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iuiuiuiu 于 2007-9-26 05:19 PM 发表
32楼 所言极是啊
以下是我在27楼的发言:
26楼“想辩论,那就去山东人民出版社,或者去法庭 ,恕小女子不奉陪了” “不如大家选择沉默静观!”
楼主终于自己找到根源了。
如果楼主的发言是出现在 ...
到此为止吧!
[s:2]

我不回答是给版主面子,这件事情很快就会有结局,我是不是欺骗大家很快就会得到证实,到时候大家看看某些人再说些什么?!| 欢迎光临 Free考研资料 (http://tool.freekaoyan.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