏民的热烈拥护,如望时雨,故才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商汤伐灭了夏桀,建立商王朝。夏王朝经历十四世、十七王、六百余年而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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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殷商王朝的建立与发展

一、商族的兴起和商王朝的建立

殷商民族是出于东方的民族。《诗·商颂·玄鸟》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史记·殷本纪》、《楚辞·天问》皆记载商先祖契的母亲简狄因吞燕 ( 或释为玄鸟 ) 卵而生契,从而繁育了商民族的故事,商民族的图腾即是玄鸟——燕子。

《史记·殷本纪》记载:有娀氏之女简狄因吞吃燕卵而生契,契就是商祖。契因辅禹治水有功,命为司徒,“封于商,赐姓子氏。”商,《左传·昭公元年》云:“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又《左传·襄公九年》记载:晋悼公问士弱云:“宋灾於是乎知有天道,何故 ? ”士弱对曰:“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於火,是以日知其有天道。”

根据《左传》和《史记》的记载可知,商丘自阏伯之时就已经称为商丘。商人也因居于商丘而称为商人。《殷本纪》云,契“封于商。”故此商当为商丘之商,而不是“上洛商”之商。王国维先生《说商》中认为:商“始以地名为国号,继以为有天下之号,其后虽不常厥居,而王都所在,仍称大邑商。” [10] 此说甚是。商人因居于商丘而得名,商人活动的地方也多在商丘一带,商人是发祥于东方的民族。

契是商部族的始祖,传说是帝舜的司徒。王国维先生称殷商部族在成汤以前的首领为先公,成汤以后的商王称为先王。自契至成汤,商部族已度过漫长的时代,经历了十四代先公。

据《史记·殷本纪》记载,商的先公世系为:

契—昭明—相土—昌若—曹圉—冥—振 ( 《系本》作“核”,亦作亥 ) —微—报丁—报乙—报丙—主壬—主癸

《诗·商颂·长发》曰:“相土烈烈,海外有截。”相土时期,其力量可能已达海外。商的第五代先公冥时,商部族所居的地方洪水泛滥。《竹书纪年》夏后杼十三年云:“商侯冥死于河。”《史记·殷本纪》《集解》引宋忠曰:“冥为司空,勤其官事,死于水中,殷人郊之。”冥可能治水而死,商人对其实行郊祭。

冥死后,王亥立。《世本》曾说相土作乘马,王亥作服牛,此时,商人或许已开始饲养马、牛,并利用之。今本《竹书纪年》夏帝泄十二年载:“殷侯子亥宾于有易,有易杀而放之。”十六年又载:“殷侯微以河伯之师伐有易,杀其君绵臣。”又云:“殷侯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故殷上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居绵臣,中叶衰,而上甲微复兴,故殷人报焉。”商人对上甲微实行报祭。

从始祖契到成汤,商人共有八次迁徙《史记·殷本纪》云:“自契至汤八迁。”先商时期共经历十四世先公,商部落从东方兴起了。

成汤时期,商部族已经发展壮大,成为一个势力强大的部族方国。夏朝自孔甲以后,逐渐衰败,至桀时,更加奢侈腐化,社会矛盾进一步尖锐,已经无法维持自己的统治了。商汤乘机征伐夏桀,一举灭夏,商王朝建立。

二、商代前期的发展和盘庚迁殷

商王朝建立后,汤非常注意接受夏的教训,“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商王朝有两个贤臣伊尹和仲虺辅助汤。伊尹是随有莘氏国君之女陪嫁到商王朝的媵臣。仲虺是夏后禹的车正奚仲之后,后投奔商。伊尹和仲虺得到汤的重用,说明汤能任人唯贤。《诗·商颂·殷武》说:“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孟子·滕文公下》曰:“ ( 汤 ) 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这些记载都说明商王朝的强盛。

商汤死后,其子太甲即位。《史记·殷本纪》云:“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於是伊尹放之於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於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也就是商的历史上曾发生了“伊尹放太甲”,即以臣放君的事件。《孟子·尽心上》云:“贤者之为人臣也,其君不贤,则固可放欤 ? ”对“伊尹放太甲”事件持批评态度。“伊尹放太甲”,当为成汤死后,伊尹位高权重,故取代太甲,而主商王朝之政;后来又还政于太甲,说明“传子制”终于战胜了“禅让制。”

自始祖契至成汤建国,商朝有八次迁徙;而自成汤到盘庚迁殷,商又迁都五次,即所谓“前八后五,不常厥土。”成汤建国后迁徙情况是:汤居亳,仲丁迁隞,河亶甲迁相,祖乙迁耿, [11] 南庚迁奄,盘庚迁殷。

20 世纪 50 年代在郑州二里冈一带发现一商代古城遗址。这座古城的东墙、南墙均长约 1700 米,西墙长约 1870 米,北墙长约 1690 米,周长约 6960 米。这是目前发现的商代最大的城。在城的东北部发现几十处房基遗址。其中 C 8 、 C 15 基址,南北宽约 13.6 米,东西长约 65 米,面积广大,又有一定格局,可能是商代早期宫殿遗址。另外在西城墙外还发现了制陶和制骨遗址等。有人认为这是仲丁所迁的“隞”城,亦有人认为是汤所居的“亳”城,现尚无定论。

仲丁所迁的“隞”都,《水经注》、《括地志》等书都认为即秦汉时的敖仓城,在今河南荥阳县的敖山。

河亶甲所迁的“相”城,在今河南省内黄县境内。

祖乙所迁之“耿”,一说在今河南温县,一说在今河北邢台,一说在郑地 ( 东周 ) 邢亭。

南庚所迁之“奄”城,在今山东曲阜。

盘庚迁殷,即今河南安阳殷墟。《竹书纪年》卷上载:盘庚十四年“自奄迁于北蒙,曰殷。”《尚书正义·盘庚》孔疏引《汲冢古文》云:“盘庚自奄迁于殷。殷在邺南三十里。”《史记·殷本纪》云:“ ( 盘庚 ) 乃遂涉河南,治亳。”《集解》引郑玄曰:“治於亳之殷地,商家自此徙,而改号曰殷亳。”皇甫谧云:“今偃师也。”旧说以为“居亳,亳殷在河南。”又《史记·项羽本纪》云:“项羽乃与期洹水南殷虚上。”《集解》引应劭曰:“洹水在汤阴界。殷虚,故殷都也。”亳殷在偃师的说法是不确的。殷在今邺南的安阳,除载于文献外,考古发现也证明这个结论。殷当在洹水之南,而非河南。殷的旧名曰北蒙,即盘庚所迁之处。盘庚迁殷以后,商王朝又称为殷或殷商。自此居殷直至灭国的 273 年之中,殷王朝基本不再徙都。都殷时期是商王朝的鼎盛时期,在这里留下灿烂的殷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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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武丁时期的强盛

殷地处洹水平原,地势优越,土地肥沃,水分充足,气候温暖,加上政治较为清明,所以殷王朝能长期定都于此,并得以迅速发展。“殷道复兴,诸侯来朝。以其遵成汤之德也。” [12]

盘庚死后,其弟小辛即位。小辛执政期间,殷朝又出现衰弱的迹象。小辛死后,其弟小乙即位。小乙是殷高宗武丁的父亲,甲骨文中称小乙、小祖乙,武丁祭祀时称小乙为父乙。武丁正是在其父小乙的教育下成为一个有为的殷王。

《史记·殷本纪》记载:武丁曾梦见一个贤人傅说。他“乃使百工营求之野,得说於傅险中。是时说为胥靡,筑於傅险。见于武丁。 [13] 武丁曰是也。得而与之语,果圣人,举以为相,殷国大治。故遂以傅险姓之,号曰傅说。”胥靡,刑人也。傅说可能是被俘获的异族人,与罪犯在一起“筑于傅险。”武丁不拘一格,举以为相,使殷国大治。武丁时期选贤任能,勤于国事,殷王朝进入鼎盛时期。

中国古代社会中,农业是重要的生产部门。武丁修政治国,致力发展农业、畜牧业生产。武丁非常关心农业收成的好坏。他每年春耕前或秋收前都要举行“求年”的祭祀,以祈求农业的丰收;经常卜问是否“受年。”武丁还经常派大臣去看视农田、猎地和边区的情况,卜辞中叫做“省田”或“省鄙。”“鄙”指王都以外的田野,武丁也经常到一些农牧地区去视察畜牧情况,卜辞上有“王勿往省牛” [14] 的记载。

“王勿往省牛”,是说王这一次不去看牛,但王还是经常去“省牛”的。殷王朝周围有许多异族的方国、部落,以畜牧为生,迁徙不定,还经常到一些先进民族居住地掠夺财富。如  方 ( 约今山西平陆一带 ) 、土方 ( 约今河北西部 ) 等部落经常到殷王朝王畿内抢掠。卜辞记载,土方和方经常抢掠商王朝田野中即将收获的粮食和马牛,严重地威胁了商王朝的统治和居民的安全。於是武丁下定决定,征伐夷人诸部。

武丁在位期间,花几十年时间,动员了大批力量去征伐四夷,殷商王朝的势力大大加强。《竹书纪年》云:武丁“三十二年,伐鬼方次于荆。三十四年,克鬼方,氐羌来宾。四十三年,王师灭大彭。五十年,征豕韦克之。”又云:“王,殷之大仁也,力行王道,不敢荒宁,嘉靖殷邦,至于大小,无时或怨。是时,舆地东不过江黄,西不过氐羌,南不过荆蛮,北不过朔方,而颂声作,礼废而复起,庙号高宗。”《史记·殷本纪》亦云:“武丁修政行德,天下咸欢,殷道复兴。”我国文献典籍皆肯定了武丁的文治武功。武丁时期,商之版图东从江黄、淮夷、山东半岛,西至陕、甘、内蒙;北从朔方,南至江淮流域。疆域辽阔,人民安定,各方国要向商王朝贡献,或到朝廷供职。武丁对四夷的征伐,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商王朝的统治,但在客观上保护了境内人民,促进了各族人民的融合,对当时社会生产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四、商王朝的政权机构

殷商王朝的最高统治者就是商王。甲骨卜辞中有许多商王占卜的卜辞,是自称为“王”的。如:

丁酉贞:王作三师,左、中、右。 《合集》 33006

[癸]亥卜争贞:旬无祸 ? 王占曰:有祟。旬壬申中师 女黾 。四月。 《合集》 5807

乙未卜  贞:王登人三千呼伐□方。 《合集》 6640

这些卜辞中,商王或召集建设军队,或占卜,或号令征伐,皆自称为“王。”《说文》曰:“王,天下所归往也。董仲舒曰:‘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叁通之者,王也。\'孔子曰:‘一贯三为王。\'”王是天下所归往服从的人,能贯通天、地、人的首脑。

商王朝建立之初,有时称“王”,有时称“后”,这大约与继承夏人传统有关。如《尚书·太甲》伊尹作书曰:“民非后,罔克胥匡以生;后非民,罔以辟四方。皇王眷佑有商,俾嗣王克终厥德,实万世无疆之休。”又曰:“修厥身,允德协于下,惟明后。”在《尚书》中,商王或称王、或称后,但其意皆为“君王”之意。

商王有时还自称“予一人。”《尚书·汤誓》有“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汤诰》有“尔万方有众,明听予一人。”“俾余一人,辑宁尔邦家。”孔安国传曰:“天子自称予一人,古今同义。”商王所自称的“予一人”,与后代帝王所自称的“寡人”、“孤”的意义相同,就是天下只有我一人,再无第二人有象我一样的权势了。商王是殷商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商王之下,还有一整套的职官。《尚书·酒诰》记周公叙述殷朝官职时云:“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君。”内服,就是在王朝服务的官职;外服,就是殷王畿外服役的职官。服,事也,即服王事之意。

商王朝的内服官,有百僚庶尹。僚,《说文》云:“好貌从人尞声。”清人段玉裁注曰:“《陈风》‘皎人僚兮。\'传曰:‘僚,好貌。\'此僚之本义也。自借为同僚之僚,本义废矣。”僚,本义是“皎好人”的意思,而后引申为同僚之僚。

尹,商王朝统治机构的官职称为“尹”,如“伊尹。”另外其他官职也称为“尹。”《说文》云:“尹,治也,从又,握事者也。”商王朝的这种官职名称对后来的楚国有很大影响;如楚国的相称为“令尹。”

亚服,当指次于“庶尹”的官员。《尚书·多士》:“有服在百僚。”亚服官亦在“百僚。”宗工,指主百工的长官。

百姓,古代贵族才有姓,多支贵族称“百姓。”《国语·楚语》云:“民之彻官百,王公之子弟之质能言能听彻其官者,而物赐之姓,以监其官,是为百姓。”韦昭注曰:“物,事也,以功事赐之姓。官有世功,则有官族,若太史、司马之属。”百姓,指王公子弟,公卿贵族之父兄。《尚书·尧典》有“平章百姓。”孔传:“百姓,百官。”《国语·周语中》有:“百姓兆民。”韦昭注曰:“百姓,百官也,官有世功受氏姓也。”《礼记·郊特牲》云:“献命库门之内,戒百官也;大庙之命,戒百姓也。”郑玄注曰:“百官,公卿以下也;百姓,王之亲也。”《礼记·曲礼下》云:“纳女于天子曰备百姓。”郑玄注曰:“姓之言生也。天子皇后以下百二十人,广子姓也。”孔颍达疏云:“姓,生也。言致此女备王之后妃以下百二十人,以生广子孙,故云姓也。”

里君,古代百姓按里而居。里君,当为百姓所居之里的长官。

殷商王朝的外服,主要是侯、甸、男、卫、邦伯。、这些外服官职多是指臣服于殷商王朝的部族方国首领。他们承担向殷商王朝贡纳、捍卫的义务。殷商王朝在伐灭夏桀的过程中,同时攻伐许多方国。如鬼方、土方、大彭、荆楚、氐羌、豕韦等。如《诗·商颂·殷武》云:“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又《长发》云:“玄王桓拨,受小国是达,受大国是达。”“武王载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遏。”殷商王朝征服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方国部落。这些部族和方国都成为商王朝的外服,即侯、甸、男、卫、邦伯。见于记载的殷代方伯,如《史记·殷本纪》有“鄂侯”、“九侯”、“应侯”、“崇侯虎”;伯,有“西伯”,周文王曾为“西伯。”周季历曾为“殷牧师。”“甸”,徐中舒先生认为,金文《夨令彝》和《大盂鼎》皆作“田”,实指田猎而言。“甸”服必须向殷商王朝献纳猎获物,同时还要兼营粗耕农业。“男”,又与南通,指殷商王朝以南的臣服方国。“卫”“为王捍卫也”,指殷王的禁卫军。 [15]

殷商王朝的内服与外服,即在王朝服务的官员和臣服于商的方国部族。他们皆有义务服事商王。内服官员和外服邦伯,虽然有高低贵贱的等级,但是并没有形成如周代的五等爵制。

殷商王朝的内服官员,是商王朝廷的各部长官,即“百僚庶尹”,包括地方长官,如宗工、百姓、里君。其外服则是承担着向殷王朝贡纳义务的部族方国。根据这些方国的大小,或者他们已有的称呼,而称之为侯、甸、男、卫等。虽然有尊贵高低之别,但还不具有五等爵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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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代的方国与疆域

商代朝把它的统治地区分为畿内和畿外两大部分。畿内是商王室直接统治的部分,称为“王畿”;畿外是众多方国、部族分布的地区。

邦畿之内除王都以外,有不少的城邑为王室的诸子和其他贵族的封地。这些封地和畿外的方国,性质虽然有所不同,但都要接受商王的封号,成为王室的臣属。商代可能已经比较普遍地实行了班爵制度,侯、伯、子男等爵位,都见于卜辞。其中,侯国最多,其次为伯,所谓“诸侯”、“多伯”就成为众多邦国的统称,子、男之属,为畿内内的“多子族”。班爵制度,规定了贵族的等级,明确了方国的地位,是国家组织形式日趋完善的表现。

大小方国要向王室定期朝贡,提供力役,奉命征伐,遵守一切礼仪制度,成为王室统治下的臣属之邦。每一方国,都仿照王室建立地方性的政权机构,组织军队,设置监狱,征收贡赋,直接统治它所属的人民。众多方国,地位有高低,封域有大小,力量有强弱,差异很大。部分领地较小,势力较弱的小国,往往成为大国的附庸。而在某一地区内,又往往出现比较强大的“方伯”之国,如卜辞中的盂方伯、人方伯等。它们雄视一方,威服附近的很多小国,成为一方之长。它若顺从王室,就能辅助王室镇抚一方,加强王室的统治力量。如果王室的统治力量有所削弱,所谓“诸侯畔离”,首先就是由它们开始的,成为地方性的对抗力量。如周在灭商之前号称“西伯”,就是殷西部的方伯之国,后来发展成为灭商的力量。

畿外还分散居住着众多的少数民族部落,他们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上与畿内地区还有较大的差距。他们通过各种途径与商王朝保持密切的联系,在政治上对王室表示臣服,但比一般方国要松散一些。为了加强控制,商王朝也不断深入到这些地区,建立城邑,屯驻军队,作为开发边地的据点。

商王朝的统治地区,比夏代有了扩大。商的都城,由孟诸泽畔逐步西移到河内,东西横贯兖豫大平原。《吕氏春秋·审应览》谓:“汤尝约于殷、薄(亳)矣”,就是将亳、殷并举。它的邦畿东至泗上,西及伊洛,包括大平原的绝大部分。在些范围内,殷墟和洛阳偃师商城遗址、郑州商城遗址都经过重点发掘,证明是规模宏大的都邑。在其周围的今河南、河北和山东一带,也发现不少商代遗址,可能不少是当时畿内的城邑。

畿外的方国,往往与畿内的城邑错杂在一起,不过分布的范围要大得多。商代方国的名称,很多见于卜辞。如曹、杞、宋、雇、奄、薛、蜀(山东泰安附近)、齐、邳、■方(河南永城西境)、盂方(即邘)、邶方(河北涞易之间)、妟(燕)、周、光(河南潢川)等等,大都还见于后世。总之,在东至于海、西及陇山、南过淮水、北达燕山这一大片的中原地区内,不仅有了更多的方国和城邑,而且范围也有一定程度的扩大,这就说明商王朝统治的基本地区有了较大的发展。近来,在湖北黄陂发现了盘龙城商代中期的城邑遗址,在江西清江也发现有商代中期遗址,在安徽、湖南等地发现了时代相当于商代的遗址、墓葬和遗物,说明商王朝的政治势力和文化影响早已越过江汉地区,深入到今日的鄂赣与湘皖广大地区。在山西和陕西的许多地方,也都发现有商代遗址和遗物。商代的政治势力可能已经达到汉中地区,其影响还可能及于四川的某些地方。在东北、辽宁喀左县的大凌河畔多次发现殷周之际的遗物,说明商代的文化影响已经达到辽西地区。商朝畿外的广大地区,通过各种途径吸收中原先进文化的影响,缓慢地向前发展。

六、殷商时期的刑罚

殷商王朝建立后,为了保护统治者贵族的财产和利益,制定了极残酷苛刻的刑法。这里的“刑”,还不是法。“刑”,是统治者惩罚犯罪者的手段和方式;而“法”,则是君民共同遵守的法律。商代刑罚惨重,五刑俱全。五刑有劓、刖、宫、黥、辟等。除此以外,还有统治者随心所欲制定的酷刑。

殷商刑罚散见于文献和甲骨文材料中,主要有:

劓殄,《尚书·盘庚》记载:盘庚将迁殷,殷民有人反对。盘庚就训话说:“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劓,割也;殄,绝也。劓殄,即灭族之意。

醢,《史记·殷本纪》载:纣王“醢九侯”。醢,即把人肉做成肉酱。

脯,《史记·殷本纪》云:纣王“脯鄂侯”。脯,即把人肉做成肉干。

剖心,《史记·殷本纪》载:纣王“剖比干,观其心”,即把人的心肝挖出。

烹,《帝王世纪》云:殷纣王“囚文王,文王之长子曰伯邑考质于殷,为纣御,纣烹为羹。”烹,就是把人放在器物里烹煮。

孥戮,《尚书·汤誓》载:“予则孥戮汝。”孥,子也;戮,杀也。即不仅杀其本人,而且祸及其子女。

炮格之刑,《史记·殷本纪》曰:“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集解》引《烈女传》曰:“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曰炮格之刑。”又《索隐》引邹诞生云:“见蚁布铜斗,足废而死,于是为铜格,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

断手,殷代人民动辄得咎。《韩非子·内储说上》云:“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

刖刑,用刀锯断足的刑法称刖刑。每次被处刖刑的人,有数十,甚至上百。 [16]

商王朝的刑法保留了原始社会的落后性、野蛮性,同时也表现了奴隶主贵族残暴的凶狠的本性。商代统治者就是以这种残酷的刑法去镇压人民,消灭异己,以加强统治的。商代刑法已大体具备,故后代有“刑名从商” [17] 之说。

殷商时期,还有监狱。《墨子·尚贤》载,商代有“圜土”,此即商代的监狱。又《史记·殷本纪》载:“纣囚西伯羑里。”《集解》引《地理志》曰:“河内汤阴有羑里城,西伯所拘处。”羑里,亦是殷纣王时期设置监狱之处。

在殷墟的第 15 次发掘时,于一个坑中发现三个带枷的陶俑。女俑双手枷在前,男俑双手枷在后。这种现象反映了殷代拘捕男女罪犯的社会现实。甲骨文有“■”、“■”等字形,是刑具的象形字。甲骨文中还有“圉”字,作“■”形,像一个人手戴刑具被囚在圜土监狱中。殷墟遗址发现一个长方形的小土穴,长 1.6 、宽 1.1 、深 2.7 米,里面有一具人骨和一个陶鬲。这个土穴,可能是一个监牢。

甲骨文中有一个“■”字,其形状很像一只人手持锯,将另一人的半截腿锯掉,这个字可能是“刖”字的会意字。甲骨文还有“■”字,可隶定为“劓”,是一种割去鼻子的刑罚。

《左传·昭公五年》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商朝统治者的刑法是非常残酷的。我国三代,乃至春秋时期还沿袭这些刑法。商的刑法还曾得到后代某些政治家的赞赏,《左传·哀公十一年》伍子胥说:“《盘庚之诰》曰:‘其有颠越不共,则劓殄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邑。\'是商所以兴也。”商代的刑法表现了早期国家统治者的原始性、残酷性和野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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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殉、人祭

人殉 人殉是自人类社会进入一定阶段后就开始出现的一种残酷的杀殉制度。“人殉”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是对享有崇高威望家长的“从死”义务的习俗。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用人殉葬是为了使贵族们死后,继续驱使其生前的妻妾、亲信、仆从为其服役,以保持其骄奢淫逸的生活。

商人崇尚鬼神,极为迷信。殷商贵族幻想自己死后仍然像在人间一样享乐,因此在他们的墓葬中随葬大批的人以及动物 ( 狗、马 ) 、车等。

1965 ~ 1966 年在山东益都苏埠屯发掘出一些大、中型殷商墓,其中 M 1 是一座有 4 个墓道的大型木椁墓,墓底有腰坑,共殉葬 48 人。殉人中有少数放在腰坑内和二层台上,大部分放在南墓道靠近椁室的地方,分为 3 层,下层是排列比较整齐的全躯骨架,中层是被砍下的人头,墓室四角各有一个人头骨,并随葬一戈一盾。像这样的墓葬形制,殉葬这么多人,可以推测墓主人可能是贵族首领或方伯一类的人物。 [18]

安阳殷墟武官村大墓墓道两侧的二层台上排列着殉葬人。但两侧殉葬人数不等,东侧二层台上 17 人,西侧二层台上 24 人,共计 41 人。死者都是全躯,有的有木棺和青铜的鼎、觚、爵、簋、卣、刀、戈、镞和玉佩等器物随葬。死者的葬式,有的仰身直肢,有的俯身直肢,从骨架和随葬品的配置情况,可知东侧台上的死者多为男性,西侧 ( 多用玉佩饰等 ) 多为女性。从埋葬情况分析,这些死者可能是墓主人生前的亲信侍从和姬妾一类人物。另外,在墓室上部的填土中还发现 34 个人头骨,这些人头骨是在回填墓室的层层夯筑中埋进去的。武官村大墓共埋殉人 79 个之多,另外还殉埋有狗、马、猴、鹿等动物。

殷墟妇好墓埋葬殉人 16 个。

殷墟发现的大、中型墓葬,墓中多有殉葬者。据统计,殷墟 14 座大墓的殉人数总计 3900 人左右。 [19]

现已发掘的殷代墓葬分属王室贵族、方国贵族、中小贵族及平民等不同阶层。根据贵族的等级及其对财产占有的多少,在死后都要用一定数量人和动物殉葬,显著的特点就是用大批的人殉葬。这些殉葬者生前的社会身份不一定是最下等,甚至有很多是墓主人生前的亲信、待从或妻妾,当然亦有奴隶。人殉是原始社会末期“从死”习俗的遗留,并非奴隶制社会的标志。至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以人殉葬表现了殷代贵族残忍和贪婪的本性。殉葬现象从原始社会末期开始出现,商代发展到极点,直至明清封建社会,这种现象还一直不断出现。

人祭 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在劳动中的收入不足维持他们的生活,所以就把得到的战俘吃掉或杀掉。夏、商时期,贵族们用人和牛、羊等一起当作“牺牲”作为祭祀祖先、神灵的“祭品”,通过“人祭”祈求祖先和鬼神对他们保佑和赐福。“人祭”是原始社会食人习俗的遗存。

人祭在二里头遗址中已有发现,如在一些灰坑中发现有些人骨架身首异处,有的作捆缚状;往往数具骨架共埋一坑,或只有头骨和零星的肢骨。不少死者从掩埋情况看不像是自然死亡,可能是被虐杀或与祭祀活动有关。

商朝是人祭最昌炽的王朝。 1950 年发掘武官村大墓时,在大墓的东南清理了南北向的葬坑 17 个。这些坑长约 2 米,宽 1 米左右,内埋无头人骨架 8 至 10 具。所有骨架都作俯身状,交向叠压,无任何随葬品。这些葬坑因间隔的距离一致,排列有序 ( 可以看出分成 4 排 ) ,所以当时人们称它为“排葬坑。”

1976 年,对这一地区又进行了大规模的勘探和发掘,在揭露的 4700 平方米的面积内,清理了 191 座葬坑。这些葬坑,除少数作东西排列外,大多数为南北向,并且坑的大小、葬式和排列情况与 1950 年发掘的“排葬坑”完全一致。这次发掘中注意到葬坑之间有一定规律可循。根据葬坑排列的疏密、深浅,坑的大小规格等等,可将 191 座葬坑区分为 12 组,最多的一组有 47 个葬坑,最少的仅有 1 坑。同时这些葬坑的位置恰恰在几座大墓之间,属王陵东区。从它们分布与排列的情况分析,不可能专属某座大墓,因而推断这些葬坑是不属某一墓主的杀殉坑,应是若干次祭祀后掩埋的遗址。这一地区似是商王室祭祀先祖用的公共祭祀场。

祭祀场中南北向的葬坑,两次发掘的情况基本一致。经过鉴定,坑中死者多为男性。但东西向的葬坑,每坑人数不等,且无一定规则,大部分死者是成年女性和儿童,未被砍去头颅。在 13 座有祭品的坑中,除两座南北向外,其余都是东西向,尸骨齐全。这些死者绝大多数是死后掩埋坑中的。有的是被砍去头颅,并且留下了砍劈的痕迹;也有的是断肢、腰斩或肢解后扔于坑中;但也有一部分可能是活埋的,如一些青年女性或儿童的骨架作捆绑状。在这个揭露面积为 5000 多平方米,包括 200 多个祭祀坑的祭祀场中,掩埋的人牲已达 1300 人之多。

安阳殷墟,还发现一些零星的祭祀坑。 1959 年后岗发现一个直径 1.9 米的圆坑,内埋人骨 54 具。这些死者在坑中分为上下两层,中间用陶器碎片隔开,上层 25 个个体,下层 29 个个体,死者均无固定葬式。 1971 年安阳大司空村发现一个椭圆形坑,长 7.8 米、宽 2.3 米、深 0.3 ~ 0.6 米。坑中埋有人头 31 个,躯体 26 具,无固定葬式,头颅多与躯体分离;一般是五六个头颅放在一起,没有随葬品,多为青壮年男子和幼童。在小屯村南发现的一个浅坑中,在一副马骨架的东西北三面埋有人骨架 5 具 (3 个成人、 2 个幼童 ) ,有的全躯,有的被砍去头颅;其中两个幼童的骨架散乱,可能是肢解后弃置坑中。 1975 年在小屯村北的一座房基内发现一方形祭祀坑,埋一个被肢解的成人。

殷商社会使用人祭的现象,在甲骨文有不少记述。如:“贞御自唐、大甲、大丁,祖乙百羌百牢。” [20] “甲午,贞乙未 酉彡 高祖亥 ( 羌 ) □ ( 牛 ) □,大乙羌五牛三,祖乙 ( 羌 ) □ ( 牛 ) □,小乙羌三牛二,父丁羌五牛三,亡它,兹用。” [21] “于祖乙羌 ? 三十岁五牢。” [22] “乙巳卜,宾贞,三羌用于祖乙。” [23] 据胡厚宣先生统计“从盘庚迁殷到帝辛亡国 273 年是商代社会的昌盛期间,其用人祭 13052 人,另外还有 1145 条卜辞未记人数,即都以一人计算,全部杀人祭祀,至少亦当用 14197 人。” [24] 这个统计虽然难以精确,但可看出一个大体情况。

殷商统治者不仅用“人牲”去祭祀祖先,而且在他们营造宫殿时从奠基、置础到安装门户、落成都要用人或畜作“牺牲”进行祭祀。公共祭祀场的发现,进一步揭露商代贵族在祭祀时用人牲的真实情景。大量的人殉和人祭,极大地破坏了社会劳动生产力。祭祀坑中的累累白骨,甲骨卜辞中的斑斑记载,是殷商统治者残杀被征服者和劳动者以至一些本族人民的罪证。

八、殷纣王淫暴亡国

殷纣王名受,庙号帝辛,是帝乙的儿子,商朝最后一个国王。他即位后,荒淫残暴,信任奸佞,排斥残害忠良,穷兵黩武,最后淫暴亡国。

《史记·殷本纪》说殷纣王敏捷聪慧,材力过人,能够徒手与猛兽搏斗,因此从来不听进谏。纣王酗酒好色,当时苏国 ( 今河南武陟东 ) 进贡一美女,名曰妲己,深得纣王欢喜,于是纣王“唯妇人之言是用”,沉缅于淫声靡乐之中。为了满足其淫乐生活,殷纣王在沙丘 ( 今河北邯郸附近 ) 修建苑台宫室,广收狗马奇物和野兽飞鸟置于其中,并在那里饮酒作乐,“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祼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 [25]

殷纣王淫乱不止,一些正直的大臣进行劝谏,但他废弃了贤臣商容,对其庶兄微子、王子比干的进谏毫不采纳。微子与太师、少师商量,准备逃走;比干进谏纣王,结果被剖心而死,箕子本想进谏,但是看到比干的下场,只好假装疯病,被囚。太师、少师逃奔到周。

殷纣王残害忠良,贤臣四散,遂使奸佞小人得志,如费中、恶来等皆善谀好利之人,纣王任以为政,殷朝政权更加衰弱腐败,正如微子言:“今殷其沦丧,若涉大水,其无津涯。” [26]

商王对外也同样残暴,方伯稍有怨望怠慢,就受到残酷的刑罚。《史记·殷本纪》说:殷纣王醢九侯,脯鄂侯,囚西伯;为了满足其穷奢极欲的生活,又向诸侯方伯残暴地收括,“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引起方伯的强烈不满和反叛,殷王统治较牢固的东夷地区也发生叛乱。所谓“纣克东夷,而殒其身”, [27] 正说明东夷反抗的强烈及其后果的严重。

殷王朝内部矛盾重重,“如蜩如螗,如沸如羹,小大近丧”, [28] 加上外部诸侯方国反叛,殷王朝面临内忧外困的处境。这时周文王暗暗组织力量,收买诸侯,做叛商的准备,使得“太颠,闳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归之。” [29] 当殷王朝大臣祖伊听说西伯的活动后,告知纣王,纣王还说:“我生不有命在天乎 ? ” [30]

周族势力不断发展壮大起来。至周武王时期,养精蓄锐,有了足够灭商的力量,于是周武王率诸侯之师与殷朝军队大战于牧野,殷朝军队对纣王憎恨已极,皆无战心,结果“前徒倒戈,以开武王”,周武王长趋直入,纣王惊吓逃走,登于鹿台之上自焚而死。

殷纣王终于以淫暴亡国。

自成汤灭夏建立商朝至纣灭国,共经历 17 世, 29 王。今本《竹书纪年》云:“自成汤灭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岁四百九十六年。”《左传·宣公三年》:“桀有昏德,鼎迁于商,载祀六百。”《孟子·尽心下》云:“由汤至文王,五百有余岁。”《左传》与《孟子》所云商王朝的年代皆为近似值,而《竹书纪年》所云的 496 年,是确切的。
作者: lishi    时间: 06-4-6 21:51
九、商代的经济的发展

1 .农业生产的发展

商代农业生产已经成为重要生产部门。甲骨文中有许多占卜是否“受年”的卜辞。如:“乙丑卜,韦贞,我受年。” [31] “丙子卜,韦贞,我受年。” [32] “甲子卜,来岁受年,来岁不其受年,八月。” [33] “贞,商受其年,三月。” [34] “南土受年。” [35] 卜问“受年”,即是卜问谷物年成可好,是否获得丰收。卜问“受黍年”,即是卜问黍的年成如何。还有卜问是否“有雨”的卜辞,天气晴雨对农业亦有极大的关系,当然也是出行的重要条件。殷商统治者如此关心庄稼的收成说明农业生产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考古发掘中出土许多农业生产工具。河北邢台曹寅庄遗址出土大量的石器,尤以镰、刀、铲等工具数量最多。郑州商城白家庄遗址中发现了一些能够纺线的陶纺轮和石纺轮,能够缝衣的骨针和骨锥;也发现竹篮和竹席的痕迹,其编织方法与现在的芦苇席、竹篮的编织法基本相同。还发现有铜斧、铜刀、石斧、石刀、石铲、石镰、蚌刀、蚌镰、骨铲等农业生产工具,并有石杵、石臼等各种加工工具。当时的社会还处于铜石并用时代,铜器大部分用来制造酒器,供贵族们享乐,用来制造生产工具的还不是太多。白家庄商墓出土的铜爵和铜觚器表上,遗留有用麻布包裹的痕迹。 [36]

商代已有耒耜等农具。耒,甲骨文中作“■”等。《说文》云:耒,“手持曲木。”说明商代已有“耒”出现。耜,甲骨文中作“臿”,《说文》云:耜,“臿也。”类似现今锹,或在耒端加上臿,作为更有力的启土工具。 [37]

甲骨文中有田字,像在大块土地上整治成的,有比较好的排水系统的规则的熟田。商人在土地的整治、管理方面已有较好的规划。

卜辞中记载的农作物有黍、稷、粟、麦、稻等。在郑州白家庄商代遗址中,曾发现有稻壳的痕迹,似为外地贡品。商代以黍稷为主要农作物。

关于家畜,马、牛、羊、豕、鸡、犬等“六畜”已经普遍地饲养,在商王朝中还有专职宰、臣管理牲畜的放牧。商代贵族祭祀时大量使用牛、羊等家畜,说明畜牧业的发达和在社会经济生活里的重要地位。马作为贵族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和车兵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受到贵族的重视。

2 .手工业生产发展

青铜铸造业 殷商青铜器生产规模之大,冶炼技术之高已达到当时世界上第一流的水平。

青铜是指铜、锡、铅一定比例的合金。红铜由于质地太软,不适宜制造生产工具,但在铜中加上锡、铅,就成为质地坚硬的青铜,用青铜制造的各种生产工具、兵器和礼器,坚硬耐用,器形美观。商代已经掌握青铜的性能和特点,不同用途的器物各有不同的合金比例。殷墟出土的司母戊大方鼎,其合金比例为:铜占 84.77% ,锡占 11.64% ,铅占 2.79% ,是比较科学的,基本符合《考工记》所说的“六分其金 ( 铜 ) 而锡居一,谓之钟鼎之齐 ( 剂 ) ”的记载。商代青铜器的合金制造技术已达相当高的水平。

司母戊大方鼎是我国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大的青铜器,重 875 公斤,通高 133 、长 110 、宽 79 厘米。这只大方鼎不仅器形雄伟,而且外表美观,是当时世界上青铜文化发展到高峰的典型代表。 1976 年在安阳殷墟又发现一对方鼎,一只高 80.1 厘米,另一只高 80.5 厘米,均重约 117.5 公斤。这些铜器是商代晚期青铜文化的代表性器物。而且还不止于此,考古工作者近年来还在郑州商城西墙外的杜岭和商城东南角处各发现一处商代的铜器窖藏。杜岭出土两个大方鼎,方鼎之一高 100 厘米,重 86.4 公斤;另一个高 87 厘米,重 64.25 公斤。商城东南的窖藏出土了两个与杜岭方鼎的大小、形制、纹饰完全一致的大方鼎,另外还出土了圆鼎等其他器物。这些发现说明自商代前期,就开始生产大型的铜器了。

这样大型的鼎必须采取分铸的方法制作,工序非常复杂。当时用坩锅炼铜,每只坩锅只能熔铜 12.7 公斤,有人推算,如果制造一个司母戊大方鼎,共需二三百个工匠才行,商代的青铜制造是一项工程浩大的集体劳动。在殷墟和郑州商城遗址都发现数以千计的大小陶范,这是商代青铜器作坊的遗迹。

商代生产的青铜器种类繁多,其中有生产工具锄、铲、钁、斧、锛、凿、刀、削、锯、锥等;兵器有戈、钺、矛、剑、戟、镞等;礼器、酒器和食器有鼎、鬲、甗、簋、彝、卣、罍、尊、瓿、觯、觥、觚、爵、斝、角、盉、盘、盂等;乐器有铜铃、铜铙等;车马器有装饰在车和马饰上的青铜部件。

商代青铜器物大小不同,样式各异,造型美观而厚重,纹饰瑰丽而庄严。器物上饰有饕餮纹、夔纹、蝉纹、云雷纹等。有些器物的造型完全仿照动物的形态,生动而逼真。如湖南宁乡县出土的四羊尊,羊角卷曲,羊耳直竖,羊头半伸于外,可谓匠心独具。另外还有犀尊、鸮卣、豕卣等,也均为富丽堂皇的稀世珍品。

1986 年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发现二个祭祀坑,内有青铜器、象牙器、玉石器千件之多。其中青铜人像及头像数十尊,人面形青铜像约几十具。最大的一尊青铜立人像高达 163.5 厘米,连同头上的花冠及下面的座通高 260 厘米。有一棵高 140 厘米的青铜“神树”,上有奇特的飞禽走兽、枝叶、果实;另外出土有金杖,用纯金皮包卷而成。杖的上端有 46 厘米长的一段平雕纹饰图案。金皮内侧存有炭化木痕。同时出土的还有一件纯金皮压成的金面罩,与铜头像面部大小相似;金虎形饰一件。三星堆遗址出土的金器、青铜器、玉石器、陶器、象牙、贝等均有火烧过的痕迹。研究者认为这些遗物是在举行一次规模庞大、祭典隆重的燎祭活动后瘗埋下的。

三星堆遗址的两个祭祀坑中发现的器物,除金面罩、大型青铜立人像、人头像、神树、部分玉璋有强烈的地方特色外,其他如尊、簋、盘等青铜器和玉器与殷墟出土的青铜器、玉器的形制、花纹基本一致。

三星堆遗址出土的青铜器数量之多、形体之大、造形之独特当为全国之冠,有些器物,特别是青铜人像为殷代其他遗址中未曾见过。三星堆遗址的出土器物,经鉴定当为殷王朝时期的蜀文化的遗存。亦有人认为是由外地传入的。 [38]

1972 年在河北藁城台西村遗址发现一铁刃铜钺。铁刃残存部分后段,包入青铜器身内,包入部分约 1 厘米,厚约 2 厘米左右。经化验,铁刃为陨铁,该器是用陨铁锻成铁刃后,和钺体铸接而成。 1977 年在北京市平谷县刘家河村的一座商代前期墓葬中亦发现一铁刃铜钺,刃部之铁亦为陨铁,铸造方式与台西的铁刃铜钺相同。 1976 年,在山西灵石县的旌介村一座商代晚期墓葬中发现含铁量很高的铜钺,所含之铁不是陨铁,而是冶炼的铁。这可能是冶炼的铜矿石中含有生铁矿所致。但商代铁刃铜钺的出现,表明当时对于铁的性能有所认识,并且已经学会使用铁,掌握了锻打和铸接的技术。 [39]

郑州商城东北角内侧的祭祀坑中,出土一团极薄的金泊片,展开之后,是一件罕见的夔龙纹金叶。 [40]

玉器加工业 玉器是中国古代特有的艺术品。新石器文化遗址中,如良渚文化遗址、红山文化遗址、龙山文化遗址等发现大量精美的玉器。殷商时期,玉器的制造技术和工艺都发展到成熟阶段。商代的玉器主要可分为以下各类:璧、圭、璋、琮、璜、琥等祭器和装饰品;玉戈、玉镞、玉矛、玉斧、玉锛、玉凿、玉铲等仪仗或随葬的明器。玉手镯、发笄、坠饰、串珠、玉龙、玉凤和其他一些玉制的小动物等,是为佩饰品。玉梳、玉匕、玉簋等,这一类是实用器。

安阳殷墟出土过大量精美的玉器。 1976 年发掘的妇好墓出土玉器达 755 件之多。商代玉器在造型艺术上,既有高度的写实性,又有丰富的想象力。如殷墟妇好墓出土的浮雕玉人、圆雕玉人,人体比例大体适当,发辫或发髻雕琢精细,一丝不苟;表情生动,衣纹柔和、谐调,以简练概括的线条勾画出衣纹和肌肉的特点。其他圆雕的虎、象、熊、猴、牛、鴞等形象逼真。璧、瑗两面的成组圆周同心线,规整流畅,工艺水平相当高。又如浮雕玉鹰,雕琢出瑰丽多样的花纹。如妇好墓中一件玉凤,翅膀上的阳线浮雕,线条自然,流畅、舒展。商代玉器,大多数表面细腻光泽,说明当时的琢玉技术和抛光技术相当进步,甚至达到空前的水平。 [41]

陶器和原始瓷器制作业 商代陶器中制造水平最高的是白陶。这种白陶质地坚硬、颜色洁白,器表刻有花纹,常见的有饕餮纹、夔纹、云雷纹和人字纹等。如安阳殷墟出土的刻纹白陶罍,造型美观,色泽皎洁,是陶器史上的杰作。这种刻纹白陶大部分出自殷墟,数量也只有几十件,说明在当时也是珍品,只有王室贵族才能使用。

在制陶工艺基础上,商代还出现了瓷器。目前在河南郑州、安阳殷墟、湖北黄陂盘龙城、河北藁城台西、河南辉县琉璃阁、山东济南大辛庄、山东益都等地都发现了商代的原始瓷器。这种瓷器质地硬、吸水性弱,都涂有瓷釉。瓷釉一般涂在器物的表面和口沿内部,个别器物内壁也涂一层薄釉。釉色以青绿为主,少数是褐色或黄绿色。经化学分析,其成分与现代瓷器基本一样。商代的原始瓷器胎质坚硬,以高岭土 ( 瓷土 ) 为原料制成。瓷器烧成温度比较高,已达 1200 ℃以上。当然,商代瓷器还嫌粗糙,但我国自商代开始,就已出现了瓷器,可以说,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和生产瓷器的国家。 [42]

丝织业、麻织业 我国是著名的丝织品生产国,是世界最早养蚕缫丝和织造绢帛的国家。蚕桑在商代社会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在考古发掘中也发现了玉蚕。这些生动逼真的玉蚕,反映出当时人们对蚕非常熟悉,也说明养蚕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甲骨文中的丝字作“■”形。其字形正表现出“絲”的形状。

殷墟的一些铜器上不止一次地发现附有布纹痕迹。 1972 年在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遗址出土的觚、爵、戈等器物上也附着丝织品的痕迹。 [43] 通过电子扫描显微镜观察,附于铜觚器表的纤维属于蚕丝纤维,并大体可认出五种不同的规格。其中有的可能是文献中常提到的“纨”,有的像“縠”,有的可能是纱罗。妇好墓出土的标本 651 号铜爵上附有绢的痕迹;标本 793 号圆铜尊上附有双经、双纬织物遗迹;标本 828 号铜方彝盖上有罗的痕迹;标本 791 号铜偶方彝上有回纹绮遗迹。故宫博物院收藏的一件商代玉戈上,保留有清晰的雷纹花绮印痕。可见,当时已有罗、绮、绢等各种不同形制的丝织品。夏鼐先生推测当时已有简单的提花装置的织机。

《说苑·反质篇》说,殷纣王时“酒池肉林,宫墙文画,雕琢刻镂,锦锈被堂,金玉珍玮。”

丝织品是供贵族享用的奢侈品,而广大人民只能衣麻,所以商代麻纺业亦占有重要的地位。 1973 ~ 1974 年在河北藁城台西遗址的一座房基里发现一卷麻布。这几块麻布都是本纹组织,经纬线的密度不一。在 1 平方厘米上,有的经线 14 ~ 16 根,纬线 9 ~ 10 根;有的经线 18 ~ 20 根,纬线 6 ~ 8 根。经鉴定,这卷麻布,属于大麻的纤维,这是首次发现商代的麻织实物。

漆器制作业 我国漆器造型美观,色泽鲜艳,具有悠久的历史。在浙江河姆渡遗址中就发现一只红漆木碗。这是我国迄今发现的最早的漆器。

殷墟发掘中多次发现商代漆器。由于漆器的木胎容易腐朽,因此,所见到的是木胎腐朽以后在夯土上保留下来的漆器印痕。有的还能看出清晰的漆花。 1969 ~ 1977 年发掘殷墟墓葬时,在 M 701 的一个古代盗坑中出土残漆器一件,此器呈葫芦形,朱红色;在 M 93 二层台上发现漆器残迹,漆器已朽,只遗留下镶嵌在漆器上的蚌饰。 1973 年河北藁城台西遗址出土商代的漆器残片,木胎已朽,但仍能看出有盘、盒之类的器形,花纹有饕餮纹、夔纹、云雷纹、蕉叶纹等,都是朱红底的黑漆花,有的还嵌有嫩绿的松石;色泽绚丽明快,漆面乌黑发亮,花纹美观。 [44] 总之,商代漆器的制作工艺,在晒漆、兑色、髹漆、镶嵌等方面,都已发展到很高的水平。

3 .商业与交通

殷商王朝的青铜、玉石、陶瓷等工艺水平,从现在发现的大量实物来看,都是十分高超的,说明当时青铜铸造业、制陶业、制骨业、玉石制造业之间有了固定的分工,而且在每一行业内部也有一定的分工。

殷商时期,由于各行各业分工细致,逐渐形成了父子相承的手工业家族,他们基本上为贵族和本氏族的需要而生产。据《左传·定公四年》载,殷商王朝已有“殷民六族”、“殷民七族”等,其中有陶氏、施氏、繁氏、长勺氏、尾勺氏等等。分工比较细致,但产品不投入市场。商代的手工业者大概也要从事一定的农业劳动。商代贵族大量需要的海龟、海贝、玉石以及鲸鱼骨等可能要组织专人到海滨及西北去交换而来的。

《尚书·酒诰》记载:周克商后,殷商民族“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伪孔传云:“农功既毕,始牵车牛载其所有,易其所元,远行买卖,用其所得珍异,孝养其父母。”殷商民族正是因为有商业贸易的传统,才在被灭国后,去从事商贸活动的。

二里头墓葬和殷商时期的许多墓葬中都出现了贝,如郑州白家庄 M 7 出土 460 多枚,殷墟五号墓出土 6000 多枚,山东益都苏埠屯一号墓出土 3790 多枚。商代墓葬中还出石贝、骨贝、铜贝等。有人认为,这些是商代最早的货币。甲骨文中有“贝一朋”、“贝廿朋”的记载。贝以朋计算,每十贝或五贝一朋。笔者认为,商代出现的贝还不是货币。每十贝或五贝一朋,也可说是一串,正是做为一种项饰或手足镯圈的形式。贝无论在原始社会时期或夏商早期国家时期,都是一种装饰品。它本身的使用价值对于广大中下层人民来说还不显得十分重要。当然,做为装饰品,贝有它的交换价值。而且“贝”又和海中的一些龟贝、珍宝联系起来,自然贵重,深得贵族的喜爱,故贝又常作贵族的赏赐品。殷商时期,贝并不具有货币一般等价物的职能。许多民族志和民族学的调查资料都说明,贝是作为装饰品而受到人们的珍视,只有个别民族才开始用贝作为货币。

商代的交通比较发达,交通工具陆路用车,水路用舟。

《世本》载,“胲作服牛”,“相土作乘马。”“胲”和“相土”都是商的祖先。“服牛”,即驯牛拉车。商代已经学会了以牛、马去拉车。在殷墟发现了许多车马坑,如在小屯、孝民屯、大司空村、白家坟、侯家庄等地,先后发现车马坑 16 座、马车 18 辆。这些马车多为一车二马,晚期出现一车四马。

商代的车均为木制,车身主要由车辕、车箱、车轴、车轮组成。用于拉车的马均有马饰。商代的车主要应是战车,用于作战和田猎,当然也作为交通工具用,由此推断,商代当已辟有可供车辆行驶的大道。

甲骨文中有“舟”字,作“■”形。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中就已出土有船桨,说明当时已有船舟了。殷甲骨文中出现“舟”字,就说明殷人已经拥有了舟船这样的水上交通工具。殷民族原是兴起于东夷地方的民族,濒临大海,因此会使用舟船完全是可能的。但目前尚未发现商代舟船的实物资料,还不能确知商代舟船的样子。

十、商代文化的发展

1 .商代的甲骨文和金文

商代甲骨文的发现,是我国史学研究的划时代的大事件,这种龟甲文字首先在河南省安阳小屯发现。当时一些农民在田地耕作中发现一种带符号的龟甲和兽骨。当地农民认为这是“龙骨”,就陆续当做中药材卖给药贩或药店。有时还把“符号” ( 即文字 ) 刮掉再卖。这样,历代甲骨文字毁了许多。

用龟甲兽骨进行占卜,早在夏代之前的石器时代就已经有了。殷墟甲骨文是刻在龟甲或兽骨上的文字。殷商贵族非常迷信,他们无论出行、打猎、作战,或者在农作、收成、祭祀等活动中,皆要进行占卜。即用火在龟甲上烧灼,龟甲上就会出现裂纹,根据裂纹来判断吉凶。他们还在甲骨上刻上文字,记载占卜的内容。

随着时代的发展,甲骨上的文字增多,记载的内容也愈加丰富,反映了社会历史的各个方面。甲骨上的文字多记载占卜的内容,故又称为“卜辞。”卜问内容涉及很多方面,这样就留下了大量的有关殷商历史的文字资料。 1899 年有一个名叫王懿荣的偶然从药材中发现“龙骨”上有字,而且认为是一种古代文字,开始多方搜集购买,于是甲骨逐渐地汇集到研究者手中了。 1903 年刘鹗印行《铁云藏龟》,这是甲骨著录和流传的开始。罗振玉继起大力收藏,所得甲骨最多。辛亥革命后,罗以清朝遗老身份流亡日本,陆续印行《殷墟书契前编》、《殷墟书契菁华》、《殷墟书契后编》、《殷墟书契续编》。 1915 年,他到安阳殷墟实地考察,开始注意到与甲骨共存的器物,于 1915 年印行《殷墟古器物图录》,将以往对殷墟出土文物的访求,逐步提到学术研究的高度。

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从 1928 年 10 月到 1937 年抗日战争爆发时止,前后在殷墟共发掘 15 次 ( 其间河南省博物馆曾发掘了一部分 ) 。这是应用现代考古学方法的科学发掘,注意到了遗存的全面情况、地层关系,搜集全部遗物,包括甲骨、铜器、玉器、石器、骨器、蚌器、铜范、陶器等。新中国成立后, 1950 年春开始对殷墟继续进行发掘,又发现许多甲骨和殷代遗器,对研究殷商社会有重要意义。

殷墟的 15 次发掘,共发现十万片甲骨文字,涉及的内容有天象、历法、战争、出行、殷王世系等。甲骨卜辞记载的商王世系与《史记·殷本纪》记载的大致相同,从而使殷史成为信史。甲骨文字的研究已成为专门的学问。

金文,即铜器上的铭文。这些铭文多记载铜器主人的身份地位、或祭祀先祖,或者是族徽、族名、作器者的名字等。如殷墟出土的“司母戊”“司母辛”大方鼎,是祭祀母戊、母辛的器物。这些金文亦是研究殷代社会的重要的资料。

2 . 商代的天文历法

殷商时期的天文历法知识已相当丰富。商代把一年称为一祀,这与商代的祭祀有关。

商代可能把一年分为春、秋两季。甲骨文中只见到“春”、“秋”二字,未见“冬”、“夏” ( 当然也不能据此论定商代没有春、夏、秋、冬的概念 ) 。春、秋是春种、秋收之意,用春秋表示一年是容易理解的,直至周代,各诸侯国还把自己按年代编写的历史,叫做“春秋。”

商代将一年分为 12 个月。董作宾先生在《殷历谱》中认为,商代历法有大、小月之分,大月 30 日,小月 29 日, 12 个月为一年。如遇闰月,则采取年终置闰的方法,那么这一年就是 13 个月。

每月又分为 3 旬,每旬 10 天。甲骨文中有大量的“旬亡祸 ? ”的记载。

商代采取干支记日法,在甲骨文中有完整的甲子表。我国历史上一直沿用这种干支记日法。

商代把一天约分为八个单位时间,名曰:明 ( 或旦 ) 、大采、大食、中日、昃、小食、小采、夕等。从天亮开始叫做“明”或“旦”,天亮到吃饭之前叫“大采”,上午就餐叫“大食”,中午叫“中日”,中午过后日偏西之时叫“昃”,吃晚饭时叫“小食”,吃晚饭以后至天黑之前叫“小采”,从天黑到次日天亮叫“夕。 ” [45]

商代计算年、季、月、日都有一定的方法,并初具规模。

由于商王经常田猎,更由于农业、畜牧业生产的需要,商王朝要对天气进行经常性观察和卜测。天阴、天晴是商王们关心的大问题,如卜辞中有“兹云其雨”,意思是:此云要下雨。说明史官们对气象变化观测已有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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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史记·夏本纪》。

[2] 《史记·夏本纪》。

[3] 《商周考古》,文物出版社, 1979 。

[4] 《河南偃师二里头早商宫殿遗址简报》,《考古》 1974 年第 4 期。

[5] 《左传·昭公十七年》

[6] 《左传·哀公元年》。

[7] 《国语·鲁语上》。

[8] 《尚书序》。

[9] 《孟子·滕文公下》。

[10] 王国维《观堂集林·说商》,中华书局, 1984 。

[11] 《尚书·书序》作“耿”,而《史记》作“邢”,《竹书纪年》作“庇。”

[12] 《史记·殷本纪》。

[13] 《史记·殷本纪》。

[14] 《合集》英 459 。

[15] 《论殷周的外服制》,《徐中舒历史论文选辑》中华书局 1998 。

[16] 胡厚宣《殷代的刖刑》,《考古》 1973 年 2 期。

[17] 《荀子·正名》。

[18] 《山东益都苏埠屯第一号奴隶殉葬墓》,《文物》 1972 年第 8 期。

[19] 黄展岳《我国古代的人殉与人祭》,《考古》 1974 年第 3 期。

[20] 《合集》正 248 。

[21] 《合集》 320867 。

[22] 《屯》 2142 。

[23] 《合集》 379 。

[24] 胡厚宣:《中国奴隶社会的人殉和人祭》,《文物》 1974 年第 8 期。

[25] 《史记·殷本纪》。

[26] 《尚书·微子》。

[27] 《左传·昭公十一年》。

[28] 《诗·大雅·荡》。

[29] 《史记·周本纪》。

[30] 《史记·殷本纪》。

[31] 《合集》 2777 。

[32] 《合集》正 5611 。

[33] 《合集》 9659 。

[34] 《合集》 9666 。

[35] 《屯》 2377 。

[36] 《河南考古四十年》第三章《夏商时代》,河南人民出版社 1994 。

[37] 《耒耜考》,《徐中舒历史论文选辑》中华书局 1998 。

[38] 《广汉三星堆遗址一号祭祀坑发掘简报》,《文物》 1987 年第 10 期。《广汉三星堆遗址二号祭祀坑发掘简报》,《文物》 1989 年第 9 期。

[39] 《新中国的考古发展和研究》,文物出版社 1984 。

[40] 《郑州商代遗址发掘报告》《文物资料丛刊》 ( 一 ) ,文物出版社, 1977 年。

[41] 《殷墟妇好墓》文物出版社 1980 。

[42] 《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 1984 。

[43] 河北省文物管理处台西考古队:《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遗址发掘简报》,《文物》 1979 年 6 期。

[44] 《河北藁城县商代遗址和墓葬的调查》,《考古》 1973 年第 1 期。

[45] 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科学出版社, 1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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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西周王朝的建立与发展

第一节 西周国家的建立与强化

一、周部族的兴起与周王朝的建立

周部族是我国西部黄土高原上兴起的一个古老部族。因其所居地为周原,故号为“周。”《史记·周本纪》云:“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悦,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从而产子名弃,姜原是周部族的女姓祖先。

弃长大成人后,“遂好耕农,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民皆法则之。帝舜闻之,举弃为师,天下得其利,有功。……封弃于邰,号曰后稷,别姓姬氏。后稷之兴,在陶唐、虞、夏之际,皆有令德。” [1] 邰,《正义》引《括地志》云:“一名武功城,在雍州武功县西南二十二里,古邰国,后稷所封也。有后稷及姜嫄祠。毛苌云:“邰,姜嫄国也,后稷所生。尧见天因邰而生后稷,故因封於邰也。\'”后稷是周部族的男性祖先,以后稷为首的周部族是一个农业部族。周部族兴起在尧、舜之际。

后稷之后,其子不窋出曾抛弃过农业,奔于戎狄之间,大约过着渔猎生活。

其后不窋之孙公刘,“虽在戎狄之间,复修后稷之业,务耕种,行地宜,自漆、沮渡渭,取材用,行者有资,居者有畜积,民赖其庆。百姓怀之,多徙而保归焉。周道之兴自此始。” [2] 公刘所居之邠,属黄土高原地带,宜于农耕。

《诗·大雅·绵》曰:“民之初生,自土沮漆。古公亶父,陶复陶穴,未有家室。”陶与窑同,古谓之陶,今谓之窑;穴是窑洞,复是半穴居。周人这时就居在邠地沮、漆二水间。古公亶父自邠地迁于岐山之下,看到这里土地肥沃,于是卜居于此。即所谓:“爰始爰谋,爰契我龟,曰止曰时 ( 是 ) ,筑室于兹。”周人迁居周地以后,与姜姓婚嫁杂居。周人自此便逐渐成为一个比较发达的农业部族。周人自不窋居邠,至公叔祖类,传说有十一世,除公刘外,全无史迹可寻。古公亶父又称大王,说明周人已渐具国家的规模。王季历时国力有一定发展,但是比之商王朝,仍属小邦。古公亶父自邠迁于岐山,奠定了周王业的基础,王季历时,周对殷臣服。《竹书纪年》记武乙三十四年“周公季历来朝。王赐地三十县,玉十玦,马十匹。”三十五年,“周公季历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 ( 狄 ) 王。”这时季历已见于史册,《竹书纪年》又称大丁 ( 文丁 ) 四年“周公季历伐余无之戎,克之,命为牧师。”牧师即后来的方伯,为一方诸侯之长。王季历伐西落鬼戎应是接受殷王之命。《易·未济》:“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鬼方是一个强大的部落联盟,所以季历初伐鬼方时还有震恐之心,经过三年的艰苦斗争,最后取得胜利,因而受到大国殷王的赏赐,命为牧师。季历为了与殷王朝搞好关系,又娶殷女为妻。《诗·大雅·大明》曰:“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挚仲氏是殷之臣属方国,任姓。殷周在政治上结合起来。《孟子·公孙丑上》曰:“文王以百里。”文王时期,周还是一个方圆百里的小国,所以周初人还自称“小邦周。” [3] 春秋时人还说“商周之不敌。” [4] 周初的文化,包括文字在内,皆效法殷人,周原出土的甲骨文字也与殷墟基本无异。当初,周只是臣服于殷商王朝的小国。

《说文》云:“王,天下所归往也。”《孟子·尽心下》云:“得乎丘民为天子。”周人在文王时期,政治修明,发展生产,开辟疆土,收容四方归附的人民。《史记·周本纪》载:文王“礼下贤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士以此多归之。”《诗·大雅·生民》曰:“济济多士,文王以宁。”周原甲骨还有“楚子来告”的记录。文王积聚力量,周人迅速地发展起来。

陕西扶风周原发现文王时期的周人甲骨,文字简略,刻划纤细,其中有一条“彝文武帝乙”之辞。《说文》云:“彝,宗庙常器也。”彝,为祭祀之意。这是周作为殷王朝的臣属方国,去祭祀殷人祖先。文丁和帝乙的时代,殷周关系有时是友好的。

周人的强大,肯定会引起殷人疑忌。《晋书·束皙传》引《竹书纪年》曰:“文丁杀季历”,《史记·周本纪》说,“纣囚西伯于羑里”,西伯即文王。至武王时,周仍对殷臣服。周人三代受屈辱,其甚者威逼至死,但仍须夙夜不懈,以服事殷。殷大周小,周人必须隐忍待时。 [5]

周人王季历称王,文王继位也称王。他们对内称王,对外也已经开始称王,并做反商的准备。《大雅·文王》:“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史记·周本纪》载:“西伯阴行善,诸侯皆来决平,于是虞、芮之人有狱不能决,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长。虞、芮之人未见西伯,皆惭,……俱让而去。诸侯闻之,曰‘西伯盖受命之君\'。……明年,伐邘。明年,伐密须。明年,败耆国。……明年,伐崇侯虎。而作丰邑,自岐下而徙都丰,明年,西伯崩。”殷为天下共主,虞、芮决狱断讼不往殷而往周,也就是周人反商、翦商之始。周欲向东发展,必先除后顾之忧。此后周人累年向外扩张,先伐犬戎、密须。耆,《尚书》作黎,在今山西中条山长治壶关诸地;邘在今河南沁阳,已入殷畿内。崇在秦晋之间,即今河南嵩县以西之地,崇以筑有高城而著称,是殷西重镇。这些地方的陷落,使殷人在西方无险可守。周迁丰以后,由崇渡河向殷都朝歌进军,沿途皆平坦大道。文王时代,就已经积极做好伐商的准备工作。然而,迁丰后不久,文王死去。

二、武王克商

武王发即位以后,修文王绪业,继承文王遗愿,进行伐商的准备工作。武王东观兵于孟津,向殷王朝示威,并观察殷王朝的动静。此时,殷纣王一味贪恋淫乐,已无暇顾及周人炫耀武威的举动了。但是,武王见殷王朝的内部尚无隙可乘,遂还师。武王没有胜利的把握是不敢轻举妄动的。

又过二年,殷纣王杀王子比干,囚箕子,内部矛盾毕露,于是武王遂帅师东伐,于十二年 [6] 二月甲子朝 ( 即公元前 1046 年二月甲子的早晨 ) ,至于商郊牧野。

武王伐纣是有充分准备的。武王率领戎车三百辆,虎贲 ( 勇士 ) 三千人,诸侯军旅,西南地区的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孔颖达《正义》曰:“此八国者,皆西南夷也。”顾颉刚对《牧誓》中记载的“八国”进行考证: [7] 庸,《左传》杜预注曰:“庸,上庸县。”在今湖北竹山县。

蜀,初在汉中、南郑一带。

羌,今甘肃东北东南部,离岐周不远。

髳,《左传·成公元年》:王师“败绩于徐吾氏 ( 茅戎 ) 。”茅、髳同声,即一族,今之山西南端平陆县一带。顾颉刚认为在四川境内。

微,过去曾以为“微”在四川省眉山县,不确。顾颉刚先生在认为在陕西省郿县。

卢,《国语·周语中》:“庐由荆妫。”韦昭注:“庐,妫姓之国。”今湖北南漳县东北 50 里有中庐城,为春秋时卢戎古国。

彭,《左传·桓公十二年》:“伐绞之役,楚师分涉于彭。”杜预《春秋释例》:“彭水出新城,昌魏县东北,至南乡、筑阳县入汉。”昌魏、筑阳等地皆在湖北,那么“彭”亦在今湖北。

濮,濮人当散处在武当、荆、巫诸山之中,及今河南西南部地区。

在武王伐纣的战役中,此“八国”军队跟随出征,是打败殷商王朝的重要力量之一。

《诗·大雅·大明》曰:“牧野洋洋,檀车煌煌,驷騵彭彭,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凉彼武王,肆伐大商,会朝清明。”意思是:在广大的牧野战场,周用檀木制造的战车非常漂亮,赤毛白腹的马强壮有力,师尚父 ( 即姜太公 ) 的军队非常威武,如腾飞的鹰,辅佐武王,去征伐大商,在清晨与商交战。可见周人军队的威武雄壮。

殷纣王在位年久,内部矛盾重重,“亿兆夷人离心离德。”其主要矛盾是纣为了壮大自己的力量,收容叛逃,损害了统治部族内部的自身利益。如《尚书·牧誓》云:“今商王受,……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商纣收容叛逃,并使他们为大夫卿士以凌驾于其旧贵族之上,为害百姓和广大商邑人民。牧野之战,如《大雅·大明》所云:“殷商之旅,其会如林,矢于牧野。”殷商军队像树林一样多。但“纣师虽众,皆无战之心,心欲武王亟入。纣师皆倒兵以战,以开武王”。 [8] 商纣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内部崩溃,内外矛盾交织。

武王以甲子朝克商,《利簋》铭云:“武王征商。惟甲子朝,岁则克。闻,夙又 ( 有 ) 商。辛未,王在阑师,易 ( 锡 ) 又 ( 右 ) 事利金。”此铭记载武王克商的史实。岁是岁星。“岁则克”是右史利的建议,闻是上闻于武王,武王采纳了利的建议,因而就在祭岁星的早晨 ( 夙 ) 就占有了商国。辛未是甲子日后的第八天。阑师地在管,管在今郑州。此次打败殷商,因为右史利的建议而获胜,因而武王赐之以金 ( 即铸簋的铜 ) 。

牧野之战,殷人倒戈以开武王,使武王迅速地进入殷都朝歌。纣王逃跑不及,退至鹿台之上,穿宝玉衣自焚而死。周人经过数代的努力、发展,终于在武王时期,推翻了殷商王国,建立了周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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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武庚三监之乱与周公东征

周人取得了政权后,并没有完全消灭殷商国家,而是根据当时人们“灭国不绝祀”的原则,保留殷人的祭祀。周武王让纣的儿子武庚仍继承殷王位,统治殷商故地。武王又安排自己的弟弟管叔、蔡叔、霍叔驻守在殷都周围的邶、鄘、卫三国,以监视武庚,史称“三监。”周人立国未稳,强敌环视,武王为国事忧虑,常常夜不能寐。他说:“维天建殷,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不显亦不宾灭,以至于今。我未定天保,何暇寐 ! ” [9]

克商后的第二年,武王有疾,死去。成王即位,年幼,由周公代行王事。周公当时已称王,在颁布的一些诰命中,皆有“王若曰”句,如《尚书》中《大诰》、《酒诰》等。武王的弟弟中管叔最长,按照兄终弟及的惯例,他有资格继承王位。如今周公立武王子成王,成王年幼,周公自己称王执政,这引起了武王群弟的不满和猜忌。《尚书·金縢》载:“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在这种情况下,管、蔡与武庚联合作乱。武庚早有复国的野心,这时不仅联合“三监”,而且又和殷商旧地东夷的徐、奄、薄姑等方国串通,叛乱反周,局势十分严重。

管、蔡以及武庚与东夷地区的叛乱,严重地威胁了周王朝的安全。周公团结召公奭,采取果断措施,亲率大军东征。东征对巩固和奠定西周王朝起了重要作用。

《尚书·金縢》记:“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周公首先镇压“三监”,制止了流言,杀了管叔放逐了蔡叔;还诛杀了武庚,以纣王庶兄微子继承殷朝,在宋建国,史称宋国。

武庚覆灭后,周公继续东征,经过三年艰苦斗争这场动乱才告平定。

东征范围似较广阔,穷追猛打,声势达于江南。《吕氏春秋·古乐》:“成王立,殷民反,王命周公践伐之。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周公遂以师逐之江南。”周公东征至江南,可以在铜器铭文中找到旁证。丹徒出土的《俎侯夨簋》铭曰:“唯四月,辰在丁未□□武王、成王伐商图,遂省东或图。王□于俎,□□□飨。王令虞侯夨曰:‘□侯于俎。……锡土,厥川三百□,厥□百又□□□邑卅又五,□□□百又卌,锡在宜。王人□□又七姓;锡郑七伯,厥□□□五十夫;锡俎庶人六百又□□六夫。俎侯夨扬王休,作虞公丁尊彝。”“□武王成王伐商图”,即查看了武王、成王伐商的地图,把俎这个地方封给宜侯。周人的声威可能达到了江南。此器,或说是成王时器,或说是康王时器。根据铭文中“武王、成王伐商图”,此器当为康王时器,可能周王室的东征一直延续至康王。

周公东征胜利以后,彻底消灭了殷商王朝的残余势力,扩大东方境土。为了巩固周王朝在东方的统治,周公进一步营建东都雒邑和封建诸侯。周公、成王、康王时期是西周王朝稳定发展时期,“刑错四十年不用”, [10] 史称“成康盛世。”

四、营建雒邑

周王朝在灭商以后,将其兵力分为三部分:殷八师、成周八师和西六师,以保卫全国。殷八师驻在殷之故地朝歌,主要是对付殷人和东夷。《小臣 言速 簋》铭载:“揸 !( 今 ) 东夷大反,伯懋父以殷八师征东夷。”可见东夷作乱是殷八师镇压的。西六师驻守西土,拱卫丰、镐宗周之地。营建东都雒邑后,成周八师驻守在雒邑,以保卫成周。《录卣》铭曰:“王令  曰:  !( 今 ) 淮夷敢伐内国,汝其以成周师氏,戌于叶师。”“成周师氏”即周八师的师氏;《競卣》铭载:“惟白屖父以成师即东,命戌南。”成师即成周八师的省称,南淮夷的作乱则用成周八师前往征讨。

为了控制东方,威服南土,周公决定“作大邑成周于土中。”周公定鼎于郏鄏 ( 今洛阳市内郏鄏陌 ) ,在今河南境内建造雒邑。这里地处天下之中,是伊、洛、瀍、涧四水流经之地,土地宽平,千里沃野,是天然的粮仓。在它的东边,又有伊阙之险隘,是进可攻、退可守的战略要地。这样,西起周原,东至雒邑,即渭、泾、河、洛一带皆为周的王畿之地。西边以镐京为中心,是周人发祥之地,称为“宗周”;东边以雒邑为中心,是东方重镇,也是保护宗周的门户。

雒邑又分为二部分,瀍水东岸称为成周。周王朝把殷“顽民”迁到这里,严密监视。瀍水西岸修建王城,是朝会诸侯的东都。

驻在雒邑的成周八师,东可以控制东方各诸候国家,西可以拱卫宗周,南可威服淮夷,北可扼幽燕。雒邑成为周王朝的东都、东方的重镇,对巩固周王朝的统治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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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封建诸侯

周初封建诸侯,在文王时代就已开始。文王曾封仲雍于虞 ( 约今山西平陆县东 30 公里 ) ,称之为虞仲。伐崇之后,把崇地封给虢仲 ( 仲的封国原称西虢,约在今陕西宝鸡东 ) ,后来又封了虢叔 ( 其封国称东虢,其地约在今河南荥阳县之虢亭 ) 。武王克商之前,周已开始分封了。

周公东征取得胜利,朝歌以东广大疆土皆入版图。为了巩固统治,必须大量分封亲属子弟镇抚其地。《左传·定公四年》:“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荀子·儒效》: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焉,周之子孙苟不狂惑者,莫不为天下之显诸侯。”这些诸侯都是按照形势发展和需要而次第分封的,分封也不限于武王、成王时代,康王,宣王时代,都在继续分封。

诸侯国主要可分为:同姓,即姬姓诸侯国;姻亲,即和周王朝有婚姻关系的诸侯国;先代之后,即夏商及尧舜的后裔;还有一些是原来就存在的方国部落,或在殷商末期就投靠周族,周王朝因其故地而封的诸侯国。

姬姓封国 周初,在分封诸侯国的同时,设立诸“监”,一些“监”逐渐变成侯国。分封的较大的诸侯国有:

卫国,武王少弟康叔的封国,所领封国即殷商故地,国都定在殷旧都朝歌 ( 今河南淇县 ) 。

鲁国,周公长子伯禽的封国,国都曲阜。其辖地在今山东泰山之西南。

晋国,成王弟叔虞的封国,国都翼 ( 今山西翼城县东南 ) ,其辖地在今山西西南。

燕国,召公奭子孙的封国,都于北燕 ( 今北京市东蓟县 ) 。

姬姓诸侯国还有些小的封国。《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云:“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丰、郇,文之昭也。邘、晋、应、韩、武之穆也。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这些都是文王、武王、周公裔孙的封国。

“文之昭”的封国有:

管,文王子叔鲜的封国,其地在今河南郑州附近,管蔡之乱被平后,其国湮灭,成为郐国之地。

蔡,文王子叔度的封国,其封国原在今殷墟一带,后因管蔡之乱,蔡叔流放。蔡叔死后,周公将其子封在蔡叔所流放之地,建立蔡国。国都在今河南上蔡一带。

郕,文王子叔武的封国,在今山东宁阳县北。

霍,文王子叔处的封国,在今山西霍县西南约 23 公里处。

毛,文王子叔郑的封国,在今陕西岐山、扶风一带。

聃,文王子季载的封国,不详其处。《国语·周语中》:“聃由郑姬。”韦昭注曰:“聃,姬姓,文王之子聃季之国。郑姬、郑女,为聃夫人。同姓相娶,犹鲁昭公娶于吴,亦其 女卖 姓,所以亡也。”

郜,文王子封国,在今山东省成武县东南约 40 公里处。

雍,文王子雍伯的封国,在今河南修武县西,泌阳县东北。

曹,文王子振铎的封国,在今山东定陶西北约 2 公里处。

滕,文王子叔绣的封国,在今山东滕县西南 7.5 公里有古滕城,即古滕国之所在。

毕,文王子毕公高的封国,在今陕西咸阳北毕原。

原,故城在今河南济源县西北。

丰,文王灭崇,作丰邑,武王封其弟为丰侯。《竹书纪年》载成王十九年黜丰侯,自是封绝。丰邑故城在今陕西户县东,咸阳市南。

郇,故城在今山西临猗县西南。

“武之穆”,即武王子辈的封国,主要有:

邘,武王第二子邘叔的封国,今河南泌阳县西北约 10 公里,当即其封地。

应,周武王第四子的封国。《汉书·地理志》:“父城,应乡,故国,周武王弟所封。”故城在今河南省平顶山地区宝丰县境内。

韩,武王子的封国,初封在今陕西省韩城县一带。周宣王时,大约又封在东北松花江一带。

属于“周公之胤”,也就是周公之子的封国,主要有:

凡,凡伯盖周王室卿士,食邑于凡,故地在今河南辉县西南约 10 公里处。

蒋,《通志·氏族略》认为,蒋是周公第三子伯令的封国,杜注云,在今河南固始县东北蒋集。

邢,《通志·氏族略》云:“周公之第四子受封于邢。”今河北省邢台市境有襄国故城,似即古邢国。

茅,在今山东省金乡县之茅乡,后灭于邾。

胙,据《大清一统志》云,其故城应在河南延津县北故胙城东。

祭,祭伯为王朝卿士,祭为其食邑。今河南郑州市东北有古祭亭,即其封地。

异姓姻亲封国 齐国是师尚父的封国。

陈,虞舜之后,胡公满的封国,妫姓。周初封国在淮北平原的陈,国都宛丘 ( 在今河南淮阳县 ) 。

杞,夏禹之后,东楼公的封国,姒姓。封国在今河南杞县境;春秋以后,徙鲁国东北 ( 今山东新泰县境 ) 。

宋,殷商之后微子启的封国。国都在今河南商丘市境。

会阝 , 妘 姓国,可能是祝融之后,是祝融八部之一。其封国在今河南密县东 35 公里处的曲梁乡古城角寨村。

许,姜姓国,与齐同祖。武王封四岳之后文叔于许,即今河南许昌县一带。

焦,《史记·周本纪》云:“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焦在今河南陕县南,春秋时属晋,战国时属魏。

祝,《史记·周本纪》载,武王曾封黄帝之后于祝。《春秋经·襄公十九年》“诸侯盟于祝柯”,当是该地。故城在今山东长清县东北。

蓟,武王克商,封尧之后于蓟。故城在今河北大兴县西南。

这些“先代之后”,或许原来就活动在受封国的地域周围,或许是武王时重新分封,加以认可,这些诸侯国与周王朝有臣服关系。

还有一些因故地而封的方国。这些方国一般来说,是西周王朝建立前的同盟国,在武王克商时,曾跟随一道伐商,立下战功。西周王朝建立之后,便因其故地而封,成为周的臣服国。主要有:

楚,周成王时,“举文、武勤劳之后嗣”,因楚祖鬻熊曾服事过文王,故就楚人所活动的故地封熊绎以子男之田,芈姓,居丹阳 ( 今河南浙川县一带 ) 。《史记·楚世家》记:“楚子熊绎与鲁公伯禽、卫康叔子牟、晋侯燮、齐太公子吕伋、王孙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西周的文、武、成、康之际,楚承认了西周王朝的“共主”地位,建立起对周的臣服关系。

濮,濮是一个非常古老的部族,最早活动于商王朝的东南。至今在鲁、豫之间仍留下许多濮人的遗迹。豫北有濮阳,鲁西范县有濮城 ( 此处原称濮县, 1956 年并于范县 ) ;山东鄄城县有城濮集,即《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所记载的晋、楚城濮大战之地。当然地名并不能做为唯一的依据,但许多以“濮”为名的地方存在,说明濮人确实在商王朝的东南一带活动。濮人或许受殷商的威逼太甚,或许由于别的原因而逐渐南迁到淮水流域。《左传·昭公九年》载:“然丹迁城父人于陈,以夷濮西田益之。”杜注曰:“言夷田在濮水西者与城父人。” 这条濮水旧在亳县西境,今已湮,可能因濮人曾在此居住而得名。西周时期,部分濮人可能仍在淮水流域,但大部分已迁居汉水流域,并逐渐迁至武当山一带。濮为部落之名,百濮系统包括许多部落和方国。濮曾参加过武王伐纣的战争。西周王朝建立后,濮又是臣服于周的南土方国部落,与西周关系密切。

肃慎,亦作“息慎”、“稷慎”,传说舜、禹时代已与中原有联系。禹定“九州”,周边各族“各职来贡”,东北夷即有肃慎。周初肃慎入贡“楛矢石砮。”成王、康王时,肃慎氏来朝。

西周王朝分封的大量的诸侯国,是拱卫周王室的藩屏。《左传·昭公九年》周景王让臣詹桓伯与晋说理云:“我自夏以后稷,魏、芮、岐、毕,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燕、亳,吾北土也。吾何迩封之有 ? 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亦其废坠是为。”这段话不仅说明周王朝境域的广远,而且说明了周建立诸侯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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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西周王朝的政治机构与制度

一、西周王朝的政权机构

在西周的国家政权机构中,周天子,即周王,是最高的统治者。从理论上讲,周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居于宝塔式等级的顶端;但实际上,由于西周时期各种政治措施还不完善,专制主义还未形成,周天子的权力还未达到绝对专制的权威。

西周王朝的职官主要是*******:太保、太师、太傅;掌管六事之大臣,即六卿: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司士、太史等。

太保,《尚书·顾命》曰;“乃同召太保奭。”《尚书·召诰》:“太保先周公相宅。”保的地位非常显赫,既是周王的辅弼重臣,又是最高的执政官。周初的太保是召公奭。

太师,西周的太师是武官,地位非常显贵。《诗·大雅·常武》:“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诗·小雅·节南山》:“尹氏大师,维周之氐。秉国之钧,四方是维。”大师,即太师。《伯公父簋》铭文有“伯太师”,可能与太师同属一种官职。师是一种军事长官,负责指挥军队、参加战争等。《周礼》中的“太师”是乐官。古代最早的乐是军乐,配合作战、练武而进行。乐官最初亦与军事有一定关系,以后又逐渐地分职,乐官成为专门的职业,太师也在战国以后发生职务的变化。

太傅,《礼记·文王世子》云:“立太傅、少傅以养之,欲其知父子、君臣之道也;太傅审父子、君臣之道以示之。少傅奉世子以观太傅之德行而审喻之。太傅在前,少傅在后。”傅是教养太子以明君臣父子之道的官职。

以下属六卿之官职:

司马,《说文》云:“马,武也。”司马是职掌军事的长官。司马,亦有称司武。《左传·襄公元年》曰:“司武而梏于朝。”杜注:“司武,司马也。”目前发现的西周早期的金文材料中尚未见到“司马”一词。西周中晚期以后,有关“司马”的记载逐渐增多。《谏簋》铭曰:“王在周师录官,旦,王各大室,即位,司马共右谏入门。”

司徒,即司土。西周早期铜器铭作“司土”,西周晚期才出现“司徒。”司徒管理农业和田地的分配等;所管辖的职官有司虞、司林、司场、司九陂等。《牧簋》铭曰:“王若曰:牧,昔先王既令汝作司土。”可证西周时期已有“司土”的职官。

司空,即司工。空、工同音假借。司空是管理土木工程的长官。《周礼·考工记》郑玄注曰:“司空掌营城郭建都邑,立社稷宗庙,建宫室车服器械,监百工者。”司工管辖职官有司刍等。

司寇,是管理刑法的官。西周初期,卫康叔曾做过西周王朝的司寇。刑法是任何国家都重视的,司寇是西周王朝的显官。

司士,《周礼·夏官·司士》云:“掌君臣之版,以治其政令……以诏王治,以德诏爵,以功诏禄,以能诏事。……正朝仪之位,辨贵贱之等。……凡邦国三岁则稽士任而进退其爵禄。”司士是职掌群臣的考察任免,进退禄爵,以佐王之吏治的显官。

西周时期,史官是非常重要而又十分活跃的官职。西周王朝有“太史。”太史掌管西周王朝文书起草,记载国家日常政令、文件、政务,以及王的活动和言语,编订史册,并管理国家的图书典籍等。史官系列中还有“史”、“内史”、“右史”、“御史”等。

太祝,古人崇拜鬼神,凡事都要祝告祈祷,设祝官,并设太卜,以管理占卜。

西周官制逐渐完善。*******六卿的设置,使西周王朝既有辅弼天子的重臣,又有管理国家军事、土地、工程、司法、官吏升黜、文书典册、祈祷占卜的重臣。这些大臣皆为周天子所任命,又必须为周天子竭诚服务。周天子通过这些重臣去控制全国的臣民。

西周王朝的职官是世袭的。如西周初年,周公、召公二人在王朝执政,《史记·周本纪》云:“召公为保,周公为师。”周公、召公各有长子分别被分封在鲁国和燕国为国君;除此以外,周、召二公各有后裔在周王朝世袭为师、为保,亦称周公、召公。《左传》中还常见东周王室的周公、召公的活动。见于《左传》的周公、召公是西周初年武王之弟周、召二公的后代裔孙。其他官职如太史、太祝、太卜及司马、司空、司徒等官职亦是世代相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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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周王权的进一步神化

西周王权相对殷商王权,进一步神化。如果说殷商国王把天上的帝称“上帝”,把死去的祖先称为“帝”或“下帝。”下帝在上帝左右;而至周代,西周国王不仅把死去的祖先与天帝一起祭祀——禘祭,而且正在位的国王也把自己与天帝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周王把自己神化为天的儿子,即周天子。《尚书·召诰》云:“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元子,就是大子,即皇天上帝的大子。《释诂》云:“元,首也。首是体之大,故传言大子。”

《尚书·召诰》把周成王说成是天之元子,曰:“有王虽小,元子哉 ! 其丕能 言咸 于小民。今休,王不敢后。用顾畏于民碞。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旦曰:‘其作大邑,其自时配皇天,毖祀于上下,其自时中乂,王厥有成命,治民今休。\'“这段话的意思为:成王即位时虽然年纪幼小,但却是天之元子,他肯定能和于小民,成今之美政。王营建洛邑之政务不敢推迟,能用之士必任之,顾念下民,则美道成矣。成王是承上帝为治,躬自服行教化。周公旦说:作大邑亦是配皇天而治,则慎祀于天神地祇,则可在天下中部有这样一个美好的地方建立都邑。王既有天之成命,必获太平之美政。

周王把自己神化成天子,自出生就与众不同。《帝王世纪》云:“文王梦日月着身。”日月着身,就是王兆。周王既是天子,那么他就是皇天上帝在人间的代表,周天子治理国家和人民就是代天行命。《尚书·牧誓》武王伐纣时说:“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阙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周武王数说了殷纣王的罪行后,指出自己是“恭行天罚”,代天惩罚商纣的,从而把自己的行为神化为天命,天的意志。

西周王朝把鼎作为王权统治的象征。

鼎、簋、壶、鬲等原是古人烧饮用的炊煮器和盛水器;觚、角、爵是盛酒器和饮酒器。这些器物是人们的生活用具。原始社会时期,氏族部落中有人死去,活着的人将死者生前用过的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进行随葬,让死者到另一个世界中继续使用。由于远古的人们极度迷信,相信人死后仍然有一个魂灵存在,于是他们拿出最好的食物,盛在最好的器皿中,去供奉祖先和神祇。用以盛祭品的器皿,如鼎、簋、鬲等就被赋予神圣的含义,成为礼器。西周王朝把鼎作为王权的象征。如周公、成王“定鼎于郏鄏” ( 郏鄏在今洛阳市内 ) ,其意则为周公在洛阳建成东都,亦是周王朝的权力所在。

公元前 606 年,楚庄王伐陆浑之戎,至于雒。雒邑是周天子的国都。楚庄王耀武扬威,观兵于周疆,向周王室的使者王孙满询问:周王室的镇国之宝鼎的大小和轻重如何。以后的人们则把“问鼎”当做欲夺取权力的代名词。王孙满回答说:“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两,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桀有昏德,鼎迁于商,载祀六百。商纣暴虐,鼎迁于周。德之休明,虽小,重也;其奸回昏乱,虽大,轻也。天祚明德,有所厎止。成王定鼎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 [11] 周王把王权归于天命,而天命在德。天命未改,故鼎之大小轻重未可问,从而把周王权进一步神化。

周人“受天命”,就是接受皇天所付给的人民及疆土。《尚书·梓材》云:“皇天既付中国民,越阙疆土于先王。”周人的统治就是天命。“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君与军队皆天命之作。周王是辅助上帝统治下民的。周天子是天的儿子,是皇天上帝在人间的代表,他对国家和人民的治理代表天的意志,从而为周代王权罩上了神秘的色彩。

三、周人的宗法制

西周宗法制是政权与族权相结合的产物,是周天子巩固王权的工具。

西周王朝分封诸侯和任命职官皆以亲亲尊尊为标准。所谓“亲亲尊尊”,就是周王室根据与天子血缘的远近而确定其身份贵贱尊卑和封国的大小。在家族基础上形成的宗法制也是周王朝进行统治的重要原则。

宗法制度下,周天子的王位只有嫡长子继承。承继王位的一支应算做大宗。周天子的诸子之中除去承继王位者,其他儿子称为别子或庶子,是为小宗。

周王的庶子被分封在诸侯国做国君,国君在诸侯国中为祖。国君位由嫡长子承继,国君的别子或庶子又立为诸侯国中的大夫。大夫之家又有大宗、小宗之区别。小宗的地位依次降低,最后成为仅有薄产或没有田产的“士。”周王室这样层层分封,形成一个以亲亲尊尊贵贱为等级的庞大的贵族集团。

西周的宗法制以家族为基础,以宗统为顺序而形成。宗法制度下,大宗为尊贵,小宗相对大宗为卑贱。小宗没有资格祭祖,只有大宗才有资格祭祖。《礼记·大传》云:“庶子不祭,明其宗也。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弥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郑玄注曰:“别子,谓公子若始来在此国者,后世以为祖也。”别子,则是诸侯国的始封君,为诸侯国之祖,于周王室为小宗。

宗族是按家族的宗统为顺序排列的。宗族长是宗族的统治者,也是最尊贵者。嫡长子是继承先祖先君的宗子,所以嫡长子就是最尊贵的族长。西周王朝按亲亲尊尊的原则,以家族为基础而进行分封,分封的对象是各个宗族的宗族长。封国或封邑的土地和人民都属于宗族长,宗族的成员在宗族长的庇护下而生活。宗族长如果弃官“则族无所庇。”因此宗子像宗族的城一样,城可以庇护其民,而民也要维护城。《诗·大雅·板》云:“大邦维屏,大宗维翰。怀德维宁,宗子维城。无俾城坏,无独斯畏。”宗子与族人的关系就像城与民一样,要相互支持维护。族人要拱卫宗子,宗子庇护族人。

周王室是天下的大宗,周王是周族的宗子。周王既是国家的国王,又是天下大宗的族长;同样,西周王朝分封的诸侯国君,亦是诸侯国大宗的族长。《诗·大雅·公刘》云:“食之饮之,君之宗之。”西周是融君统、宗统为一体的国家,故西周王朝又称为“宗周。”《诗·小雅·正月》云:“赫赫宗周,褒姒灭之。”西周王朝把政权与族权有机地结合起来。

周代的宗法制度保证了嫡长子的继承权和无比尊贵的地位,当然也保证了周天子无比尊贵的王位和权力。宗法制度与继统制度相辅相成,是巩固周代王权最有力的工具。宗法制度下,周天子既是天下共主、高高在上的国王;又是天下的大宗的宗子,尊贵的宗族长。周天子的王权大大巩固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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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军队和刑罚

西周王朝自建立起,就发生各种大大小小的战争。如周文王伐犬戎、密须、耆国、崇侯等,武王伐纣、周公东征、穆王西征、昭王南征、厉王伐淮夷、宣王南征等等。西周王朝有一支强大的军队。

西周王朝的军队主要有成周八师、西六师、殷八师。西六师驻守在宗周,即丰、镐之地,以保卫西周王朝的本土。殷八师似驻守在殷商故地。成周八师驻在东都雒邑,这样东可以镇守东方的广大境域,西可拱卫宗周,南可以威服淮夷,北可扼幽燕。

西周时期,诸侯国亦有军队,但归周天子调遣,即“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诸侯国内,国君亦分封大大小小的卿、大夫、士,即诸侯国君之臣。诸侯国卿大夫有自己的采邑,采邑主有自己的族兵,即私卒家兵。卿大夫的私卒家兵要归诸侯国君调遣。

西周时期,周天子、诸侯国君、卿大夫皆有自己的军队和家兵,但卿大夫私卒,国君可以征用;诸侯国军队,周天子可以征用。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宝塔式的等级统治。西周王朝自己就有一支规模强大的军队,又加上诸侯国、卿大夫的军队和家兵,是保护周王统治的有力工具。

贵族都有自己的族兵,平时生产或习武,战时召集作战,自由人均为战士。从武王伐纣的战例分析,西周军队当由诸侯国军队和周王直属军队两部份组成,当时文武未分,并无专职军士将领,国君、卿大夫等均身兼文、武。族兵、私属平时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战时征集。兵器主要为干、戈、矛、钺、弓箭、斧等。军队中的千夫长、百夫长下面,当为什、伍组织,有戎车、虎贲 ( 勇士 ) 、甲士,还有徒卒。战斗前,往往先派出勇力之士犯敌致师,所谓致师,即冲入敌阵挑战,入敌垒,斩敌首或执俘而还。

关于西周的刑法,《尚书·吕刑》记载有:黥 ( 刺面 ) 、劓 ( 割鼻 ) 、膑 ( 即刖刑 ) 、宫、大辟 ( 杀头 ) 。 1975 年,在陕西岐山董家村出土的《 亻朕 匜》,其铭文是西周一个重要的法律文献。《 亻朕 匜》铭曰:伯扬父 ( 即法官 ) 讯牧牛,“汝敢以乃师讼”,“我义便 ( 鞭 ) 女 ( 汝 ) 千,  女”,  当为墨刑的一种。铭文又曰:“今我赦女,义便鞭女千,黜 黑 屋 女;今大赦女,便 ( 鞭 ) 女五百,罚女三百锾。”牧牛表示再也不敢诉讼师了,如再告,则鞭千,并受墨刑。在这里,牧牛是原告,师是被告,但牧牛与上司诉讼,故法官伯扬父要鞭打牧牛。上段铭文说明西周时已有鞭笞、罚金、墨刑。

古代兵刑不分,如《国语·鲁语》曰:“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说明动用甲兵征伐亦是惩罚用刑的一种形式。

五、西周王朝的田制

西周时期的土地制度主要是井田制和爰田制。

井田制是新石器时代晚期开始萌芽,在冲积平原上逐渐出现的一种田制。有人曾怀疑它的存在,并提出《周礼》一书是伪书的观点。徐中舒先生举出了大量的先秦典籍的记载,证明了我国古代井田制度的存在。关于井田的井,《周易·井卦》云:“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往来井井。”井是邑的基本组织,“四井为邑”,“改邑不改井”,是指井和四井为邑的组织都不改,仅以此井改属彼邑,或以彼井改属此邑,故“无丧无得”,“往来井井”,与《荀子·儒效篇》中“井井兮其有理也”的“井井”一样,都是以井田形容整齐划一、有条有理的样子。古代必有豆腐干式的井田存在,才有“往来井井”和“井井有理”的词句。

耕字偏旁从井,《说文》云:“耕从耒、井,古者井田,故从井。”耒是殷周两代主要的生产工具,用于刺土深耕。耕从耒、井,说明井田是古代平原低地沃土普遍存在的制度。

甲骨文中绝大部分“田”作田猎讲,其为农田之“田”则写为“囲”,说明古代井田存在的事实。《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楚国土地共分九等,在衍沃肥美之地才有井田,称为“井衍沃”,只有在平原地区才实行井田制。关于井田制,《孟子·滕文公上》云:“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意思为,方一里为一井,每井九百亩,在中间的一百亩为公田,其他八家,每家一百亩。公田为八家共同耕种,待公田上的农事做完后,才开始做私田上的农活。

周部族从我国西部兴起,西部黄土高原实行的是换耕的爰田制。这种爰田制是人类社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制度,从不定期抛荒到定期轮休耕作。把田分为休耕的田,休耕二年后新耕的田,休耕三年后的田,进行轮换耕作,称为爰田制。而井田则是年年都可以耕种的田。

先秦的史籍记载表明,西周时期井田制和爰田制下耕作的每一个劳动者都可以分到百亩上田,或百亩以上的中下田,这份土地归他个人占有,收获也归个人享用。但这些劳动者要无偿地为统治者耕种公田,故《诗·小雅·大田》有“雨我公田,遂及我私”的记载。

《孟子·滕文公上》记载:“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周人的“彻法”,就是让西周每人百亩份田之外,再为统治者无偿耕种十分之一的“公田”。周人耕种的“公田”,又叫“藉田”。“藉”,是借民力耕种的意思。

西周晚期,藉田制下的矛盾日益暴露,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无田甫田,维莠桀桀。”藉田无法维持了。《国语·周语上》云:“宣王即位,不藉千亩。”韦昭注曰:“藉,借也,借民力以为之。”《诗·周颂·载芟序》郑氏笺云:“藉,之言借也,借民力治之,故谓之藉田。”《风俗通·祀典》云:“古者使民如借,故曰藉田。”由以上解释可知,宣王“不藉千亩,”就是不再借民力耕种。周宣王废止藉田。

《礼记·王制》载:“田里不鬻”,有人据此认为西周土地不能买卖。《礼记·王制》出自汉代人之手,有许多理想化的成份。其实,西周土地关系非常复杂,应从平民和贵族的不同情况去考察。从金文中可以看出,西周土地有转让和交换的现象。

1975 年岐山董家村发现的裘卫四器,为研究西周中期的土地转让制度,提供了重要资料。“裘”的本意是皮衣,在这里是官名,即《周礼》中的“司裘。”“卫”是人名。裘卫,即是掌管皮裘的官员,名叫卫。四件裘卫铜器的铭文记载了裘卫转让土地与土地诉讼的事实。

《卫盉》铭文载:“惟三年三月既生霸壬寅;王称旂于丰。矩伯庶人取堇章于裘卫,才八十朋,厥贾其舍田十田。矩或取赤虎两,麀贲两,贲 韦合 一,才廿朋,其舍田三田。”意思是,裘卫拿出觐章 ( 玉制品 ) 、赤色虎皮等两批东西,共换回矩伯十三田的土地。

《五年卫鼎》铭文的大意是:裘卫向邢伯、伯邑父、定伯等宰辅人物告发,邦君厉与他之间发生了土地纠纷,经过一番审讯,派三有司 ( 司徒、司马、司空 ) 到实地勘察,划定田界,裘卫以“田五田”,交换邦君厉的“田四田。”这种现象都说明,西周时期,土地与其他物品一样,可以进行实物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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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敬天保民思想的出现

西周王朝以小邦周打败了大国殷,这在西周贵族的思想中激起了强烈地反响,使他们反思。《尚书·召诰》云:“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夏、商王朝灭亡的原因是西周贵族经常讨论的问题。周天子认为他们自己是天帝派到人间的王,而殷商国王也是天帝派来的,殷商为什么会灭亡呢 ? 西周贵族认为,天选择敬天有德者做天子,付给他土地和人民,要天子代天保民;如果天子不能保民,天就会降灾,就会易“天命。”《召诰》还说:“相古先民有夏,天迪从子保,面稽天若,今时既坠厥命。今相有殷,天迪格保,面稽天若,今时既坠厥命。今冲子嗣,则无遗寿耇……知今我初服,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这段话意为,古先民之王夏禹能敬德,天道从而保佑夏王朝的平安执政,禹亦面考天心而顺之;桀弃禹之法而坠天命;殷王朝亦是背弃了天命;只有我尚在幼冲的成王,初理政,宅新邑,敬德保民,求天予以永命。

周天子代天保民,则天命永在;反之,则易天命。周天子是否敬德保民,有什么标准呢 ? 天要看民的意志。《尚书·泰誓中》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酒诰》云:“人无于水鉴,当于民鉴。”《尚书·召诰》云:“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西周国王认为,只有敬德保民,才能使王权巩固和稳定,受天永命。

西周初年的文书诰命中,贯串了西周贵族的保民思想。王国维《殷周制度论》中说:周人“其所以祈天永命者,乃在德与民二字。……文、武、周公所以治天下之精义大法,胥在於此,故知周之制度、典礼实为道德而设。”《尚书·康诰》记载,周公在建成东都洛邑后,对康叔及侯、甸、男邦、采卫等四方诸侯说:“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厥民。”周公所说话意为,我们英明无比的文王之所以战胜大殷王朝,主要在于我们能明德慎罚,成其美政,且上闻于天帝。天帝认为我们做的很好,才授文王以大命,推翻商纣,承受了天命。

周公又谆谆告诫康叔,要记住文王的教诲,学习殷朝先哲王,用康保民,使天帝知晓。周公说:“今民将在祇乃文考,绍闻衣德言。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汝丕远惟商耇成人,宅心知训。别求闻由古先哲王,用康保民,弘于天,若德裕乃身,不废在王命。” [12] 周公希望康叔不要贪图安逸,对民宽宥,不杀无辜,这样天帝才能保佑周王朝。周公教诲的宗旨在于敬德保民,在于维护周的王权。

西周王朝对德的重视,也表现在历代周王的谥号上。王有美德,则有美谥;有不令德,则用恶谥。如果说夏、商国王的名号皆以天干命名,如夏朝的孔甲、履癸;商朝的盘庚、小辛、祖甲、廪辛、武丁、雍己、祖辛等,反映夏商时期天文历法的发展。西周国王则以德行为王的谥号,如文王、武王、成王、康王、昭王、穆王、恭王、懿王、孝王等。《史记·谥法解》云:“经纬天地曰文,道德博闻、慈惠爱民曰文;刚强自理、克定祸乱曰武;安民立政曰成,安乐抚民曰康,圣闻周达曰昭,布德执义曰穆,尊贤贵义曰恭,温柔贤善曰懿,慈惠爱亲曰孝”等,这些皆为西周王朝有美谥的国王。西周王朝还有厉王、幽王等不令王,《谥法解》云:“杀戮无辜日厉,动祭乱常曰幽。”这些都是周王朝的不令德之王。

西周王朝以德行为王谥,开我国后代帝王以德为谥的先河,周王把敬德保民看作天的意志,又把自己当做体现天意的天子。天子如果不能代表天意,不能敬德保民,天就会反易天命,断绝天禄,也就是换替天子。因此西周王朝之所以敬德保民,其目的就是要维护、巩固西周国家的王权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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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西周国家经济与文化

一、农业生产的发展

西周农业生产的发展已相当发达。《诗经》中的许多这方面的记载。如“丰年多黍多 禾余 ,亦有高廪,万亿及秭 ( 兆 ) ” [13] ;“黍稷茂止,获之挃,积之栗栗。其崇如墉,其比如栉。” [14] 这就是说,当时有万亿兆的高廪,有堆积如城,排比如栉的露积。又:“曾孙之稼,如茨如梁。曾孙之庚,如坻如京。乃求千斯仓,乃求万斯箱。黍稷稻梁,农夫之庆。” [15] 意思是,他们的庄稼像高高的草垛,像高大的小山,他们的黍稷稻梁,可盛千仓万箱。这些记载反映出当时的农业的丰收景象。

西周时期,主要的生产工具是耒耜。耒是木制的曲柄农具,下端有岐出而税利的木叉,用以刺地。木叉之上贯一小横木,为耦耕时踏足处。《诗经》中有“千耦其耘”、“十千维耦”的记载,说明周人农田的耕作形式主要是耦耕。古代耦耕,两人各以足踏于小横木上,推使木叉深入土中,谓之“推。”或一人用耒,一人播种配合,亦为耦耕。耒既深入土中之后,向后斜抑柄端以起土,谓之“发。”一推一发所起之土因谓之“ 土发 ”。古代的耦耕就是这样反复向后移动的一推一发。《淮南子·修务篇》说:“耕者日以退”,这就是耒耕的现象,与犁耕向前移动是不同的。耜字从耒从,原是铲锹状农具,后来像在耒的下端,安装半圆形锐利金属“犁錧”或石蚌类的刀铲。它的用法,与耒相同。耒耜虽然简单,却是可以胜任深耕的农具,远胜于鹤嘴锄和原始的犁耕或掘土棒。

农具还有钱、鎛、銍、艾等,如《诗·周颂·臣工》云:“命我众人,庤乃钱鎛,奄观銍艾。”《说文》云:“钱,铫也,古田器。”《纂文》曰:“铲之使用,即与钱同。钱特铲之别名耳。”钱即后来的小铲子。鎛,《国语·齐语》韦昭注:“锄也。” 銍,《说文》云:“获禾短镰也。”艾,通刈,略似现在的剪刀。从有关文献记载看,这些工具当时已普遍用于农业生产。

西周在休耕地的基础上逐渐地发展到自觉不自觉的农肥耕作。休耕的菑田,只是耕后不播种子,并不是不耕。《尔雅·释地》孙炎注云:“菑,始灾杀其草木也。”灾杀草木而积肥。《左传·隐公六年》载:“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菑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农夫最重要的事是除草以积肥。《周礼·薙氏》:“掌杀草,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 月黾 ( 孕 ) 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若欲其化也,则以水火变之。”《周礼·稻人》:“凡稼泽,夏以殄草而芟夷之”;《礼记·月令》于夏月下云:“是月也,土润溽暑,大雨时行,烧薙行水,利以杀草,加以热汤,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疆。”这是一种利用夏日溽暑时湿度热度以加速堆肥腐化的措施。《文选·东京赋》云:“芟夷蕴崇之,又行火焉”,就是把草堆积起来,加以火化,令浓烟蓊郁,徐徐燃烧,这可能就是古代菑田积累下来的经验。《周礼·地官·草人》曰:“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为之种。凡粪种, 马辛 ( 色赤 ) 刚 ( 土强 ) 用牛,赤堤 ( 赤黄色 ) 用羊,坟 ( 润 ) 壤用麋,渴 ( 涸 ) 泽用鹿,鹵泻用 犭亘 ,勃 ( 粉解 ) 壤用狐,埴 ( 土黄而细密 ) 垆 ( 黑刚土 ) 用豕,疆坚用蕡,轻  ( 脆也,读如剽 ) 用犬。”这可能是利用藺田为苑囿或牧场,用各种畜类粪便来改变土壤土质。从以上所述可知,周人积累经验,到晚期对于施肥似有一定的认识。但还未用人便作为肥料,古代养犬豕较多,人便为犬豕所食,不用作农业肥料。 [16]

我国自夏、商开始,在平原地区可能就有井田了。周代,较为整齐划一的沟洫制度,也在黄土高原地区逐步出现。《周礼·遂人》:“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考工记·匠人》与《周礼·遂人》所载的沟洫制度是一致的。

西周农作物的品种有所增加,具备了后世所有的主要农作物,如黍、稷、梁、菽、麦、稻等,另外还有桑、麻和瓜果之类等。《诗经》中有许多记载,《齐风·南山》:“艺麻如之何 ? 衡从其亩。”《豳风·七月》:“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篚,遵彼微行,爰求柔桑。”“六月食郁 ( 梨的一种 ) 及蕡 ( 李的一种 ) ,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 ! 七月食瓜,八月断壶 ( 葫芦 ) ,九月叔苴 ( 一种麻 ) ,采蔡荼薪樗,食我农夫 ! ”“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黍、稷、重 ( 谷类的一种 ) 樛,禾、麻、菽、麦,嗟我农夫 ! ”诗中所记虽直接反映春秋时期收获各种农作物的情景。

二、手工业生产的发展

西周的手工业比商代更为进步。手工业作坊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加强工商食官制,即由官府经营管理手工业。《礼记·月令》曰:“百工咸理,监工日号,毋悖于时。”反映出“百工”在监工的管理下进行劳动操作的情景。

西周王室非常重视手工业生产。如西周初年严禁酗酒,若有犯禁,就要杀头,但工匠酗酒则可以免罪,表明统治者要求发展手工业生产的愿望。

青铜业 青铜铸造仍是手工业生产的重要部门,而且在商代青铜生产基础上又进一步发展。在周人的发祥地周原地区发掘出许多铜器窖藏,所出铜器式样新颖,精美庄重,是西周铜器的突出特点。 1960 年在陕西扶风齐家村南发现一个窖藏坑,出土铜器 39 件,其中有铭文的 28 件,包括几父壶、柞钟、中友父簋、中义钟、白邦父鬲和中伐父甗等。同年在扶风召陈村发现一批铜器,共 19 件,其中 14 件有铭文。 1974 年扶风强家的窖藏坑出土 7 件铜器,有鼎、钟、簋等。 1975 年陕西岐山董家村的一铜器窖藏坑出土 37 件,有铭文的 30 件。 1976 年扶风庄白发现微氏家族的铜器窖藏坑,出土铜器 107 件,有铭文的 55 件。 1978 年扶风齐家村又发现 害夫 簋等一批铜器。这种现象说明,铜器是贵族的重要器物,并具有标志身份的重要作用。周王室和诸侯公室,乃至一般贵族似大多拥有大小不等的铸铜作坊和铸铜工匠。

西周铜器分布地域非常广泛,以周原为中心向四周扩展。陕西、河南、山西、北京、江苏等地,乃至东北、巴蜀等少数民族地区都发现了西周的青铜文化。西周青铜器品种数量大大增多,有礼器、兵器、乐器、工具、饰物等。

西周时期的青铜铸造业是商代青铜铸造业的继承和发展。在铸造工艺上也是一脉相承的。商周时期熔铜设备都是以木炭 ( 或木柴 ) 为燃料。熔铜炉的炉身都采用草拌泥条盘筑而成。商周时期在铸造时都是使用多片合范的泥型浇铸,铸型均烧成陶质。陶范的原料中均含有砂子、粘土和蚌壳,都经过粉碎、筛析和混料等工艺过程。这个时期还掌握了零件分铸的先进工艺。西周时期主要采取“先铸法”,也就是先铸零件,然后将附件嵌入范内和铸器铸接成一体。 [17] 1973 年秋,在河南洛阳北窑村瀍河西岸的台地上,发现一处西周前期的大型铸铜作坊遗址。在铜熔炉的炉壁上发现有残存的鼓风口,其中 T 31 H 276 · 2 保存最为完好,炉壁全周设置鼓风口 4 个,鼓风口直径在 13 ~ 14 厘米左右。《墨子·备穴》曰:“具炉橐,囊以牛皮。”古代用于冶炼的鼓风器称为“橐。”洛阳西周铸铜遗址的鼓风口遗存,表明最迟在西周前期,囊一类的冶炼鼓风器就已出现了。这座大型竖式铜熔炉,大体已具备了近代鼓风炉的雏型,充分表明当时冶炼技术已具有较高的水平。

丝织和刺绣 关于西周的蚕桑生产,《诗经》中有许多记载。《豳风·七月》记载:“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蚕月条桑,取彼斧斨,以伐远杨,猗彼女桑。”说明西周、春秋时期蚕桑生产已经提到非常重要的地位了。

1975 年陕西宝鸡茹家庄东北发现两座西周墓,其中一座是 弓鱼 伯墓。该墓有两个墓室,分属 弓鱼 伯和其夫人。在 弓鱼 伯墓中发现数量较多的玉蚕,大小不一,最大的长约 4 厘米,小的不到 1 厘米,形象生动,雕工简炼。在两座西周墓中都发现有丝织品和印痕。 弓鱼 伯墓室中发现两处,一处在一件铜叶制成的囊状物内,共两层,夹在三片铜叶内,总厚 0.3 ~ 0.35 厘米;一处附在一件铜车马器的零件上。在其夫人的墓室中发现的丝织品,附在尸骨下的淤泥土上,共三层,还有刺绣的印痕,有很鲜艳的朱红和石黄两种颜色。在另一座西周墓中也发现四块面积不等的织品。

丝织品上刺绣的印痕比较明显,采用的是辫子股绣的针法。这种针法在今天还被采用。花纹主要运用单线条 ( 一条辫子股 ) 勾勒轮廓,个别部分为加强纹饰效果,运用了双线条。线条舒卷自如,针脚边整齐,说明刺绣技术是很成熟的。

能够看得出的丝织物是平纹组织,它的奇数经丝是沉一浮一,偶数经丝是浮三沉一。即奇数经丝是平纹组织,偶数经丝是三一组织,完全循环数为四,这需要使用三片综 纟光 。这类组织在织造上的难点,是奇数经丝和偶数经丝的织缩差异很大,在一个完全的组织中,交织点相差一倍。另外,在出土的织物中,还有一种是斜纹提花织物。估计当时使用两种方法:一种是带双经轴的织具;一种是在织缩小的一组经纱上加压,待织出一定长度后,再把长出的经丝拉掉。究竟采用哪一种,很难判断。它的地纹当为左右斜纹变化组织,花纹是提花的简单菱形图案,是用提花机具织出的。在刺绣的残痕上附着红、黄、褐、棕四种颜色。红、黄特别鲜艳,用的是我国传统颜料的朱砂和石黄。红颜色可能是画上去的。当时已成功掌握了朱砂颜料的制作,并在一定范围内加以应用。

周代丝织物不仅有平纹,还有斜纹,这种组织显示了绮的面貌。这些出土材料,说明周代丝织和蚕桑已经相当发达。 [18]

煤玉雕刻 1975 年在陕西宝鸡茹家庄发掘的 弓鱼 伯墓中,出土有 200 多枚黑色的玦。黑玦结构别致,显现鲜艳的沥青光泽,在墓中埋藏近 3000 年,仍然黑润光亮。经分析,其成分是一种名叫煤玉的矿物质。这批玦所用煤玉的来源,距宝鸡不会太远。宝鸡处渭水之北,是我国主要的产煤地区之一。

煤玉雕刻是我国传统的雕刻技术的继续,有悠久的历史。在辽宁沈阳北陵附近的新石器晚期遗址,就出土过煤雕装饰品; 1956 年陕西沣西的西周墓出土过煤雕圆环; 1976 年陕西宝鸡竹园沟的西周小墓出土过煤雕的玦; 1963 年河南陕县刘家渠汉墓出土的有煤雕的小羊和头簪。

西周墓中这批煤雕的发现,说明当时已能区别煤玉与煤,并对煤玉的光泽、色彩、硬度和韧性等物理性质,有了比较深入认识。

这批煤雕品的发现对于探讨我国开始用煤作燃料的时间有重要的意义。在现代能源科学发展之前,煤是重要的燃料。过去曾认为我国开始烧煤或在汉代,或在宋代,但各说都承认我国是世界上最早烧煤的国家。宝鸡发现的这批煤玦,说明我国烧煤的时间似远在汉代之前。

从煤雕的发现,可以知道从新石器晚期至西周之间,我国劳动人民已与煤接触。所有的煤都能燃烧,而能雕刻的煤为数极少。发现煤的可燃功能,远比发现煤的雕刻功能为易,因而时间也会更早。不难想像,凡雕刻用煤都含有大量的挥发成分,温度稍高就能引燃,在长期的雕刻过程中,煤料总有可能因接近明火而燃烧,人们就会发现这种矿物普遍具有的可燃功能。因此,我国烧煤的历史有可能在西周时期就开始了。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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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建筑和商业交通

城市建筑 我国远古时期的居民在新石器时期,就已开始建筑城堡。目前考古发现的新石器时期的城堡有数十座,如河南登封王城岗、淮阳平粮台、山东章丘龙山城子崖、寿光边线王、辽宁凌源南城子、内蒙赤峰东八家等。

西周时期,城邑建筑的规模有了进一步发展。《诗·大雅·绵》记载:“其绳则直,缩板以载,作庙翼翼”,“乃立皋门,皋门有伉。乃立应门,应门将将。”这首诗说,先周古公亶父时期,周族就在岐邑用墨绳、缩板之类的工具作宗庙、筑城门了。西周以后,文王都丰,成王都镐,丰、镐成为西周王朝早期的都城。《诗·大雅·文王有声》云:“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既伐于崇,作邑于丰,文王烝哉。……考卜维王,宅是镐京,维龟正之,成王成之,武王烝哉。”即文王伐崇得胜后在丰作邑;武王又经过占筮和龟卜,在镐作邑,定为京城。

《左传·昭公四年》载:“康有丰宫之朝。”杜注曰:“丰在始平雩县东,有灵台,康王于是朝诸侯。”魏王李泰《括地志》亦云:“周丰宫,周文王宫也,在雍州雩县东三十五里。”说明丰都有丰宫、灵台等。又根据麦尊、史懋壶等铜器的铭文可知,丰都中还有辟雍、大池、湿宫等。《左传·庄公八年》载:“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那么,丰都是周文王的都邑,应有周的先祖宗庙。镐京亦应有同样的或者更大的设置和建筑。根据目前的材料,丰、镐遗址皆在陕西沣水西岸,俱已淹没,城基遗址至今尚未发现。但据勘察估计,丰邑的总面积大约 6 平方公里,镐京除被汉代挖凿的昆明池破坏以外,遗址面积还有 4 平方公里。 [20] 这是两个规模相当大的都邑。

周公东征后又作雒邑。《逸周书·作雒解》载:“城方千七百二十丈,郛方七十里,南系于洛水,北因于郏山,以为天下之大凑。制郊甸方六百里,国西土为方千里,分以百县,县有四郡,郡有四鄙。大县城方王城三之一。小县立城方王城九之一。都鄙不过百室,以便野事,农居鄙得以庶士,士居国家得以诸公大夫。凡工贾胥市臣仆州里,俾无交为。乃设丘兆于南郊,以祀上帝配以后稷、日、月、星、辰、先王皆与食。”文中所说的“丈”、“里”皆不是现在的概念,但可以看出,雒邑是一个很大的城邑,自雒邑至宗周 ( 即镐京 ) 之间有小的城邑。在大的城邑里面有王的宗庙,周王和大臣的居处,还有工、贾、胥、市臣等,实际上已具备了早期城市的特征。

1976 年在陕西岐山县凤雏村发现一组大型的西周建筑遗址,同时在扶风召陈村也发现大型的西周建筑基址群。这两处建筑遗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西周的建筑技术和水平。

凤雏村的大型建筑坐落在一个夯土台基上,布局以道、前堂、过廊、后室为中轴,东西配置厢房,形成一个前后两进、东西对称的封闭性院落。门道在南面正中,宽 3 米,长 6 米。门外,正对门道有影壁,即所谓的“屏。”门道两边有东、西塾,门内堂前为中庭,中庭两侧各有两个台阶通向东西厢房。前堂是这组建筑群的主体,堂面阔六间,通长 17.2 米,宽 6.1 米;前堂周围皆有柱子,柱穴底有砾石为柱础;前堂的台基高出周围建筑的台基。由前堂通过道到后室。后室与东西厢房都有走廊相通。在这群建筑基址中还发现两处排水管道,用陶水管套接,或用卵石砌筑。建筑物的地面和墙壁都有泥浆掺合细沙和石灰涂抹,表面光洁,质地坚硬。在房屋的堆积中发现有少量的瓦,屋顶的某些部分和屋脊等可能是用瓦覆盖的。 [21]

扶风召陈村发现的西周建筑物,已发掘建筑基址 15 处,发现有台基、柱础,台基周围有用卵石铺成的散水,很多各种型式的板瓦、筒瓦,还发现有半瓦当。 [22]

西周时期已经出现了自成院落的建筑群,庭、堂、廊、影壁的建筑都出现了,并且还有散水及用陶水管接成的排水管道,建筑相当考究。更重要的是,遗址中发现许多各种型式的板瓦、筒瓦和瓦当,说明当时已开始把瓦用在建筑上。在瓦的正面或背面都带有用以固定位置的瓦钉或瓦环,还有一种背饰雷纹的小筒瓦,制作相当精致。西周以前房顶全部盖草,西周早中期开始局部用瓦,西周晚期至东周初期大部分盖瓦,可能代表了古代建筑房顶变化的三个重要阶段。随着房顶材料的改变,梁架柱的负荷量也必然增加,召陈第 3 号基址的柱础加密,础坑加大和基部的加固,正是这种梁架结构改变的反映。

西周时期的房屋建筑,材料有很大改进,建筑规模、建筑水平较夏商时期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商业交通 西周的商业和手工业一样主要控制在官府手中,商业交换主要由官府经营,但亦有一些个体商人。《尚书·酒诰》载,西周在打败了殷商王朝以后,成王乃“大命于妹邦……妹土,嗣尔股肱,纯其艺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长,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成王许可“妹土”之民,在农事既毕之后,可以从事商贾,孝养父母。这些“肇牵车牛远服贾”的商人,似是个体商贾。

西周时期贸易还停留在实物交换的阶段。《诗经·卫风·氓》云:“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反映了以布交换丝的事实。西周时期还没有出现货币。

西周实物交换的内容主要有:各种农产品、日用品等,另外还有金属铜。金属以“孚”或“锾”为重量单位。但这里金属只是作为一般的等价物,而不是作为货币参加交换的。

西周的交换也非常便利,是时已经有了牛车、马车等交通工具。自西周王朝的都城向各诸侯国都皆有大道可通。这种大道称为“周道。”《国语·周语中》载:“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周道”两边都植上成排的树,开后代林荫大道的先河。《诗·小雅·大东》云:“周道如砥,其直知矢。”以如砥如矢来形容周道的宽、平、直。周道可容四马并行。《小雅·四牡》曰:“四牡騑騑,周道逶迤。”西周的大道可能设置有亭舍等设施,以供行人的食宿和保护道路的畅通。《诗·周颂·天作》云:“有夷之行,子孙保之。”意为岐山下有平坦的大道,周的子孙要保护好它。周道似只归贵族使用,因“小人”,即劳动者被固着在田土上,不可能使用周道。《诗·大东》曰:“君子所履,小人所视。”“佻佻公子,行彼周行。”这些从宗周至雒邑,以及到各诸侯国的大道不仅有益于西周王朝的统治,而且为商贾的远行贸易创造了条件,从而加强了各地的经济文化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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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西周时期的哲学思想

西周时期,随着民智渐开,人们已经认识到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规律,并在发展变化;还认识到事物的正反阴阳两个方面,如果阴阳不能调和,就会引起大灾难。《国语·周语上》云:“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阳父曰:‘周将亡矣。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今三川实震,是阳失其所而镇阴也。阳失而在阴,川源必塞;源塞,国必亡。”这里把山川崩震,即地震的原因说成是国家败亡的征兆,当然是一种牵强。但文中所云“天地之气,不失其序,”当失序之时,阴阳不能调和,则必引起“地震”,对自然界来说,是有道理的,但用来解释政治,则纯属附会。

《周易》是一本卜筮的书。自新石器时期起,人们就已经开始占卜,从而也出现了八卦。安徽含山凌家滩新石器时代墓地的 4 号墓中出土几件玉器,玉片中八方图像与中心象征太阳的图像相配,符合我国古代原始的八卦理论。 [23] 《周易》正记载了新石器时代以来,包括西周的卜筮理论,包含着高深的哲理。其中阴、阳相对的思想是《周易》中有名的辩证法思想,和矛盾统一对立的思想类似。《诗·小雅·十月之交》云:“百川沸腾,山冢萃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哀今之人,胡憯莫惩。”反映了当时人们已学会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自然界的事物和现实社会中政治风云的变幻以及人们命运的无常。

西周时期,人们还认识到水土等所演生之物是民所必依赖的。《国语·周语上》云:“夫水土演而民用也。水土无所演,民乏财用,不亡何待 ? ”虽然西周贵族把自然界的一切都与政治相结合,但由此也可知人们已经认识到自然的规律,以及事物之间的联系。

西周时期,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自然辩证法的思想有所发展。

《尚书·洪范》,学术界一般认为是战国时期的作品,但里面的“五行”观念可能自西周已经产生。《洪范》云:“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又《尚书大传》云:“武王伐纣,至于商郊,停止宿夜,士卒皆欢乐歌舞以达旦……。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是为人用。”由此可见,所谓“五行”,水、火、木、金、土就是五种物质的实体,它们可以滋万物,以供百姓生活所需。此时人们对水、火、木、金、土的性质已有所认识,这实际上是一种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国语·郑语》记载,西周晚期,史伯与郑桓公的谈话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它平它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古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史伯不仅把水、火、木、金、土解释成为是形成百物的原始成分,而且还认识到两个对立面只有统一,事物才能“丰长而物生之。”这种认为矛盾只有统一才能发展的思想,闪耀出朴素的辩证思想的光辉。

西周时期,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已经萌芽,虽然这株幼苗还很弱小,并与神学交织在一起,但它反映了上古时期人们对自然和社会认识的深化。

五、西周的甲骨文和金文

周人的甲骨文契刻书写的方法及风格都与殷人基本一致,说明西周王朝完全接受了殷商的文化。

1956 年在山西洪洞坊堆西周遗址中发现了有字的甲骨,后来在长安张家坡西周遗址、北京昌平白浮遗址都曾发现,但是数量都很少。 1976 年在陕西凤雏村西周建筑基址西厢房南头第二间房屋内,从一个窖穴里发掘出 1.7 万片西周时期的卜甲,其中将近 200 片是有字的,提供了许多翔实可靠的史料。 H 11 · 1 记载周人祭祀殷人的先帝文武帝乙, H 11 · 84 记载周人求佑于殷人的先帝太甲,说明周确实是殷的附属国,附属国祭祀宗主国的祖宗,这是文献史籍中没有记载的。周自古公亶父迁于岐邑,逐渐发展,周原甲骨中记载有“伐蜀”、“征巢”、“楚子来告”等,这是西周发展壮大的记录。周原甲骨 H 11 · 13 记有“既魄”、“既吉”、“既死 ( 霸 ) ”,这是周人的月相用语,安阳出土的甲骨卜辞中没有。这批甲骨文字体细小,最大的字长 8 毫米,宽 5 毫米,最小的字长 1 毫米,宽 1 毫米,许多字小如粟米,笔道细如发丝,要用放大镜才能看清,而直笔刀法刚劲有力,圆笔也运用自如,表现了契刻者熟练的技巧,不仅是研究周初历史的重要资料,也是研究微型雕刻和书法艺术不可多得的珍品。 [24]

西周时期的青铜礼器和乐器,各地发现很多,仅有铭文的即达 600 ~ 700 件。 1976 年在陕西扶风发现的庄白一号窖藏,出土铜器 103 件,有铭文的 74 件,其中铭文字数在 30 字以上的 20 余件。有 284 字的《史墙盘》是解放后出土的铭文最长的西周铜器。 1975 年扶风白家村的一座西周墓出土“伯  鼎”等有铭铜器 11 件,其中两件铭文多至有百字以上。其他地方的西周铜器,也出土许多字数较多的有铭铜器,例如北京琉璃河的燕国铜器,河北元氏西张村的邢国铜器以及江苏丹徒烟墩山的《俎侯簋》等等。这些铭文契刻在铜器上,内容多是表彰贵族们的功勋,为研究当时的历史和社会状况,提供了极为难得的第一手文字材料;对研究西周铜器的确切断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近出土的西周有铭铜器——《利簋》和《何尊》,具有很重要的史料价值,分别记述了武王克商和营建洛邑两件大事,这在西周金文中均属仅见,证实了古代典籍的有关记载。 1954 年江苏丹徒出土的俎侯簋,有铭文 126 字,记载了原处西部地区的虞侯夨被赏赐土田、人民和弓矢等物的情况,提供了有关分封制度的丰富史料。该器似作于康王时期。

在反映西周史实的金文资料中,庄白窖藏所出的史墙盘尤为难得。作器者墙世代充任史官,所作盘铭概括地叙述了西周前期的重要史实以及史墙家庭的事迹。书体工整秀丽,文字精练简要,并且有许多语句用韵,既是学术价值较高的史料,又可视为古典文学的佳作。这样纵论古今的西周金文,还是第一次发现。盘铭前半部一百多字,颂扬文、武、成、康、昭、穆、恭七代周王的功德,每代周王评价几句,讲的都是最主要的业绩。这些记载可以同现存史籍相互印证,并能补史不足。盘铭的后半部是史墙自记的家史。史墙第一代高祖在商朝末年居微国;周灭商后,作为微国史官的第二代列祖来见武王,由周公安置在岐周;此后是乙祖、亚祖、祖辛和文考乙公,传到史墙已经是第七代了。他们从事垦殖,勤于稼穑,深得周王宠信。多数学者认为,微氏家族是商王微子启的后裔,亦有学者认为是武王伐纣时,《牧誓》中所提到的微国的史官,目前尚无定论。 [25]

岐山县董家村发现的裘卫四器,为研究西周中期的社会经济状况,提供了重要资料。另外,还有一些铜器铭文,记载关于军事、诉讼、册命、赏赐等,对研究西周历史、政治制度、社会风俗都有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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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文、历法

自原始社会起,人们就开始观察天象,以适应田猎和农业生产的需要,开始了对天象的研究。西周时期,天象研究进一步发展,开始对恒星进行观测,并给许多恒星命名,如《诗经》中出现许多星座的名字。《豳风·七月》中记有火星,《召南·小星》中记有参星、昴星等。

西周时期,人们对日食也开始观测,如《小雅·十月之交》:“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彼月而微 ( 幽时不明 ) ,此日而微,今此下民,亦孔之哀。”“彼月而食,则维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 ! ”这首诗似作于周幽王时期,此时对日食、月食已有较多记录。

西周仍然以 365 天为一年,已有明显的春、夏、秋、冬四季。如《诗·豳风·七月》中有“春月载阳”的句子。又《小雅·四月》有:“四月维夏,六月租暑”、“秋日凄凄”、“冬日烈烈”等,春、夏、秋、冬四季已全部区分开来。并将一年分为 12 个月,每月分为四个阶段。王国维《生霸死霸考》一文认为,每一个月分为四份:从 1 日到 7 、 8 日止,称为初吉;自 8 、 9 日至 14 、 15 日止,称为既生霸 ( 魄 ) ;自 15 、 16 日至 22 、 23 日止,称为既望;自 23 日至于月底晦,称为既死霸。生霸、死霸的意思是,自 8 、 9 日开始,月虽未满,而未盛之明,则已开始渐生明亮;而自 22 、 23 日以后,月虽未晦,但其明亮渐死,实际就是一个上弦、下弦之分。始生之明既死,故称为既死霸。

另外还有“哉生魄”、“旁生霸”、“旁死霸”等名。“哉生魄”为 2 日或 3 日,汉代以来成为定说;如果“既生霸”为 8 日,则“旁生霸”为 10 日;如果“既死霸”为 23 日,“旁死霸”当为 25 日。

在计算具体的日期方面,仍沿用殷代的甲子记日法,如《虢季子白盘》铭云:“惟王十有二年正月初吉丁亥”;《伯吉父盘》铭云:“惟五年三月既死霸庚寅”等。

七、西周的文献典籍

西周早期就有史官。铜器铭文中有“太史。”在史官系统中,西周王朝还有“史”、“内史”、“右史”、“左史”、“御史”、“中史”、“省史”、“书史”等。史官负责王室的文书起草,策命官员、编订史册,记载国家大事,管理天文、历史、祭祀、图书典籍等。

随着文字的发展,书写工具的进步,史官成为西周王朝非常活跃而且地位很高的职官。王国维说:“史为掌书之官,自古为要职,殷商以前,其官之尊卑,虽不可知,然大小官名及职事之名多由史出,则史之位尊地要可知矣。” [26] 《周礼·春官》记载,周代史官已有分科,太史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以诏王治;小史掌邦国之志,定世系,辨昭穆;内史掌王之八柄,策命文书的副本;外史掌王之外令,及四方之志,三皇五帝之书;御史掌邦国都鄙万民之召令,以赞冢宰。《礼记·玉藻》曰:“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周礼》、《礼记》虽然成书于战国时期,但所记载的有关史官的情况可能反映了西周的部分史实。

西周的史官有名可考的有史佚、史伯、史墙等,另外,各诸侯国皆有自己的史官。这些史官是世袭的,他们可以利用职务去记载、积累大量的史料,并进行整理。西周时期留下了许多较为有据的信史。

西周流传下来的典籍主要有《尚书》、《周易》、《诗经》等。

《尚书》是流传于后世的一部上古的书,保存了不少西周和古代的历史素材。其内容包括从尧、舜、禹直至夏、商、周时期的文诰、册命等,虽然有些篇章为后世整理编撰,但却保留若干可贵的史影。《尚书》的内容非常丰富,如《牧誓》、《汤诰》、《太甲》、《盘庚》等篇反映不少商代史迹,《大诰》、《洛诰》、《酒诰》、《康诰》、《康王之诰》、《顾命》等反映许多西周的史实。《尚书》是研究商、周历史的重要文献。

《易经》是记载古代卜筮的书,亦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当时人们对一些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不理解,每在行动之前,总害怕有不好的后果,于是采用各种方式方法由巫师进行占测,并将祈问的事情和结果记载下来,这不仅反映了古代人的思想意识形态,而且还保存了丰富的史料。如《周易·既济》:“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记载了殷高宗武丁伐鬼方的战争。《易经》主要为不断结集殷末周初的有关历史,亦可视为西周传下来的史书。西周时期,文、史并不像后代那样有明显的区别,有许多作品,既有文学性,又有较大的史料价值,如一些重要铜器铭文和《诗经》的一些篇章。

《诗经》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基本上属于乐歌,收集有西周传下的诗歌。据传为孔子删定结集。其中《周颂》、《大雅》、《小雅》中的一些篇章,以及《国风》中的《周南》、《召南》、《豳风》反映西周历史事迹。《诗经》的作者主要是主要周王室派出的叫做“行人”的采诗官。《汉书·食货志》曰:“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这些诗,大部分是贵族和自由人创作的,亦有采自民间的歌谣。《诗经》是集体所作,全属歌词。

这些诗,大部分配上音乐,即能歌唱;既有非常优美的修辞,又有讲究的韵脚。有些篇章是王室用于庙堂的颂歌,如《周颂》是周人在宗庙里歌唱祖先的颂歌,《商颂》是殷商后裔宋人歌唱祖先的颂歌,《鲁颂》是鲁人歌颂祖先的颂歌,从而保存了各个时期的部分历史事实。

西周、春秋时期,歌唱诵诗风气十分盛行。正如《论语·阳货》所说:“小子何莫学夫诗 ?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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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西周时期家庭婚姻形态

西周时期,个体家庭已是普遍的形式,家庭组织以“室”为单位,社会上普遍存在耕种百亩土地的“五口之家。”《诗经》中有许多关于周人“室”的描写。《诗·豳风·东山》有:“鹳鸣于垤,妇叹于室,洒扫穹室,我征聿至,有敦瓜苦,烝在粟薪,自我不见,于今三年。”又《诗经·豳风·七月》说一个农夫“同我妇子,饁彼南亩,田畯至喜。”《豳风·七月》还载:“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这些记载反映了西周时期一夫一妻的小家庭生活、劳动、居住等情况。

在西周社会中,贵族们过着一夫多妻的生活,多妻是富人和显贵人物的特权。这个时期的婚姻形式以聘娶为主。《仪礼·士昏礼》和《礼记·昏义》反映出当时的婚嫁主要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等六个程序。《诗·齐风·南山》曰:“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非媒不得。”说明当时的父母之命、媒约之言是婚姻嫁娶的原则。而整个嫁娶过程又需要通过上述几个步骤。

在这种婚娶以礼的原则下,周代同姓不婚,主要到外族去进行聘娶。姬、姜两姓世代通婚。贵族婚姻目的是为了继宗嗣、繁子孙、承爵位、袭财产;所以,贵族可以一娶多女,即所谓“一聘九女。”贵族女子出嫁时,有许多媵女跟随,这些媵妇多是正式出嫁人的姊妹或侄女。这种制度叫娣媵制,当为远古妻姊妹婚遗俗。贵族们的诸妻还未有明确的等级,如诸侯国君的妻子统称为“夫人。”当然,由于受宠程度的不同,地位亦有高下之分。这种一聘多女和对女子的“苞苴玩弄”,正是一夫一妻名义下的贵族男子一夫多妻制的真像。

与媒妁婚娶的同时,也还保留着原始社会杂乱婚姻的残余。《周礼·地官·媒氏》曰:“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也就是在仲春的这一时期,男女可以自由来往,自行婚配。这种情况在《诗经》中也多有反映。《诗·召南·摽有梅》云:“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这是一个女子思慕男子的歌曲。又如《邶风·静女》云:“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是写一个男子与女子幽会的诗。《鄘风·桑中》是写男子与女子相期会的。《齐风·东方》是记述女子私奔的。《郑风·野有蔓草》是写一女子与一男子野合的。《诗经》共有 305 篇,关于男女言情的有 68 篇之多,近总数的四分之一,而且内容广泛,有男女两性相好的,有单思不遂的,有暂别眷念的,有幽期聚会的,有行役久别或邂逅相遇的,有施身被弃或婚后笃情的,均坦率真挚,表现出各种不同的男女形象。除已婚夫妇离别相思的诗、弃妇诗、婚姻诗 28 篇以外,其不经媒妁通辞,不遵六礼,私相爱慕,所谓“淫奔私约”的诗,共 40 篇,有些能反映出其贵族身份,或发生在都城附近,故多是“国人”所为。这些诗中反映出的男人多是“君子”、“吉士”、“庶士”、“狡童”、“西方之人”,女的有“淑女”、“静女”、“孟姜”、“宋子”、“淑姬”,证明他们属自由人或贵族身份。这些现象说明周代贵族统治阶级的男女幽会私期、谈情说爱与当时的媒妁聘娶并不矛盾。《诗经》的言情诗篇带着鲜明的社会特征,说明在西周到春秋时期,广大下层劳动人民,甚至于下层贵族之间,男女婚姻还是比较自由的。自由恋爱、自由选择还是婚姻嫁娶的重要形式。 [27] 《易经·屯卦》云:“屯如邅如,乘马斑如,匪寇婚媾。”《贲卦》云:“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睽卦》云:“先张之弧,后说 ( 脱 ) 之弧,匪寇婚媾。”很明显反映出抢婚的事实。

此外,烝报婚姻和赘夫婚姻,也存在于西周社会,烝报制通常是父死后,子可娶其庶母;兄死弟可娶其嫂,叔父死后,侄可娶其婶。这里,既有经济或政治因素在起作用,也有原始社会的残余。赘夫,在后代或称招郎上门,在历史上延续的时间颇长,同样有经济原因,也有原始社会母权制的残余。

九、西周社会的丧葬与祭祀之礼

西周时期,丧葬之礼已变得日益重要。人们“事死如事生”,死者的葬礼是非常复杂的。人初死,先有招魂之礼,即复礼。由人持死者衣物到屋顶,对北方(主阴)对天、中、地三呼死者的名字。招魂不成,再举办丧礼。其步骤先沐浴死者,以米及具填死者口中,谓之“含饭”。天子、贵族可含珠玉等。然后为死者穿衣,铺盖衣被,为死者盖脸、填耳,以巾握手等,谓之小敛;小敛之后,再入棺。入棺谓之大敛。之后,则为殡。殡期的时间是: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士及庶人三月。殡之后,再卜筮葬日,埋葬墓地等。

周人对死者的祭祀亦非常隆重,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是周人生活中的大事。

周代的祭祀可分为对天、地等自然的祭祀和对祖先的祭祀。

天神地祇和自然神灵祭祀 周礼·春官·大宗伯》曰:“以槱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郑玄注曰:“三祀皆积柴实牲体焉,或有玉帛燔燎而升烟所以报阳也。”主要祭法是燎祭。其方式是将薪柴积聚在一起,将动物牺牲,还有玉、帛等物置于其上,以烧燎之。这样牲体气味可上达于天,天神可享之。《礼记·祭法》云:“燔柴于泰 ( 大 ) 坛,祭天也。”《礼记·郊特牲》云:“天子适于四方,先柴。”郑玄注:“所到必先燔柴,有事于上帝也。”对天或上帝要筑坛 ( 高台 ) 燎祭,使天能够嗅到牺牲之气味,即可佑护祭祀者。

《国语·晋语八》曰:“昔成王盟诸侯于岐阳,楚为荆蛮,置茅蕝,设望表,与鲜卑守燎,故不与盟。”韦昭注:“蕝,谓束茅而立之,所以缩酒;望表,谓望祭山川,立木以为表,表其位也。鲜卑,东夷国。燎,庭燎也。”在这次盟会上,楚人受周成王之命,与鲜卑人一起守燎,即看守燎祭。燎祭当然是盟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故楚人为此没有进行会盟。《诗·大雅·棫朴》曰:“芄芄棫朴,薪之槱之,济济辟王,左右趣之。”这是周王用棫树为柴,燎祭神灵的情况。《大雅·旱麓》曰:“瑟彼柞棫,民所燎矣。”燎祭主要用于祭天和自然神,有时在祖庙中也用以祭祀祖先。《逸周书·世俘》曰:“乃以先馘入燎于周庙。”西周时期,战争归来,把战争中所割掉的战俘的左耳献祖庙,以馘放于燔柴上进行燎祭,以告祭祖先。

周人以燔柴燎祭祭天,而祭地和山川用另一种形式,《尔雅·释天》曰:“祭地曰瘗埋,祭山曰瘗悬,祭川曰浮沉,祭星曰布,祭风曰瘗。”祭地用瘗埋祭法,祭地瘗于北郊,瘗埋牲或玉于地下,谓之祭地。《诗·大雅·云汉》曰:“自郊徂宫,上下奠瘗。”周人祭天于南郊,祭祖于庙。这句诗的意思为,自郊祭到宗庙祭,上祭天而奠,下祭地则瘗。

祭山就是把牲、吉玉悬之于山上;祭川,则把玉沉于水中;祭星,将祭物布于地上;祭风,于大道之上磔狗以止风。

从以上记述可知,夏、商、周时期人们相信万物有灵,崇拜多神,可能每食必祭,每事必祭;年年、月月、日日都有祭祀活动。祭祀的方法和仪式也是多种多样,甚至达到十分繁杂的境地。

祖先祭祀 周人对祖先的祭祀非常隆重,他们一方面认为祖先的功德给他们带来福禄,一方面向祖先祈求更多的福禄。周人对祖先进行规模宏大的祭祀活动,一般在祖庙。如《诗·周颂·丰年》曰:“丰年多黍多 禾余 ,亦有高廪,万亿及秭。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降福孔皆。”这是周王烝祭祖庙时所唱的乐歌。冬初,粮谷已经入仓,周王用新米作的饭、新酿的酒祭祀祖先。这种祭祀叫做烝祀。

《周礼·春官·大宗伯》曰:“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馈禴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周代的宗庙之祭主要有六种形式:

祫祭,就是合祭,在太庙祭祀所有的祖先,即合祭群祖。

禘祭,禘,从示从帝,盖帝祭之称。“不王不禘”,只有王才能进行禘祭。禘祭的主要对象是禘其祖所自出,以其祖配之。所以禘祭可能祭祀其祖并配上帝 ( 天帝 ) 。

祫祭、祫祭皆为四时之上的祭祀,郑康成认为三年一祫,五年一祫,则祫大禘小。王肃、张融等人认为祫小禘大。孔颖达认为:“祫,即禘也。取其序昭穆谓之禘,取其合群祖谓之祫。”

除禘、祫之外,周代有四时之祭。

春祭曰祠。祠,即食也。春天万物生长,孝子思亲,增嗣而食之,故曰祠。

夏祭曰钓。可汋新菜之意。

秋祭曰尝。尝,即尝新谷也。

冬祭曰烝。烝,即进物品之意。

周代祭祖以祫、禘较为隆重,春、夏、秋、冬四时之祭规模较小。其祭祀的方法有祼、馈食等。

祼祭,《诗·大雅·文王》曰:“祼将于京。”祼,就是在神主前铺上白茅,将酒洒沥于茅上,像神饮酒。《大宗伯》把祫祭叫做祼祭,可能是在祫祭时进行祼祭。

馈食,以食品献于神或祖先曰馈食。

西周春秋时期祭祀祖先的情况,《诗经》中有许多记载。如《小雅·楚茨》载:“济济跄跄,洁尔牛羊,以往烝尝,或剥或享,或肆或将。”也就是说,所有参加祭祀的人都非常庄严恭敬。牛羊等牺牲都很清洁。枣、栗等物品,或剥,或已经去皮让祖先享用,还有的进行祼祭,或将肉装进鼎中。在祭祀中,有“尸”来充当被祭祀者。尸代表祖先致嘏辞,保祐子孙多福降临。《仪礼》中记载尸对孝子的嘏辞曰:“皇尸命工祝承致多福无疆,于女 ( 汝 ) 孝孙,来女孝孙,使女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万年,勿替引之。”表现了贵族要求多福多禄的心理。

祭祀中充当“尸”的人,一般是受祭者的孙子。《礼记·祭统》曰:“子不可为父尸,孙可为王父尸。”孙可以充当祖父的尸,这与当时的昭、穆制度相合。昭、穆制度的内容是,如果祖为昭辈,父为穆辈,那么孙和祖同样为昭辈,重孙和父同样为穆辈。原始社会时期,族外婚制度下,祖辈和孙辈应属于同一个氏族集团,同样,父辈和重孙辈也属于同一个氏族集团。周代的昭穆制度和“孙为王父尸”的尸祭制度可能反映了原始社会的这种遗存。

《诗经》中有许多关于周人祭祀祖先的诗歌,如《小雅》中的《楚茨》、《信南山》,《大雅》中的《既醉》、《凫鷖》,《周颂》中的《清庙》、《维天之命》、《维清》、《天作》、《昊天有成命》、《我将》、《执竞》、《思文》等。祭祀中,孝子为了酬谢尸的辛劳,摆下酒肴,请尸来吃,叫做“宾尸。”他们认为“公尸燕饮,福禄来成”,“公尸燕饮,无有后艰。”《信南山》中说:“曾孙之穑,以为酒食,畀我尸宾,寿考万年。”周人祭祀以一人为尸代表祖先,将醴酒和农产品让尸享受,这样,才能保祐他们没有艰难,多福多禄,年岁丰登,寿考万年。

“尸祭”在我国延续很长时间,西周时的情况已见于《诗经》。春秋时期亦如此,《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载,齐国祭祀大公时,以“麻婴为尸,庆雉为上宾 ( 宾长 ) 。”《史记·礼书》有:“大庙之未内尸也,始绝之未小敛,一也。”说明尸祭之俗一直延续到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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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西周中后期的社会矛盾和西周的衰亡

一、昭王南征和穆王西征

西周成康之际,周人经营的重点是东方,无暇顾及南方。当时,南方的荆楚还是一个臣服于周王朝的并不强大的政治力量。楚人利用周人东征的机会,一面卑事周室,一面积极积蓄力量,在江汉流域迅速地发展起来。

昭王时,周人初步平定了东方,此时在南方发展起来的楚国,与周王室关系日益紧张。在这种情况下,昭王开始南征楚国。如《史墙盘》铭文所载:“弘鲁召王,广能荆楚,惟寏南行。”

《竹书纪年》记载了周昭王三次伐楚的经过: ( 一 ) “周昭王十六年,伐楚,涉汉,遇大兕。” ( 二 ) “周昭王十九年,祭公辛伯以王伐楚,天大曀,雉兔皆震,丧六师于汉。” ( 三 ) “昭王末年,夜清,五色光贯紫微,其王南巡不返。”另外,《帝王世纪》记载,周昭王在南征后的回师途中,楚人以胶粘之船献昭王。昭王乘船涉汉水,“船至中流,胶液始解,王及祭公俱没水中而崩。”由于楚人还不具备正面战胜周王朝的力量,所以出奇制胜。不过,这可能只是传说。《左传·僖公四年》记载:春秋时期齐桓公称霸,南下伐楚,责以不贡苞茅、昭王南征不返,楚人的答复是继续进贡苞茅,但在“昭王南征不返”的问题上,却说:“君其问诸水滨”,而齐桓公和管仲因无确实证据,未继续加以责难深究。昭王南征不仅六师丧尽,而且本人也丧命汉水,死于非命却是历史事实。昭王伐楚失败,是西周王朝由盛到衰的转折点。

昭王南征以后,西周王朝衰微之相大露。当时周朝西北边有犬戎,北边为鬼方。周穆王征犬戎,可能得到四个以白狼为图腾的部落酋长和四个以白鹿为图腾的部落酋长的支持。虽然穆王战胜了,但是“自是荒服者不至”,说明战争征伐,损害了王室声威,边远部落不再来王朝贡献。

周穆王西征犬戎的主要目的是西巡。传说穆王西巡见到了西王母 ( 西部女国酋长 ) ,流连忘返,而此时东南方的徐偃王反。《后汉书·东夷传》曰:“徐夷僭号,乃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炽,乃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偃王处潢池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陆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这则史料虽有夸大之辞,但仍可说明穆王时徐夷的强大。

西周的恭、懿、孝、夷四王时期,周边民族活跃,时常侵扰。西周王朝为连年的战争所苦,内外矛盾交织,危机日益增长而衰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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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厉王的专利政策和国人暴动

周厉王历来被认为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夏桀、殷纣之后的第三个暴君。《逸周书·谥法解》说:“杀戮无辜曰厉。”所谓厉,是暴虐狠戾之意。周厉王恶名昭著,以致后代将其认作定论。但如果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重新审视西周的历史,那么,对周厉王的历史评价仅以“厉”字了之,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国语·周语》云:“厉始革典。”这是说自厉王开始实行政治改革,变更西周旧制,革去文王、武王所定的旧典,实行强化国家政权的新制。厉王革典的内容,根据史书记载,是把山林川泽的采收和开发权收归国家,并剥夺或取消世袭贵族占有山林川泽的部分特权。这种改革,是国家发展过程之中的必然现象。

西周国家形成以后,在土地制度上渐渐破坏了原始部落的公有制,而山林川泽则按照原始社会的习俗留作公共使用。西周初年,周天子又分封了几十个大大小小的诸侯国,对他们“授民授疆土”,赐之山川、土田、附庸。周天子赏赐臣下大量的土地和山川林泽,周王畿内也被分割成大小不等的块田给臣下做采邑。西周王朝实际控制的土地和山林川泽愈来愈少。如前所述,西周晚期,战争频仍,财政匮竭。周厉王即位以后,整顿国家财政,扩大王室收入,把原来传统公有的林麓川泽和贵族占有的山林土田收为国有,进行改革。

厉王革典的中心是实行专利政策。他任荣夷公为卿士。《史记·周本纪》载,“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把百物之所生,天地之所载的山林川泽之利,收归西周王室所有。

厉王的专利政策,增加了王室财力,加强了国家政权,并使国家出现了一度强盛的局面。当时曾对戎狄的进攻发动多次反击。《敔簋》铭文记载,南淮夷伐周,至于  昴、参泉、裕、敏阴、阳洛,厉王命敔追敌于上洛、  谷,至于伊、班。

另外,《帝王世纪》记载,周昭王在南征后的回师途中,楚人以胶粘之船献昭王。昭王乘船涉汉水,“船至中流,胶液始解,王及祭公俱没水中而崩。”由于楚人还不具备正面战胜周王朝的力量,所以出奇制胜。不过,这可能只是传说。《左传·僖公四年》记载:春秋时期齐桓公称霸,南下伐楚,责以不贡苞茅、昭王南征不返,楚人的答复是继续进贡苞茅,但在“昭王南征不返”的问题上,却说:“君其问诸水滨”,而齐桓公和管仲因无确实证据,未继续加以责难深究。

昭王南征不仅六师丧尽,而且本人也丧命汉水,死于非命却是历史事实。昭王伐楚失败,是西周王朝由盛到衰的转折点。

昭王南征以后,西周王朝衰微之相大露。当时周朝西北边有犬戎,北边为鬼方。周穆王征犬戎,可能得到四个以白狼为图腾的部落酋长和四个以白鹿为图腾的部落酋长的支持。虽然穆王战胜了,但是“自是荒服者不至”,说明战争征伐,损害了王室声威,边远部落不再来王朝贡献。

周穆王西征犬戎的主要目的是西巡。传说穆王西巡见到了西王母 ( 西部女国酋长 ) ,流连忘返,而此时东南方的徐偃王反。《后汉书·东夷传》曰:“徐夷僭号,乃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炽,乃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偃王处潢池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陆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这则史料虽有夸大之辞,但仍可说明穆王时徐夷的强大。

西周的恭、懿、孝、夷四王时期,周边民族活跃,时常侵扰。西周王朝为连年的战争所苦,内外矛盾交织,危机日益增长而衰微。而受到厉王的嘉奖,故作簋,刻铭以记之。《禹鼎》铭文记载:噩侯驭方反叛伐周,厉王和其大臣武公命禹出征,生获其君。《多友鼎》铭文记载:猃狁兴兵侵犯周境。武公奉厉王命,令多友出击猃狁;又追至龚,继而追至世。在京堆附近的杨冢,给猃狁以歼灭性打击。这次战斗共歼敌近 400 人,俘虏 22 人,缴获戎车 127 乘,夺回被俘掠的人民,收复失地,多友将战利品交给武公,武公又献于王,多友因而受到重赏。从以上铭文可以看出,周厉王在抵御夷狄入侵方面取得很大胜利。《史记·楚世家》记载,南方楚国的熊渠,在周夷王时曾背叛西周,“僭号称王”,构成对西周王朝的威胁。而至周厉王时,“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重新臣服于西周,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厉王时,西周王朝确实出现了一度的强盛,从而使华夏族有一个较安定的生活和生产环境,有利于西周社会经济的发展。这是厉王革典取得的直接效果。

厉王革典,没收大贵族的私产和古老习俗遗留下来的公产,以加强周王朝的财政收入,严重触及了大贵族的经济利益,引起了他们激烈的反对。他们攻击周厉王:“曾是强御 ? 曾是掊克 ? ” [28] 即怎么这样强横暴虐 ? 怎么这样的聚敛剥削 ? 又说:“为民不利,如云不克 ? 民之回  ,职竞用力。” [29] 也就是说,你周厉王假如作了不利于人民 ( 指贵族 ) 的事,那么我们将会尽全力去推翻你。为了保证新典的顺利推行,厉王任用荣夷公、卫巫等人,“以监谤者,以告,则杀之”, [30] 以压制社会舆论。厉王和贵族之间的矛盾已经十分尖锐了。

厉王的专利政策也引起了下层贵族和平民的反对。这些人不享王室俸禄,而且受周王室和大贵族的剥削,如《诗·小雅·正月》云:“民今之无禄,天夭是椓。”他们更为连年的战争所苦,田园荒芜,不得不依靠公有的山林川为生,“陟陂北山,言采其杞。”新典断绝了这些人的生路。

作为统治集团中下层的国人,“乃相与叛,攻厉王”,史称“国人暴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记这次暴动是“公卿惧诛而祸作。”实际上是大贵族支持下的中小贵族、自由民阶层的联合暴动。国人是和卿大夫的私属相区别的。在暴怒的国人进攻下,厉王出奔于彘 ( 今山西霍县 ) ,最后死在那里。厉王革典受到贵族及传统习惯势力的反对,以失败告终。

厉王的太子静藏在召公家里,被国人发现,召公只得将自己的儿子冒充太子交给国人杀死,这才保留了太子静的性命。

厉王出奔后,由共伯和执政,此年是公元前 841 年,史称“共和行政。”从厉王出奔到宣王即位,中间经过了 14 年。《史记·周本纪》说:“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这可能是司马迁对“共和”的误解。许多先秦古籍,包括先秦诸子的记载都认为共和是指共伯和。《竹书纪年》记载:周厉王十三年,“王在彘,共伯和摄行天子事。”二十六年,“大旱,王陟于彘。周定公、召穆公立太子靖为王。共伯和归其国,遂大雨。……和有至德,尊之不喜,废之不怒,逍遥得志于共山之首。”《史记·周本纪》《正义》引《鲁连子》云:“卫州共城县本周共伯之国也。共伯名和,好行仁义,诸侯贤之。周厉王无道,国人作难,王奔于彘。诸侯举和以行天子事。号曰‘共和\'元年。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共伯和使诸侯奉王子靖为宣王,而共伯和复归国于卫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云:“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吕氏春秋·开春论》云:“共伯和修其行,好贤仁,而海内皆以为来稽矣。周厉之难,天子旷绝,而天下皆来谓矣。”《庄子·让王》云:“许由娱乎颍阳,共伯得乎共首。”

由此可见,厉王奔彘后,历史上两种说法:一为周、召二公联合行政,号曰“共和”;二则以为共伯和执政。

笔者认为,先秦诸子的许多著作皆记载共伯和执政,当不是空穴来风,应该是有一定根据的。司马迁记史谨慎,也当有一定根据,可见汉代对西周史的认识已有模糊之处。如果排列史籍,先秦诸子为先,更有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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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宣王中兴

宣王即位以后,对外进行一些战争,北伐玁狁,南征淮夷,都取得了很大胜利,所以宣王又被称作“中兴之主。”

宣王曾向南进军到淮水流域。《诗·大雅·常武》记载了宣王征伐淮水流域的徐国的史事,当时伐淮夷的将帅有南仲、皇父、程伯林父等,结果“率彼淮浦,省此徐土”,“截彼淮浦”,“徐方来庭”,淮夷徐戎都被征服了。

宣王进军到江汉地区,打击楚国,巩固对南方的统治。周宣王派大将召伯虎征伐江汉。《诗·大雅·江汉》云:“江汉之浒,王命召虎,式辟四方,彻我疆土,匪疚匪棘,王国来极,于疆于理,至于南海。”“江汉汤汤,武夫洸洸,经营四方,告成于王。”战争取得了很大的胜利,“日辟国百里。”以后,就在西周王朝与楚之间建立了一道防线,即“汉阳诸姬”,以藩屏周。“汉阳诸姬”,是西周王朝分封在江汉流域的以姬姓为主的诸侯国,当然也包括周王室的姻亲诸侯国。“汉阳诸姬”成为周王朝向南进攻的据点,同时又是捍卫周王室的屏障。

“汉阳诸姬”主要包括以下国家:

申 姜姓。《国语·齐语》曰:“齐、许、申、吕由太姜。”西周初年,申大概在陕西、山西之间。宣王征服了汉水流域以后,赶走了原在南阳盆地的谢国。宣王的母舅申侯率一部分申民往旧谢国之地建国,即《诗·大雅·崧高》所说:“定申伯之宅”,“彻申伯土田”,“作邑于谢。”古申国,《汉书·地理志》和《左传·庄公十八年》杜注都说在南阳宛县。

《括地志》:“故申城在邓州南阳北三十里。”《大清一统志》:“申城在今南阳北二十里。”据此可知,古申国在今河南南阳市东北。

吕 西周至春秋前期,在南阳宛县与申共存的还有一个吕国。吕和申同为姜姓。吕,在周亦曰“甫。”《括地志》云:“故吕城在邓州南阳县西四十里,是申、吕同一地也。”吕和申一样同属于西周王朝的诸侯国家。

曾 《国语·郑语》:“申、曾、西戎方疆 ( 强 ) 。”韦注:“曾,姒姓,申之与国也。”《说文》:“曾,姒姓国。”曾是姒姓国似成定论。但当曾姬无 血阝 壶出土以后,刘节先生首先指出,不能否认曾是姬姓国的可能,因为徐锴《说文系传》引杜预曰:“曾姬姓。”“与《说文》同,或写作姒者误。”《左传·哀公四年》载,楚“致方城之外于曾关。”说明曾的地域在今河南南阳一带。

周宣王除分封南阳地区的申、吕、曾以外,在汉东、汉北地区还分封了属于“汉阳诸姬”的另一些诸侯国。清人易本烺在《春秋楚地问答》中认为汉阳诸姬所分布的范围应是“西自汉水以东,南自汉水以北,东至光、黄,北至于淮汝。”这个地区当是汉阳诸姬活动的中心。“汉阳诸姬”在汉东、汉北地区有名可记者有:

随 姬姓。《左传·桓公六年》杜预注:“随国,今义阳随县。”《世本》:“随国,姬姓,不知始封者为谁。”随在今湖北随县境。随是周王朝封在汉东的最大的诸侯国,可谓汉东诸国的首领。

唐 姬姓,《括地志》卷七云:“上唐乡故城在随州枣阳县东南百五十里,古之唐国也。”《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七载唐城云:“ ( 随 ) 州西北八十五里,春秋时唐侯国。”唐国应在

今湖北枣阳东南境。

  厉 姬姓国。《汉书·地理志》南阳郡随县条载:“厉乡,故厉国也。”颜师古注:“厉读曰赖。”“厉”、“赖”古声相通,此“厉”亦可写为“赖。”厉在今湖北随县厉山店一带。

贰 姬姓国,今湖北应城县境。

轸 姬姓国,今湖北应城县西。

郧 按照易本烺的说法,郧亦为姬姓,属“汉阳诸姬”范畴。 [31] 《左传·桓公十一年》杜预注:“郧国在江夏云杜县东南。”则在今湖北沔阳县境。然《括地志》及《元和郡县志》皆认为今湖北安陆一带为古郧国所在。安陆至今有郧乡、郧亭、郧公庙、郧城等遗迹。

应 是属于“武王之穆”的诸侯国,周初所封,地处淮汝,今河南省宝丰县境,亦可纳入“汉阳诸姬”的范畴。

息 姬姓国。关于息的地望,《左传·隐公十一年》有“息侯伐郑”的记载。清人钱坫在《新校注地理志》卷五《汝南郡》中认为,息初在郑州以西的天息山,春秋以后与郑斗争失败后,为避郑患,向南迁徙。所谓“汝南新息县”,当为息的后迁地址。汉代于息的后迁处立“新息县。”孟康在《汉书地理志补注》卷十三“新息”条曰:“新息,故息国,其后东迁,故加新云。”新息,即息国地望,《元和郡县志》曰:“今蔡州新息县本春秋时息侯国。……故城在今县西南十里。”《大清一统志》亦同此说。今河南息县与汉至清时新息、息县地域相同,故息国地域在今河南息县西部偏南。

道 姬姓国。今河南确山县北 10 公里有道城,即古道国。

以上这些国家,除个别为周公东征后所封外,大部分是周宣王南征后封的。

宣王晚年,国势逐渐衰退。宣王三十九年 ( 前 789 年 ) ,西周军队和姜氏之戎战于千亩 ( 今山西介休县南 ) ,周军大败,宣王调去作战的“南国之师”也被摧毁。《国语·周语》说:“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所谓太原,乃广大的黄土高原的泛称。料民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是宣王即位后,“不籍千亩”,即废除了借民力以耕公田的劳役地租制,改行实物地租,这就需要登记户口,作为课收实物地租的依据;二是南国之师损失以后,为了补充军队,也需要检括人口。《诗·大雅·召  》说:“昔先王 ( 宣王 ) 受命,有如召公 ( 召伯虎 ) ,日辟国百里,今也 ( 指幽王时 ) 日蹙国百里,乌呼哀哉,维今之人,不尚有旧 ! ”实际上这种国势日蹙的趋势,在宣王晚年就已经开始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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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西周王朝的灭亡与平王东迁

周幽王即位,承宣王丧败,国势已大为削弱,加之,他又任非其人,加重了对国人的剥削,引起了强烈反对。《史记·周本纪》说:“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善谀好利,王用之。”幽王时期,西周政治一片混乱。

在王位继承问题上,幽王宠爱褒姒,废掉原来所立的太子宜臼及其母申后,改立褒姒子伯服为太子。太子的废立,加剧了局势的动荡。宜臼逃到母家申侯处 ( 即南阳地区之申国 ) ,幽王讨伐申侯,申侯就联合缯 ( 即曾 ) 、犬戎共同伐周。犬戎杀幽王、伯服于骊山之下,于是西周灭亡。

西周既亡,出现了二王并立的局面。《竹书纪年》记载:周幽王五年,“王世子宜臼出奔申。”八年,“王立褒姒之子伯服为太子。”十一年,“申人,曾阝人及犬戎入宗周,弑王及郑桓公,犬戎弑王子伯服,执褒姒以归。申侯、鲁侯、许男、郑子立宜臼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臣于携。”周平王元年,“王东徙洛邑,锡文侯命。晋侯会卫侯、郑伯、秦伯以师从王,入于成周。”周平王二十一年,“晋文侯杀王子余臣于携。”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载王子朝告诸侯之辞曰:“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

西周亡后,的确出现了二王并立的混乱局面。但关于“携王”,所能见到的史料仅《竹书纪年》和《左传》,记载较少。

即周幽王和伯服之后,西部当还有一个携王政权。周平王二十一年 ( 前 750 年 ) ,晋文侯杀携王。周平王的政权是在申、鲁、许、郑、晋等东方诸侯的支持下建立的。

平王东迁,得到了东方诸侯的拥护。他是从申迁到成周的。他东迁之后,就把西周的丰、镐旧地完全放弃。丰、镐的人民都未随平王东迁,因此,平王在成周建国只有“晋郑是依。”

《左传·襄公十年》载,伯舆的大夫瑕禽说:“昔平王东迁,吾七姓从王,牲用备具。王赖之。”杜预注:“平王徙时,大臣从者有七姓,伯舆之祖皆在其中,主为王备牺牲,共祭祀。”王臣七姓供应平王在路上的生活用度,七姓是平王的私属,并不是强宗。郑国是西周末年由郑武公灭郐后新建的国家,国势不强。王东迁以后,王室衰微,不可能恢复西周的局面,从此一蹶不振。




[1] 《史记·周本纪》。

[2] 《史记·周本纪》。

[3] 《尚书·大诰》。

[4] 《左传·桓公十一年》。

[5] 徐中舒《西周史论述》,《四川大学学报》 1979 年第 3 、 4 期。

[6] 武王未改元,此为文王受命的十二年。

[7] 顾颉刚《史林杂识·牧誓八国》中华书局, 1977 。

[8] 《史记·周本纪》。

[9] 《史记·周本纪》。

[10] 《史记·周本纪》。

[11] 《左传·宣公三年》。

[12] 《尚书·康诰》。

[13] 《诗·周颂·丰年》

[14] 《诗·周颂·良耜》。

[15] 《诗·小雅·甫田》

[16] 徐中舒《论周代的田制及社会性质》,《中国奴隶制与封建制分期问题论文集》三联书店 1956 。

[17] 《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 1984 。

[18] 李世贞等《有关西周丝织和刺绣的重要发现》,《文物》 1976 年第 4 期。

[19] 赵承泽《关于西周的一批煤玉雕刻》,《文物》 1978 年第 5 期。

[20] 胡谦盈《丰镐地区诸水道的踏察——兼论周都丰镐的位置》,《考古》 1963 年第 4 期。

[21] 《陕西岐山风雏两周建筑遗址初探》,《文物》 1981 年第 1 期。

[22] 《陕西扶风召陈西周建筑遗址初探》,《文物》 1981 年第 3 期。

[23] 陈久金、张敬国《含山出土玉片图形试考》,《文物》 1989 第 4 期。

[24] 李学勤《西周甲骨的几点研究》,《文物》 1981 年第 9 期。陕西周原考古队《陕西岐山凤雏村发现周初甲骨文》,《文物》 1979 年第 10 期。

[25] 《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 1984 。

[26] 王国维《观堂集林》卷 6 《释史》,中华书局 1984 。

[27] 郭人民《从西周春秋时代的家庭婚姻制度说“诗经·国风”言情诗的性质》《安贞史论集》,河南大学出版社 1993 。

[28] 《诗·大雅·荡》。

[29] 《诗·大雅·桑柔》。

[30] 《史记·周本纪》。

[31]  关于郧,亦有认为是 女方 姓,系祝融氏吴回之子陆终第四子求言之后,与楚同祖。但《左传·宣公四年》载:若敖娶于郧,生斗伯比。若敖卒,从其母于郧,淫于郧子之女,生子文焉。”若敖氏父子两代娶郧女为妻,说明他们之间的密切关系。我国古代同姓不婚的原则,至此,并未严格施行。郧与楚虽同祖同姓,亦可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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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春秋时期的诸侯国

周平王即位以后,在东方诸侯晋国、郑国的支持下,东迁洛邑,史称东周,亦称春秋时期。关于春秋时期,鲁国史书《春秋经》所记载的春秋年代为:自鲁隐公元年 ( 公元前 722 年 ) 始,至鲁哀公十六年 ( 公元前 479 年 ) 止,共计 244 年。《左传》记载的春秋时期年代为鲁隐公元年 ( 公元前 722 年 ) 至鲁哀公二十七年 ( 公元前 468 年 ) 。郭沫若先生认为春秋时代应自周平王迁雒邑之年 ( 公元前 770 年 ) 至公元前 476 年,齐国田氏已实际掌握了齐国的权力为止,共计 294 年历史。

第一节 王室衰微和大国争霸

一、春秋初年的政治形势

周平王即位之后,鉴于镐京残破,偏居西部,又处于犬戎威胁之下,公元前 770 年,在郑武公、秦襄晋文侯等诸侯的护卫之下,迁都洛邑,建立东周王朝。

东迁后的周王室经济收入大大减少,一些诸侯国对周王室的贡纳停止或减少,东迁后的周王室比不上一个大的诸侯国。东周王室曾派人到鲁国去“求赙”、“告饥”、“求金”等。这些本应由诸侯国对王室的“礼贡”,而现在却由周王室出面去求了。政治上的失势,经济上的窘迫,一些诸侯国不愿意再听从周天子。公元前 714 年,“宋公不王”, [1] 即宋国君不再朝见周王;公元前 713 年,“蔡人、卫人、郕人不会王命。” 郑国国君桓公友是周厉王之少子,周宣王之弟,曾受封采邑于郑 ( 今陕西华县一带 ) 。西周末年,朝政混乱,郑桓公友寄财贿、孥于郐、东虢,后灭掉虢、郐,建立郑国,定国都于新郑 ( 今河南省新郑 ) 。郑国为东周王室的卿士,曾以“王命讨不庭”,讨伐宋、卫的“不会王命”;但当周王室想让西虢 ( 今河南省三门峡 ) 公担任王室卿士时,郑国君质问周平王,平王不敢承认。郑国让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史称“周郑交质。”平王死后,周桓王即位,终把王室政务交给西虢公。郑国派大夫祭足割周王畿温地 ( 河南温县稍南 ) 的小麦,又取了成周的禾,史称“周郑交恶。”

周王室派军队去讨伐郑国,在繻葛 ( 今河南省长葛县东北约 10 公里 ) 发生战争,结果王室大败。郑大夫祝聃射中王肩,周桓王负伤而逃,郑国也不再追赶。当天晚上,郑国君派祭足去慰问周桓王。

“周郑交质”、“周郑交恶”、“周郑之战”都表明周天子的地位一落千丈。周天子竟然降低到和一个诸侯国去交换人质,并任人将麦子、谷物抢去,和一个诸侯国发生战争,反映了周王室的衰弱。郑国在战胜的情况下,不敢追赶,当天晚上又去慰问天子,表明自己的臣国身份。周天子虽然衰微,但名义上仍是天下的共主。

春秋时期,周天子的地位大大衰微。在这种形势下,春秋时期的社会发生大动荡,周边少数民族乘机入居中原。中原地区的动乱,给边邑地区创造了发展的机会。当时的楚、齐、晋、秦分别从南、东、西北、西部等发展起来。《国语·郑语》曰:“及平王之末,而秦、晋、齐、楚代兴,秦景、襄於是乎取周土,晋文侯於是乎定天子,齐庄、僖於是乎小伯,楚蚡冒於是乎始启濮。”这四个诸侯国利用地处边陲的有利条件,迅速发展。秦霸西戎,齐威东方,晋吞西北,楚强江淮,相继称霸。

诸侯各国为了保住自己的优势地位,相继采取措施,寻找策略以巩固自己的权力。但由于某些诸侯国君如齐、晋等,顾此失彼,使君权旁落,被异姓贵族谋篡,并作为惨痛教训在新建诸侯国中引起警惕;而有些诸侯国君如楚、秦等却始终关注自己手中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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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国争霸

齐桓公称霸

齐桓公的霸业,齐是山东北部的一个诸侯国。西周初年,太公望受封齐国,采取“益贤尚功”的政策,“通商工之业,便渔盐之利”,春秋时期,齐成为一个诸侯大国。

齐桓公 ( 公元前 685 年~公元前 643 年 ) ,不记射钩之仇,以管仲为相,治理齐国,在政治、军队、经济制度方面进行一系列的改革,齐国政治出现一个蓬勃发展的局面。管仲改革的内容主要有:

所谓“国”,指齐国的国都。自西周以来,周王室及其所属诸侯国皆有国都、鄙野的区别。在国都居住的人称为“国人”,包括贵族和平民,由统治者的族人组成。他们可以接受教育,学习军事等。所谓“鄙野”,是指广大被西周王朝征服部族的居地。这些征服的部族称为“野人。”野人没有兵役,只有劳役。管仲改革,严格了国都、鄙野的界限。《国语·齐语》记载,管仲把齐国辖地分成“国”和“野”两部分。即“叁其国伍其鄙。”所谓“叁其国”,即在“国”中设置二十一个乡,其中工商之乡六个,士乡十五个。十五个士乡被分成三个部分。

士乡的编制是:每五家为一轨,设轨长;十轨为一里,设里有司;四里为连,设连长;十连为一乡,设乡良人。这种编制是军政合一的编制。每轨五家,每家出一兵丁,故五人为伍,由轨长帅之;每十轨为一里,共五十人为一小戎,由里有司帅之;十连为乡,每乡有二千兵士为一旅,由乡良人帅之;五乡共有兵丁一万人,为一军,由军帅帅之。齐国共有三军,有中军之鼓,由君亲自帅领;另有国子之鼓、高子之鼓,由国、高二氏帅之。

士乡是军政合一的地方行政编制。管仲令士乡,五家祭祀同福,死丧同恤,祸灾共之。人与人,家与家居处相连,世同居,少同游,大家彼此熟悉,故夜战声相闻,昼战目相识,居同乐,死同哀,彼此相亲;故守则同固,战则同强。天下大国莫之能御。

六个工商之乡 ( 工乡、商乡各三 ) ,不服戎役。

管仲在“鄙野”中推行“伍其鄙”的制度。管仲把齐国的鄙野分为“五属。”其编制是:每三十家为一邑,设邑有司;每十邑为一卒,设卒帅;十卒为一乡,设乡帅;三乡为县,设县帅;十县为一属,设属大夫。齐国鄙野,共有五属,设五个属大夫,同立五正,在属大夫之下,共治属中之事。鄙野之中,只有政令,而无军令。鄙野之中没有军事编制,“野人”只服劳役,不服兵役。

管仲定国都、鄙野之制,使士、农、工、商分居,不许杂处。士居士乡,使其生活清静安逸,学习礼义,孝父母,忠国君等;工居工乡,互相学习技巧,审时节用,相陈以功,由管府管理;商居商乡,监其乡之资,以知其市之贾,相语以利,相示以赖,相陈以知贾;农居于野,安心耕田,不见物思迁。管仲改革,国野分治,使士之子恒为士,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农之子恒为农。处士,使就闲燕;处工,使就官府;处商,使就市井;处农,使就田野。士、农、工、商,各居其处,不准迁徙,有严格的规定。

自齐桓公开始,中国有了最早的上计制、三选制和书伐制。

上计制度,即每年正月,令“国”中的乡大夫和“鄙野”中的属大夫到国都向国君报告其乡、属中的政务。齐桓公亲自听问,对那些“寡功者”,即地方政务治理不好的官员进行谴责,对治理好的官员进行褒奖。

书伐制是对官员升黜的一种制度。书伐制就是齐国的各级长官每至一年则书其所管辖的官员在治理国家政务中的政绩和功劳,选其中的贤能之人而用之。被选的官员必须有美好的德行,审慎待时,劝民农耕,阻止那些诽谤朝政的议论,弥补不善官员的缺政,书伐制实际是一种考功制度。齐桓公说:“有人居我官,有功休德,惟慎端悫以待时,使民以劝,绥谤言,足以补官之不善政。” [3] 按照官员的政绩,国君予以升迁。

三选制,《国语·齐语》韦昭注曰:“三选,乡长所进,官长所选,公所訾相。”就是先由地方官乡大夫推荐那些卓有政绩的官员;齐桓公把官员召进朝中,通过和他谈话,询问朝政得失,国家大事等,观察他的品质和能力。如果此人真可以辅助其上司成就政事,即可委以重任,升之为“上卿之赞”,即辅助上卿的官员。

齐桓公、管仲改革,建立完整的地方行政机构和较为系统的官员选举制度。这种选官制度破除了世袭贵族的优越地位,打破了西周以来任人惟亲的原则,把任命官员的权力集中在国君手中。如齐桓公所说:“有人居我官。”这些由国君直接委任的官员,相对世袭为官的贵族更容易为国君所控制。

上计制、书伐制和三选制的实行,使齐国官员必须定期检查自己的政绩,忠于职守,勤于政事,不敢怠惰。《国语·齐语》云:“国子、高子退而修乡,乡退而修连,连退而修里,里退而修轨,轨退而修伍,伍退而修家。”“政即成,乡不越长,朝不越爵,疲士无伍,疲女无家。夫是,故民皆勉为善,与其为善于乡也,不如为善於里;与其为善於里也,不如为善於家。是故士莫敢言一朝之便,皆有终岁之计;莫敢以终岁之议,皆有终身之功。”齐国对贤者升迁晋用,劣者罢黜治罪的选官制度,使官员们克尽职守,忠于国君;平民皆勉为善,孝悌忠义,为齐国国君的治理,奠定了一个非常有利的社会基础。选官制度的改革,使齐国政治休明,空前强盛。

春秋时期,周王室衰微,戎狄内侵,给华夏诸国带来极大的威胁。《左传·僖公十一年》载:“扬拒、泉皋、伊、洛之戎同伐京师,入王城,焚东门。”蛮夷戎狄“逼我诸姬,入我郊甸。”在这种情况下,中原诸国就希望有一个强有力的霸主国出现,作为他们的支柱和靠山,并保护他们不受戎狄的侵犯。但当时周天子日益衰微,无力担起这一重任。周天子虽然保留着天下“共主”的名义,实际却失去了“共主”的作用。而经过改革的齐国则国势日强。

齐国位于山东半岛中部偏东,其东南部有莱、莒、徐夷、吴、越等国。这些国家不服从齐国,对齐多有骚扰。齐桓公对这些国家进行征伐,“一战而帅服三十一国”,从而稳定了齐国的后方。

春秋初年,楚在江汉流域兴起,使江汉小国率服,并且把进攻的矛头指向中原地区蔡国、郑国等,引起了郑国的恐惧。公元前 656 年,齐桓公率齐、鲁、宋、曹、卫、郑、许、陈等八个诸侯国军队南下攻楚。楚成王在八国军队的声威下有些胆怯,派使者到齐国军中说:“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 ? ”管仲对曰:“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供,无以缩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对曰:“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供给 ? 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楚成王一面承认不对周王室贡纳是不对的,答应今后一定向王室纳贡;另外又派屈完到齐师去谈判。齐桓公陈兵召陵 ( 今河南省偃城东 ) ,与屈完一起观兵,耀武扬威地说:“以此众战,谁能御之 ? 以此攻城,何城不克 ? ”对曰:“君若以德绥诸侯,谁敢不服 ? 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众,无所用之。” [4] 齐桓公对楚国优越的地理环境和强大的军事力量也是不敢轻视的,只是使楚答应“丝贡于周而返。”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召陵之盟。”

齐桓公南下兴兵问楚,阻止了楚国的北进。此后,楚成王、楚穆王、楚庄王等几代楚君都把进攻的矛头转向了楚国东北方向的江淮平原,而暂时放弃了对郑、陈、蔡的进攻。召陵之盟使楚国吞并北方的野心有所收敛,迫使楚国在表面上承认对周王室的臣服,并在华夏诸国中创立了一个共同对楚的先例。

公元前 651 年,周王室使者宰孔周公与齐、鲁、宋、卫、郑、许、曹会盟于葵丘 ( 今河南省兰考县东 ) ,因齐桓公定天子之位有功,周襄王派宰孔代表天子赐齐侯胙。胙,即宗庙祭祀所用的肉脯,只赐同姓祭祖,以求祖先赐福。周襄王将胙肉赐齐桓公,是给予齐国的荣耀。齐国的霸业达到顶峰。

晋文公称霸

晋国是周成王弟叔虞的封国,初封在唐 ( 今山西翼城县南 ) 。初封之时,晋国并不是一个太重要的诸侯国。据《史记·晋世家》记载:周灭唐后,周成王削桐叶为圭以与叔虞,“於是遂封叔虞於唐。唐在河、汾之东,方百里,故曰唐叔虞。姓姬氏,字子之。”晋国初封时还很小,不过方百里之地。

晋文公重耳在即位之前,曾在外流亡十九年。流亡期间,跟随重耳身边的有赵衰、狐偃、咎犯 ( 重耳之舅 ) 、贾佗、先轸、魏武子数十人。这些人在逃亡中为重耳出谋划策,同甘共苦,服事重耳。十九年之中,历尽千辛万苦,重耳终于回到晋国即位,是为晋文公。《国语·晋语四》载:晋文公“弃债薄敛,施舍分寡,救乏振滞,匡困资无。轻关易道,通商宽农。懋穑劝分,省用足财。利器明德,以厚民性 ( 生 ) 。”晋文公明察善任,大臣荐贤不妒,君明臣和,上下一致,同心协力,可谓人才济济,从而出现振兴图强的政治局面。

晋文公也像齐桓公一样打起“尊王攘夷”的旗帜。公元前 636 年,狄师伐周王室,大败周师,周襄王逃亡郑国,处于汜 ( 在今河南荥阳县一带 ) 。狄师据王畿温 ( 今河南温县一带 ) 。晋文公率兵勤王,驻军阳樊 ( 今河南济源县东南 ) ,以右师围温,左师迎王,将周襄王送回王都,杀掉了勾结狄师攻王的大叔带。周襄王赏晋国“以阳樊、温、原、欑茅之田。晋於是乎启南阳。” [5] 南阳,《水经·清水注》引马融曰:“晋地自朝歌以南至轵为南阳。”即今河南省温县、济源一带,因其地在黄河以北,太行之南,故晋国称之为“南阳。”晋国占领了南阳,控制了从汾水平原通向中原的太行山口,使晋国成为一个进可攻,退可守,“表里山河”的战略要地,对晋国的向外发展,中原称霸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晋国攘夷狄、定王室之乱,也大大提高了晋在诸侯国中的地位。

晋文公称霸,城濮之战具有决定意义。公元前 633 年,楚军围攻叛楚附晋的宋国。宋向晋告急。晋国非常重视,认为:“取威、定霸,于是乎在矣”,“战而捷,必得诸侯,若其不捷,表里山河,必无害也。” [6] 晋国进行了充分的作战准备。

公元前 632 年,晋、楚双方在城濮 ( 卫地,今山东省旧濮县南七十里有临濮城, 1956 年并入河南范县 ) 会战。城濮之战,晋军一战而胜。《史记·楚世家》云:“晋焚楚军,火数日不息。”晋军大获全胜,晋除歼灭大部分楚军外,还俘获了楚驷介百乘,徒兵千人。晋国向周天子献楚俘。

城濮之役,阻止了楚向北的发展。晋、楚争霸约百年,楚国虽多次想打开进攻中原的道路,却一直未能如愿。城濮之役后,北方国家形成一个以晋为核心的稳定的集团,成为阻止楚国北上的劲敌。

同年五月,晋文公召齐、鲁、蔡、陈、郑、莒以及周天子,会盟于践土 ( 今河南原阳县西南 ) 。原来臣服于楚的陈、蔡、郑、鲁等国倒向晋国,接着,曹、卫又被征服。是年冬天,会盟于温。晋文公继齐桓公之后,成为北方中原诸侯国的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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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穆公称霸

秦在西周时期仅是一个西垂大夫。西垂,在今甘肃天水一带。

周幽王被犬戎杀于骊山之下,秦襄公 ( 庄公子 ) 将兵救周,又护送周平王东迁。周平王即封襄公为诸侯,秦开始建国,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周平王还赐秦以岐、丰之地,曰:“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 [7] 《史记·封禅书》说:“秦襄公既侯,居西垂。”

秦宁公时 ( 前 715 ~前 704 年 ) 又从 氵开 渭之会 ( 今陕西眉县附近 ) 徙居平阳 ( 今陕西岐山县以南 ) 。

秦武公 ( 前 697 ~前 678 年 ) ,“十年,伐邽、冀戎,初县之。十一年,初县杜、郑,灭小虢。” [8] 邽、冀在今甘肃天水、甘谷一带,杜、郑约今陕西长安县一带,在原来的周王畿之内,小虢亦在陕西。秦武公初建秦国县制,并在陕西逐步稳定发展。

秦德公时 ( 公元前 677 ~前 676 年 ) ,初居雍城 ( 在今陕西凤翔县 ) ,建立大郑宫。秦国政权日趋巩固,梁伯、芮伯等小国国君皆来朝秦。梁在陕西韩城南,芮在陕西大荔县境内,是靠近黄河西岸的两个小国。秦国西起甘肃东部,东至华山,控制整个渭水流域。

公元前 627 年,晋文公死去。同年,秦国伐郑,郑国商人弦高得知,一方面“以乘韦先,牛十二犒师”, [9] 然后报知郑国。郑国有备,秦人不敢伐,灭了晋的边邑滑 ( 今河南省偃师县之缑氏镇 ) 而还。晋襄公认为这是伐丧,因此在殽 ( 今河南省洛宁县西北六十里 ) 伏击秦军,全歼秦卒,俘获其三帅孟明视、白乙丙、西乞术。后在晋文公夫人文嬴的请求下,晋国释放了秦国三帅,但从此秦晋之好,变成了秦晋世仇。

殽之战后,秦国的东进基本没有可能。秦穆公开始向西开拓。《史记·秦本纪》云:“秦用由余谋伐戎王,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天子使召公过,贺穆公以金鼓。”整个春秋时期,秦国除了在适当的时机向晋国报仇外,很少参与春秋诸侯国的盟会和战争,而是把精力放在向西部发展上。

秦国“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西戎活动的范围向西可达河西走廊的瓜州。

楚庄王称霸

楚是西周初年,周天子因其故地而封的诸侯国。春秋时期,楚在江汉流域兴起。

楚成王时期 ( 公元前 671 ~前 626 年 ) ,齐桓公称霸,率八个诸侯国军队南下攻楚,阻止了楚的北进。于是,楚成王任用令尹子文向江淮流域发展,臣服了随、唐等汉东小国,获得了长江中游的夷越之地,直接控制了江淮平原的小国。楚成王、楚庄王时期,楚灭掉江 ( 今河南息县西南 ) 、黄 ( 今河南潢川县西 6 公里有黄城为黄国故地 ) 、弦 ( 今河南潢川县西北 ) 、蓼 ( 今河南固始县东北有蓼城岗 ) 、英 ( 今安徽金寨县与霍山县之间 ) 、六 ( 今安徽六安县 ) 、徐 ( 约今安徽泗县西北 25 公里 ) 、沈 ( 今河南平舆县 ) 、顿 ( 今河南项城县 ) 以及群舒国家,包括舒鸠、舒蓼、舒庸、舒龙、舒鲍、舒龚、舒、宗、巢、桐等小国,这些小国均在今安徽霍山、舒城、庐江一带。

楚庄王 ( 公元前 613 ~前 591 年 ) 即位以后,在蒍氏之族的支持下,打败乘楚饥荒之时伐楚的庸、麋和百濮等夷戎部落方国,使西部边境得到稳定;接着,又消灭了国内叛乱的若敖氏之族,楚国王权更加巩固。

楚庄王任用孙叔敖为令尹,整顿内政,在任官制度方面,“内姓选于亲,外姓选于旧。” [10] 楚王任用最亲信的王子或宠弟来协助执政,组成政府核心集团。楚国的令尹、司马、县公、县尹等皆由公子担任,以王室近亲公子为主的新贵族代替了以大世族为主的旧贵族,掌握了楚国的政权。楚以治理政绩命官,以军功胜败论将,有严格的奖惩制度。在外交上,自楚成王开始就与秦结成联盟。秦自殽之战后,与晋成为世仇之国,楚乘机拉拢秦国,结为婚姻。秦、楚之盟结成后,与北方的晋、齐盟国成为对立的两大集团。

在国内已经稳定的情况下,楚庄王又开始积极从事其霸业的活动,灭掉群舒,重新定其疆界,并强迫吴、越与楚订盟,承认其霸主地位,接着,又迫不及待地把进攻的矛头指向中原。

北方唯一能与楚抗衡的晋国,这时正当晋灵公统治时期,君杀臣,臣弑君,处于混乱之中。晋国的混乱为楚国的北进制造了机会和条件。周定王元年 ( 前 606 年 ) ,楚庄王伐陆浑之戎,观兵于周郊,以炫耀武威。周定王不敢表示一点愤慨,反而遣使王孙满去慰问楚庄王。楚庄王乘机问周鼎的大小和轻重。周鼎是周王室权力的象征。楚庄王周室问鼎,表现了要取代周室的勃勃野心。但当时周王室虽已哀微,名义上还是天下共主,如果楚庄王对周王室采取更过分的行动,肯定会激怒北方国家,这一点,楚庄王是明白的。因此,当王孙满答以“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楚王乃归。 [11] 楚庄王还不敢对周王室轻举妄动,仅示威而已。

楚庄王问鼎周室是其向北推进的先声,紧接着,楚开始向陈、郑进攻。周定王十年 ( 前 597 年 ) ,楚庄王发兵围郑,六月,晋国前来救援。晋、楚双方在邲 ( 河南荥阳东北 ) 展开了一场恶战。

邲之战,楚军大获全胜,为楚在中原的称霸廓清了道路。楚又降服了宋国,而晋却不敢相救。《左传·襄公九年》载:“虽鞭之长,不及马腹,天方授楚,未可与争。虽晋之强,能违天乎 ? ”楚庄王时,中原的一些国家成为楚的仆从国,对楚纳贡,对楚称臣。楚国势力所及,东达吴越、齐鲁边境,北到鲁、卫、郑、宋腹地,西至秦邦,南达洞庭,横跨江淮,称霸中原,威震华夏。楚的霸业达到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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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弭兵之会

弭兵,即停止战争的和平运动。春秋后期,争霸战争中的两大霸主国晋、楚之间曾有两次弭兵盟会,从而使激烈的争霸战争暂告一个段落。

第一次弭兵之盟

介於晋、楚两大国之间的宋国大夫华元,既与晋国执政卿栾武子有交情,亦与楚国令尹子重交好。华元得知晋楚互派使臣之事,便于是年冬天,“如楚,遂如晋,合晋、楚之成。” [12]

华元奔走于晋、楚之间,以调解晋楚的关系,促成晋楚之和。

鲁成公十二年 ( 公元前 579 年 ) ,在华元的策划下,晋卿士燮与楚公子罢、许偃在宋国的西门之外会盟。盟曰:“凡晋、楚无相加戎,好恶同之,同恤灾危,备救凶患。若有害楚,则晋伐之;在晋,楚亦如之。交贽往来,道路无壅;谋其不协,而讨不庭。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坠其师,无克胙国。” [13]

晋、楚第一次弭兵之盟非常不稳定。晋楚两国长达半个世纪所积的仇隙并非一朝一夕或一个盟约所能化解,晋楚双方在形势对自己不利时,都希望通过暂时的休战而得以调整;而当形势好转时,就会撕毁盟约,发起新的进攻。严禁不久就爆发了鄢陵之战,楚国失败。

鄢陵战后,战败国楚处在非常困难的境地,然而胜利的一方晋国也陷入危机之中。晋厉公欲乘胜消灭晋国之大族,而立其左右近臣,杀掉卻氏之族。但晋厉公杀掉卻氏后,反被栾书、中行偃所杀,晋国一片内乱。秦国又乘晋之内乱,频频出击晋国。晋国内部有大族与国君的斗争,外部强敌压境,陷入内忧外患之中。

第二次弭兵之盟

晋、楚、齐、秦等春秋大国皆有意弭兵。于是,宋国大夫向戌发起第二次弭兵运动。鲁襄公二十七年 ( 公元前 546 年 ) ,晋、楚、齐、秦、鲁、卫、陈、蔡、郑、许、宋、邾、滕等 14 国盟于宋的西门之外。盟会的主要内容是:“晋、楚之从交相见也。” [14] 即晋的仆从国要朝贡楚国,而楚的仆从国要朝贡晋国。在与会的 14 国中,齐作为晋的盟国,不朝楚;秦作为楚的盟国,亦不朝于晋。邾为齐的私属国,滕为宋的私属国,不参与盟会。

弭兵会上依然是杀气腾腾。楚令尹子木说,“晋、楚无信久矣,事利而已。苟得志焉,焉用有信 ? ”楚人衣内皆裹甲,时刻准备动用武力,以求主盟,坚持在盟会时先歃血。楚国达到目的,而在载书写名时先书晋国,第二次弭兵之盟在紧张气氛中结束。

弭兵盟会后,春秋争霸战争暂告一段落。战争相对减少了,中原小国承受的战争苦难和负担也有所减轻。然而这些小国从此以后,“仆仆于晋、楚之庭”,“牺牲玉帛,待于二境”,受到晋、楚的双重剥削。公元前 545 年,齐侯、陈侯、蔡侯、北燕伯、杞伯、胡子、沈子、白狄朝于晋;同样,鲁襄公及宋公、陈侯、郑伯、许男亦朝于楚。大国对小国诛求无时,穷征暴掠,使小国“不敢宁居,悉索敝赋,以来会时事。”《左传·昭公十三年》记,郑国大夫子产曰:“诸侯靖兵,好以为事,行理之命,无月不至。贡之无艺,小国有阙,所以得罪也。诸侯修盟,存小国也。贡献无极,亡可待也。”小国要尽其土实,重其币帛,供其职贡,从其时命,贺福吊凶,对晋楚大国承担繁重的贡献;晋楚双方以牺牲小国利益的方式达到暂时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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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吴越图霸

吴国是周太王古公亶父之子太伯、仲雍所建之国,都于吴(今江苏苏州)。

吴由于处夷蛮之地,自太伯至寿梦共十九世而默默无闻。吴王寿梦二年 ( 前 584 年 ) ,逃往晋国的楚大夫申公巫臣因怨恨楚国,为晋通吴,教吴乘车、战阵、射御,并让自己的儿子做吴的行人,吴国自此才接受中原地区先进的文化,发展起来。晋国对吴的扶植,其意使吴牵制楚国。

晋扶植了楚国背后的吴国,吴开始进攻楚。《左传·成公七年》云:“吴始伐楚、伐巢、伐徐,子重奔命。马陵之会,吴入州来,子重自郑奔命。子重、子反於是乎一岁七奔命。蛮夷属於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于上国。”吴国在楚的背后崛起了。

当吴国兴起、咄咄逼楚之时,楚亦开始扶植吴国背后的越国,拉拢越国做为自己的同盟国,以共同对付吴国。越国建都会稽。

楚与越国联姻,并有意识地把贤能之士派往越国,教给越国先进的军事技术和作战技巧,扶植越国,其目的是为了拉拢越以对付吴国。但是,这些措施对越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春秋中后期,越国亦在我国东南地区兴起了。

越国兴起以后,不断地乘吴人伐楚之机,袭击吴国。吴国在打败楚国以后,开始报复越国。公元前 496 年,越允常死,吴王阖庐伐越,二军在欈李 ( 今浙江嘉兴一带 ) 相遇。越王勾践使死士至吴师挑战,把吴士卒的注意力吸引到死士身上,然后越全军出击,一举打败吴师。越大夫灵姑浮以戈击伤阖庐的脚指,回军途中,阖庐因伤不治而死于军中,其子夫差即位。

夫差即位后,日夜练兵,欲以报欈李之仇。勾践得知吴王夫差的情况,便先发制人而伐吴。越以无准备之兵攻同仇敌忾之吴,结果大败于夫椒 ( 今江苏省吴县太湖中有夫椒山 ) 。越王勾践及仅存的五千人被围困在会稽山 ( 今浙江绍兴会稽山 ) 上,越国基本灭亡。

勾践以五千人保栖会稽,向范蠡询问国策,范蠡认为强敌在前,危亡在即,越要想保存社稷,只有谦卑求和,卑辞厚礼以求吴王,只要越国得以保存,再图以后事。于是勾践派文种到吴求和,“请以勾践女女于王,大夫女女于大夫,士女女于士。越国之宝器毕从。寡君帅越国之众,以从君之师徒,唯君左右之。” [15] 即举国为臣妾,以向吴国求和。越又做了第二手准备,如果吴国不同意讲和,越将焚;宗庙,杀妻孥,沉金玉于江,以五千军士拼以死战。越以利害相要胁,又收买了吴国宠臣伯嚭。吴王夫差答应了越的求和。

吴王夫差破楚降越,又征伐了陈、宋、鲁、蔡等小国,志得意满,“次有台榭陂池焉,宿有妃嫱嫔御焉,一日之行,所欲必成,玩好必从,珍异是聚,观乐是务,视民如仇,而用之日新。” [16] 夫差认为自己大功已成,即可为所欲为了。

夫差为了控制北方,争夺霸业,调动大批民力,挖掘邗沟,沟通长江与淮水。即从今扬州市北起,至今淮水南岸的清江市止。从客观上说,这段运河的修建对于交通运输和两岸的灌溉都有益处,但却耗尽了吴国的民力和物力。更加上连年的战争,吴国人民怨声载道。

公元前 484 年,吴王夫差欲越陈、宋而伐齐,伍子胥苦谏不听,夫差反将子胥赐死。夫差伐齐,大获全胜。夫差认为霸业已垂手可得,就召集北方的晋、鲁等国会盟。

越王勾践自栖会稽,卧薪尝胆,国力逐渐强盛,并时刻准备进攻吴国,以雪会稽之耻。公元前 482 年,吴王夫差召集诸侯在黄池 ( 今河南封丘县南 ) 会盟。越王勾践乘夫差黄池会盟之机率大兵伐吴,吴国守臣赶快派人向夫差告急。夫差害怕消息传到会上,影响他做盟主,亲手杀死信差七人于帐幕之中。但吴国君臣的紧张慌乱毕竟被人发现,于是黄池之会草率收场。

夫差回国,向越国讲和。公元前 478 年,越国又进伐吴国。越军三战三胜,进入吴国,兵围王宫。公元前 473 年,夫差战败请和,并希望依照当年勾践栖会稽之例,“举国为臣妾”,但勾践不许。夫差又羞又气,自杀而死,吴国灭亡。

越王勾践自栖会稽,听从范蠡、文种的忠谏,“身自耕作,夫人自织,食不加肉,衣不重采,折节下贤人,厚遇宾客,振贫吊死,与百姓同其劳。” [17] 勾践苦身焦思,卧薪尝胆,励精图治,经过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于灭掉吴国,越国强盛起来。

勾践攻灭吴国,开始以兵北渡淮水,以向中原争夺霸业。越召集齐、晋等国,在徐州 ( 今山东滕县 ) 会盟。在徐州之盟会上,越仿照以往霸主的做法,向周王室致贡。周元王派使者赐勾践以胙肉,命为伯。勾践在盟会后,为了表现自己的大国霸主的风范,把吴国原来占领楚国的“淮上地与楚,归吴所侵宋地於宋,与鲁泗东方百里。当是时,越兵横行於江、淮东,诸侯毕贺,号称霸王。” [18]

越王勾践正得意之时,在越复国战争中的贤臣范蠡却不辞而别。范蠡自齐遗大夫文种以书信曰:“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

子何不去 ? ” [19] 文种见书,称病不朝,越王勾践乃逼文种自杀。于是,越国的两个最大的功臣,—遁于江湖,隐匿经商为陶朱公;—被赐死。

越王勾践死后,本来就不是太强大的越国,又失去贤能之士的辅助,於是逐渐衰落。《史记·楚世家》云:“是时越已灭吴而不能正江、淮北。楚东侵,广地至泗上。”越灭吴后,已

经对江北、淮北不能控制,而逐渐复苏的楚国,向东侵越,把疆界扩至泗上。

勾践之后,又经六世,至越王无强,时已至战国。楚威王兴兵伐越,“大败越,杀王无强,尽取故吴地至浙江,北破齐於徐州。而越以此散,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於江南海上,服朝于楚。” [20] 越国最终被楚所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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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国争霸的实质及其历史意义

春秋时代,大国诸侯的争霸战争,是奴隶制接近衰亡的反映。齐桓、晋文提出“尊王攘夷”的口号,具有维护奴隶制统治秩序的含义。不过他们的真实目的,是要利用这一口号作为扩张领土和掠夺财富的手段。仅据《春秋》记载,在 242 年间,列国进行的战争共 483 次,朝聘盟会 450 次。这些军事行动和朝聘盟会实际上是大国对小国的掠夺。晋国规定各附属国“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 [21] ,借此从小国那里榨取财物。以鲁国为例,春秋时期鲁君朝周仅 3 次,而朝齐、晋、楚竟达 33 次之多。小国通过“聘而献物”的办法乞免于大国的欺凌,所以小国在大国之间,总是“唯强是从” [22] ,“职贡不乏,玩好时至” [23] 。鲁叔孙穆子说:“今我小侯也,处大国之间,缮贡赋以共认者,犹惧有讨。” [24] 此外,小国人民还得为大国统治者服兵役和劳役。小国对于大国科到了“无岁不聘,无役不从” [25] ,战战兢兢,不敢“忘职”的地步!有时不仅向一个大国奉献,还要同时受几个大国的宰割,所谓“牺牲玉帛,待于二境”,“敬共(供)币帛,以待来者。” [26]

尽管春秋时代争霸战争不可避免地带来种种惨祸、灾难和痛苦,但也产生了有利于历史前进的客观效果。

第一,争霸战争加快了统一中国的步伐。大国在争霸和兼并战争中,开拓了疆土。山东诸小国为齐所并,河北、山西诸小国为晋所并,江淮、汉水诸小国为楚所并,西北诸小国为秦所并,使春秋初年百十个国家,缩减成几个大国,实现了区域性的局部统一。这种集权趋势的加强,为全国的统一和中央集权制的建立,起了奠基的作用。

第二,争霸战争加速了新旧制度的更替过程。春秋时代是一个新旧制度交替变革的过渡阶段,社会上存在着开始产生的封建制与日趋没落的奴隶制之间的斗争。大国争霸战争,程度不同地打击和削弱了奴隶主贵族集团,为封建地主阶级扫清了前进道路上的障碍,有助于新势力的发展。春秋后期尤其如此。

第三,争霸战争,促进了民族的大融合。春秋时代,居住在周边的蛮、夷、戎、狄不断袭扰中原;中原霸主也以“攘夷”相号召,与之进行斗争。于是出现了空前的民族大迁徙、大交流,华夏族与其他少数民族彼此犬牙交错,杂居共处,打破了各族间固有的地域界限,为各族的交往、融合创造了十分有利的前提,从而密切了华夏族与其他各族经济文化的联系。如姜戎获得晋赐予的“南鄙之田”后,披荆斩棘,为晋的开发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山戎特有的“戎菽”(大豆),也因齐桓公山戎而“布于天下” [27] 。正由于各族人民的辛勤劳动,互通有无,相互通婚,相互影响,有力地促进了各族的经济发展和民族融合。

总之,争霸战争打破了列国的分野,逐渐泯灭了各族的界限,形成了南方以楚国,东方以齐国,北方以晋国、燕国,西方以泰国几个融合的中心。随着民族交往联系的频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社会经济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各族先后走上了封建制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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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春秋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冶铁业是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新的生产部门。春秋晚期,我国已掌握了冶铁技术,并开始使用铁器。《国语·齐语》记载:管仲改革时,对犯罪的人罚之以金,“美金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鉏、夷、斤、斸,试诸壤土。”这里所说的“美金”,即是铜;“恶金”所指的是铁,齐国至少自管仲改革时期就开始使用铁器了。

湖南长沙识字岭 314 号墓出土小铁锸一件,龙洞波楚墓出土铁匕首一件,窖岭 15 号墓出土重达 3.25 公斤的铸铁鼎形器,淅川下寺墓出土玉柄铁匕首。江苏六合桥、湖南常德德山西侯马西北庄等遗址都发现铁器,有铁锸、铁锛、铁铧、铁削、铁条等。铁已经用来制造铁农具,对社会生产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这些铁制品多数是“块炼铁”,另外还有一些生铁制品。

“块炼铁”是铁矿石在较低温度 ( 约 1000 ℃ ) 的固体状态下用木炭还原法炼成的比较洁净的铁。这种铁结构疏松,性质柔软,只有经过锻造,提高性能后才能制成可用的器件。如 1978 年长沙杨家山的一座春秋晚期墓葬中发现一把钢剑,据检验是含碳 0.5% 的中炭钢制品,并经过退火处理。 [28] 这是我国目前发现的最早的块炼铁渗碳钢实物。

生铁是用铁矿石在炼炉中于高温液态下用木炭还原的产物,含碳量在 2% 以上。生铁的出现具有重大的意义,因为以生铁作为原料,可以直接铸造器件,同时,用炼炉冶炼,能大量生产较复杂的器物。

历史上,从发明锻铁,到发明铸铁,相隔很长时间。在欧洲,从发明块炼铁到使用生铁用 2500 年时间;我国使用块炼铁的时间比西方稍晚,但生铁制品的出现,却比外国早 1800 多年。 [29]

铁农具的使用不仅能大幅度地扩大耕地面积,而且使精耕细作成为可能。

与铁农具相辅而出现的是牛耕,牛耕的出现也应在春秋晚期。如《国语·晋语九》载:“夫范、中行氏不恤庶难,欲擅晋国,今其子孙将耕于齐,宗庙之牺为畎亩之勤。”这是关于牛耕的最早记载。另外,孔子有弟子姓冉,名耕,字子牛;晋国有一大力士,名字就叫牛子耕,这从另一角度说明牛耕已经出现。

牛耕的推广为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自有了牛耕,秦才能抽出更多的壮丁,积聚更多的粮食,来支持旷日持久的兼并统一战争。

二、赋税制度的发展

春秋时期,随着藉田制度的破坏,新的赋税制度产生。齐国在管仲改革时,率先采用按土地的多寡肥瘠征收贡税的方法。管仲采取“相地而衰征”的政策。

《国语·齐语》载:桓公曰:“伍鄙若何 ? ”管子对曰:“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政不旅旧,则民不偷;山泽各致其时,则民不苟;陆、阜、陵、墐、井田畴均,则民不憾;无夺民时,则百姓富;牺牲不略,则牛羊遂。”其中所说的“相地而衰征”,韦昭注曰:“视土地之美恶及所生出,以差征赋之轻重也。”

公元前 645 年,秦、晋韩原之战,晋国失败,晋国为了应付失败给人民带来的失望,开始“作爰田”,就是把土地分给人民,承认土地私有,让人们按土地占有多少纳税。

《春秋经·宣公十五年》载:鲁国行“初税亩”,进行政治经济的改制。

关于“初税亩”,春秋三传皆有解释。《左传》曰:“初税亩者,非礼也,谷出不过藉,以丰财也。”

《公羊传》曰:“初税亩,初者何,始也;税亩者何,履亩而税也。”何休注曰:“时宣公

无信于民,民不肯尽力于公田,故履践案行择其善亩谷最好者,税取之。”

《谷梁传》曰:“初税亩,初者,始也,古者什一,藉而不税。初税亩者,非正也。古者

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初税亩,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也。”

三传对“初税亩”解释得非常清楚。西周以来,周王室及诸侯国实行井田制,这是一种劳役地租的形式。鲁国实行“初税亩”,打破公田与私田的界限,按亩征税,改劳役地租形式为实物地租形式,这是对古代田制和税制的一项重大改革。这种改革可以刺激人民的劳动热情,对生产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鲁国对军事也进行改革。《左传·成公元年》载:鲁国“作丘甲。”丘,是地方基层组织作丘甲,即打破过去只有国人才能服兵役的限制,使“丘”中之民,皆可以当兵,大大地扩充了兵源。

公元前 548 年,楚蔿掩为司马,令尹“子木使庀赋,数甲兵。甲午,蔿掩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辨京陵,表淳卤,数疆潦,规堰潴,町原防,牧隰皋,井衍沃,量人修赋。” [30] 杜注:“量九土之所入,而治理其赋税。”如前所述,大夫的采邑是不出或很少出赋税的,蔿掩大规模地进行土地调查,整理赋税,当是在县邑的土地上进行的。楚将灭国得来的土地以“量入修赋”、“赋车籍马”的形式交给当地人民耕种。这种以田出赋制,是中国赋税制度史上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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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体工商业者的出现

春秋前期,各诸侯国继承西周以来的传统,对于手工业和商业进行管理,其控制也相对地强化。如《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在礼,家施不及国,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很明显是不准迁业。《国语·齐语》说,百工之人,“群萃而州处”,按行业集中居住,以便管理;并使其“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士之子恒为士,……故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农之子恒为农。”操同一工种的人,聚族而居,对提高技术很有好处。“圣王之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官府设有管理人员“工正”、“贾正”、“市令”等。

春秋后期,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些个体工商业者。如《吕氏春秋·召类篇》记载:宋国的卿司城子罕南边邻家的墙挡在堂前,西邻家的水注于庭下而不止。有人问子罕为什么不将其迁走。子罕说:“南家,工人也,为鞔者也。我将徙之,其父曰:‘吾恃为鞔以食三世矣。今徙之,是宋国之求鞔者不知吾处也,吾将不食。愿相国之忧吾不食也。\'为是故,吾弗徙也。”这里的“为鞔者”,很明显是个体手工业者。

春秋时期,郑国迁到中原地区,郑国国君曾与商人订立盟约。《左传·昭公十六年》载:“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藿,而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丐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恃此质誓,故能相保,以至于今。”这里与郑桓公订立盟约的商人显然不受官府控制,可能是商人的集团。这个从事商业活动的集团竞与国君订立盟约,说明其有相当的实力,不可低估。

春秋晚期,出现了富至巨万的陶朱公。《史记·货殖列传》载,“朱公以为陶 ( 山东定陶 ) 为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故善治生者,能择人而任时,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其晚年“遂致巨万,故言富者皆称陶朱公。”这里的“陶朱公”,即越国有名的政治家范蠡。他在退仕后,从事商业而致富,显然是一个大私商。

孔子的学生子贡由于经商,“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 [31]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商业贸易的繁荣,“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 [32]

我国最早使用的铸币是铜币。春秋战国时期,流行的货币主要是铜币,另外还有金币、银币。铜币可分刀币、布币、圆钱、蚁鼻钱等四种。

商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货币的大量流通,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为货币的流通创造了条件。而货币的广泛流通又刺激了商业的繁荣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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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新兴贵族的夺权斗争

春秋时期,齐、晋等诸侯大国为了能在争霸战争中取得优势,采取尊贤尚功的政策,使得一些军功、事功贵族获得世袭的采邑,其势力不断壮大。当这些贵族势力膨胀到炙手可热的程度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君权与族权的斗争。新兴贵族开始夺取诸侯国君的权力。

一、田氏代齐

齐自桓公以后,霸业中衰,再也无力振兴。然而在齐国世袭的采邑制度下,有一支大族陈氏在齐国兴起。齐庄公被权臣崔杼所杀。崔杼自立为相,立齐景公为国君。齐国形成了崔杼、庆封专政的局面。崔、庆又火并,崔氏之族被攻灭,庆封执政。而此时,陈氏联合栾氏、鲍氏、高氏等大族攻庆氏,庆封奔吴。陈氏又掩护齐景公安全回到内宫。从此,陈氏之族在齐国政坛上崭露头角,日益显要。

陈氏是陈国公子完的后裔。齐桓公时期,陈国发生内乱,嫡庶争立,陈太子御寇被杀,公子完奔齐。齐桓公采取选贤任能的政策,任陈公子完为工正,即掌百工之官。公子完的后裔称陈氏,春秋末年又称田氏,从此在齐国发展起来。有如懿氏与敬仲结为婚姻时的占辞所言:“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 [33]

齐景公执政时期,聚敛无度,剥夺了齐国人民三分之二的收入。“民叁其力,二入于公,而衣食其一。公聚朽蠹,而三老冻馁。国之诸市,屦贱踊贵。” [34] 齐国人民动辄得咎,处在极端的痛苦和贫困之中。

陈氏贵族在齐国日益显要,并进而掌握齐国的政权。陈氏采取争取民心的措施,以博得齐民的支持。陈氏向齐国民贷出粮食,以大量器贷出、小量器收回的办法施惠于民,以拉拢百姓。“公弃其民,而归于陈氏。齐旧四量,豆、区、釜、锺。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锺。陈氏三量皆登一焉,锺乃大矣。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山木如市,弗加于山;鱼、盐、蜃、蛤,弗加于海。” [35] 当齐国百姓处于十分贫困的境地,陈氏的做法得到广大齐民的拥护。“民人痛疾,而或燠休之,其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欲无获民,将焉辞之 ? ” [36] 陈氏用此种方式与齐景公争民,得到齐民的拥戴,陈氏在齐国发展壮大。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载:齐景公与大夫晏婴坐于路寝。景公曰:“美哉室,其谁有此乎 ? ”晏子曰:“敢问何谓也 ? ”公曰:“吾以为在德。”晏子曰:“如君之言,其陈氏乎 ? 陈氏虽无大德,而有施于民。豆、区、釜、锺之数,其取之公也薄,其施之民也厚。公厚敛焉,陈氏厚施焉,民归之矣。……唯礼可以已之。”面对日益发展的陈氏家族,齐景公、晏婴君臣只能无可奈何地悲叹,社稷江山将会为陈氏所有,而毫无反击之力,只好自欺欺人地安慰自己:“唯礼可以已之。”

公元前 554 年,吴公子季札到北方观赏音乐,聘于齐,与晏婴为好。季札对晏婴说:“子速纳邑与政,无邑无政,乃免于难。齐之政将有所归,未获所归,难未歇也。” [37] 晏婴把自己的封邑与手中所掌的权力通过陈桓子上交,而摆脱权力的纠葛,所以后来未及于难。陈氏的势力在齐国很快达到炙人的地步。

陈氏家族在齐国迅速发展,并博得齐民的支持。但齐国还有一些大族,如国氏、高氏、鲍氏等是国君的支持者。陈桓子懂得,只有消灭这些大族,才能孤立国君。

陈桓子首先拉拢鲍氏,并造出舆论,诈称栾施、高强欲攻陈、鲍。陈、鲍两家全副武装去攻打栾、高,而栾、高正在饮酒,全然不知此事。陈桓子对鲍氏说:这些传言虽是假的,但栾、高“闻我授甲,则必逐我,及其饮酒也,先伐诸 ? ” [38] 于是陈、鲍发难,打败栾、高。栾、高战败奔鲁。陈、鲍分其室。

齐景公晚年,曾立子荼为国君,是为晏孺子,并托孤于齐国重臣国惠子、高昭子。国、高二氏在齐一直很有势力。陈乞就假装讨好国氏、高氏,另外又到处离间国、高与齐国诸大夫的关系,对大夫们说:“二子者祸矣,恃得君而欲谋二三子,曰:‘国之多难,贵宠之由,尽去之而后君定。\'既成谋矣,盍及其未作也,先诸 ? 作而后悔,亦无及也。” [39] 陈乞联合鲍氏及诸大夫以甲入以宫,遂灭国惠子、高昭子。晏儒子奔鲁。

陈乞乃派人召回了逃奔在鲁的齐公子阳生,立为国君,是为齐悼公。陈乞又借齐悼公之手杀死了在历次大族冲突中都和自己站在一起的鲍氏。在齐国出现了大族皆灭,陈氏独强的局面。

陈乞又派人暗杀齐悼公,立其子壬,是为简公。齐简公即位后,信任监止 ( 即子我 ) ,使子我为政。这当然引起陈氏的不满。

陈乞死后,其子陈常继立。公元前 481 年,陈常发动兵变,杀死监止,遂弑齐简公。陈常又立简公弟骜为国君,是为齐平公。陈常自以为相,以专齐国之政。

陈常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割齐自安平以东至琅琊,自为封邑,封邑大于平公之所食。” [40] 《括地志》云:“安平城在青州临淄县以东十九里,古纪国之酅邑。”也就是说,自国都以东十九里处,直至海边的广大田野,即今之胶东湾,全部为陈氏所有。《集解》引徐广曰:“《年表》云平公之时,齐自是称田氏。”自齐平公时,陈氏又称田氏,陈常称田常、田成子。田常为了夺取齐国之大权,必须尽诛齐国大族。《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云:“田常言於齐平公曰:‘德施,人之所欲,君其行之;刑罚,人之所恶,臣请行之。\'行之五年,齐国之政皆归田常。田常於是尽诛鲍、晏、监止及公族之强者。”田常利用所攫取的齐国刑罚之大权,为自己篡夺齐国政权铺平了道路。

齐平公在田常的专政之下,在位二十五年而卒;子积立,是为齐宣公。田常的儿子田襄子、孙子田庄子相继为齐宣公相。齐宣公在位五十一年而卒。齐平公、齐宣公在位期间没有任何权力,老老实实听任田氏摆布。齐宣公死后,其子贷立,是为齐康公。“贷立十四年,淫于酒妇人,不听政”, [41] 田庄子的儿子田和将齐康公迁于海上,“食一城,以奉其先祀。” [42] 姜齐政权彻底覆灭。

田和乃自立为齐君,国号仍定为齐,史称田和为田太公和。田氏完全拥有了齐国。

公元前 386 年,田太公和请求魏文侯 ( 此时韩、赵、魏三家分晋,并被周天子承认为诸侯 ) 向周天子说情,请天子承认田和为诸侯。周天子允许,田和正式成为诸侯国君。田氏贵族在齐国代替了姜姓贵族的统治,完成了田氏代姜的大业。

二、三家分晋

春秋后期,晋国经过君权与族权,族权之间的较量,公室衰弱,政归六卿、即智氏、魏氏、韩氏、赵氏、范氏、中行氏,形成了晋政多门的局面。又经过一翻激烈的斗争,范氏、中行氏被灭,晋国还剩智、魏、韩、赵四大家族。

赵简子死后,立其贱妾之子为族长,即赵襄子。智伯看不起赵襄子,于是两家相恶。晋国智伯是晋国最强的家族,愈加骄纵无礼。智伯要求韩、赵、魏三家各割给他一个邑。韩、魏都给了他,但由于赵襄子与智伯有怨隙,不与智伯邑。智伯大怒,遂率韩、魏以攻赵氏,赵襄子乃逃奔晋阳以保。

智、韩、魏三家攻晋阳,引汾水灌城,城中悬釜而炊,易子而食。由于韩、魏是迫于智伯的压力来攻打赵氏的,如赵氏被灭,则韩、魏也难免为智氏所并,故韩、魏怀着惴惴之心,生恐赵氏灭族,自己也遭不测。赵襄子在城中也看到了韩、魏与智伯的矛盾,于是派张孟谈夜间坠城而出,私见韩、魏,三家共谋,内应外合以攻智伯。公元前 471 年,韩、赵、魏三家共杀智伯,尽并智伯之地。晋国六卿火并的结果,范氏、中行氏、智氏灭族,韩、赵、魏三家更为强大。晋国在火并范氏、中行氏之时,智、赵、韩、魏四卿不经过晋君,共分范、中行二族的采邑,智伯得的最多,引起了晋出公的强烈不满,但晋君根本没有能力干涉。晋出公使人告齐、鲁,欲以讨伐四卿的不臣之罪。四卿恐,遂共攻出公,出公奔齐,死于道路。四卿乃立昭公之曾孙骄,是为晋哀公。是时,晋国之政皆决于智伯,晋哀公根本无任何权力。

哀公死,子柳即位,是为晋幽公。智伯已灭,晋国韩、赵、魏三家专权。幽公害怕,反而朝于韩、赵、魏三卿。晋公室只有绛、曲沃二个邑,绛为国都,曲沃为宗邑。晋国的大片辖地皆为韩、赵、魏三家瓜分。

晋幽公以乐慆忧,夜间外出,被盗所杀。魏氏宗族长斯自立为侯,称魏文侯。魏文侯又立幽公子止,是为烈公。

周威烈王二十三年 ( 公元前 403 年 ) ,周王室正式册封魏文侯斯、赵烈侯籍、韩景侯虔为诸侯。

晋烈公死,又经过孝公、静公。静公二年,韩、赵、魏三家“灭晋后而三分其地。静公迁为家人,晋绝不祀。” [43]

第四节 春秋时期的思想文化

一、春秋时期民本思想的产生与发展

春秋时期,诸侯各国统治者都看到民的作用,知道如果没有民的支持,贵族的统治就会崩溃。如卫懿公好鹤而轻民,封鹤为鹤大夫,让鹤乘只有大夫才能乘的华美的车子。公前 660 年,狄人政卫。卫懿公征发国人以御狄人。国人皆曰:“使鹤,鹤实有禄位,余焉能战 ? ” [44] 国人皆放下武器不战,狄人入卫,杀卫懿公。

有识之士看到民的力量,因此产生了重民思想和民本思想。《左传·桓公六年》云:“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於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动则有功。”《左传·庄公二十七年》云:“诸侯非民事不举。”即国君如果没有民的支持将一事无成。《左传·成公十七年》云:“若杀不辜,将失其民,欲安,得乎 ? ”《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先秦史籍中记载有关民本思想的内容,比比皆是,说明春秋时期我国思想界已经把民看得高于神了。这种重民思想相对于西周的“敬天保民”思想当又是一个进步。

齐国的思想家晏婴,多次拒绝国君的赏赐和封邑。他的一些政治主张也基本是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的。如他住的地方离市场很近,喧闹嘈杂,齐景公想给他换一处住宅。晏婴说,由于地住的离市井近,了解物品价格的贵贱,知道“踊贵屦贱”,这是齐国刑罚太重的原因,劝齐景公省刑。 [45] 晏婴说:“君民者,岂以陵民 ? 社稷是主。” [46]

《国语·鲁语上》记载:长勺之战,曹刿说:“夫惠本而后民归之志,民和而后神降之福。若布德于於民,而平均其政事,君子务治,而小人务力,动不违时,财用不匮,莫不能使共祀,是以用民无不听,求福无不丰。”这些记载也表现出神是听于民的,“民和而后神降之福。”这是一种轻天、轻神、重民的思想意识。

《左传·僖公十九年》记载:宋襄公用 曾阝 子 ( 小国 曾阝 之君 ) 为牺牲祭于次睢之社 ( 当是睢水之旁的社 ) 。司马子鱼批评说:“古者六畜不相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况敢用人乎 ? 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飨之 ? 齐桓公存三之国以属诸侯,义士犹曰薄德。今一会而虐二国之君,又用诸淫昏之鬼,将以求霸,不亦难乎 ? 得死为幸。”司马子鱼认为,用人为牲去祭祀“淫昏之鬼” ( 指次睢之社神 ) ,是失德的。民才是神之主。宋襄公如此用人祭,是不会得到庇护的,而最后是难得善终的。孔子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 ”人祭、人殉都遭到极大的遗责。

春秋时期,在有识之士眼中,民是重于神的。

民的地位也是高于国君的。齐国晏婴就认为社稷和民是重于国君的。大臣的工作是为了社稷和民,而不是为了国君个人。齐庄公因与崔杼之妻私通,而被崔杼杀死。

晏婴不从其死,说:“君民者,岂以陵民 ? 社稷是主。臣君者,岂为其口实,社稷是养。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已死,而为已亡,非其私暱,谁敢任之。” [47] 孟子亦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48] 把民看高于国君、高于社稷,这是春秋战国时期走在时代最前列的思想,表现了春秋战国时期对“民”的重视。民是国之本,这种民本思想是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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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唯物辩证思想的产生

春秋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周天子地位下降,日益衰微,而诸侯大国迅速发展,成为霸主国,如齐、晋、楚、秦等。诸侯国内的一些旧贵族也沦为下层平民,甚至奴隶。《左传·昭公三年》记载晋国的贵族时说:“栾、 谷阝 、胥、原、狐、续、庆、伯,降在皂录。”就是说,象栾、 谷阝 等大贵族,已经降为奴隶了。又如晋国出现了公室卑弱,“政在家门”的现象,最终导致韩、赵、魏三家分晋的后果。而齐国姜氏贵族权力丧失,发生了“田氏代齐”,江山改姓的悲剧。这些史实在思想家的头脑产生了极强烈的反映。

《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记载,晋国史墨云:“物生有两、有三、有五、有陪贰。故天有三辰,地有五行,体有左右,各有妃耦。王有公,诸侯有卿,皆有贰也。……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有两个方面。事物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向相反的方向转化,这种变化反映在政治生活中,就是“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这种思想具有朴素的辨证法因素。

《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齐景公生了疥,已经一年了,还不见好,并且由疥转成热虐。有人请诛祝、史,告诉齐景公说:“今君疾病,为诸侯忧,是祝、史之罪也。”晏婴认为,景公之病不能归罪于祝,史。今齐国之政腐朽不堪,“外内颇邪,上下怨疾,动作辟违,从欲厌私,高台深池,撞钟舞女。斩刈民力,输掠其聚,以成其违,不恤后人,暴虐淫从,肆行非度,无所还忌。……县鄙之人,入从其政,偪介之关,暴征其私;承嗣大夫,强易其贿。布常无艺,征敛无度;宫室日更,淫乐不违。内宠之妾,肆夺于市;外宠之臣,僭令於鄙。私欲养求,不给则应;民人苦病,夫妇皆诅。祝有益也,诅亦有损。聊、摄以东,姑、尤以西,其为人也多矣。虽其善祝,岂能胜亿兆人之诅 ? 君若欲诛於祝、史,修德而后可。”晏婴不相信景公的病是由于祝、史祈祷不力而致,一口气尽数齐之敝政,斩刈民力之罪,规劝齐景公为政以德、以仁,可谓用心良苦,也说明晏婴不相信鬼、神的唯物主义思想。

楚昭王有疾,卜曰:“河为祟。”昭王认为:“祸福之至,不是过也。不谷虽不德,河非所获罪也。”遂不祭祀河。 [49] 公元前 489 年,楚国又出现灾异之象,”有云如众赤鸟,夹日以飞三日。”周太史认为,这是“灾异”之象,要降到楚王身上,“若禜之,可移于令尹、司马。”昭王曰:“除腹心之疾,而置诸股肱,何益 ? 不谷不有大过,天其夭诸 ? 有罪受罚,又焉移之 ? ”遂弗禜。 [50] 楚昭王不相信灾异之说,弗祭、弗禜。孔子曾赞说:“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国也,宜哉。” [51]

公元前 516 年,齐国出现彗星。按照当时的说法,彗星出现,也是灾祸的象征。齐景公赶快使人禳祭。晏婴认为,假如国君有美好的德政,还怕什么彗星 ? 反之,如果国君象桀、纣一样暴虐,违大命而乱德,那么既使祈祷又有什么用处 ? [52]

春秋时期,无神论和朴素的唯物辩证法思想皆已产生。人们认识到,任何事物都有两个

对立的方面,而且这些对立的方面是相互转化的。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永恒的。这些思想表明人们对事物、对社会认识的深化,代表当时社会的先进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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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巫术思想

春秋社会出现了朴素的唯物辩证思想和无神论的思想,但也同时存在着迷信的巫术思想。

祭祀在春秋时期非常盛行,号称“淫祀。”《汉书·地理志》云:“楚有江汉川泽山林之饶,……信巫鬼,重淫祀。”又云:“陈国,今淮阳之地。……妇人尊贵,好祭祀,用史巫,故其俗巫鬼。”信巫鬼,重淫祀,还是春秋时期许多诸侯国的主导意识。

《吕氏春秋·异宝》记载:“楚孙叔敖将死,戒其子曰:王数封我矣,吾不受也。为我死,王则封汝。必无受利地。楚越之间有寝丘者,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恶。荆人畏鬼而越人信禨,可长有者,其唯此也。”这段意为,寝丘者,人们认为不利之地,名字也恶,楚越人迷信,故人不会争。因此可长保此地。

解放前长沙子弹库发现的战国时期楚帛书,计有九百余字,分为《四时》、《天象》、《月忌》三篇。这些篇的内容就是论述天象灾异的。楚国贵族将天象灾异的学说写在帛书上,并藏在墓穴中,说明战国时期楚国巫术思想的盛行。

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有用羊判案的情况。《墨子·明鬼》记载:齐庄公有两个臣,一名王里国,一名中里徼。“此二子者,讼三年而狱不断。齐君由谦杀之,恐不辜;犹谦释之,恐失有罪。乃使之人共一羊,盟齐之神社,二子许诺。於是 氵出 洫, 扌恶 羊而漉其血。读王里国之辞既已终矣,读中里徼之辞未半也,羊起而触之,折其脚。祧神之,而槁之,殪之盟所。”中里徼从而败诉,并被触死。《论衡·里应》云:“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不触。”这种以羊断狱诉的做法,荒唐之至,应是受巫术思想的影响。

《左传·庄公二十三年》,陈公子完逃到齐国,齐桓公任之为工正。公子完请齐桓公饮酒,酒至酣。天已黑,桓公乃请以火继之而饮。公子完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公子完固然是不敢导国君侈饮而以“未卜其夜”而推辞,但春秋时期的人们在每逢大事之前要行占卜,也是当时重要的社会习俗。这种现象和习俗是受巫术思想的影响而出现的。

四、道家学说及其代表人物老子

道家学派是先秦时期重要的思想流派,与儒家思想互相补充,对中国历代王朝起过重要的作用。

道家学说的创始人是老子。《史记·老子列传》云:“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聃,周守藏史也。”《集解》引《地理志》云:“苦县属陈国。”春秋时期,陈虽为楚国所灭,但很快复国,故陈还是一个独立的诸侯国。太史公所说的“楚苦县”,是按西汉人的地理概念写的,正如他在《货殖列传》一文中所说的“南楚”、“东楚”一样。

老子是陈国思想家。他掌管周王室的图书典籍,是北方文化的代表人物,不能算做楚国思想家。老子主张“小国寡民”的治国方式。老子说:“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有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53] 这是一幅原始公社复归的蓝图,老子不满意当时的社会现象,在反对大国侵略小国的基础上,产生了恢复原始公社的理想。

老子主张“无为而治。”他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54] 统治阶级应无为,不要折腾老百姓,老百姓才能自化自正,自富自朴。老子主张天下“均平”,反对社会上出现的贫富分化,他说:“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55] 老子反对上下尊卑贵贱的礼,主张人人平等。他说:“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56]

老子反对战争。他说:“夫乐杀人者,则不以得志於天下矣。”兵者不详之器,非君子之器。” [57]

老子认为世界上有一个万物之源的本体“道。”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 [58] 道,是老子哲学思想的核心。道,本来是道路的意思,引申为法则。老子认为“道”是世界万物之源。道,是精神的。老子的哲学思想属于客观唯心主义体系。

老子思想中最光辉的部分是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他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59] 又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声音相和,前后相随。” [60] 它揭示了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包括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相互依存,是对立的统一。这是人们对世界认识深化的表现。

五、儒家学说及其代表人物孔子

儒家学说是先秦时期形成的。自西汉至清朝,它一直是封建王朝正统的理论和统治思想,是治国安邦的指导思想。儒家学说在中国历史上的影响之大、之深、之长久都是空前的。

孔子是儒家学说的创始人和奠基人,是我国伟大的学者、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学说成为封建社会的正统理论。唐宋元明清时期,儒家经典是封建社会科举入仕的必考科目。孔子被历代封建王朝尊为“大成至圣先师。”

孔子是春秋时期鲁国 ( 今山东曲阜 ) 人,名丘,字仲尼。孔子的祖先是宋国 ( 今河南商丘 ) 人,其祖籍采邑在今河南省夏邑县。孔子先祖弗父何是宋襄公的长子,没有继承国君位,让位给弟弟厉公。弗父何成为宋国的公室贵族。弗父何生宋父周,周生世子胜,胜生正考父,考父生孔父嘉。五世亲尽,别为公族,姓孔氏。孔父嘉是孔子的六世祖,在宋国被华督所杀。

孔氏在宋国衰落。孔父嘉生木金父,金父生夷,睾夷生防叔。防叔为避华氏祸而奔鲁,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纥,梁纥生仲尼。孔氏一家是避祸奔鲁的,在鲁国属低等贵族。孔子三岁丧父,家道中落,他的青少年是在贫困中度过的,故孔子说:“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 [61]

孔子自少年热爱学习,又出生在礼乐之邦的鲁国,这种良好的文化氛围孕育了孔子。孔子曾周游列国十四年,到过卫、宋、郑、陈、蔡等国,宣传他的学说和主张,晚年回到鲁国,讲学著书。 73 岁而终于鲁国。

孔子政治思想的核心是“礼”和“仁。”《论语·颜渊》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矣。”“人而不仁,如礼何 ? 人而不仁,如乐何 ? ”礼,仁皆孔子思想的核心。

礼,就是维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制。礼,是调节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制度。在礼制的指导下,国君和臣下,贵族和平民都要人为地划出等级。根据这种等级身份地位的高下,进行社会财富的分配。地位低下,自然就较少的占有社会财富。

《礼记·坊记》大约出自战国,记载不一定是孔子言论,但却反映了儒家思想。《坊记》曰:“子云夫礼者,所以章疑别微,以为民坊者也。故贵贱有等,衣服有别,朝廷有位,则民有所让。子云: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亦民有君臣之别也。”这段话正反映了礼的实质。

孔子主张以“仁”治国。仁者,爱人也。孔子要求统治者要爱护百姓,以仁政治国,反对苛政。《论语·学而篇》云:“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雍也》载: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 ? 可谓仁乎 ? ”孔子回答:“何事于仁,必也圣乎 ! 尧舜其犹病诸 ! 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孔子认为,能“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不仅是仁,简直达到“圣”的境地。

孔子主张选贤任能,主张廉政、仁政。这种仁政思想代表下层人民的利益,具有民本主义因素。

孔子对道德有极深的理解和思想,他的许多有关道德的箴言成为我国几千年恪守的原则。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夫人之道,忠恕而已矣;”“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等等。孔子所提倡的伦理道德、重义轻利、宽恕忠信、敬老爱幼、乐于进取,恭、宽、信、敏、惠等,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心态和理想人格。孔子的忧患意识和参与意识也激励着中国历代志士仁人去建功立业,英勇奋斗。孔子的伦理观念和道德观念对中华民族有强大的凝聚力。

孔子是我国伟大的教育家。他打破了西周以来“学在官府”的局面,首开私人讲学之风,使学移民间。孔子提出了“有教无类”的思想。他所教的课程主要是“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六项基本技能。孔子在教育实践中,对教学有着深刻的见解。如“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三人行,必有我师”;“温故而知新”,“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这些是我国几千年教育思想的精华。孔子在我国教育史上有崇高的地位。

六、兵家学说及其代表人物孙子

《左传·成公十三年》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战争是古代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战争中,我国学者总结战争的经验教训,研究战争的理论策略,这种学问叫做兵学。我国先秦时期研究兵学的理论有《司马法》、《孙子兵法》、《孙膑兵法》等。其中以《孙子兵法》最为有名,并具有代表性。

孙子,名武,春秋时期齐国人。孙武是齐田敬仲完的六世孙,因其祖伐莒有功,赐姓孙氏,食采乐安 ( 乐安,一说在今山东省惠民县,一说在今山东省广饶县 ) 。后来齐田氏、鲍氏为乱,孙武奔吴,以兵法十三篇见吴王阖庐,得到吴王的赞赏。

孙子主张战争必须是有道之战,方能取胜。他认为,战争必须“唯民是保。” [62] 不用战争的方式,而达到和平,这是战争的最上策。《孙子兵法·谋攻篇》云:“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即战争不以攻破敌的国家、歼灭军队为目的。战争的目的是通过战争达到和平,因战争中任何一方的伤亡都是“民”的伤亡。这种以民为本的军事思想在历史上有深远的意义。

《孙子兵法》是一部具有成熟的军事思想的兵书,它揭示了战争的规律,有明确的主导思想,并且还含有丰富的哲理。孙子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在发展变化,在战争中“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63] 将帅在战争中,兵之所向,要向水流趋下一样,向敌薄弱处进攻。《孙子兵法·虚实篇》云:“夫兵形象水,水之行避高而趋下,兵之行避实而击虚。”战争中不仅要了解自己,也要了解对方。”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64] 孙子认为,战争是人的行为,绝不能依赖任何迷信。他说:“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 [65] 孙子不相信卦象卜筮,不相信鬼神,不相信类推,而只相信人。孙子的军事思想含有丰富的哲理,含有丰富的唯物主义辩证法。

七、春秋时期的史学及其优良传统

中国古代非常重视对历史的记载。自从有文字开始,中国人就开始记载自己的历史,并追述文字产生之前的历史。

春秋时期,诸侯国均有了自己的国家政权机构,同样也拥有了自己的史官系统。如齐国有太史、南史;晋有太史董狐、史墨等。又《史记·孟尝君列传》云:“孟尝君待客坐语,而屏风后常有侍史,主记君所与客语,问亲戚居处。”这条史料说明,当时诸侯国中的一些达官显贵亦有自己的“侍史。”春秋时期,诸侯各国皆有自己的史官以记载本国历史。

《孟子·离娄下》云:“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晋国史书叫《乘》,楚国史书叫《梼

杌》,鲁国史书叫《春秋》。

《墨子·明鬼下》记载有:“著在周之《春秋》”,“著在燕之《春秋》,”“著在宋之《春秋》,”“著在齐之《春秋》”,等。是时周、燕、齐、宋皆有名为《春秋》的史书。《隋书·李德林传》记载:“墨子又云:‘吾见百国《春秋》\'。”这个记载说明,当时诸侯各国皆有《春秋》。《管子·法法篇》尹注云:“《春秋》即周公之凡例,而春秋之国史也。”《春秋》是记载历史的书。墨子所说的百国《春秋》,应是诸侯各国的史书。

春秋时期诸侯国的史书多已失传,当被秦火焚之。至今传下来的鲁国《春秋》,即今之《春秋经》。

中国史学有严肃的传统。《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齐国权臣崔杼杀齐庄公,但崔杼不愿有弑君之名,求太史不要在齐国史籍上记载此事。齐太史不听,秉笔直书“崔杼弑其君。”结果,“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齐太史与其弟为了能写信史,接连死亡。史官为能续写信史,不怕杀头。崔杼面对史官们的视死如归、前仆后继,不得已才不杀太史的弟弟。与此同时,南史听说“太史尽死”,也准备前去续史,听说史书己续,才回去。中国史官这种不畏牺牲、不畏强暴,凭着史学家的良心,秉笔直书历史的真实,开后代直笔史书的先河。

《左传·宣公二年》也记载晋国大史董狐不畏晋国正卿赵盾的权势,秉笔直书“赵盾弑君”,并“以示于朝。”孔子认为“董狐,良史也。”

太史公司马迁在他的巨著《史记》的撰写中,以信传信,以疑传疑。汉代的刘向、扬雄认为司马迁“有良史之才,服其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 [66] 中国先秦时期至汉代的史学是严肃的,具有秉笔直书的优良传统。

七、科技的发展

天文历法

农业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主要生产部门,而天文历法与农业有密切的关系。中国对天文历法的研究自石器时代就开始了,经过夏、商、周三代的发展,春秋战国时代,中国天文学已有相当的成就。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各国采用三种历法,即三正:夏正、殷正、周正。《史记·历书》云:“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夏正以正月为岁首,殷正以十二月为岁首,周正以十一月为岁首。“春秋时,晋国用夏历,其他各国都用周历。战国时,魏、赵、韩三国沿用晋的夏历。” [67]

医学

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对身体和疾病有了较深刻的认识,并在诊治疾病方面取得很大的成绩。《汉书·艺文志》云:“医经者,原人血脉经 ( 络 ) 骨髓阴阳表里,以起百病之本,死生之分,而用度箴石汤火所施,调百药齐和之所宜。至齐之得,犹慈石取铁,以物相使。”医经学派认为,病是由于自身的阴阳不调所起,但用箴、石、汤、火、药即可医好。

另外,《汉书·艺文志》还记载有“经方”,即疾病和治疗该病所用之“方”,云:“经方者,本草石之寒温,量疾病之深浅,假药味之滋,因气感之宜,辨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齐,以通闭解结,反之於平。及失其宜者,以热益热,以寒增寒,精气内伤,不见于外,是所独失也。故谚曰:‘有病不治,常得中医。\'”

《汉书·艺文志》所记的“医经”与“经方”,是对先秦医学的总结。春秋战国时期,我国不仅已经认识疾病的原因,而且有了医治疾病的能力。《左传·昭公元年》记载:“晋侯求医於秦。秦伯使医和视之,曰:‘疾不可为也,是谓近女室,疾如蛊。非鬼非食,惑以丧志。

……淫则生内热惑蛊之疾。今君不节、不时,能无及此乎 ? ”秦国医和是当时的一位名医,他已看到晋平公的病是淫侈而得,并且认为该病“非鬼非食,惑以丧志”,表明医和对待疾病的态度是科学的。




[1] 《左传·隐公九年》。

[2] 《左传·隐公十年》

[3] 《国语·齐语》。

[4] 《左传·僖公四年》。

[5]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

[6]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7] 《史记·秦本纪》。

[8] 《史记·秦本纪》。

[9]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10] 《左传·宣公十二年》。

[11] 《左传·宣公三年》。

[12] 《左传·成公十一年》。

[13] 《左传·成公十二年》。

[14]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15] 《国语·越语》。

[16] 《左传·哀公元年》。

[17]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18]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19]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20]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21] 《左传·昭公三年》。

[22] 《左传·襄公九年》。

[23]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24] 《国语·鲁语》下。

[25] 《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26] 《左传·襄公八年》。

[27] 《管子·戒》。

[28] 《长沙新发现春秋晚期的钢剑和铁器》,《文物》 1978 年 10 期。

[29] 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 1984 。

[30]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31] 《史记·货殖列传》。

[32] 《史记·平准书》。

[33] 《左传·庄公二十二年》。

[34] 《左传·昭公三年》。

[35] 《左传·昭公三年》

[36] 《左传·昭公三年》

[37]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38] 《左传·昭公十年》

[39] 《左传·哀公六年》。

[40]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41]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42]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43] 《史记·晋世家》。

[44] 《左传·闵公二年》。

[45] 《左传·昭公三年》。

[46]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47]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48] 《孟子·尽心下》。

[49] 《左传·哀公六年》。

[50] 《左传·哀公六年》。

[51] 《左传·哀公六年》。

[52] 《左传·昭公二十七年》。

[53] 《道德经》 80 章。

[54] 《道德经》 57 章。

[55] 《道德经》 77 章。

[56] 《道德经》 38 章。

[57] 《道德经》 31 章。

[58] 《道德经》 25 章。

[59] 《道德经》 58 章。

[60] 《道德经》 2 章。

[61] 《论语·子罕》。

[62] 《孙子兵法·虚实篇》。

[63] 《孙子兵法·虚实篇》。

[64] 《孙子兵法·谋攻篇》。

[65] 《孙子兵法·用间篇》。

[66] 裴鈒《史记集解序》。

[67] 杨宽《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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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战国时期诸侯各国的变法与兼并战争

第一节 战国初年的形势与诸侯各国的变法运动

公元前 475 年至公元前 221 年,历史上称为战国时期。是时,历史上出现四个新的诸侯国——三晋和田齐。春秋争霸战争中,许多小国被兼并。战国时期,只剩下十几个诸侯国,其中魏、韩、赵、齐、秦、楚、燕七个诸侯国最为强大,史称“战国七雄”;另外还有宋、鲁、越、郑、卫、任、薛、邹、东周王朝等。

    战国初年,三晋和田齐正式列为诸侯。这些新建的诸侯接受晋国和姜齐覆灭的教训,在政治方面进行改革,任贤集权。为了防止军功、事功权贵势力的膨胀,新的统治者废除世卿世禄制,因此战国时期诸侯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各诸侯国在竞争中都进入了他们战国时代的鼎盛期。

一、李悝在魏国的变法

战国初年,魏国首先强大。本来三家分晋时,“赵北有代,南并智氏,强于韩、魏。” [1]

赵国得到的土地最多。但魏国分得原来晋国的主体部分,即今山西西南部,是所谓“表里山河”,生产发达、地势险要,有较好的经济、军事基础。更重要的是魏文侯适应了时代的需要,求贤纳士,完成一系列改革,使魏国成为战国初年的强国。

魏文侯任用李克 ( 悝 ) 在魏国进行改革。李悝首先在任人制度方面进行改制,摒除世袭为官的现象。《说苑·政理》记载:

魏文侯问李克曰:“为国如何 ? ”

对曰:“为国之道,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

文侯曰:“吾赏罚皆当,而民不与,何也 ? ”

对曰:“国其有淫民乎 ! 臣闻之曰: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其父有功而禄,其子无功而食之,出则乘车马、衣美裘,以为荣华;入则修竽琴钟之声,而安其子女之乐,以乱乡曲之教。如此夺其禄以来四方之士,此之谓夺淫民也。”

由此看来,李克的“夺淫民之禄”,就是要废除一世有功为官,万世皆荣的世袭制度,摒弃军功世袭大族对政权的把持。

李悝是魏文侯的相,人称法家之鼻祖。他集诸国之刑典,作《法经》。《晋书·刑法志》云:“秦汉旧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为政,莫急於盗贼,故其律始於《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囚》、《捕》二篇,其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制以为《杂律》一篇,又以《具律》具其加减。是故所著六篇而已。”沈家本《唐律释文考》:“《法经》六篇:一盗法,今盗贼律也;二贼法,今诈伪律也;三囚法,今断狱律是也;四捕法,今捕亡律是也;五杂法,今杂律是也;六具法,今名例律是也。”李悝所著《法经》,其目的是为了保护“王者之政”,是维护王权的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

《法经》原本虽然早已失传,但它曾由吴起从魏传到楚,商鞅传到秦。是我国后世封建法典的蓝本。

在经济上,李悝实行“平籴法。”李悝认为,“籴甚贵则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贱则国贫。……善为国者,使民勿伤而农益劝。”他提出在丰收之年,国家政府应籴入粮食,在灾荒欠收之年,再以平价卖给人民,这样就能使市场稳定。“虽遇饥馑之患,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李悝还提出“尽地力之教”,劝民努力生产,提高土地产量。这些措施和方法,“行之魏国,魏以富强。” [2] 魏国很快成为战国初年的强国。

吴起在魏国推行“武卒制。”武卒是选拔而得。荀子说:“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 革由 带剑,赢三日粮,日中则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 [3] 武卒中试者,则免其徭役,广其田宅。经济上的利益刺激了武卒的热情,而且这些武卒又是精选而得,骠悍强壮,魏国的军事力量大大增强。

二、吴起在楚国的变法

春秋中期以后,晋国在以“尽灭群公子”、“灭公族”等手段打击国君近亲势力、加强国君权力时,楚国才开始任用公子执政。公子执政的初期,确实起到了强化王权的作用。但这实际是一种落后的任人唯亲的制度,其结果形成了王权旁落、大臣太重、封君太重的弊病。

战国初期,楚国民不聊生,饿殍遍野,楚声王竟至为“盗”所杀。而此时北方三晋正在兴起,国力强大,对楚步步进逼,楚国处于一种十分困窘的境地。

在楚国内忧外困之时,中原的政治家吴起从魏国来到楚国。楚悼王素闻吴起贤能,任用吴起,实行变法。吴起变法,从打击大贵族入手。变法的内容散见于典籍中,归纳如下:

(1) 均爵平禄。楚国爵禄是世袭的,即先辈如有功受爵禄,后代子孙虽无功,亦可承袭享有爵禄;而后来一些在战争中立大功者却无爵禄,极大地伤害了将士的积极性。吴起乃“均楚国之爵,而平其禄,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厉甲兵以时争於天下。” [4]

另外,“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 [5] 吴起要取消世袭的封君、世袭的爵禄,用从封君那里得到的爵禄去奉养经过挑选的有功将士。

(2) 废除无用、无能的官职,剥夺王室贵族的威权,使他们不能徇私情,因私废公。“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 [6] 。“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 [7] 削减无用的开支,以奖励真正为国出力报效的战斗之士。

(3) 春秋至战国时期,楚国用武力灭掉许多国家,开濮地、伐杨粤等,得到了广大领土,但都未及开发。吴起责令楚国一些与王室关系疏远的贵族到僻远的地方去开发。吴起对楚悼王说:“荆所有余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今君以所不足,益所有余。” [8] 这是一种新的拓土殖民形式。

楚悼王付吴起以国政,言听计从。“吴起事悼王,使私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固毁誉,必有伯主强国,不辞祸凶”, [9] “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 [10] 吴起可算是一个无畏的改革家。

吴起变法,旨在富国强兵。变法的内容是消灭世卿世禄制,任用贤能,因此这又是一次打击世袭贵族政治经济特权的运动。吴起变法打击了楚国大贵族既得的政治经济利益,遭到大贵族的激烈反对。吴起“令贵人往实广虚之地,皆甚苦之” [11] ,楚之贵族皆欲害吴起。楚国官员皆楚王室宗支,决不许异姓插足。吴起作为一个外诸侯国的异姓人,跻身于楚上层贵族之间,依靠楚悼王的信任,打击大贵族特权和利益,所遇到的阻力之大,反对之烈,是可以想见的。

新法行之期年,楚悼王死去。在楚悼王的灵堂上,楚国贵戚大臣作乱而共攻吴起。吴起跑到楚悼王的尸体下躲藏,贵族射杀了吴起,也射中了王尸。楚国之法:“丽兵于王尸者,尽加重罪,逮三族。”群臣射王尸者,尽当其罪,因而被夷宗者 70 余家。但变法也因楚悼王和吴起的死而受到挫折。

吴起的变法使楚国国力强盛,曾与魏国“战于州西,西出梁门,军舍林中,马饮于大河。”

楚自庄王以后,又一次打到黄河岸边,使中原国家刮目相看。吴起又以战略家的眼光,向南扩展疆域,“吴起相悼王,南并蛮越,遂有洞庭、苍梧” [12] 。江南归入楚国势力范围。

吴起变法虽然失败,但变法却在楚国贵族政治中激起了巨大的波澜。吴起变法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在楚国的政治生活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如《韩非子·喻老》云:“楚邦之法,禄臣再世而收地”;《淮南子·人间训》云:“楚国之俗,功臣二世而绝禄。”这些现象与吴起变法中的“封君三世收其爵禄”的条文相合,应该说是吴起变法以后出现的。吴起变法促进了楚国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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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鞅在秦国的变法

春秋时期,秦独霸西戎,主要是向西发展。尔后,秦做为一个强国跨进了战国时代。战国初年,魏国吴起攻占秦的河西地,使秦不敢东向。

公元前 361 年,秦孝公即位。秦孝公是一个有为的国君,即位后就下令国中求贤,以修秦穆公之业。令曰:“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 [13] 这时在魏受到冷落的公孙鞅来到秦国。

公孙鞅,卫国之诸庶孽公子,名鞅,姓公孙氏,其祖先本为姬姓。公孙鞅,因是卫国人,又称卫鞅;以后在秦封邑于商,故又称商鞅,或商君。商鞅“少好刑名之学”,“有奇才,” [14]

曾入魏求仕,但未受到魏惠王的重用,听说秦孝公求贤,乃西入秦。

商鞅见秦孝公,以强国之术说之,“语数日不厌。” [15] 秦孝公用商鞅以定变法之令,实行政治经济以及军事的全面改革。商鞅变法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 颁布法律,实行连坐政策。五家编为一伍,十家编为一什;一家有罪,而九家举发,若不举发,则十家连坐,皆有罪。商鞅用重赏和重罚的方法强行推行法令。如果不告奸者,腰斩;隐匿奸人者,与降敌同罚;如果揭发检举奸人者,与斩敌首同赏。为了保护私有财产,商鞅严明刑法,甚至轻罪重判。汉代桑弘羊《盐铁论·刑德》中说:“商君刑弃灰于道而秦民治,故盗马者死,盗牛者加,所以重本而绝轻疾之资也”,把盗窃马、牛者一律处死。

(2) 奖励军功,废除世袭制。商鞅制定二十等军功爵位,按军功大小,授爵位和俸禄。如果宗室没有军功,则削去宗室属籍。按功劳以明尊卑、爵秩和等级,从而确定占有田宅、臣妾的多少和服饰的等级。“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16]

(3) 奖励耕织,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秦民如努力于本业,勤于耕织,致粟帛多者,可免除其本身的徭役;如从事商业而取利者,或怠惰以致贫困之人,官府收为奴婢。

(4) 发展小农经济。令民有二男以上者皆分家,如不分家,则让其出两倍的赋税。

(5) 为田开阡陌封疆,使赋税平。就是决开田中的阡陌封疆,扩大土地使用面积,废除古老的村社井田制。《汉书·食货志》曰:“及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倾邻国而雄诸侯。”所谓“坏井田,开阡陌”,《说文》曰:“六尺为步,步百为亩,秦田二百四十步为亩。”清人段玉裁注云:“秦孝公之制也,商鞅开阡陌封疆。”杜佑《通典》云:“按周制,步百为亩,亩百给一夫。商鞅佐秦,以一夫力余,地利不尽,于是改制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给一夫矣。”可知商鞅的“开阡陌封疆”,就是扩大每亩的单位面积,把原来的每百步一亩改为 240 步一亩,以尽民力、地力,使赋税均平。

杨宽先生认为:“卫鞅的改革是在秦国境内正式废弃井田制确认自耕农的土地所有制,促进小农经济的发展,增加地税收入。” [17] 商鞅对赋税制度的改革刺激了个体农民的积极性。

(6) 普遍推行县制。把小的乡邑,聚为县,设置县令、丞等官吏,全国共设 31 个县。普遍设县后,加强国君对地方的行政领导。

(7) 统一度量衡。“平斗桶,权衡丈尺。” [18] 桶 , 《集解》引郑玄曰:“音勇,今之斛也。”

(8) 革除残留的较原始的社会风俗,“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 [19] 建立文明的社会风俗。

(9) 迁都咸阳,建造宫室。商鞅将都城东迁至咸阳,为秦国的东进及后来的统一战争做准备。

商鞅在秦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各个领域里进行变革,建立起赏罚严明的官僚政治体制

。太子犯法,商鞅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商君之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20] 秦国力大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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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诸侯国的改革

赵国的改革

《史记·赵世家》记载:战国初年,赵列侯 ( 公元前 408 年—前 387 年 ) 任用牛畜,荀欣和徐越,“牛畜侍烈侯以仁义,约以王道。”“荀欣侍以选练举贤,任官使能。”“徐越侍以节财俭用,察度功德。”赵烈侯皆予以采用。这些政策都促进了战国初年赵的发展和巩固。

公元前 307 年,赵武灵王为了国家边防的急切需要,进行“胡服骑射”的改制,放弃华夏人“博衣大带”的衣着,改穿短衣、窄袖、小裤,以便骑马,发展骑兵。赵国士卒经过胡服骑射的训谏,兵强马壮,成为当时诸侯国中最先进的军队。

韩国的改革

公元前 335 年,韩昭侯任用申不害为相,提出以“术”治国的主张。申不害的“术”,主要是授宦任贤的原则。他提出:“循功劳,视次第。”“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申不害的“术”,就是因任而授官,另外则是以权术统治。

申不害以术治国,对韩政权的巩固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史记·韩世家》云:“申不害相韩,修术行道,国内以治,诸侯不来侵伐。”申子之术,在中国历史上有重要影响,后世帝王在其统治政策中,也或多或少地用申子之术去治御臣下,从而加强帝王的权力。

齐国的改革

太公和在取代姜齐建国后,经桓公午时期的发展,齐国已经相当强大。齐威王即位,正值魏国霸业强大之时,齐威王采纳邹忌的建议,让国中所有的人进谏,指出时弊,以求革新。《战国策·齐策一》记载:齐威王下令国中曰:“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令初下,群臣进谏,门庭若市。数月之后,时时而间进。期年之后,虽欲言,无可进者。”齐国经过一翻整顿,政治修明,人人思进。

齐威王发现朝中有人在他面前攻击即墨大夫,而盛誉阿大夫。他便派人到即墨和阿地进行查访,发现即墨地区广大良田被开辟,人民富足安宁。阿地,土地荒芜,人民贫困,赵、卫不断骚扰边境,而阿大夫混然不知。齐威王马上明白这是因为即墨大夫没有贿赂他的左右,才招致奸佞的诽谤。但阿大夫贿赂朝臣,让他们在威王面前赞誉他。齐威王於是“烹阿大夫,及左右尝誉者皆烹之,”对即墨大夫“封之万家。”齐威王面对一些赞美或诽谤进行分析,不听一面之辞,从谏如流,使齐国逐渐走上战国时期的盛世。

燕国的改革

公元前 316 年,燕王哙把国君位禅让给子之。这种做法遭到太子平的反对。齐国乘机袭破燕国。太子平即位后,是为燕昭王。他把齐人对燕国的劫掠视为奇耻大辱。

燕昭王“卑身厚币,以招贤者欲将以报仇。故往见郭隗先生曰:‘齐因孤国之乱,而袭破燕,孤极知燕小力少,不足以报,然得贤士与共国,以雪先王之耻,孤之愿也。\'”燕昭王为了表明自己招纳贤能之士的心迹,“为郭隗筑宫而师之”,於是天下贤士闻之,皆趋燕国。“乐毅自魏往,邹衍自齐往,剧辛自赵往,士争凑燕。燕王吊死问生,与百姓共甘苦。” [21] 燕昭王以勾践栖会稽的精神鼓舞自己,决心报复齐国。燕昭王经过二十八年的准备,励精国治,爱惜民力,不违农时,燕国民殷国富,成为一个较强大的诸侯国,几乎灭掉齐国。

战国时期,诸侯各国经过变法改革,社会经济和文化日益繁荣,在中国历史上出现一个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五、诸侯国中央集权制政体的初步形成

战国时期,自魏国开始,各国都进行改革变法,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秦国的商鞅变法等,废除世袭制,采取任用贤能的政策。国君世袭,而军功、事功大臣不世袭,这本身就是对国君权力的加强。战国时期,诸侯各国还用限制封君,限制贤能之士,控制军权、法律等形式加强国君的权力,从而使诸侯国的王权走向专制。

春秋时期,以晋、齐为主的诸侯各国曾经实行任用军功贵族的政策。军功贵族得到大片的采邑,成为世袭的采邑主。采邑主拥有采邑上的一切权力,包括土地、人民和武装,采邑主享受采邑上的赋税收入,在采邑上组织自己的私卒家兵。而国君不拥有采邑上的权力。采邑主对国君只有跟随征战的义务。当采邑主权力达到威胁压倒国君的时候,他们就会对国君取而代之。如三家分晋、田氏代齐等。春秋时期的晋、齐、楚等都有采邑主权势炙人,尾大不掉之弊病。

战国时期,晋国六卿,齐国田氏专权的现象给各诸侯国君的心中投下长长的暗影。为了杜绝权臣的出现。他们采取了废除世袭的制度,并进而对封君权力进行限制。

战国时期的封君在封邑上的权力很少,只“衣食租税”,而无任何行政、军事权力,而且封君的权力是不世袭的,如楚国“功臣二世而收地”、绝禄,正是废除世卿世禄制,加强诸侯国集权的措施。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君对军权也严格控制,废除了封君在封邑上组织家兵士卒的权力,把军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

兵符是我国古代调兵遣将的凭证。战国时期,魏王亲自掌握兵符,表明魏王对军队的控制。魏公子信陵君将兵打退秦国,救赵以后,使魏将军将兵还魏,他自己留赵十年。后秦国日日出兵伐魏,魏派使者请信陵君回国。魏王“以上将军印授公子,公子遂将。” [22] 魏王害怕信陵君名声太大,又加上秦国的反间,于是派人代替信陵君为将,夺去了信陵君的兵权。魏王可以使大臣为将,交与兵权;亦可夺去兵权,废其将军之职。魏国将军对军队的使用调动必须通过魏王,军权牢牢控制在魏王手中。

秦国破楚时,王翦将兵六十万以伐楚。王翦临行,请美田宅园池甚众;至函谷关时,又派使者回到咸阳以请田宅。有人认为王翦如此请田宅太过分。王翦说:“夫秦王怚而不信人。今空秦国甲士而专委於我,我不多请田宅为子孙业以自坚,顾令秦王坐而疑我耶 ? ” [23] 秦王对军队严格控制,对武将疑心重重,武将稍有不慎,则有杀身之祸。

临时命将,保证了秦王对军队的绝对权力。由大臣推荐的将领,则必须由推荐人担保。这样就使秦国王权空前强化,对军队的严格控制是秦国王权向专制主义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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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郡、县二级地方行政制度的产生

春秋时期,县制普遍形成。楚国最早出现了县邑。县邑的收入用来提供军队给养、王室消费等。国君在县邑上直接征兵,并控制着县邑的土地,从而使国君在政治军事上保持绝对的优势。

春秋晚期,郡、县两级制就出现了。但最初是县大郡小。如《左传·哀公二年》赵简子在作战动员时誓曰:“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但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郡逐渐成为县以上的地方行政区划单位。下面以楚国为例试析中国郡、县二级地方行政机构的形成。

春秋时期,楚灭国为县,在边境设立“赋皆千乘”的大县,使之成为对抗敌国的军事重镇。楚县具有极强的军事性质,县邑军队具有举足轻重的力量。春秋末年,楚国曾发生两次边境县公叛乱夺权的事件。一为陈、蔡公弃疾以陈、蔡之师发动叛变弑灵王而自立,即位为楚平王;另一为白公胜发难以入郢都的事件。这两次边境县公拥兵发难的严重事件引起了楚国君的严重警惕。楚王开始注意削弱县邑的力量,缩小县邑的规模,改变县邑的性质。战国以后,楚县的军事性质向行政性质转变。

楚国内地县邑长官普遍地向行政管理转化,但楚国边邑的县令还是要负责军事的。如秦楚边境有新城令,宛地的宛守,楚梁边境的楚令等。 [24] 这些县邑处在御敌边境,故有重要的军事性质。

战国时期,楚县的规模普遍缩小,难以应付战国时期激烈的兼并战争。这样,楚往往在战争紧急的情况下,联县为郡,即把几个县联合起来,组成郡一级的组织,以应付战争的需要。

楚郡设在边境,是在边事紧急的情况下临时设立的。楚国的新城县邑地处秦楚边境,力量弱小;而且新城距离楚的另一个边邑上梁又太远,有五百里路程。如果秦人进行夜袭,上梁太远,无法救援,楚国的整个边境就可能被敌人突破。周人城浑为新城县令请于楚王,申明情况,楚王乃以新城为主郡。 [25] 又楚考烈王时期,以春申君黄歇为相,赐淮北十二县。十五年后,黄歇对楚王说:“淮北地边齐,其事急,请以为郡便。” [26] 乃献淮北十二县,请改封之江东。淮北十二县是在边事紧急的情况下,联县为郡的。

公元前 306 年,楚人灭越,南塞厉门而郡江东。厉门是通岭南之要路。楚为了防止岭南越人的袭击,而在厉门设立江东郡。见于文献记载的楚郡还有汉中郡、巫郡、黔中郡等,这些郡多设在边境,带有军事性质。

此外,如魏国文侯时设有上郡,李悝曾为上郡守;设河西郡,吴起曾为西河守。韩有上党郡,赵有代郡,燕有上谷郡,秦昭王时设有陇西部、北地郡。

战国时期,诸侯各国都设立了郡,县二级地方行政组织。郡县制的产生对我国国家行政机构的形成和中央集权的建立都具有重要意义。郡、县二级地方行政制度的建立,无疑加强了国君对地方的控制,国君通过郡长官管理县级长官,而郡令又无地方实权,县令权力又太小,从而加强了国君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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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战国时期经济的迅速发展

战国时期,由于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呈现出繁荣的局面。

一、水利工程的兴修

战国以后,水利事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如魏文侯曾任用西门豹治邺。《史记·河渠书》载:“西门豹引漳水溉邺,以富魏之河内。”西门豹治理漳水,使邺地的盐碱地得到改良。至魏襄王时,任用史起为邺令,又引漳水对河内地区进行灌溉,使邺地的土地上能够生长稻梁。《汉书·沟洫志》载有:“邺有贤令兮为史公,决漳水兮灌邺旁,终古舄卤兮生稻梁。”说明水利兴修在邺的重大成就。

当时,各国之间通渠挖沟,并利用原来的河道,组成水利网。《史记·河渠书》载:“荥阳下引河东南为鸿沟,以通宋、郑、陈、蔡、曹、卫,与济、汝、淮、泗会。于楚,西方则通渠汉水、云梦之野,东方则通 ( 鸿 ) 沟江淮之间。于吴,则通渠三江、五湖。于齐,则通菑、济之间。”这些水利网的开发和利用,既便利交通,又可用于灌溉和排除水患,给生活生产带来颇大的好处。

战国时期,各国均开始了对黄河的治理,大量地修筑堤防。《汉书·沟洫志》载:“盖堤坊之作,近起战国,雍防百川,各以自利。齐与赵、魏,以河为竟。赵、魏濒山,齐地卑下,作堤去河二十五里。河水东抵齐堤,则西泛赵、魏,赵、魏亦为堤,去河二十五里。虽非其正,水尚有所游荡,时至而去,则填淤肥美,民耕田之,或久无害,稍筑室宅,遂成聚落。大水时至漂没,则更起堤防以自救,稍去其城郭,排水泽而居之,湛弱自其宜也。……又内黄界中有泽,方数十里,环之有堤,往十余岁太守以赋民,民今起庐舍其中,此臣亲所见者也。东郡白马故大堤亦复数重,民皆居其间。从黎阳北尽魏界,故大堤去河远者数十里,内亦数重,此皆前世所排也。”战国时期,位于黄河两岸的诸侯国都开始治理自己境内的那段黄河。黄河东岸的齐国与河西岸的赵魏各筑堤距河 25 里。由于黄河中有大量的泥沙,只有距河岸较远的地方修筑河堤,才能有效地适应黄河河床不稳、滚动的特点,这种堤防是科学的,是根据黄河的特点而修筑的。由于黄河水距堤较远,人们还可以在河滩种植庄稼。这说战国时期人们已经了解黄河,并掌握治理和利用黄河的科学的方法。

战国时期著名的水利工程还有李冰父子领导修筑的都江堰。岷江是四川境内一条大河,发源于四川西北部,经常泛滥成灾。秦克巴蜀后,四川成都平原尽入秦国版图。秦孝文王任命李冰为蜀郡守,以治水患。李冰是魏国人,战国后期投奔秦国。他通晓天文地理,到四川后,与儿子一起沿岷江实地考察,对岷江进行系统治理,组织人民在灌县修筑都江堰。李冰将灌县西边的玉垒山凿一大缺口,把岷江水分为两股。缺口被称为“宝瓶口”;玉垒山被分出来的石堆叫“离堆”;通过宝瓶口的一股江水叫内江;岷江本流叫外江。都江堰具有调节水流的功能。《史记·河渠书》云:“蜀守冰,凿离堆,壁沫水之害,穿二江成都之中。此渠皆可行舟,有余则用溉浸,百姓飨其利。至于所过,往往引其水益用溉田畴之渠,以万亿计,然莫足数也。”又《华阳国志·蜀志》卷三云:“冰乃壅江作堋,穿郫江、检江,别支流双过郡下,以行舟船。岷山多梓、柏、大竹,颓随水流,坐致材木;又溉灌三郡,开稻田。于是蜀沃野千里,号为‘陆海\'。旱则引水浸润,雨则杜塞水门,故记曰:水旱从人,不知名馑。时无荒年,天下谓之‘天府\'也。”

都江堰是我国先秦时期最大的水利工程之一。李冰父子领导人民兴修水利,泽被后世,变水患为水利,使成都平原千里沃野,成为“天府之国”,而且还可以通航以行舟船。当地人民修庙纪念李冰父子,称为二王庙,历代香火不断。

秦王政元年 ( 前 246 年 ) ,秦国并吞天下之心已暴露无遗,而韩国则为首受其害之国。韩为延缓自己的灭亡,派出水工郑国西入秦,建议秦国兴修水利,被采纳。郑国乃从今陕西泾县西北引泾水至瓠口 ( 今陕西泾阳县 ) 并通北山,进入洛水,全长 300 多里。在施工过程中,秦发现了郑国的目的是为了“疲秦”,欲杀郑国。郑国说:“始臣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臣为韩延数岁之命,而为秦建万世之功。” [27] 秦王以为很有道理,于是继续修渠。《史记·河渠书》载:“渠就,用注填阏之水,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於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卒并诸侯,因命曰‘郑国渠\'。”

西门豹引漳水治邺、李冰父子治都江堰以及郑国修建的郑国渠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水利工程,对我国古代的农田水利建设有重大的作用。

战国时期,楚国在水利兴修方面亦有很大成绩。在楚大夫子思的主持下,修建芍陂 ( 今安徽寿县西南 ) 。芍陂是淮南地区著名的大型陂塘蓄水工程。《水经注·肥水》卷三十二:“ ( 肥

水 ) 又东北迳白芍亭东,积而为湖,故谓之芍陂。”“陂周百二十许里,……陂有五门,吐纳川流。”芍陂方圆约百里,受益范围约三百多里,灌溉今安徽寿县以南淠水和淝水之间数万顷土地。后世称芍陂“水旱之所不害。”楚国东迁之后,芍陂的兴建与楚国后期的经济繁荣有重要的关系。

《越绝书》卷二曰:“无锡湖者,春申君治以为陂,凿语昭渎以东到大田,田名胥卑。凿胥卑下以南注大湖,以泻西野,去县二十五里。”《大清一统志》云:“南直常州申浦在江阴县西三十里,昔春申君开置田为上下屯,自大江南寻,分而为二,东入无锡,西入武进、戚墅,俱达于运河。今江阴之山川,多以春申取义。”

战国后期,楚国政治经济中心东移,对吴越的开发起了巨大的作用。楚不仅利用了原来夫差所沟通的江淮之间的运河,而且利用江南丰富的水利资源,因地制宜,整治陂田堤堰,发展水利。

战国时期,农田水利的开发、兴修和利用,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使人民有了更稳定的生活条件,对当时社会经济繁荣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二、农业生产的发展

春秋晚期,铁器出现了。如前所述,铁器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工具,铁器的出现对于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作用。

战国中期以后,铁制生产工具更加普遍。迄今发现的上千件先秦铁器中,有斧、锛、凿、刀、削、犁、钁、锸、耙、锄、镰等,铁器的品种和数量增多了,使用的范围也更加广泛。不少地方的战国墓中都用铁农具作为随葬品,甚至在墓穴的填土之中也能发现废弃的铁农具。如郑州二里岗的一座战国墓中出土十多件铁农具;石家庄市庄村出土的生产工具中,铁农具占 65% 。 [28] 河南辉县战国时期的魏墓中,出土 58 件铁农具。河北兴隆县发现的战国后期的燕国冶铁遗址,有铸铁的范 87 件。

有的诸侯国还设有管理铁业的职官。《管子·海王》记有:“今铁官之数。”铁官就是管理铁的官员。

齐国临淄故城发现战国时期的冶铁遗址 6 处,小城两处,大城 4 处。其中小城西部的炼铁遗址范围南北约 150 米,东西约 100 米;小城东部的炼铁遗址,范围南北约 70 米,东西约 60 米。大城西部的炼铁遗址,面积约 4-5 万平方米;大城南部炼铁遗址,面积约 40 万平方米,东北部炼铁遗址约 3-4 万平方米。齐都临淄发现的 6 处炼铁遗址,总面积共有 90 余万平方米, [29] 反映了齐国冶铁业的发达和兴旺。临淄故城还发现有铁制的农业生产工具,如犁铧、钁、铲、锸、凹形铁口锄等。

河南新郑的冶铁遗址中还发现有鼓风管、炼渣以及铸铁铲、铁刀、铁钁的陶范等遗物。 [30] 登封的铸铁遗址也发现了熔铁炉、鼓风管和铁器等遗物。

东周时期冶铁业的兴起,各种铁农具的使用,对于垦辟荒地、改良土壤和大规模的水利灌溉工程的兴建都起了很大的作用。铁工具在生产领域的广泛应用,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恩格斯曾把铁器时代称为“英雄时代”,也就是说,铁器的产生和使用,大大地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推动了社会生产的发展。

农业产量的提高

由于铁农具的普遍使用,水利灌溉事业的发展和耕作方法的进步,单位面积产量有所提高。据李悝对战国初年魏国农产量的估计:一亩地普遍可产粟一石半,上熟可产四倍,即六石;中熟三倍,即四石半;下熟一倍,即三石。小饥可收一石,中饥七斗,大饥只收三斗。 [31] 战国一亩约当今三分之一市亩,一石约当今五分之一市石,即二市斗。如果折算起来,现在三分之一市亩的土地,那时候可生产合今三市斗的栗,最好年成可以生产四倍,合今一市石二市斗。据《史记·河渠书》记载:凡受郑国渠水灌溉的土地,每亩可收一钟,一钟是六石四斗,合今三分之一亩的土地,生产粮食合今一市石二市斗八市升。这在 2000 多年前的生产条件下,产量的确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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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业的发展

战国时期,工商业进一步发展,是我国历史上最繁荣的时期。这个时期,商人非常活跃,“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32] 只要能赚到钱,他们不避艰难险阻,到处经商,出现许多富商大贾。

赵国的卓氏、宛地的孔氏皆以铁冶致富。赵国富商吕不韦玩弄权术,帮助秦公子楚,搞政治投机,从而使子楚继承秦国王位,他自己出任相国,攫取秦国的最高政治权力,可见当时商人拥有雄厚的经济力量。战国时期,还出现了“趋时若猛兽挚鸟之发”的白圭。在楚国,鄂君启率领的庞大的商队,每次行商可出动商船 150 艘,或货车 50 辆,或马牛 500 匹,或肩挑背负的脚夫 1000 人。 [33]

由于商业交往的活跃和频繁,“江浦之桔,云梦之柚”,“江南金锡”等,远销北方,北方的器物也运到南方。《楚辞·招魂》载:“秦篝齐缕,郑绵络些。”“晋制犀比,费白日些。”楚与各国经济往来非常密切。考古发掘还证明,楚国的帛通过中原远销到今西伯利亚一带。在阿尔泰的巴泽雷克古代游牧民族的贵族墓中发现的刺绣丝织物,无论质地、花纹 ( 龙凤纹 ) 风格、丝织工艺 ( 锁绣 ) ,都与长沙烈士公园三号战国楚墓中的龙凤刺绣相同。 [34] 这些丝织物很可能是当年楚国、郑国,或其他诸侯国的商人携往北方出售的。

西周时期,贸易主要还是采取以物易物的形式,如裘卫以毛皮、堇章等与矩伯交换田地。战国初期,农学家许行所戴的帽子,所用的炊具、农具都还是“以粟易之。”《孟子·滕文公上》载:许行主张“市贾不贰,国中无伪;虽使五尺之童适市,莫之或欺。布帛长短同,则贾相若;麻缕丝絮轻重同,则贾相若;五谷多寡同,则贾相若;履大小同,则贾相若。”

我国最早使用的铸币是铜币。春秋战国时期,流行的货币主要是铜币,另外还有金币、银币。铜币可分刀币、布币、圆钱、蚁鼻钱等四种。

刀币,是从工具刀而演变的,主要流通于齐、燕等国。

布币,其形状像耒耜。主要流行于三晋,即韩、赵、魏等国。

圆钱,有孔 ( 方孔或圆孔 ) 。极有可能是仿古代的纺轮发展而来

的,主要流通于秦和东周。

蚁鼻钱,亦称为铜贝,形似背面磨平的贝壳,面有文字,多不可识。如“各六朱称鬼脸钱。这是楚国的钱币。

春秋时期,楚国已开始使用银币。 1974 年河南扶沟古城村出土了一批楚国的银币,有空首布和实首布两种。实首布又有短、中、长三型。空首布和短首布约在春秋中、晚期出现。中、长实首布可能在战国时期出现。

楚境盛产黄金。《诗·鲁颂·泮水》有所谓“南金。”《管子·轻重甲》曰:“楚有江汉之黄金。”《战国策·楚策三》载:“黄金珠玑犀象出于楚。”这为楚国使用和流通黄金货币提供了物质条件。

楚国的金币在河南扶沟、湖北江陵、安徽等地均有出土。出土的有方形的金板和圆形的金饼,上有“郢爯”、或“陈爯”的字样。

1979 年,湖北江陵雨台山 410 号墓出土一件铜环权 ( 即砝码 ) ,时代在春秋中期。湖南长沙、常德、衡阳等地也多次出土称量“郢金”的天平和成套的铜环权。环权量值以倍递增,从一铢、二铢以至一两、二两、四两、八两、一斤。黄金价值较高,在交换中要求称量准确,天平和砝码都是适应黄金货币在商业上的流通需要而产生的。考古材料中还多见春秋战国楚墓有天平、砝码随葬。从应用到随葬需要一个过程,可见楚使用天平砝码的时间较早。由此也可推知楚国似在春秋时期就已开始使用金币。 [35]

战国时期,铜币已在民间广泛流行,当时的粟已用货币作价,每石值 30 钱。 [36] 官府征税亦有刀、布之敛。 [37] 刀、布已经是一种贮存财富的手段。 1954 年山西长子县出土一窖战国货币,重 200 多斤。在战国墓中往往能发现几百几千个刀币,说明战国时期货币在生活中已占重要的地位。

四、城市的发展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一些大的商业城市。当时,东周王室的都城雒邑和山东定陶都被称为“天下之中”,乃诸侯四通、货物交易的繁华之地。

齐国的都城临淄,据说有 7 万户人家,能征 21 万兵卒。《战国策·齐策一》云:“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踢踘者;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这些语言虽有纵横游说之士夸张的成分,但也不是虚构。考古发现,当年的临淄城有 11 座城门 ( 《齐记补》记载 13 座 ) ,城内有 10 条交通干道,绝大多数与城门相通。 7 条大道,宽 10 余米至 20 米。可以想见,当年临淄城的规模。 [38]

楚国也出现一些商业贸易城市,如郢、陈、寿春、长沙等。这些城市规模都很大,江陵纪南城现存的战国时期的古老城垣东西长 4.5 公里,南北宽 3.5 公里,城内发现铸造作坊遗址和多处址水井遗迹。这些遗迹的发现说明当时郢都人口非常稠密。桓谭在《新论》中说:“楚之郢都,车毂击,人肩摩,市路相排突,号为朝衣鲜而暮衣敝。”《史记·货殖列传》云:“江陵故郢都,西通巫、巴,东有云梦之饶。”这些记载都说明楚国郢都是一个非常繁华的城市。

楚顷襄王时,秦人攻破郢都。楚东迁到陈,“陈在楚夏之交,通渔盐之货。”是一个政治经济、商业交通的中心。长沙、衡阳曾是楚国集散黄金的市场,长沙一带出土的大量的天平砝码可做旁证。楚失去郢都后,把江北的豪华之气带到江南,长沙亦成了一个大的城市。以后,楚又迁都寿春。“郢之后徙寿春,亦一都会也。” [39] 河北易县的燕下都,是列国都城遗址中较大者,一般认为营建于燕昭王时 ( 公元前 311 年左右 ) 。城东西长 8 公里,南北宽 4 公里。城内北部一线排列着高大的夯土台基遗址,其中以南端的“武阳台”和北端的“老姥台”最大,都是 100 米见方,高 11-12 米。东北、东南和西南,又有一些建筑群,形成燕下都的宫殿区。地下有衔接的陶管下水道,城外有古运粮河和壕沟。宫殿区以西,分布着铸造兵器、钱币的作坊和其他手工业遗址。 [40] 《史记·货殖列传》载:“夫燕亦勃、碣之间一都会也。南通齐、赵,东北边胡。……有鱼盐枣粟之饶。北邻乌桓、夫余,东绾秽貉、朝鲜、真番之利。”燕下都是北方商业交通的枢纽和重镇。

三晋地处“天下之中”,其繁华景象更胜一筹。魏国的大梁,“人民之众,车马之多,日夜行不休已,无以异于三军之众。” [41] 赵国的邯郸、韩国的阳翟、魏国的大梁,是战国文人学士、纵横家、政治家聚集的地方。土地肥沃,人文会萃,也是当时官员权贵和富商享乐的消费都市。

周的都城洛阳,自周公东征后营建;周平王东迁至此,经过近千年的发展,成为政治经济和商业的中心。战国时期,周天子地位衰微,沦为一个微不足道的小王朝,但洛阳“东贾齐、鲁,南贾梁、楚”, [42] 仍是一个人文和经济的中心。

工商业的发展,专制主义集权制度的建立,促使了政治、经济、文化的集中,从而出现了这些大的都市、都会。城市的形成又促进了工商业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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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诸侯国的兼并战争和秦的统一

战国时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用于战争的武器更加进步,矛、戟、剑等逐渐改为铁制弩机、云梯、钩拒皆是新的武器品种。在兵种方面,战车部队退居次要地位,而步兵、骑兵,成为先进的兵种。战争的方式规模也逐渐升级,如魏惠王包围邯郸达三年之久,赵武灵王以 20 万军队攻打中山,五年才结束战争。一次战争往往投入数十万军队,“旷日持久数岁”, [43] 才结束。

战争的加据,使诸侯各国更加注意边境的防卫。各国都修建了长城。秦的长城筑在今甘肃、东北、宁夏东南、陕北等边地。赵的长城筑在今河北省张北县南,向西沿阴山山脉,直到内蒙乌拉山西段。燕的长城西起今河北怀来县,东到今辽宁省辽阳市。

战国时期,战争的特点不再是争霸战争,而是对土地的兼并,以割城灭国为目的。因此,这个时期的战争是兼并战争。

一、魏国独霸中原时期

魏国经过李悝变法,吴起推行武卒制,等改革之后,国力迅速增加,开始向外扩张。

魏国强大以后,魏文侯欲伐中山,向北扩张。公元前 408 年,魏文侯命乐羊为将,越赵国而伐中山。公元前 406 年,魏灭中山。但是中山国与魏国的国土不能相连,中间隔着赵国,魏文侯就使太子击守中山,以赵仓唐为傅。 [44] 《说苑·奉使》载:“魏文侯封太子击於中山。三年,…… ( 太子 ) 乃遣仓唐緤北犬奉晨凫献於文侯。……文侯大喜,置酒而称曰:‘夫远贤而近所爱,非社稷之长策也。乃出少子挚封中山,而复太子击。”魏文侯召回太子击,改派少子挚驻守中山。《史记·魏世家》云:“文侯卒,子击立,是为武侯。”,太子击即位为魏武侯。梁惠王二十九年,中山君曾为魏相。《战国策·魏策四》云:“中山恃齐、魏以轻赵,齐、魏伐楚而赵亡中山。”中山由于与魏境土不接,但关系密切,故中山恃齐、魏而轻赵,结果赵亡中山。《战国策·魏策四》鲍彪注:认为齐、魏代楚就在这一年,即楚襄公十八年 ( 公元前 290 年 ) ,郭人民先生的《战国策校注系年》,亦同此说。说明中山国因恃魏轻赵,最终为赵所亡。

魏国在灭中山的同时,又向西发展。公元前 409 年攻占秦的河西地。《史记·秦本纪》载,秦孝公曰:“三晋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吴起曾为魏将,以守河西之地。据《吴子·图国》记载:吴起“守西河,与诸侯大战七十六,全胜六十四,余则均解,辟土四面,拓地千里。”

魏国团结韩、赵两国,三晋相联,乘齐国内乱以伐齐。三晋在廪丘 ( 今江苏徐州一带 ) 大胜齐国,“得车二千,得尸三万,以为二京。” [45] 把齐军士兵的尸体堆成“二京”,即两个大的尸丘。三晋迅速向外扩张,韩灭郑国,占领了河南中部;赵攻取了卫国的 50 多个城邑,占领了河南大部分地区。三晋败齐军后又南攻楚。魏武侯五年 ( 前 391 年 ) ,三晋大败楚军于大梁、榆关。 [46] 魏国攻占大梁 ( 今河南开封 ) 及其外围襄陵 ( 今河南睢县 ) 。公元前 371 年,魏武侯又攻占楚国鲁阳 ( 今河南鲁山 ) 。魏国占领了河南中部之地,拥有绝对的优势。

另外,田齐之所以名列诸侯,也是靠魏国的帮助。魏文侯、魏武侯事实上成为诸侯的霸主。不过,魏所领导的这些国家 ( 韩、赵、齐等 ) ,已与春秋小国不同,魏不能取得贡纳聘享的利益。所以,《吕氏春秋·举难》说:“魏文侯名过桓公,而功不及五霸。”

魏惠王为了便于统治东方,维护和巩固自己的霸业,于公元前 362 年 ( 一说前 365 或前 353 年 ) 迁都大梁 ( 今河南开封 ) 。 [47] 故魏惠王又称梁惠王。这个时期,齐、秦虽渐次兴起,但还不足与魏国抗衡。如《战国策·齐策五》载:“卫鞅谋于秦王曰:‘夫魏氏其功大而令行于天下,有十二诸侯而朝天子,其与必众,故以一秦而敌大魏恐不如。\'”

魏文侯在位 50 年,武侯在位 26 年,魏惠王承祖父之业。在战国初期的 60 年内,魏是最强大的诸侯国。当时西边的秦,东边的齐,南边的韩、楚,皆受魏之攻击。公元前 353 年,魏攻破了赵之邯郸,并连续占领两年,目的是想统一三晋,作霸主,继承齐桓、晋文的事业。《史记·魏世家》《索隐》云:魏惠王十四年 ( 公元前 356 年 ) ,“鲁恭侯、宋桓侯、卫成侯、郑釐侯来朝。”

魏惠王二十六年 ( 前 344 年 ) ,魏惠王召集 12 国诸侯在大梁北边的逢泽会盟。《战国策·秦策五》曰:“梁王伐楚胜齐,制韩赵之兵,驱十二诸侯以朝天子于孟津。”《史记·秦本纪》曰:秦孝公十八年 ( 即魏惠王二十六年 ) ,“秦使公子少官率师会诸侯逢泽,朝天子。”《史记·赵世家》载:“肃侯四年,朝天子。”

逢泽大会是魏国霸业发展的顶点。魏惠王打着“朝天子”、“尊王”的招牌召集诸侯盟会,实际是以霸主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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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齐国的强大与魏国的衰落

魏国自魏惠王开始,三晋关系破裂,力量大大分散。《史记·魏世家》记载,魏惠王即位的次年,“魏败韩于马陵,败赵于怀。” [48] 三晋关系由团结一致到相互攻伐,大大削弱魏国。

魏国的衰落,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对人才的摒弃。魏文侯选贤任能,使魏国出现了独霸中原的强盛局面。魏文侯死后,自魏武侯就开始了对贤能之士的排斥。此时魏国相继走了吴起、商鞅、孙膑等政治家和军事家。他们到了其他诸侯国后,成为魏国强大的对手。

《孟子·梁惠王上》云:“梁惠王曰:‘晋国天下莫强焉,叟之所知也。及寡人之身,东败於齐,长子死焉;西丧地於秦七百里;南辱於楚,寡人耻之,愿比死者壹洒之,如之何则可 ? ”从这段文字记载来看,魏惠王连连败于齐、秦、楚等强国,但他并不知道原因何在。其实,魏国摒弃人才的政策,当是魏国衰落的重要原因。

魏国迁都大梁以后,地处中原,无险可守,魏国遂成为天下之兵的攻击目标。而此时,齐国经过齐威王的改革发展壮大,开始成为魏国的强敌。

魏齐争霸战争实际上在魏惠王的逢泽之会以前就开始了。公元前 354 年,赵国为了扩张,占领了卫国的刚平之邑,卫臣服于魏。次年,魏号令诸侯以伐赵国,攻破邯鄣。赵国在国都被占领的情况下,向齐国求救。齐国派田忌为将、孙膑为军师以救赵国。孙膑是军事家孙武的后代,对兵法有极深的研究。孙膑采取了“围魏救赵”之策。即齐军以兵攻魏之襄陵,魏

军虽然攻破邯郸,但却不得不紧急收兵保卫魏国,以击齐兵。魏、齐二国军队在桂陵 ( 今河南长垣县西南 ) 相遇。魏国从邯郸至桂陵已行军几百里,长途跋涉使魏军士兵疲备不堪。齐军则早已至此,以逸待劳。两国交兵,齐国一举打败魏军,重创魏军。

桂陵之役魏国虽然被齐打败,但仍有一定实力,于是魏惠王召集逢泽之会,韩国竟然没有参加此会,这是魏国所不能容忍的。《战国策·韩策三》云:“魏王为九里之盟,且复天子。房喜谓韩王曰:‘勿听之也,大国恶有天子,而小国利之。王与大国勿听,魏安能与小国立之。\'”“九里”,鲍彪注曰:“九重 ( 当作里 ) ,谓王城,欲城之,先盟其众。”缪文远先生《战国策考辩》认为“魏王为九里之盟”,与魏王的“逢泽之会”当为同一事件,在周显王二十六年,即公元前 344 年。由于韩不参加会盟,因此,魏惠王在逢泽会后大举攻韩。《水经·渠水注》引《纪年》:“穰苴率师及郑孔夜战于梁赫,郑师败逋。”

韩国战败以后向齐求救。“南梁之难,韩氏请救于齐。” [49] 齐威王命田忌、田婴为将、孙膑为师,率军攻魏救韩。魏惠王也派将军庞涓和太子申率领 10 万大军迎战。庞涓素来骄傲自大,孙膑利用庞涓这一弱点,令齐军佯做逃遁,采取“减灶”的策略,引诱魏军深入。孙膑则在马陵 ( 山东荷泽一带 ) 的险要地带设下埋伏,全歼魏军,庞涓自杀,孙膑从此显名天下。魏国元气大伤,独霸中原的局面一去不复返了。而齐国通过桂陵之战和马陵之战,以大国的姿态登上战国的政治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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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国的崛起

春秋时期的殽之战后,秦在强大的晋国的打击下,不能东向,转而向西发展,独霸西戎。

三家分晋之后,强大的魏国又进一步攻取秦国最肥沃险要的河西地,使秦处于更不利的地位。秦孝公说:“诸侯卑秦,丑莫大焉。” [50] 魏国的强大不仅限制了秦国的发展,而且严重地损害了秦国的利益。如商鞅所说:“秦之与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非魏并秦,秦即并魏。何者 ? 魏居邻阨之西,都安邑,与秦界河而独擅山东之利。利则西侵秦,病则东收地。” [51] 秦、魏之间的斗争,水火不能相容。

当魏国全力与东方的齐、赵等国斗争的时候,日益强盛的秦国当然不会放弃侵袭魏国的机会。商鞅将兵以伐魏,魏派公子卬以迎敌。两军对垒,商鞅派使者对公子欢说:“吾始与公子欢,今俱为两国将,不忍相攻,盟,乐饮而罢兵,以安秦魏。” [52] 魏公子卬信之,前去与商鞅会盟,商鞅暗伏甲士以虏公子卬,遂破魏军。

秦还攻陷了魏的河西重镇少梁 ( 今陕西韩城县 ) ,又渡河攻陷魏旧都安邑,严重地打击了魏的西部地区。《史记·商君列传》云:“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梁惠王曰‘寡人恨不用公叔座之言也。\'”魏国在秦国的打击下,被迫迁都大梁。从此在与秦国的斗争中,处于被动状态。商鞅也因此封于商 ( 今陕西商县东 ) 。但此时,秦国的力量还不足与魏抗衡,只是利用魏在东方与齐、赵战争之机,对魏袭击。而当魏稍得喘息,认真对付秦时,秦国立即讲和,认为“以一秦抵大魏恐不如”,并即派公子少官参加魏惠王主持的逢泽之会。

秦孝公死后,惠文君即位。惠文君立后,车裂商鞅,以泄私愤。商君虽死,但其法仍施行于秦。公元前 330 年,秦公子邛在雕阳 ( 今陕西 鹿阝 县 ) 大败魏军,俘虏魏将龙贾,斩首 8 万,迫使魏国献出河西地。次年,秦军又渡过黄河攻占了魏国的皮氏 ( 今山西河津西 ) 、汾阴 ( 今山西荣河北 ) 、焦 ( 今河南陕县南 ) 和曲沃等地。秦惠文君与魏惠王相会于应 ( 今河南鲁山 ) 。魏慑于秦的压力,于公元前 328 年纳上郡 ( 今陕西绥德一带 )15 县于秦。至此,秦终于打败魏国,扫清障碍,向东发展。

四、合纵连横格局的出现与五国伐秦的失败

秦惠文君十年 ( 前 328 年 ) ,魏人张仪来到秦国,被任为秦相。公元前 325 年,秦惠文君称王 ( 是为秦惠王 ) ,并于公元前 324 年改元称元年。这时秦国国力昌盛,有“并吞八荒”之心,张仪入秦,奔走呼号,大倡连横之说,拆散东方诸国联盟,游说各国事秦,声称这样才能免受秦国的威逼征伐,以求安宁。张仪是自商鞅以后,对秦国的发展扩张起了重要作用的人物之一。

合纵、连横的政治活动是并行的。魏人公孙衍,号犀首,乃是合纵的倡导者。合纵,即号召山东六国联合,以抵抗秦国的蚕食和吞并。

合纵、连横的轴心之国是魏国,魏国都于大梁,地处各国之间,交通便利,是各国攻伐征战的必经之地。魏只有依靠与诸国合纵才能生存,而秦只有拉住魏国,建立连横,才能抽去合纵的核心而拆散合纵,所以魏国始终是合纵、连横的焦点。 [53]

张仪来到魏国,说魏王曰:“魏地方不至千里,卒不过三十万人。境四平,诸侯四通,条达辐凑,无有名山大川之阻。……为大王计,莫如事秦,事秦则韩、楚必不敢动;无楚、韩之患,则大王高枕而卧,国必无忧矣。”最初,对张仪的游说,魏襄王不肯听,认为“秦岂能有爱于我哉 ? 兵不来除道,何为以说客先之,是知其不可而迷我也。且我事秦,安得高枕无忧哉 ? ” [54] 张仪见此,暗暗使人到秦国,让秦攻魏,魏国大败。于是魏国“称东藩,筑帝宫,受冠带,祠春秋,效河外。”魏献上郡 15 县于秦。魏、秦连横,张仪相魏。张仪相魏,实利秦国,欲一摇而动天下,使各国仿效魏国与秦连合。

与此同时,公孙衍、陈轸等主张合纵的政治活动家也积极地策划于密室,奔走于廊庙,大倡合纵,以制张仪抗强秦。他们代表各国的利益,纷纷登场,往来于六国之间,游说各国国君合力以抗秦。他们陈明观点,晓以利害,使这些国君知道只有联合抗秦,才能使自己的国家得以生存。合纵与连横,短兵相接,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当秦国逐渐发展强大后,对山东六国构成威胁。在公孙衍、陈轸等人的奔走组织下,齐、楚、韩、赵、魏五国联合起来,以伐秦自保。

“五国攻秦”之役,由于与秦作战的只有韩、赵、魏三国,所以当三晋联军打到函谷时,秦出击,三晋战秦不胜退回。次年,秦庶长樗里疾与三晋联军战于修鱼 ( 今河南原阳 ) ,秦大败三晋联军,消灭 8 万多人。

第一次五国合纵伐秦,由魏国发起。楚怀王虽为五国合纵伐秦的纵长,但在攻秦战役中并不卖力,合纵攻秦的五国心又不齐,各怀私心,所以这次五国伐秦之役以失败告终。

五、楚国由盛而衰

“五国伐秦”之役以后,秦国对韩、魏加紧进攻。公元前 313 年,秦在雕阴击败魏将龙贾的四万五千士卒,魏的河西地尽入于秦。次年,秦又攻取了魏之汾阴、皮氏和焦。魏的上郡 ( 丹、鹿阝延、绥等州北至固阳 ) 尽入于秦。同年,秦又与韩发生了岸门 ( 今河南许昌西北 ) 之战,大败韩国,迫使韩国向秦屈服,秦、韩、魏结成暂时的联盟。

“五国伐秦”之役中,齐、楚并未积极参战,在韩、魏被迫向秦靠拢时,齐、楚也相应地结成了联盟。

秦国在逐渐强大之时,开始有并吞天下之心。特别是当秦攻灭了巴蜀之后,认为“得蜀则得楚,楚亡则天下并矣。”

秦认为必须拆散齐楚联盟,方能打击、削弱楚国。为了离间齐、楚关系,秦派张仪前往楚国。秦假意要把侵占的楚的商於之地六百里归还于楚国,其条件是楚必须闭关绝齐。商於之地是秦、楚之间的军事要冲之地,楚怀王听说无举兵之劳而复得商於之地,非常高兴,马上派人到齐去宣布绝交,另外派使者到秦接受土地。

楚使者跟随张仪到达秦国后,张仪佯装从车上跌下来受伤,称病三月不出,楚使者不能得到土地。这时,楚国仍然没有意识到已受秦国的欺骗。楚怀王道:“以吾绝齐为尚薄邪 ? ”乃派一勇士宋遣前往齐国以辱齐王。齐王大怒,折楚符而合于秦,彻底与楚绝交,并与秦结成盟国。

当秦得悉这一情况后,张仪才出见楚使者。秦国毁约赖地,对楚使者说:“子何不受地,

从某至某,广袤六里。” [55] 楚使者将此消息归报楚王。楚怀王才知受骗,但与齐绝交,且辱齐王,绝之甚深,楚悔之已晚。楚怀王大怒,在毫无准备、又无外援的情况下,对秦发动进攻。在丹阳 ( 今汉中地区 ) ,秦人大败楚军,斩甲士 8 万,生俘了楚大将屈、裨将军逢侯丑,楚“通侯、执圭死者七十余人。”楚怀王又尽发全国之兵袭秦,战于蓝田 ( 今陕西蓝田县境 ) ,又大败。秦国完全占领了南郑、汉中地区。

接二连三的疆场惨败,使楚国闻风丧胆。公元前 299 年,秦昭王在连破楚军后,又投书楚怀王,要与其会于武关 ( 今陕西西安东南 ) ,以结盟好。楚怀王见秦王书,犹豫不决,前去,恐见欺;不去,又恐秦怒。大臣昭睢说:“王勿行,而发兵自守耳。秦虎狼,不可信,有并诸侯之心。”大臣屈原也说:“秦虎狼之国,不可信,不如勿行。”只有楚怀王的一个庶子兰劝王行,曰:“奈何绝秦欢。”於是,楚怀王怀着恐惧的心理前往武关会秦王。 [56]

秦令一将军伏兵武关,冒充秦昭王,待楚怀王一到,则闭武关,劫持楚怀王西至秦都咸阳。秦昭王态度傲慢,对待楚怀王如同藩臣,威胁他割巫、黔中二郡与秦。楚怀王想先结盟,秦则要胁他先割地后结盟。楚怀王大怒曰:“秦诈我而又强要我以地”,遂坚决拒绝秦国。秦国也因此扣留了楚怀王。

楚国无主,国内不安。公元前 298 年,楚将昭睢赴齐接太子横。齐湣王与其相乘机要胁楚国,如接太子,需割送楚的下东国 ( 今淮北一带 ) 与齐国。昭睢答应了齐国的条件,迎回太子横,立为王,是为楚顷襄王。

秦得地不成,而郢都又立新王,使秦的企望破灭。秦昭王大怒,即刻发兵攻楚,大败楚军,斩首 5 万,攻取楚国的析 ( 今河南内乡西南 ) 等 15 城,秦国逼近了南阳盆地,这是一个直通楚郢都的要塞地区,楚国一片恐慌。

次年,楚怀王从秦逃出。秦立即派兵封闭通往楚的各条道路。怀王从山路绕道赵国,赵不敢收纳。怀王又想往魏国,被秦兵捉回秦国。楚怀王悲愤交加,遂发病,客死于秦。

公元前 280 年,秦将白起攻取了楚国的鄢邓二城,公元前 278 年,白起又攻取了安陆(今湖北安陆县),继而攻破了楚国的郢都(今湖北荆州)。秦以郢为中心,建立南郡。

白起拔郢,楚顷襄王兵散,遂不复战。楚国贵族除一小部分通过水路退居江南长沙等地外,大部分贵族随楚顷襄王仓皇逃往陈城 ( 今河南淮阳 ) ,迁都于陈,故陈城又称郢陈。

这一次战争,楚国失去国都以及江汉流域的故地领土。楚国的上国之兵及保卫国都的王室主力被击溃,楚遭到沉重地致命打击。从此,楚国的盛世成为历史,楚国开始走上衰败灭亡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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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燕国破齐

当秦把楚当做进攻的重点时,而把齐当做拉拢的对象,采取与齐连横的政策。因当时诸侯国君皆称王,因此王号就不那么尊贵了。公元前 288 年,秦与齐相约称帝。秦昭王在宜阳称西帝,齐湣王称东帝。后来,在诸侯国的激烈反对之下,秦、齐又被迫放弃帝号,说明秦尚未有压倒诸国的力量,称帝条件还没有成熟。

燕国在发生“禅位子之”事件而内乱时,齐国乘机袭破燕国,劫掠了燕国宝物重器和城池,使燕臣事于齐。燕昭王即位后,思欲报仇。他一方面招纳贤士,任用乐毅、剧辛等,另外又派出苏秦到齐国去做反间,游说齐国攻宋,而放弃对燕国的注意,即“代燕不如代宋之利。”

恰逢宋国的末代国君偃荒淫暴虐,“淫于酒,夫人、群臣谏者辄射之,於是诸侯皆曰桀宋。” [57] 公元前 286 年,齐湣王与楚、魏伐宋。腐朽而虚弱的宋国不堪一击,宋王偃出逃,死于温。齐、楚、魏三分宋地,齐国得到的最多,占有宋的大部分领土,齐国势力大大增强。《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载:“齐遂伐宋。宋王出亡,死于温。齐南割楚之淮北,西侵三晋,欲以并周室为天子。泗上诸侯、邹鲁之君皆称臣,诸侯恐惧。”齐似乎有吞并天下之志,诸侯各国都感到威胁,天下共同攻齐的形势出现了。

公元前 284 年,秦、魏、韩、赵、燕五国伐齐。燕国经过 28 年的准备,民殷国富,士卒勇战。五国攻齐之时,燕乐毅率兵参战,并成为战争的重要指挥者。齐军很快被击溃,各国都达到了自己的目的:秦得定陶,魏占故宋,赵取济西,楚国也得到了淮北之故地。各国相继罢兵,而燕国遣返了诸国军队,率师长驱进入齐国都临淄,尽取齐国之重宝,焚烧齐之宫室宗庙。《战国策·燕策二》云:燕国的“轻卒锐兵,长驱至国。齐王逃遁走莒,仅以身免。珠玉财宝,车甲珍器,尽收入燕。大吕陈於元英,故鼎反於历室,齐器设於宁召。蓟丘之植,植於汶皇。自五伯以来,功未有及先王者也。”元英、历室,燕宫殿名。半年之间,燕攻下齐国 70 多座城市,除聊、莒、即墨外,齐城皆属燕国。齐国遭到了毁灭性地打击。

六年之后,齐国在将军田单的率领下,进行反攻,一举赶走燕国军队,恢复了齐国。齐虽复国,但复国后的齐元气大伤,永远失去了强国的地位。

七、秦与韩魏的伊阙之战

秦昭王时期,魏国贤士范睢在魏受到迫害,几至於死,逃到秦国以见昭王,献远交近攻之策。范睢说秦昭王曰:“秦韩之地形,相错如绣。秦之有韩也,譬如木之有蠹也,人之有心

腹之病也。天下无变则已,天下有变,其为秦患者孰大於韩乎 ? 王不如收韩。”又说:“今夫韩、魏,中国之处而天下之枢也,王其欲霸,必亲中国以为天下枢。……因举兵而伐之。” [58] 秦昭王任范睢为相,开始进攻韩、魏。

公元前 294 年,秦昭王首先派将军向寿伐韩,攻取了韩的武始《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认为在河北邯郸县西南 ) ;派左更白起攻新城 ( 今河南伊川西南 ) 。在此时,魏亦感到恐慌,于是派军队与韩一起守卫伊阙 ( 今洛阳市南 90 里,即龙门 ) 。公元前 293 年,秦将白起与韩、魏大战于伊阙,斩韩、魏士卒 24 万。韩、魏惨败。秦俘获了魏将公孙喜,并攻获魏国五座城池。

伊阙之战,秦斩杀了 20 多万韩、魏的精壮之士,韩魏遭到了沉重的打击。《史记·魏世家》云:“ ( 魏昭王 ) 三年,佐韩攻秦,秦将白起败我军伊阙二十四万。六年,予秦河东方四百里。芒卯以诈重。七年,秦拔我城大小六十一。……九年,秦拔我新垣、曲阳之城。”新垣,曲阳,皆在今河南济源县一带。伊阙战后,魏国把河东四百里割给秦。秦在战国初年曾得到河西地,而至此又得到了河东,而且还攻拔魏国的众多城池。从此,魏国开始“以地事秦”,即对秦国割让土地以求苟安的政策。秦攻拔了魏国的怀、郪丘。继而“秦七攻魏,五入囿中,边城尽拔,文台堕,垂都焚,林木伐,麋鹿尽,而国以继围。又长驱梁北,东至陶、卫之郊,北至平监。所亡于秦者,山南山北,河外河内,大县数十,名都数百。” [59] 魏国灭亡之势已成。

伊阙之战,韩国同样遭受惨重的打击。《史记·韩世家》云:“釐王三年,使公孙喜率周、魏攻秦。秦败我二十四万,虏喜伊阙。五年,秦拔我宛。六年,与秦武遂地二百里。”以后,秦攻战韩的城皋、荥阳、上党郡。韩国已沦入秦的掌握之中。

伊阙之战,韩、魏的有生力量消耗殆尽。在秦国的猛烈进攻之下,韩、魏毫无还手之力。大量城池被秦攻占,韩、魏只好割地求和以苟延残喘。

八、秦、赵长平之战

赵惠文王时 ( 公元前 298 年~前 266 年 ) ,赵任用乐毅为相,蔺相如为上卿,廉颇、赵奢为上将,君臣和睦。其士卒又经过胡服骑射的训练,成为当时诸侯各国中最先进的军队,可谓兵强马壮,成为秦国兼并过程中最强的敌手。赵“尝抑强秦四十余年,而秦不能得所欲。” [60] 公元前 270 年,赵在阏与 ( 今山西和顺 ) 大败秦军,大大挫伤了秦国的锋芒。秦国意识到,如果想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必须击败赵国。

公元前 262 年,秦攻取了韩的野王 ( 今河南沁阳 ) ,把韩的的上党郡与韩国本土隔绝开来。韩国恐惧,割上党郡向秦求和。上党郡守不愿降秦,反把上党 17 县献与赵国。

秦国因上党郡守不降秦而降赵,大怒,派白起、王齕进攻赵国。赵派廉颇迎敌。秦、赵双方在长平 ( 今山西高平西北 ) 展开了自战国以来空前的大战。廉颇是个很有才干的军事家。秦、赵在长平相持三年,秦军终不敢前进。后来,赵孝成王中了秦国的反间计,撤回了廉颇,派只会纸上谈兵的赵括代替廉颇为将。赵括一反廉颇的军事布置,更换军吏,对秦军全面出击。秦将白起佯装败走,然后纵奇兵,绝粮道,两路夹击赵军,赵军被围,绝食四十多天。赵军数次出击,均不能突出重围。赵括亲自作战,被射死。公元前 260 年,赵军 40 多万士卒败降于秦。由于赵军曾经受过胡服骑射的训练,多为英勇善战之士,白起害怕赵卒复为赵国所用,于是灭绝人性地将 40 万赵卒活埋。赵国遭到前所未有的惨败,其国力大大地削弱了。

长平之战,秦国的损失也是惨重的,“虽破长平军,而秦卒死者过半,国内空。” [61] 而秦王却不顾国内的实际情况,于公元前 259 年,又兵围赵都邯郸。赵国经长平之战,赵人之死者不得救,伤者不能疗,涕泗相哀。秦坑赵卒 40 万,赵人对秦国再也不存任何幻想。当秦军攻伐邯郸之际,赵国人民作了英勇的抵抗。与此同时,魏国信陵君无忌窃兵符以救赵国,楚国春申君黄歇也派将军景阳率大军救赵。在赵军、魏军、楚军的夹击下,秦军大败。秦将郑安平以 2 万人降赵,这是秦自阏与之战后的又一次大败。

邯郸之役的胜利,使战国晚期的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这次战役把各国又联系在一起,使秦国暂时放松了对东方的进攻,减轻了山东六国的压力。但山东六国并没有乘强秦的暂时失利而休养生息,励精图强,而是又隐入互相争战之中。楚向北灭鲁,魏乘机灭卫,燕国认为“赵氏壮者皆死长平,其孤未壮,可伐也”,于是起二军,车二千乘以伐赵。“赵,四战之国也,其民习兵。”赵又起用廉颇为将,破杀燕军,虏燕将军乐间、卿秦。 [62]

秦、赵战争,使兼并战争后期唯一能够对秦起抑制作用的赵国被削弱,再也无力与秦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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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秦统一中国

公元前 246 年,秦王政即位,是时,“秦地已并巴、蜀、汉中,越宛有郢,置南郡矣;北收上郡以东,有河东、太原、上党郡;东至荥阳,灭二周,置三川郡。” [63] 名义上的周天子也不存在了,秦国的统一已经是大势所趋,事在必然了。

山东各国也已清楚地看到,秦攻伐不已,自己迟早会被灭亡的。公元前 241 年,山东各国又相谋合纵,为了保护自己,再做一次努力。这次合纵以楚考烈王为纵长,春申君负责具体的指挥。

然而,此时山东诸国的情况已不能与战国前期相比了。秦在与诸国战争中采取杀伤有生力量的措施,使诸侯各国元气丧失殆尽。公元前 293 年,秦与韩魏伊阙大战,秦将白起斩韩魏士卒 24 万,并攻占 61 座城,魏割让河东地四百里,韩割让武遂地 200 里。公元前 274 年,秦攻至魏国大梁城下,斩魏卒 4 万,攻占四城。公元前 273 年,秦攻三晋,斩首 15 万。

公元前 312 年,秦与楚有丹阳之战。秦人败楚,轩楚甲士 8 万,俘虏大将屈丐等。公元前 300 年,秦复攻楚。楚军死者 2 万。公元前 260 年,秦赵长平之战,秦将白起为了消灭赵国的有生力量,使经过胡服骑射训练的赵卒不再为赵所用,坑杀赵降卒 40 万。在前后 30 余年的时间里,就大战被斩首山东壮年男子将近 100 万,如果连同小型战争计算在内,则 100 万之多,严重地摧毁了这些国家的有生力量。因此,这个时期诸侯列国的合纵伐秦,犹如群羊围攻猛虎,其失败是必然的。当诸侯兵至函谷关时,秦国出兵,山东各国也就不战而退,相继败走了。

公元前 238 年,秦王政 22 岁,在雍蕲宫举行加冕礼,亲政。他就是统一中国的秦始皇。秦王政、肃清了嫪毐、吕不韦等内部的反对势力,把政权完全控制自己手中,为秦国荡平宇内,并吞八荒扫清了道路。

秦的统一战争始于灭韩。公元前 230 年,秦派内史腾进攻韩,俘虏了韩王安,尽收韩地。秦国得韩地而置颍川郡。

公元前 229 年,秦派大将王翦、杨端和率兵伐赵,这时赵国还有一定的军事力量,如李牧、司马尚均为名将,而且赵卒又经过胡服骑射的训练,故秦军攻赵不下。秦人乃使反间计,贿赂赵国宠臣郭开,诬李牧、司马尚将要反叛,赵王听信谗言,派赵葱及颜聚代替李牧、司马尚。李牧急赵国之所急,在大敌当前的情况下拒不交出兵权,赵王竟然让人杀掉李牧,废除司马尚。公元前 228 年,秦军攻赵,杀赵葱,败颜聚,俘虏了赵王迁,赵国灭亡。赵公子嘉率其族人数百奔代郡,自立为王。代王与燕联合以自守御秦。

公元前 227 年,秦军以不可抗拒之势,席卷六国,燕国君臣一片惊慌。燕太子丹派出刺客荆轲,前去刺杀秦王。荆轲带上秦国逃亡将军樊于期的人头 ( 樊于期自刎,将首级献上,以助荆轲 ) ,还加上督亢 ( 今河北涿县东南 ) 的地图为礼,以秦午阳为辅,前去秦国,共行大计。结果,荆轲行刺未遂被杀,计划落空。

荆轲刺秦王的失败,更加速了燕国的灭亡。公元前 226 年,秦王大举攻燕。秦大将王翦破燕都蓟城 ( 在今北京市一带 ) 。燕王及太子丹率其余兵走保辽东。秦大将李信追之,燕王被迫杀太子丹以献秦。当时正值辽东大雨雪,秦军无法前进,于是退兵。

公元前 225 年,秦大将王贲包围魏都大梁,掘开圃田泽水以灌大梁,三月后城坏,魏王假出降,魏国灭亡。

秦在灭了三晋、燕以后,挥兵南向,进兵楚国。公元前 225 年,秦王政问大将李信曰:“吾欲攻取荆,于将军度用几何人而足 ? ”李信曰:“不过用二十万人。”秦王又问王翦,王翦曰:“非六十万不可。” [64] 秦王政认为王翦年老力怯,于是令李信及蒙恬率 20 万军队伐楚。李信攻平舆 ( 今河南省平舆县 ) ,蒙恬攻寝 ( 今河南省固始县寝丘 ) ,楚军在淮北败走,但当李信与蒙恬在城父 ( 今河南省郏县境 ) 会师时,楚人摄其后,“三日三夜不顿舍,大破李信军,入两壁,杀七都尉”,秦军大败。 [65] 由此说明楚国还具一定的有生力量。

秦王政听到李信失败的消息,立即亲自去请王翦。王翦率大军 60 万南伐楚国,楚悉国中兵以拒秦。王翦到楚国后坚壁而守之,养精蓄锐,不肯出战,任楚军挑战,终不出。楚国只好引兵而东,于是王翦派兵追其后,大破楚军,攻取了陈城以南至平舆的地方,俘虏了楚王负刍,秦王也随即亲到郢陈以庆胜利。

楚将项燕立昌平君为楚王,反秦于淮南。秦又派王翦、蒙武攻楚,在淮南大破楚军,昌平君死,项燕自杀。秦国乘胜略定楚国城邑,平楚地以为郡县。公元前 223 年,秦灭楚国,设立九江郡、长沙郡。秦又以楚地为基地,南征百越之君。公元前 222 年,秦降服越,设立会稽郡。

公元前 222 年,秦又派王贲率大军进攻燕,俘虏燕王喜,燕亡。王贲回军途中,攻代,俘虏了代王嘉,赵国最后灭亡。次年,秦兵挥军向南攻齐,俘齐王建,齐国灭亡。公元前 221 年,秦始皇完成了统一大业。从秦灭韩起,共用 10 年时间,秦取得了统一战争的胜利,战国封建割剧局面结束,一个新的封建的中央专制主义的秦王朝出现在中国历史的舞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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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战国时期的文化和社会生活

一、学术思想领域的“诸子百家争鸣”

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出现了诸子百家争鸣的局面,这是我国思想史上最活跃最辉煌的时期。周天子东迁雒邑,地位衰微,诸侯霸主国兴起。为了能在争霸战争中取得优势,各诸侯国相继改制变革,以谋求富国强兵。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的争霸战争已转变更为残酷和激烈的兼并战争。为了争霸战争和兼并战争的需要,诸侯各国都争用贤能之士。

诸侯国君的礼贤下士,无疑给贤能之士一个上升的机会,并造成一个宽松的政治环境。诸侯国君为了能在激烈的兼并战争中取得优势,他们不惜重金,招纳天下的贤能之士为自己所用。知识分子成为诸侯国君最欢迎的人物,於是一些下层的“士”,开始刻苦攻读,总结历史经验,针对当时的政治形势,著书撰文,陈明自己的观点,大批的知识分子脱颖而出,代表他们本阶级的利益发表演说,以求他们政治理想得到实现。我国思想史上的出现一个最活跃的“百家争鸣”的局面。

先秦时期的诸子百家中,影响最大的是儒、道、墨、农、兵、名、阴阳、法等。在这个时期,先秦思想家们从探讨治国治民的理论,到研究国家的产生与形成,探索宇宙人类的起源,对世界、社会和人生都进行深刻的研究。先秦诸子的思想以其博大精深影响中国社会两千多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

墨家和墨子

墨家学说的创始人是墨子。《通志·氏族略》引《元和姓纂》云:“墨氏,孤竹君之后,本墨台氏,后改为墨氏。战国时宋人墨翟,著书号墨子。”又《荀子·修身篇》唐人杨倞注曰:“墨翟,宋人,号墨子。”这些记载云墨子是宋人。《吕氏春秋·当染》高诱注:“墨子,名翟,鲁人,作书七十二篇。”云墨子为鲁人。现有学者认为墨子,“鲁人”之“鲁”,是鲁国 ( 今山东省邹县 ) ;亦有学者认为“鲁”,是今河南省鲁山县。

墨家学派是先秦时期很有影响的学派。《韩非子·显学》云:“世之显学,儒、墨也。”《吕氏春秋·有度》云:“孔墨之弟子徒属充满天下,皆以仁义之术教导于天下。”

墨家学派是手工业者利益的代表。墨家学说最重要的思想是“兼爱”、“非攻。”“兼爱”,就是要人与人互相亲爱,不要互相仇视。“非攻”就是反对战争。墨子说:“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不可不察乱之所自起;当察乱何自起,起不相爱。……若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犹有不孝者乎 [66] ? ” “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辱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 [67]

墨子反对大国对小国的侵略攻伐。当楚国将要攻宋时,墨子“裂裳裹足,十日十夜不顿舍”, [68] 亲到楚国去说服楚王不要攻宋,并亲派弟子为宋守城,使楚王不得不放弃这场战争。

墨子有尚同的思想,“即令民与上同意也。” [69] 墨子还要求尚贤。墨子说:“故古者圣王之为政,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 [70] 墨子所尚的贤,不分贵贱,包括“农与工肆之人”,代表了下层小手工业者的呼声。

墨子主张节用、节葬、节乐,反对厚葬,对春秋战国时期的厚葬表示不满。《墨子·节葬下》云:“王公大人有丧者,曰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墨子·节用上》云:“今天下为政者,其所以寡人之道多,其使民劳,其籍敛厚,民财不足,冻饿死者,不可胜数也。”墨子作为一个平民阶层的学者,对贵族收括民财以奢侈享用,表示极大的愤慨。

在对事物的认识方面,墨子提出“三表法。”《墨子·非命上》云:所谓三表:“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祭百姓耳目之实”,“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墨子提出的“三表法”认识论是客观的,唯物的,就是用古代圣王治国治民的史实,用国中百姓对国君所实施政策的看法,并观察现行政策是否对人民有利,来判断政策的正确性。“三表法”,就是判定事物的三个原则。他是站在人民大众立场上提出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在中国哲学史上有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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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和庄子

庄子是战国时期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云:“庄子者,蒙人也,名周。周曾为漆园吏。”庄子象老子一样,主张无为而治的治国方式,有小国寡民的社会理想。《庄子》的《马蹄》、《胠箧》皆是论述其“无为而治”思想的。在《马蹄》一篇中,庄子以马为例,指出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吃草饮水,这皆是马的自然之性。而一些称善治马者,如伯乐,将马蹄“烧之,剔之,烙之,连之以羁挚,编之以皂栈,”结果许多马因不堪其苦而死,这是因为马失去了自然之性。如果想让马活得很好,很健康,就一定顺马之本性。同样对待人民也要顺其本性,让他们纺织而衣,耕作而食,无党无私,就是“素朴”,“素朴则民性得矣。”只有无为而治,顺民之自然,才能使民繁荣发展。

庄子鄙视富贵,对上层贵族统治者表示极大的愤慨,并进行淋漓尽致的揭露和鞭挞。他说:“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仁义存焉。” [71]

庄子有非常丰富的哲学思想,明晰的思辩,他把先秦时期的唯心主义发展到高峰。他也认为,天下万物生于道,道是万物的本体,但又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虚无的。他认为,世上万事万物出于一个源。一个物被破坏,但它又成为一个新的物体。而每当一个新物体形成,它必将破坏一个旧物体。庄子说:“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

。 [72] 即事物的成与毁,皆归于一,但是,只把事物看成循环往复的变化。把事物看成循环往复,复通为一,而没有看见事物的发展,这是庄子思想的时代局限性。

老子和庄子皆是代表小国贵族的思想家。他们反对侵略,鄙视富贵,主张均平,反对压迫。为了实现自己的社会理想,他们主张小国寡民,公社复归,并主张实行愚民政策,不尚贤,反对儒家提倡的礼制。从主流上说,老子、庄子都是反封建压迫的哲人。在哲学思想上,老子、庄子都认为天下万物出于道,属于客观唯心主义范畴。他们都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老子、庄子是我国最早提出完整的宇宙观和认识论的学者。

儒家与孟子

战国时期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是孟子。

孟子,名轲,战国时期鲁国邹 ( 今山东邹县 ) 人。孟子受业于子思的门人。子思是孔子的孙子,受业于孔子的学生曾子。孟子是孔子的四传弟子。孟子一生与孔子有相似之处,他 3 岁丧父,是在慈母仉氏的教育下成长的。

孟子主张以仁政治国,即王道政治。孟子曾对梁惠王说:“王如施仁政於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以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故曰:仁者无敌。” [73] 孟子主张给百姓以“五亩之宅”,“百亩之田,” [74] 让人民有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孟子反对战争。他说:“春秋无义战。” [75] 又说:“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 [76] 孟子认为,那些热衷于战争者都应受刑。

《孟子·尽心下》之:“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之轻,是故得乎丘民为天子。”孟子把民看得最重,其次为社稷,再其次为国君,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体,把“民”看得高于国君,在我国思想史上是一个灿烂的火花。孟子主张人性本善。他是继孔子以后儒家学说的奠基人,被后世尊为“亚圣。”

儒家学说以等级为内容的礼制思想为统治阶级所利用,是维护王权的理论;但其主张仁政治国及王道政治,具有深刻的人民性。

除孔、孟外,先秦早期儒家,还有孔子弟子曾子的仁孝思想,子思的中庸思想及以诚为本的思想,亲亲尚恩的思想,都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

荀子

荀子本是儒家学派的后裔分支。《韩非子·显学》云:“自孔子之后,儒分为八,“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子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孙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其中的“孙氏之儒”,就是荀子一派的儒家。“荀”改为“孙”,是后人为了避汉宣帝刘荀之讳。

荀子是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又是法家学者韩非和李斯的老师。荀子是承儒启法的重要思想家和学者。

荀子,名况,字卿,战国时期赵国人。荀子在齐国的稷下学宫曾三次为“祭酒”,是当时地位很尊的学者。他晚年在齐受谗,至楚国,春申君任之为兰陵令,终死在兰陵。

荀子认为,礼、法都是治国治民的根本。《荀子·强国篇》云:“人君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荀子主张维护等级制度,他说:“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 [77] 他认为一国之内,君主必须实行集权,不准有分散国君权力的情况出现,他说:“权出于一者强,权出二者弱,是强弱之常也。” [78] 又说:“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自古及今,未有二隆争重而能长久者。” [79] 荀子主张以礼治国,隆一而治,王权集中,天下必分贵贱之等级,这正是礼制的内容,并带有法家思想的倾向。

荀子主张尚贤,认为“贤能不待次而举,……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 [80] 荀子具有民本主义思想。他认为对待百姓,应“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君人者,爱民而安。” [81] 荀子说:“《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此之谓也。故君人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欲荣,则莫若隆礼敬士矣;欲立功名,则莫若尚贤使能矣。” [82] 荀子认为,以民为本,才能国富君安。

在人性论方面荀子主张人性恶。

荀子思想最光辉的是其唯物主义思想。《荀子·王制》说:“天地者,生之始也;礼义者,治之始也。”也就是说,在世界上先有天地等物质,才有礼义等制度和道理。物质是形成万物的基础。

荀子认为,天,即大自然有自己运行的规律。这种规律是客观的。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83] 天之规律是任何人不能改变的,但人们可以利用这种规律去改造自然。荀子说:“从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 [84] “制天命而用之”,是荀子的又一个光辉的哲学命题,表现人类战胜自然的意志和魄力。荀子不迷信,不相信灾异,认为天行有自己的规律,人可以利用这种规律,使之为人服务。这在战国时期是最进步的思想。

在认识论方面,荀子认为,认识事物必先用目、耳、口、鼻、体等得到最初的感性印象;然后再用心去综合分析这种感性认识,从而得到较全面的理性认识。在综合分析时,要不受故、欲、恶、始、终、远、近、古、今、博、浅等现象与感觉的蒙蔽干扰,才能得到正确的结论,认识事物的真相和本质。荀子说:“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

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行之,明也。” [85] 在对事物的观察、了解过程中,从学习到参与,才能真正了解事物得出正确的结论。荀子的认识论是正确的、唯物的、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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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韩非子

法家是先秦时期的重要学派。战国早期的法家代表人物多是政治家,如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等。他们在诸侯国中为卿为相,把自己的思想付诸于政治制度的实施。战国中期,法家思想已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韩非子是这种思想和理论的集大成者。

韩非子,韩国公子,曾与李斯师事荀卿,善著书。韩非子的《孤愤》、《五蠹》等传到秦国,秦王政见之,甚悦,乃急攻韩,索取韩非,韩王乃使韩非使秦。但是在秦国,韩非遭李斯、姚贾的谗害而死。

韩非子主张,国君必须拥有绝对的权威。为了保证这种权威,韩非子提出国君驾驭臣下的“七术”,指出威胁国君权有“六微”和“八奸。”韩非子认为刑、德之权必需掌握在国君手中,他说:“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 ? 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 [86] 也就是说,国君必须牢牢握住生杀予夺之权。

韩非认为赏、刑必须严格依法。《韩非子·定法》云:“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

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著於官府,刑罚必於民心,赏

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於下,此不可

一无,皆帝王之具也。”术、法皆是国君统治必须掌握的工具。

《韩非子·有度》云:“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认为必须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国君用法,要不阿贵,不挠

曲,使智者不能开脱,勇者不敢争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些法家的理论,虽然是为了维护帝王的权威,但是有些理论今天仍然有其重要的意义。

在哲学思想上,韩非子与老子有共同之处。《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云:“韩非者,韩之

诸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韩非子与老子一样,认为天下万物之本是“道。”韩非说:“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 [87]

又说:“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 [88]

韩非子赋予“道”更多的政治性。如《韩非子·主道》云:“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 [89] 韩非子研究“道”,是为了让国君以知“万物之源”、“善败之端。”韩非子的哲学思想是为政治服务的。

韩非子对世界的认识论方面是唯物的辩证的。他反对龟卜蓍筮。如《饰邪》一篇记载,赵国攻燕,“凿龟数筮,兆曰大吉。”赵国取得胜利。燕攻赵,亦卜筮大吉,但是却遭到失败。

韩非说:“龟筮鬼神,不足举胜;左右背向,不足以专战。然而持之,愚莫大焉。”“用时日,事鬼神,信小筮而好祭祀者,可亡也。” [90]

韩非子认为,把复杂的事物比较分析,才会得出正确的结论。《韩非子·杨权》云:“叁伍比物,事之形也。”“去喜,去恶,虚心以为道舍。”韩非子还说:“智术之土,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 [91] “明主听其言必责其用,观其行必求其功,然则虚旧之学不谈,矜诬之行不饰矣。” [92] 如何把对事物的认识转移到对人的认识,韩非子提出,国君必须烛私明察,不要只听其谈,而要观其行,责其用,全而考察,才能真正地得到人才,他的认识论是为政治服务的。韩非子的认识论是正确的,唯物的,其特点是与政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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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学派

阴阳学派的鼻祖是战国时期的齐国人邹衍。《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云:“邹衍睹有国者益淫侈,不能尚德,若《大雅》整之於身,施及黎庶矣。乃深观阴阳消息而作怪迂之变,《终始》、《大圣》十余万言。”由此可见,邹衍因诸侯国君“淫侈,不能尚德”,才创立阴阳学说,企图惊动帝王,为帝王服务。《盐铁论·论邹》云:“于是推大圣终始之运,比喻王公列士。”

邹衍提出了“五德转移”的学说。他说:“五德从所不胜,虞土、夏木、殷金、周火。” [93] “五德”,就是土、木、金、火、水五种物质所演绎的德行,即《尚书·洪范》所说的“五行。”邹衍把水、火、金、木、土演绎成五德,与朝代兴衰相附会。

邹衍认为,五德相胜相克,即木胜土,金胜木,火胜金,水胜火,土胜水。五德的相胜,

是从一种物质向另一种物质的转变。每一种新的物质都在旧的物质中孕育产生,从量变到质变,逐渐代替母体,形成新物质。这实际是一种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

但是邹衍把五德相胜相克的理论与人世间王朝的更替变化相附会,认为历代王朝的更替转移受五德转移相胜说的制约,从而使之具有了神秘的色彩,把“五德”相胜说推向了唯心主义。

名家是一个探讨名、实关系的学派。他们“控名责实,参伍不失,” [94] “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 [95] 名家研究名、实关系,具有丰富的思辩性和逻辑性。名家最有名的学者是公孙龙。公孙龙、赵国人。公孙龙反对战争,主张偃兵,兼爱天下。他主张以仁义治国,反对暴政,具有儒家思想倾向。

公孙龙最著名的是“白马非马”的论点。《公孙龙子·白马论》云:“马者,所以命形也;

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这里是指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马,指一般的马,包括黑马、红马、白马、黄马。而白马,则专指白色的马。故可以说:白马非马。

公孙龙的另外一个哲学命题是“坚白论。”公孙龙认为,一个又坚又白的石头,人之目只见其白,手只能拊其坚。他说:“目不能坚,手不能白,不可谓无坚,不可谓无白,其异任也。其无以代也。坚白域于石,恶乎离 ? ” [96] 这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对于石头的坚、白性质,要目、手共同感觉,才能得出“坚白石”的结论。

孙膑,齐国人,生于阿鄄之间 ( 约当今山东荷泽一带 ) 。司马迁《史记·孙子列传》中认为孙膑是继孙武的后代子孙。 1972 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同时出土《孙子宾法》和《孙膑兵法》。孙膑曾为齐威王之军师。他创造的“围魏救赵”“减灶诱敌”等军事方略,显名于世,并著有《孙膑兵法》。其兵学思想与孙武相似,具有丰富的民本主义思想。孙膑更重视战争中的阵法、士气、选卒、维护军令的威严等。孙膑是继孙武以后我国历史上留下兵学理论的优秀军事家。

许行,战国时期楚人。他假托“神农之言”来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关于许行,史书记载不多,《孟子·滕文公》记载了一些有关许行的思想和活动。许行代表农民提出“君民并耕”

的思想在历史上有一定的影响。

《孟子·滕文公》记载:“陈相见孟子,道许行之言曰:‘滕君则诚贤君也,虽然,未闻道也。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飨而治。今也滕有仓廪府库,则是厉民以自养也,恶得贤 ? ”许行要求君民并耕,国君与民同耕才是贤君,而滕国有府库,则是收括聚敛而来,故滕君不算贤明的君主。

在商业贸易方面,许行主张“市贾不贰,国中无伪,虽使五尺之童适市,莫之或欺。布帛长短同,则贾相若;麻缕丝絮轻重同,则贾相若;五谷多寡同,则贾相若;履大小同,则贾相若。” [97] 这种思想反映了农民对富商大贾欺行霸市,渔取重利的不满,反映了农民要求公平的市场交易的愿望。

许行主张君民并耕,反对不劳而获,表现了下层农民要求平等,反对剥削的理想。许行希望有一个贤明的国民,实施仁政,来实现他君民并耕的思想,这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许行为代表的农家追求的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空想社会,是世外桃源式的幻想。但许行的社会理想,主张均平,反对压迫和剥削的思想,闪耀着平等思想的火花,在中国思想史上是非常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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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史学和文学艺术

《左传》是春秋战国史学的伟大成就。有人认为《左传》为春秋时期的瞽史左丘明所做。《史记·太史公自序》云:“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研究者有认为《国语》,是诸侯各国语,即《左传》。徐中舒先生认为:“《左传》出自左丘明的传诵,……由子夏一再传弟子收集更多的文献,排比整理,剪裁润色,编写成书。” [98]

杨宽先生认为“《左传》的作者就是依据各国瞽史所传诵的各国《春秋》加以整理编辑而成,用以作为《鲁春秋》一种‘传\'的。” [99]

《左传》成书年代在战国,记载了上始鲁隐公元年 ( 公元前 722 年 ) ,下至鲁哀公二十七年 ( 公元前 468 年 ) 计 255 年的历史。《左传》史实丰富,文辞优美、生动,有极为重要的史料价值,是研究先秦历史的必读书籍。

《国语》亦是记载春秋历史的重要文献,战国时成书。《国语》包括《周语》、《晋语》、《楚语》、《郑语》、《齐语》、《鲁语》、《越语》、《吴语》等。该书偏重于记载各国贵族的言论,属于《语》一类的书。

相传《国语》亦是丘明所著,《史记·太史公自序》云:“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它保存了不少春秋时代各国的史料,《国语》的成书亦在战国。

《战国策》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史料,西汉刘向校勘整理。该书初有《国策》、《国事》、《短长》、《事语》、《长书》、《修书》等名称的不同写本,皆是西汉宫廷藏书。刘向根据这些不同的写本,删去重复,重新编定为《战国策》,三十三篇,即今流传之本《战国策》,是研究战国历史的重要史料。

战国时期的两种重要史书《竹书纪年》、《穆天子传》,根据《晋书·束皙传》记载,晋太康二年,盗发魏襄王墓所得。《竹书纪年》记载了自黄帝至魏襄王二十年之事,成书在战国。《穆天子传》记载了周穆王西游之事。书中说周穆王西游曾到过中亚,曾在昆仑山见到了西王母。此书虽带有神话色彩,但仍是研究古史的重要史料。

战国时期的诸子都是优秀的散文家。诸子的文章,思想开阔,语言生动,文辞多采,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庄子的文章气势磅礴,想象丰富;荀子语言生动,说理透彻;韩非子峻峭尖刻,锋芒毕露。如庄子用“望洋兴叹”的故事来比喻见认少而又自高自大的人,韩非子用“守株待兔”来比喻政治上的保守派。这些寓言寓意深刻,有极强的感染力。

战国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首推《楚辞》。《楚辞》是楚国三闾大夫屈原所作。屈原是楚怀王的左徒,“博文强志,娴于辞令,”很得楚怀王的信任。其同列上官大夫靳尚嫉妒屈原,在楚怀王面前诋毁屈原。楚怀王免去屈原的官,将其流放。屈原被流放,初在汉北,后又放逐江南。楚国政治日益腐败,他悲愤之极,於旧历五月五日,投长沙附近的汨罗江而死。

屈原在放逐中,创作了许多优秀诗篇。《汉书·艺文志》载屈赋二十五篇。其作品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有《离骚》、《远游》、《渔父》、《卜居》、《九章》,是写作者被放逐后的苦闷心情,表现作者对故国强烈的热爱。第二类主要是《天问》,是作者在流放中,对自然界、古代史迹发问的诗篇。作者提出一百多个问题,诗中保留了古代的传说和史料,有相当重要的价值。第三类作品《九歌》,是作者利用楚地的神话、民歌写成的一组风格清新优美的抒情诗歌。

《楚辞》以其磅礴雄伟的气势,丰富浪漫的想象,优美清新的文采,是我国文学宝库中的重要遗产。太史公说:“推其志,虽与日月争光可也。” [100] 屈原又是一个当之无愧的爱国主义诗人。

屈原之后,宋玉的《九辩》亦是抒情诗歌的文学杰作。《史记·屈原列传》云:“屈原既死之后,楚有宋玉、唐勒、景差之徒,皆好辞而以赋见称。”战国时期,以《离骚》、《天问》、《九歌》为代表的楚国辞赋确实形成一个文学的流派,在中国文学史上有深远的影响。

春秋战国时期的许多墓葬中都出土有编钟、石磬等乐器。这个时期的贵族家庭多有乐器,称为“钟鸣鼎食”之家。这些现象表明音乐已经走进了许多贵族的家庭,成为一种普遍的娱乐活动。《战国策·齐策一》云:“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荀子·乐论》云:“声乐之象;鼓大丽,钟统实,磬廉制,竽笙箫和,管龠发猛,埙篪、翁博,瑟易良,琴妇好,歌清尽,舞意天道兼。”荀子道尽了所有的乐器象征的意义,说明荀子具有很高的音乐素养。

《礼记·乐记》是一篇研究音乐的文章。该文研究了音乐的起源,是“感於物而动,故形於声”;论述了音乐的作用、种类、意义等。《乐记》及《荀子·乐论》皆是研究音乐理论的学术著作。

先秦时期,凡有大事皆需行礼作乐。如战争有军乐,婚庆有喜乐,丧有哀乐等。《史记·孔

子世家》云:“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

中国自古就是诗书礼义之邦,音乐是先秦社会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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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学技术的发展

天文历法

农业是中国古代社会重要的生产部门。天文历法与农业有密切的关系。战国时期,我国的天文历法有进一步发展。

周烈王时,即公元前 370 年左右,我国出现四分历,包括《颛顼历》和《殷历》。四分历规定一年为 365 又四分之一天,十九年之中置七闰,是当时世界上最精确的历法。古罗马公元前 46 年曾创造《儒略历》,与我国的《颛顼历》相同,但要晚 300 多年。《颛顼历》以十月为岁首。 [101]

在制定历法的同时,人们还注重气候和物候的变化。战国时期,根据黄河流域气候的变化,创立了二十四节气。如冬至、夏至、雨水、惊蛰、霜降、春分、清明等。这是我国古代人民的杰出创造,对于农业生产有重要的作用。

先秦时期开始对天空星辰星象的观察与研究。湖北随州擂鼓墩曾侯乙墓的东椁室出土一个漆箱盖。箱盖中心有用毛笔写的一个大的篆字“斗。”围绕“斗”一圈是用篆字写的二十八宿的名称。二十八宿名称按顺时针排列:角、亢、氐、方、心、尾、箕、斗、牛、女、虚、危、西萦、东萦、圭、委女、胃、矛、毕、此 ( 隹 ) 、参、东井、与鬼、酉、七星、张、翼、车。

《吕氏春秋·有始览》云:“中央曰钧天,其星角、亢、氐;东方曰苍天,其星房、心、尾;东北曰变天,其星箕、斗、牵牛;北方曰玄天,其星婺女、虚、危、营室;西北曰幽天,其星东壁、奎、娄;西方曰颢天,其星胃、昂、毕;西南曰朱天,其星觜嶲、参、东井。南方曰炎天,其星舆鬼、柳、七星;东南曰阳天,其星张、翼、轸。”这里不仅记载了二十八宿的名称,还记载了星宿在天空中的方位。

曾侯乙墓漆箱盖上的记载,及《吕氏春秋·有始览》都是我国最早的有关二十八宿的记载。

战国时期,有专门研究天象者。《史记·天官书》云:“在齐,甘公;楚,唐眛;赵,尹皋;魏,石申。”甘德,或曰鲁人,或曰楚人;《集解》引徐广曰:“或曰甘公名德也,本是鲁人。”《正义》曰:“《七录》云楚人,战国时作《天文星占》八卷。”石申则是魏人。后人二人的书合在一起,称之为《甘石星经》。该书测定恒星 120 颗,记录了这些恒星的赤道坐标,并绘成星图,这是世界上最早的恒星表。

1973 年长沙马王堆 3 号汉墓出土了大量帛书,其中有一部《天文气象杂占》,是战国时代的作品。该书绘有二百五十幅云气、彗星、恒星的图象,其中有二十九幅是绘有各种形状的彗星图,是世界上最早的彗星图。

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天文学已有很高的成就。史书上不仅记载了天象、灾异等,并对日月星辰的运行规律都有了一定的研究。

医学

战国时期的扁鹊,号称神医。扁鹊是齐人,曾师事长桑君,得长桑君秘传禁方,能知人体中五脏之症结。《史记·扁鹊列传》记载,扁鹊过虢时,虢太子暴卒,体温尚存。扁鹊让弟子子阳拿来针和砥石,针灸虢太子的穴位三阳和五会。过一会,太子复苏。扁鹊又让弟子子豹配药,以温湿巾拭药熨太子胁下,虢太子起坐;又服两剂药,虢太子康复。这就是历史上流传的扁鹊起死回生之术的故事。

《扁鹊列传》云:“扁鹊名闻天下,过邯郸,闻贵妇人,即为带下医;过雒阳,闻周人爱老人,即为耳目痹医;来入咸阳,闻秦人爱小儿,即为小儿医。随俗为变。”扁鹊是一个妇科、五官科、小儿科全能的医生。

扁鹊还是我国中医脉胳学的创始人。他重医不重巫,“骄恣不论于理,一不治也;轻身重财,二不治也;衣食不能适,三不治也;阴阳并,藏气不定,四不治也;形羸不能服药,五不治也;信巫不信医,六不治也。有此一者,则重难治也。” [102] 扁鹊所创立的中医学是科学的,他的“望、闻、问、切”的诊疗方法至今仍是我国中医诊断的重要手段。扁鹊过秦时,秦太医令李醯自知医术不及扁鹊,派人杀了这位绝世名医。扁鹊死后,他的医术传给后人,对我国医学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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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的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带动了经济和生产技术的发展。有许多生产技术和生产经验被总结,并上升至理论,结集成学术性的著作。

《周礼·冬官·考工记》就是记载周代手工业生产技术和经验的著作。根据《考工记》的记载,当时的生产部门有“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设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搏埴之工二。”

“攻木之工”,详细地记载了车的制作方法,对车轮、车舆、车床、衡、车辕等各部件的长、宽、高都做了详细的记载和科学的分析;各部件必须有科学的比例,才能使车子协调,运转轻快。如“舆人为车,轮崇、车广、衡长、叁如一,谓之叁称。”就是做车,轮高、车宽、衡长,三者的尺寸相宜,谓之“叁称。”《考工记》还介绍了作车轮木料的选材、及烘干技术等。

“攻金之工”,介绍了青铜合金配比的知识。制造不同的青铜器,所用的铜锡配比也不相同。《考工记》云:“金有六齐 ( 剂 ) ;六分其金而锡居二,谓之钟鼎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斧斤之齐;四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戈戟之齐;叁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大刃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二,谓之削、杀、矢之齐;金、锡半,谓之鉴、燧之齐。”这里介绍了制造钟鼎、斧斤农具、兵器戈、戟以及削、杀和铜镜等各种器物的合金配比。合金配比不同,表现出的硬度、韧性,光泽也不相同。《考工记》总结了正确的合金配比规律,是世界上最早的合金配比经验的科学总结。

《考工记》还介绍了“攻皮”,“设色”,“刮摩”,“搏埴”等技术经验,对当时和后代的社会生产又有指导作用。

墨家学派是小手业者及小商人的代表。在生产中,墨家已总结丰富的生产经验和知识,保留在《墨子》中。

《墨子·经上》云:“体,分于兼也。”体是部分,兼是整体,其意为部分是从整体上分出来的。又“圜,一中同长也。”中,孔也;此谓一圆,从孔向周围各处量皆同长。“方,柱隅四驩也。”四方体具有等面等边等角的性质,这些记载是几何学的知识。

《墨子·经说下》云:“方石去地尺,关石於其下,悬丝於其上,使适至方石,不下,柱也;胶丝去石,挈也,丝绝,引也。”这段记载对力的性质、运动、平衡皆有认识,体现当时人们的力学知识水平。

《墨子》还反映当时人们的光学知识水平,这是《墨子》最精彩的部分。《经说下》云:“鉴者近中,则所鉴大,景亦大;远中,则所鉴小,景亦小。”这段记载反映了光的直进性质,平面镜中物和象的关系,光源和影的关系等。

《墨子》记载了许多生产技术和科学知识,包括对力学、光学、几何学都有所认识,并对这些现象和学问进行总结,上升到理论。这是古代生产力发展的结果,表明了我国先秦时期的科学水平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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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史记·赵世家》。

[2] 《汉书·食货志》。

[3] 《荀子·议兵篇》。

[4] 《说苑·指武》。

[5] 《韩非子·和氏》。

[6]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7] 《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8] 《吕氏春秋·贵卒》。

[9] 《战国策·秦策三》。

[10] 《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11] 《吕氏春秋·贵卒》。

[12] 《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

[13] 《史记·秦本纪》。

[14] 《史记·商君列传》。

[15] 《史记·商君列传》。

[16] 《史记·商君列传》。

[17] 杨宽《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8 。

[18] 《史记·商君列传》。

[19] 《史记·商君列传》。

[20] 《史记·商君列传》。

[21] 《战国策·燕策一》。

[22] 《史记·范睢列传》。

[23] 《史记·王翦列传》。

[24] 《战国策·楚策一》。

[25] 《战国策·楚策一》。

[26] 《史记·春申君列传》。

[27] 《汉书·沟洫志》。

[28] 《河北石家庄市庄村战国遗址的发掘》,《考古学报》 1957 年第 1 期。

[29] 群力《齐国故城临淄勘探纪要》,《文物》 1972 年第 5 期。

[30] 《河南新郑仓城发现战国铸铁器泥范》,《考古》 1962 年 3 期。

[31] 据《汉书》卷二四《食货志》。

[32] 《史记·货殖列传》。

[33] 《关于鄂君启节的研究》,《文物参考资料》 1958 年第 4 期。

[34] 《论中国和阿尔泰部落的古代关系》,《考古学报》 1957 年 2 期。

[35] 高至喜《湖南楚墓中出土的天平与法码》,《考古》 1972 年第 4 期。

[36] 《汉书·食货志》。

[37] 《荀子·王霸》。

[38] 《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 1984 。

[39] 《史记·货殖列传》。

[40] 《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 1984 。

[41] 《战国策·魏策一》。

[42] 《史记·货殖列传》。

[43] 《战国策·赵策三》。

[44] 《史记·魏世家》。

[45] 《吕氏春秋·不广》。

[46] 《史记·楚世家》。

[47] 徐中舒、何孝达《战国初期魏齐的争霸及列国间合纵连横的开始》,《四川大学学报》 1956 年第 2 期。

[48] 《史记·魏世家》。

[49] 《战国策·齐策一》。

[50] 《史记·秦本纪》。

[51] 《史记·商君列传》。

[52] 《史记·商君列传》。

[53] 《战国初期魏齐的争霸及列国间合纵连横的开始》《徐中舒历史论文选辑》,中华书局 1998 。

[54] 《战国策·魏第一》。

[55] 《史记·楚世家》。

[56] 《史记·楚世家》。

[57] 《史记·宋微子世家》。

[58] 《史记·范睢列传》。

[59] 《史记·魏世家》。

[60] 《战国策·赵策三》。

[61] 《史记·白起列传》。

[62] 《史记·赵世家》。

[63] 《史记·秦始皇本纪》。

[64] 《史记·王翦列传》。

[65] 《史记·王翦列传》。

[66] 《墨子·兼爱上》。

[67] 《墨子·兼爱中》。

[68] 《墨子·公输》。

[69] 《墨子·尚同》。

[70] 《墨子·尚贤上》。

[71] 《庄子· 箧》。

[72] 《庄子·齐物论》。

[73] 《孟子·梁惠王上》。

[74] 《孟子·梁惠王上》。

[75] 《孟子·尽心下》。

[76] 《孟子·离娄上》。

[77] 《荀子·富国》。

[78] 《荀子·议兵》。

[79] 《荀子·致士》。

[80] 《荀子·王制》。

[81] 《荀子·君道》。

[82] 《荀子·王制》。

[83] 《荀子·天论》。

[84] 《荀子·天论》。

[85] 《荀子·儒效》。

[86] 《韩非子·二柄》。

[87] 《韩非子·主道》。

[88] 《韩非子·解老》。

[89] 《韩非子·主道》。

[90] 《韩非子·饰邪》。

[91] 《韩非子·孤愤》。

[92] 《韩非子·六反》。

[93] 《昭明文选·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文。

[94] 《史记·太史公自序》引司马谈《论六家要旨》。

[95] 《荀子·非十二子》。

[96] 《公孙龙子·坚白论》。

[97] 《孟子·滕文公》。

[98] 《“左传”的作者及其成书年代》《徐中舒历史论文选辑》,中华书局 1998 。

[99] 杨宽《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8 。

[100] 《史记·屈原列传》。

[101] 朱文鑫《历法通志》。

[102] 《史记·扁鹊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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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秦王朝

(公元前 221 年——公元前 206 年)

第一节 秦统一帝国的建立

一、强化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

秦统一后,在原各国政权机构的基础上,调整、完善、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机器。这种政治制度主要有以下几项基本内容:

1 、皇帝至高无上

秦始皇改“王”为“皇帝”,自称“朕”,命为“制”,令为“诏”,印称“玺”,以及其他严格的礼仪、服饰、避讳制度,都表示他与普通人不同,被加以神化。作为新帝国的最高政治代表,皇帝从此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2 、以丞相为首的官僚制

秦中央机构是以丞相为首的官僚制。所谓的“*******九卿”各有自己的一套机构和职能以处理日常政务,都直接对皇帝负责,皇帝拥有最终的裁决权。这些官僚可由皇帝随时任免,概不世袭,这是官僚制度的特点。

3 、郡县制

秦的地方行政彻底废除分封制,全面推行郡县制。郡的长官有郡守、郡尉和监御史,三者职责分工明确。郡下设县,县的长官为县令、县丞和县尉。郡县要职都由中央政府任命。

县以下设乡、里和亭等基层官职,一般不任命,而是从当地豪绅中推举。

皇帝制、官僚制和郡县制是一套完整的政治制度,在此后的两千年中被基本沿用。

4 、军队和法律

秦实行郡县普遍征兵制。军队由正规军和地方武装两部分,分别由中央和郡县管理,皇帝掌握调兵权,以虎符为凭。兵种有车、步、弩、骑和“楼船之士”等。

从商鞅开始制定的《秦律》不断充实完善,秦统一前后已形成比较完整体系的法律制度,其部分内容由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文书可以了解。秦律的指导原则是“轻罪重罚”,“以刑去刑”,所以条目繁多,刑罚残酷。

二、巩固统一的措施

1 、令黔首自实田

即命令占有土地的地主和自耕农向政府据实申报登记手中的土地数量,政府据以征税,并以法律形成在全国确认土地私有。

2 、统一文字、货币和度量衡

以秦人使用的“小篆”(有别于东方各国“古文”)为标准文字推行全国,新书体“隶书”也开始作为日用文字流行。文字统一对中国古代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作用至巨。

秦王朝向全国颁布统一的度量衡制度和标准器具。

废除东方国旧货币,统一规定黄金为上币,以“镒”为单位;铜圆钱为下币,以“半两”为单位。

3 、修驰道

秦始皇下令拆除各国原来的关塞阻隘,修建“驰道”、“直道”、“五尺道”、“新道”、“栈道”等,组成以咸阳为中心的全国交通网。其意义一是从军事上消除割据,二是从政治经济上巩固统一。

4 、迁豪销兵

为消除六国旧贵族在地方上的潜在势力,先后将之迁徙于咸阳、巴蜀、南阳等地,并下令统一收缴、销毁流散在民间的兵器。

5 、焚书坑儒

为加强思想控制,统一天下思想,经李斯建议,秦始皇先后下令“焚书”和坑杀儒生方士。焚书坑儒的目的是为了镇压政治反对派,巩固中央集权和政治统一,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手段过于粗暴残酷,使中国古代的文化典籍遭到一次惨重损失。同时,思想上的反抗绝非靠焚书或肉体消灭所能解决问题,反而因此堵塞了言路,使秦政权闭目塞听,一意孤行,加速了自身灭亡。特别是使春秋以来蓬蓬勃勃的自由思索精神受到一次致命打击,开创了中国文化专制主义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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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

秦灭六国后,兵锋继续向周边民族地区推进并设置郡县。

1 、北征匈奴

蒙恬率军 30 万北击匈奴,夺回河套,设置九原郡和 34 县,由内地迁入三万户,并在战国旧长城基础上,修建临洮至辽东的“万里长城”。

2 、南开五岭

在“百越”之地,先后设置会稽、闽中、南海、桂林、象等郡,并发“七科谪”五十万人戍边,与越人杂处。

秦的疆域“东至海暨朝鲜,西到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这其中包容了各族人民,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国家。

第二节 秦帝国的崩解

一、秦代的社会结构

1 、地主

包括皇室、军功贵族和中小地主。

2 、农民

包括自耕农、佃客和佣耕雇农。

3 、奴隶

分官、私两种,充斥于社会各个领域,数量大大超过先秦时期,并可通过市场公开买卖。

4 、工商业者

都有大小之分。有地位近似自耕农的小手工业者、小商人,也有与地主结盟的大工商主。

5 、旧贵族

逃亡潜藏各地,伺机而动,具有传统的号召力。

二、秦王朝的残暴统治

1 、繁重的徭役

2 、沉重的赋税

3 、秦二世的昏庸腐朽

4 、对秦始皇的简单评价

秦始皇最重要的历史功绩是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对中国古代文明的高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但他同时又是一个暴君。这不单是个人品质问题,反映他所代表的政治力量刚刚走上历史的前台,经验不足,对人民的力量缺乏认识,盲目夸大主观的作用,崇尚暴力,迷信权力,以为能一口吞尽天下,一时做尽万世事。这是由于他们在政治上尚处于幼年,未遭遇底层人民的打击,还很不成熟。秦始皇作为有贡献的政治家,功在首位,过当其次。

三、帝国的崩溃

1 、大楚兴陈胜王

2 、旧贵族复国运动

3 、巨鹿之战

4 、入关灭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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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西汉王朝

(公元前 206 年——公元 25 年)

第一节 西汉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巩固发展

一、楚汉战争和西汉王朝的建立

1 、约法三章

秦朝灭亡后,战争性质改变。项羽和刘邦展开争夺最高统治权的“楚汉战争”。刘邦为争取关中父老支持,废秦苛法,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2 、分封诸侯

项羽入关,自立为西楚霸王,以盟主身份,分封刘邦等十八王,然后东归彭城。严重的失误。

3 、楚汉战争

刘邦趁项羽还东之机,消灭“三秦王”,据关中为根据地,东出与项羽对峙于荥阳一线。双方势力消涨的诸多因素。刘邦联合韩信、彭越、英布等人,夹击项羽。项羽兵败自杀。刘邦统一全国,定都长安,西汉王朝建立。

二、汉初稳定社会秩序的措施

1 、汉高五年诏令

八年战乱,经济凋蔽,人口锐减,新王朝的统治基础十分虚弱,为此颁布“汉高五年诏令”: ①复员军队,以军功赐田宅;②继续沿用秦军功爵制,招抚流亡还乡;③大封功臣为王为侯,保证其既得利益;④恢复部分自卖奴隶的平民身份。

结果扶植大批军功地主、中小地主和自耕农,扩大新王朝的统治基础,增加农村劳动力,恢复农业经济;稳定了社会秩序。

2、汉承秦制

政治制度上“汉承秦制”,又略有改变。中央仍是皇帝制和以丞相为首的官僚制,地方上实行“郡国并行制”。刘邦先后诛杀和废除楚汉战争分封的大部分异姓诸侯王,分封了九个同姓诸侯王。另一些地区仍实行郡县制。

军队以南北军为中央常备军,此外还有郡县预备军。

在《秦律》基础上,西汉萧何制定《九章律》。

3、赋役制度

主要包括田赋、口赋、算赋、献费、兵役、力役等。社会一部分阶层享有优复特权。

三、黄老之学与文景之治

1、逆取而顺守

汉初君臣总结秦二世而速亡的教训,陆贾说:“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秦任刑法不变,卒灭。”秦只用刑罚不重教化是其失败的主要原因。

2 、黄老之学

原齐国稷下学宫一派,主张“无为而治”。所谓“无为”并不是一味消极的完全无所作为,而是顺应自然。它与老、庄思想不同,而是一种维护统一的政治体制的学说。汉初六十年,它是政治上的指导思想,主张刑德并用,教化先行,顺民之情,与之休息。陆贾《新语》是其代表作。

3 、文景之治

黄老无为政治体现在政策上就是文、景时期一系列的政策调整,包括①减免田租;②厉行俭约;③实行和亲;④废除肉刑。结果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国家经济实力增强,人民生活改善,巩固了统治秩序,号称“文景之治”。

4 、平定“七国之乱”

刘邦为拱卫中央而分封同姓诸侯王,结果却适得其反,它们反而变成了离心离德的独立王国,甚至勾结外族企图夺取皇位。文帝时贾谊建议“众建诸侯而少其力”,景帝时晁错建议“削藩”。不久,吴王刘濞联合楚、赵、胶东、胶西、淄川、济南反叛,被周亚夫平定。景帝进一步削弱诸侯王权力,诸侯王只能衣食租税,不得过问政事。王国地位已与郡县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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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汉武帝强化中央集权

汉武帝即位时国势强大,但仍面临诸多社会矛盾,于是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中央集权。

1 、继续打击地方割据势力

主要包括: ①颁布“推恩令”;②“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③严行“酎金律”;④用酷吏“诛豪强”;⑤设十三部(州)剌史。

2、加强中央集权

主要包括:①“内外朝”的形成;②建立新选官制度;③扩充南、北军;④法律条文更严密繁苛。

3、集中财权

主要包括:①改革币制;②盐铁官营;③均输平准;④算缗告缗。

对中国传统“重农抑商”政策的简单评价。

4、独尊儒术

实行文化专制主义,接受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抛弃黄老无为,实行有为政治。新的思想方针①强调“大一统”;②强调“君权神授”;③强调“刑德并用”;④强调“纲常伦理”。在具体政策上,提出“更化”、“限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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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西汉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生产关系的新发展

1 、租佃关系和人身依附

2 、从“授田”到“假田”

二、农业生产的发展

1 、铁器和牛耕

2 、耕作技术的提高

3 、水利工程的兴建

三、手工业的突出成就

1 、冶铁和“炒钢”

2 、丝织业

3 、漆器业

第三节 西汉民族关系的发展

一、汉与匈奴的关系

1 、和亲

匈奴军事实力的强大,西汉内部诸多因素的牵制,刘邦开始实行和亲政策,文景时期遵行不废。主要内容: ①汉公主嫁给单于,并每年送去大量丝帛、粮食及酒;②开放关市,允许边境贸易;③双方约为兄弟,互不侵犯。

2、战争

汉武帝发动全面反击匈奴的大规模战争,决定性的战役共三次:一是公元前127年的“河

南战役”;二是公元前 121年的“陇西战役”;三是公元前119年的“漠北战役”。最终基本解除了匈奴对中原王朝的武力威胁。

3、通好

匈奴分裂为南北两部,南匈奴呼韩邪单于降汉,在西汉帮助下统一匈奴。他要求与汉和好,“昭君出塞”,汉匈之间百余年冲突宣告结束,北部边境出现长期和平景象。

二、汉与西域的关系

1、西域概况

2 、张骞出使

3 、西域都护府

三、汉与南方各族的关系

1 、西南夷

2 、东越(东瓯和闽越)

3 、南越

四、如何认识历史上的民族关系

五、对汉武帝的简单评价

列宁说:“判断历史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有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有没有提供新的东西。”

秦始皇所创立的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经过汉武帝的发展才巩固下来的。随着各民族的日趋融合,以汉族人民为主体的中华民族已经形成。汉武帝所开辟的疆域,为我们今天这样一个东方大国奠定了基础。汉武帝是对中华民族有杰出贡献的伟大人物。汉武帝所创设的各种制度和政策,不管以后有多大消极作用,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强化中央集权,符合国家要求统一,人民要求安居乐业的时代潮流,为灿烂中华文明的出现创造了条件。

第四节 王莽改制与西汉灭亡

一、昭宣中兴

1 、汉武晚年的统治危机

2 、昭宣中兴

二、西汉后期的社会危机

1 、土地兼并和“三位一体”

2 、限田限奴

3 、再受天命

三、王莽改制及其失败

1 、王莽代汉

2 、王莽改制

主要内容: ①“王田”“私属”制;②“五均”“六筦”;③币制屡变;④改易官名地名;⑤挑动四边战争。

3、失败

4、对王莽及其改制的简单评价

①王氏外戚是一个豪强集团,王莽“新朝”的建立体现了新崛起的豪强势力使自己权力稳定化、永久化的要求。

②王莽掌权后,必须要从国家政权的立场出发,缓和社会矛盾,解决尖锐的土地和奴婢问题。虽然表面上看会损害部分豪强的利益,但实质上是维护全体统治阶层的长远总利益。这就是恩格斯在《反杜林论》所说国家权力的“相对独立性”。

③王莽进行了以土地和奴婢问题为中心的社会改革,这是比较有见识之举。但一方面由于豪强势力的反对和拒不让步,使王莽为保住自己的地位而动摇并最终放弃改革;另一方面他所采取的方法是违反历史规律的复古行径,不仅行不通,反而加剧了原有的危机和矛盾,失败是必然的。

④改制的失败说明,统治阶层依靠政策的自我调节来解决社会矛盾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他们总不愿放弃既得利益。只有下层民众的暴力手段才能迫使其让步,缓和社会矛盾,推动历史前进。

四、绿林、赤眉起义

1、起义的兴起

2 、昆明之战

3、王莽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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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东汉王朝

(公元 25 年— 220 年)

第一节 东汉初年专制的强化

一、东汉王朝的建立

刘秀是南阳豪强集团的代表,刘邦的九世孙。在推翻新莽的斗争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昆阳战后被派往河北,以废除王莽苛政、恢复汉家制度为号召,势力不断壮大。至公元 40 年消灭各地割据势力,正式建立东汉王朝。

二、加强专制

1 、“退功臣进文吏”

2 、“虽置*******事归台阁”

3 、废内地郡国都尉,集军权于中央

4 、加强剌史权力,改地方为州郡县三级

5 、压抑宗室外戚

三、稳定社会秩序

1 、释放奴婢,安置流民

2 、精兵简政,轻刑薄赋

3 、倡导儒学,以柔道治国

4 、“度田”及其失败

建武十五年下诏州郡“度田”,即清丈土地数量,核实户口数字。背景是东汉初年豪强隐瞒土地和依附农民,偷漏国家田租赋税,造成垦田和户口不实。目的是增加政府收入,进一步限制豪强土地和依附人口数量。结果由于地方官吏与豪强贵戚勾结,弄虚作假,将赋役负担向贫苦农民身上转移。后来大姓兵长处处并起,武装抗拒清查。刘秀被迫让步,安抚和镇压结合,停止度田。反映豪强逼迫下东汉政权软弱无力的地位。

第二节 豪强田庄与东汉经济

一、东汉农业的发展

1 、水利技术的进步

2 、耕作技术的进步

3 、《四民月令》

二、豪强势力的成长

1 、云台二十八将

2 、“三位一体”的新豪强

三、田庄经济的壮大

1 、田庄的产生

2 、特点之一:聚族而居

3 、特点之二:自给自足综合经营

4 、特点之三:劳动者的人身依附性特别强

5 、特点之四:向武装化、堡垒化发展

四、门生故吏遍天下

1 、世代传经

2 、网罗门生故吏

3 、控制各级政权

第三节 东汉晚期政治与皇权旁落

一、外戚宦官的轮流专权

1 、皇统屡绝,权归女主

2 、以家奴制朝臣

3 、党锢之祸

从本质上说,是统治阶级内部不同派别之间的斗争。但是官僚士大夫和太学生的反宦官斗争,当时具有一定的正义性,反映了人民的意愿。宦官、外戚专政,并不说明皇权衰落,而只是皇权的“旁落”。

二、原始道教与农民斗争的结合

1 、社会矛盾的激化

2 、太平道

3 、五斗米道

4 、黄巾大起义

第四节 东汉时期的思想文化

一、两汉经学和 谶 纬迷信

1 、今文经和古文经

2 、 谶 纬迷信的盛行

谶 是以隐语、预言作为上天的启示,向人们昭告吉凶祸福和治乱兴衰的图书符应。纬是假抚神意用宗教迷信解释经典。对统治者说它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为统治寻求合法性,也可以成为乱臣贼子窃取天命的借口。东汉因此使儒学进一步宗教化、神学化。

3 、白虎观会议

进一步把儒经、阴阳五行和 谶 纬迷信揉合在一起,广泛解释封建制度和道德观念,成为汉代意识形态领域的一部钦定法典。郑玄兼通今古,遍注群经,“郑学”成为经学主流,基本结束了儒学内部的经今古文之争。

二、佛教的传入

东汉初年限于统治集团上层流传,后期政治黑暗,作为一种精神安慰,开始在社会下层传播。由于精致的宗教理论,魏晋以后随着儒学中落,更加兴盛。

三、桓潭和王充

1 、桓潭与《新论》

2 、王充与《论衡》

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①宣传唯物主义自然观,以“元气”作为万物本源,认为天地都是无意志的自然物质实体,由于自身的原因,“物自生”,“物自为”,否定了天人感应和“君权神授”。②肯定形体决定精神,否认人死为鬼,“人之死,犹火之灭也”,提倡无神论,“何用为鬼?”③在认识论上否认人生而知之,“入山见木,长短无所不知”,人的认识来源于感官与外界事物的接触。

王充思想特别是“元气自然论”对后代产生重大影响,认识论上既强调经验,也重视理性,启发了后来的许多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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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

(公元 189 年— 581 年)

第一节 三国鼎立

一、三国鼎立局面的形成

1 、董卓之乱

黄巾被镇压后,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激化。宦官诛杀外戚何进,世族袁绍又尽杀宦官,凉州军阀董卓逼走袁绍,独揽朝政。关东军阀联合铲除董卓,东汉皇帝名存实亡。地方形成袁绍、曹操、袁术、刘表、刘备、刘焉、公孙度等割据势力,互相混战。

2 、官渡之战

曹操在官渡打败袁绍,基本统一北方。

3 、赤壁之战

曹操吞并荆州,意图统一长江流域。客居于此的刘备派诸葛亮结盟江东孙权,联合抗曹。曹军二十万与联军五万大战于赤壁,后者扬长避短,乘势利便,打败了曹操。

4 、三国鼎立形成

220 年曹操病死,儿子曹丕废汉自立,国号魏。

刘备夺荆州,占益州,吞汉中。 221 年称帝,国号汉。

孙权有江东六郡,又占岭南,袭杀关羽,夺回荆州。 229 年称帝,国号吴。

5 、三国鼎立原因

①东汉豪强势力的发展加剧了社会的分裂性,改剌史为州牧又形成拥兵自重的军阀,二者的结合成为三国鼎立的政治原因。

②中国经济重心所在的北方在长期战乱中受到严重破坏,南方经济和西部经济得以迅速发展,形成三个经济实力相对平衡的区域。这是三国鼎立的经济基础。

③军事上吴蜀联合足以自卫,但又无力消灭强大的魏。地理形势的易守难攻,相互割绝,使三国在军事上形成某种均衡。

二、曹操的政治和经济

1、屯田制

196 年始许下屯田,分军屯民屯两种。国家拨给土地,以军事编制组织,用官牛官六民四,用私牛对分,田租分成制,实际国家佃农。地著有利于使流民回归定居,“驱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

2 、士家制

将士兵和家属另立户籍,集中居住,终身为兵,世代相袭。如逃亡本人处死,家属没为官奴婢。地位身份都很低下,推行目的是为了保证兵源。这样有别于义务征兵制的世兵制,一直实行到北朝末期“府兵制”的出现。

3 、田租户调令

“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对自耕农的征课方法,按户征收实物,户调制由此创立,废弃了两汉人口税均摊(算赋口赋)的办法。显示商品经济的萎缩。

4 、从“唯才是举”到九品中正制

曹丕称帝后,为争取世家大族的支持,改变曹操“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制定“九品中正制”。为世家大族垄断政权和门阀政治铺平了道路。经济上“给客制”,给大族豪门以特权和照顾。

三、蜀汉的政治和经济

1 、《隆中对》

诸葛亮规划的基本战略,对外以曹魏为主攻方向,结好孙吴;对内整顿吏治,发展经济,扩大财源。“跨有荆益,保其岩阻,西和西戎,南抚夷越。外结好孙权,内修政理。天下有变,则命一上将军将荆州之军,以向宛洛;将军身率益州之众,以出秦川……则霸业可成汉室可兴矣。”

2 、平定南中

刘备病死,刘禅即位,诸葛亮辅政。为稳定后方, 225 年出兵西南夷,平定豪强雍闿之乱。之后采取“和抚”方针,以酋帅孟获为御史中丞,促进民族融合,为北伐提供人力物力支持,使后方稳固。

3 、六出祁山

228 年开始北伐。自知蜀国势弱,不可能以一州之地与魏十州之地长期相持,必须以攻为守。双方争夺焦点在关陇地区,诸葛亮“六出祁山”,司马懿以高壁深沟相持不战。诸葛死后,蜀汉因人力物力损耗过大,政治腐败,国势转弱,再也无力对外进攻。

四、孙吴的政治和经济

基本国策是利用蜀魏矛盾,加强自身地位,坐保江东以观成败。

1 、征讨山越

客观上有利于江南的开发。

2 、海上交通的发展

卫温直航夷洲。

朱应、康泰出使南海。

3 、世袭领兵制

大族出身的将领死后,其子弟世袭为将领,手下士兵和屯田也世代承管。将领和士兵的关系大大超过政府与士兵的关系,成了变相的私人武装。

4 、复客制

允许官僚地主所占有的佃客免除赋役。不管这种佃客是国家赐与还是自行招募,都不向国家服役纳税,结果家富于国,国家衰弱,难有大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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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西晋的短期统一

一、西晋的建立和统一

1 、司马氏专权

随着北方经济的恢复发展,魏国力量更加强大,三国均势被打破,统一时机成熟。 249 年“高平陵之变”,魏国政局剧变,司马氏操纵皇帝废立,控制政权。

2 、灭蜀和西晋建国

263 年魏灭蜀。 265 年司马炎废魏元帝曹兵,自立为帝,国号晋。

3 、灭吴统一全国

279 年司马炎六路大军攻吴,次年灭之。

二、西晋的政治和经济

1 、占田制

280 年取消屯田,实行占田制。内容: ①农民的占田,男七十亩,女三十亩。占田不是国家授田。②课田,丁男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二十五亩,亩八升。③户调式:“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之。”边郡户 1/3或2/3,少数民族户“賨布”一匹。④按官品占田荫客制。一品占田五十顷,每级递减五顷,九品十顷。荫亲属从九族到三族。荫佃户从十五户到一户。荫衣食客从三人到一人。被荫者可免除租税徭役。

占田制一方面鼓励开垦荒地和增加人口,对发展生产有积极作用,一方面使士族实力急速膨胀。

2、分封制

西晋一方面下令罢除州郡军队,目的在于强化中央。另一方面分封二十七个宗室为王,分居要地,集政治经济军事大权于一身,成为事实上的独立王国。中央和地方力量失衡,成为西晋政治不稳和短命的重要原因。

3、门阀政治的初步形成

门阀指地主阶级中的世代贵显之家,是一种具有特殊身份和地位的等级阶层的专称。大官僚地主从东汉开始,享有政治经济特权,成为大姓豪族,称为士族、世族或高门。不属于士族的称为庶族或寒门。门阀士族萌生于东汉,发展于三国,形成于西晋。

门阀政治在西晋初步形成的标志,政治上是九品中正制的实行,经济上是占田荫客制的制定。门阀士族由优先参政权进而获得政治垄断权,“公门有公,卿门有卿”,庶族寒门无寸进之路,成了变相的官位世袭制。又由于经济上的法内和法外特权,使他们不怕朝代更替,家门富贵有增无减。

门阀士族以门第以资本,造成统治阶级中不同阶层的差异和对立,“士庶之际,实自天隔”,双方保持严格界限。门阀士族不知进取,生活腐化,不关心生产和国事,逐渐蜕变为一腐朽的阶层。

东晋末年的孙恩卢循之乱使其由盛而衰,侯景之乱使其一蹶不振,隋唐实行科举制,为庶族参政敞开大门,门阀士族再不能凭门第出身左右政治了。

三、八王之乱和西晋灭亡

1、统治集团的腐朽

以司马氏为首的西晋统治集团奢侈腐朽,“奢侈之费甚于天灾”,加剧了社会矛盾。

2 、八王之乱

291 年— 306 年的 16 年间,八个诸侯王为争夺最高统治权的大混战:楚王玮、汝南王亮、赵王伦、齐王冏、长沙王 乂 、河间王颙、成都王颖、东海王越。不仅摧残恢复不久的北方经济,激化了阶级民族矛盾,而且自掘坟墓,使西晋迅速败亡。

3 、流民起事

从 301 年开始,突出的有李特和李雄、张昌、王如、杜弢等流民的反抗斗争,共二三十次,反映西晋上层和下层同时出现的深刻危机。、

4 、五胡乱华

汉魏之际西部北部匈奴、羯、氐、羌、鲜卑等民族不断内迁,史称“五胡”。阶级和民族矛盾交织,引发民族动乱,削弱了西晋统治的基础。

5 、西晋灭亡

304 年匈奴贵族刘渊在左国(今山西离石)起兵反晋,自立为汉王。 308 年称帝,都平阳(临汾)。 311 年刘曜攻下洛阳。 316 年刘粲占领长安,晋愍帝投降,西晋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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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东晋和十六国的南北对立

一、淝水战前的北方政权

从 304 年刘渊称王至 439 年北魏统一北方, 136 年北方先后建立的各民族政权习惯称为“五胡十六国”,即一成(汉)、一夏、二赵(前、后)、三秦(前、后、西)、四燕(前、后、南、北)、五凉(前、后、南、北、西),名起于崔鸿《十六国春秋》。实际不尽胡人,亦有汉族政权(前凉、西凉),除此还有刘汉、冉魏、西燕、代等,共 20 个政权。

淝水战前,这些政权主要是:刘汉(刘渊)、前赵(刘曜)、后赵(石勒)、冉魏(冉闵)、前燕(慕容皝)、前凉(张轨)、前秦(苻洪)。

二、东晋偏安江南

1 、东晋立国

西晋末年为避战乱,中原士族官僚和地主率宗族、宾客和部曲大量南下,史称“永嘉南渡”。琅邪王司马睿以王导为谋主,镇建业, 318 年在南北士族支持下称帝,都建康,史称东晋。

2 、侨置郡县

为安置中原流民,东晋在侨民大量集中的地方设置与他们北方籍贯同名的州郡县行政机构,叫做侨置,并规定侨户另立户籍,免租免役。满足了北方门阀士族的利益,有地望可继续保持高贵地位和参政,又可控制大量不纳租服役的依附人口,政治经济利益都得照顾。

3 、“王与马,共天下”

王导、王敦是北方士族代表人物,拥立司马睿为帝,政在王氏。门阀政治发导到顶点,“晋主虽有南面之尊,无总御之实,宰辅执政,政出多门,权去公家,遂成习俗”(《晋书》卷 117 ),皇帝无实权,形成琅邪王氏、颍川庾氏、谯国桓氏、陈郡谢氏等大族轮流执政局面。

4 、祖逖北伐

东晋政权忙于内讧,苟安江南,只有不多几次北伐行动。 313 年范阳大族祖逖渡江北上,由于东晋牵制未能成功。此后桓温曾三次北伐,但用心在为取代司马氏捞取资本,终失败而归。南北呈现一种均势状态。

5 、淝水之战

谢安在桓温死后执政,一方面缓和大族之间矛盾,一方面组织由侨居京口的北方侨人充任的北府兵,是一支归中央直接指挥的精锐军队。前秦苻坚于 383 年发动对东晋的战争,东晋由谢石、谢玄等率北府兵迎战,双方对峙于淝水。结果东晋以弱胜强,击败企图统一全国的前秦。此役确立了南北长期对峙的局面。

三、淝水战后的北方政权

384 年前秦瓦解,原被征服的各族上层势力纷纷独立,先后在关东、关中和河西三大地区建立 12 个政权,如后燕、西燕、南燕、北燕、北魏、后秦、夏、西秦、后凉、南凉、西凉、北凉等。这些政权互相攻杀,使生产和人民生命被摧残,除北魏外存在时间都不长。

四、东晋的衰亡

1 、社会矛盾的激化

表现在政治黑暗,贪污成风;剥削压榨严酷,大族占山封水,农民逃亡山林;统治集团内部矛盾重重,中央政权仅控制东南八郡,军阀割据长江上游和中游。

2 、孙恩卢循起义

南渡的琅邪士族孙恩以五斗米道宣传组织八郡农民,于 399 年发动起义,焚烧官府,诛杀门阀士族。 411 年在北府兵刘牢之、刘裕先后镇压下失败。但基本摧毁了东晋统治,门阀士族也由盛而衰,为庶族阶层的崛起和掌权创造了条件。

3 、刘裕专政

403 年桓玄由荆州攻入建康,称帝,国号楚。北府兵将领刘裕京口起兵,击败桓玄,迎回晋安帝,但东晋军政实权已由刘裕掌握。 402 年刘裕废晋称帝,国号宋。历史进入南北朝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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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南朝的政治和经济

一、南朝政权的更替

1 、宋( 420 年— 479 年)

宋武帝刘裕曾进行一些改革,主要是实行“士断”,即撤消侨置郡县,侨民入当地郡县户籍,同土著一样纳租服役,同时对大族隐瞒人口进行严厉清查。

宋前期社会稳定,生产发展,史称“元嘉之治”。但宋文帝刘义隆与北魏的战争失利,国力削弱。刘义隆死后宗室骨肉相残, 479 年禁军将领萧道成自立为帝,国号齐,宋亡。

2 、齐( 479 年— 501 年)

齐高帝为抑制门阀士族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检籍”,即检查各类户籍,发现假冒不实隐瞒人口一律退回改正,即“却籍”。由于官吏受贿作弊,激化了矛盾,“应却而不却,不须却而却”,引致唐寓之领导的农民起义。起义虽被镇压,但“检籍”也停止执行。

南齐国势不振,晚期又宗室残杀, 501 年雍州剌史萧衍攻入建康,灭齐称帝,国号梁。

3 、梁( 501 年— 557 年)

梁武帝萧衍统治腐朽,纵容士族官僚贪污搜刮,本人又提倡佛教,浪费大量资财。 548 年“侯景之乱”,成为南朝历史转折点,一是门阀士族许多人物被乱兵所杀,走向没落;二是丧失长江以北土地,北强南弱之势更为明显;三是南方社会经济饱受摧残。 557 年大将陈霸先灭梁自立,国号陈。

4 、陈( 557 年— 589 年)

陈虽建国,但各地武将拥兵割据,不服从中央号令。地盘缩小,经济残破,既无法制止内战,也无力抵抗北朝进攻。 589 年隋灭陈,全国再归统一。

二、南朝士族的衰落和寒人的上升

1 、士族和庶族

南朝时门阀士族仍享有种种特权,但生活骄奢淫逸,思想颓废空虚,政治上逐渐丧失统治能力,不能不把大权拱手让给寒人出身的皇帝。

由于门阀士族不喜任武职,寒人以军功作为进身之阶,南朝四代皇帝和将领功臣都来自寒门。为了加强皇权,他们表面上优容士族占据高位,但有职无权;以寒人任官职低下的中书通事舍人,参与机密,专断政务。为了控制地方,寒人皇帝把宗室子弟封为诸王,以寒人为“典签”监视诸王和州剌史,位低权重,成了皇帝耳目。

士庶的消长有深刻的原因: ①九品中正制使士族门阀平流进取,坐享高官厚禄,只知享乐,不图进取,反而加速了自身腐朽。②士族为维护特权,使自身处于孤立封闭状态,置于其他阶层的对立面,一旦受打击无法补充力量恢复生机。③士族的经济基础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由于劳动者的反抗,田庄日益衰败没落。

2、其他社会阶层

部曲和佃客都是田庄中的依附农民,“客注家籍”,附属于主人,不向国家纳租服役。人身束缚性很强,不能随便离开土地。

奴隶也是田庄中的劳动者,是主人的财产。

自耕农仍有相当数量,向国家纳租(人五石)、户调(绢三匹绵三斤)、杂调、服徭役。

兵户另立户籍,仍世兵制,地位更低落,至与奴婢并列。

吏户来源于屯田兵,隶属于官府或军府,户籍单列,世代为官府耕田、服杂役或手工业生产,地位低下,隶属性很强。

百工户是官府手工业中的劳动者,世代承袭,被严格控制,地位低。

三、南朝的庄园经济

1.士族庄园

南朝发展的新特点是,山泽被圈进庄园,由国家公有变成主人私产,刘宋颁布按官品占山法,使之合法化。

2 .寺院庄园

佛教发展,南朝遍设寺院。寺院都有大量田地,由一般僧民和投奔寺院的破产农民“白徒”、“养女”耕作,不向国家纳租服役。

3 .南方经济的发展

由于北方约七十万农民南迁,带来先进的工具和技术,南方经济迅速发展。中国古代经济重心的南移,东晋南朝是重要时期。唐朝数全国财富,已是“扬州第一,益州第二”,都在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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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北朝的政治和经济

一、北魏统一北方

1 、拓拔族的兴起

鲜卑族拓拔部,西晋拓拔猗卢被封代王, 376 年被前秦苻坚所灭。 386 年拓拔珪在盛乐重建政权,改国号为魏,史称北魏。 398 年迁都平城。

2 、统一北方

395 年“参合陂”一役打败后燕,进入中原。拓拔焘时灭夏、北燕和北凉, 439 年统一北方。

二、孝文帝改革和北魏封建化

1 、北魏前期的封建化改革

2 、拓拔珪以汉制定官职和“计口授田”;拓拔焘借助崔浩、寇谦之的汉化改革。

3 、教文帝改革的社会背景

日益成长的封建生产关系和落后的旧部落制之间的矛盾,皇权与旧部落贵族之间的矛盾;北魏统治者与中原汉族地主的矛盾;鲜卑贵族与北方各族之间的民族矛盾——只有更好解决这些复杂矛盾,才能巩固政权。

3 .改革的主要内容

①实行“班禄”,整肃纪纲;②推行均田制,限制土地兼并;③实行“三长制”,打击地方大族,加强中央集权;④实行新租调制;⑤迁都洛阳,有利于控制全局,争取汉族地主支持;⑥实行汉化政策,胡汉贵族合流,消弭民族矛盾。

4 、改革的意义

是北方民族融合和鲜卑贵族封建化的必然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门阀士族的恶性发展,促进了北方经济的恢复,巩固和改造了北魏政权,推动了北方民族的进一步融合。总体上看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孝文帝是历史上有杰出贡献的政治家。

三、六镇起义

1 、北魏末年的黑暗统治

2 、六镇起义

3 、河北起义

4 、关陇起义

——连续八年的各族人民大起义,打击了北魏政权,加强了各族人民之间的联系、了解和融合。

四、北魏的分裂和北齐、北周的对峙

1 、北魏的分裂

北魏衰落。 528 年地方军阀尔朱荣发动“河阴之变”,杀胡太后和孝明帝,执掌北魏大权。其他地方军阀割据独立。 531 年关东高欢攻入洛阳,消灭尔朱氏,立孝武帝为傀儡。 534 年孝武帝逃往关中投奔宇文泰,高欢另立孝静帝。于是北魏分裂为东魏(都邺)和西魏(都长安)。

2 、东魏和北齐

高欢是鲜卑化的汉人,在东魏推行鲜卑化政策,政治黑暗。 550 年高欢病死,儿子高洋废魏自立,国号齐。由于长期的内部权力斗争,削弱了国力,北齐于 577 年被北周所灭。

3 、西魏和北周

宇文泰在西魏继续推行汉化政策,政治稳定,实力比较强大。

重要改革一是改革内政,建立计帐和户籍制度,保证政府财政收入。二是建立府兵制,改变世兵制下国家兵户转为将领私兵的趋势,实行国家统一的指挥和训练,府兵都成为皇帝禁卫军,将领对士兵“自相督率”的现象不复存在。三是废止佛道二教,解放劳动力。

557 年,宇文觉废(西)魏自立,国号周,史称北周。 577 年周武帝灭齐统一北方。 581 年外戚杨坚夺取帝位,是为隋文帝。 589 年隋灭陈,结束南北对立,完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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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魏晋南北朝的思想文化

一、玄学

1 、定义和特征

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士族占统治地位,其思想意识的主流就是玄学。魏晋把《老子》、《庄子》、《周易》称为“三玄”。玄学就是探讨“三玄”的玄妙深奥之学,它是揉和儒、道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唯心主义思想体系。特征是以老庄“贵无”思想作为理论基础,结合儒家的纲常名教,为门阀士族的根本利益进行辩护。实质是主张门阀专政,君主无为,巩固士族的政治经济地位。

2 、产生的历史背景

①儒家思想的破产。东汉王朝崩溃后,儒家的等级、礼乐、天人感应等不能缓和统治阶级内部冲突;孝忠仁义也不能再欺骗人民。门阀士族需要寻求更有效的精神武器。

②官僚士大夫由“清汉”转向“清淡”。东汉时“上议执政,下讥卿士”,无所顾忌。两次党锢之祸,不敢再议论时政,转向玄虚的“清淡”。

③三国以后,政权变化无常。地主阶级对当权政府信心不足,又不敢明确立场,为了明哲保身,从老庄思想中寻求安慰。

3、玄学的代表人物和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在曹魏后期,代表人物是何晏和王弼。思想核心“贵无”,“天地万物以无为本”,有是从无产生出来的。不否定儒家纲常名教,认为“名教”出于自然,听其自然就能维持名教。要君主“无为”,为门阀士族掌权制造理论。

第二阶段在魏末晋初,代表人物是“竹林七贤”中的嵇康和阮籍。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认为二者对立,崇尚自然,批判名教。行为实践中也故意蔑视礼法,惊世骇俗。

第三阶段在西晋时期,代表人物是向秀和郭象。认为“有”是自然存在,万物由其自身“独化”而成。主张“名教即自然”。就是认为一切现存事物,包括政治制度和社会关系都是自然的、合理的,要人民安份守已,成为完全代表门阀士族利益的哲学。

二、佛教

两晋南北朝时佛教开始兴盛。在苦难之中,统治阶级有意用佛教所宣扬的以现世忍耐来换取来生幸福的教义麻痹人民,稳定统治。人民在看不到希望时,也往往寄托于来世和天堂。

南朝梁武帝宣布佛教为国教,使之广为流传,佛寺遍地。北朝少数民族统治者为削弱汉族人民的民族意识,缓和民族矛盾,也提倡佛教来巩固统治。

由于儒学的根深蒂固,佛教在中国社会文化领域内始终未能占据统治地位,只是统治阶级一个辅助的思想武器。

三、道教

东 汉以后原始道教在社会上广泛流传,统治阶级对之加以改造。葛洪著《抱朴子》,以金丹取代“符水”,以神仙反对妖邪,以满足门阀士族求长生不死的愿望。北魏寇谦之编了许多道经,创立一个以礼拜方法为主,吃药修炼为辅的“新天师道”,被立为国教。南朝陶弘景作《真诰》,进一步把道教经典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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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隋朝

统一帝国的再建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581——618)共37年

一 、隋朝的建立和统一

1.隋朝的建立

上 学期周老师刚给你们讲过,南北朝后期,在我国北方同时并存着两个政权,即北齐与北周,北齐与北周源于北魏分裂而成的东魏和西魏。在北齐、北周并存时期,北齐的疆域南自江淮,北抵沙漠,东起大海,西及黄河及从洛阳向南一线以东的广大地区,这些地区多是以平原为主的农业相对发达的地区。

同时,北周则控制着东与北齐为邻,西至沙漠,北起河套,南至巴蜀云贵及汉水流域的广大西部地区。北周王朝中,其最高统治集团以鲜卑等少数民族血统的人为主流,他们较多地继承了其先民在游牧生活中形成的勇武好战的传统,周武帝时,又在政治经济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如实行均田制、府兵制、灭佛、选官不以门第等),其国力逐渐增强,并在 553年攻占益州,控制四川地区,后又攻占江陵。灭南梁。577年,灭掉东邻的北齐,统一了中国北方广大地区。

但是,周武帝英年早逝( 36岁),其子周宣帝宇文贇 在位不到两年又病死。继立者是年仅 8 岁的周静帝,无执掌国政能力,外戚扬坚遂控制了朝廷大权。 杨坚之所以控制军政大权是与他特殊的出身和身份有密切关系的。杨坚的祖上是当时典型的西北关陇贵族,他的家族是通过战功和婚姻,为少数民族政权长期效劳的北方汉族,他的杨氏家族已先后为非汉族政权效劳至少两个世纪( 200年)。

杨坚的父亲杨忠,随孝武帝元修入关,在宇文泰夺权中立过战功,是北周的功臣,被皇帝赐姓普六茹氏,封为贵族,位至柱国大将军、大司空、封隋国公。杨坚出生后,被一个尼姑抚养到 12岁,他有佛名叫那罗延,因此,他深受佛教文化熏陶,12岁以后,他在京城上过为贵族和高级官员子弟设立的太学,同时也接受骑马射箭等武功训练。杨坚14岁便在后周部队中任武职,颇立军功。

杨坚的妻子独孤氏出身少数民族,是鲜卑大贵族、柱国大将军独孤信的女儿,独孤信也是北周大功臣之一。杨坚的小姨子即独孤氏的妹妹是周明帝的皇后。杨坚的女儿又是周宣帝宇文贇的皇后。因此,杨坚不仅是关陇贵族集团中的军事统帅,而且又是皇亲国戚,拥有很高的政治地位。

周宣帝病重时,杨坚已经开始与他的支持者一起密谋如何夺权,并结成一个强有力的政治集团。他们先是在隐瞒了周宣帝的死讯,在周静帝即位以后,杨坚又矫诏受命辅政,以大丞相身份,都督内外诸军事,代幼帝摄政,从而完全控制了北周的军政大权,并立即开始了建立新王朝的准备活动。

在杨坚短暂的摄政期间,为了消灭阻碍他建立新政权的力量,他采取了极为惨酷的手段,清除了对他进一步篡权造成威胁的宇文皇族的九个亲王,宗室几乎被杀光,并消灭了拥护北周政权,反对杨坚专权的其他几个地方军政长官。

581年,杨坚在各项准备就绪后,废周静帝自立,改国号为隋,改年号为开皇,仍以长安为都城,杨坚就是历史上的隋文帝。

2. 隋的统一

隋朝建立以后,首先练内功,并设法解除塞北游牧族突厥人侵扰的后顾之忧。经过七八年的准备,用兵不足四个月,即开皇九年( 589)正月,便灭掉割据建康的陈朝,并于次年平定了南方各地地方势力的反抗力量,最终统一中国,结束了自东晋以来270多年的分裂割据局面,重建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

隋朝之所以在较短时间内统一全国,其前提条件有几个:①首先双方力量强弱悬殊。隋军 51万8千人,而陈仅有10万兵力且无战斗力。②其次,长期战乱对社会经济造成严重破坏,社会各阶层迫切要求统一安定,统一乃大势所趋。③隋文帝在北周基础上,继续推行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经济改革,使国力日益壮大,而陈朝统治者不理朝政,整日沉醉于酒色诗歌中,国力日衰。这样南北均势被打破,统一已是势不可挡的历史潮流。

统一的意义不仅在于再建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因为国家的统一有利于民族融合,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更有利于全国统一的政治制度和文化意识的形成,这同样具有深远意义。正是在隋朝统一的基础上,唐朝才获得了经济和文化的繁荣发展。我们在感叹盛唐的政治经济结构及其社会生活诸方面时,不应该忽视隋朝统一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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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隋朝为巩固统治而进行的改革

(一)隋朝立国时所面临的现实问题

经过 270多年分裂割据混战之后建立的隋朝政权面临一系列长期分裂造成的后遗症,这是统治者想长治久安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1. 统治阶级内部矛盾重重。

首先,隋王朝统治集团的核心是以杨氏为代表的汉族关陇士族集团和汉化的鲜卑族大贵族、大官僚。据统计,大约 95%的北周高级官员是少数民族血统。隋朝初年,杨坚在重组权力中心时,其高级职位主要由支持并帮助杨坚夺权的北周旧官和杨氏皇亲组成。从地域上看,隋初高级官员的籍贯主要是西北地区,18人中有15人的籍贯集中分布在从西起天水、东到洛阳这条东西走向的较窄的地带,其中有11人是北周旧臣。同时,18人中,有15人与皇室有姻亲或血缘关系,只有1人是南方人,且是(炀帝)皇后的兄长。这样关陇贵族与其他世族之间有矛盾。

其次,原山东和江南士族门阀虽失去了在中央的权势,但是,他们在地方上还有很大权势和影响。他们拥有雄厚的经济力量,占有大量部曲 、奴婢、荫庇着众多的依附户、浮客,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不利于中央集权的强化。在庶族地主经济力量逐步增长以后,他们与整个世族之间产生矛盾,因此,最高统治者不得不逐步吸收庶族地主参政,以限制世族地主的特权,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此外,不同民族之间,文官与武将之间,不同地区之间,都不同程度地潜藏着对抗因素。隋朝末年的短期割据实基于此。

2. 地方统治秩序的混乱

西汉时期,实行郡县制,以州为监察区。后来,特别是在镇压黄巾起义的过程中,州牧权力坐大,南北朝几百年的争战过程中,郡、州数量急剧增加。各割据政权或以官位赏军功而增设州郡,或因地方豪强自立州郡,州郡不断被分割,数目激增。汉代仅有 13州,150郡。西晋前期增加为19州,172郡,平均每州管辖八、九郡,每郡辖七八县,比汉代增加还不是太多。北周统一北方后,仅北方就有221州,508郡。最多时,南北郡数有一千个,隋初,州数比汉朝增加22倍,郡数增加6倍半。县的增幅不大,所以,有些地方一个郡只管一两个县,甚至一个县同时受二郡或二州合管。州郡多,不但支出多,百姓负担重,而且,地方政区的混乱不但支持不了中央集权,连地方分权的实力也不复存在了。因此,大力合并州郡,就成为大势所趋。

3. 意识形态的多元化

儒家思想自汉代独尊儒术以后,其政治思想、价值观、习俗和礼仪等,对维护大一统一封建王朝统治是非常有利的。但是,自东汉以来,来自印度的佛教逐步在中国传播开来,南北朝时期,战乱不断,人民的心灵无所寄托,便纷纷从宗教中寻找安尉,于是佛教大盛。我国北方三大石窘皆开凿于这一时期。佛教是当时各民族、各社会阶层共同的信仰,利用好这一信仰,对促进统一政权的巩固大为有利。因此佛教盛行与中国传统的统治思想之间产生了矛盾。

事实证明,隋文帝父子二人较成功地运用了佛教在巩固统一中的作用,在重视利用佛教的同时,他们又开始重振儒学及推崇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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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革的主要措施

1. 政治方面:

①改革官制

隋朝的官制改革,无论在中央还是地方官制方面,皆对唐及以后有重大影响。

在中央官制改革方面,影响最大的就是确立了三省六部制度(教材第 506至507页有概要介绍 )。杨坚即位当天,就宣布废除了北周模仿《周礼》所置的六官,恢复汉魏旧制,设置三师、*******、五省等中央机构。三师*******用以待勋闲,五省中秘书省位高职闲,内侍省是管理宫廷内部事务的宦官机构。因此,真正担负国家政务的是尚书、内史、门下三省。三省长官分别称尚书令与仆射,内史监与内史令,门下纳言。三省职能同秦汉的丞相,历史上称为三省制度,其职能互相牵制。其中处理日常政务的执行机关尚书省,下设吏、礼、兵、度支(民)、都官(刑)、工部六部。三省六部制度从汉以来逐步沿革而形成,到隋始定型,这是中国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后虽几度改变,但其影响一直在封建社会后期的千余年间存在。

此外,还设有监察官、十一寺、国子监等,以及掌管禁卫兵的左右卫十二府。及勋爵、散官等制。

地方官制方面,为了改除隋初机构重叠、官吏冗滥,“民少官多,十羊九牧”的混乱局面, 583年,隋文帝下诏废除“郡”级建制,改行州、县二级制,同时大力合并州、县数额。省并以后,全国设190州,1255个县,每郡约辖六七县。这有助于节约开支,提高行政效率。炀帝时又改州称郡。

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隋朝废除了汉魏时地方长官自行任免属官的制度,在北齐北周的基础上,规定全国范围内“大小之官,悉由吏部”,史称:“自是,海内一命以上之官,州郡无复辟署矣”。(《通典》)。而且推行乡贯回避制,县佐(即县丞)以上地方官员须“尽用他郡人”。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明确规定副县级以上官员回避在本地做官的法令。同时还规定:州县的主要属官实行定期轮任制,一般三年或四年一替,目的是防止地方官员在家乡任职,或久居一地带来的任情废法等危害。地方官还不许携带父母及 15岁以上儿子赴任。这些都有助于防止地方豪强把持本地政务。

实行中央统一任命地方官员,并运用“上考课”(汇报工作,又称“朝集”)、派使巡察等考核评估制度进行赏罚,这些对限制地方豪强势力,整顿吏治及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是有重大意义的,其改革措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②改革选举制(创立科举制)

配合官制改革,隋朝统治者在北朝改制的基础上,废除九品中正制,创立了科举选官制。

九品中正制最初有加强中央对选官权控制的目的,但中正官既由高品门阀世族担任,这一选官制度遂成为门阀势家大族垄断仕途的得力工具。但是,随着世族门阀势力逐渐崇尚清淡,变成政治僵尸,最高统治者不得不打破门资限制,“以寒人掌机要”,“不限资荫,惟在得人”。所以,九品中正制在北朝时已开始动摇,北周已有“罢门资之制”的改革,隋文帝开皇三年( 583),正式罢除中正官品评人才之权。随后命令各州每年向朝廷贡士三人,以备朝廷测试选任。开皇十八年(598年),又诏令五品以上的京官和地方军政长官总管、刺史等,按“志行修谨(有德)、清平干济(有才)”两科向朝廷荐人才。改制之初,操作起来很难,但已明显地看到科举制的迹象了。隋炀帝时,正式创置了进士科,标志着科举制度的诞生。

③府兵制的发展

魏晋时期,实行的是兵农分离的世兵制度,当兵者被列为兵户,世代当兵,地位低下。西魏、北周建立了“府兵制”,最初仍为兵农分离,但与均田制结合后,逐渐趋向“兵农合一”化,隋朝最终完成了这一发展趋势。

开皇十年( 590),隋文帝诏称:“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隋书卷2》),使无乡里之号,居无定处的“兵户”,与一般农户一样隶属于州县,最终完成了“兵农合一”的过程。这一改革使府兵制和均田制更好地结合起来,府兵沿旧制由12卫大将军统率,并听命于皇帝,成为依托均田制的军事制度。这一改革增加了农民对国家的兵役负担,加强了国家的武装力量,又把军事统率权集中到中央,支持了中央集权。隋炀帝之所以在短时间内,多次征集庞大的(百万大军)远征部队,与兵制的改革有重大关系。

④改定刑律

开皇元年,隋文帝即位的当年,就命令一批朝廷大臣在北魏、北齐律及南朝萧梁法律基础上制定新律,说明杨坚很重视法制的作用。新的刑律经过简化,删去了一些酷刑和罪条。最后修订成 500条、12篇的《开皇律》。《开皇律》的刑名分死、流、徒、杖、笞五等,每等之内又有不同的分等。它的制定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阶级和地主阶级的利益。因此,贵族官僚享有“八议”等减免刑罚的特权。而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开皇律》发展了北齐的“重罪十条”,制定了“十恶”之条。即凡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等,犯者从严惩治。

《开皇律》现在只留有残卷,但《唐律》及宋律等皆以它为样板,因此,它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隋律虽然比此前的刑律宽平一些,但在特殊的历史环境中,文帝、炀帝都经常不依法办事,而时常动用酷刑。

2. 经济制度方面:

中国古代以农业立国,封建时代的哪一个全国性王朝,如果不顺利实现土地与农民的紧密结合,保证以农产品为基础的赋税的有效征收,就难以繁荣兴旺。

隋朝在短短的几十年间,使农业生产获得了迅猛发展,这与其继续推行均田制有密切关系。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增加国家收入,隋朝在北周已经改制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均田制,改定赋役和户籍制,对货币和度量衡也进行了整顿。

①继续推行均田制。

②整顿赋役。

③整顿户籍制度。(大索貌阅和输籍定样)

④营建东都与开通大运河

A 、营建东都:

主要原因:一是经济的。南北朝以来,关中经济破坏严重,江南经济获得了迅速发展,关中地区稍一遇灾荒,远远不能保障京师的消费,为了更方便地转运江南和东部地区的财赋。二是政治上,为了加强对关东和江南地区的控制。隋炀帝即位的当年( 604 )就下诏营建东都洛阳。

约用一年时间即完成。除宫城、皇城、外郭城外,还有市、坊,及许多大粮仓。同时把全国其他州郡城内人和“天下富商大贾数万家,河北工艺户、江南上户的析户等迁往东都,切断他们与原籍的联系,即削弱了地方豪族势力,也使洛阳成为空前繁荣的经济和政治中心。随着运河的开通,洛阳成为南北物资和交化交流的枢纽。”

B 、开通大运河。

运河的开通,过去归因于隋炀帝的奢侈即为了更多地攫取江南财富。实际上,它也是当时巩固隋朝政权的重要措施之一。与营建东都的目的基本一致。

从政治上讲,当时隋朝统治全国,而国都偏居西北,在当时交通条件的局限下,不利于对全国的统治,早在文帝时,山东及江南各地就有反抗活动,而隋王朝深感“关河悬运,兵不赴急,”感到镇压不够及时。开通大运河,则南连江浙,北通河北,中间以洛阳为纽带,把原北齐与南朝陈境内两个潜在的反抗情绪最集中的地区,通过洛阳与京师紧密联系起来,这大大便利了隋政权对南方及东部各地人民的镇压。

从经济上说,是为了便于转运东南财富以补关中和河洛地区物资之不足。当时陆运成本高、运量小,而开通水运,便成为最好办法。

当然,隋炀帝个人的嗜欲、也是其动因之一。

早在隋文帝时,曾开通广通渠,又称富民渠,以转运关中物资。

隋炀帝即位后,利用旧有的天然河道和旧有渠道,开通了以洛阳为中心、北起涿郡(北京),南到余杭(杭州)的大运河。其工程分四段:

①通济渠(连接洛水、黄河、汴水、淮水)。

②山阳渎。连接淮水和长江,此乃扩修旧有邗( han )沟而成。以上两段当年秋即完成。

③江南河。连接长江和钱塘江。这一段许多地方也是沿古运河的线路开凿的。

④永济渠。 608 年开挖。这是四段中最长的一段,引山西的沁水,南达黄河,东北继续从黄河的其他支流补充水量,直通涿郡。动用民工一百多万。

大运河南北贯穿河北、河南、山东、江苏、浙江等省,连接五大水系,全长 2500 多公里,是当时世界上最雄伟的工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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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隋朝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由于以上一系列巩固统治的措施,既强化了中央集权,巩固了统一局面,加强了国家对人力物力的控制,也促进了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于是,隋朝在短期内便出现了国库粮仓富裕的繁荣景象。

1 、农业的发展:

表现在:①农业人口即劳动力激增;②耕地面积扩大;③国家仓廪充实等。据史载,隋朝构筑了许多库屋和粮仓,用于储蓄粮帛。文帝末年,“计天下储积,得供五六十年。”(《贞观政要》卷 8 ),这是史无前例的。

隋朝灭亡时,所聚集的粮饷与布帛还堆积如山,有些成了农民起义首领及其他武装反抗力量的战利品。直到唐朝建国 20 年后,还在享用。

仓库的充盈,既是经济发展的客观结果,从中也反映出当时剥削过于苛刻。

2 、工商业的发展。

隋朝手工业的发展表现为纺织业(定州、相州、青州、四川蜀郡)、瓷器业、造船业、造桥技术(赵州桥)等有显著进步。此外,漆器、制茶、雕刻等也有发展。

商业的发展表现在:首先是商业都市的繁荣。如东都洛阳和京师西安是当时国际贸易的重要城市。(见教材 P522 )。其他如蜀郡、吴郡、会稽、余杭、东阳、宣城、毗陵(常州),海南(广州)、荆州、蔡州(汝南)等均发展起来。

同时,对外贸易发达起来,陆上有丝绸之路三条通道,海上与日本与南洋各国展开了贸易。此时,日本人已开始有人穿汉人衣冠。

3 、科技文化的成就

统一帝国的再建为中外文化、南北文化的交汇融合创造了条件。其突出的表现是宗教文化和音乐绘画等多元文化的发展。

隋朝一改北周武帝灭佛之策,实行崇佛政策,文帝开国之初, 581 年,就下诏,允许百姓随意出家,并令百姓计口出钱,营造佛寺、佛像。文帝、炀帝皆曾大事兴修佛寺,并支持佛经的翻译等。于是隋代 37 年间,建寺多达 3985 所,度僧尼 23 万余人,译经 82 部。从此,佛教这一外来宗教逐步演化成了更合适中国国情的宗教文化。儒家学者遂有王通提出三教归一的口号,主张以儒为主,援引佛道。有承前启后作用。

在文化领域其他方面。如炀帝所定九部乐:清乐、西凉、龟兹、天竺、康国、疏勒、安国、高丽、礼毕等,反映出当时民族融合和中外交流的影响。绘画仍以道释人物故事为主,但山水画已逐渐发展起来。此外,天文历法和数学也有一定的成就。

四、隋朝和周边各族的关系:

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汉族与各兄弟民族共同创造了古代中国辉煌的物质文明和灿烂文化,隋朝时也不例外。当时,在隋朝境土内,各民族已和汉族长期杂居,直接为隋朝的发展做了贡献。在隋朝境外周边地区,还有突厥、吐谷浑、奚(辽河上游)、契丹(居辽河流域)、室韦(属东胡族、居契丹以北、黑龙江上游两岸及额尔古纳河一带) (黑龙江上游),皆与隋政权有密切关系。同时,隋与台湾(时利流求)的关系也更加密切起来。以下侧重讲一下隋与突厥、隋与吐谷浑的关系。

1 .突厥汗国及其与隋朝的关系:

2 、吐谷浑及其与隋的关系:

五、农民起义和隋朝的灭亡

1 .起义爆发的原因:

2 .起义的经过及主要力量

3 .起义的结局:

4 .起义的历史作用:

①起义摧毁了杨隋政权,不但打击了关陇贵族势力,而且打击了所有世族贵族的特权。世家大族势力的削弱,使传统的庄园经济大受冲击,他们控制的土地和劳动人口大量被分离出来,这有助于改善阶级关系,旧贵族的消亡、新地主的产生,调整了地主阶级内部的关系,也调整了地主和农民的关系,这是有利于社会历史进步的。世族势力的衰退与唐宋科举制的发展关系密切,对唐宋历史产生了深刻影响。

②阶级关系的调整,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具体而言:由于世族官僚大批被镇压,农民占有的土地有所增加,依附农民挣脱了旧主人的束缚,或耕垦新田地,改善自己的地位,推动了此后农业生产的发展。在农民战争中,许多奴隶、部曲等依附户参加起义,摆脱了奴婢身份,这对唐以后奴婢等身份地位的改善,对租佃契约关系的发展,有推动作用,从而也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从历史长时段看,隋末农民战争对世族势力的打击,对生产关系的调整,可以说是汉魏以后阶级矛盾的总爆发和总清算。此后,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政治的稳定统一,以及文化的诸多新成就,都与这一历史性变革有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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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唐代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繁荣(618-907)、290年

第一节 唐前期的政治和经济(618—755)

一、唐朝的建立与统一

1. 从太原起兵到关中称帝

唐朝的建立是关陇贵族李渊借助隋末农民战争及各地反隋武装叛乱的力量,推翻隋王朝统治的结果。在农民战争的有力冲击下,隋朝统治集团内部一再分裂,先是杨玄感起兵,后来各地兴起了众多地方武装, 617 年,在太原起兵的原隋朝高级官员、时任太原留守的李渊便是其中重要的一支。

唐王朝的建立者李渊出身于关陇贵族。他祖父李虎官至太尉,是西魏开国功臣之一,属于八柱国之一,曾帮助宇文泰建立北周,李虎死后追封为“唐国公”(唐朝国号由此而来)。李虎的祖父、父亲均是北魏名将。李虎的儿子也就是李渊的父亲李 袭封唐国公,北周时官至安州总管,柱国大将军,与隋文帝杨坚为连襟。他们均娶独孤信之女。李渊出生于北周武帝天和元年( 566 年),比隋炀帝扬广大三岁,他 7 岁就袭爵“唐国公”。李渊的家族在北魏时与北方少数民族有广泛的联姻。李渊的母亲独孤氏、妻子窦氏,都是鲜卑贵族。隋代周后,隋文帝的皇后是李渊的姨母,李渊应称隋文帝为“姨父”。凭借这种关系及自身的武功,李渊很受重用,隋炀帝大业十三年( 617 )初,李渊被任命为太原留守,据守北方重镇。(独孤信长女系北周明帝宇文泰之皇后;四女儿是李渊母亲;七女儿嫁与杨坚)。

此时,隋末农民起义已成为星火燎原之势,隋王朝的灭亡已成定局。在这种情况下,早有代隋之心的李渊在太原积极准备,( 617 年)当年秋天就打着废昏立明,安定隋室的旗号,建立大将军府,自任大将军,分别以长子李建成,次子李世民为左、右领军大都督,统帅 3 万大军,从太原起兵,向隋朝的政治中心关中进发。

在进军过程中,他们会合各路反隋力量,军队迅速发展到 20 余万人,当年十一月初九,就攻破长安。李渊占据长安之初,拥立隋炀帝在长安的孙子、年幼的杨侑为傀儡皇帝(史称隋恭帝),遥尊隋炀帝为太上皇,李渊自任大丞相,封唐王,都督内外诸军事,掌握实权。

618 年 3 月,江都发生兵变,隋炀帝被杀。 5 月,李渊废掉杨侑,称帝建国,改元武德,定国号为唐,仍都长安。李渊就是唐高祖。

2. 经略南北,统一全国

唐朝建立以后,立即着手进行统一全国的战争。

唐立国之时,仅据有山西和关中的部分地区,其他地区皆为各地地主武装所有。隋朝末年,起兵反隋的武装组织约 200 个(农民 120 起,贵族地主 60 余起),但势力较大,称王称帝的有十支左右,讲隋末农民战争结局时已提到了。李唐建立后,仅是其中之一,为巩固关中这个政治中心,唐朝将统一战争的矛头首先对准了割据金城(今兰州)的薛举(西秦霸王)、割据武威的李轨(大凉皇帝)、割据马邑(今山西朔州)的刘武周。李渊父子用三年时间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战略战术,包括拉笼利诱、封官许愿,远交近攻等,将三大割据势力消灭,解除了西北、东北两个方向对关中根据地的威胁。接着就开始进军中原和江南等地。从武德三年李世民帅大军攻洛阳开始,李唐王朝用了六七年时间,先后战败中原及江南的各地武装力量,至建国十年即贞观二年( 628 年)时,最终统一除边境少数民族居住地之外,原来隋朝的主要疆域。

这里想补充说明的是:

李渊之所以在群雄并立中异军突起,取得最后胜利,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李渊本人堪称一个勇敢而又足智多谋的领袖,他用人不疑,在统一过程中,各地反叛组织的首领,只要愿意效忠唐朝,他就委以重任,并将他们的部下按原有编制加入唐军,隋朝的地方官也大多数留任原职,因此,他得到了更多地方力量的支持;其次,李渊是隋王朝的外戚,他在隋末执掌大权,地位崇高,隋朝都城周围的精兵强将都愿意为他所用。

因为李渊与隋王朝的这一密切关系,所以,唐朝建立之初,其政权的性质与杨隋区别不大,仍然是南北朝以来军事贵族专政的延续。可以说,唐政权是隋政权的延续。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从唐朝最高权力集团的组成来看,唐高祖在建立唐朝过程中所用的人主要有两类,一是他的亲朋故旧;二是他太原起兵和攻占长安以后的老臣宿友。唐高祖建唐以后,他前后拜了 12 名宰相,其中 2/3 即 8 人同隋王室或唐王室有姻亲关系,中央高层官员有很多是太原起兵时的军事幕僚和部下。这些高级官员主要有三种人组织:

一是有经验的原隋朝高级官员,据统计 45 名显宦中,有 27 人曾任于隋;

二是北周北齐及隋朝高级官员的子孙;

三是以前诸朝皇帝的后裔。

(后来李世民的近侍集团,也大致如此)。因此,唐王朝的秉政对此前各朝各代的最高统治集团没有太大的冲击,来自上层的抵抗力量,也就大为减弱。唐王朝确立的政治体制、军事制度、法令条例等,也多是隋朝旧制的发展。

因此,陈寅恪认为:唐初不是制度剧变或创新时期,其真正的成就是修改现行的行政方法,以适应扩大了的帝国的需要,及变化中和变化了的社会秩序,这是一个使行政程序合理化、简时化和效益化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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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唐朝初期的政治与“贞观之治”

1. 唐太宗登基

唐王朝建立后,改朝换代成功了,但李氏集团内部的权力之争激化了。太子李建成和四弟齐王李元吉结成了所谓的太子集团,他们和在战争中实力壮大起来的李世民集团之间,为了争夺皇位继承权,他们兄弟之间,展开了日益激烈的明争暗斗。武德九年( 626 ) 6 月 4 日,李世民先发制人,率长孙无忌等在宫城北门(即玄武门)设下埋伏,将一同参加早朝的李建成与李元吉射杀,并挟持了唐高祖李渊,发动了夺权政变,史称“玄武门之变”。同时,李建成的五个儿子、李元吉的五个儿子全部被杀。 6 月 7 日,李世民被立为太子,同时,李渊下诏“自今军国庶事,无大小,悉委太子处决,然后奏闻”,被迫交出了实权。两月之后, 8 月 8 日,高祖禅位于李世民,被尊为太上皇。 8 月 9 日,李世民登基,是为唐太宗,次年改年号为贞观。

为了巩固王朝统治,唐太宗在他在位的 23 年( 626 — 649 )期间,在唐高祖建制的基础上,在政治、法律、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更深入的改革,奠定和完善了唐朝前期的各项治国制度。支持他的主要是一批三四十岁左右的正值壮年的得力助手。如贞观元年时长孙无忌 32 岁;房玄龄 49 岁,杜如晦 43 岁;李靖 57 岁,李勋 36 岁;尉迟敬德 33 岁;魏征 48 岁。

2 .政权机构建设

唐朝前期中央政权的主要机构仍然是三省六部制度。三省六部制从汉代经南北朝的发展至隋朝定型,经历了长期发展过程,这一发展过程是皇权日益集中的表现。

三省中,尚书省长官尚书令因位高不除人,其左右仆射和中书令(二人)、门下侍中(二人)都是宰相,他们一起在门下省的政事堂共议国政。

因三省长官地位太高,不易控制,往往不轻易授人,唐初皇帝即常常指定自己信任的、品级较低的官员参加政事堂会议,这些品级较低的官员一般要给个“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名号,说明他们是真宰相。唐高宗以后,尚书左、右仆射也要加“同三品”名号,才能参加政事堂会议,否则就不再是宰相。这一趋势影响及中唐以后至北宋。

在地方上,唐仍实行州、县两级制(玄宗时一度改州为郡)。州设刺史、县设县令。贞观 13 年全国有 358 州、 1511 个县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分全国为 10 道。玄宗时增为 15 道。道设巡察使、按察使等,检查和督促地方工作。

3 .修订《唐律》

617 年,李渊一进入长安,就公布了类似汉初约法三章的 12 条简易法令,以宽减刑罚为目的。 618 年立国后,又命大臣修立新王朝的法典,在隋《开皇律》的基础上,武德七年( 624 ),修成了《武德律》。唐太宗即位后,又命人对《武德律》进行修订,于贞观十一年( 637 年)修成《贞观律》,这次修订大量减少了判处死刑和流刑的罪名,又减轻了许多轻罪刑罚。仍分 12 篇 502 条。至此,《唐律》基本定型。高宗时,又在此基础上修成《永徽律》,并令长孙无忌等撰成《疏议》 30 卷。后来疏议附在正文之后共同颁布执行,此即流传至今的《唐律疏议》。这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完备的法典。《唐律》的基本精神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书上),竭力维护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和压制。但也有一些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生产发展的进步性规定。《宋刑统》以此为范本修成。对后期封建社会及东亚东南亚产生了深刻影响。

4.继续推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

均田制是唐朝前期基本的土地制度。其主要内容:(一)对百姓授田: 18 岁到 59 岁的男丁授田 100 亩。其中 20 亩的永业田,可以传给子孙。 60 岁以上男给 40 亩,寡妻妾授田 30 亩。杂户授田与百姓同。官户只授 40 亩口分田。道士、和尚 30 亩,女冠、尼姑 20 亩。工商业者 50 亩。(二)对贵族官僚授田。有封爵的贵族从亲王到公侯的子男授永业田 100 ~ 5 顷不等。品官 60 顷~ 2 顷不等。勋官 30 顷~ 60 亩。(三)关于土地买卖的规定。永业田和赐田,可自由买卖。与北朝及隋朝的均田制一样,唐政府并不是把全国所有的土地都拿来授给农民,而是在保留了国家官有的屯营地(这些地多是水利便利和肥沃之处,)和不触动地主官僚已占有的私有田庄的前提下,将战乱年代抛荒的无主耕地或原有荒地拿来分配。

与前代相比,唐朝均田制的新特点主要有:

①取消了对一般妇女、部曲、奴婢、耕牛的授田,反映了妇女地位下降,也反映了门阀士族势力的衰落。

②授田对象中增加了杂户、官户、工商业者和僧道,反映了他们身份地位的上升,以及寺观经济的发展,政府不得不确定寺观对土地的所有权。

③对贵州官僚授田的数额很高,规定更完备。反映了地主土地所有制的进一步发展。

④对土地买卖的限制进一步放松。永业田和口分田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买卖,这就给土地兼并提供了方便。

有关史籍如敦煌、吐鲁番文书等反映,唐代的均田制在一定程度上实施过。不过各地区实施的程度有所差别。尽管授田多少不等,但农民能从政府手中获得一定数量的土地(授田),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授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赋役制度是租庸调制。租庸调制规定:凡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其内容是:

每丁每年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租;交纳一定的纺织品(绢、绵或布、麻等)称调;服徭役 20 天,是为正役,国家如果不需要其服役,则每丁可按规定的数量交纳纺织品,称作“庸”,也叫“输庸代役”。

国家若须服役,服 20 天之外,如果加役 15 天,免其调;增加 30 天役,租调全免。有水旱灾害时,酌情减免。官僚贵族享有免除租庸调的特权。

“纳庸代役”制的推行,有利于保证农民的生产时间,对促进唐前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总体上讲,均田制与租庸调制的推行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如巩固了府兵制度;开垦了不少荒地,增加了耕地面积,增加了中央政府的剥削对象,有利于增加国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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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府兵制度

6 .学校与科举:

国家的统一和安定,使社会生产逐步恢复发展起来,政府财政状况逐渐好转,为统治阶级培养人才的学校教育和选拔官员的科举制度日渐发展起来。

唐代的学校教育分为官学和私学两个系统,而以官学为主。中央官学主要是“六学二馆”,六学是指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隶国子监,置博士以教生徒。二馆指弘文馆、崇文馆。其中弘文馆隶门下省、崇文馆隶东宫,各置学士以教生徒。中央官学主要收官员子弟、皇亲国戚子孙及外国留学生,庶族平民子弟仅占少数。学习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和各科专门知识。

地方官学由京都学、都督府学、州学、县学、市镇学、里学等等,以经学和医学为主要教学内容。

唐代“许百姓任立私学”。(《唐会要》卷 35 《学校》。)总之,唐之学校教育体系是较为完备的。六学二馆盛时学生达 3200 人,安史之乱后渐趋衰败。

唐代的科举分常举和制举两种。

常举分秀才、明经、进士等等科目。其中明经、进士两科最重要。明经考帖经、经义、时务策。进士考帖经、诗赋和时务策,以诗赋为主。明经录取十分之一、二。进士录取率仅为百券之一二,称“士林华选”。

制举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科目多临时设置,不常开科,平民子弟和官员皆可应试,取人少。

与九品中正制相比,科举考试选官是历史性进步。它有利于扩大政权的阶级基础,进一步冲击旧的门阀士族制度,提高官员的素质并改善吏治。但是还有诸多局限性,讲宋代科举改革时再作比较。如名额少,通榜公荐、常受家世左右等。

7 .修订《氏族志》

唐高祖建国时,士族地主主要分四个地域集团。即山东士族尚婚姻;江左士族尚人物;关中士族尚冠冕;代北士族尚贵戚。

关陇贵族靠武功起家,在唐政权中实力最强,是左右政局的力量。江左和代北在唐已全面衰落,山东贵族以崔、李、卢、郑等影响较大,其家族世出高官。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抬高皇权的地位,唐太宗命令高士廉等人修订《氏族志》,这次所修氏族志在李世民干预下,“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以李唐皇族为首,外戚次之,旧贵州崔氏降为第三。其他基本上按当朝官员的地位高下。于是原有的一些庶族获得了士族名分,而 山东士族等进一步受到打击。所以这次修《氏族志》,有利于加强皇权。但其打击力度还有限,至武则天时才进一步打击之。

8 .贞观之治:

经过以上一系列改革,唐太宗在位期间( 626-649 ),政治比较清明,社会相对安定,经济发展较快,文治武功空前强盛,史称“贞观之治”。

历史上总结其致治之由很多。

教材上总结为:①以隋之为鉴,重视民心;②重视选官用人;③注意纳谏;④注意法制,执法严明等等。

这个优良政风表现为:①以史为鉴;②尊贤纳谏;③实施王道政治。台湾学者:“主要在于群臣协力共治,营造优良政风,有以致之。

贞观年间,确实出现了封建社会少有的“治世”局面。这与李世民有较大关系。因为他从农民战争及自身在统一战争的经历中深刻体会到了人心向背的重要性,他认识到是人而不是天,决定人们的命运。而且,他与他父辈不同的是,他深受儒家思想影响,谨守儒家的治国经验,使士大夫参与国事并有权有责。贞观之治之所以被后世封建士大夫长久地颂扬,就是因为后世的官僚士大夫,也希望自己能遇上一个这样的明君,他是尊重他人,虚心听取不同意见,能与臣下融洽相处,并厉行节俭,严格执法的明君。他们往往用唐太宗的成功例子规劝当朝君主。

实际上唐太宗早年的功劳有美化成分,他在位的后期也拒谏,也大兴士木、劳民伤财,当时政府的财政状况并不好。但是他的美好形象和“贞观之治”的概念一样,成了一种理想的政治模式,不仅对后期唐朝,而且对宋元明清的君主,都有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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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武周政治

1. 从高宗继位到武周代唐

2. 武周时期的政治纷争

关于武则天,传统史学限于偏见以贬为主。这些年,虽有研究,但还有许多有争议之处。例如教材上讲他出身低微,其实也有争议,有人认为,她的家族并非庶族。武则天的父亲曾当过木材商人,但她的父亲是李渊从太原起兵时最早的支持者之一。实际上他父亲武士矡出生于太原地方(代北)望族,由于在兄弟中排行第四,没有象兄长一样进入官场。唐高祖起兵后,他在攻打长安的战斗中立过显功,后升任工部尚书,并曾出任两个重要州的都督,被封为“公”。唐高祖李渊为酬谢他,将隋朝皇室的一个宗女嫁给他作二房,以示荣宠,武曌便是他这第二房太太所生,因此,武曌又与隋王朝皇室有血缘关系。或可称之为李唐新贵。

武则天初为太宗后宫才人,后与李治恋爱,他利用各种手段甚至告密,闷死自己的亲生女儿等等。打击陷害了许多反对立她为皇后以及不支持她立周代唐的各级官员和李唐宗室,由于唐初有权有势的高官显官以关陇士族为主,因此,说武则天沉重打击了唐代士族势力,是可以的。如贬杀长孙无忌等;镇压徐敬业拥立庐陵王的起兵;借刘思礼谋反案诛杀“海内名士” 36 家,其亲党被连坐流窜一千多人,任用酷吏杀宗室贵戚数百人,大臣数百家,使李唐为首的关陇士族元气大伤。

3. 武则天的作为与武周政治的功过是非

武则天执政期间,除了采用各种手段杀虏士族以剥夺其政治权力外,他还从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上打击士族势力。如 659 年她通过高宗下诏改修《氏族志》为《姓氏录》,改修原则是“皇朝得五品官者,皆升士流”。于是武家被升为第一等,许多凭军功起家的庶族新贵被列入士族,原有的士庶限界进一步被打破。所以说,武则天《姓氏录》对门阀制的破坏远远超过了唐太宗所修《氏族志》。

武则天执政期间,继续推行均田制,重视发展农业生产。她经常发布劝课农桑的诏令。规定以农业政绩的好坏来升降地方官。她还令人编写《兆人本业记》的农书,颁行全国,指导农业生产。所以,她统治期间,社会生产继续发展,人口也有了迅速增长,净增 3714 万口。

武则天执政期间,进一步发展科举制度开“南选”。科举出身人在高祖时 7% ,太宗时 23% ,高武时 35% ,武周时 40% ,(见教材)年均录取人数是贞观年间的一倍以上。

为了广泛搜罗人才,武则天创立了“自荐”和“试官”制度。 690 年,她派出存抚使十人到各地搜荐人才,许多落弟士人和乡村教师被荐。荐人太多带来了“补阙连车载,拾遗平斗量”的弊端。她选用虽多,但只要发现不称职者,立即废黜,甚至诛杀,务取真才实贤。她选用的狄仁杰很有名,后来玄宗开元时的名臣宋璟,姚崇,张九龄等也是此时提拔上来的。陆贽议她用人:“课责既严,进退皆速,不肖者旋黜,才能者骤升。是以,当代谓知人之明,累朝赖多士之用。”(旧唐书卷 139 )。

在她执政期间,重用文人学士编修了一系列前朝正史、本朝实录及文选、乐书等,刻印了大部分文学汇编。

外交上,唐与新罗联合,攻灭百济,西域影响远,军事武力达到唐代顶峰。

但是,武则天也是一个有很大消极面的人物。其表现有:

①任用酷史,实行恐怖统治,滥杀政敌,其中杀了不少好人。

②大肆纳官,使官僚队伍迅速扩大,但她多数不予重用,所以她被迫退位时只有一个大臣哭,官场风气败坏,贪污风大行。

③崇佞佛教,大肆封禅祭祀,修寺造像,铸九鼎,修天枢,建明堂,浪费无度,加重了百姓负担,导致财政危机日深,阶级矛盾尖锐。

④杀害宗室,使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尖锐。

武则天当了 15 年皇帝,到 705 年, 82 岁时身染重病,宰相张柬之等发动政变,强迫武则天传帝位给她儿子唐中宗李显,复国号为唐。当年,武则天就病逝了。

四、唐玄宗与开元之治

1. 唐玄宗登极

2. 开元年间的改革与“开元之治”

唐玄宗即位以后,特别是他在位的前期,先后任命了正直干练的姚崇、果断而坚持原则的宋璟,以及张九龄、张嘉贞等人为宰相,针对时弊,进行了一些改革,促进了当时社会的稳定,经济文化的繁荣,成为唐王朝发展的鼎盛时期,史称“开元之治”。要讲开元改革和开元之治,不能不了解姚崇这个人物。姚崇( 651-721 ), 677 年科举入仕,曾任一系列军职,在河北抗击契丹,深受武则天赏识。 698 年曾拜为宰相,在武则天下台前一直任宰相。他不信迷信,反对天命论以及佛家的因果轮回理论,主张修人事以应天变。他曾向唐玄宗提出十条建议作为担任宰相的条件。如皇帝须以仁爱宽治恕天下;行法必自皇亲贵近始,法律面前不分亲疏;树立皇权威望,皇帝要以礼待大臣;限制宦官干预朝政;皇亲国戚不能担任御史台和三省要职;容纳直谏;废除苛绢杂税;停止修建寺院道观;不侥幸军事冒险对外穷兵黩武等等。这些建议大多在开元年间的改革中得到了贯彻。

此外,玄宗开元年之初,所用宰相等高级官员,大多是科举出身;他们来自官宦家庭,但并非豪门大族;大部分人曾在武周时供职朝廷,如曾任御史中丞者多人;大部分来自武周政治中心地洛阳及河北河南地区;他们大多在武周时入仕,大部分是杰出的学者和有实际行政能力的官员。开元改革就是通过这样一批人进行的。

改革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教、其他各方面。

①政治方面

首先:调整中央决策机构。

其次,改革地方官选任制度、整顿吏治。

其三,修订法典:

②经济方面的改革:

首先兴修水利,重视发展农业生产 。

其次,检田括户,限制土地兼并。

其三,抑制食封贵族

③军事方面

④文教方面,重视发展文化教育

⑤限制宗室外戚权势,减少宫廷政变以稳定皇权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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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唐朝前期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经过一百多年的恢复发展,唐朝的社会经济在玄宗开元、天宝年间达到高峰,呈现出繁荣局面。其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农业牧业的恢复和发展

①水利工程增加了。

②生产工具大为改进。改旧的直辕犁为曲辕犁,省时省力,提高了耕作效率。其灌溉工具除前代已有的翻车等外,又创造了连筒、桶车、筒车等新工具。

③官私仓库粮食充足,物价降低了。

④户口数逐渐上升。表明劳动力增加了。

⑤垦田面积空前增加。略高于西汉最高额。

⑥畜牧业 , 养马业发达 .

2. 手工业的发展

经过劳动者的辛勤劳作,唐朝前期手工业的一些主要部门中,其技术水平、产品种类和生产规模都超过了前代。表现突出的有:

A 纺织业:产量大,品种多,质量高,染色技术高。

B 陶瓷业:邢州窑,昌南镇(景德镇)。杰出代表是:唐三彩,堪称艺术珍品。越州窑。近年考古还发现了五彩陶俑,技术水平比三彩陶器更高。

C 矿冶业:唐朝建立后,规定西、北缘边诸州,禁置铁冶及采矿,而其余地区诸州出产铜铁之处,在政府优先经营矿冶业的前提下,允许私人经营开采,但私家所铸得的铜、锡等可铸钱币的金属,一律由政府一手买断。玄宗开元年间,政府加强了对私营矿冶业的征税管理,也强化了官营矿冶业的经营管理。德宗时,各类矿达 170 处左右。

唐代矿产数量增加,铸造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考古发现的扬州铜镜和金银平脱器的制造工艺,突出地反映了当时的铸造水平。铸币业发展起来,天宝时 99 处,年铸额 32 万七千贯左右。

D 造船业也有了显著发展

除官营制造的御舟、漕船、战船外,民间私制的舟船也很多。当时形成了扬州、洪州、宣州、金陵等几个造船中心。史称“东南郡邑无不通水,故天下货利、舟楫居多”。造船业的发达,加速了各地经济交流。唐时,唐船远航至印度洋和红海,有“海上霸王”之称。

3. 茶叶贸易的兴起

我国是茶树原产地,是世界上最早种茶、饮茶的国家。三国蜀汉时,文献上已有蜀地种茶、卖茶的记载。历经南北朝,茶树载培扩展到长江流域,饮茶渐成风俗,茶叶贸易初具规模。到了唐朝,茶树的栽培、茶园管理及茶叶制作等方面,均有了长足进步,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据史书记载到玄宗开元年间,饮茶风俗从长江流域北上,漫延到黄河流域。“自邹、齐、沧、棣,渐至京邑,城市多开店铺,煎茶卖之,不问道俗,投钱取饮。其茶自江淮而来,舟车相继,所在山积、色额甚多”。可见,茶业迅速成为重要商品,贸易繁忙。产茶各地出现了一些名优茶叶,并行销吐蕃和回纥地区。这促进了社会经济的繁荣。

4. 商业的繁荣和交通的发达

国家的统一、社会的安定,农业、手工业的发展,都为商业的繁荣提供了条件。唐代商业繁荣的表现主要有:

商业都市空前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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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唐朝后期的政治和经济

一、安史之乱的历史背景

安史之乱是唐朝历史上影响最大的事件,它把一个集权、富饶、稳定、地域、辽阔的强盛帝国,搞成了政治纷争不断,财政拮据,地方四分五裂,中央集权陵替的国家。安史之乱,不仅是唐朝历史的转折点,也是整个中国封建社会历史的转折点。那么,为什么一件基本上是军事性质的事件会把唐朝历史截然分为前后两段,并造成如此深远的影响呢?

实际上,安史之乱后中国封建社会所发生的转变不仅仅是因为叛乱本身,而是有深刻的社会背景的。这一转变的深刻的社会背景在安史之乱之前就显现出来。不过,叛乱发生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充当了强烈的催化剂作用。

1. 均田制的破坏与经济结构的变化

①均田制的破坏

②地主庄田经济的发展

2. 府兵制的终结与军事格局的变化

府兵制也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前提的。

(吴枫、陈伯岩著《隋唐五代史》辽宁人民出版社, 1984 年,认为府兵制与均田制没有直接关系,也不是兵农合一的兵制,而是一种世兵制。)

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府兵制自武周时开始废坏,到玄宗时终于走到了尽头。

在府兵制下,出兵役虽然可以免除本身的租调,但是兵甲衣粮自备,所以,服兵役也是一项极其沉重的负担,均田制破坏使均田农民所占土地日益减少,或完全丧失了土地,就更无力负担沉重的兵役了。于是,越来越多的农民想方设法逃避兵役,有的向未设军府的州县迁移,甚至自残手足以避征兵。这样一来,府兵的兵源就渐渐枯竭了。与此同时,由于边防线的延伸,唐朝不断向边境增兵,戍边的兵额日趋扩大,士兵服役的年限日益延长。边将们又肆意虐待戍边士兵,因此,人民视服兵役为畏途,谁也不愿当府兵,于是府兵制逐步废坏。天宝 11 载( 749 年),唐政府不得不下令废除了府兵制度。随着府兵制的破坏,募兵制发展起来。前面讲到,到了玄宗开元年间,无论京师宿卫、边镇戍兵,乃至地方武力,已基本上被募兵制代替了。

在府兵制下,无论是宿卫京师还是住守边关,士兵都是定期轮换的,他们的调防权由中央统一控制, 40% 府兵宿卫在京城及其周围,战争爆发时,中央统一征调兵力,并临时委派高级指挥官,这样兵权在中央,形成“内重外轻”的格局。

募兵制代替府兵制后,由于唐玄宗时与周边部族战事增加,天宝年间,西南两次败于南诏,东北败于契丹,高仙芝在西北失事,使得边防重镇的军事实力迅速增强,当时的精兵猛将都聚集在边镇之地。而且,为了加强日常训练,缘边地区将得专其兵,兵将之间形成了密切的隶属关系。掌握边镇武装力量的官员叫节度使,节度使势力在当时称为藩镇,或方镇。

唐睿宗景云二年( 711 年),开始设置节度使,以后逐渐增加。天宝初年,唐朝共设置了安西、北庭、河西等九个节度使,和一个岭南五府经略使(治广州)。与此同时,唐王朝中央和内地所控制的兵力只有 8 万人,而十镇边将及其他边地驻军达 49 万。中央和内地所控制的兵力仅及边镇的 1/6 。如安禄山领范阳、平卢两镇节度使,统兵 12 万,已超过中央禁军数,他又兼河东节度使,有兵力五万五千。这表明,先前府兵制下“内重外轻”的军事格局已被“内轻外重”所代替,唐王朝丧失了拥重兵,居关中以驭天下的军事优势。

不仅如此,庞大的军队及其家属的供养,需要有充足的军需供给,于是节度使兼管屯田、营田使,有了理财权,并负责支用朝廷下拨的军事物资,兼度支使,管理家属又兼管民政。节度使的权力融军事、财赋、民政于一身。“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很快成为强大的,中央难以制御的离心力量。而中央朝政的昏暗又为方镇起兵提供了良机。

3. 天宝年间的社会政治危机。

二、安史之乱

1. 经过

2. 影响

①经济方面:

②政治方面:

③军事方面:

三、唐朝后期的政治斗争

1. 唐中央与藩镇割据势力的斗争(中央与地方矛盾)

藩镇数目很多,《新唐书·方镇表》共列 42 个,其实远不止这些。藩镇中,势力最大危害最烈的是成德、卢龙、魏博三镇。时称“河朔三镇”。成德镇(治恒州,今河北正定),占有今河北中部和南部诸州, 762 年开始,李宝臣任节度使,他“不禀朝旨,自补官吏,不输王赋”。魏博镇治魏州(今河北大名东),占有今河北、山东、河南交界地区的诸州。自 763 年,田承嗣任节度使时开始割据,他“重加税率,缮治兵甲……户版不籍于天府,税赋不入于朝廷。”卢龙镇治幽州(今北京),自 763 年李怀仙任节度使始割据,占有今河北中北部及辽宁西部诸州。他也是“贡赋不入于朝廷。”

以上三镇首领都是安禄山、史思明旧部,他们各拥强兵,表面上尊奉朝廷,但自命官吏,自行法令,都不上缴赋税。节度使的职位也实行父死子继的世袭制,或由部下拥立,事后报中央追认,中央不能更改。如成德镇先后被两个家族统治,一个家族统治 38 年,另一个统治 86 年。刘姓在幽州相继统治 36 年。魏博则先后由田姓和何姓两家分别统治 49 年和 41 年。

以上三镇独立性最强,他们常常公开与中央对抗,被称为“叛镇”,因地域也被称为河朔型藩镇。包括:淄青、淮西、宣武、沧景、泽潞等镇。叛镇之外,其他方镇根据地理位置及其与中央的关系可分为三大类型:

一是中原防遏型藩镇。相当于今河南、山西、江苏等地,主要由汴宋、武宁、忠武等十镇。他们的作用有两个,一是牵制、扼制河朔型藩镇;二是保障运河运输线,实际上也就是保证唐中央政府的财源。

二是边疆御边型藩镇,主要是为了防遏西北、西南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的入侵而设置的,辖区涉及今两广、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宁夏的广大地区。

三是东地财源型藩镇。辖区涉及今浙江、江西、安徽、福建、湖南、湖北等广大地区。这里是唐政府驻兵较少的财赋来源地。

以上三种类型的藩镇割据性较弱,大体上还服从中央的政令。但也不时发生叛乱,与中央对抗。另据王援朝研究,他认为藩镇的类型应划分为:长期割据型、一度割据型、京东防内型、西北防边型、南方财源型。(《唐史论》 5 ,三秦出版社, 1990 年)

当时,在藩镇中央之间,藩镇之间都存在着矛盾。唐中央为了巩固王朝统治,与藩镇之间展开过多次斗争,最突出的就是唐德宗在位时所谓的“四镇之乱”,“泾原兵变”以及唐宪宗时的“淮西之乱”。

割据局面之所以长据延续,其原因在于:

中央方面:没有足够的经济和军事实力消灭方镇,只是设法自卫而已。

唐德宗在位后期,已经着手从财政、军事、行政各方面加强皇权。如扩建神策军,这支听命于皇帝的军队到德宗末年已达 20 万,其中一部分守卫京师,一部分派驻西北边境,因此,朝廷的军事权力在保卫京师及对外防务方面负起了责任。同时,唐德宗通过派遣宦官监军使,加强监军使的权限,加强了他本人与服从中央政令的方镇之间的联系。

经济方面:德宗朝开始实施两税法(后面讲),并使沿运河的各方镇听命于中央指挥,保证东南财源畅通。但是唐德宗的作为有利也有弊。他强化君权,全神贯注于朝政,不信任大臣,转而重用宦官,他使宦官第一次掌握了帝国的中央军队。经济上他接受地方长官的巨额“上贡”,使百姓受害。唐德宗加强皇权,增加收入的措施为唐宪宗实施削弱藩镇政策打下了良好基础。可惜,宪宗在位 15 年过早地被宦官杀了。

在藩镇方面:

各方镇各有不同的特殊情况:

自立性最强的是河朔型叛镇,他们虽然有较大离心力,但是与其他方镇一样,都无意于争夺皇位,并不热衷于攻取长安,称孤道寡,而是满足于控制自己的地盘,或找机会扩大地盘,以便在地方上称王称霸。他们担心中央组织兵力消灭他们,也担心邻近方镇,强大起来以后吞并自己,因此方镇之间较少联合。他们之间互相不信任,不互相支持,因此也难以取代中央。他们并不积极支持中央消灭其他方镇以免自己陷于独立地位,而是希望维持现状。他们都希望自己的职任得到朝廷合法的承认,每个节度使都孜孜以求,想取得朝廷正式的任命,朝廷若不加任命,他们认为是不正常的。

宪宗授予支郡刺史兵权以后,节度使的军事、财政权力都受到牵制。穆宗即位以后,藩镇部队长期不扩编并常常缺编,影响了其战斗力。正由于节度使的任命还受中央控制,唐朝后期,中央所任命的节度使一半是文臣,一半是曾担任过神策军头目的人,藩镇长官的地方色彩淡了。

在方镇内部,主要指长江以北的河朔型和中原型藩镇。节度使都建立了忠于自己的衙军(牙军),负责节度使的安全,这些亲卫军主要由以下人员组成:

一是节度使厚资养活的“私人”士兵,名义上的养子即义子。他们是节度使的贴身保镖,待遇优崇,一旦笼络失当,他们也会起而逐杀节度使,换易主帅。

除亲兵以外,节度使的其余部队分驻各州县及经济、军事重镇。此外,节度使还召用本地团练兵,以保卫自己的家乡。这些团练兵在对外征服方面无多大战斗力,但在守卫自己的家乡时,往往能发挥强大作用。节度使府中,自行任命的幕府官,既有落第举人,铨试不中人,也有军人,这些多是没机会进入中央任命的官僚队伍的人,他们在这里找到了为官行政的机会,待遇优厚也支持了方镇势力的存在。

就这样,一个削弱了的中央王权,与处于自治或半自治状态的藩镇之间得以维持了一个较松散的、也较稳定的结构,并维持了一百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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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枢政制的演变

3. 南衙北司之争

宦官掌握了中央禁军军权后,地位更加巩固,权势愈加膨胀,以至操纵官员的任命,掌握废立皇帝乃至生杀皇帝之大权。宦官专权的局面就形成了。

当时固然多数官员屈服于宦官的权势,看他们的眼色行事。但是也有奋起抗争者。唐制,朝官的衙门多在皇城,宦官则居宫城,皇城在宦官衙门(在宫城)的南面,因此,便以南衙代指朝官,北司代指宦官。南衙北司之争,就是朝官和宦官的冲突与斗争。宦官专权既威胁到了皇权,也引起朝臣的反对,因此,当皇帝和朝臣想有所作为时,势必与宦官展开斗争。其突出事件有“二王八司马”事件(永贞改新)和“甘露之变”。

①“二王八司马”事件:

②“甘露之变”:

4. 朋党之争

① 士庶之争

② 牛李党争

四、安史之乱后的经济改革:

1 .第五琦与刘晏的理财措施

随着唐高宗武周以后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扩张和均田制的日益破坏,越来越多的均田农民变成了流民,国家直接控制的人口和耕地数量迅速减少,以租庸调为主的农业税收越来越难以保障日益增加的官僚队伍和军队的支出。玄宗时,政府的财政状况一直较差。

安史之乱,不仅打乱了唐王朝的正常统治秩序,而且加剧了政府财政收支上的矛盾,国家财政基本上陷入崩溃境地。于是,增辟农业税之外的共他财源,以保障平定叛乱和挽救王朝危机,成为一件十分紧迫,也是当务之急的大事。

唐肃宗乾元元年( 758 年),盐铁转运使第五琦采纳了开元九年刘彤提出的由政府垄断经营盐铁木等山泽之利的建议,并将这一建议付诸实施。

这一年,第王琦借鉴平原太守颜真卿控制盐利以赡军用的成功做法,奏请唐代宗:“创立盐法,就山海井灶收榷其盐,官置吏出粜。其旧业户并浮人愿为业者,免其杂徭,隶盐铁使,盗煮私市罪有差。”即将食盐的产销环节全部控制在政府手中,并提高盐的售价,每斗 10 文一下子提高到 110 文。实行这种禁榷制度的结果,政府大获其利,榷盐收入每年在 40 万贯左右,史称这一改革“人不益税而国用以饶”,缓和了当时政府极度紧张的财政状况。第五琦的榷盐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其法也并非尽善尽美,最大的弊端在于全面垄断食盐的产销环节,使得政府不得不广置专卖机构,增派官员,致使官僚机构臃肿,经营管理的费用及损耗增多,从而直接影响了榷利的纯收入。

从唐代宗大历元年( 766 年)到唐德宗建中元年( 780 年),任盐铁使,并兼转运常平等使的理财专家刘晏主管东部海盐专卖事务,在此期间,他对第五琦盐法进行了系统改革:一方面大力精减原来臃肿的盐政机构和冗官冗吏;另一方面,把政府统购统销食盐改为政府在产地统购食盐,以榷价批发给商人,再由商人运往各地零售,使政府从繁琐的食盐运销事务中解脱出来。这样,不仅避免了多设盐官扰民的流弊,而且减少了开支,使政府的收入大增。刘晏主持盐政之初,每年盐利 60 万贯,大历末年每年增到 600 万贯,盐利收入占当时国家财政总收入的一半以上,成为皇室及军费、官俸开支的重要财源。

除对盐法进行大力改革外,刘晏还对漕运进行了整顿,并大力推行了常平法。

当时,由江淮沿运河向关中运粮的漕运是唐王朝的生命线。刘晏主持疏浚河道,训练漕卒,在扬州制造坚牢的运船,把十艘船编为一纲,分几段路程节级向关中运粮。这一流通领域的改革,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此外,刘晏在各道设巡院,选择精干廉洁的人作知院官。知院官每旬每月负责把本道各州县的雨雪丰歉情况向中央申报。政府在丰收地区用较高的价钱籴进粮食,在歉收地区用低价粜出,这不仅利用粮价之差获利,而且有利于保持各地物价大致稳定。

刘晏的改革,在当时为纽转国家财政困窘的局面发挥了一些好的作用。在盐法运作较为正常时,榷盐之利在国家财政中一直占举足轻重的地位。

2 .两税法的实施:

均田制的瓦解,农民的大量流亡,使唐政府以身丁为剥削对象的租庸调制度愈来愈难以维持了。安史之乱后,为了弥补财政的亏空,唐政府先后出台了许多新的税收项目,使赋税制度越来越混乱,造成了科敛名目繁多的严重局面。

为了整顿赋税制度的这种混乱局面,保障中央政府获取足够的税收,以应付安史之乱后的新形势,唐德宗建中元年( 780 ),在宰相杨炎的建议和推动下,唐王朝对国家税收体制做出了重大调整——在继承先前地税和户税征收精神的前提下,废止已陷入困境中的租庸调制,改行统一按每户的实有田亩和资产数额征税,每年分夏、秋两次交纳,这就是两税法。

( 1 )两税法的来源:

( 2 )两税法的主要内容:

( 3 )实施两税法的意义:

( 4 )两税法的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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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唐后期南方经济的发展:

安史之乱以后,北方黄河流域及其以北成为藩镇割据称雄的角逐场所,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比较缓慢。但江南地区相对安定,又有不少北方人因躲避占乱迁移到江南,增添江南的劳动力。因此,唐后期,江南地区的社会经济保持了迅速发展的趋势,其总体水平逐渐超过了北方。此即所谓经济地理的变化。

1 .农业方面:

①兴修水利掀起高潮 , 他们用创造性的劳动使江河湖泊为农业服务。水利工程的增修使南方的开发速度大为加快。唐代修筑的水利工程,在前期北方多于南方,在后期则南方多于北方。

②农业生产工具有所改进。

③唐后期,江南的粮食生产已居全国首位,漕运粮食到京师已成为维系唐政权的命脉。

④商业性农业,如茶业空前发展。

2 、手工业发展迅猛:

①纺织业,南方已超过北方。吴越地区成为江南地区的纺织中心。著名的越州贡品多。

②造纸业在唐代达到以新水平,重要的产地多在南方。如宣、歙、杭、婺(全华)、衢、越、均(湖北均县)、益(麻纸)、韶(竹纸)等州,都是著名的纸产地。

③造船业。唐后期发展显著。刘晏任诸道盐铁转运使时,在扬子县设立了十个造船场,派专知官督造千石大船。不用铁钉。

3 .商业活跃:

①城市商业繁荣:扬州“雄富冠天下”,是漕米、海盐、茶叶等货物集散地,有“十里长街市井连”,“夜市千灯照碧云”之赞,益州成为西南地区政治经济中心,其锦绣、井盐、纸张、瓷器、茶叶等物。史称“扬一益二”。其地位超过了长安、洛阳、杭州、广州、泉州、明州、皆空前繁荣。

②大城市出现了夜市,商州活动逐渐冲破了先前的坊、市分离制,不少商人已开始在民坊内开设店铺。农村草市虚市更多。

③出现了柜房和飞钱。柜房——代客商保管财物,并凭帖或信物替存钱者支付款项,以此收取柜租。飞钱——亦称“便换”。是我国产生的最早的汇兑制度,产生于唐宪宗时,其办法是:商人在京城把钱交给地方某道设在京城的进奏院,或交给某军府、某使节、某富家,凭文券到指定地方取现钱。这解决了长途搬运大量铜钱的困难。以上反映出商业水平已发展到了一个新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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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唐代的民族关系

唐代是我国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时期。当时,突厥、西域各族及薛延陀、回纥、吐蕃、南诏、靺鞨等,先后在沿边各地建立了地方民族政权。他们开发了边疆,推动了祖国历史的发展。唐朝与这些少数民族的地方政权有着密切的联系,汉族人民和沿边各少数民族之间也都有着频繁的经济文化交流。这种交流和联系,促进了民族自身的进一步发展,也使多民族国家日臻巩固。

一、突厥汗国及其与唐朝的关系:

1 .东突厥汗国的灭亡

隋朝大业年间,突厥曾被隋军征服,但在隋末战乱之际,东西突厥的势力都再度强大起来。唐朝建立之初,唐高祖为了借助他们的力量,曾和王世充等其他地方势力一样,向突厥称臣纳贡,但东突厥仍不断向内地侵扰,颉利可汗和突利可汗甚至两度率兵侵犹关中,攻至邠州、武功县,进逼长安。

唐太宗即位以后,对东突厥采取了积极防御的策略。他在关中训练士卒,太宗亲自较射,重赏武艺高强者,以激励士气。同时,由于东突厥屡次对唐朝用兵,激起了其统治下的各部族的反抗,各地起义不断。贞观三年( 629 )唐太宗乘东突厥内部分裂之时,派李靖、李 责力 等,率十余万大军分道进击,次年( 630 )颉利可汗被俘,东突厥汗国灭亡。

东突厥汗国灭亡后,唐政府在其旧地即东起幽州、西至灵武这一带,设置了四个都督府,以便安置内附的十多万突厥民众。“全其部落,因俗而治”。同时,在东突厥故地(今内蒙地区)置定襄、三中两个都督府,下设六年州,任原来的酋长为刺史,实行自治。

当时突厥人内迁至长安居住者近万家,突厥贵族被任命为五品以上官者百余人。

2 .唐和西突厥争夺西域的斗争

唐初,西突厥所控制的西域地区,有许多以城郭为中心的小国。立国在今天山南路的高昌(吐鲁番)、焉耆、龟兹(库车)、于阗(和田)、疏勒(喀什葛尔),是五个著名的地方政权。其中,高昌以汉人曲氏统治,那里土地肥沃、农业发展,并以汉字作通行文字,是汉代西域长史等地方长官的驻地,其居民很多是汉人。

焉耆接近博斯腾湖,有渔盐灌溉之利,农牧业都很发达。

龟兹人们以农、牧业为生,又精于冶铁,写胡书,盛行佛教。

于阗盛产玉,纺织业发展,也有自己的语言文字。

疏勒的农业、纺织业、矿业均有一定发展。

这几个地方政权,都是西汉即已立国的历史悠久、开发程度较高的地区,均和内地有密切联系。东突厥灭亡后,高昌国王曲文泰曾到长安朝见唐玄宗,其他方国也派人到长安,要求加强与内地的联系。但是,他们的这种要求受到了控制他们的西突厥的阻隔。

贞观二年( 628 ),西突厥汗国因内乱发生了分裂,并互相攻战,削弱了自身的力量。贞观四年( 630 )东突厥灭亡当年,尹吾(今哈密)等七城的胡人归服唐朝,唐以其地建西伊州,后改名为伊州,成为唐朝进攻西域的据点。贞观九年( 635 )唐太宗派军降伏了隋来以来占据今青海及新疆东南部地区的吐谷浑,打通了唐朝向西域用兵的道路。贞观 14 年起( 640 — 748 )唐朝经过七八年的经略,先后占领了高昌、龟兹、焉耆、于阗、疏勒等地,设立了安西都护府。这些城镇成为唐朝经营西域的军事基地,对统一西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唐高宗显庆二年( 657 ),唐军俘虏了西突厥可汗,西突厥国灭亡。至此,唐朝控制了整个西域地区,原来受西突厥役属的中亚诸国也都归属唐朝。

唐朝在于阗以西、波斯以东的十六国之地,在乌浒河(阿姆河)以北的昭武九姓国之地(今乌兹别克斯坦境内),设置了许多都督府和州。用其原来的长官统治之,并不收其赋税。长安二年( 702 年),武则天在天山以北设置了北庭都护府。安西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是唐朝设在西域的最高统治机构。前者(分 6 ?都督府, 8 州, 110 县, 126 军府)管辖天山以南的塔里木盆地及葱岭以西。楚河以南的广大中亚地区,后者(分二州、二都护、 23 都督府)管辖天山以北及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的广大游牧地区。

唐统一西域后,西域与内地的政治联系及经济文化交流更加密切。唐政府在西域驻扎重兵、任命官吏,推行均田制、租庸调及府兵制;并在天山南路大兴屯田;使中原地区先进的农业技术进一步推广至西域。

在今新疆出土的唐代各级官府的公文状牒、官衙印章及古代渡关津时所用之凭证。由官府发给。过所(内叙明申请人的姓名、年龄、身伤、携带物品、去向、往返路途、时间等等)、契约等各类文书,充分证明唐朝对西域实施了有效的统治。

儒家文化在西域有所传播。而唐朝的音乐、舞蹈、绘画、造酒等技术则深受西域影响。双方的交流、极大地丰富了各族人们的生活。更为重要的是,唐朝统一西域,使古老的东西文化交流要道丝绸之路得以畅通,这更进一步促进了中外经济文化交流。

3 .后突厥汗国

唐灭东突厥后,其旧部曾不断反抗唐朝统治。永淳元年( 682 ),突厥贵族骨咄禄利用本族人的反唐情绪,重建政权,建牙、据有东突厥故地。历史上称之为后突厥汗国。

骨咄禄之弟默啜可汗在位时,侵入西域地区,东西拓地万余里,控弦之士 40 万,恢复了先前的强盛局面。后突厥汗国曾不断袭击唐朝,但双方始终努力维着和好关系,并进行互市。由于突厥贵族内部自相残杀。玄宗天宝四载( 745 年),后突厥汗国被回纥族怀仁可汗攻灭。突厥人一部分内迁归附唐朝,一部分西迁入中亚,而大部分受回纥统治。

二、薛延陀和回纥

薛延陀和回纥都是汉魏以来一个古老的部族丁零族发展而来的,丁零族在隋唐时称之为铁勒,铁勒有许多部族,其中薛延陀和回纥各是其部族之一。东突厥汗国灭亡后;这两个部族相继在漠北建立了地方政权。

1 .薛延陀汗国(不足 20 年)

2 .回纥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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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吐蕃

四、南诏的兴起与强盛

隋唐时期,在今云南地区杂居着许多部落,名号繁多,难以胜计。就种族来说,部落最大的主要有白蛮和乌蛮。其中,白蛮是战国以后迁往那里的汉族人和当地人融合发展而成的,他们居住在洱海周围,其文字、语言;风俗大致和汉族相同,他们过着农耕生活。而乌蛮居住在距离洱海较远的四周,比白蛮落后,大致过着畜牧生活。从七世纪初叶到中叶(唐初),乌蛮部落不断向洱海地区迁移,并征服了当地的白蛮,建立了个六个诏,即六个王国。(乌蛮称王为诏)。

居于最南端的蒙舍诏,又称南诏。在 7 世纪 70 年代吐蕃势力进入洱海湖区北部以后。南诏因为距离吐蕃最远,仍依附于唐朝。唐朝为了牵制吐蕃,便大力扶持南诏,支持南诏进行统一战争。到皮罗阁为南诏王时,南诏渐次消灭其他各诏,建立统一的南诏国,定都于太和城(今大理市南)。开元 26 年( 738 ),唐玄宗册封皮逻阁为云南王,南诏进入全盛期。最盛时,大致据有今云南及四川、贵州的一部分,号称“回环万里”,成为西南少数民族所建立的一个强大的地方政权。

天宝年间,由于边将腐败无能,重敛其税,引起南诏的武装反抗,双方多次交锋,互有伤亡,其中两次大的战役均以唐朝失败告终。唐德宗贞元十年( 794 年),不满于吐蕃压迫的南诏,重新与唐朝和好,双方订立盟约,恢复了友好关系。但后来双方仍有战争。南诏后期,王权旁落,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激化,天复二年( 902 )立国两个多世纪的蒙氏南诏被郑氏推翻,改国号为大长和。

南诏和唐朝之间虽然也战争不断,但是,南诏的统一和归属唐朝,使其政权组织、经济制度、军事制度、思想文化都深受唐朝的影响。为此后该地区与内地经济文化交流的密切奠定了基础。

五、 靺鞨族和渤海国

靺鞨是后来满族的祖先。这是我国东北地区一个古老的民族。商周时称肃慎、汉魏称挹楼、北朝称勿吉。隋唐时改称靺鞨。其活动范围主要在白山(长白山)、黑水(黑龙江)地带。隋唐之际,在靺鞨各部中,居于南部的粟末靺鞨和居于北部的黑水靺鞨成为势力最强的两大部落。粟末靺鞨比较先进。武周圣历元年( 698 ),其首领大祚荣建立了政权,自立为震国王。(振)玄宗开元元年( 713 ),唐朝封大祚荣为渤海郡王,以其所部之地为忽汗州,令大祚荣兼都督。从此,这个政权就以渤海为号。开元十四年( 926 ),唐朝正式名之曰:“渤海国”,晋封渤海郡王为渤海国王。渤海国最盛时,南至朝鲜半岛的北部,东抵今俄罗斯滨海地区,境内有 5 京, 15 府、 62 州。渤海国和唐朝的关系较好,其国王世代向唐朝请封号,并频繁派使臣到长安朝贡(玄宗一朝就派使 29 次),其贵族子弟多送往长安学习。他们使用汉字,其各项制度也多仿唐朝。其制度“大抵宪象中国”,称“海东盛国”。有三省(宣诏、中台、政堂),六部(曰忠、仁、义、礼、智、信)。

黑水靺鞨与唐朝的关系也较密切。开元 13 年( 725 年),唐朝在其地置黑水军。次年,又在其最大部落设黑水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等官。唐政府另派长史对黑水各部进行监领。

总之,唐朝在黑龙江流域广大地区建立了较为完整的行政机构,使那里与内地的联系日益加强。 926 年,立国 200 多年的渤海国被契丹所灭,此后黑水靺鞨也成为契丹的附属。

从本节所讲内容可见,在魏晋南北朝民族大融合的基础上,唐朝统治者实行了开明的民族政策。唐太宗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羁縻州政策的推行,进一步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大融合,推动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团结和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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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唐末农民大起义

一、起义爆发的原因:

1 .唐末政治的腐败:

2 .社会的黑暗、人民的痛苦

二、起义的经过

三、起义的历史影响:

黄巢领导的农民大起义虽然失败了,但它在中国农民战争史上写下了光辉灿烂的篇章,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①起义沉重打击了唐朝的腐朽统治,虽未立即灭亡唐朝,但使唐政府四分五裂,不久就被推翻了。推翻腐朽王朝的统治,推动了社会历史的进步。

②农民起义军南征北伐,横扫大半个中国,给整个地主阶级以猛烈打击,特别是进一步摧毁了残存的士族势力,促进了阶级关系的重大变化。(此后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为五代和北宋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③起义军以“均平”“罗平”“天平”等作称号或年号,号召农民反抗不平均的封建统治,这在农战史上是第一次,说明农民不但要反封建、反暴政,反剥削,还要反豪强兼并,要求平均财富,发展到了要求政治上和经济上均平的新阶段。这对宋、明农民起义提出的口号有深远影响。当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只是一种空想。

四、唐王朝的灭亡

黄巢大起后,唐已名存实亡。“王室日卑,号令不出国门”。本已强盛的藩镇又互相攻杀合并,最后仅剩下十几个,其中宣武节度使朱全忠(河南),河东节度使李克用(山西)势力最大。

僖宗死后,宦官立其弟李晔为帝,是为昭宗。这时昭宗成为宦官与主要方镇不断挟持的玩物。 903 年正月,朱温控制了朝廷和京师,他派侄子保护皇帝。 904 年正月已杀尽数百名宦官的朱全忠派人杀宰相崔胤等,逼昭宗迁都洛阳,并于这年八月谋杀昭宗。立昭宗 12 岁的儿子李为有名无实的傀儡皇帝。 906 年再次杀掉 30 余名朝廷要官。 907 年废哀帝李 ,自立皇帝,国号梁,(史称后梁)都开封, 908 年谥哀帝。伟大的唐王朝自 618 年建国到 907 年灭亡,历时 289 年,就这样悲惨地结束了。




第五节 唐代的文化和社会生活

唐朝的文化,堪称灿烂辉煌,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世界文化发展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在唐朝近 300 年的统治期间,政治局面相对稳定的时期比较长,社会经济空前繁荣,对外经济文化交流频繁,这都是唐朝文化能够取得辉煌成就的原因。

一、宗教和哲学

唐王朝在其前中期是很自信的,加以疆域的辽阔,境内外民族交往的增多,除传统的外来佛教及内在道教外,又引进了许多外国宗教:

1. 宗教的流行

当时,新的在唐朝产生影响的外来宗教有袄教、摩尼教、景教、伊斯兰教等。

( 1 )袄教,又名“拜火教” 。

( 2 )摩尼教 :

( 3 )景教:是基督教的一个支派。

( 4 )伊斯兰教

( 5 )道教

( 6 )佛教

2. 反佛思想

( 1 )傅奕( 555-639 )

( 2 )武周宰相狄仁杰( 607-700 )及开元名相姚崇( 650-721 )

( 3 )韩愈( 768-824 ),是唐后期反佛的主将。

3. 朴素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思想

二、儒学和史学

1. 唐代儒学的命运

2. 史学

三、文学:

( 1 )诗歌的繁荣

( 2 )古文运动(恢复周秦两汉的散文体,反对骈体文)。代表人物有:陈子昂、韩愈、柳宗元。

韩愈一方面主张“文以载道”,强调文章的形式必须为内容服务;另一方面反对骈文,提倡继承和吸取以六经、离骚、司马迁、司马相如等的古文成果,力图用新颖的文学语言,创造出一种自由流畅、直言散行,便于表达思想的新散文体。他身体力行,古文运动的胜利,使他获得了“文起八代之衰”的盛誉。但其目的是为了复兴儒道。

( 3 )传奇小说(表明我国古典小说开始脱离萌芽状态,渐渐发育成形了)

( 4 )俗讲和变文。从讲经——讲历史故事,民间传说,当代人物传记。变文,在敦煌遗书中发现,近人编有《敦煌变文集》。

四、艺术

1. 雕塑:龙门,敦煌(唐占近一半)

2. 绘画

3. 书法:初唐四家;盛唐四家。后期有柳公权。

4. 音乐、舞蹈

五、科学技术:

1. 科学技术——僧一行和尚,修历法,测量子午线,观察恒星位置移动。

2. 医学:分科细,孙思邈《千金方》

3. 雕板印刷术

4. 建筑:

六、社会生活

1. 衣食住行

2. 婚丧礼俗

3. 文体娱乐

4. 节日风俗

丧制遵古礼,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称“五服”。斩衰——衣服用最粗的麻布制成,不修剪沿边。凡儿子及未嫁女为父;妻为夫,孙为祖父服之,服期三年。

齐衰——衣服用粗麻布制做,边沿修剪整齐,凡曾祖父母和高祖父母死,服之,服期 5 — 3 月不等。

大功——凡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姊妹及已嫁女为伯叔父母,兄弟等已服之,服期九月。

小功——服用用熟麻布做成,较大功为细,凡为同宗的曾祖父母,叔伯父母,堂伯叔父母等服之,服期 5 个月。

缌麻——用细麻布制作,凡为本宗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等服之,服期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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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唐代的中外关系

在隋朝对外关系发展的基础上,唐朝的对外关系获得了进一步发展。与唐来往的国家更多,使节往来更频繁,因此,中外经济和文化的交流也更发达起来。不少国外的东西传入国内,丰富了中国人民的生活,而我国的产品、技术和文化,也大量传到各国去,对各国经济文化的发展发生了很大影响。

一、唐朝在当时世界上的地位

由于唐朝经济稳步发展,文化高度繁荣,国力强盛,在当时世界上是最先进的国家,处于世界历史的先导地位,亚非地区,许多国家的使节、商人、学者、艺术家、僧侣、愿意到唐朝、到长安。来求学、贸易。当时交往国家多达 70 多个,外国贵族多派子弟到长安的太学学习中国文化。

其次,唐代便利的交通及管理制度为国际交往提供了方便。陆路四通八达。海路开辟更多,有三条路去日本。见教材 P78 ,并开辟了从广州越南海到东南亚,西亚及埃及和东非的海上交通。因此,唐在当时国际上有很高的声望,是世界各国经济文化交往的中心。

二、唐与高丽、新罗的关系

唐初,朝鲜半岛上仍然是高丽、新罗、百济三国鼎立,其中高丽常与百济联合,攻击新罗,因此,新罗屡次向唐求助。

最初,三国在唐朝建立之初都遣使和唐王朝通好。这时,唐朝忙于内部统一战争,也乐意与之结好。太宗李世民即位以后,国内战争结束,政权已经巩固,经济渐已恢复,对外活动渐取进取态度。唐朝首先是在北部灭亡了东突厥、西北降伏吐谷浑、赶走西突厥,恢复了对安西四镇的管辖权。然后就着手向东进攻高丽了。恰逢此时,高丽内部反对臣服中国的强硬派泉盖苏文杀其旧王,另立新王,自立为军事统帅——大莫离支,并联合百济、攻打新罗、断绝新罗前往长安进贡的路线,新罗便求救于唐,为唐太宗出兵提供了借口。

唐太宗出兵高丽,在朝廷受到长孙无忌等大臣反对,唐太宗曾对太臣们说:高丽在汉代已是中国的领土,隋朝多次出兵,均未取胜,我今天尚未年老,想借士大夫之余力攻下它,以为隋朝死亡在那里的中国子弟报仇,也为被杀的高丽君父雪耻。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太宗先派职方部郎中到辽东侦察高丽的军事防御工程,当时高丽已沿辽河,北起扶余、南到海,修筑了一条余里的长城以为备御。同时,唐太宗下令在江、洪、饶诸州造战船四百艘用以载粮,又大量招募军队。公元 644 年,太宗派水路 500 船四万兵从莱州渡海攻平壤,陆路则发兵六万从东北趋辽东,自己亲率六军于前线督战。陆路上,唐军攻下了一直顶住了隋炀帝几次远征的重镇“辽阳城”,但唐军没有直捣平壤,而是在进攻辽阳城西南重镇安市城时,被阻两个月而未能突破。考虑到即将来临的寒冬,太宗急忙下令撤军。在归途中还是遭遇大风雪,死亡数千人,这次远征以失败告终。

647 年,太宗再度攻打高丽仍没取得什么进展, 648 年,太宗决定于次年再以更大规模的兵力支攻灭高丽,但 649 年,他在病逝前取消了这次远征。

唐军的失败使泉盖苏文的野心更大,他攻打附属于唐的契丹人,南面仍联合百济入侵新罗,占领了新罗 30 多个镇。太宗的继位人高宗吸取了隋炀帝、唐太宗远征失败的教训,采纳大臣的建议于 660 年,与新罗夹攻,攻下了朝鲜半岛南部较弱的百济。百济皇室被送往长安。然后以百济为据点,屯田积谷,对付高丽。

660 年,高丽主战派泉盖苏文死,其儿子之间互相争斗,为唐朝提供了良机,唐军于 668 年攻下平壤,唐将李世 将高丽王及 20 万俘虏带回唐朝,最后把高丽王祭献于唐太宗墓前。唐灭高丽,在那里分置九都督府, 42 州、 100 县,而总隶于安东都护府,以薛仁贵为安东都护、镇守平壤。后来由于高丽旧部反抗,另一个原因则是吐蕃给唐朝造成了更大的威胁。唐朝又将安东都护府内迁至新城。(今抚顺市附近)。

唐朝军队撤退后, 675 年(高宗上元二年)新罗统一了朝鲜半岛。软弱的高宗之所以在炀帝,太宗都失败之后攻灭高丽。原因之一是高丽内乱,其次是开辟了第二战线,先占了百济。新罗统一以后,和唐朝继续保持友好关系,从唐初至唐末,新罗与唐朝往来次数,贡使贸易的数量最大,他们派到长安的留学人数最多,因此,双方的经济文化交流对双方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唐出者丝绸、瓷、茶、书、雕板印刷术、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新罗入唐者工艺品、药材、牛黄人参、高丽乐。

三、 唐与日本友好关系的发展

隋时已与日本建立了友好的往来,唐朝,两国之间的友好交流,达到空前繁荣时期。这时日本正处于奴隶制解体,封建制确立和巩固的阶段,对唐的昌盛极仰慕。派使节,其留学生、僧仅次于新罗,总计,日本向唐朝派出著名的“遣唐使” 12 次,或曰 13 、 14 次。“迎入唐使“有 4 次( 6 次),合计来往 16 次。其所派使团最初不超过 200 人,玄宗开元时三次皆在 550 人以上,其派遣的留学生如何倍仲麻吕(汉名晁衡,与李白、王维情意深)

中国僧人也不断东渡,最著名的即鉴真和尚。他应日本天皇之邀,历经六次艰难历险,最终双目失明,终于在 754 年(天宝十三年),带着弟子到达日本,他在佛教及其佛教艺术、中医药、建筑艺术等方面给日本带去了深远影响(现在唐招提寺即)

经过两国人的共同交流,比日本进步的唐朝给日本造成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是空前广泛而深入的。

( 1 )政治制度: 645 年,大化革新的班田收授法,租庸调法、官制、律令

( 2 )教育方面:大学、医学

( 3 )语言文字:日本留学生吉备真备和学问僧空海分别创片假名和平假名。

( 4 )文学:诗歌

( 5 )艺术:音乐、绘画、雕塑、书法、工艺、美术。

( 6 )科学技术:生产技术、天文历法、医学、数学、印刷、建筑

( 7 )生活习惯:体育运动、围棋、角抵、马球、衣服

四、与东南亚南亚诸国。西亚、印度(天竺 )北非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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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五代宋辽夏金时期各族联系的加强和经济文化重心的南移

( 907~1279)

第一节 五代十国的分立和割据

一、五代的更替

五代是指 907 —— 959 年间中原地区先后出现的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代朝代。在这短短的 53 年间,中原地区先后更换了八姓 14 帝,每位皇帝在位时间平均不足 4 年。这些政权的建立都是起家于方镇武将,他们依靠了弑其父、弟杀其兄、臣代其君、养子夺生子之位等各种不正常手段获得君位。所以说,五代诸国是唐末藩镇割据势力的持续发展。

①后梁( 907 —— 923 ),由朱全忠(朱温)所建,立国 17 年。朱全忠本是唐末农民起义军将领,投降唐朝后被任命为宣武军节度使,驻守汴州,他在唐末混乱中兼并了许多割据势力,逐渐统一了黄河流域。 907 年,他废唐哀帝自立,国号梁、史称后梁,改元开平,以开封为都,史称“后梁”。五代的历史从此开始。

朱全忠立国前,曾与割据山西的原唐朝河东节度使李克用长期夹河而战,争战绵延 30 余年。立国五年后,朱全忠被自己的三子朱友珪杀死,次年朱友珪又被自己的弟弟杀死。(臣叛君;子轼父;弟杀兄)。由于内部混乱(魏博节度使的牙兵投奔了李克用的儿子李存勖。)削弱了战斗力, 923 年,后梁被后唐军队攻灭。

②后唐( 923 —— 936 )立国 14 年。李克用在后梁建国的次年即病死,其儿子李存勖,继承晋王之位,他继承父志,在北面打败了契丹,东面灭掉了长期割据幽州的刘仁恭父子,西南攻打四川。在灭后梁前半年已于 923 年 4 月即帝位,建国号唐,灭后梁后以洛阳为都,史称后唐。

李存勖建国后,自以为血战二十年而得天下,心满志骄。变得荒淫无道。在位三年即引起魏州兵变,李存勖派李克用的养子、沙陀人李嗣源前往平变,但李嗣源却利用叛兵,南下洛阳,自立为帝,史称明宗。(由于李存勖已死于流矢。)李嗣源力改唐庄宗为政之弊,关心农事,发展生产,在位 8 年。明宗死后,他的养子夺生子之位,后来,养子又被其女婿杀害。这样后唐历四帝, 3 姓 14 年,灭亡。

③后晋( 936 —— 947 ),立国 11 年

936 年,后唐明宗的女婿、河东节度使、沙陀人石敬瑭乘洛阳内乱之际,谋图夺权,他以割让给契丹幽、云(见书 P2 ) 16 州之地,作为送给辽太宗耶律德光的寿礼,并以 45 岁而无耻地认 34 岁的耶律德光为父皇帝,岁贡 30 万匹绢帛等为代价,取得了辽兵的援助,推翻后唐,取得帝位,国号晋,以开封为都,改元天福,史称“后晋”。

石敬瑭曾长期跟从李克用父子征战,累立战功,才被委以重任。他甘愿做儿皇帝、割地纳帛,给此后的中原王朝带来了极大的麻烦。此后,中原王朝失去了长城一带的天然屏障,契丹骑兵可以方便地驱马南下,使中原王朝常常处于被动挨打的地步。他的卖国行径当然也使他自己的朝廷深受其害,如他的下属、留守邺都的北面行营招讨使杜重诲,本以抗击契丹为职,后却投降契丹,并带契丹兵南下,攻入开封,以夺帝位。 946 年,契丹兵攻入开封,大肆抢劫,导致东西二千里范围内深受其害。在中原人民反抗下,契丹人俘虏了晋出帝,大肆抢劫后退还。后晋灭亡。(历二帝 11 年)。

④后汉( 947 —— 959 )

951 年正月,后汉天雄军节度使郭威在开封称帝。建国号周,史称后周。从朱全忠到郭威,五代开国君主都是从节度使入主皇宫,导致势力强大的节度使人人想当君主。如后晋时成德节度使安重荣就说:“天子宁有种耶?兵强马壮者为之尔!”。当时州长官刺史皆由武臣担任。郭威深知武臣专权之弊,他即位以后,改除旧弊、注重发展生产,并严惩贪官,开始重用文臣。

二、周世宗的改革和统一事业

954 年,郭威死,其养子柴荣继位,是为周世宗。周世宗是五代时期最有作为的政治家,也是我国古代史上一位很有作为的政治家。他在位时期,继续推行政治改革,发展生产,整顿军队,为北宋建立后统一局面的重建奠定了基础。

在经济方面:鼓励开垦荒地;减免两税;兴修水利,恢复以开封为中心的水路交通网。限制佛教发展。三武一宗灭佛的宗即周世宗。

在政治方面:注重改善吏治,下令修成了《大周刑统》 21 卷。鼓励近臣直言朝政得失。

在军事方面:整顿军纪,淘汰冗兵。并下令“诸道募山林亡命之徒有勇力者,送于阙下,仍目为强人,充当禁军”。诸道勇猛兵士被选为禁军,加强了中央的武装力量,使中央武力足以控制地方,开始纽转尾大不掉。内轻外重之弊。五代帝王均由方镇起家夺帝位,而推翻后周政权的赵匡胤,使用的却是中央禁军。

改革的同时,周世宗还南征北战,从契丹人的手中夺回三州和瓦桥关等三关之地,为北宋的统一事业奠定了基础。

五代时,与中原王朝并存的还有在唐末节度使基础上建立的众多割据政权,较大的有十国。各割据政权为了争夺土地与财源,互相攻杀,使劳动人民长期深受兵火之灾、苛征之敛、酷刑之罚。

不过江南地区战事偏少、其经济文化获得了较为迅速的发展,特别是长江中下游、福建、四川地区,在某些方面超过北方。王建墓反映出当时各地文化也有较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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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北宋时期的政治和经济

一、北宋的建立及其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

1 、北宋的建立与统一

①北宋的建立

②北宋的统一

2 、宋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一)行政体制方面

(二)军事制度方面

(三)选官用人制度的变化

(四)经济方面:

(五)集中司法权

二、北宋前中期的社会危机及其改革运动

两宋的历史各有不同的主题,北宋的历史以政治改革为主线,南宋的历史则以和战贯彻始终。

北宋建国八十年后即开展了“庆历新政”,二十余年后,又发生了王安石领导的规模宏大、影响深远的熙宁变法。这些变法是由当时深刻的国内国外矛盾,即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等引发的。

1 、民族矛盾的激化

①宋辽战争和澶渊之盟

②宋夏关系

2 、国内社会矛盾的激化

3. 王安石变法的历史背景

( 1) “积贫由于支出太大国家财政入不敷出,由于剥削沉重,劳动者贫困。

( 2) 农民和士兵起义不断

( 3) 庆历新政

( 4 ) 北宋中期改革思潮的持续高涨

4.王安石变法及其失败

(一) 变法的指导思想

(二) 变法的内容

(三) 对新法的评价

三、元佑更化的实质及其影响

四、北宋末年的腐朽统治和农民起义

1. 宋徽宗时期的腐朽统治

2. 方腊起义和宋江起义:

五、北宋社会经济的发展

北宋结束了五代十国分立割据的局面,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北宋时,封建的租佃契约关系得到较大发展,佃户对地主对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均有所削弱,这提高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经过广大劳动才的辛勤劳作,北宋时农业、手工业、商业等各行业都有了显著发展,社会经济显现出繁荣景象。

(一)农业生产的发展

(二)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和工匠身份的某些变化:

1 、手工业的发展:

宋代手工业获得了迅猛发展:总体上,各行各业的规模空前扩大;内部分工更加细密;生产技术、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产品的质量等,都大为增加。

①矿治业

②造船业

③制瓷业:

④雕板印刷业的发展和造纸业的兴盛。

⑤纺织业的发展

2 、工匠身份的某些变化

宋代官手工业中,官奴婢之类的“贱民”已经消失。其主要劳动者,首先是隶名军籍(厢军中)的工匠,即所谓“兵匠”,厢军中有采造、装卸、窑务、造船、作院、水磨、酒务、竹匠、秤斗务等等编制。他们在官工业中服役是有工食钱的。其次是从民间雇来的和“雇匠”,无论何种形式、都有报酬。

民营手工业中普遍采用“和雇”形式。表明工匠身份地位的提高,有助于激发其生产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

(三)商业的发展

1 、城市的繁荣与市镇的兴起

中国古代城市的发展,到北宋出现了一个重要转折。其发达的表现主要有

①十万户以上的大城市比前代有所增加,唐代仅十余个,北宋中期 40 多个,末期 50 多个。

②大城市中,打破了前代对营业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坊市制被打破,夜市、晓市出现,甚或通霄达旦。城市中出现“勾栏”、“互肆”等娱乐场所。

③城市周围,农村新兴了众多草市、镇市。镇市多设税场,镇市居民约占总人口数 3 — 4% 。

④商业组织行更加严密,数量增多。

2 、商税征收额迅速增加。

宋代行商征税 2% ,坐贾 3% 。太宗时商税一年 400 万贯,仁宗时达 2200 万贯,占当时财政货币总收入的 56 。 4% 。此后一直保持在每年一千万贯上下,成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收入。

3 、金属货币的大量发行和交子的出现。

交换的发达促进了货币流通量的增加。

①唐玄宗天宝年间( 742 —— 755 ),每年铸币 32 万贯,北宋从太宗时起就有 80 万贯,后逐年增加,熙宁六年( 1073 )达 600 余万贯。元丰时 500 万贯以上,是唐朝的 20 倍。宋代铜钱年流通量达一亿贯以上。

②唐玄宗天宝八载,岁入钱币 200 万贯,约占总收入的 3.9% ;宋神宗时,岁入 6000 多万贯,约占总收入的 51.6% 。此外,金银被当作半流通货币广泛应用。尤为突出的是北宋创印“交子”,发行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教材 P70 。

宋代纸币的产生,标志着中国的货币从金属铸币时期开始演进到信用货币时期。

4 、对外贸易发达。(见中外交流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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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金朝的建立与辽、北宋的灭亡

一、金朝的建立与辽朝的灭亡

北宋王朝统治后期,虽然最高统治者及其各级大臣日益腐朽、难以救药,但表面上王朝依然强大,其内部并未积聚起足以推翻中央政权的强大的反抗力量。因此,北宋的亡国不是由内部势力推翻,而是由外族入侵促成,即新兴的来自东北的女真人灭亡了北宋王朝。那么女真人是如何发展起来的呢?

1 、女真的兴起

2 、金朝的建立

1113 年(北宋政和三年),乌古乃的孙子完颜阿骨打继任了生女真部落联盟的酋长(“都勃极烈”)。这时,辽朝政权进一步腐败,辽国内阶级矛盾激化,最高统治者耶律延禧,荒淫暴虐,加重了对生女真诸部的剥削和压迫,派官到女真部横征暴敛,激起了女真人的愤怒。

阿骨打继位后,遂利用女真人反抗辽朝奴役的斗争热情,致力于抗辽斗争 。 1114 年秋冬之间,阿骨打正式起兵反辽,他带领军队攻打辽兵,接连胜利,军事力量迅速壮大。由于女真人生活环境较差,他们在半渔猎,半农耕的生活中养成了吃苦耐劳,勇敢善战的战斗作风;而且他们还保留着军事民主制遗风,官兵团结,赏罚分明,群策群力,阿骨打又富有军事才干,号称“用兵如神”。所以取得了军事上的胜利。

1115 年元旦(政和五年),阿骨打称皇帝,国号“大金”,年号“收国”,定都于会宁府(今黑龙江阿城县南面)。阿骨打就是历史上的金太祖。

阿骨打建立金朝政权后,积极扩充和整顿军队,推行了猛安谋克制度。

猛安谋克是女真人在氏族社会末期,部落进行战争时的军事编制阿骨打借用 其名,将其发展成了一种兵民合一的社会基层组织。最初女真人行军打仗时,将领按带兵的多少分别称“猛安”(千、千户、千夫长)、称“谋克”(女真语:乡里、族、族长(可译为百户、百夫长))。阿骨打攻辽时,规定以 300 户为谋克, 10 谋克即三千户为猛安。由于实行“壮者皆兵”即兵民合一制度,猛安谋克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地方行政组织。猛克谋克户的壮丁,平时从事渔猎生产,战时自带器甲,以猛安谋克为单位应征出战。在攻辽战争开始后,归附的或被征服的熟女真及契丹、奚、汉、渤海等各族人都按照猛安谋克编制进行管理,从而加强了女真对各族人的控制。随着女真人的南迁,这一制度还被带到了中原地区。在中原,为猛安谋克户“计口赐田,使自播种”,称为屯田军,与旧有州县制度平行,互不统属。猛安的品级相当于防御使,管军也管民。谋克之职与县令同而品级略高。这样,猛安谋克组成了金朝在汉族聚居区与州县配合的军事镇压网,维护了其政权统治。

3 、宋金“海上之盟”与辽朝的灭亡

马植(赵良嗣)献策,本来不失良策,但宋徽宗变“联合”为“求金”,使良策变为失策。

辽朝末年,天祚帝统治时,政治昏暗,酷好畋猎。宰臣争权夺利,是非不分,斗争激烈,矛盾激化,境内各族人民纷纷起义,统治实力大为削弱。因此在处于上升阶段的女真族人的进攻面前多次被打败。金 1115 年立国后,当年九月即攻击占黄龙府军事要地。又于第二年( 1116 年)便攻占了辽的东京辽阳府等要地,将辽朝的东京各州县和南路熟女真皆纳入金朝统治之内,完成了女真各部的统一。 1117 年又占泰州、显州,具备了与辽朝分庭抗礼的条件。于是金统治者一面改革内政,巩固新得州县的统治,一面派使臣与辽谈判,以求摆脱辽朝的控制。

在辽兵屡次被金兵打退以后,宋朝以宋徽宗为首的统治集团看到辽朝有必亡之势,便想借金人之力收复燕云。从政和七年 1117 年起,宋府先后数次派人从登州渡海与金人联络,相约夹攻辽朝。宣和二年 1120 年,宋金订立所谓“海上之盟”双方约定:

①双方同时出兵夹攻辽朝,金兵攻取辽的中京大定府(今内蒙古宁城县西),灭辽以后占领辽朝长城以北的州县 ; 宋军攻取辽的燕京析津府 ( 今北京 ) 。

②辽朝灭亡后,北宋占领燕云诸州。把原来每年给辽的银绢照原数转送给金朝。

“海上之盟”的约定,使金朝由最初要求摆脱辽朝统治的斗争,发展为要推翻辽朝,取而代之。 1120 年 5 月,宋朝使臣还在金朝未还时,金朝已中断了与辽朝的议和,攻占了辽的上京临潢府。又于 1122 年乘胜占领了中京大定府及西京大同府。辽天祚帝率卫兵逃入夹山(今内蒙古萨拉齐西北)。

在金军接连攻下辽朝三京的同时,宋朝也调兵遣将,准备出师,但因为把部队调往南方镇压方腊起义,无力北上。到宣和四年( 1122 年)五月,十月,宋朝派大军攻辽时,又先后两次被辽军打得大败。宋军首次进攻,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宋徽宗梦想不战而胜,他告诫童贯:招抚是上策,媾和为中策,攻打是下策。所以宋军在前线不作任何军事部署,只是派人前去招抚,并不杀辽兵。第二次进攻之所以失败:是因为用人不当。辽先奉表称臣,后又设兵伏击,宋军自相践蹂,损失惨重。明人称:“燕本可图,而图者非人。”此后,童贯为了掩饰伐辽的失败,派人约请金兵帮助收复燕京。 12 月金兵由居庸关南下,越过长城,不战而得燕京。从阿骨打起兵反辽到这时全部占领辽朝五京,只用了 8 年时间。辽朝等于是金朝单方面灭掉的。

1123 年金太祖阿骨打在返回上京的路上病死,其弟弟吴乞买继位,是为金太宗,当年改年号为天会。阿骨打的一生,做了两件大事,一是建立金朝,一是灭掉辽朝,他为女真族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不愧为女真的民族英雄。

天祚帝逃入夹山后,聚集了一些兵马,并得到西夏的支持,率部队离开夹山,准备重新收复燕京、云中等地,结果再次被金军打败。宣和七年( 1125 年) 2 月,天祚帝在逃往西夏途中被金兵俘虏,辽朝灭亡。辽自 916 年阿保机称帝到亡国,立国共 210 年, 9 个皇帝。

在天祚帝被俘前一年,契丹贵族耶律大石自立为王,率兵西去在中亚建立了幅员万里的西辽,立国约 80 年,后被蒙古灭掉。

二、北宋的灭亡:

1 、收复燕云的交涉

2 、金军南侵的和北宋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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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南宋的建立和“宋金和战”

一、南宋的建立

1. 南宋的建立

南宋是由宋徽宗的第九个儿子赵构建立的。无论是帝王世系,还是其政治与经济制度,思想文化等各方面,南宋都是北宋的延续。南宋共传了七世九帝,其政治上和军事上,思想上也有一些与北宋不同之处。其不同之处主要有:

① 权相擅权专国局不断出现,(秦、史、贾等),导致朝政更加腐败,政治上比不上北宋。

② 边患更加严重,民族矛盾异常尖锐。前中期与金和战多次,后与蒙(元)对抗半个世纪,军事上更加被动。

③ 官员贪污盛行、军费开支庞大,财政制度混乱。赋税苛重,农民起义频繁。

④ 一方面,士大夫参与政治的意识强烈,另一方面,理学思想日益发展,最终成为主流思想,于是清淡、保守之风盛行,统治集团内部的争吵始终没有停息。

尽管如此,南宋这个看起来贫弱不振的王朝,统治着半壁江山,经济依然发展,文化空前繁荣,国祚也长达一个半世纪。最后灭亡它的,既不是权臣,也不是农民起义或其他内容力量,而是当时世界上军事力量最为强大的蒙(元)政权。

因此,南宋的政治、经济、军事制度还是有学习、研究意义的。

赵构能够登上皇帝宝座,颇具偶然性。他生于 1107年,宣和三年15岁时封康王,他本是宋徽宗众子之一,没什么特殊地位。但是,靖康元年春,金人第一次围攻开封并准备撤退时,与宋达成的协议有一条是要一名亲王和宰相到金军做人质,以保证金军安全撤退。宋钦宗派赵构与张邦昌前往金军,后来金人怀疑赵构不是亲王,将他遣还宋朝,金人索要另一个亲王肃王赵枢为人质,赵构第一次免入金人之手。

当年十一月,金军第二次南下,赵构又奉命北上,出使河北,向金朝乞和,途经磁州(今河北磁县)时,其助手因胡作非为被当地人杀掉,而且当时金军已经正式南下并渡过了黄河。磁州知州宗泽认为,金朝毫无和意,赵构再去金方等于自投罗网,请他留在磁州,组织抗金力量。赵构认为磁州不安全,后就应知相州汪伯彦的邀请,退还相州。汪伯彦亲率大军迎接赵构,使赵构大受感动。因此,南宋初建,即拜汪为宰相。

闰十一月,金军包围东京开封,钦宗派专使挟腊丸诏书到相州,拜赵构为河北兵马大元帅,汪伯彦、宗泽为副元帅,命令他们急速救摇京师。十二月初一日,赵构在相州开大元帅府,他没有服从宋钦宗的诏命直接南下救援京师,而是在黄河北岸向东转移,来到大名府。这时,宗泽带 2千人,张浚、苗傅、杨沂中、田师中等宋朝将领皆汇集在赵构的元帅旗下。开封陷落后,宗泽请赵构收复京师,但赵构不同意,他只派宗泽进军澶渊,并声称赵构在宗泽军中,以吸引金兵的注意力。而赵构自己则率部从大名南下,并继续向东南移动,朝着远离开封的方向后撤。

靖康二年( 1127)二月,赵构在济州(今山东巨野)。这时,河北其他大将如黄潜善、韩世忠、刘光世等,皆带兵来到济州,赵构的大元帅府已拥精兵近十万,组成了一个新的军政中心。但是,赵构仍拒绝向开封进军,他曾想直奔江南,但遭众人反对,因此,他便在那里等待机会,准备坐收渔翁之利。当年四月初一,金人挟持着徽、钦二帝及宗室、百官等数千人撤离了开封,赵构又一次免入金人之手。这样,赵构成为宋徽宗诸子中唯一的漏网之鱼。也成为赵宋统治集团中最有资格做皇帝的人选。于是,被金人策立的大楚皇帝张邦昌和元佑皇后孟氏急忙派人请赵构还京,承继大统。

尽管金人已撤离开封,开封已复为宋人所有,但是,得了恐金症的赵构还是不敢回开封,他率部从济州跑到南京应天府(商丘)。五月初一,正式在应天府即皇帝位,重建宋政权,史称南宋。赵构是历史上的宋高宗,年号建炎。

赵构登极时,金军只占领了河东路太原等七州府及河北真宗府等四州府,等于仅仅打通了两条通往开封的道路,河北、河东的其余广大地区仍在宋军手中,而且,北方人民已经自发地起来抗击金军了。但是,赵构一开始就没有与金人抗战的勇气,他竭力奉行对金妥协退让的投降主义路线。他把坚持主张抗击金人的宗泽排斥出权力中心,初命为知襄阳府,后因李纲一再保荐才留守东京开封。虽然赵构为了借用抗战派名臣李纲的重名以稳定初建政权,起用李纲为左相,但是, 75天后,即七月,在金人再度南下攻宋时,赵构便决意南逃,而将李纲罢官。李纲为相仅两月半,而他已经为加强宋朝的抗金能力做了几件事情:①招抚河北、经制河东;②荐宗泽留守开封;③严明军纪,改革军政。④平息群盗,抚而用之(招安、安置、整编、讨伐)。朱熹说:“方南京建国时,金无纪纲。自李公入来整顿一番,方略成个朝廷模样。”可是,赵构一心一意要南逃,他不但罢了李纲,而且将上书批评逃跑计划的小军官岳飞削除军职,赶出军营,还不惜违背祖宗旧法,杀害了上书请求留用李纲还都开封的太学生陈东、布衣欧阳澈等。

所以说,宋高宗赵构虽然建立了南宋政权,但他决非一个合格的中兴之主。他居危思安,是一个极端自私,卑怯和阴险的统治者。他依靠文武百官、广大军民对赵宋政权的忠心和对金人的奋力抗击,得以重建南宋政权,但他一即位,就采取了一味求和和投降的方针,不仅不利用北方广大民众已经组织起来的抗金力量,而且毫不在意他的被金人掳去的父母,兄弟,妻儿如何地遭金人凌辱,甚至以攻击父兄之政,来讨好金人。同时,即位之初,赵构立即下令为高太后辨诬,追贬变法派官员的官爵,以蔡京的假变法归罪于王安石,彻底否定王安石变法,这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今后出现任何改新活动的可能。所以,整个南宋时期,因循守旧成为整个社会的基本政治面貌。

2. 宋高宗南逃及定都临安

二、南宋与金朝的和战

1. 宋人的抗金斗争

在赵构一味逃跑的同时,民众始终坚持抗金斗争。

在北方,有太行山区王彦领导的十多万“八字军”,占地绵亘数百里;又有河东红巾军;宗泽在开封的抗战力量,以及河北五马山寨马扩领导的抗金斗争,梁山泊张荣领导的水军等等。都在阻挡、牵制全军南下的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金军未能迅速消灭南宋政权的重要牵制力量。

在南方:韩世忠、岳飞等组织了黄天荡等较大战役,多次给金兵以打击(张俊、刘光世徒有虚名)。

在陕西:张浚、吴玠、吴璘,组织了和尚原、饶凤关,仙人关等胜利的抵抗,也减轻了金军对东南的压力。

2. 南宋初年阶级斗争的新形势

南宋初年,民族矛盾异常尖锐,金军的屡次南下使赵宋政权濒临危亡。同时,国内阶级矛盾也十分尖锐。

①首先是农民起义此起彼伏。

起义原因:一是土地兼并加剧,封建剥削加重,人民生活困苦;二是金人的烧杀抢掠,游寇溃兵、官兵的抢劫。

起义特点:一是次数特别多, 1127-1124,仅八年间,大小起义50余次,占整个南宋起义次数23%;二是积极作用(反剥削反压迫是主流,有利于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与消极作用(领导者多是兵变士兵、私盐贩子等,或杀人越货,甚或抢劫)并存。

起义影响最大的是钟相、杨幺领导的荆湖地区农民起义,规模最大,历时最久,影响最深,“等贵贱、均贫富 ”的口号得到了贯彻。

②其次,南宋政府平定游寇的斗争

游寇是一种土匪式的流动、武装集团,大都是战争时期的产物。南宋初年的游寇,一部分由被遣散的各地勤王义军转化而来;另一部分则由散兵游勇转化而来,如靖康元年闰十一月,金军攻汴京,数万守城士兵,逃出城外,“有得脱者,悉走京西,聚为盗贼”。(三朝北盟会编卷 70)

南宋初年,游寇的数量很多,成分很复杂,活动范围很广,为害特别巨大。据不完全统计,从 1127-1135年间,在南宋境内规模较大的游寇集团有近20个,少则万人以上,多则达十几万人。其首领多是杀人不眨眼的歹徒,他们以攻城掠地、抢劫掳掠为能事,对社会生产和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危害。

游寇集团,既严重地危害普通百姓的利益,也破坏了抗金战争的顺利进行,因此得不到人民群众支持,在宋政府招安政策及强大武力镇压下,绍兴五年基本被肃清。

3. 南宋军民抗击伪齐,金兵的斗争和“绍兴和议”。

4. 完颜亮南侵与“隆兴和议”。

5 、“开禧北伐”的失败和“嘉定和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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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从大蒙古国的建立到元朝的统一

一、蒙古国的建立及其对外扩张

1 .蒙古族的起源

在阴山山脉之北,大兴安岭以西,阿尔泰山以来,北与南西伯利亚相接,地理学上称作蒙古高原的地区(今中国、蒙古国辖区)在历史上,很久以来就是中国历史上北方诸游牧民族活动的广阔舞台。这些强悍的草原民族,一个接一个勃然兴起,然后大多在历史上的洪流中消逝。这些民族既有各自自己特有的发展历史,也对不同时期中原王朝产生了重要影响。

历史上活跃在蒙古草原的众多民族,就主要而言,包括东胡与突厥两大文化系统。突厥“千种万类”,操突厥语(属阿尔泰语系)。大多以蒙古高原中部山地为中心,向东西南方向发展,长时期是蒙古草原上的强大统治民族。东胡也是各类繁多。他们的原始的居住地大概在大兴安岭。由于居住条件不同,同属东胡的诸部,其生活方式也存在诸多差异。东胡语当是属阿尔泰或士兰语系的蒙古语言,在发音上多带很重的鄂音。

东胡是战国时期出现在我国北方的一个游牧民族。因在匈奴之东,故曰东胡。东胡在秦时被匈奴打败。乌桓、鲜卑,皆系东胡之裔。

蒙古的名称最早可以追溯到唐朝。汉文史料将当时分布在大兴安岭的北段,位于契丹以北、靺鞨以西、突厥回鹘以东的一些部落统称为室韦,他们与鲜卑、契丹同属于东胡之裔,故史书有时称其为“契丹之类”。室韦诸部中有一部称“蒙兀室韦”,居住在望建河(今额尔古纳河)以东。蒙兀就是蒙古最初的汉文译名,以后又有过“萌古”、“蒙古”、“蒙骨”、“蒙古里”、“盲古里”等多种音译。大约在唐朝末年,蒙古部逐渐西迁入漠北草原腹地,居于斡难河(今蒙古鄂嫩河)上游不儿罕山(今蒙古肯特山)地区。

由森林进入草原以后,蒙古人原始的血缘氏族制度趋于瓦解,私有制日益发达。贫富分化的结果是,出现了一批富人(“伯颜”)和世代担任首领的氏族贵族(称“那颜”,汉译为“官人”),这两个阶层往往结合在一起。通过战争掠夺财富,掳掠人口以为役属,于是其周围便有了身份地位不等的人如自由人、奴隶、平民等。另一个重要阶层是从属于贵族(氏族首领或部落汗)的军事侍从(蒙语称那可儿,汉译为“同伴”、“伴当”,或称“自由人”,成为日后蒙古军政制度中战士和亲信人阶层作为真正的密友,他们和主人一起战斗、生活、饮食。其中凝聚了不同氏族、富民、侍从、奴婢等形成的地缘部落集团。贵族家庭不断分化出新的氏族部落。辽金时期(整个 10 至 12 世纪),草原上分布着众多游牧部落集团,(如克烈、塔塔儿、弘吉刺(又译作广吉剌、翁吉剌),蔑儿乞、斡儿乞、吉利吉思(属突厥语族)、乃蛮(突厥语族,用回鹘文字),汪古(白鞑鞑)等等。(鞑靼一词来自突厥人。突厥人用它概称室韦是因为塔塔儿部一度强盛。久之,这一称谓概指草原上诸多游牧族的泛称。)各部落之间进行了长期的混战。)而成吉思汗的出现,结束了草原诸部之间争雄内战的混乱格局。

2 .成吉思汗统一漠北

成吉思汗名铁木真, 1162 或曰 1167 年生于蒙古一个贵族家中。他父亲被塔塔儿人毒死后,铁木真随母亲和几个弟弟生活处境艰难,曾被其他部落俘虏。铁木真被迫依附势力强大的克烈部部主(脱里汗),并与另一蒙古部的首领(札木合)结拜为兄弟,在此二人帮助下,铁木真渐渐扩展势力,重建了以本家族为核心的统治集团,并于 1187 至 1189 年被一些贵族拥立为汗。 1196 年,铁木真和脱里汗共同出兵,帮助金朝讨伐塔塔儿,并打败之,铁木真的声望日高,势力渐大,后来引起脱里汗等人的疑惧,他们联合攻打铁木真,铁木真被打得大败,一度从者仅剩十余人。不过,不久由于敌手内部纷争,铁木真又反败为胜,相继攻灭了几个部落。 1206 年(宋开禧二年),铁木真完成了统一蒙古高原的事业,在斡难河源召开贵族大会,即大汗位,建大蒙古国,号成吉思汗。成吉思一词有“海洋”、“有力”、“天赐”、“伟大”等诸多不同说法。

3 .早期蒙古国家制度

这些制度都带有浓厚的草原游牧帝国特征,对巩固蒙古国的统治,发挥了重大作用。也对此后元朝的政治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

①建立千户、百户授封制度。( 95 千户)――军事制度

②创建怯薛护卫军

③创制蒙古文字(用回鹘文字母书写蒙古语)

④颁布法律(大扎撒)设置司法长官

⑤分封子弟

4 .蒙古国的对外扩张

蒙古人的主权概念根植于神圣的王母权观念。在蒙古人自己的思想体系中,至高无上的权力由天神即游牧部落的主神长生天,授予一位地上首领。作为天神选定的代表,成吉思汗受到长生天的保护和扶植,而长生天保证成吉思汗军事与政治冒险的永久成功。这样伴随他夺得权力的鸿运就成为天意的表明。君主权力在特点上是世界性的。所以发动战争前,蒙古人便向周边各族发出要求投降命令。在蒙古人眼里,他们的扩张是由神授意的,所以,任何拒绝投降的人都会由于阻挠了神意而遭受最严厉的惩罚。于是畏兀儿、汪古部、南西伯利亚的森林诸部、哈剌鲁人等均投降了蒙古人。而畏兀儿的归附为蒙古国提供了大批熟练的行政管理人员和办事人员。蒙古人用蹂躏乡村朱孤立大城市的做法,使城乡居民都受到伤亡和穷困。大量尸体没有及时掩埋,导致瘟疫传播,造成新的死亡。

①灭夏与灭金

②三次西征

③收复吐蕃和大理。

二、元朝的建立和统一

1259 年,蒙哥汗在指挥攻宋作战中病逝于四川前线。汗位继承问题再度出现危机。汗位争夺主要在蒙哥的两个同母弟弟——忽必烈和阿里不哥之间展开。此时忽必烈正统率军队与南宋宰相贾似道相持于鄂州,阿里不哥奉命留守和林,代掌国政,手中握有镇守漠北诸军的兵权。

忽必烈闻蒙哥死讯,采纳谋士郝经建议,与贾似道缔结秘密和约,迅速北归。次年( 1260 )四月,忽必烈在开平召开忽里台大会(又译作“忽邻勒台”“聚会”之意),蒙元时期专指拥立大汗,决定对外征伐等大事的诸王、贵族大会)。即位称汗,建元中统。在此前后阿里不哥也在和林即汗位,蒙古出现了一国两君的局面。忽必烈在蒙哥时期长期经营汉地,得到了中原士大夫和汉族军阀的拥戴。此外,“东道诸王”也支持他,所以忽必烈的势力包括兵力、武力都强过阿里不哥,他们之间经过两次大的攻杀,阿里不哥战败,穷途末路之际, 1264 年,不得不归投忽必烈。至此,忽必烈最终控制了蒙古国的“祖宗龙兴之地”——漠北地区,他作为蒙古国大汗的地位得到了确认。

忽必烈登上并巩固汗位,在蒙元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政治意义。横跨欧亚的蒙古国由此开始走向分裂,其分裂的原因很多。如缺乏统一的经济基础,境内民族庞杂,语言,宗教,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以及社会发展水平与漠北本土相比差别巨大;汗位争夺斗争激烈等等。蒙古国很快分裂出成为四大汗国,他们独立性很强,抵制了忽必烈请他们前来参加的忽里台选汗大会。

至元八年( 1271 年)十一月,忽必烈建国号“大元”,这一名字源于《易经》,“大哉乾之”元义。表明忽必烈积极地接受汉文化,随后,元朝逐步仿金制建立了强化中央集权的官僚制统治。迁都汉地, 1271 年营建“大都”,使北京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成为统一王朝的首都,行汉法汉制,重农重儒,建官学、设国子监。奠定了中央集权王朝的基本框架。

随后,继续攻战,并于 1279 年正月,在四川攻下了四川最后一个据点州合钓鱼山,二月又大败宋军,陆秀夫抱南宋最后一个小皇帝赴海自尽,元军消灭南宋残余力量,完成了统一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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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元朝的政治

一、元朝的政治统治

元朝的建立和统一,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结束了从五代以来的分立状态,即结束了辽宋、宋夏、宋金、宋蒙之间长期的对立和交争。元朝大一统皇朝的建立,对于中国民族关系的发展,对促进各民族的交往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它加强了中国同世界的联系和中西文化交流。

元朝建立后,在灭南宋的同时,忽必烈在汉人谋士刘秉忠( 1216 - 1274 )、王鄂( 1190 - 1273 )、姚枢( 1201 - 1278 )、许衡( 1209 - 1281 )等的影响下,逐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国家机构和管理制度,以便加强对有悠久农耕文明历史的广大中原地区的统制。为了进一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忽必烈在确保蒙古贵族利益的同时,努力推行汉法。其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制度措施主要有:

①建立行政机构:

②军事制度(萧启庆:《元代的军事制度》)

元朝的军事组织有两大系统:一是宿卫系统,宿卫军是怯薛军和侍卫亲军组成。主要保卫皇帝和两个京城。(士兵中一半为色目人与蒙古人,一半是汉人卫兵)忽必烈将怯薛扩编为宿卫,从管理系统上说,宿卫的各卫由独立的最高军事管理机构枢密院管辖,但枢密院不直接管理驻防在大都路以外的各省军队。驻防军从万户府中抽出,万户府对行省负责,而行省是文职官僚系统的地区行政机关。这种在地区一级的军、政权力交叉,其目的显然在于促进文武双方的合作。不过,紧急情况下,还需设行枢密院以镇压反抗等。

在管理屯田时,军、政管辖权也是交叉的。其中一些屯田和军户直属枢密院,有一些归大司农司或宣徽院或中书省。

军、政官僚系统合管的还有奥鲁,或称“军户”。军户最初归枢密院, 1268 年将这些军户的管理权较交给了地方文官。

军、政官僚系统的共同点是蒙古人强调世袭官职。高级官员可以荫补子,称为文官,武官的儿子在其父亲去世或退休,甚至升迁时可以继承他的职位。

二是镇戍系统,是镇守地方的军队系统。镇守地方的军队分为四种,其中蒙古军和探马赤军主要镇守“腹里”。南方则由蒙古军、汉军、新附军共同镇守。军事大权由皇帝和枢密院中的蒙古族官员控制。

③法制建设

元朝建国后,很快便着手修订本朝法典。先后修成了《至元新格》、《大元通制》、《元典章》等法典,对维护其阶级统治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今天研究当时的社会历史也有重要参考价值。

④学校教育和科举

这一时期学校教育的突出特点之一是推广蒙古文字及波斯文等民族语言教育,学校教育和科举均受政局影响,其发展规模和连续性大受影响。科举不兴旺,且有明显的民族不平等特点。学而优则仁的儒士集团受到冷遇,在官僚队伍中占很小比例。(见教材 P167 - 168 )

⑤选官途径

二、元朝政权的性质

元朝建立后,为了确保蒙古族的特权和利益,确立了四等人制,从政治待遇(为官)、法律地位,经济负担等各方面强制推行民族压迫,民族分化政策。在推行民族分化的同时,为了巩固各地的统治,又特别注意拉笼和利用各民族的上层人物,因此,其政权的性质便是以蒙古贵族为首,包括各民族上层在内的封建统治阶级对各族劳动者的联合专政。

三、元朝的征战和对外用兵

忽必烈建立元朝消灭南宋后,皇族内部诸王争权夺势的斗争日益频繁。成吉思汗正妻生有四个儿子:即术赤、察合台、窝阔台、拖雷。他们本来都有资格继承汗位。成吉思汗按照本民族的传统为他们分封土地,各有各的势力,为日后互相斗争填下了祸根。先是窝阔台得汗位。在窝阔台儿子贵由为汗时,几乎爆发了内战。贵由死于行军途中,后由拖雷长子蒙哥为汗。(窝阔台、察合台两系反对,被镇压)。斗争的结果是蒙古国分裂为四个汗国。

忽必烈至元初年,窝阔台后王海都和察合台等的诸王等都不断和忽必烈的军队作战。甚至占领了和林。忽必烈年逾七十亲征,收复了和林。直到元成宗大德十年( 1038 、至大元年),漠北才最终全部平定。长期的战争维护了统一,有积极意义,但是战争消耗国力,也加深了内部的矛盾,加速了汗国的分裂。

此外,忽必烈还曾联合高丽攻打日本。至元 17 年,元政府组建了大规模战船攻打日本,遇到飓风,大败而回。

至元十九年至三十四年( 1282 年— 1293 年),元政府多次发兵攻打安南,攻下占城。由于北方人不 适应那里的气候,多染疾病,元兵死伤很多。至元三十一年( 1294 )忽必烈死,新即位的元成宗才下令罢安南兵。

此外,至元年间,忽必烈还三次下令征讨缅国(今缅甸),至元二十四年,“缅始平,乃定岁贡方物。”至元 29 年,又远侵爪哇岛,爪哇的统治者降元,后遭爪哇军反抗,只得退兵。

总之,忽必烈的对外用兵,带有侵略的性质。它给邻国人民带来痛苦,也加重本国人民的负担,给中国的各族人民带来苦难。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和其他国家加深了认识,这在客观上有一定意义。

四、元朝的疆域和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加强

元朝疆域辽阔,这里所讲元朝的疆域,是指元朝直辖区,不包括后来走上独立发展道路的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伊利(又译为伊儿)汗国。史载:元朝疆域“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史称:汉唐为盛,但“幅员之广,咸不逮元”。“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

唐朝原有的边疆地区的羁縻州县,在元朝几乎都同于内地,以往由少数民族政权统治的地区,也正式划入了元朝的版图。对不同地区元朝采取了不同的因地制宜的统治政策,进一步巩固了统一国家内各民族之间的密切联系。

1 .在岭(漠)北地区:相当于今天内蒙、新疆以北今天外蒙周围及西伯利亚直至北冰洋这一辽阔区域。大蒙古国时期,这些地域由蒙古国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元朝武宗时设岭北行省(今和林)。行省内无州、县建制,按蒙古旧有的千户、百户作行政单位,不设州县。诸王分地是漠北一类特殊的政区,有一定独立性。元政府在至元年间曾将大批汉军、南宋降附军(南人)、蒙古军民等调往那里,促进了当地生产力的发展。

2 .西北地区:名义上,元朝的疆域很辽阔,应包括四个宗藩国,但四化上汗国实际上呈独立和半独立状态。元朝直辖地主要包括今天新疆、青海的部分地域和甘肃大部。甘肃行省(原西厦大部分领土)在元朝地方官员的积极努力下,水利得到了恢复和重修,生产发展,人口增加。今天新疆地区,是畏兀儿人聚居区,元朝也设官府,置大都护、副都护等。置驿站,设屯戍,行交钞,计亩征税。并有不少汉人,在那里与回纥人共同生活。各族进一步融合,对开发大西北共同做出了贡献。

3 .西藏地区

唐朝时强大的吐蕃王国在 9 世纪以后由于内乱分裂了, 11 世纪时。(即北宋时),西藏地区佛教寺院势力发展壮大起来,寺院僧侣集团的政治、经济力量大大扩张,使地方世族首领转而投靠和依赖寺院僧侣集团。于是在西藏地区出现了各个佛教教派,各教派都以大寺院为中心,形成由住持统治的宗教小王国。如乌思(前藏)地区的噶丹派;后藏盛行萨斯迦派等等,搽里八派活动在搽里(今拉萨东南)等等。这种政教分裂、互相斗争的状况,直到 13 世纪中叶(南宋后期)才发生变化。

1239 年,蒙古派军进入乌思藏, 1244 年,如前所述,蒙古皇子阔端召见萨斯迦派首领萨斯迦,班智达公哥监藏(简称萨班),萨班带着他的侄子八思巴于 1246 年到达阔端驻地凉州。 1247 年,阔端与萨班议定藏地归附蒙古条款,(蒙古与西藏建立了宗藩关系),并由萨班致书乌思、藏、纳里(今阿里),各地僧侣首领,在萨迦派的带动下,各教派首领均归附蒙古。由于西藏政治上分裂,各地还有一些未归附的部落,蒙古对这些地区继续用兵或招降,直到忽必烈时代,才完成对西藏地区的完全控制。

至元六年( 1269 ),忽必烈封皇子奥鲁赤为西平王,以西藏地区为其封地,此后,西藏地区一直由奥鲁赤及其继承者受命处理。随着元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藩王权势削弱,西藏地区军民财赋由元朝朝廷设置的地方官府进行管理,并统辖于中央宣政院。宣政院的职能相当于一个行省机构,所以西藏地区不设行省。宣政院和一般行省不同之处在于,在中央它可以直接向皇帝奏事,不必经过中书省,表明元朝统治者对西藏的重视。同时,根据西藏的特殊情况,忽必烈采取了扶植宗教势力,帮助自己进行统治的政策。“因其俗而柔其人”。他扶植率先归附的萨斯迦派,封该派新首领八思巴为国师(即帝师),命八思巴之弟萨斯迦寺恰纳统治西藏地区。

元朝政府在西藏地区设立了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设置都元帅、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等。前后藏又分 13 个万户,万户长以上的官员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元政府还在西藏设置驿站,调查户口、征收赋税、屯戍军队。总之,从元朝开始,西藏地区成为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下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西藏的政治制度和宗教制度,都由元朝中央政府所规定。

4 .在云南地区

两宋时云南为大理国统治。在灭南宋前,为了实施忽必烈从西南迂回包抄南宋的战略战术,蒙古军必须攻下大理。公元 1253 年,蒙古军在忽必烈率领下挺进到大理,并于 1254 年初灭大理国。至元十一年,元政府在大理国旧地建置云南行省,按内地制度,设置路、府、州、县。但除了行省主要由流官担任外,路以下各级官府机构中大部分任用土官,由当地土著民族上层人物担任,有品秩而不入流。云南行省辖区包括今天云南全省及四川、广西部分地区,以及泰国、缅甸北部一些地区。在这里,元朝进行有效的政治统治,实行屯田,推广汉族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使云南地区真正与祖国内地统一起来。云南与内地统一为一体,对我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对云南地区经济、文化的进步,都有重大意义。

5 .台湾、澎湖地区

南宋时,澎湖已与泉州的晋江县确立了较明确的隶属关系。元朝进一步在澎湖设巡检司,管辖澎湖和台湾地区,并征收盐税。这是我国中央政府首次在台湾地区正式建立的行政权力机构。同时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等归湖广行省管辖,元朝政府也对那里进行了有效管理。

6 .东北地区

东北地区民族成分复杂,除汉族、蒙古族外,还有契丹、女真、水达达、兀者、吉里迷等众多民族或部族。

元朝在东北地区设有辽阳行省,下设七路一府,并建陆站 120 处。行省辖境东到大海(包括库页岛在内),东南与高丽接壤。州县主要集中在中南部诸路。北部诸族土广人稀,处于游牧状态,有五个军民万户府。汉人、蒙古人和当地的女真人,共同开发,促进了黑龙江下游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促进了各民族的融合。

总之,元朝是我国规模空前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进一步融合和交流,开发了边疆,巩固了国家统一,一个新的民族——回族这时在中国形成,对民族历史发展影响深远。蒙古族也形成于此时。

7 .驿站与急递铺

为了加强大一统国家的内部联系,保证中央对地方的有效控制,迅速传递信息,元朝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驿站和急递铺系统。

“站”一词来自蒙古语,在元朝它往往与“驿”合用,并渐渐取代后者,沿用至今如(车站)。元朝建立后,大力发展驿站制度,做到了“人迹所至,皆置驿传,使驿往来,如行国中”(《元史》卷 63 《地理志六》)“星罗棋布,脉络通通,朝令夕至,声闻毕达。”(《永乐大典》卷 19419 《站赤》)

元政府以大都为中心,修筑了四通八达的驿站,东连高丽,东北至奴儿干(今黑龙江口一带),北达吉利吉思,西通伊利、钦察两汗国,西南抵乌思藏(今前、后藏地区),南接安南(今越南北部)、缅国,范围之广,前所未有。全国共设有驿站(或曰站赤) 1500 处。分为水站、陆站等。

驿站主要为各级政府因公差遣人员服务,提供交通工具、住所、饮食、薪炭等,也用来运输官府物资,是当时最便利的交通体系。各站设提领、副使、百户、司吏等职,大站在提领之上复设有驿令。具体服务人员从当地百姓中签发,单立户籍,称站户。每站站户数目或上千,或数百,全国共 30 万户以上。

因公乘驿人员在要求驿站提供服务时,必须出示凭证。乘驿凭证主要有圆牌和铺马圣旨。“圆牌”专为军情急事遣使之用,由朝廷统一铸造,严格管理。佩戴圆牌的使者,享有择骑良马,兼程驰驿以至夺骑官民马匹等特权。一般差遣人员用“铺马圣旨”乘驿。铺马圣旨用蒙古文书写,标明起马数目,通常由中书省奏准,加盖御玺,颁发给诸王贵族和各级官府,并填写领受者名称,以限定在职责范围内使用。在重要城市或一些大的驿站,朝廷专设检查官(脱脱禾孙),专职稽查过往使臣的真伪,以及人员、物品是否违规。

急递铺是元代的官方邮递系统。每 10 里或 15 里、 25 里设一铺,每铺置铺兵五人,负责传递文书。 各级地方官府皆委正官一人提调。路置总铺,中央置总急递铺提领所。急递铺只递送公文,一般不送物件。所递公文皆经编号,逐铺传送,交接时必须办清登记手续,以备查验。传递速度规定为一昼夜 400 里,急件 500 里。铺兵腰系铜铃,持枪挟雨衣,夜则持火矩,赍文书疾行。沿途行人闻声让路,急递铺与驿站相辅而行,在大一统国家的管理方面,共同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者: lishi    时间: 06-4-6 22:47
第三节 元朝的社会经济

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书上讲的户等和赋役制较详自己看)

在金元之际,即蒙古国时期,由于战乱,北方地区的社会经济受到了巨大破坏。忽必烈即位后,为了改变百姓流亡,土地抛荒的状况,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这些措施主要有:(见教材 P180 - 182 )

1 、设立专门管理农业的政府机构。如成立司农司,后改称大司农司,派劝农官到各地考察农业情况。并以招诱逃户,安置流民的多少,增加农业生产的政绩好坏来赏罚地方官员。

2 、保护农田,招集流亡,鼓励开荒。

3 、大力开展军民屯田。屯田主要是招募无业农民开垦荒地。

4 、兴修水利。在中央设都水监,地方设河渠司,专门主持兴修水利的有关事宜。张文谦、郭守敬在西夏故地,修浚唐来、汉延等古渠,溉田九万余顷。同时,还修筑了其他许多工程。

此外,元政府还多次下令减免租税。以上措施的推行收到了很大成效。“民间垦辟种艺之业,增前数倍”(《农桑辑要》卷首)。“凡先农之遗功,陂泽之伏利,崇山翳野;前人所未尽者,靡不兴举。”忽必烈在位三十余年间,北方基本未发生大的自然灾害,农业生产遂得到了恢复发展。主要表现在:

①人口增加:

中统三年( 1262 年),北京地区户数为 1476146 ,每户以五口计,共 700 余万口,还不到金代人口数的 1/6 。由此可见战乱对人口造成的破坏。至元十三年灭宋后,江南户口变化不大,这时南北户口相加是 11338370 户,共 5600 余万口。到至元十三年,全国统计户数已达 14002760 余户,约 7000 万口。估计元朝最高人口数字在 8000 到 9000 万之间,与宋金对峙时期的口数相去不远。②不同地区粮食产量有所恢复和提高,由来已久的南、北方经济差异,在元朝进一步加大。南方江浙、江西、湖广三行省的税粮总数占全国一半以上。其中仅江浙一省即超出全国的 1/3 。③边疆地区农业的发展是元朝前期在农业方面取得的一基主要成就。如漠北、云南等地。

二、手工业的发展

元朝手工业在宋金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其中,官营手工业尤为兴盛。

1 、官办手工业的发展

2 、私营手工业的发展

三、商业的发展和城市经济的繁荣。

元朝政府十分重视商业,实行重商政策。对许多重要商品,如盐、铁(包括铁器)、贵金属、茶、酒、醋等,采取专利垄断政策,或由国家直接经营,或将经营权转卖给商人,国家抽分其利。对一般民间贸易征收商税,大体三十取一。贵族、官吏、寺院也依靠其政治特权积极参与经商活动。其中斡脱商人(即为蒙古贵族经营商业和高利贷的西域官商)最为活跃。政府与贵族官僚频繁卷入经商活动,促进了商品的繁荣,同时又使这种繁荣带有畸形色彩,正常的民间商业活动受到一定破坏。斡脱倚势横行,靠高利贷牟取暴利,导致很多负债人倾家荡产,还激化了社会矛盾。尽管如此,由于大一统局面的重建,交通运输发达等因素,元朝商业仍然取得了显著成就。其表现如货币方面:元朝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将纸币——钞作为主币来发行。中统元年( 1260 )十月,发行中统元宝交钞,简称中统宝钞或中统钞。面值从 10 文到 2 贯,共分 10 等。习惯上称钞 1 贯为 1 两; 50 贯为 1 锭;百文为 1 钱, 10 文为 1 分。中统钞以银为钞本,法定比价每钞 2 贯(两)同白银 1 两。中央设诸路产钞都提举司,总管货币发行事宜。地方上各路设交钞库(也称行用库)为兑换机关。纸币轻便,易于携带,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促进了商业的发展。有不少商人靠经商致富。

元朝的对外贸易十分发达。

自中唐以来逐渐衰落的中西陆路——丝绸之路上的商业贸易重新兴盛。不仅旧有的交通线再次畅通,而且还开辟了一些新商路。如由漠北经阿尔泰山西行,以及由南西伯利亚西行的道路等。元朝通过钦察汗国与欧洲建立贸易联系,通过伊利汗国则可沟通阿拉伯及小亚细亚心中西方陆路。交通线之复杂,商旅之频繁,都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海路贸易的兴盛尤有过之。元沿宋制,在南方一些主要港口设立市舶司,管理海外贸易事务。忽必烈一朝先后设七市舶司,后来,到元中期合并为泉州、广州、庆元(今宁波)三处。其中泉州是当时东方第一大港,因生长刺桐树,在世界上以“刺桐城”著称。至元三十年( 1293 年),元廷颁布市舶法则 20 余条,规定外贸货物十分抽一,又另抽 1/30 为商税。

对外贸易不仅活跃了国内市场,也给元朝政府带来了巨额收入。

国家的统一,交通的便利南北水运系统的整理和海运的开通,、货币统一,手工业的发展,使元代商业空前发展繁荣其主要表现在:①大城市的繁荣发展。如大都“汗八里”是当时全世界著名的经济中心之一。来自东欧、西亚、非洲、日本等东南亚各地的商队,使团纷纷来到大都,使大都的国际商贸活动频繁。由于领土的空前辽阔,国内各地运往大都的货物也空前繁多,大都城内商贸发达。除大都外,沿国内陆路交通干线,还兴起了一系列新的大中城市。杭州等旧有城市继续繁荣,在新交通干道或水运沿线又兴起了一批新的工商业城市、城镇。如淮安、临清、济宁、松江、太仓、直沽等。云南、西藏、漠北均纳入了全国统一的商业网。沿着运河和长江(水运干线),原有的商贸城市仍非常发达。在南宋沿用海城市发达的基础上,由于元朝统治者开放的海洋意识,沿海城市继续发展,其中泉州跃居第一。

元代商业的发展与统治者的“重商政策”有很大关系。其重商政策:一是降低商业税率;二是不限制官僚贵族经商;三是积极招徕外商。不但鼓励私人经商,政府也组织商船队兼营海外贸易(行泉府司)。市舶收入很可观。也有些不利于商业发展的政策:如专卖法放宽,专卖乃至农具等。盐课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一半以上。

在商业高度发展的同时,元朝的高利贷商业了大为兴盛。早在成吉思汗时代,蒙古地区就出现了高利贷。最初,由蒙古贵族提供本银,委托中亚木速蛮(即伊斯兰教徒)商人经营商业,从中生收高额息银。利息很高,被称为“羊羔息”、“羊羔儿利”。当时经营高利贷的中亚商人称斡脱,因此,高利贷钱便称“斡脱钱”。

建元朝以后,政府设立了斡脱户,设立斡脱总管府( 1267 )、斡脱所( 1272 )、斡脱总管府( 1283 )等机构,为斡脱商人提供种种特权,他们可以不服差役、不纳商税。后来,凡用官本从事高利贷或其他商务活动的,都一概称为斡脱,词意已不限于中亚商人了。当时除斡脱钱外,寺院、官府、地主们都兼营高利贷。高利贷的盛行,加速了阶级矛盾的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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